司法考試《商法》知識點:公司解散

時間:2026-03-27 09:58:36 考試

司法考試《商法》知識點:公司解散

  (1)自愿解散:

司法考試《商法》知識點:公司解散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需要經過三分之二資本多數決);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如果章程規定延期經營,則損害股東信賴利益,股東可行使異議回購權。

  (2)行政解散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3)司法解散(F182)

  ①僵局(解釋二F1)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有權提請解散公司訴訟:

  a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b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c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d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用盡救濟(解釋二F5)

  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

  法院審理解散公司訴訟案件,應當注重調解。當事人可依法協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東收購股份,或者以減資、派生分立等方式使公司存續。經法院調解公司收購原告股份的,公司應當自調解書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股份轉讓或者注銷。股份轉讓或者注銷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購其股份為由對抗公司債權人。

  ③10%表決權股東請求:(解釋二F2、3)

  A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上的股東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B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對公司進行清算的,法院對清算申請不予受理。法院可告知原告,在判決解散公司后,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

  C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的,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法院可予以保全。

  ④被告(解釋二F4)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

  其他股東或利害關系人申請可以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

  ⑤判決效力(解釋二F6)

  法院關于解散公司訴訟作出的判決,對公司全體股東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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