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制度[優秀15篇]](/pic/00/l/d0d0d5fe4_5ee4368aef309.jpg)
行政管理制度1
1.制定詳細的項目管理手冊: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南,涵蓋從立項到結項的每一個環節。
2.建立項目管理團隊:配備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的整體協調和監督。
3.引入項目管理軟件:利用數字化工具,提升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實時性。
4.定期培訓:提升員工的項目管理技能,確保他們理解和執行制度。
5.實施績效考核:將項目管理納入員工績效考核,激勵員工積極參與和貢獻。
6.審查與優化:定期審查制度的執行情況,根據反饋和實際效果進行必要的'調整。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行政項目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企業帶來更高效、更穩定的行政項目管理環境。
行政管理制度2
區域酒店管理制度是對酒店日常運營進行規范化管理的'一套體系,旨在確保服務質量、提高運營效率、保障客戶滿意度,并實現酒店的長期發展目標。它涵蓋了人力資源、財務、市場營銷、客房服務、餐飲服務、設施維護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人力資源管理:包括員工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等,以保證員工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態度。
2. 財務管理:涉及預算編制、成本控制、收入審計,確保酒店財務健康運作。
3.市場營銷策略:制定定價策略、推廣活動、客戶關系管理,以吸引并保留客戶。
4.客房服務:設定清潔標準、入住退房流程,提升客戶住宿體驗。
5.餐飲服務:規范菜單設計、食品安全、服務質量,打造美食享受。
6.設施維護:定期檢查、保養設備,確保酒店設施正常運行。
行政管理制度3
事業行政管理制度是組織內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項目管理、行政流程、信息溝通等多個方面,旨在確保機構高效、有序地運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于提升組織效能、規范工作行為、保障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內容概述:
1. 人力資源管理:涉及員工招聘、培訓、績效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旨在激發員工潛能,提高團隊凝聚力。
2. 財務管理:包括預算制定、成本控制、財務報告和審計,確保資金合理使用,規避風險。
3. 項目管理:規定項目的立項、執行、監控和收尾流程,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
4. 行政流程:涵蓋辦公用品采購、設備維護、日常行政事務處理等,以提高工作效率。
5. 信息溝通:明確信息傳遞渠道,規定會議、報告、公告等溝通方式,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地傳達。
行政管理制度4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視,它是:
1. 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
2. 維護秩序:明確職責,防止工作重疊或疏漏,確保業務有序運行。
3. 促進發展:為員工提供清晰的職業發展路徑,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4. 保障公平:通過公正的考核和獎懲,增強員工的公平感,提升團隊凝聚力。
行政管理制度5
地產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誤解,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合規:確保公司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運營,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
3. 促進協作:明確職責,增強團隊間的溝通和協作,提升組織凝聚力。
4. 優化資源:合理配置和利用資源,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5. 保護品牌:良好的內部管理對外表現為優質的服務,有助于塑造和維護公司形象。
行政管理制度6
一、銷售案場工作時間管理
(公司內部管理文件,注意保存)
(1)項目銷售案場實行六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原則上不安排休息,周二至周四安排輪休(如果在廣告推廣期,原則上不安排休息,所積攢休假時間在后期安排補休),病、事假按公司制度執行(一天以內需提前一天報銷售經理批準,二天以上報營銷總監及以上領導審批)。(2)項目銷售案場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銷售案場員工每天上班時間:8:30-17:30;值班時間:17:30-18:30;值班時間將根據季節作定期調整,因銷售工作的特殊性質,案場員工應承擔加班工作安排。每日8:30之前,員工必須著工作裝,佩戴工作牌上崗,否則視同遲到,按遲到有關規定處理。
(3)就餐時間:中午11:30-12;00在指定地點內(如果在接待客戶員工則可延遲),中午就餐時間實行輪流值班制,未經允許禁止在餐廳逗留。
(4)銷售內勤協助主管需在每周日12:00前將下周置業顧問排班表向銷售經理提交,由銷售經理審核并公布,置業顧問不得私自變動,若有必要變動時需提前1天報銷售經理審批。(5)售樓處早晚召開例會,早會在8:30準時開始,由銷售經理或主管安排當天相關工作事宜,并對置業顧問進行鼓勵,視情況組織小游戲。下午17:30分召開晚會,核對當天的客戶資料并對客戶進行分析,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銷售經理。
二、銷售案場日常事務管理
(1)領用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對個人使用的耐用辦公用品,控制發放,正常消耗用品,實行以舊換新。實行“誰使用,誰保管”因使用或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的使用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2)使用公司的物品設備應愛惜,不得挪為私用。
(3)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及電腦信息等。
(4)客戶名片為公司公共資源,應妥善保管,以便檢索,不得占為己有。(5)未經許可,非本公司人員均不得使用公司計算機及網絡設備。
(6)使用人必須愛護計算機設備,不得有危害計算機設備的行為,下班后應及時關機,并切斷
計算機和相關設備的電源,不得私自拆裝和移動設定的計算機設備,每天及時清理灰塵。(7)計算機出現故障或需更換配件時,應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8)上班時間不得玩游戲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9)禁止在計算機上自行安裝游戲及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
(10)網上簽約專用電腦只能由專人用于簽約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
(11)銷售案場一切對外文件和對公司各部門之間往來文件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確認后執行。
三、銷售案場考勤制度
(1)銷售案場上班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考勤機時由銷售內勤考勤。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底止。銷售內勤每月按公司要求上報考勤情況。
(2)按規定時間到崗、離崗,員工晚于工作時間上班或提早下班視為遲到、早退。有特殊情況需經銷售經理批準。
(3)公假——因公事需離開辦公區域半天以內的,需在外勤登記表上登記,并經上級主管同意;離開時間達一天及以上的,需經銷售經理的書面批準。
(4)事假——公司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而請假者視為事假,須提前向所屬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負責人批準后方予準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及相應補助;未經核準而不到崗人員或事后補假者以曠工論處,每年累計不能超過15個工作日。
(5)病假——公司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需在家休息,若未能提前向銷售經理提出申請,應及時電話通知銷售經理,并需獲得銷售經理批準;請病假超過三天以上的員工,須上班后當日11:00前向銷售經理請假,并出示正規醫院證明、處方、發票等經批準簽字后方可生效,否則作為事假處理。
(6)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及時書面請假并獲批準簽字的,須以電話申請,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次日補填表單,若在正式上班后三日內仍未補填請假單的,銷售經理可視情節輕重對置業顧問處以暫停接待新客戶1-3天的處罰。若到本月向公司上報考勤之日,仍未補填請假單,視為曠工。
(7)曠工——無正當理由且不按照公司所規定的病、事假手續進行請假而無故不到公司上班者,視為曠工。未經核準而不到崗人員或事后補假者以曠工論處。
(8)置業顧問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告銷售經理,并由銷售經理報上級審批。在明確批
復后不再參加接待新客戶并做好交接工作,并經營銷總監簽字確認交接完備,否則將扣相應比例的未發工資或銷售提成。
(9)批假權限、法定假日及其他相關假期規定:參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
四、銷售案場行政管理處罰細則及異議處理
銷售案場實行末位淘汰制度,當置業顧問連續3個月無法完成銷售任務并排名墊底時,公司有權利與該置業顧問終止勞動合同。
受處罰員工對所受處罰存有異議者,可在處罰決定宣布后三日內向營銷總監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營銷總監在受理該申訴后,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仲裁。所有觸及法律的'行為,公司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處罰內容及處罰細則:
序號處罰內容處罰標準附加說明連續二個月遲到、早退次數最多或1遲到或早退罰款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公司可予以辭退,每周累計兩次,月累計四次,處警告處分2曠工實際曠工天數扣罰雙倍工資曠工兩天者公司可予以除名。上班時間在辦公區非指定區域和非指3定時間內吸煙、化妝、吃零食、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事宜4 5 6未按公司規定著裝,整理儀容儀表,不愛護公物及公共環境工作時間相互串崗、閑聊、大聲喧嘩周例會、培訓或活動擅自缺席對顧客不禮貌,態度惡劣,與其發生7激烈爭吵、斗毆,被客戶投訴,影響惡劣者在員工間散布流言蜚語,影響同事團8結和工作良好氛圍,有意見不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者,相互之間謾罵、斗毆者9 10泄露公司機密或客戶隱私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視情節及后果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公司可予以除名解除勞動合同視情節嚴重情況予以從重處罰,詳見《公司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戶待崗學習三至七天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可予以除名罰款50元罰款10元罰款50-200元視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戶一至三天待崗學習故意損壞公物者照價賠償缺席會議3次以上者從重處罰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可予以除名,觸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罰款50-200元對于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罰11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詳見《公司規章制度》
五、銷售案場行政管理獎勵細則
1、在完成銷售目標的前提下,案場每月度、每季度評選銷售冠軍,所有銷售冠軍公司分別予以1000~3000元獎勵,在發放傭金時一并發放。
2、在銷售過程中拾金不昧、或為公司做出較為突出貢獻的、在社會上為公司贏取良好口碑并造成影響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數量的現金獎勵,具體標準由銷售經理制定,報公司領導批示。
行政管理制度7
1.設立節能小組:由各部門代表組成,負責監督節能措施的執行,定期報告節能效果。
2.制定節能目標:設定年度節能目標,如降低電力消耗、減少紙張使用等,并進行績效考核。
3.技術升級:引入節能技術,如節能燈、高效電器、智能控制系統等,提升設備能效。
4.節能競賽:組織節能競賽,鼓勵員工提出創新節能點子,獎勵優秀節能行為。
5.定期審計:定期進行能源審計,評估節能措施的`效果,調整和完善節能策略。
6.綠色辦公倡議:提倡無紙化辦公,減少打印,鼓勵電子文件分享和存儲。
7.環保合作:與供應商合作,選擇環保包裝,減少物流過程中的資源浪費。
通過這些具體措施,我們的辦公室節能管理制度將逐步實現從理念到行動的轉變,打造一個既經濟又環保的工作環境。我們期待每一位員工都能積極參與,共同構建節能型辦公室。
行政管理制度8
為使公司行政車輛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車輛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分公司和工廠行政車輛管理。
一、管理總則
1、公司行政車輛的定位:服務于公司經營、生產、營銷、工程、活動等事務。公司行政車輛優先保證工程搶修、銷售重要客戶拜訪和工程驗收、緊急采購和緊急發貨等重要而緊急事宜;各使用部門使用車輛需要經過相應流程審核,經批準后,車輛管理部門安排出車。
2、分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為分公司總經理、工廠車輛和西直門總部車輛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負責,行政部對分公司車輛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管,并留有車輛備用鑰匙。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負責建立所有車輛檔案,詳細記錄每輛行政車輛的機動車信息、維修保養、車輛年審記、車輛保險稅費繳納等情況,分公司同步建立相應的車輛檔案。
3、嚴禁公司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隨車人員應遵守駕駛員行車規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隨意叫駕駛員停車,非停車路段駕駛員有權拒停,嚴禁在車內嬉戲,打擾駕駛員駕駛。
5、為了提高駕駛員服務質量,乘車人員有義務對駕駛員技術、服務質量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駕駛員考核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內容詳見《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
二、車輛申請
1、車輛使用申請,實行審批制度,車輛使用部門或個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車輛定位原則;車輛管理部門需考慮事情輕重緩急,并估算派車成本,如確實需要派車方能簽批。
2、原則上使用部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車輛。申請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請—部門領導批準—車輛管理部門批準—通知駕駛員出車。具體流程:使用部門或個人填寫車輛《派車單》,經部門負責人或高管批準,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字方可派車。
3、工廠車輛申請和西直門總部用車需經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車輛由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如簽字人不在現場,可電話確認,事后第一時間補簽字。
4、特殊緊急情況(如工傷、緊急病人或其它緊急事件)時必須得到車輛管理部門認可同意放行,同時駕駛員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車輛返回后由車輛使用部門補辦用車手續。
三、車輛費用
1、行政車輛費用項目可分為: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維修保養費等。
2、公司統一配置加油卡,由車輛管理部門充值和記錄,當油卡金額不足時,由駕駛員把行車日志記錄提供車輛管理部門,核實后方可充值。
3、車輛管理部門每天統計車輛費用,將費用明細上報至行政部。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每周末根據統計的行政車輛費用進行分析,并將產生的費用分攤到使用部門或者個人,并列出車輛費用分析柱狀圖。具體內容詳見《行政車輛費用分析表》。
4、報銷行政車輛費用時,車輛管理部門、財務部需對其行車日志進行核對,與行車日志不符的費用和多出油耗不予報銷,由駕駛員承擔。其他由于駕駛員違章行車、停車的費用,公司一概不進行報銷,特殊情況需呈報公司總經理方可報銷。
5、兄弟公司車輛借用需經董事長批準,并仔細核對行車路線和行車產生的費用后,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確認。
四、車輛違章處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網絡或電話查詢當月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一旦查出超速,闖紅燈,違規亂行駛的罰款記錄,其責任及交通管理部門罰款全由司機個人承擔;特殊情況呈總經理批準可酌情處理。駕駛員違章行車公司對其追加罰款50元/次。3個月安全駕駛無違規行為公司獎勵安全駕駛100元。
2、公司如有駕駛員離職,行政部應查詢離職日前有無違章行駛記錄,如有違章記錄,其罰款將在薪資結算時通知財務扣除。
五、車輛肇事處理
1、發生車輛事故后駕車駕駛員應迅速以電話通知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同時報警并報保險公司備案,請求交通部門處理,若車輛有較大的損傷或人員有嚴重的傷亡時,應同時通知公司車輛負責人或相關領導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處理。公司相關人員接獲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前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分公司出現上述問題第一時間通知分公司總經理進行處理。
2、肇事后畏罪潛逃者,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車輛保養與維修
1、駕駛員應遵守車輛保養規范的執行,按照每輛車保養規范保養,以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如需維修保養,駕駛員須于維修前向車輛管理負責人陳述原因,批準后方可執行。如車輛在出車過程中出現故障,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部門,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3、駕駛員須隨時注意輪胎氣壓情形,對于車輛操控若發現異常應立即進維修廠檢查,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預計費用等)。
七、車輛衛生標準
1、車輛外部整體清潔、無漆皮脫落,風擋、后視鏡和車窗玻璃無明顯污跡、無破碎和裂隙。
2、車輛座椅保持干凈、無污痕。
3、各項服務設施齊全有效、無損毀。
4、車內地面干凈無廢棄物、雜物、車廂內無明顯異味。
5、車內禁止吸煙,如接待客人吸煙,應禮貌勸說。
6、司機每天應填寫車輛日檢表,具體內容詳見附件《車輛日檢表》。
7、定期對車輛衛生等進行抽查,如不符合標準,處罰駕駛員10元/次。并將抽查結果上報行政部。
八、駕駛員行為規范
1、按公司規定著裝,服裝整潔,頭發整齊,駕駛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2、對乘車人熱情、禮貌,周到細致;客人上下車時要主動開關車門;客人有行李時要主動幫客人拿行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嚴禁對客人有不禮貌的言行舉止,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如用車時發現關機找不到駕駛員而沒有合理和屬實原因,一律罰款10元/次。
4、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得酒后駕車。
九、駕駛員管理
1、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2、必須服從車輛管理部門的調度,統一指揮,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3、上班時間,如不出車,駕駛員須在自己的辦公地點等待指令或進行車輛保潔等相關工作,不準隨便離開辦公室。有事離開時要告知車輛管理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并按公司規定辦理外出手續。出車返回,應立即告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車時,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
4、出車前需將具體時間、去往地點、行駛公里數、各種費用要認真填寫行車日志,并有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駕駛員私自使用公司車輛,車輛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5、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排除異常,如不能出車要申報原因,經管理部門批準后安排相關事宜。
6、不可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一經發現,駕駛員和代駕駛人員罰款500元/次。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7、駕駛員不得用公司車輛搭乘與出車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8、做好車輛防盜、防竊工作,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應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車輛去外省市辦理業務過夜,需經總經理同意,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駕駛員的疏忽造成的被盜竊損失,保險賠償外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車輛保養不善造成損失,經濟損失視情況由駕駛員承擔相應部分;若因停放或駕駛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按損壞程度給予追究駕駛員責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車輛派車單》、《車輛日檢表》、《車輛維修保養記錄表》、《車
輛年審記錄表》、《行車日志》、《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車輛費用分析表》、《行政車輛管理總臺帳》。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5
物業行政工作制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1總則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制定本制度。
16.2車輛使用范圍
16.2.1公司接送往來賓客等接待用車;
16.2.2公司領導業務用車;
16.2.3員工外出開會、聯系業務用車;
16.2.4其它緊急和特殊情況用車等。
16.3車輛使用程序
16.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門以電郵形式申報本周用車計劃,交由前臺文員定出'公司車輛行程安排表',以電郵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員工。
16.3.2需用車人員根據行程表做出外出辦事安排,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經理批準后交資源部。
16.3.3資源部盡可能安排同線路外出辦事的同事共同用車。
16.3.4無法安排用車時,資源部將開具'無公司車輛安排回執'。
16.3.5員工外出聯系業務盡可能考慮使用地鐵、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
16.4車輛的管理
16.4.1車輛調配權歸屬資源部。
16.4.2必須在公司指定的場所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確保車輛保持良好運行;司機有責任在每次出車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用車。
16.4.3停放公司指定車位,鑰匙交回資源部(或存放在時代監控室)以備緊急情況使用車輛。
16.4.4車輛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資源部統一支付油費。
16.4.5車輛加油統一由司機經辦,司機在每個工作日結束前檢查油箱油量,保證緊急任務和特殊情況用車時的需求。
16.4.6司機出車時應向用車人收回'車輛使用申請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時登記起點至目的地區段名和行程公里數,由用車人簽名確認。
16.4.7司機下班后應將車輛停入停車場,同時及時登記行程公里數,掌握用油情況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員下班后或周末確需用車的,應提前向資源部提出申請,確有急事應口頭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用車。自行開車者需在'公共用車登記薄'上登記起始終點及行程公里數,并簽名確認。
16.4.9司機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詳盡記錄行程,并由經辦人簽名確認。
16.4.10司機應保持車輛外觀及車內的整潔,備用修理工具齊全;停入停車場時應保障油箱儲油不少于1/4,外出時需在正規停車場保管車輛、否則發生損毀、遺失或被盜等到情況,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16.4.11杜絕員工無證或未經允許駕駛公司車輛。
16.4.12用車人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和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行政管理制度9
1.制度修訂:定期評估制度的適用性,根據公司發展和員工需求進行適時調整。
2.培訓與宣傳:通過培訓和內部通訊,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后勤管理制度。
3.技術支持:利用信息化手段,如資產管理軟件,提升后勤管理的精準度和效率。
4.反饋機制:建立反饋渠道,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促進制度的完善。
5.激勵制度:對后勤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激發積極性。
本《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文庫》旨在提供一個全面、實用的管理框架,通過持續優化,確保后勤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行政管理制度10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劃綱要》和全國學前教育工作會議及市政府《關于加快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辦園體制改革,加快普及學前教育,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目標任務
1.深化辦園體制改革。到年,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則,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加快構建以區級實驗幼兒園為示范,以街道(開發區、管理區)中心幼兒園為骨干,公辦和集體辦幼兒園為主體,多種辦園形式并存的學前教育發展格局。
2.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到年,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學前一年幼兒入園率達100%,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99%以上。到年,高水平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100%。0至3歲嬰幼兒教育得到重視和加強。
3.加快幼兒園標準化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到年,街道(開發區、管理區)中心幼兒園全部通過省級認定,城市住宅小區和農村社區按有關標準全部配套建成幼兒園;到年,全區幼兒園全部達到省定基本辦園標準;到年,全區公辦幼兒園數、在園幼兒數分別占幼兒園總數、在園幼兒總數的80%以上。
4.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園長、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年實現全員持證上崗;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
二、強化政府職責,理順學前教育辦園體制
5.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承擔學前教育投入、建設、監管和保障公平等職責,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區級實驗幼兒園由區政府舉辦,今年,在城區建成1處達到省級示范園標準的公辦實驗幼兒園;每個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按照省級示范幼兒園標準建設好1處標準化公辦中心幼兒園,成為由街道(開發區、管理區)籌資舉辦、教育部門主管、人社部門核定、公益性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到年全部通過省級認定。街道(開發區、管理區)中心幼兒園要積極發揮骨干和示范作用,對本轄區內的幼兒園實行一體化管理。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它資源優先用于舉辦幼兒園,通過中心幼兒園設立分園、行政村獨立或聯合辦園以及社會力量辦園等多種方式,積極推進幼兒園標準化建設。積極支持街道社區和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6.科學制定城鄉住宅區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按照《市市區中小學幼兒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將農村社區和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納入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在城區,居民住宅小區按照《省城市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試行)》確定的“原則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區應配建1所規模為6-8個班的'幼兒園;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區應配建1所規模為12-15個班的幼兒園”的標準進行建設。在農村,按照“一社區(村)一園”的原則,每個農村社區配套建設1處標準化幼兒園;原則上服務人口3000人以上、服務半徑在1.5公里以內設一所幼兒園。
年5月底前,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轄區內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并明確每年的建設實施任務,報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農村社區和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成后,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區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幼兒園建設用地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擅自變更用途。
7.加快城市住宅小區幼兒園配套建設。在編制、審批新區開發、住宅小區建設規劃或舊城區改造方案時,各有關部門必須按照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預留充足的幼兒園建設用地,抓好幼兒園的配套規劃與新建、改擴建工作,做到與新區開發、住宅小區建設或舊城區改造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不予組織綜合竣工驗收,小區不能投入使用。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
未配套建設幼兒園的區域,由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按照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統籌安排幼兒園建設用地。已規劃未建設幼兒園的,要通過新建、改建、異地補建或上交差價等方式予以糾正。對擅自以轉讓、出租等方式改變已建成幼兒園使用功能的,權屬單位要盡快恢復幼兒園使用功能。
8.加強農村社區幼兒園配套建設。在農村,建立和完善區、街、村三級學前教育服務網絡。區政府負責農村社區幼兒園配套建設的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布局規劃及資金補助、規費減免、優先安排建園用地等扶持政策;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是農村社區幼兒園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各方力量進行配套建設。
9.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發放教育券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采取出租或轉讓閑置校舍(園舍)、選派公辦幼兒教師、撥付公用經費等措施對民辦幼兒園予以扶持。對新、改、擴建的民辦幼兒園,參照中小學校建設的有關規定以及相關法規給予優惠和支持。農村社區和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原則上以公辦和集體辦幼兒園為主,也可采取合作辦園、委托辦園等形式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在審批注冊、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等方面與公辦和集體辦幼兒園享受同等待遇。
10.建立完善幼兒園投入機制。建立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幼兒家庭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做到不斷增長,切實改善辦園條件。加快實施幼兒園建設工程,新增幼兒園以政府舉辦為主,對民辦幼兒園通過資金補助、規費減免等政策予以積極支持。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確保教育費附加、土地出讓金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學前教育,確保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所占比例在未來三年有明顯提高。盡快研究制定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在幼兒園標準化建設、公用經費補充、師資培訓、扶持貧困和獎勵先進等方面要加大投入。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公辦和集體辦幼兒園按類別執行統一的收費標準;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由舉辦者根據辦園成本自行確定,經教育部門審核后報區物價部門備案。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向入園的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建園費、入園押金、被褥押金等費用,更不得利用幼兒正常在園時間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等“特色教育”為由,另外收取其它費用。幼兒園收費要專款專用,全部用于辦園所需,任何部門、單位不得統籌、截留、擠占和挪用。幼兒園的公用事業費(水、電、供熱、房租等費用)按中小學的標準收繳。
三、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運行機制
11.嚴格落實幼兒園準入和督導制度。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制度,對各種類型的幼兒園進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區教育局負責各類幼兒園的審批注冊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舉辦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必須經所在街辦(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同意后,然后報教育局審批,取得辦園資格和社會力量辦學資格后方可舉辦。完善幼兒園年檢制度,將師資配備、持證上崗、學歷達標、繼續教育、工資待遇、安全衛生等內容一并納入幼兒園年檢范圍。不具備辦園條件、未取得辦園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對目前存在的無證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指導,督促整改。整改期間,要保證幼兒正常接受學前教育。制定學前教育質量監控系統,開展學前教育專項督導。
12.切實保障幼兒入園。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園”的原則,合理確定公辦和集體辦幼兒園的服務范圍,確保適齡兒童公平、順利入園,接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按照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關于對我市低保家庭兒童、孤殘兒童實施免費入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就近入園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和孤殘兒童全部免除保教和管理費用。所需費用,由各級財政列支。著力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近入園。著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積極鼓勵有條件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采用生均撥款等方式,逐步實施學前免費教育。
13.全面加強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科學設置幼兒園課程,積極倡導開展以游戲為主的主題教育。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少年兒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強對幼兒園玩教具、幼兒圖書的配備與指導。完善家園共育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學前教育階段“親子共成長”工程的實施。嚴格規范辦園行為,杜絕保姆化、小學化、學科化和成人化傾向,禁止在幼兒園從事違背教育規律或以營利為目的的實驗和活動。開展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健全學前教育教研指導網絡,深化園本教研。推行幼兒園園務公開制度;加大幼兒園辦園行為督查力度。
四、穩定師資隊伍,提高幼兒教師整體素質和地位待遇
14.嚴格執行幼兒園教職工資格標準。實行園長和幼兒教師準入制度,到年,幼兒園園長必須取得園長任職資格證書,幼兒教師全部達到國家頒布的幼兒教師專業標準。按照學前教育機構配置標準,將公辦幼兒園教師納入編制管理。落實幼兒園教師職務崗位設置和評聘標準,逐步實現職稱與工資相掛鉤;完善幼兒教師人才市場,建立合理流動機制,穩定幼教師資隊伍。
15.加強幼兒園園長和教師隊伍建設。把幼兒教師納入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幼兒教師、園長繼續教育和定期培訓制度。年前完成對所有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的全員培訓。年底,街道(開發區、管理區)中心幼兒園、農村社區和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等公辦幼兒園的園長全部由區教育局統一選派公辦教師擔任,集體辦幼兒園由區教育局派駐公辦幼兒教師。逐步增加農村社區和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中公辦幼兒教師的比例,積極鼓勵有條件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大幅度提高公辦幼兒教師的比例。由區教育局向轄區內的民辦幼兒園統一選派公辦幼兒教師。
16.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建立幼兒教師權益保護長效機制,公辦幼兒教師納入當地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體系;城鄉非公辦幼兒教師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幼兒園聘用教職工必須依法全部簽訂聘用合同,并依法為非公辦幼兒教師繳納社會保險。
五、加強考核評價,建立普及學前教育的工作推進機制
17.強化政府責任。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切實承擔起普及學前教育的責任。要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發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城鎮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切實承擔起對學前教育進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等職責。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結合全區學前教育發展目標任務,結合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適齡人口分布、變化趨勢,科學測算入園需求和供需缺口,確定發展目標,分解年度任務,落實經費投入,健全工作機制,以街道(開發區、管理區)為單位編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于年5月10日前報區政府備案。
18.明確部門職責。充實、調整全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學前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學前教育發展中遇到的問題。落實部門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學前教育發展。教育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各方面做好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負責幼兒園審批注冊和日常監管工作。發改部門要落實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的政策措施,優化配置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財政部門要落實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政策,完善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投入。編制部門要根據省定標準盡快核定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人社部門要加大幼兒園教師補充力度,確保滿足學前教育需求,依法落實非公辦幼兒教師工資和社會保險。物價部門要合理確定各類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加強對各類幼兒園收費的監管,嚴厲查處幼兒園亂收費行為。規劃、國土、住建等部門要落實城市住宅小區和農村社區配套幼兒園的規劃、用地和建設。公安、衛生、綜治、安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衛生、飲食保健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民政、工商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幼兒園的指導和管理。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全市各行政機關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xx〕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xx〕37號)和中共**省委《關于建設“法治**”的決定》(浙委〔20xx〕30號)、中共**市委《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政府及所屬行政機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行政管理權限,將法定職責逐級分解到負責組織實施的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用責任制的形式加以落實,并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量化考評的工作制度。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執法組織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行政機關委托執法的組織、機構(以下統稱行政機關)。
第四條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應當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
第五條市政府、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市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第二章工作原則
第六條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當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和執法應當做到主體合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依據正確、內容適當、程序合法。
第七條遵循公正、公開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和執法應當做到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人員、執法結果公開,處理公正。
第八條遵循高效、便民原則。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應遵循法定時限,提高工作效率。對各種違法、違章行為要及時查處、糾正;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主張的權利或提出的申請要及時答復或處理,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非因法定事由,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確因國家、公共利益需要,必須撤銷、變更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財產損失予以補償。
第十條遵循權責統一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和執法應當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就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第十一條遵循服務于經濟建設和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和執法應當做到執法與服務并重,促進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
第十二條遵循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行政機關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上級行政機關以及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自覺接受司法監督,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條為了保證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落實,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和健全下列制度:
(一)行政執法責任分解制度;
(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學習、培訓制度;
(三)公開辦事制度;
(四)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制度;
(五)行政許可工作制度(行政許可受理、審查、聽證、決定、送達、公布、監督檢查等);
(六)重大行政案件集體討論、備案制度;
(七)罰沒財物登記、上繳、銷毀制度;
(八)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制度;
(九)行政執法文書規范建檔制度;
(十)行政案件統計、分析制度;
(十一)接受群眾投訴評議制度;
(十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十三)行政執法責任制總結評議考核制度;
(十四)法律法規要求設立的其他制度。
第四章工作內容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管理的職能,結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本機關實際,制定年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落實配套措施,及時檢查、總結,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本機關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第十五條行政機關要加強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領導,建立并完善本機關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領導機構,建立健全本機關法制工作機構,配備、充實法制工作人員,加強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穩定執法隊伍,提升執法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十六條行政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負有宣傳、普及的責任,在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采取各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服務,營造全社會的法制氛圍。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學法制度。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并積極組織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學習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培訓計劃,輪訓行政執法人員。積極參加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政府組織的各種法律知識培訓,務必使行政執法人員熟練地掌握、應用綜合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
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范性、政策性文件應當由本機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并依法于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本級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并按年度及時做好行政規范性、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十八條行政機關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負有審查把關的責任。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嚴格依據法定權限行使職權,行政執法人員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不越權,不濫用職權。
第十九條行政機關負有保證具體行政行為合法、適當的責任。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用)等都必須依法實施和辦理,確保行政行為的合法、規范、有效。
第二十條行政機關之間負有配合協作的責任。對由多個行政機關共同負責組織實施的法定事項,各行政機關要明確分工,充分履行各自職責,加強配合協作,共同做好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十一條行政機關在自查過程中發現行政行為違法的,應當積極進行自糾。政府每年將不定期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日常監督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具體負責。
監察、審計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監督工作。
第二十二條行政機關負有依法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的責任。各行政機關應當嚴格依照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積極做好答復、答辯,提供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等復議、應訴準備工作,并配合復議機關及人民法院做好復議調查和訴訟庭審工作。對于因本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造成原具體行政行為被撤銷、變更的,應當及時糾正,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應當及時依法賠償。
第五章工作考核及責任追究
第二十三條市政府、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縣區政府和市府各行政機關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行考核,具體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實施。
各縣區政府對所屬行政機關和鄉鎮政府的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核工作以相關責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以及工作實績為基礎,實事求是地評議被考核機關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五條考核采取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經過考核,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對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行政機關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被動應付、執行不力的行政機關,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對拒不實行或因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不到位而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改正,并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評議考核中發現行政行為違法的,行政機關應當積極自糾,也可由市政府法制辦依法通知其限期糾正,或由市政府法制辦報市政府決定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并制作《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報告落實情況。對其中有重大行政過錯的責任機關和責任人實行通報制度,并由有權機關依法追究其行政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對于本機關的行政執法人員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予以責任追究:
(一)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實施行政征收(用)的;
(四)違法實施行政裁決的;
(五)違法辦理行政許可的;
(六)違法辦理行政給付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
(八)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九)失職瀆職,給國家或社會造成損失的;
(十)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或貪污受賄的;
(十一)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根據管理權限,對于違法違紀、失職瀆職的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促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機關是指本市的下列機關和組織:
(一)市、縣區、鄉鎮政府;
(二)市、縣區政府工作部門;
(三)市、縣區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
(四)法律、法規授予行政執法權的組織;
(五)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執法的組織。
第三條市、縣區政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主管本系統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市、縣區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在本部門、單位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本系統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第四條行政執法機關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機關行政執法的第一責任人,對執法目標的完成負全面責任;行政執法機關的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執法目標的完成負主管責任;行政執法機關內設機構和所屬執法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對涉及本機構執法目標的完成負直接責任;行政執法人員根據執法崗位,對有關具體執法目標的完成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各級政府應當將行政執法目標的完成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本級政府的工作目標和行政效能評估范圍進行評議考核。
第二章行政執法評議
第六條行政執法評議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以及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機關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所進行的評價。
第七條行政執法評議的主要內容:
(一)行政執法的組織領導情況;
(二)法制宣傳教育情況;
(三)制定行政執法配套制度情況;
(四)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情況;
(五)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情況;
(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
(七)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情況;
(八)行政執法的其他工作情況。
評議可以采取問卷調查表、測評表、互評表等方式,分別通過行政管理相對人、有關組織、社會各界人士或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測評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情況。
第八條上級行政機關應當根據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情況,制定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進行評議的具體辦法。
上級行政機關應當于每年年底組織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全面評議。
第三章行政執法考核
第九條行政執法考核是指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所進行的考查核定。
第十條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將本機關的行政執法目標逐項分解落實到所屬執法機關及其有關人員,確定對所屬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考核目標和標準。
第十一條上級行政機關應當于每年年初確定本年度下級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年度重點目標,并于每年年底組織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年度重點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
第十二條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檢查活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完成行政執法目標進展情況。
第十三條行政執法目標檢查、考核,由上級行政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檢查考核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檢查、考核的具體方式:
(一)聽取行政執法工作情況的匯報;
(二)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素質測試;
(三)檢查或者抽查有關文件、資料及行政執法檔案;
(四)受理行政執法情況投訴;
(五)組織執法專案調查;
(六)考核機關確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條對考核的結果,由法制工作機構按規定計分辦法進行逐項計分,按分值高低分別量化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執法目標完成情況。
具體計分辦法和評分標準由負責考核的上級行政機關根據考核目標等內容另行制定。
第四章獎懲
第十六條上級行政機關應當每年公布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的結果。
評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第十七條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情況應當作為評價行政執法機關的全面工作以及有關責任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工作實績的一項重要依據。
對評議考核結果被評為優秀的行政執法機關,給予通報表彰;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成其寫出書面整改意見;對行政執法工作不力或者存在違法情形的,應建議有權機關對負有全面責任、主管責任和有關直接責任的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2
1. 提升效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職責分配能減少混亂,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證質量:規范化的`操作可以保證工作質量,降低錯誤率。
3. 促進團隊協作:良好的溝通機制和公平的獎懲制度可以增強團隊凝聚力。
4. 遵守法規:嚴格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企業遵守相關法規,規避法律風險。
5. 激發員工潛力:通過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激發員工潛能,提升企業競爭力。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銷售例會制度
*會議必須遵循"高效、高質量"的原則。
*開會時,參會人員必須紀律嚴明,參會時必須攜帶筆記本和筆。除特殊情況,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參會,不得無故缺席、中途退席或遲到。
*一般性例會時間必須控制在1個小時以內。
*所有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出稿,除存檔外,必須向總經理報閱。
*每周工作例會
1、招集主持:銷售經理
2、參會人員:項目部全體人員
3、開會時間:不定
4、上周考勤情況公布;
5、上周工作情況總結;
6、本周銷售管理工作內容;
7、解答上周銷售人員提出的疑問;
8、本周策劃推廣工作介紹;
9、組織銷售人員與策劃人員座談;
10、組織進行階段性培訓。
*每周小組例會
1.招集主持:銷售主管
2.參會人員:組內全體銷售人員
3.開會時間:自行安排
4.匯總、分析銷售工作中的'遇到的問題
5.對疑難客戶進行分析,找對策
6.對意向客戶的落實情況
7.銷售人員的簽約、回款情況
8.由銷售主管組織進行組內培訓
*銷售分析會(月例會)
1、招集主持:銷售經理
2、參會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
3、開會時間:每月統計截止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4、銷售情況,延期簽約的通報及分析,結果及意見匯總至本月銷售統計分析報告中。
5、下月銷售計劃和銷售重點。
6、公布下個月銷售任務。
7、分析當前的市場、客戶群及競爭對手,樹立本項目的知名度、品牌。
8、與業務員進行思想溝通。
(二)嚴重違紀處理
*嚴禁利用價格、房號及其他不正當手段搶客戶,有損公司聲譽者予以辭退。
*嚴禁客服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業務員或客戶賄賂,私押、私放房號者予以辭退。
*嚴禁電腦錄入人員將客戶資料私自泄露給他人或其他項目,牟取經濟利益予以辭退。
*嚴禁客服串通銷售人員私分客戶、漏分客戶者予以辭退。
*嚴禁銷售人員做私單,協助客戶炒房,從中謀取經濟利益者予以辭退。
*嚴禁泄露公司機密給客戶或其他項目,使公司遭受損失者予以辭退。
*拒絕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工作態度消極,散發消極怠工情緒者予以辭退。
*散布謠言及流言蠻語,搬弄是非,攻擊詆毀他人,不利于公司員工團結者予以辭退。
*多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法改正者。累計曠工超過三天者予以辭退。
*盜竊公司及私人財務,或公司機密文件及客戶資料者予以辭退。
*觸犯國家法律,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者予以辭退。
*打架斗毆,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者予以辭退。
行政管理制度14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體現在:
1. 保障業務運作:有序的'車輛管理有助于確保各項業務活動的順利進行。
2. 增強企業形象:規范的車輛使用反映了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專業程度。
3. 防范法律風險:遵守交通法規,降低因違規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
4. 提升員工滿意度:公平透明的車輛使用政策能提高員工對企業的信任度。
行政管理制度15
醫院設行政總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由職能科室科室長輪流擔任,院辦公室負責安排。
一、總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辦理行政值班期間醫院的業務、行政和臨時事宜,節假日、雙休日簽收公文,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受理公務電話,承接未辦事項。
2、行政總值班每天至少巡視4次,負責檢查全院各科室的工作情況、崗位職責落實、工作紀律、醫療秩序、環境衛生、安全消防、后勤保障等情況,并把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協調處理值班期間的相關事宜,對失職相關責任人按醫院規定及制度進行處理,并在院周會上進行通報批評。
3、協調各科室工作,確保臨床醫療工作順利進行。
4、組織處理突發和應急事件。
5、落實醫院監控措施。
6、行政總值班人員要妥善安排好行政值班和本科室、本崗位工作,在行政值班期間,要以落實總值班職責、完成總值班任務為主。
二、總值班權力
1、代表院長行使職權,根據工作需要,對醫院人員、物資、車輛等進行合理調配。各科室應積極配合醫院總值班的調配工作,不得推諉。
2、有權按照醫院規定對違反醫院規定的人員進行教育、處罰。
三、日常工作流程
(一)日常巡查
1、公共場所、辦公室、診室等環境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記錄、處理。
2、醫院職工是否按規定著裝、佩戴工牌,發現違規人員及時記錄、糾正。
3、嚴格考勤制度,發現不按時上下班、不按時坐診、遲到早退人員及時糾正,并按規定處理。
4、在動態的巡察中發現醫護人員在接待病人時服務不熱情或服務不到位,應及時引導糾正,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5、在動態的巡察中發現串崗、扎堆閑聊,吃零食,對病人不聞不問的情況,應及時記錄、糾正,按規定處理。
6、在動態的巡察中,發現就診患者突然增加的情況下,應及時協調相關科室調配人員,維持良好的就診秩序。
(二)投訴處理。總值班人員在接投訴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通知保安和相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并冷靜將投訴人帶離事發現場妥善解決處理,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接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時,在做好現場處置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和院長,通知業務部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2、值班人員接到院內發生重大醫療糾紛事件時,在做好現場處置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院長,通知總務科、業務部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3、值班人員接到院內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件時,在做好現場處置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院長,通知總務科、業務部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四)重大醫療服務事件處理。重大醫療服務事件是指在醫療過程中、住院期間病人突發其它疾病,如心臟病、藥物、針劑過敏誘導并發癥等,且我院不能診斷治療的,為保障病人生命,第一時間通知相關科室負責人和院領導,并及時聯系轉診外院治療,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四、行政總值班要求
(一)牢記“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敢于承擔責任。用良好的服務態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積極為臨床一線人員和患者排憂解難。
(二)在處事原則上行政總值班要以醫院整體工作為核心,以病人為中心,總值班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事宜,應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不得擅自處理。同時,既要講究原則,又要靈活機動,既要防止事事均請示,又要防止擅自做主。
(三)行政總值班要認真執行醫院對行政總值班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著工裝、配戴工牌,堅守工作崗位,夜班一律在值班室值班休息。總值班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可安排其他總值班人員替班,同時做好值班交接。
(四)保持醫院值班電話暢通,赴現場處理事務時應隨身攜帶值班電話。
(五)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處理的較重大事件要詳細記入值班記錄本,以備查考。值班結束后,要與下位值班人員書面交班,并交接值班用品。凡本班未處理的重要事情,應對下一班明確交待,并及時報告院長責成有關科室處理或由下一班負責組織處理。
(六)值班期間發生的重大事故、災害及其他緊急情況,總值班人員首先要積極組織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報告帶班領導,帶班領導接報告后應立即到場組織處理。
(七)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室衛生保潔和值班設施維護,保持室內干凈整潔,被褥疊放整齊,離開值班室要關窗落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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