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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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國有獨資運營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開發區工業區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和建設、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歸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
第二條 為規范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 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麗政發?20xx?11號文件精神,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 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市財政局審核,市政府審批。
第八條 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財務總監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財務總監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 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第十條 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簽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 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 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余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 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復核。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綜合部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后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 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余額分戶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后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后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后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
事長批準。
第十七條 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 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后由董事長簽審后支付。
第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后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經營支出管理參照麗水南城建設有限公司營運費用報銷規定。
第四章 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參照XX關于印發《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資金撥付審批流程》(試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范圍。
第二十六條 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六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八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 、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八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九條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第三十條 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一條 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三十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并蓋章,以明確責任。會計報表須聘請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后,才能對外報送。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資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企業的財務預算及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為市本級國有企業(含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對國有企業的出資人職責(以下簡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市政府賦予的監督管理職能,代表市政府對市本級國有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實施統一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國有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的規范運作。
第二章財務預算
第四條為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各企業都要建立規范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五條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對未來一年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籌劃的.基礎上,圍繞企業發展規劃和經營計劃,對預算內企業各種資源運用及經營成果與分配等所作的具體安排。
第六條企業要在認真分析、預測影響經營目標主要因素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預算方案,并將財務預算細劃為月份、季度預算,建立必要的財務預算執行和完成情況監控及考核機制。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系,層層組織做好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第八條企業財務預算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一)企業預算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二)企業預算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三)企業預算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四)企業預算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五)企業預算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增資擴股、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六)企業預算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七)其他。
企業應當采用合并口徑編制財務預算報表,合并范圍應當與上財務決算編制范圍一致,如有變動應當說明。
第九條企業應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下財務預算報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報送的財務預算報告審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復意見。
第十條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企業財務預算,核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并與企業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國有資產出資人在終了,依據企業財務決算結果,組織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核查,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將財務預算目標執行情況作為考核及獎懲依據。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要采取各種措施加強財務管理,在嚴格執行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和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本金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及往來戶結算管理制度;
(三)產品、原材料、設備等資產購銷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管理制度;
(六)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七)銷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門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二條企業要以集團(公司)為單位,建立以現金流量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對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制定統一的使用計劃,明確資金調度權限和資金使用審批程序。要堅持適度籌措的原則,從總體上控制企業負債規模。
第十三條企業所有資金(包括代收、代付資金)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入賬管理,不得賬外設賬和資金體外循環。
第十四條企業大宗原、輔材料或商品物資的采購、固定資產的購建和工程建設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十五條企業因合并、設立、轉讓、劃轉、合資合作、改制等涉及資產(產權)變動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按規定審批程序辦理相應手續后,按相關規定調賬。
第十六條企業要嚴格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成本核算,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當期成本的界線,及時結轉成本和費用。要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及預提各項費用,不得隨意調整計提比例和折舊政策。要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隨時掌握企業成本變動的原因,及時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條企業應嚴格遵守會計核算規定,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33號)的企業,制定各項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標準和方法,定期對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逐項進行認定、計算,不得應提不提、應攤不攤或者多提多攤成本(費用),造成企業經營成果不實。
第十八條企業原則上不應為其他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確需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充分考慮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和償債能力,并由被擔保企業提供相應的資產反擔保。企業發生的擔保項目,要設置備查簿逐筆登記,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十九條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發生關聯交易,必須實行有償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則合理作價,據實分攤相應費用。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要按規定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就關聯方的關系、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交易差價的性質及形成的原因進行披露說明。
第二十條企業月末應對應收債權和對外投資進行清理核實,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嚴格劃分投資與債權的界限,不得交叉記賬,正確核算企業投資收益。要建立企業投資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企業出現重大投資決策失誤,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者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企業下列財務事項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
(一)經清產核資確認的潛虧掛賬及資產損失核銷以及影響所有者權益的事項;
(二)資產(產權)轉讓、劃轉、租賃、報廢等資產處置行為;
(三)企業所發生的擔保、資產抵押行為;
(四)企業計提的工資總額;
(五)國家、省和市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報批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歸企業出資人所有,必須按規定進行分配。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分配方案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后執行。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要按照石家莊市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的規定及時上交。
第四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制度,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須按規定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企業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企業要明確經理(廠長)、財務負責人(包括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企業領導)、財務部門在財務管理上的權限和工作職責;公司制企業根據《公司法》規定,還應明確董事會、股東會和監事會在財務管理和監督上的職權和義務,并經董事會、股東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需要,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向企業派駐監事會或監事,對企業財務活動實施監督。
第二十七條企業財務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或備案:
(一)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二)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所出資的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業類主業的子企業等重要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的一般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須經母體企業批準,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下事項須按有關規定報國有資產出資人,由國有資產出資人委派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一)企業財務決算;
(二)企業經理(廠長)任期屆滿、和專項事項;
(三)企業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如企業發生債務危機、長期經營虧損等重大事項;
(四)國有資產出資人確定的其他需要審計事項。
第二十九條企業及各級子企業應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財務決算調整;企業對審計意見存在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在上報財務決算報告時,向國有資產出資人提交說明材料。
第三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符合《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的有關規定,對企業違反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或者未按注冊會計師意見進行調整的重大會計事項進行披露。
第三十一條企業法人、總會計師或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等應對企業編制的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辦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五章財務決算與財務報告
第三十二條企業在每個會計終了后,應嚴格按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在全面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資產質量核實基礎上,認真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告,以全面、完整、真實、準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三十三條企業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財務快報及分析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財務分析重點圍繞生產經營、財務變動、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分析,特別是對本單位影響經濟效益的重大變動事項進行詳細說明。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由財務決算報表、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國有資產出資人規定上報的其他相關生產經營及管理資料構成。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和省國資委及財政部門有關財務決算編制工作要求,按照規定的合并范圍、合并口徑和合并方法,納入合并報表的范圍,編制企業財務決算合并報表。對沒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企業,企業應向國有資產出資人報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經濟鑒證證明。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合并范圍發生變更,應將變更范圍及原因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在終了后2個月內分別以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將財務決算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業,可以在對上市公司財務指標預測的基礎上,編制財務預決算,正式財務決算報告須在4月初報國有資產出資人。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費用開支標準以及遞延資產分期攤銷年限,規范提留。要結合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認真清理以前的潛虧掛賬,如實反映歷史遺留問題,經審批后合理消化和處理。
第三十八條為確保財務決算的真實性,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認真遵循會計真實性、準確性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工作要求,正確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得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和濫用會計估計。
第三十九條企業及子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報告應當遵循會計可比性原則,編制基礎、編制原則、編制依據和編制方法及各項財務指標口徑應當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間財務決算數據保持銜接,如實反映間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變動等情況。
第四十條除國家另有規定,企業及子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應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應事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并陳述相關理由。子企業執行會計制度與企業總部不一致的,應按有關規定將企業總部或者子企業的財務決算數據進行調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條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編制工作進行監督,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和中介機構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第四十二條企業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后,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資產質量、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審核,并依據審核后的財務決算報告進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企業效績評價和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果確認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為促進企業及時準確編報企業財務報告,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財務報告編報工作實行考核制度,對在財務報告編報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四條企業違反本辦法,未按規定將有關事項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或備案的,即出現財務決算報告內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數據差錯較大、造成財務決算不實及財務決算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其重新編報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四十五條經國有資產出資人或其委托機構檢查,企業違反財經法規,即因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不能收回,違規對外擔保使國有資產被查封或拍賣,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在國有資產處置中造成貶值,企業資產出租、出讓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為,將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財務信息,故意漏報、瞞報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改正,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在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審計工作中參與做賬,或在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及缺陷,造成審計結論失實的,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禁止其承接企業審計業務,并通報或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八條國有資產出資人相關人員在對企業財務決算信息的收集、匯總、審核和管理過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過失或泄露國家機密或企業商業秘密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2
一節總則
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只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總目標:
加強管理,研究創新,擴大營業額,控制成本,創造利潤。
第二條各部門目標:
1.貿易部:
(1)充分消化現有產能。
(2)利用現有市場,購銷相關產品,擴大營業額。
(3)銷售費用的控制(運輸費用、報關費用、保險費用等)。
(4)呆品處理。
(5)外銷成長率x%,年度外銷金額x元。
2.內銷部:
(1)估計內銷產品銷售數量,協調生產管理中心建立適當庫存量。
(2)建立內銷銷售網,擴大現有客戶的采購規格及數量。
(3)呆品處理。
(4)內銷成長率x%,年度內銷金額x元。
3.供應部:
(1)建立機物料abc分類,實施重點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庫存量、經濟采購量。選擇優良供應廠商,商訂長期采購合同;加強比價功能,降低采購價格。
(3)降低平均庫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機物料降低x%,x元。
4.總務部人事科:
(1)建立員工進用升遷、薪資考核獎懲的.人事制度。
(2)精簡人事,控制管理費用。
5.事業關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廠管理規則。
(2)加強警衛勤務訓練。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規范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5
1財務管理制度及業務辦理流程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資金管理及會計核算,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準確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
三、公司財務由會計、成本核算和出納等工作人員組成(待定)。
四、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二章、制度細則: ●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 財務管理工作
● 支票管理(含其它銀行票據)
● 現金管理
● 會計檔案管理
● 個人借款管理
● 日常費用審批及報銷流程 ● 費用報銷的相關標準 ● 采購流程及采購付款流程 ● 銷售流程及銷售收款流程 ● 發票管理
● 成本核算的管理 ●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對整個賬務處理數據的準確性監督和負責,包括會計憑證、報表、往來、原材料﹑庫存商品、現金、銀行、票據、費用等。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負責對內(公司高層)、對外(稅務局、工商等其它需要報送報表的行政機關)報表的編制和報送,并負責對數據進行解釋,及財務分析的編制。
4、對公司各種經營考核的基礎數據取得正確性進行監督和負責。
5、協調本部門與公司內部其它部門的關系。
6、協調公司財務與外部相關部門的關系,包括稅務局、銀行及其它相關行政單位、往來企業。
7、負責各種與財務有關的證件的辦理及年審。
8、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數據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原始單據的審核、現金的監督。
2、負責核對往來賬務及清理。
3、原材料,產成品,半成品,庫存商品總賬的登記,指導庫房管理員進行庫存商品二級賬的.登記,保證賬賬、賬實﹑賬證、賬表相符。
4、負責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等賬務的處理,實行固定資產分類管理,保證固定資產增加、減少、報廢、封存、手續齊全,并進行賬務處理。
5、負責稅務資料的編報、整理、裝訂、并妥善保管,做到查有實據。
6、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數據。
三、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做到賬實相符。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負責本公司與銀行之間各種款項的原始票據的傳遞工作。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水平,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市屬國有糧食企業財務行為,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會計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結合全市糧食系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的監管范圍企業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負債以及成本費用進行監管。
第二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應收補貼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等。
第四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現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現金管理制度。出納員要做到日清月結,嚴禁白條抵庫,嚴禁公款私存。因工作需要確需借支現金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審核,法人代表審批方可支取。財務負責人定期對出納抽查盤點庫存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及本企業領導的監督檢查,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企業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銀行結算業務,按照資金性質或業務需要,開設銀行賬戶進行結算。銀行印鑒必須由財務負責人與出納員分開保管。不準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資金(貸款)擔保,任何人不得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弄虛作假套取現金和銀行信用卡。不準將企業資金借給與本單位生產經營無關的單位和個人。
(三)各單位核算統一歸集在財務部門,不準各部門另行設置出納,分散核算。
(四)嚴禁用公款炒股、炒期貨。
第五條 應收或預付帳款的管理
(一)企業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并嚴格履行。
(二)企業糧食業務要遵循“錢進來、貨出去、貨進來錢出去”的原則,對合同期內應收款項,應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及時收回,以防壞賬的發生。
第六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
(一)以前發生的其他應收款要查清原因,企業督促并協助責任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追回。
(二)除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其他應收款外,不允許有其他應收款發生。
第七條 應收補貼款的管理
應收補貼款應專款專用,并及時與財政部門結算。
第八條 存貨的管理
(一)企業存貨,特別是原糧、產成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
(二)企業每個季末要對庫存商品進行盤存、核實,做到賬實、賬賬、賬證、賬表相符,對盤盈或盤虧庫存商品要查找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調整賬務。
(三)中央、省、市、縣級儲備糧油嚴格按規定專倉、專罐、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保證質量好、儲存安全和管得住、調得動、用得上,力爭不虧損。
第九條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按規定列支。
(二)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責任,由企業集體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方可入帳。
第十條 壞帳損失的管理
企業每年末,對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檢查,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或不能支付的應收、應付款項按照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分清情況進行處理。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 企業資產購建的管理
(一)項目審核。按照有關規定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含)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項目,國家投資的項目應當經企業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企業自籌的項目經企業領導班子及職代會研究決定;專項資金項目必須按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行報批。
(二)項目招投標。擬建項目經核準批復后,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
(三)基本建設(含新建、擴建、維修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后,應當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后方可結算付款。
(四)盤盈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入帳,其資產名稱及重估入帳價值須報市商務和糧食局備案。
(五)企業購置汽車(貨車、轎車)必須報經市商務和糧食局批準后,方可購買。虧損企業一律不得購買轎車。
第十二條 企業資產處置的管理
(一)應當按規定程序審批的資產范圍:企業整體轉讓資產、部分出讓或轉讓資產、租賃或托管資產、盤虧、報損報廢固定資產。
(二)審批程序:企業處置國有資產,必須由企業領導班子及職代會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后,向市商務和糧食局提出書面請示(附處置資產明細表),經市商務和糧食局派人員到現場實地勘察后,提出初審意見報市商務和糧食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三)經批準處置的`國有資產必須通過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其評估價值在5萬元(含5萬)以上必須采取公開競賣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資產收益的管理
企業資產收益必須按時入帳并按相關規定使用。
第四章 負債的管理
(一)應付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的每筆結算支付必須有憑有據。大額資金的運行須上報市商務和糧食局備案。
(二)專項應付款:最低收購價、倉房維修費、簡易建筑費企業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第五章 成本費用的管理
第十四條 制定費用標準。企業要增強節約意識,制定工資、招待費等費用標準,降低費用開支,力爭以最小的支出,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第十五條 企業所有費用開支必須堅持企業財務部門審核把關,法人代表“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嚴把費用開支關,堵塞漏洞。企業不得為外單位和個人報銷費用或變相列支費用。
第十七條 企業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當期的收入、成本、費用,不準虛列成本、虛報盈虧、隱瞞財產和收益,不做假帳,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第十八條 各企業只準設置一套會計核算,嚴禁搞賬外賬或設置“小金庫”。
第六章 監管方式
第十九條 嚴格實行《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局屬企事業單位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市商務和糧食局對企業財務實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市商務和糧食局對市屬購銷企業組織一次內部審計。
(二)如遇特殊情況,市商務和糧食局隨時對企業財務執行情況予以檢查。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現金出現短庫,由出納員全額賠償。其短庫金額超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應收和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由于失職、瀆職行為不能按時收回的,對有關責任人采取賠償損失和追究其法律責任,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人也須采取一定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第二十二條 企業財務負責人未按《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局屬企事業單位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規定進行報告的,市商務和糧食局責令其改正,并給予批評,發現三(件)次以上(含三次)未報告的,市商務和糧食局將視其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其失職責任。
第二十三條 企業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違反本制度其他規定的,市商務和糧食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按相關規定處理,違反法律法規者,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務審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7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機制,實行規范化的行政管理,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
1、日常辦公制度
2、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規定
4、文件收發、傳閱,檔案管理制度
5、印鑒、介紹信管理制度
6、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7、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8、通信設備使用制度
9、財產管理制度
10、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11、文件銷毀制度
第二章日常辦公制度
第三條公司上下都要嚴格遵守勞動管理制度和費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為公司服務。
第四條實行例會制度。重大問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各項擔保項目由公司審保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總經理辦公會、中心經理會每月不定期召開。
第五條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各中心及業務部門之間應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六條員工之間互相尊重,團結友愛。重大問題堅持原則,一般分歧互相體諒、互相理解。
第七條嚴格檔案管理,嚴守保密紀律。公司利益第一,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
第三章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條員工的儀容儀表:
員工個人形象代表著公司的形象,所以員工個人儀表的優劣對公司至關重要,為此,公司對員工上班時間的儀容儀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項目男士女士
服裝要求西服套裝或整潔服裝職業套裝
禁止背心、短褲、無領上裝低胸、無領、超短裙、短褲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凈
禁止穿拖鞋,鞋面骯臟,有污垢、灰塵
發飾要求整齊、自然整齊
禁止亂蓬蓬、過長零亂
面容修飾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須清淡的化妝
禁止蓄須,無精打采濃妝艷抹或不化妝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長,禁止涂鮮艷的指甲油
第九條員工在辦公時間和辦公地點不得大聲喧嘩、打鬧,不得在辦公室吃東西,不準干私活,不得長時間看非專業性報紙(如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商務早報、蜀報、四川青年報)。
第十條員工在辦公場所和辦公時間,原則上不準打私人電話和會私客,不準帶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須接的私人電話要盡量低聲,不得影響他人工作,最長不得超過三分鐘。必須接待的'私客應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條向領導請示、匯報工作,應簡明扼要,節省時間。原則上不允許越級請示、匯報,情況緊急、事關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條除談工作外,不準串崗閑聊、擅自離崗,進入各辦公室應先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第十三條員工負責本辦公室清潔衛生,公共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亂丟棄物,愛護辦公環境。
第十四條員工要保持自己辦公桌桌面的整潔,禁止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雜物,下班時應整潔辦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員工貯物柜,將辦公桌鎖好,防止文件資料的丟失。
第十五條員工要禮貌待客,禮貌用語,禮貌接轉電話,耐心解答相關的業務事項及電話詢問,自覺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條愛護公司財產,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須檢查門窗是否關閉,空調、電腦、電燈、飲水機是否關閉,防止火災和失竊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密級確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機密”、“絕密”三個等級,凡涉及三個等級內文件均屬保密范圍。
1、“秘密”:內部規章制度屬秘密級,只限全體員工周知,不可外傳。
2、“機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和中心經理辦公會議紀要”、“項目進度計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關財務制度”、“財務報表”“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屬機密級,此類文件發至中心經理及相關人員。
3、“絕密”: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工作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書”、“年度財務收支和利潤分配方案”等屬公司絕密級,此類文件發至公司領導。第十八條保密規定:
1、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建立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向辦公室提交文件軟盤及文件原稿備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留存一份,其中軟盤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掌握。
2、各類“絕密”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辦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收集,以備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繼續使用的草稿紙,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必須及時銷毀,不得隨意放置。
4、辦公室定期對保存的各類文件軟盤進行拷貝更新,避免因軟盤損壞導致文件丟失。
第十九條借閱規定:
1、凡借閱本中心或本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部門主管允許,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中心經理簽字批準;
2、凡借閱其他中心或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中心經理允許,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3、凡借閱“絕密”級文件,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不得帶出公司。
第二十條對泄密行為的處理
凡私自傳播、散發、復印公司保密范圍內的文件,均屬泄密行為。
泄露公司“秘密”者,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機密”者,給予記過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絕密”者,給予除名。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或自行處理公司文件,必須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圍內文件統一銷毀。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9
1 總則
為規范財務預算的行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須從市場化角度出發,把資本保全與增值的財務目標量化為財務預算。財務部門將依據公司經營計劃大綱及有關專業預算,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
2 財務預算管理的內容及目標
2.1 利潤計劃的目標----采取各種措施,努力提高利潤水平,合理分配公司利潤。
2.2 成本計劃的目標----在保持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使產品成本最低化。
2.3 費用計劃的目標----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使費用支出最小化。
2.4 資金計劃的目標----合理使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不斷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
2.5 投資收益計劃的目標----以投出資本的保全及增值的最大化。
3 財務預算的管理體系及層次
3.1根據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權限,以及對資產的控制程度,將財務預算管理體系分為四個層次:
a. 公司本部的分廠、部門的財務預算管理;
b. 全資子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
c. 控股子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
d. 參股子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
4 編制財務預算的依據
4.1 為提高財務預算的正確性以及可操作性。在編制財務預算時,需提供下列專業預算:
a. 公司年度方針目標;
b. 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計劃;
c. 生產技術、工藝及能力平衡計劃;
d. 非標準設備制造計劃;
e. 產品銷售量計劃;
f. 產品生產量計劃;
g. 產品銷售價格趨勢分析報告;
h. 物資采購計劃;
i. 能源消耗計劃;
g. 工具消耗計劃;
k. 房屋、設備大、中、小修理計劃;
l. 勞動工資計劃;
m. 福利費用計劃;
n. 公司長期項目投資計劃。
5 財務預算編制程序
5.1 根據公司的方針目標,財務部門要收集大量的數據資料,把包括人員、價格、成本、費用、收入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等在內的大量資料與本單位歷史最好水平或近三年平均水平比,與同類企業先進水平比,制定科學的預算標準及對可控成本和費用提出降低的目標。
5.2 財務部門將制定的預算標準預算體系,要求有關部門編制專業預算。
5.3 責任部門根據公司的方針目標、專業預算及財務部門對可控成本和費用降低的目標,結合責任部門的實際情況,編制出責任部門的財務預算初稿。
5.4 財務部門將責任部門的財務預算初稿進行匯總后,根據董事會的整體目標及公司財務總經理聽取各責任部門詳細匯報后的意見,初步確定責任部門財務預算的目標,責任部門據此編制財務預算正稿。
5.5 財務部門將責任部門的財務預算正稿進行匯總后,編制出正式的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公司總經理最終確定各類部門的年度預算目標,下達預算確認文件并與責任部門簽定目標責任狀。
6 財務預算的編制
6.1 利潤計劃的編制
6.1.1 利潤計劃屬于財務預算管理的前期控制系統,是搞好財務預算管理的基礎和關鍵。
6.1.2 確定目標利潤的步驟和方法
6.1.2.1 根據市場情況和近年來利潤增減趨勢,結合上級部門下達指標和公司歷史先進水平,參照同行業先進水平,提出計劃期的利潤目標和理想數額。
6.1.2.2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已掌握的比較準確的資料,運用利潤增長百分率來測算計劃期可能實現的利潤數。
6.1.3 公司的目標利潤確定后,必須制定實現目標利潤所采取的各項技術組織措施,制定財務、成本、費用、投資收益和資金計劃,使目標利潤的實現建立在扎實、科學的基礎之上。
6.1.4 公司財務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和季度計劃兩種,年度計劃分季,季度計劃分月編制。
6.1.5 財務計劃內容包括:
a. 財務計劃編制說明書;b. 利潤及利潤分配計劃;c. 主營業務銷售利潤計劃;d. 期間費用計劃;e. 投資收益計劃;f. 營業外收支計劃。
6.2 成本計劃的編制
6.2.1 成本計劃是利潤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用來控制、核算產品的單位成本及總成本。
6.2.2 成本計劃的編制方法
6.2.2.1 編制成本計劃應以目標成本為依據,定額成本為基礎,在對前期成本水平、歷史水平、同行業及正確估計計劃期引起成本變動的各種因素,經反復試算平衡后編制。
6.2.2.2 成本計劃采用直接計算法編制。
6.2.2.3 利潤計劃不能達到目標利潤時,必須對成本計劃進行修訂,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使目標成本最低化。
6.2.3 成本計劃按年度、季度和分廠、分公司編制。分廠計劃、季度計劃是公司計劃、年度計劃的執行計劃。
6.2.4 成本計劃包括的內容:
a 成本計劃的編制說明書;b 生產費用計劃;c 制造費用計劃;d 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計劃;e 全部商品產品成本計劃;f 可比產品成本降低率計劃
6.3費用計劃的編制
6.3.1 費用計劃包括管理費用計劃、銷售費用計劃、財務費用計劃。
6.3.2 管理費用計劃指為維持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預計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按國家規定設置。
6.3.2.1 管理費用預算實行歸口分級管理責任制。
6.3.2.2 管理費用計劃按明細項目分為變動費用和固定費用兩類分別編制預算。
變動費用部分依據國家制度規定,結合公司計劃經營業務的變動比例加以確定;固定費用部分以歷史資料為依據,并考慮計劃期公司管理決策、物價趨勢等因素后確定。
6.3.2.3 管理費用計劃按年度、季度分部門編制。
6.3.3 銷售費用計劃是指銷售公司在銷售產品、提供勞務過程中預計發生的各項費用。
6.3.3.1 銷售費用計劃以歷史資料為依據,并考慮計劃期公司的銷售規模、銷售策略、銷售方式的變化等因素,以預算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按項目加以編制。
6.3.3.2 銷售費用計劃按年度、季度編制。
6.3.3.3 銷售費用由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會同編制。
6.3.4 財務費用計劃是指公司籌集資金而計劃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按國家規定設置。
6.3.4.1 財務費用計劃根據公司已有的負債情況,計劃期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及可能形成的負債規模、利率波動等綜合分析后編制。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從總體上統籌page_index8.2.4 年終,管理責任部門的費用使用實績控制在預算范圍以內,并且較上一年實際使用額(扣除非正常因素)的下降金額,按比率兌現獎勵額。
8.3.1 銷售費用實績低于由財務部門按承包合同確定的.計提標準和計算公式得出的預算額,節約部分按比例獎勵工資總額,反之,則扣減工資總額。
8.3.2 重大的銷售費用開支項目和標準,例如:重大的廣告費用、定貨會議費用、差旅費補貼標準的變動等,必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
8.4.1 責任部門平均資金占用額超出資金占用指標,在部門月度經濟責任制中扣分,并相應扣除部門應得工資總額。
8.4.2 責任部門平均資金占用額低于資金占用指標,按公司所節約利息額獎勵責任部門。
8.5.1 內部分廠、分公司的內部利潤指標超額完成預算指標值,按月按一定比例直接獎勵責任部門的工資總額。
8.5.2 內部分廠、分公司的內部利潤指標未達到預算指標值,按月按一定比例直接扣減責任部門的工資總額。
8.6.1 集團公司與全資、控股子公司的經營者年初簽定承包合同,按預算的完成情況,同經營者的年收入直接掛鉤,按年考核。
8.6.2 通過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來檢查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并將執行情況報子公司董事會、集團公司董事長、分管財務總經理。
9 年度財務預算批準及調整的審批權限
9.1 年度財務預算批準的審批權限
公司利潤計劃經過公司董事會的批準后執行。子公司利潤計劃按管理權限分別經子公司董事會或總公司經理層批準后執行。
成本、費用、資金、投資計劃是利潤計劃的子計劃,按上述相應權限經批準后執行。
9.2 年度財務預算經批準實施后,一般不得調整。若出現不可預計情況,公司級的利潤、銷售、資金計劃隨公司方針目標調整而作相應調整,公司內部計劃經財務部歸口審核并提出調整意見,按管理權限經總經理或由財務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0 財務預算的編制時間
財務預算應在上年四季度開始編制,并在次年元月之前結束。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匯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采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核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
(六)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 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 則
(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1
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背景下,企業要想穩定發展,需要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展開科學有效的成本管理,以此增強企業財務風險把控的實效性,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對此,應建立起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的財務成本管理工作。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與成本管理是建筑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點工作內容,尤其是現階段建筑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建筑企業層出不窮,需要通過完善的財務管理工作來強化企業的經濟效益。在進一步強化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必須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出更加規范化的財務成本管理體系,促進企業獲得全面、穩定的發展,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一、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成本管理與控制的價值體現
1、優化資金使用結構。建筑企業和其他企業的資金結構存在不同,企業的項目建設常常需要跨市、跨省、跨地域甚至跨國,企業總體資金把控較為分散,資金結構不夠集中。站在客觀的角度上來看,企業做好財務成本把控工作,有利于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在財務管理工作過程中提升各類資源的使用價值與使用效率,使各個施工項目的資金均得到最大化利用,優化資金結構,通過有效管理目標成本和采取科學合理的手段,在企業投資時進行更加嚴謹和精密的評估分析,隨后通過相應的評估成果來決定投放到市場上的金額。總之,除了能夠全面降低企業在市場資金投入的風險度,保障工程項目順利施工,優化各項目的資金配置,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之外,還能有效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全面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質量。
2、提高企業的管控能力。通過有效的目標成本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內部控制管理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財務管理工作的落實效果將會直接影響企業的內部管控能力。
3、企業經營管理的內在需求。工程造價是建筑企業全面提升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加強工程造價管控,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立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直接顯現出公司在運營結果上的優良程度,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成本把控進一步縮減成本投入,提升整體企業的經濟效益。在當前投資越來越多元化的市場背景下,目標成本管理正在成為市場發展的重要體現。
二、現階段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管理體制不規范。在建筑企業開展各類經濟活動的過程中,財務管理制度是規范化企業經營活動的重要依據。個別企業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沒有建立起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也沒有細化和規范財務管理的具體執行步驟,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思想與管理理念。同時,現階段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以及建設總量越來越大,涉及到的資金量也比較龐大,個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了從中謀取利益,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常常虛報或假報財務資金、會計信息。
2、信息及數據果道不夠完善。企業收集各類重要財務信息的效率非常低,財務部門和內部控制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溝通,導致內部控制管理部門最終遞交的報告均憑借個人工作經驗制作,沒有數據支撐。財務管理工作人員應向上級人員提交與財務相關的應收、應付款項余額以及風險分析評估等數據資料。但由于企業未設定相應的收費以及報銷時間限制,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無法跟相關人員在賬款的清退和計劃上進行有效的溝通與交流,不能及時核對往來賬款,無法向主管領導定期整理和匯報賬款中存在的各類問題,進而無法及時解決存在的風險與問題,在管理和經營上存在較大的缺陷與不足,整體的數據財務信息化系統不具備連通性。
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優化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成本管理控制目標。在企業制定目標成本管理制度過程中,需要明確財務管理的目標成本指標,尤其是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的工程造價管控目標,以此控制建筑企業的.整體成本投入。很多企業在確立財務成本管理目標過程中較為傳統或整體意識過于超前,無法跟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工程項目的建設狀況、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戰略目標進行有機融合,個別企業沒有遵循客觀發展規律。因此,企業在確定目標成本管理和控制目標的過程中,應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目標成本管理控制總目標,隨后綜合企業各個工程項目的實際經營狀況,進一步細化總體的成本管理目標。首先,建筑工程項目的成本控制,工程項目的造價把控與企業后期的市場開闊和發展目標具備非常緊密的聯系,將會直接影響到建筑企業未來戰略目標的實施和在行業內的核心競爭力。因此,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成本把控能夠提升企業的成本管理落實效果,提高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水平。其次,建筑企業加強對施工原材料成本的把控,除了控制企業的原材料采購成本之外,還要積極應用新型施工技術,通過各類新型技術的改進與優化降低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必要的施工步驟與能源消耗,包括各類新型的綠色施工技術,以此降低企業成本。再其次,企業必須關注工程項目在營銷過程中的財務成本,在項目上市之后,營銷是一個非常復雜且繁忙的過程,也是整體成本投入資金較多的環節,包括人力成本和1}‘告成本等,很多企業忽視了營銷過程中的成本把控,沒有建立科學合理的計劃,考慮不夠全面,使得企業最終的成本資金在無形中上升。
2、建立科學的目標成本管理控制制度。目前很多建筑企業都沒有建立科學合理的目標成本管控制度,如下圖所示,導致整體的目標成本管控工作仍沿用傳統模式,過于追求降低成本,未站在企業的實際發展角度進行綜合考量。需要企業綜合自身的經濟效益來制定目標成本管理制度,制度應符合企業的發展目標和長期戰略目標,不能追求短期內的龐大經濟效益,要具備大局觀和長遠眼光。因此,建筑企業在開展財務管理中的目標成本管控工作時,需要認真梳理在實際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制度漏洞,將目標成本管控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著力點,合理調整和優化企業整體的內部控制工作,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3提升員工成本控制的意識。企業想要進一步優化財務管理工作中目標成本管控與制度建設的落實效果,就必須強化內部全體人員的成本管理意識與制度意識,使內部員工了解到成本管控與財務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包括技術人員、工程師、安全管理人員等,同時也要了解企業的成本管控并不是財務部門單獨的工作內容,而是需要企業每一位員工共同參與,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成本管控工作中。另外,企業每一個業務部門都應建立科學的業務支出方案與內部支出計劃,合理規劃每個工程項目建設的月度支出、施工進度支出,進一步強化其他部門在經濟制度上的監督與管理效果,科學規劃不同的施工原材料支出以及人力成本支出,從而進一步提升目標成本管控和財務管理工作的控制效果,并有效規避在不同部門之間出現支出不平衡的情況。
4、加強監督力度。嚴格把控企業的財務成本是進一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之一。在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過程中,強化成本管理的監督水平能夠增強財務管理工作的效果。首先,針對企業的實際運營狀況設置一個專門的監督機構。在監督機構中工作人員需要隨時隨地了解企業在成本管控過程中的實際狀況,例如各個工程項目的費用支出以及成本費用等。在實際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若發現財務問題應及時采取具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其次,企業監督管理部門全方位監管財務部門的成本管理工作,利用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監管方式對財務部門進行監督,全面提升財務成本管理監督水平,避免在財務成本管理工作中出現短期的監督行為。再其次,在強化財務成本監督力度的過程中,必須重視企業內部的審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更好地監督財務管理工作,使內部控制工作充分發揮出其價值與優勢,全面提升企業的財務管控水平。企業的領導層應對優化內部審查工作的執行力度給予相應的支持,在內部設立單獨的審計部門,審計部門獨立存在,不受其他部門的干預與領導,這樣才能有效發揮出其監督管理的價值與優勢。同時完善財務監控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制度的約束和限制下,能夠自覺約束自身的工作行為,避免出現違規現象,確保財務信息的有效性。在強化企業成本管理監督力度的過程中,需要建立專業的監督檢查部門,強化內部檢查的力度,全面發揮財務成本管理工作中的監督作用,促進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向前推進,并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四、結束語
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社會背景下,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與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漸顯現,其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價值與作用,除了體現出財務管理的職能作用之外,還能充分體現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建筑企業需要采取科學合理的手段進一步優化財務管理工作的落實效果,對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控,幫助企業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財務管理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資金、成本、收入等價值指標,組織企業中價值的形成、實現和分配,并處理在這種價值運動中的經濟關系的一項管理工作,是
企業管理
的重要組織部分。
第二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項的財務管理等。
第二章:流動資金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金管理,必須堅持計劃管理,貫徹“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在保持計劃內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有。
第四條
流動資金的范圍:
1、存貨資金的范圍,包括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三大部分。
(1)儲備資金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外購的鑄件、鍛件等)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電器、外購、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儀器儀表、各種備件,勞動防護用品等。
(2)生產資金范圍: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協費。
(3)成品資金范圍:包括各種產成品。
2、非定額流動資金范圍:包括結算資金,貨幣資金。
第五條
流動資金管理分工:
流動資金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和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歸口到處,定額到庫。
(1)財務處歸口管理:主管全廠流動資金,歸口管理非定額資金。
(2)供應處歸口管理: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處歸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儀器,儀表及自制工具等。
(4)設備處歸口管理:設備維修備品、備件及電器等。
(5)總務處歸口管理:辦公用品,繪圖儀器,
勞動保護
用品等。
(6)生產處歸口管理:毛坯,鑄件,鍛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標準件。
(7)經營計劃處歸口管理:各項產成品。
第六條
儲備資金管理職責:
1、各分管單位根據生產任務,物資消耗定額和物資供應情況,制定各類物資的儲備定額,并根據生產需要與庫存情況,按年、季、月度編制采購計劃。
2、各分管單位負責控制流動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指標完成。
3、認真貫徹物資管理制度,嚴格各物資的收支、領、退、內部轉移等手續,加強計劃性,防止新的物資積壓。
4、各類物資分管單位對采購的主要材料,必須制定訂貨合同,合同要有明確的進貨品種,規格,交貨期及結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財務處。
5、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驗收及時將入庫單交采購人員報帳,對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絕入庫。
6、庫房保管人員必須按旬考核庫存資金余額,掌握資金動態,堅持旬報制度。
7、按期進行物資盤點工作,填報盤點報表。及時處理盈虧,保證賬物一致。
第七條
生產資金管理
1、計劃調度處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投入產品計劃,組織均衡生產,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周期,加速生產資金周轉,控制生產資金保證資金指標的完成。
2、制定期量標準,保證外購鑄、鍛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儲備定額。
3、嚴格貫徹執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強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進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工作,并填報盤點報表,保證帳物一致,賬賬一致。
第八條
成品資金管理
1、營銷總公司負責簽訂和管理產品供貨合同,所簽定合同付本交財務科,以便掌握銷售動態和資金回籠情況。做好資金回籠,保證產品
銷售計劃
和資金指標的完成。
2、計劃調度處必須貫徹以銷定產原則,按銷售合同制定產品生產計劃,按年、季、月編制商品生產計劃。
3、營銷總公司定各種產成品庫存定額,負責及時處理積壓產品。
4、營銷總公司按月進行產成品盤點工作,及時處理拒付事項,保證賬物、賬賬一致。
第九條
非定額流動資金管理
1、財務處負責及時督促各物資管理部門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2、上必須貫徹財經政策,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條
流動資金的計劃管理:
1、流動資金計劃與定額,管理是資金管理的基礎,財務處根據生產情況及資金壓縮指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定額的制訂與修改工作。資金指標歸口到處,定額到庫,經主管廠長批準后執行。
2、財務收支平衡會議制度是企業加強資金管理的有效辦法,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在核定定額的基礎上,按年、季、月編制銷售計劃,采購計劃及積壓物資處理計劃等物料,送財務處匯總平衡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供貨計劃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資金平衡會議,分配資金指標,并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的原則:
1、堅持以銷定產,收支必須平衡。
2、積極組織合理調度資金,保證生產正常的資金供應。
3、堅持節約,反對浪費,杜絕超儲積壓,發揮資金的效能。
4、確保稅利的及時上交。
第十二條
財務收支計劃內容:
1、收支計劃,產品銷售計劃,外協收支計劃,材料調撥計劃,積壓物資處理計劃及其他收入計劃。
2、支出計劃,采購計劃,生產外協計劃,工資計劃及其它費用性開支計劃。
3、財政上交計劃:稅金,利潤。
4、信貸計劃。
第十三條
各分管單位根據本單位資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關計劃,交財務處匯總平衡,每月6日前開資金平衡會。
第十四條
資金平衡會內容:
1、財務處匯報上月資金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本月財務收支計劃草案。
2、檢查各資金歸口單位計劃執行情況。
3、共同研究,主管廠長批準收支計劃下達資金指標。
第十五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廠長下達的資金指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防止超定額占用積壓,在超儲期間或超計劃用款,財務處有權限制或停止資金使用。
第十六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管理的物資必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規定要求定期盤點,填報盈虧表。對盤點中發現虧損報廢要由有關部門組織鑒定,分清責任,查明原因,由廠長批準,財務處統一處理,各單位不得擅自銷賬。
第十七條
建立流動資金的檢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條
為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財務處應掌握產品銷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訂貨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產成品是反映企業產品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所發生的各種消耗的總和,是檢查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工作質量的綜合指標,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滄海消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二十條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目標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根據市場預測,技術經濟情報及企業總體目標,制定成本目標,并進行目標分解,從而使總體目標具體化,對各項工作形成責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目標成本的計算:
目標成本=市場可能接受的價格-稅金-最大利潤
第二十二條
根據市場預測、決策制訂的目標成本,做為各責任中心工作的依據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額,按企業目標成本核算的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指標,即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目標成本。
第二十三條
研制新產品必須從設計開始,按目標成本進行分解。計算每個產品、零件的成本限額分配給設計人員,從原材料選用,工藝,工時等均在定額內制定。
第二十四條
為綜合評價產品的技術經濟效果,在研制新產品或新老產品改進時,以總工程師為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價值分析小組,開展降低活動,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成本計劃是企業、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成本計劃的編制,必須根據先進的技術定額,并在周密地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產生,保持與其它有關計劃之間的平衡銜接。
第二十六條
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1、生產費用綜合預算;
2、單位產品成本計算;
3、可比產品成本降低計劃;
4、全部商品成本計劃;
5、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預算;
6、部門成本計劃(責任成本計劃)。
第二十七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依據:
1、上級下達的計劃、成本指標及企業的成本目標;
2、計劃期內生產,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4、設備處提供的電、氣、水消耗定額;
5、工具處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額;
6、勞資處提供的產品工時定額;
7、供應處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額;
8、財務處的費用計劃;
9、本企業歷史先進水平,同行業以及報告期成本資料;
10計劃期內廠內計劃價格。
第二十八條
成本計劃分年、季、月度編制,由廠車間(部門)兩級負責,車間成本計劃由車間核算員負責編制,廠成本計劃由財務處負責編制。
第二十九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工作程序:
1、收集、積累、整理、分析有關定額和歷史資料,研究、選擇,確定其可行性,做為編制成本的依據。
2、根據上級下達的成本指標,市場預測,企業計劃期內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產品成本和生產費用預算的測算,平衡。
3、在編制企業成本計劃的同時,運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成本指標進行分解,交廠長及計劃處。
4、經營計劃處根據成本計劃及實施措施,再次進行全面綜合平衡,在確保目標的基礎上,匯編企業成本計劃,報廠訓審批,執行。
5、為了便于檢查、考核、分析,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成本編制和實際成本計算方法口徑必須一致。
第三十條
成本計劃編制原則:
1、成本計劃要保證實現企業最佳經營目標;
2、明確成本責任,編制部門責任成本,各部門要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計劃;
3、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企業的經濟活動都受預算的控制,企業各方面的管理部門都是執行預算管理的環節;
4、經綜合平衡后下達的各部門指標,即責任成本,是各部門行動的標準,并據以控制,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一條
成本控制的分類:
成本控制分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饋控制(過程控制)、防護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種,也是三個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條
成本控制的對象:
1、以產品形成過程為成本控制對象,即對產品形成全過程進行控制,凡是發生耗費,影響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點進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門為成本控制對象,控制各部門的費用和損失。
3、以產品的成本控制對象,按每一產品料、工、費、定額與實際相比,進行控制。
第三十三條
各成本控制對象具體內容:
1、對原輔材料消耗的.控制,企業各種定額。建立限額發料,廢物回收及損失賠償制度。
2、對勞動消耗的控制,定員、定額,合理安排勞力,控制工資資金。
3、各項費用開支的控制,按費用計劃指標,費用開支范圍進行控制。
4、對廢品損失的控制:以工作質量、工程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嚴格質量檢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
成本控制方法:
根據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定的人對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負責”,實行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和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各級單位及全廠每個職工均負成本責任,以成本歸口單位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責任中心。
1、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分廠級、部門(車間)、班組三級進行成本控制。
2、企業的成本計劃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各級成本控制要保證成本計劃的實現。
4、進行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檢查、分析工作。
5、根據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第三十五條
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
根據各單位、部門職業職責范圍及各項經濟指標,,由各單位對本部門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劃、指標進行控制,并保證成本費用計劃指標的完成。
第三十六條
成本核算的任務:
1、正確反映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正確反映原材料,燃料動力,車間經費,銷售費用等各項消耗定額及費用預算執行情況。
2、計算和提供產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實際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動態,為生產資金管理提供資料。
4、為產品訂價,目標成本,成本控制提供決策資料。
5、提供編制計劃,綜合平衡,決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資料。
6、提供衡量企業各部門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績的成本核算資料。
第三十七條
成本核算的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費用開支標準和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不屬于成本范圍的開支不準擠入成本。
2、加強各種物資的管理,認真貫徹各種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調撥、保管、報廢、定額清查制度,嚴格實行定額發料制度。
3、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各種定額,統一全廠的原始憑證,計劃價格目錄及各項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
4、正確、及時、完整按月核算產品成本,不得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條
成本項目:根據上級規定,成本項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動力,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車間經費,停工損失,廢品損失,企業管理費和專用費用。
第三十九條
成本計算:
1、機加工,熱處理,裝配等的費用分配按工時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設施,新產品,外協等成本計算采用定單法。
3、工廠成本采用平等結轉分步法。
4、產成品與半成品、在制品之間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額比例法。
第四十條
完工產品的成本結轉必須以完整手續的產品入庫單為依據。
第四十一條
成本計劃的資料來源:
1、各種定額由歸口科室負責提供。
2、各種統計資料:
——車間統計員每月21日向車間核算員提供工時統計表,產品(包括勞務)工時統計表。
——質管拉科負責提供各產品、廢品、損失(包括料廢、工廢)統計報表。
——設備科每月1日向財務科提供電耗統計表。
——車間核算員每月3日向財務科提供“車間成本核算表”。
3、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計算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查、簽名。
第四十二條
部門的成本:
1、我廠實行廠、部門(分廠)二級核算,分廠一般高專職核算員,有財務科統一指導下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2、車間成本核算:
各車間將本車間發生的生產費用,包括其他車間轉入的勞務費及財務科分配的車間經費按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分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當期成本。
3、專用費用由財務科按產品入庫量、專用費用的比例統一分配。
第四十三條
為正確及時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財務科定期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年、季、月度成本報表。
第四十四條
成本分析是企業經營活動全過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成本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十五條
成本分析的內容:
1、生產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
2、單位產品成本,總成本及可比產品成本的分析;
3、影響產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門責任成本的完成情況分析;
5、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第四十六條
成本分析會議制:
1、企業按年、季進行定期廠級成本分析,廠級成本分析在廠長領導下,以財務科為主,會同計劃、生產、供應、檢查、技術、工藝等有關部門和車間共同進行,并編寫分析報告。
2、分廠按每月進行成本分析,在分廠廠長領導下,以分廠核算員為主,會同分廠有關人員,編寫分廠損益表。
第四十七條
新老產品設計目標成本分析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根據設計方案,召開價值分析小組會議,并填寫專題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
各級分析會議應由各級領導主持,做到有分析數值,有建議,有責任,有措施并付諸實施。
第四章:財產物資定期盤點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為了保護社會主義財產的安全完整,加強企業管理,使經濟核算資料準確可靠并能合理而節約地使用資金,特建立全廠財產物資定期盤頭計量計價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企業主要勞動資料,為保證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資產核算的正確性,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以促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反映資料與實際存在情況相等。
2、固定資產一般每年終前清查一次,但平時在管理和使用中也應該經常進行局部和重點的清查核對,此項工作由設備處(設備)總務處(房屋及建筑物)財務處三部門負責,設備處、總務處及時準確地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財務處進行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上報。
第五十一條
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企業的材料各類繁多,規格不一,收發頻繁,在日常收發管理過程中,可能發生計量和計算上的差錯和管理,為了如實反映和監督材料物資的實有數額,及時掌握各種材料的儲存和保管情況,以達到賬物相符,對材料必須定期進行盤點。
“材料”的盤點每一年進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重點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對貴重物資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抽查。此項工作由物資歸口管理處室和財務處負責,采用點數、過磅、量尺、計算等方法清點材料的實物數量,按統一規定的日期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財務統一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進行上報。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車間所占用的生產資金,為合理使用這項資金,加速周轉,做到賬物相符,定為每年進行一次盤點。
(2)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計算單位,計價一律由財務部門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統一的在制品、半成品價格。
(3)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須依照制令,分別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在盤點時必須做到“先清理、后盤點”防止弄錯制令重盤和漏盤。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將已經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時入庫,送交關成品庫,使車間在盤點時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盤點報表上必須把在產品及毛坯件分別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一定要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
(7)對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辦理“假退料”手續。
(8)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盤點完成后填列報表,認真進行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9)此項工作各車間、處室分頭進行,調度處統一負責,將各部門在制品、半成品盈虧報表平衡匯總后報財務處計價計算,確定出生產資金盈虧數,會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按批準權限統一上報。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為了規范工業工廠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保全資產完整、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工業企業
財務制度
》及工廠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工廠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格不一,為加強管理,便于
組織管理
和會計核算,有必要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
第五十四條
1、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1)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于工廠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衛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1)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于季節性經營或大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于工廠使用中的固定資產,工廠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于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如工廠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
(3)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工廠多余或不適用,需用調配處理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計價:
1、工廠固定資產范圍、標準主要是指企業生產條件、生產手段中具有一定價值、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生產資料。除房屋建筑外其價值一般掌握在20xx元以上。非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產經經營設備、器具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兩年以上屬固定資產。
2、工廠固定資產的計價有原始成本計價方法,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按凈什計價方法:
(1)原始成本計價方法:工廠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當時的生技術條件下,重新購建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凈值計價方法: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折舊后的凈額。
第五十六條
固定資產資產價值以歷史確定、即以取勝得時實際成本計價。一般其價值包括:買價、包裝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繳納的有關稅費、安裝調試成本、為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外匯差價等。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價值按制造成本、稅金費用等計價。
第五十七條
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有權評估機構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在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價款計價。捐贈的固定資產按賬單所列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第五十八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相同或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并按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
第五十九條
因擴充、更換、翻新和技術改造而增加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相館所發生的有關支出(扣除有關收入)增加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條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合同規定的價格,加由工廠負擔的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和應繳納的稅金作為原價。合同規定的價格中包含租賃、手續費的,應收手續費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六十一條
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余或損失按凈值計價。
第六十二條
工廠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應當計入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工廠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交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耕地占地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六十四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六十五條
固定資產價值一經確定入帳除改建擴建、局部改裝外未經有權機構評估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六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固定資產是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最基本的生產手段和生產資料,是工廠生產經營的物質資產,必須對其進行完整和細致的核算。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進行明細會計和業務核算。明細核算類別分為: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機器設備;末使用房屋建筑隊物;不需用機器設備;超齡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分類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條
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核算: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價值反映投資人投資的增加,按帳面原價大于評估確認的價值的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和“累計折舊”科目。評估確認的價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接受固定資產的原價,同時反映投資人的增加,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瘓本”科目。
第六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對不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成交付驗收使用時,按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價轉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如購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則應按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凈值,其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如實際支付的價款大于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的,則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九條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各種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固定資產完成后,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條
盤盈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報經批準處理前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既按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工廠盤盈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因不適用或不需用,工廠可以出售轉讓,工廠的固定資產因報廢或提前報廢,均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發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發生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條
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工廠不再計提折舊,而應由接受投資單位計提折舊。發生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第七十三條
盤虧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發生盤虧固定資產應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轉銷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第七十四條
累計折舊的核算;
1、計提折舊的范圍:工廠在用的固定資產(包括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等)均計提折舊,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調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如土地)等。
2、計算折舊的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結合本廠具體情況,我廠選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提取折舊。折舊年限:金屬切削設備、鍛壓設備、鑄造設備、專業生產用設備均選用10年;其他機器設備選用8年;起重運輸設備選用6年;動能發生設備、其他動力設備均選用11年;工業爐窯選用7年;電器設備選用5年;生產用房選用30年;非生產用房選用35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3、計算凈殘值的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為簡化計算折舊,工廠全部固定資產凈殘值率均選擇3%。
4、工廠在具體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5.提取折舊的核算;工廠按以上辦法正確計算折舊后,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第七十五條
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按發生的費用大小,劃分為修理費用,為了均衡大修理費用負擔實行待攤的辦法,實際發生修理費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儺銷修理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年終結平。
第七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財務處是工廠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核算部門設備處和生活服務公司是固定資產具體業務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日常業務管理,它包括;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精度等級、轉移調動、調撥轉讓、使用部門變更、設備的維護與修理、清查盤點、清理報廢以及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移交使用、房產土建項目參與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保養等,保證固定資產完全好狀態。
第七十六條
為了經濟有效投入固定資產應核定現有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企業根據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計劃預測和計算出固定資產需用量、在現存條件與能力和需要條件和能力之間進行平衡、并根據遠期和近期市場分析預測來決策固定資產投入或調出計劃。
第七十七條
根據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準備計劃進行詢價等準備工作、并根據詢價編制固定資產計劃經過綜合平衡后實施訂貨簽約,凡已付貸款均應盡快組織到貸拆檢、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投產,盡快發揮投資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條
根據經批準的房產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并委托有權設計機構進行完整的建設方案設計、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瞀報財務部門審核或備案查存。按程序辦理施工手續。工程施工要保證施工質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驗收完工總體驗收或分階段驗收、以保證工程和固定資產質量。
第七十九條
財務處須參與研究、分析、論證、方案選擇、合同簽約的決策活動、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投資決策方案的實施。
第八十條
對多余閑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積極進行有償轉讓,出租以發揮其兩個價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條
定期(一般為一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工廠固定資產的盤點方法采用實地盤存法,對固定資產帳實況、完好狀況、改造拆除情況等進行核實、對發現的盤盈、盤虧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處理,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經報批先列作待處理財產損益。對已拆除的房產設施固定資產補辦拆除報廢手續。
第八十二條
對毀損、盤虧、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業務管理部門辦理毀損、盤虧、報廢清單向主管領導報告,并組織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的鑒定工作、鑒定工作參加部門應有:設備處、生產部門、檢計處、研究所、使用部門,參加部門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長審批。
第八十三條
對多余、閑置、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轉讓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作價,報分管廠領導批準方可辦理轉長讓。
第八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移交時必須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書面手續;它兇手有關建設資料、購價或造價、移交單位、接受使用單位及總工程師、總機械師簽章等,方可做為正式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八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停、清理、使用單位變更由業務管理部門發出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內部轉帳。
第八十六條
對出租的固定資產應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并單獨建帳建卡管理和核算。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建卡管理不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條
五萬元以下的生產技術上的關鍵設備、儀器購置仍納入計劃按固定資產審批和管理,并與利潤承受能力相聯系由財務部門嚴格掌握列入生產成本開支。該類設備投產后其會計處理按規定區別于資本性支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次提完攤入制造費用。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條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存貨的采購,收發及保管,確保存貨的帳實相符與安全完整,正確計算產品的存貨成本和銷售成本,加速存貨周轉,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辦法。存貨是工業企業數額最大的流動資產,它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儲備的供銷售或制造產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資。
第八十九條
工業企業的存貨是指: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產品并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購的零部件;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各種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產品和產成品。
第九十條
存貨的所有權確定原則為:凡在存貨盤存日期內,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全部存貨,不論其存放地點在何處均視為企業的存貨,凡物權已經轉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業,均不應包括在存貨之內。
第九十一條
存貨的計價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1、購進的存貨計價,應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自籌外匯調進外匯差、進口物資支付的進口關稅、大宗物資的市內運輸費等。
2、自制存貨(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過程中實際支出成本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按實際耗用原材料本身價值,加支付的委托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稅金等作為實際成本。
4、盤盈的存貨,按照捐贈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入帳。
5、按受捐贈的存貨,按照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如有發票報銷的單所列金額等,按實際計價)。
6、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如聯營單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權評估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7、按照計劃成本或內部結算價格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在按計劃成本入帳的同時,還應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
第九十二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發出存貨時的計價方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后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貨先發出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種方法在發出存貨時應按庫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種物品的單價計價。
2、后進后出法:此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貨先發出,采用這種方法是按庫存存貨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貨的單價計價。
3、加權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結存存貨金額加全月收入存貨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原結存存貨金額與本批收入存貨的金額之和,除以原結存存貨數量與本批收入存貨的數量之和,作為發出存貨的平均單價。每當收入存貨單價變動一次,就要計算出一次加權平均單價。
5、個別計價法:是在每次發出或領用存貨時,查明其入庫時的實際成本作為該項存貨領用或者發出時的實際成本。
第九十三條
工廠的存貨計價方法,原材料等儲備資金按計劃成本計價;在產品和產成品按個別計價法計價,該計價方法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十四條
材料的分類工業企業的材料大致可分為六類: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購半成品;3、輔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備件;6、包裝物。
第九十五條
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廠應編制材料目錄按各種材料的類別、名稱、規格、計量單位編定號碼。
第九十六條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購材料的采購入庫、自制材料入庫、車間余料和廢料的退庫,委托外單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庫存以及由其他倉庫調撥材料入庫等
2、材料的收入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合格后,由生產供應處、生產外協處填制“材料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隨同發票交財務處入帳;如果發票暫時未到,也必須將“材料入庫單”交財務處入帳。
3、自制材料,回收車間的廢料,應及時辦理交庫手續,交庫時應填制“材料入庫單”。
4、車間的邊角余料退回倉庫,應填制退料單,對于車間已領用,但下月仍須繼續耗用的材料,為真實核算當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辦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單,待下月再填制“領料單”。
第九十七條
材料的發出核算:
1、材料的發出主要是指車間領用,管理部門領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發出以及材料的銷售等。
2、企業的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的各種材料或者管理部門領用各種材料應根據生產指令號和計劃(預算)及定額,由經辦部門填制“材料單”要分別填明材料類別、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用途,經領料單位負責人或用料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發料。
3、企業委托加工的材料應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領料單”;委外加工要簽訂委外加工合同或協議書,明確加工材料的熟練、改革、技術要求、加工費用及交貨期。
4、企業內部各倉庫調劑缺材料時,應填制“材料內部調撥單”,倉庫憑此單發料。
第九十八條
材料的明細核算:
1、企業要建立材料明細帳進行材料明細核算。材料明細帳是以材料品種、規格來設置材料收、發、存情況的帳簿,一般有以下兩情況:
(1)材料卡片:庫房管理人員應根據收、發料憑證逐筆序時登記,反映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數量情況。
(2)材料明細帳,是既登記材料收、發、存數量,又登記收發存金額的帳簿。根據材料收、發憑證逐日逐筆登記,財務部門的材料核算員根據材料收、發憑證負責登記,財務處的材料核算員要定期到倉庫進行稽核。
2、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材料收、發憑證必須按計劃單價核算,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異明細核算中,差異率的計算公式為: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異=*100%
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100%
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工廠采用計劃成本計價,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如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九十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為便于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各酸,必須按其用途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分類歸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2、專用工具,指為制造某種特定產品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夾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家具用具,如辦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4、勞動保護用品,指為保證生產安全而發給職工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護用品,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第一00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一次全部計入成本(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
2、分期攤銷法: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務工作量來攤銷低值易耗品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要計算出每月應分的數額。
3、五五攤銷法: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其價值的50%,報廢時再攤銷其余的50%一種方法。
上述方法,工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次攤銷法,確定后年度內不得變更。若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一0一條
包裝物的核算;包裝物的核算范圍。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企業產品,并隨同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種包裝容器,可分為:
1、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周圍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售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第一0二條
包裝物核算的內容:
1、包裝物購入,自制及加工回收業務的核算,可比照出來核算方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生產過程中用于保證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列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
4、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作為產品銷售費用處理。
5、出租包裝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為條件,當收取租金時應作“其他業務收入”處理,而收取押金時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當退回押金時,則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業生產周轉性包裝物的攤銷辦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辦法相同,進行分攤費用。
第一0三條
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核算,在產品是處在生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產品,在產品應根據“生產成本”帳戶月末余額計列。
第一0四條
過程在計算產品成本時,應將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分配辦法是根據過程各車間發生的實動工時進行分配。
第一0五條
自制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經檢驗合格送半成品庫,但尚未早完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車間領用自制半成品繼續加工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應辦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續,同時必須設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細帳。
第一0六條
自制半成品應根據“自制半成品”的明細帳期末余額計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計算可以殘缺實際成本綜合結轉,也可以采取實際成本分項結轉。
第一0七條
產成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具體包括:
1、用本企業原材料制造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
2、接受其他單位來料加工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帶修品;
3、可以對外降價出售的不合格產品;
4、用來對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條
為了加強產成品管理,保證入庫產成品質量合格,數量正確,對產成品的收發,必須有合格的憑證為依據并嚴格執行成品入庫制度。
第一0九條
產成品的總分類核算:這個反映和監督庫存產成品的增減和結存情況,財務處應設置“產成品”總帳科目,進行產成品收、發、存的總分類核算。當完工產品入庫時,應根據“產成品入庫單”、經營處完工產品明細單,記入產成品帳戶的借方,出售或領用產成品時,記入產成品帳戶的貸方,借方余額,表示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第一一0條
應按產品種類、規格以及存放地點,設置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明細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方法與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條
發出產成品的單位成本,采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工廠采用這種方法不得隨意更改。
第一一二條
存貨日常管理,應對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務處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查,以確保帳物相符,其清查對象主要是對各種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進行盤點,以確定實際數量,對盤,毀損,盈虧,積壓等情況應及時清查并及時處理。
第一一三條
工廠要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以盡可能減少資金投入和占用,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企業生產生產出盡可能多的產品,創造更多的收入利潤。
第一一四條
加強存貨的管理,要在廠長同意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負責制,充分發揮各專業管理部門管理職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一一五條
加強儲備基金的管理與控制,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購支出,確定合理的儲備和最佳的采購批量,對庫存實行ABC重點控制法,同時要規定的儲備資金定額,做到定額下庫,有專人負責,定期對物資清查排隊,對超儲積壓物資及時調劑處理。
第一一六條
加強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做到合理組織生產,縮短生產周期,按計劃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產過程資金周轉,同時,要加強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條
加強產成品資金管理,產成品資金歸口經營銷售處負責及時按合同要求組織發運,盡量縮短存庫時間,同時財務處要求及時辦理貨款結算,盡快使資金回籠。
第七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一一八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各項借款、報銷、審批、復核手續。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的運用何周轉。
第一一九條
現金管理:
1、使用現金的范圍。
(1)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2)支付差旅費。
(3)按銀行規定,在壹佰圓以下的零星開支。
2、為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財務處應根據本廠的業務,現金、收支流量,擬定庫存現金限額,嚴防超額庫存。
3、凡在外地訂購的物資,均往銀行辦理委托付款或匯款支付。不得支付現金,不得從郵局匯款。
4、嚴格禁止以我廠名義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存現金,禁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我廠提取現金。
第一二0條
支票管理:
1、凡屬市內壹佰圓的貸款。勞務結算都必須采用匯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銀行轉帳支票及匯款憑證,由財務處統一管理監發,領用轉達帳支票,必須登記支票號碼,領用人簽字,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寫清收款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或限額,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銀行監督。
3、財務處簽發銀行支票時,必須有足夠的供應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借本單位支票讓單位或個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規定為十天,自簽發的次日起計到期日。
5、凡簽發的轉帳支票,匯款,財務處應及時進行清理,督促支票領用人,匯款人辦理報銷手續。
6、支票領用人所有負責用的支票,應妥善保管,及時報銷,如發現支票遺失,責任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主管廠長,保衛處,財務處匯報,向銀行持失,凡因支票遺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自行負責。
第一二一條
有關貨幣收支的其他規定:
1、借款(請款)審批權限與審批手續。
(1)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車間核算員,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周圍金,所領用備用金額根據工作需要而確定。
——備用金使用人必須辦理借款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查,主管廠長批準。財務人員審核后,由出納付款。
——備用金不支付給個人保管,采取以部門為單位,集中管理專人負責并設立明細帳。
——由于工作變動,領用人必須將備用金及時歸還財務處。
——備用金保管人必須保證資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轉讓互助金使用缺少,遺失不得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違者追究責任。
(2)臨時借款:
——無備用金的單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資金開支可辦理臨時借款。
——凡屬費用性支出,如市內差旅費,加工費,維修費用等由業務分管處室領導批準。
——臨時借款一般應當日辦理報銷手續,不得拖欠,最長不得拖欠三日為
——嚴肅財經紀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預付工資,醫療費,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審批手續不全等一律不預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請款必須從嚴從緊掌握,出差費用指定由廠長審批,出差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填寫請款單,注明請款人名,地點,事由,預計天數,交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后交廠長批準。
——市內不得發生出租車費用,嚴格旅館費,控制標準。
——出差回寧后七天內辦理報銷手續,一次結算不得拖欠,如無正當理由,過期不報銷,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財務處有權從工資中扣清。
第一二二條
報銷手續:
1、一切報銷都要填寫報銷單,根據支款用途分別辦理入庫,驗收批準手續,報銷單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直符,經辦人,驗收人,比準人必須簽名,原始單據必須齊全,手續必須完整。
2、材料采購由各物資分管部門批準。
3、費用開支及其它支出,根據各處室,職責范圍,各項費用在核準內開支。
4、凡屬個人領款,包括工資,獎金,夜餐費,加班費,交通費均由各單位造冊,經有關部門審批后發放,收款人必須簽名,簽名后的領款單交財務處做付款憑據。
5、單位之間的結算,必須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得無償調撥和贈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經許可不準涂銷。
6、凡正式設置會計,出納開在銀行開戶的核算單位,一切收支款項,由要單位負責辦理,但必須按時向財務處報帳,并接受財務處的檢查和指導。
7、凡未經批準的單位,一律不辦理收支業務,任何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儲蓄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
8、屬于社會集團購買力物資,必須嚴加控制,未經上級批準,財務處不得承付。
9、各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按制度辦事,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如制止無效,財會人員有權越級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一二三條
關于銀行對帳的工作的管理規定:
銀行出納會計必須按時登錄銀行日記帳,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帳號,每月應按銀行對單,核對每筆業務,并據此做出銀行調節表。
第八章:關于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標準的有關通知
第一二四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努力開拓市場,搞好經營生產。鑒于目前的物價因素,原訂差旅費的標準已不適應,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廠部研究決定,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的有關規定。
第一二五條
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
1、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的內容:
(1)伙食補助費
(2)旅館費
(3)市內交通費
2、差旅費包干費用的核發:
(1)本廠員工出差必須填寫“請款單支出憑證”,同時標明出差事由、路線、人數、目的地及出差時間,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分管廠長批準后,財務處預支。
(2)差旅費的預支按地區和職務包干金額、天數、往返的車、船費核發。
(3)出差人員回寧后五天內,憑車船票和旅館費發票(不作報銷,只作核發出差天數)核發包干金額。
3、補貼包干費標準:
(1)特區:深圳、珠海、海南。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8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60元/天、交通費5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7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50元/天、交通費5元/天)。
(2)其它地區: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6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45元/天、交通費3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5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35元/天、交通費3元/天)。
1、實行差旅費包干的范圍:
(1)廠級領導不實行包干、旅館費及交通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執行。
(2)除廠級領導以外的全廠員工實行包干。
第一二六條
到外地集中培訓、學習、伙食補貼按8元/天、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二七條
本廠員工到外地療養,伙食補貼按8元/天。
第一二八條
市內參加學習、培訓、伙食補貼按5元/天(必須持有住宿發票)。
第一二九條
到兩縣(溧水縣、高淳縣)出差人員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按12元/天標準,按頓報銷,旅館費按第3條②標準,不得超標。
第一三0條
在本市(含江寧、江浦、六合縣)出差,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廠就餐,按誤餐費2元/天報銷。
第一三一條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縣)當天返回的,加發一天伙食補貼。
第一三二條
參加會議(包括簽定、訂貨等)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三三條
上述第3條第11條中的伙食補貼標準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額,報銷時必須將餐券貼在報銷憑證后面,方可核發差旅費。
第一三四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船、飛機的標準
1、飛機: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廠長批準,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2、火車: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一律按硬座購票,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之間)或連續乘車超過十二小時,可購硬臥鋪票。
3、輪船:出差人員乘輪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
4、汽車:出差人員均可乘坐空調軟座長途客車、高速客車。
5、出差人員原則上是不準乘坐出租汽車(不含廠領導)。
2、凡在本市辦事及采購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車,否則財務有權拒報
第一三五條
途中夜間乘車、船補助標準:
1、夜間(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乘坐掛有臥鋪車廂,連續六小時以上未購硬臥票者,發給本人實際乘車硬席票價的60%(不含空調費);乘坐特快的按票價的50%發給。
2、夜間乘坐不掛臥鋪的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底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條3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12元/天)。
第一三六條
其他情況說明:
1、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廠長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自理,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包干費。
2、出差人員嚴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如有違反除費用自理外,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3、臨時被借調到外系統和非本單位員工,一律不得在本廠報銷。
4、出差人員回寧后及時報銷,否則財務有權從個人收入中扣回。
5、高級職稱人員
出差補貼標準
參照中層干部級。
6、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執行,原X公司財(95)018號文同時作廢。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 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 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賬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4
一、第一章總則
(一)第一條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為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核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核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及科室。
(三)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貨幣管理制度;
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
二、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二)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范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
2、單價價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
(四)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為低值易耗品或周轉材料管理。
(五)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
(六)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為生產技術服務。
(七)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公司發展提供服務。
(八)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九)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核算。
(十)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分類
(十一)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十二)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
(十三)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十四)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為適應建筑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折舊的辦法。
(十五)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
(十六)第四節固定資產的增加
(十七)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并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價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報告,供公司作為決策的評估依據。
(十八)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新增固定資產由:
1、10萬元以內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10萬元以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十九)使用部門必須經公司決定,下達新增固定資產通知書后,方可實施購置,購置固定資產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驗收質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并將技術資料存檔備查,經驗明資產管理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付款。
(二十)計價入賬,按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方法入帳。
(二十一)進行固定資產編號,記入臺帳。
(二十二)固定資產的維修
(二十三)固定資產必須建立技術登記卡,保持其連續性完整性,一旦發生維修,必須要求進行登記。
(二十四)公司管理系統所用的固定資產經使用部門申請,由公司總務提請批準后,由公司出資維修。
(二十五)已承包經營,出租房屋、施工機具按協議由資產管理人督促維修,費用按承包合同規定辦理。
(二十六)固定資產報廢的管理
(二十七)由使用單位提出局面報告,說明原因,報送公司質檢科認定后,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后作報廢處理。
(二十八)經決定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人驗收后予以處理。
(一二十九)報廢資產的處理殘值收入應由資產管理人負責上交公司財務科。
三、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1.貨幣資金是企業各項資產中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為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損失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2.第二節現金管理
3.現金的收入
4.公司一切現金收入應由兩個經辦人員分工負責辦理,并由業務部門或會計填制發票或收款收據,出納據此收款并在發票或收據收款人處簽字,會計人員據此記賬,從而確保發票收款和入賬金額的一致性。
5.一切現金收入均應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交款人,做到有賬可查,職責清楚。
6.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金額內,超過限額的應當天送存銀行,防止盜竊丟失。按照公司具體情況,庫存限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
7.一切現金收入均應當天入賬。出納人員應做到日清日結,不應以白條抵庫,保證實際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金額核定相符,發現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核實。
二、現金的支出
(一)公司的所有資金支出均應符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范圍。公司現金支出應適用于下列幾項: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各種資產;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5、出差人員差旅費用;6、其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屬于上述范圍的各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二)按照有關規定,每一筆現金支付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證明,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出納人員才能據此付款。對手續不齊備,無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不得支付款項。
(三)對特殊情況下的個人借支款項,必須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結賬時全額扣回,當月借出款項,必須當月全額收回,防止呆賬給公司造成。
第三節銀行存款管理
1.為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避免經濟損失,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遵守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過期支票。
3.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結算辦法,對不同的付款業務,應按照有關規定選用恰當的結算辦法。
4.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并設登記簿,對作廢的憑證要及時報請處理。
5.不得將空白支票借給他人代辦理結算業務,或自行填制各項欄目。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出納人員應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稱、用途、控制金額、日期等欄目。同時建立登記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額,應交回時間,并由經辦人簽字,交回時及時注銷。
6.對需要簽發的結算憑證,應具備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證明,領導審核同意等手續,方可簽發。對各項目單位資金,必須由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出據,按內部承包合同規定的限額以內辦理。
7.銀行明細賬必須按規定逐步登記,每月5日前應將銀行對賬單取回進行核定,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8.堅持印鑒與空白結算憑證分別保管的原則和管錢不管賬的原則。印鑒和結算空白憑證應設專人分別管理,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確保企業各項資金安全。若有不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
四、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一)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成本費用,準確真實的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公司實行兩級成本核算制,公司會計負責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項目單位會計負責本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核算。項目會計每月按時向公司會計匯報工作。
(三)成本管理與核算制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劃分成本與其他費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開支的范圍核算公司及項目的成本。
(四)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行業成本開支范圍,正確核算公司及項目成本,成本費用必須真實足額,不得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五、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各項費用的足額及時收繳,保證各項目單位能按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由公司簽約的對外合同價款及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按合同約定增加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嚴禁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轉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
(三)除合同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的款項可直接由建設單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四)公司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除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筆扣繳有關費用和稅金外,其他資金由項目負責人按先內部后外部的順序支配。
(五)凡項目部直接從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將資金直接從建設單位轉入其他賬戶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拒絕辦理有關手續和其他票據證明,同時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并以相應金額的20%-50%經濟處罰,且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項目部單位自行負責。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5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稅務工作,承辦各種稅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稅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匯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稅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系,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周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并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稅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稅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防范稅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匯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并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里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并匯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并匯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并匯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并匯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匯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簽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稅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稅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稅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并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稅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匯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并登記臺帳;
3、負責應收帳款臺帳資料收集和登記臺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并核對匯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稅務外經證,并管理總部納稅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并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匯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注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兌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兌匯票臺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兌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登記使用臺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復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沖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說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鑒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戶預留印鑒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余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范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復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說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簽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簽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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