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12 06:30:24 財務管理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

  財政部是公司悉數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處置與履行機構,擔任公司平常財政處置、籌資處置和財政剖析作業,其作業規模和職責首要有:

  1、擔任公司財政處置作業。編制公司各項財政收支方案。審閱各項資金運用和費用開支。回收售樓款,整理催收應收金錢。處置平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收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收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作業。處置、和諧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分間的聯絡,依法交稅。

  2、擔任公司管帳核算作業。恪守國家公布的管帳準則、財經法規,依照管帳準則,進行管帳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管帳報表。依照管帳準則規則設置管帳核算門類、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佐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處置好管帳檔案。

  3、擔任公司本錢核算和本錢處置。設置本錢歸集程序和本錢核算賬表,做好本錢核算,操控本錢開銷,搜集掛號匯總各項本錢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本錢猜測、操控、剖析供給資料。按合同、預算、審閱付出工程、設備、資料金錢,合作工程部等部分做好工程、資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本錢輔佐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樹立經濟核算準則,運用管帳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時進行經濟活動剖析,判別和評價公司的生產運營效果和財政狀況,為公司領導決議方案供給依據。

  5、合作公司內部審計。依據上述作業規模和職責,為加強財政處置,特擬定本準則。

  第一章資金批閱準則

  1、總則

  ⑴悉數金錢的付出,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若是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法與其聯絡,承認能否贊同金錢的付出,過后請其在開銷單上補簽定見。

  ⑵財政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有必要分隔保管,公司法人章由作業室主任擔任保管,財政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擔任保管。作業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時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處置交代手續,代管人員有必要對印章的運用狀況進行掛號。

  ⑶財政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政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作業需求,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贊同贊同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狀況需求公司予以合作付出給第三者,有必要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⑸往來金錢的沖轉(指非正常運營事務),須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⑹非正常運營事務調出資金須通過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⑺用以付出各種金錢的.原始憑證有必要保管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狀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2、施工工程用款批閱準則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付出。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閱作業流程”履行。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作業流程3、行政費用開銷處置準則

  ⑴公司處置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贊同后財政方可報支。

  ⑵觸及敷衍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3、公司差旅費開支準則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規模以外區域履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助。

  ⑵公司員工出差依據需求,由部分司理決議選用交通東西。

  ⑶公司員工出差時間,住宿費用及補助按以下規則履行:①房租規范:a、部分司理以上員工,房租規范為120元/日。b、通常員工,房租規范為100元/日。②膳食補助、市內交通補助規范膳食補助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踐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助規范,需由部分司理或帶隊司理闡明緣由,報經公司主管領導批閱后付出。

  4、車輛費及汽油費處置準則

  ⑴公司車輛修理保養由作業室一致處置,應指定修理點,修理費用通常采納銀行轉賬的方法結算。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作業室一致安排收購,以支票付出。需用時應處置領用手續,并由作業室建賬予以核銷運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作業室一致保管并設賬掛號運用。

  5、作業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處置準則

  ⑴公司作業用具由作業室一致收購、處置。

  ⑵作業室樹立賬冊掛號公司作業用品的收購、運用狀況。

  ⑶作業室產業臺賬為財政部附設賬冊。

  ⑷作業室應對各部分領用的作業用品狀況進行造冊、掛號、定時通報。

  ⑸公司各部分因作業需求,需約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分司理提出主張,報總司理贊同,其會務作業由作業室一致安排。

  ⑹有關薪酬、獎金、福利費等各項補貼的發放規范由公司人事勞資處置部分擬定,經總司理贊同后報財政部存案。

  6、行政費用報銷準則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開銷規模為:向員工付出薪酬、獎金、補貼、差旅費,向自己付出的其他金錢及不行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散開支。

  ⑵公司員工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政部依照本準則有關規則進行審閱,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則進行批閱付出。

  ⑶敷衍、禮物費用開銷施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贊同后方可施行。

  ⑷凡未具有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有必要填寫告貸單。告貸單留財政存底,待告貸還回時財政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告貸單有必要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政審閱后,由財政部直接付出。⑹銀行支票如發作丟掉,有關職責人應及時向財政部和開戶銀行陳述。如系空白支票所形成的丟掉,丟掉人員負有補償職責。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本錢開銷的程序以公司規則為準。

  第二章工程本錢處置準則

  1、公司悉數工程經濟合同以及觸及工程本錢的悉數目標、保證、許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司理簽署或授權托付簽署。

  2、公司工程部首要擔任工程造價的猜測及審閱、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擔任安排工程用設備資料的收購供給及經濟合同的商洽作業,對現已挑選定型的設備、資料進行收購,保證設備資料及時供給,活躍進行商場詢價作業,樹立商場價格詢價掛號薄,記載資料價格變化的前史資料。

  4、財政部首要擔任工程本錢的整控作業。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商洽作業,及時精確地知道公司各項工程本錢的構成及用款方案。

  ⑵擔任工程進度款的復核作業,參與工程造價的斷定和最終決算的審定作業。

  5、工程中心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閱,工程部聯系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方案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閱定見,并在5日內送財政部會簽。

  ⑵財政部依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給資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狀況,并參閱公司財政狀況提出付款定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批閱。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心結算相同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政部會簽。

  ⑵財政部依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管用和資料結管用,扣減已付工程數及墊支的各項費用,結算敷衍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⑶大工程處置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描繪部、財政部及其他有關部分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依照上述本準則規則的職責規模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子工程悉數竣工檢驗合格交付運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處置竣工房交代檢驗入庫手續,財政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處置竣工房本錢結算。

  第三章產業處置準則

  1、公司產業的規模

  ⑴公司產業包含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便宜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東西儀器、處置用具、房子建筑物等,一起具有單項價值在_元以上和經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_元以下或價值在_元以上但經用年限缺乏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政部擔任公司悉數產業的管帳核算

  ⑴公司本部運用的悉數固定資產及公司悉數作業用品用具由作業室歸口處置。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運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東西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處置。

  ⑶作業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擔任公司產業的事務核算,應樹立臺賬,掛號公司產業的購入、運用及庫存狀況,擔任安排公司產業的保管、修理并擬定相應的方法、方法。

  3、產業的置辦與調撥

  ⑴作業室依據公司發展需求編制產業收購方案及進行商場詢價作業,經財政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后方可收購。

  ⑵產業購回后,應填寫產業收入檢驗單。產業收入檢驗單一式兩聯,財政部憑產業收入檢驗單、資產發票及收購方案處置報銷手續。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憑檢驗單掛號臺賬。

  ⑶各部分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分司理贊同,報作業室批閱,公司主管領導贊同。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運用部分隔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分存查,一聯送產業歸口處置部分作為產業宣布憑證,一聯由產業歸口處置部分定時匯總后向財政部報賬。

  ⑸產業在公司內部之間搬運運用應處置移送手續,移送手續由產業歸口處置部分處置,送財政部存案。

  4、產業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應定時進行產業清查盤點作業,年終有必要進行一次全部的盤點清查。⑵各部分的年終產業盤點有必要有財政人員參與。

  ⑶產業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寫損益陳述表,書面闡明虧、損緣由。對因自己瀆職形成產業丟掉的,有必要追查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職責。

  ⑷凡已到達天然作廢條件的固定資產,產業歸口處置部分應會同財政部安排評價,評價狀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議處置定見。

  ⑸凡沒有到達天然作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運用的固定資產,運用部分應查明緣由,照實上報。屬自己職責事故的應由有關職責人員擔任補償丟掉。屬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緣由形成丟掉的,應上報總司理,決議處置定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3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領導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財務機構的設置及職能:

  公司設財務部,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負責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融(籌)資信貸、成本管理;

  4、參與工程項目招標、預(決)算;

  5、了解掌握有關政策、稅收;

  6、配合公司領導協調財政、銀行、稅務、審計及相關部門的關系;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財務工作。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設置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人員設置:財務經理、主管會計、出納、收款員(現在暫不設置此崗位)。其崗位職責如下:

  (一)、財務經理:

  1、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2、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3、配合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4、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5、督促、指導本部門人員工作。

  6、配合公司領導協調財政、銀行、稅務、審計及相關部門的關系;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7、負責審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按時繳納各項稅款。

  8、及時、準確的向公司領導提供財務資金、成本、費用信息;并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9、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0、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會計:

  1、按照會計法和有關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等規定,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充分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認真做好經營活動財務分析,協助財務經理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領導的財務金融參謀。

  3、負責會計憑證審核和編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認真編制財務報表及納稅申報,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及時報送。

  4、正確運用和登記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做到帳帳、帳證、帳表三相符,及時、準確編制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正確反映本企業經濟活動情況,為公司經營管理提供會計資料。

  5、管理銷售臺帳,并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并審核銷售部門業績。

  6、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并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7、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工作,并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8、負責工資、費用、成本、利潤、稅金等核算計提及審核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根據開發經營的進度,作好資金籌措調整,及時安排資金周轉調度。根據銷售合同及實際工程進度,辦理預收款的收取及房款的結算。

  10、根據工程承發包合同,會同工程部等職能部門審核工程備料和工程進度款的拔付、回籠和結算工作。

  11、按期計算工程成本,竣工后核算實際成本,銷售后及時計算經濟效益。

  12、核算公司應繳納的稅費,并作出相關財務報表、憑證、帳目。

  13、配合人事管理部門對各部門、各員工工作進行業績考核,獎罰處理。

  14、負責會計檔案的裝訂、保管工作。

  15、與出納定期核對現金庫存余額及帳實相符情況。

  16、完成公司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保證資金安全;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錢;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3、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4、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程進度款時,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原則上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5、正確編制涉及現金、銀行的記帳憑證,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月結月清。并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無誤,銀行存款按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每月末及時編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及時編制資金周報和月報上報有關領導;

  6、為了及時發現和防止現金收付差錯,各單位財務部負責人或指定的其他財務人員每月終了后應會同出納人員盤點庫存現金一次,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出現諸如人員變動或其他異常情況應隨時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發現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額和批準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8、負責督促出差或采購人員及時報帳,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9、按時辦理工資發放及其他員工福利工作;

  10、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簽發支票時,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和“印簽使用登記簿”;

  11、公司財務章和法人章要分開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12、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收款員:

  1、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并填制收款明細表與出納交接;

  2、根據收款手續制作銷售明細資料并交財務部主管會計核對無誤后登記入賬;

  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的總的要求及審批流程:

  (一)、費用原始單據要求:

  1、所有費用須取得正規有效的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不得以其他票據充抵。如確因合理原因無法取得發票,應由經手人說明,按財務部門要求取得其他合適的票據代替或進行妥善處理。

  2、發票應寫明:接受單位名稱(xxx有限公司)、業務發生日期、品名(服務內容)、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對于品名規格較多、無法在一張發票上列明的,應另附銷售(服務)單位蓋章的明細單作為發票附件;接受單位名稱不得使用如“xxx”等簡稱;發票要求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一致;出票單位印章齊全;無涂改(挖補)現象。

  3、報銷附件齊全。要求驗收的,應將驗收單作為報銷附件;報銷人預先在財務部門借款的,應注明借款額;簽訂了合同的還應在報銷單上注明合同日期和名稱。

  (二)、費用報銷單填寫:

  1、差旅費用報銷一律由出差人填列公司統一使用的《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應詳細列明:

  報銷人所在部門、填報日期、報銷人姓名、職務、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單據及附件張數、起訖地點等基本內容,并按《差旅費管理制度》規定填列機票費、車船費、住宿費、出差補助、其他費用金額。并在“出差人”一欄簽名。

  2、其他費用一律由經手人填列公司統一使用的《費用報銷單》,詳細列明報銷所屬部門、報銷日期、單據及附件張數、報銷款項用途、金額等內容。并由本人在“領款人”一欄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或由他人仿簽。

  3、報銷人應在報銷單“用途”一欄簡要列明費用發生時間、地點、事由(特殊情況除外),如招待費報銷應填寫“×月×日招待××公司×××等幾人,陪同人員:×××”、“交辦公區××年×月×日至×月×日電話費”、“購××部用××物品×件”等,禁止簡單填寫“招待費”、“電話費”、“辦公用品費”等。否則,審核人有權退回重新填寫。

  (三)、原始單據粘貼:

  1、使用公司統一的《原始單據粘貼單》,沿裝訂線邊沿由上往下、由左往右進行粘貼。要求單據厚薄分布均勻、排列整齊、單據上邊及左邊邊沿保持平整。一張粘貼單無法粘貼完時,可分幾張粘貼。

  2、數量較多的定額發票如停車費、市內交通費、招待費等。應將相同票面金額進行分類,按金額大小順序從上往下粘貼,以利財務審核。

  3、除財務制度規定可以按月累積、一次報銷的費用外,不同經濟內容或不同時間發生的業務,應分別填列報銷單,不得混合報銷;同一經濟內容應合并報銷,不得人為拆分。否則,審核人有權退回報銷單據。

  (四)、報銷審批流程:

  1、經手人按規定要求粘貼單據、填列費用報銷單;

  2、部門負責人審核計算:主要審核是否符合費用管理制度、費用內容及金額是否真實、是否與請示內容相符合;

  3、財務部審核:

  (1)是否符合費用管理制度、費用支出是否經過相應的核準程序、費用審批應附的驗收單、其他必須的附件是否齊全;

  (2)發票及附件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

  (3)費用報銷單填寫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原始單據粘貼是否規范;

  (4)是否存在不同經濟內容或不同時間發生的業務混合報銷,或同一經濟內容拆分報銷現象;

  (5)是否有應扣還的賬面借款及其他應收、應扣款項,并計算實際付款金額;

  (6)審核完后在單據上簽字。

  5、總經理批準。

  6、出納:

  (1)按照實際批準的金額,沖減未入賬借款后計算實際付款額;

  (2)由報銷人在“收款人”一欄簽名,并同時支付報銷款項;

  (3)在費用報銷單上蓋“付訖”戳記。

  7、總經理離開公司且報銷人確實需要當時報銷費用的,由出納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報銷付款,總經理回公司后當天,出納應取得總經理補簽。

  二、借款管理

  為加強員工借款管理,減少資金不合理占用,規避借款壞賬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員工借款管理。

  (一)、借款分類及管理

  1、員工借款分為臨時借款、備用金借款。

  (1)、臨時借款是指員工因業務原因須以現金支付相關款項,臨時向公司借支一定額度的現金,待業務結束后報銷還款的行為。主要包括:公關招待費、差旅費、汽車修理費、零星采購費、會議費、福利活動費、以及其他臨時借款。

  (2)、備用金借款是指員工因業務需要須以現金支付相關款項,且發生頻率較高、發生金額相對固定,須向公司借支一定額度現金,在一定期限內用作業務周轉的現金,如車輛加油費、過橋過路費、伙食費、公司領導及其他部門需多次周轉使用的日常業務招待費或其他費用等。

  2、員工借款前必須合理預計額度,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核。超出合理額度的部分,財務部門有權核減,按合理額度審批。

  3、備用金由使用人根據業務性質或預計金額提出申請,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

  4、備用金額度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須重新核定。

  5、臨時工和試用期員工不予借款,有業務需要時,由同行員工或部門負責人借支。

  6、借款必須用于公司業務需要,禁止各類私人借款。

  (二)、借款程序

  1、臨時借款及備用金借款均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說明所屬部門、日期、借款用途、金額、預計還款日期等內容。

  2、借款10,000元(含)以上,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提前進行資金安排。

  (三)、借款審批:

  1、臨時借款及備用金借款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

  2、借款人將審批后的《借款單》交財務部,出納現金會計據此付款;

  3、財務負責人或總經理離開公司,相關人員確實需要當時借款的,由出納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后先行借款后補批準手續;

  4、臨時借款嚴格遵循“前清后借”的原則。所有借款人在發生新的借款時,財務部主管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節 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所屬各分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系

  第四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均直屬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向總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總公司。分公司或獨立項目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 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并上報一次,總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一份。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 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 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總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資金,設立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總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系的處理,直接由總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 總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分公司及項目部與總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融資審批權限: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總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總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七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權限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八條 各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開設帳戶必須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分公司及項目部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九條 為減少沉淀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劃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資金計劃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

  第十二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中的支出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劃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四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劃同時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劃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要款責任人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并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項目經理參與要款工作,并辦理項目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項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層關系;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并負責款項回收。

  第十六條 要款程序

  1、進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項目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劃數額,必要時項目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持。

  (2)項目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并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信息后,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回收資金。

  2、年終要款規定

  (1)年終根據分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項目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劃,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經理每周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并針對要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項目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后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后,方為預算員在本項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項目后仍須承擔原項目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項目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項目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第十七條 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項目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3、應上交的利潤;

  4、應上交的陳欠款;

  5、公司墊資的計劃回收款。

  第十八條 要款獎罰

  l、對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時、準確、有效完成者,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處罰,公司財務總監、資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權進行處罰;

  2、要款指標獎罰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標,有關規定見公司檢查監督制度。

  四、資金調度

  第十九條 總公司資金調度權歸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不得拒絕執行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資金調度指令,必須將指定的款項匯入指定單位的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因經驗不足或計劃不周,發現所報資金使用計劃有漏項或少報的,可及時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補報手續;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總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辦埋。

  五、資金結算

  第二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劃入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上交總公司的資金后,原則上歸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存放在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當資金不足使用時,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可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向集團申請借款的條件:工程收款達到合同應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規定收回陳欠款無法滿足墊資工程資金。

  第二十三條 各分公司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應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逾期不能還款的,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將加收罰息;該罰息將直接從該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經濟指標考核獎勵中扣除。

  六、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 資金使用審批規定

  1、分公司和項目部按照月計劃使用的資金,由分公司經理及付款程序辦理,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經理簽字,50—100萬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簽字,100萬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經營科長、財務科長聯合簽字。現金會計必須嚴格把關,超出計劃使用的資金必須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批準。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計劃使用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總經理(執行經理)簽字,50萬元以上由總公司總經理簽字。

  3、對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應由財務人員審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須由財務科長簽字確認。在支付款項時感情用事、不把關,出現超付的對責任人罰款3000元以上,嚴重的降職或開除,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支票與財務印章管理

  支票與現金必須分人保管,企業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支票與現金由現金會計保管,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條 對外付款規定

  l、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確認后報項目預算員,由項目預算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項目經理按照分包合同審批簽署付款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營科,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履行情況后轉分公司財務科審核已經付款的情況,簽署意見后交分公司經理確定工程進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決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工程完畢后編制分包工程決算書,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同時應保證甲方、監理已經簽署驗收合格意見,轉交項目預算員對決算書進行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報食堂會計、材料會計對發生的伙食費、材料費進行決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畢后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執行情況并申請工程審計部進行分包審計,票據審計部按照審計資料審批有關票據后由分公司財務科根據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寫付款憑證后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分公司經理按照付款審批權限的規定決定或報總經理批準簽署付款意見,分公司財務科根據本意見支付相應款項。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據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由材料采購員提出付款申請,由材料科長簽字認可;如為材料預付款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支付;材料進場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購員交使用單位的倉庫和收料員簽字確認并由項目經理對材料付款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4、對于向我方人員行賄的,一經查實扣罰總價的10%。

  5、本條由監事會、票據審計部和分公司經理行使處罰權。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但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分別進行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由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

  1、土地、房屋、通訊設備、辦公設備、非運輸車輛由使用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

  2、計算機、網絡設備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3、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工程料具由機具管理務中心管理;

  4、生產工具由使用單位倉庫負責管理;

  5、其它資產由資產管理科管理。

  第四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財務部門依據其類別分別編號并掛牌,同時移交管理部門管理。

  第五條 增減報告

  資產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就固定資產情況編制報表,交管理單位核對后由管理單位、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掣孽存,本項采用計算機處理報表。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應在每月末將增減、調動情況報資產管理科。

  第五條 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資產管理科組織資產管理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一次盤點。盤點后應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告,注明盈虧原因,由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后,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和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

  1、企業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債務人以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3、接受捐贈的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評估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四節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總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

  第五節 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分公司及項目部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定的招投標手續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票時,必須做到連續編號,發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現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生的發票,包括汽油發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現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票,發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現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票審批時,所有手續必須完備,如發現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發現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發現后發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現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xx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現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一每天補貼30元,并且地區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

  第二十二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

  四、招待費和業務費審批規定

  第二十四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對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七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二十九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票分開報銷,一經發現,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條 逢年過節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辦公費審批規定

  第三十一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總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二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放事務。

  第三十三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35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5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五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xx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出現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 通過正規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督員詢價發現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際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定

  第四十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的規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定收取;(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手續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二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所領用的備用金(不含定額備用金),一個月內必須結一次帳,否則超過一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0%;超過兩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5%;超過三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20%。

  第六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總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七節 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地時,由副總經理批準(重大款項副總經理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分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八節 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規定

  一、核算體制

  第一條 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部三級核算,對于個人往來項目必須核算到個人。其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實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實行內部獨立核算,項目部實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承擔有限民事責任。分公司及項目部分別為利潤中心、利潤指標中心和成本指標考核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設立財務科,各分公司、機具管理中心設立財務科,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由預算/定額員兼任)。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均獨立建帳,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第三條 總公司與分公司為總分公司關系,分公司受總公司領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部對各分公司財務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科對項目部成本核算員行使指導職能。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所屬各級財務機構人員負有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人員調配、培訓的責任。

  第四條 總公司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各級會計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各級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實施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分公司及項目部對會計人員有使用權。

  第五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統一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協調與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關系,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凡涉及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相關事宜必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郡請示、匯報,未經總公司財務管理部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辦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納稅申報由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辦理后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總公司內,對一般關聯方交易原則上按市場經濟規則操作,按市場價進行決算;對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決算原則和方法,必須事前報告總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七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總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編制總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全面核算,如實反映各自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內部獨立核算,年終將當年會計利潤上交分公司財務科,分公司財務科要對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匯總。

  第八條 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分公司之間經濟往來的協調工作,保證各分公司“內部往來”資料的準確、一致。

  第九條 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由公司審計部進行調控、監督。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格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承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負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加工公司向機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開具材料調撥單;公司財務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分配固定資產折舊。雙方均通過“內部往來”列帳。

  第十二條 年度末,各分公司將當年實現的利潤全部交分公司財務科。會計處理如下:借記:本年利潤;貸記:內部往來一公司財務科;如為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流程按總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目前實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機構都必須及時記帳、結帳,當天的業務當天要處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條 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和總公司規定要求,各項要素完備,不得以虛假的原始憑證列帳。

  第十七條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采用現金流量表日記帳,由現金會計登記,每月與總帳進行核對。現金每月由財務主管(科長、總帳會計)監督盤點抽查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現金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由財務主管簽字。

  第十八條 對有關部門和個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時報銷,報銷時支付現金以補充備用金。定額備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九條 為保證發票能及時得到審批,當事人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規定要求,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并進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簽字,交票據員檢查登記;公司制度規定發票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必須同時送審。票據員應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駁回,限于一周內整改完畢,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審計部審批。凡無正當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將發票交公司審計部審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駁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審的,按二倍進行罰款。

  第二十條 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分公司及項目部每月按計稅工資進行預提。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務機構的材料會計負責材料的采購、領用、結存、調撥、退料、報廢的會計核算工作。材料計劃流程和材料采購流程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對外購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發票未到,原則上應于月末進行預點;為簡化會計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會計于每年12月末根據各項目材料報表上結余額為負數的材料,單列統計報表報財務科,財務科據此進行預點,下一會計年度建立新帳時將原預點數全額沖回。

  第二十二條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門、材料會計、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收料員對各項目部的庫存材料(含大宗材料)進行盤點,對盤點結果要寫出書面報告,分析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公司經理,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財務部門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按類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分類及預計使用年限如下:

  一類: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類:試驗設備及儀器 5年

  三類:施工機械 10年

  四類:運輸設備 10年

  五類:生產設備 10年

  六類:電子設備 3年

  提取折舊時,預留凈殘值3%,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費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單位承擔。

  固定資產帳目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編報,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按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單位分別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每年lO月份進行一次清理盤點,由財務管理部協助配合資產管理科組織實施,并將清理結果報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采購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采購,發票及購進單經審計部審批后,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組織建立固定資產,同時會計科登記入帳。大型設備分期付款而發票未到的,先根據購進單組建固定資產,同時貸記:應付帳款或長期應付款,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并經審計部審批以后,沖回原估計入帳數,按發票重新列帳,如發票與原列帳數不一致,應調整已提折舊金額。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的臨時設施要單獨核算分攤,購建時,借記:臨時設施;每月按當月完成產值占項目總產值的比例分攤臨時設施價值,借記:工程施工一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攤銷;竣工時,借記: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收回的殘值收入,沖減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年度末各項目部應對未完工程成本進行盤點,不允許通過調節未完工程成本調節利潤,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未完工程盤點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工程、預算、材料、財務人員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進行。盤點時可采用“約當產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

  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產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購,一次性攤銷到有關項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條 對應收帳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分公司總帳會計和材料會計每月要和甲方核對往來帳目,防止和糾正差錯,并辦理簽認手續,參與收款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間內部往來)。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財務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審批的發票,正確歸集各項目部的成本、費用,并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分攤,以保證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二條 成本、費用與收入要成配比,要準確劃分已完工程與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調節未完工程成本來調節利潤。

  第三十三條 確認收人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對未經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項目只能暫按內部預算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 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發票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事前審核準備工作,完備各種手續,以保證各種成本費用能及時進帳,提高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五條 目前公司會計上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并行,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計算機中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設置要與考核項目一致,成本項目設置如下:

  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費;4、其它直接費(下設料具費、臨設費、其它);5、間接費用(下設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業務費、其它間接費)。

  手工記帳上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不變。

  第三十六條 會計科與成本核算科要加強溝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對一次成本、費用進人會計核算的資料,找出形成差額的原因,提出調整處理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 為加強項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成本核算員主要是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部的成本進行計劃、組織、協調、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匯報和通報分公司財務機構。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預算員:按月下達項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別報送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財務總帳會計、公司財務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組織材料員工工時統計員、機械管理員及時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時超支、機械閑置或不足等)及時進行協調并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和分公司財務機構匯報。

  材料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材料采購、耗用計劃,控制材料的耗用,對多余材料要在材料報表中如實反映,以便公司統一調配,防止材料積壓,每月25日完成當月材料報表的編制工作。

  工時統計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工人用工計劃,通過生產管理部組織工人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響工程進度,控制用工總量,防止工時超耗,每月25日完成當月工時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機械管理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機械使用計劃,通過機械管理中心進行機械設備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機械或因機械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督促司機或操作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當月機械設備運轉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分公司之間要每月核對一次內部往來款,防止少計、漏計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 為加強對項目部成本的監控力度,分公司經營科應協助、督促項目部按月下達各項目部制造成本指標,以便財務部門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差異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實事求是地上報產值報表,不得上報虛假報表,任意抬高或壓低產值,預算核算的資料準確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條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進入內部產值報表,如是通過我方過帳的,必須單獨列示,并加以說明。

  第四十二條 分包工作量應單獨編制報表,并按各自的取費標準分別列出并作出對比分析表,若為包清工的,應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條 為確保考核和核算的準確性,項目部必須按月、季、階段實施工作量盤點制度,預算核算必須與財務核算、材料部門的分割部位、范圍、時間保持一致。項目部經理親自落實,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總帳會計、材料會計及公司成本核算科、會計科必須抽查、監督,對確因工程情況出現的不一致,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十四條 建安產值、建安經濟收入、經濟收人的范圍、標準

  按公司頒發的標準實施。

  第四十五條 人員工時統計按下發的報表統一填寫,內容正確、時間及時、項目分列清楚,并每月與分公司工時統計部門核對清楚,找出差異原因;不正常未出報表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落實填制補充報表。

  第四十六條 平均人員數按大、小年分別對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計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計算。

  第四十七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必須由經辦人和審核人簽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必須分季度、按工程結構封頂、工程竣工兩個階段匯總調整。

  第四十九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準確或弄虛作假,騙取考核獎勵,根據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500—5000元罰款。

  第五十條 會計報表實行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共同負責制,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都要在會計報表封面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四、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資金管理和調度、融資、投資,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備用金按定額備用金管理,即一次領用,報銷時以現金補充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如備用金超過定額,現金會計有權拒付。

  第五十三條 員工借款必須由現金會計每月進行登記記錄,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將登記簿交到財務管理部,如越權批示的一律對審批人員和現金會計按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為加強對分公司及項目部資金的監控力度,實行資金周報制度。分公司及項目部必須如實填報,并在周日將當周資金收支情況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預計情況報到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對其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分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現金會計各500元。

  第五十五條 安裝與土建的資金按甲方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進度款拆分,沒有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按照二者產值減去甲供料占總產值減去甲供料的比例進行,土建項目應及時將應拆分給安裝的資金撥付到位。

  第五十六條 分包單位開發票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則由我方請稅收部門出具完稅證明給分包隊伍(如涉及多個分包隊伍,可提供完稅證明復印件),由分包隊伍提供發票給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稅金,則分包隊伍必須提供相關發票給我方。

  第五十七條 分公司需對外投資的,必須經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擅自對外投資的,將對批準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處罰。各分公司均不得對外進行投資。

  第九節 財務盤點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財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范圍

  存貨盤點: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料;

  財產盤點:固定資產、保管資產等的盤點;

  財務盤點: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固定盤點:盤點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盤點兩次,由財務管理部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

  2、突擊盤點:監事會和審計部不定期進行盤點,對突擊盤點中查出的帳實不符事項,輕者對責任人罰款20xx元以上,嚴重的罰款2~3萬元。

  第四條 盤點工作注意事項

  1、財務管理部在盤點前擬定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盤點通知,并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定時間表;

  2、盤點原則上采用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須經董事長批準方可改變方式;

  3、盤點應盡可能采用精確計量,每項財物數量確定后再進行下一項,盤點結果不得變動;

  4、盤點結果應由財務管理部委派的盤點人員填寫“盤點統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由財務部門保存以核對盈虧數量。

  第五條 盤點報告

  財務管理部依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送資產主管部門說明盈虧原因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會呈董事長、總經理審核。本報告一式四份,一份報董事長、一份報總經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財務管理部留存。

  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列入暫估科目,年末以凈額轉入本年度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賠償處理

  材、物、料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者,賠償相同金額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1、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借撥或損壞不報者;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節 財務管理獎罰條例

  第一條 嚴守財務機密,對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費用,不得隨意泄露,泄露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第二條 每月30日對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及時結帳,做到帳證、帳表、帳實相符,如有錯誤每次處罰扣分。

  第三條 對公司規定的上交資金統計表、收款收據使用表、工程量、應收款統計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遲一天處罰扣分。

  第四條 要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定期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得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要進行處罰。

  第五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增開銀行帳戶,必須書面申請,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報批,擅自增開罰款1000~20xx元。

  第六條 發現簽字手續不全和殘缺不全的票據,每次對報批人罰款50元。

  第七條 登記帳簿的文字要求數字準確,無刮、擦、涂、抹現象,否則發現一次罰50元。

  第八條 使用虛假的發票,發票不予報銷,每張罰款100元,并且在內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節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 企業內部審計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各種票據、分包工程款、萬元以上材料招投標和有關費用包干執行情況的審計,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審查、評價。公司內部審計組織有:財務審計部、票據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審計部門直屬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領導,為股東服務,除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及其指派人員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干涉上述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只有詢問和索要資料的權力。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20xx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開除。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財務管理、工程預算等相關業務,了解和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當地施工預算定額,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第四條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財務、會計、金融、稅務、外貿、外經等法規以及工程預算和電算化技術。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獨立性原則、客觀性原則、群眾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要依據國家法律、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選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依據,即選擇與審計事項期限相一致的憑據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規、制度為依據。擅自改變審計依據或憑主觀想象審計的,經查實后每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證據,以判斷、證明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達標程度,并作出正確、公正的審計結論及合理化建議。若有違背,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書,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必須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浪費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否則對審計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若審計人員主觀臆斷、處事不公的,罰款500元以上。監事會主席、總公司董事長負責處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對以種種理由百般刁難、阻撓和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者,應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匯報,并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并造成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扣除當年工資,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對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意見、審計附件(與審計有關的各種證據)必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第十三條 票據審計部、財務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總結,必要時在總公司董事會上要進行匯報。

  本制度由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審計部負責人行使處罰權。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5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稅務工作,承辦各種稅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稅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匯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稅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系,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周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并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稅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稅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防范稅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匯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并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里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并匯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并匯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并匯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并匯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匯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簽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稅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稅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稅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并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稅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匯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并登記臺帳;

  3、負責應收帳款臺帳資料收集和登記臺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并核對匯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稅務外經證,并管理總部納稅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并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匯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注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兌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兌匯票臺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兌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登記使用臺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復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沖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說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鑒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戶預留印鑒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余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范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復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說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簽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簽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度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回到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光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光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等地;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2.3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略)

  2.4出差補助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補貼)。

  2.4.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略)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景,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節儉歸已。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6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7員工出差回到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光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8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貼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9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4.員工探親路費的規定員工探親費不予報銷,采取補貼包干的辦法執行。補貼標準詳見《員工春節探親休假管理規定》。

  5.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5.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資料填寫齊全,完整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

  5.2公司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經財務審核并報總經理審簽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會計不得編制付款憑證,也不得付款。

  5.3備用金和預付款的使用,必須依照下列規定:

  5.3.1具有規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額;

  5.3.2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報銷;用現金或支票進行零星采購的七天內報銷;經過銀行匯款進行預付款的二十天內報銷。

  5.3.3以上各項支出,原則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貼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5.3.5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光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6.原始憑證的審核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經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財務審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

  7.原始憑證應具備的資料:

  7.1憑證名稱;

  7.2填制憑證的日期;

  7.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7.5理解憑證的單位名稱;

  7.6經濟業務的資料;

  7.7數量、單價和金額;

  7.8發票、收據必須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8.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8.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8.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8.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8.5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作為原始憑證,不得以匯款回單代替。

  8.6屬于現金發放性質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應由本人領取簽名。有委托他人代領的,由代領人簽名;由一人代領多人的,須逐個簽章,不得通欄劃大括號簽一個章。

  8.7自制原始憑證應設計科學、格式規范、計算清楚。如計提折舊、職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稱、計提基數、提取率、提取額等。分配工資及費用時,要列分配標準、分配率、分配額。

  8.8凡憑證資料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資料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9.記賬憑證的資料及填制要求:

  9.1憑證日期:一般應按實際受理經濟業務的日期填列。

  9.2憑證編號:應按月編制自然數列順序。

  9.3憑證摘要:應簡明扼要,真實反映經濟業務的資料,不得含混不清,過于簡略。

  9.4會計科目:應按有關規定設置。

  9.5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9.6所附原始憑證張數,要與原始憑證相符。

  9.7有關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出納、會計、交款人必須在相關會計憑證上簽名或蓋章。

  9.8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時,必須附有資料完備的原始憑證。

  10.本制度所指的由總經理批準的事項,如因總經理出差期間,均由董事長審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2.本制度從x年xx月xx日之日起執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7

  一、什么是財務風險

  近幾年來,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踐工作者都在探討如何規避企業財務風險的問題,然而,對于什么是“財務風險”卻沒有統一的明確的界定。主要存在如下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企業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個環節的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降低。第二種觀點認為,財務風險是企業用貨幣資金償還到期債務的不確定性。這種觀點認為的財務風險與負債經營相關,財務風險是因償還到期債務而引起的(即償還到期的本金加利息),沒有債務,企業經營的資本金靠投資人投入,則不存在財務風險。

  以上兩種觀點有其相同之處,即對風險的描述是一致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于兩種觀點對“財務”的理解不同,兩種觀點所表述的財務風險的內涵和外延不同,第一種觀點從財務本質角度出發來界定財務風險,第二種觀點理解的財務是從財務的中心出發來界定財務風險。筆者比較贊成前一種觀點,即符合人們對財務概念的理解,又便于人們站在更寬廣的角度來研究財務風險,即企業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

  二、企業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資本結構不合理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長期資本構成及其比例關系。資本結構的不合理將使企業財務負擔沉重,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導致財務風險的產生。由于很多企業自身資本有限,市場競爭激烈,要在嚴酷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實現快速發展,很多企業不得不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問題。從企業負債結構來看,長期負債較少,短期負債過多,企業對銀行的依賴較大。企業過分依賴銀行,當出現支付危機時,一方面使自己失去信用而加大其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又因逾期借款而使融資成本加大。可見,企業資本結構存在比較大的問題。

  (二)投資缺乏科學性

  企業投資包括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在對外投資上,很多企業投資決策者對投資風險的認識不足,盲目投資,導致企業投資損失巨大,從而財務風險不斷。企業對內投資主要是固定資產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過程中,很多企業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統的分析和研究,加之決策所依據的經濟信息不全面、不真實以及決策者決策能力低下等原因,使得投資決策失誤頻繁發生,投資項目不能獲得預期的收益,投資無法按期收回,這也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

  (三)資金回收策略不當

  現代社會企業間廣泛存在著商業信用。一些企業為了增加銷量,擴大市場占有率,大量采用賒銷方式銷售產品。從會計核算的角度看,這可以增加企業利潤,但相當多的企業在信用銷售過程中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了解不夠,盲目賒銷,造成大量應收賬款失控,相當比例的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直至成為壞賬。資產長期被債務人和存貨占用,使得企業缺少足夠的流動資金進行再投資或歸還到期債務,嚴重影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安全性。

  (四)收益分配政策不規范

  股利分配政策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分配方法的選擇會影響投資者對企業狀況的判斷和企業的聲譽,從而影響企業資金的來源,也可能影響企業潛在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如果企業的'利潤分配政策缺乏控制制度,不結合企業的實現情況,不進行科學的分配決策,必將影響企業的財務結構,從而形成間接的財務風險。與國際上廣泛采用的股利政策相比,我國企業較少分配現金股利,代之以配股或送紅股的分配方法,這一方面有意無意間助長了證券市場上的投機氣氛,另一方面無助于投資者形成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僅如此,我國企業股利政策的制定也往往無章可循,股利分配方案常常朝令夕改,令投資者無所適從。

  三、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措施

  (一)提高財務決策水平,建立財務預警系統

  1。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編制現金流量預算。建立短期財務風險預警系統,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任務是編制現金流量預算,而該預算的編制主要是通過現金流量分析來完成。通過現金流量分析,可以將企業動態的現金流動情況全面地反映出來。當企業經營性應收項目或存貨大幅度減少時,則表明企業貨款回籠情況較好,產品積壓少,企業具有較強的經營能力;相反,當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小于凈利潤時,則應引起投資者的高度警惕,這種情況下,由于應收款項及存貨的大幅度上升,將使企業經營能力下降,同時也易形成潛在損失。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存貨項目中的任何一項失衡,均會引起企業危機,可將這三個項目作為短期財務風險的警源。為能準確編制現金流量預算,企業應該將各具體目標加以匯總,并將預期未來收益、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及投資計劃等,以數量化形式加以表達,建立企業全面預算,預測未來現金收支的狀況,以周、月、季、半年及一年為期,建立滾動式現金流量預算。

  2。建立長期財務預警系統,構建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從根本上講,企業發生財務風險是由于舉債等導致的,對企業而言,在建立短期財務預警系統的同時,還要建立長期財務預警系統。從綜合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即獲利能力、償債能力、經濟效率、發展潛力等方面入手防范財務風險。從資產獲利能力考察,監測的指標有: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利潤資產平均總額),表示每元資本的獲利水平,反映企業運用資產的獲利能力;成本費用利潤率(營業利潤成本費用總額),反映每耗費一元所得利潤水平越高,企業獲利能力越強。從償債能力考察,監測的指標有: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該指標反映企業資產的流動性,該比率越高,償債能力就越強;資產負債率,資產負債率一般為40%~60%,在投資報酬率大于借款利率時,借款越多,利越多,同時財務風險也越大。從經濟效率考察,監測的指標有:反映資產運營指標的應收賬款周轉率與產銷平衡率。從發展潛力考察,監測的指標有:總資產凈現率=(經營活動所產生現金凈流量+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現金+現金利息支出+所得稅付現)平均總資產;銷售凈現率(經營活動產生現金凈流量銷售收入凈額);股東權益收益率(凈利潤平均股東權益)。

  (三)加強企業財務風險控制

  面對財務風險通常采取回避風險、控制風險、接受風險和分散風險策略。控制風險是企業財務風險管理的核心。加強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籌資風險控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籌資活動是一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管理措施失當會使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此產生籌資風險。企業籌集資金渠道有兩大類:一是所有者投資,如增資擴股,稅后利潤分配的再投資;二是借入資金。對于借入資金而言,企業在取得財務杠桿利益時,實行負債經營而借入資金,從而給企業帶來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和收益不確定性。籌資風險產生的具體原因有幾方面:由于利率波動而導致企業籌資成本加大的風險,或籌集了高于平利息水平的資金,此外,還有資金組織和調度風險,經營風險,外匯風險。因此,必須嚴格控制負債經營規模。

  2。投資風險控制。企業通過籌資活動取得資金后,進行投資的類型有三種:一是投資生產項目上,二是投資證券市場,三是投資商貿活動。然而,投資項目并不都能產生預期收益,從而引起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降低的不確定性。如出現投資項目不能按期投產,無法取得收益,或雖投產不能盈利,反而出現虧損,導致企業整體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下降,雖沒有出現虧損,但盈利水平很低,利潤率低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利潤率雖高于銀行存款利息率,但低于企業目前的資金利潤率水平。在進行投資風險決策時,其重要原則是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以獲取超額利潤,又要克服盲目樂觀和冒險主義,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在決策中要追求的是一種收益性、風險性、穩健性的最佳組合,或在收益和風險中間,讓穩健性原則起一種平衡器的作用。

  3。資金回收風險控制。財務活動的重要環節是資金回收。應收賬款是造成資金回收風險的重要方面,應收賬款加速現金流出。它雖然使企業產生利潤,但并未使企業的現金增加,反而還會使企業運用有限的流動資金墊付未實現的利稅開支,加速現金流出。因此,對于應收賬款管理應在以下幾方面強化:一是建立穩定的信用政策;二是確定客戶的資信等級,評估企業的償債能力;三是確定合理的應收賬款比例;四是建立銷售責任制。

  4。收益分配風險控制。收益分配是企業財務循環的最后一個環節。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兩方面。留存收益是擴大投資規模來源,分配股息是股東財產擴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矛盾。企業如果擴展速度快,銷售與生產規模的高速發展,需要添置大量資產,稅后利潤大部分留用。但如果利潤率很高,而股息分配低于相當水平,就可能影響企業股票價值,由此形成了企業收益分配上的風險。因此,必須注意兩者之間的平衡,加強財務風險監測。

  總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風險及其影響是不現實的。所以,企業在確定財務風險控制目標時不能一味追求低風險甚至零風險,而應本著成本效益原則把財務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圍之內。因此,要加強企業財務風險防范,如何防范企業財務風險,化解財務風險,以實現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團體的財務管理,確保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區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各類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

  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制定社團經濟決策,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有條件的可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四)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五)防止財產物資流失,確保財產物資完整和安全。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社會團體應根據財務業務的需要設置財務機構,配齊專、兼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需持會計證上崗,實行錢帳分管制度。

  第五條社會團體財務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定期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報送社團年度預算、決算和資金平衡表,并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財務活動負責。

  第二章財務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收入包括:

  (一)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團體會員會費。個人會員會

  費由個人負擔;團體會員中,企業單位交納的會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交納的會費從預算外收入中列支;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詢與服務、人才培訓、社會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訂貨會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會議活動收入等;

  (四)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匯兌收入、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條社會團體財務收入的原則: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

  (二)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以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作為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團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三)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稅后利潤的20%;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研究所、學校、出版社、雜志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

  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的各項收入,必須使用深圳市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到原發售機關驗舊領新。

  第三章財務支出管理

  第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支出包括: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稅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社團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行業保險費;

  (三)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社會團體財務支出的原則:

  (一)社會團體應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二)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提取比例為事業發展基金50%,職工福利基金25%,職工獎勵基金25%。

  (三)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事業性實體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發展基金中列支;

  (四)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深圳市財政局現行會議費用開支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情況辦理。社會團體應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養老保險等;

  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六)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應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料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必須在銀行開立帳戶,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屬于社會團體的經濟往來,不得在社會團體的銀行帳戶中辦理結算。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現金管理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主要用于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等。注7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

  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細帳,要建立健全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屬于社團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五章財務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本財務管理規定,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社團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財務人員參加,對于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二十一條(此條廢止)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實行財務公開。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后實行。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事業性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深圳市民政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齲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財務部門負責人

  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 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 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 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 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

  1.采購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 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

  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 “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

  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

  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20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 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項時,應將代扣款項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 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 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 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 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附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 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

  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 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 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 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 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 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 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 “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 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 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 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

  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齲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 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 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 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四、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勸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 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 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 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 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公司標準規定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 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臥中鋪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5.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三日以外的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 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 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 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 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 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 公司差旅費開支標準

  住宿費: 元/人,餐費: 元/人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核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于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并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社會團體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類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條社會團體業務收入的原則及要求: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業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的范圍或批準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社會團體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屬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各級財政專戶儲存。

  (二)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不得坐支現金和帳外設帳;

  (三)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嚴禁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設置有損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志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稅后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為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后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范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范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為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于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并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制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后應作為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為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普通發票,并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范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后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后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中小企業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會計行為,加強財務會計工作的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小企業。

  第二章會計管理體系

  第三條小企業財務負責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在公司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下,履行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四條小企業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

  1、具體負責財務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2、組織參與制定各項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財務成本計劃、信貸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并監督貫徹執行。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各項資金的核定工作,參與生產經營管理預測、決策和業績評價。

  4、參與擬定或審核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

  5、負責向公司財務總監及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和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報告。

  6、負責編制每月資金收支計劃。負責各項資金的調度審核事項,并負責審核各項資金支付手續。

  7、負責各項稅收的申報審核。

  8、組織財務會計人員的理論和業務學習,負責財務會計人員的考核。

  第三章財務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現金、銀行日記賬的核算。

  2、負責主管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明細的核算。

  3、負責銷售業務往來結算及明細核算。

  4、負責銷售發票的購買、保管、發票的收、發結存的計算管理。

  5、負責銷售發票的審核。

  6、負責銷項稅額和稅金及附加的計算及賬務處理。

  7、負責銷售成本的結轉及財務處理。

  8、負責營業費用的管理及核算。

  9、負責利潤的計算和結轉事項。

  10、負責應交稅金的.計算、申報、繳納等事項。

  11、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并報財務副總審批。

  12、會計檔案的管理。

  13、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及利潤完成情況分析報告。

  第六條出納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如下

  (1)根據會計審核無誤的付款憑證辦理現金的支付。

  (2)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經經辦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權限內)、董事長審批、會計人員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姓名與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先查詢確認無誤后方能支付。

  (3)支付款項必須由領款人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4)現金出納工作不得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因故需要離開崗位時;須由財務部經理指派他人代管,但要辦理交接手續。

  (5)各種專用章、有價證券、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不得隨意交給他人。財務專

  用章與法人預留簽章需分開保管。

  (6)預付、暫付款項,要根據合同和核準文件,由經辦人填審批表,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方可支付款項。

  (7)對現金及有價證券收、付、保管要盡職盡責,如因疏忽職守而使公司蒙受損失時,要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

  財務部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可按一人一崗或一人多崗進行安排工作,但出納崗位必須是專職,不能兼任會計檔案、稽核及其他會計崗位的工作。

  第四章負責

  第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起草,報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批之日起實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總則

  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財務通則》、《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訂的。

  本制度之規定,是為使公司各部門及各工作人員在經營活動和業務工作中有所遵循,使公司的各項工作和經營活動均能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順利進行,促使經營活動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以確保公司順利運作和不斷發展。

  第一部分 財務會計制度

  一、財務經理、會計員、出納員、核算員工作職責

  (一)財務經理工作職責

  1、對董事長負責,負責對全公司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并向董事長、總經理匯報。

  2、做好各項資金的計劃平衡,管理和掌握各項資金運用,調劑業務部門所需資金,保證業務活動順利運作。

  3、負責審核各項開支,包括每項開支是否公司正常支出,各經理的經濟開支權限是否超標,超出總經理審批權限的,須報董事長批準后方能支付。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4、督促有關人員抓緊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5、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包括各收款崗位庫存現金或備用金)。每月負責組織對倉庫物資抽杳和盤點檢查,負責組織對業務部門(如廚房、前廳、收銀)的物資檢查和盤點檢查,督促倉庫和業務部門做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

  6、負責與財稅、金融、工商、會計師事務所等部門聯系,密切與這些部門的關系,準時提交符合各政府部門要求的會計、統計報表和交納各種稅費。

  7、參加總經理召開的例會,與經營班子一起,編制管理目標預算表,并與實際營業中完成情況與計劃詳細比較,找出差距。協助總經理作出經營決策和制定成本費用控制方案,并貫徹執行。

  8、監督采購人員是否按采購制度、采購計劃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審查采購物資是否按定價采購,檢查采購人員在采購業務中是否遵紀守法。

  9、檢查、督促財務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監督財務人員按制度處理公司的帳務。

  10、保存店面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保存企業一切帳冊、報表、憑證。

  11、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各崗位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規范、環節、程序、做法,使之能獨立勝任本職工作。

  12、負責審查記帳憑證的完整性和合法依據,包括科目對應關系,借貸是否平衡,數字是否相等項目,同時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等。

  13、真實地、合理地與定價小組一起制定每期貨物的采購價格,并有效監督。

  14、監督會計部門準確計算(食材、調味品、水果、易耗品、酒水)等各部毛利率,每月對毛利率進行分析。發現問題,馬上匯報,以便盡快解決。

  (二)會計員工作職責

  1、對經濟業務辦理收支結算時,必須按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等規定嚴格進行審查,包括內容、用途、審批手續和原始單據金額的大小碼等,并填制相應的記帳憑證。

  2、根據已審核的記帳憑證,逐一進行登帳,并及時對帳,月終必須做好月結工作。

  3、負責財產賬務的管理,每季按帳核對實物,做到帳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原因向上匯報。

  4、負責每月各門店人員工資的審核以及發放工作。

  5、負責原材料核算,每天及時統計收貨和領貨日報表,每十天一期計算各領用部門(食材、調味品、水果、易耗品、酒水)等各部的'成本,計算各部的毛利率,并求出當月成本率。

  6、定期參與倉庫和業務部門盤點,檢查各類物資倉儲、使用、庫存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向上匯報。

  7、負責管理發票收據、建立發票收據內部控制系統,發票收據不足要及時補充,領用要合符手續,發現遺失或偷盜要及時匯報或報警,使用完的發票收據副本要進行核對或上繳。加強發票收據的管理。

  8、不斷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身業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出納員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的現金和轉帳票據的收付工作,當天收入的現金和轉帳票據,要在當天下午四時前送存銀行,不得積壓。

  2、記錄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記帳規定結出每頁借貸發生額,累計總數和當天余額,要日清月結。

  3、每月核對銀行對帳單,并做出未達帳項調整表和調整帳目與總分類核對。

  4、每天根據帳薄的發生額和余額,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收付日報表”送財務經理審閱。

  5、對辦理報銷的單據,除按會計審查程序重新審核外,還須經財務經理審批后才予以付款,凡手續不完備或未經財務經理簽批單據,一律拒絕支付。

  6、認真復核各收款點營業報表、帳單,發現差錯及時糾正,以保證公司營業收入帳目準確,對已復核過的報表,均須簽名,以示負責。

  7、營業日報表要與紙帶一致,各項數目要準確,左右要相等,單據齊全并蓋上餐廳有關專用章,收款員簽名,檢查結帳單有無多收或少收,檢查店面內部人員接待有無越權簽單接待,越權簽折頭,如發現問題,分清責任人,上報總經理,追究責任。

  8、餐單改數后,要有原因說明及店長簽名;作廢帳單,要有原因說明及店長簽名,且三聯單要齊全;餐單數目如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扣罰當事人。

  9、負責編制每日營業匯總報表及工作餐等日報或旬、月報表。

  10、不斷完善核算制度,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二、財務計劃管理規定

  1、根據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經濟活動安排,計劃期內客源、貨源內外價格變化情況,以及報告期內計劃執行情況,預計完成情況,作出評估及分析來審定。

  2、依據董事長審定的公司財務計劃,按各門店的不同經營位置,計劃期的諸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門店年初自報計劃,制定門店計劃指標,下達給各門店執行。計劃一經確定下達,原則上不予變動,確因特殊情況,亦須在一季度后或半年后調整。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季度計劃。年度計劃,公司于每年十二月下旬,各門店為每年十一月下旬編制。季度計劃,公司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個月下旬,各門店為季末最后一個月中旬。各門店還應根據公司審查批復后的計劃指標,結合本門店的具體情況,按月攤銷任務指標,作為本門店各月指標檢查尺度,公司對各門店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為方便公司的經營和收支標準符合總經理、董事長要求,做到增收節支,強調按計劃辦事,確定財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財務部:費用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和利潤分配計劃。

  營運部:營銷活動計劃、售價計劃、成本管控計劃、新品研發計劃。

  人事部:人力管控計劃、人員招聘計劃、團建計劃、人員培訓計劃。

  采購部:采購部食品原料采購計劃、庫存計劃。

  工程部: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

  招商部:招商拓展計劃

  三、會計核算管理規定

  1、原始憑證、會計憑證、帳簿設置、會計檔案管理執行會計工作管理規范的規定及具體要求。

  2、會計科目設置、會計核算程序、方法,執行財務通財、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及具體要求。

  四、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一)現金管理規定

  1、門店現金(零錢備用金)管理規定

  根據本公司業務范圍和經營活動的特點,各門店的庫存現金或者備用金,由門店提出限額意見后(基本上在1000元以內),報財務部審核批準定案,最終由門店自己保管,店長和收銀員承擔責任。

  2、現金支付范圍

  門店零錢備用金只能用于收銀過程中的找零,不準外借、挪用、支付貨款等,一經發現收銀員和店長同時受處罰。

  3、門店現金(營業款)的轉存

  門店當日所收的現金營業款,必須在第二天財務部規定的時間內轉存到公司指定的賬戶內。營業其中產生的長款跟現金營收一起轉存并備注,短款根據由門店根據責任劃分門店補齊后轉存。

  (二)銀行存款管理規定

  1、帳戶的管理:公司在銀行開具的存貸款帳戶,主要是用于公司對外業務結算與資金往來。任何人不得將帳戶出借、出租給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

  3、銀行預留印章的管理:在銀行開立結算戶的預留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私章和合同章,必須嚴格保管,任何出借必須有出借人、借出日期、借出用途、歸還日期、經手人的簽字登記。

  4、資金的審批制度

  為嚴肅資金管理,合理安排資金使用,須建立一套健全資金審批制度。

  A:對于公司內部之間資金調撥,包括帳戶之間調撥和提取等,由財務經理簽字方可辦理;

  B:屬公司經常性支出二萬元以下的(如正常貨款、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工資等),屬公司非經常性支出壹仟元以下的(如交際接待、非材料成本物資購置或其它雜項支出等),總經理簽名報帳;

  C:超出經常性支出二萬或非經常性支出壹仟元,須經董事長同意方可支付;交財務經理審查備案,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6、報銷款的管理

  A、公司部門以及門店報銷必須走正規的報銷流程,填寫好的報銷單必須附帶完成的支付發票,發票上沒有明細的在背面添加明細用途并由兩人以上簽字。小額費用報銷單需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遞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由會計打款并歸檔;大額費用報銷需由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轉呈總經理審批簽字最后由董事長簽字生效,交由會計打款并歸檔。

  B、貨款由門店店長收銀員簽字的收貨單據經會計審核后交由財務經理簽字確認,轉交總經理審批董事長簽字,會計打款并歸檔。收據單上未有門店簽字確認的一律不審批,由門店簽字確認的后期查出錯賬由門店承擔責任。

  7、工資的支出

  工資表由人事部根據門店以及部門提交考勤記錄做出,交由會計審核,由財務經理審批簽字交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工資表出現問題,問題出現在哪個環節,責任由該環節操作部門承擔。對于工資表造假的,一經發現責任人立馬開除處理。

  8、會計每天根據銀行存款收付憑證,按序號、帳戶分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并結算當日收、付總額及余額,定期同銀行對帳單核對余額,月末應將各帳戶銀行對帳單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并核對總帳與日記帳余額,發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9、會計應當天編制銀行及現金余額表,于次日上午上班時,交財務經理,以便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三)借支管理規定

  1、借支原則

  凡因經營管理需要,經審查批準后,才能辦理借支,其它一律不予借支。

  2、借支手續規定

  (1)凡借支均須本人填寫借款單,寫明部門/門店、時間、金額、原因,有附件的并加上附件,如計劃單、申請單、催繳單等報財務部審核。

  (2)借支需經財務部并按審批權限報批,經批準后,方能辦理借支。

  (3)辦事員借支在辦理公務后必須在三天內向財務部提供費用使用發票,不得拖延,否則財務部予以追查。

  (4)借支款報銷形式屬于沖賬,財務需做好沖賬登記并歸檔。

  3、借支種類及審批權限

  (1)采購借款

  凡采購借款,須附有采購計劃單或申購單,注明采購材料/設備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用途等。審批權限為:采購材料在xx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采購材料在xx元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部門周轉金借款。因工作需要,部門需周轉金的,如水電費租金繳納等,由部門申請,報財務部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五、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

  應收款一般均由加盟部產生,加盟商的分階段付款等。

  (一)應收帳款的計算

  1、應收帳款必須以雙方所簽訂協議為基準進行計算。

  (1)核對加盟商簽名式樣。

  (2)核對加盟商名稱。

  (3)核對協議條件,包括限額、優惠、付款期限等。

  2、應收帳款月結

  (1)會計部門每月應準確結出加盟商余款情況及金額。

  (2)編制應收帳款明細表,報加盟部、總經理、董事長和加盟商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3)編制帳齡分析,突出重點欠帳商戶,重點處理。

  (4)必要時向客戶發出月結單。

  (二)結帳收款

  1、招商部和營運部應配合財務部通知加盟商付款。

  2、用電話聯系或微信聯系加盟商打款。

  3、備齊結帳所需的結算單據,發票。

  4、加盟商付款(現金或支票)后,將結帳單據、發票給客戶。

  5、將收款情況向負責人匯報。

  第二部分收銀管理制度

  一、收銀員職責

  餐廳收銀員職責

  1、提前到崗,做好營業前收款的一切準備工作。

  2、小心操作和使用電腦收銀機、計算器、驗鈔機等設備,并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3、負責點菜單打價,按公司規定售價,及時、快速、準確地計價。

  4、埋單進機,準確打印各項收費帳單,及時快捷收妥客人應付款項,在收款中做到快而準,做到不錯收、漏收,對各種鈔票、卡、活動券必須驗明真假,對簽單結帳者,必須有依據。

  5、熟悉收款業務,掌握結帳的方法和程序(如菜點、飲料價格和現金、信用卡、掃碼支付、簽單等方法)。

  6、每日或每市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長繳短補”規定,不得以長補短,發現長款或短款,必須如實向店長匯報。

  7、備用周轉金必須天天核對,不得白條抵庫,一切營業收入現金不準坐支,未經財務部批準,不得將營業收入借出或支付任何部門或任何個人。

  8、每日或每市收入的現款,票據必須與帳單核對相符,將入廚單與帳單存根整理釘好,填寫營業日報表,一并交會計核實。

  9、每日夜市收市由店長/店助清機,收銀員將現金、優惠卡/券、帳單匯總鎖入保險箱。次日須按時將夜市收款錢箱從保險柜取出,到銀行轉存。

  10、注意個人儀容整潔和搞好區域衛生。

  二、餐廳結帳程序

  餐廳結帳程序是規范客人、服務員、收銀員在結帳環節有所遵循的業務工作程序

  (一)標準:

  1、確保帳單金額與客人所用食品、飲料價格相符。

  2、客人付現金應當面點清,驗真;銀行卡、掃碼支付需等結賬單打出才能讓顧客離開,以免顧客尚未輸入支付密碼或是余額不足。

  (二)程序:

  1、現金結帳程序

  (1)當客人要求結帳時,服務員迅速到收款臺取來客人的帳單,取帳單時服務員應在帳單上簽字。并快速核對一下,將其放在帳夾或小托盤上送交客人,并讓客人核對。

  (2)客人付帳單有疑問時,要負責耐心解釋。

  (3)提前詢問顧客有無店內優惠券或是儲值卡,以免造成反結賬。并詢問客人結賬方式。

  (4)客人要求現金支付,由服務員帶客人至吧臺,由收銀員收款找零,并致謝。

  2、銀行卡、掃碼結帳程序

  (1)客人示意結帳時,服務員應迅速到收款臺取來客人的帳單,取帳單時應在帳單上簽名,快速核對并將其放在帳夾或小托盤送交客人并跟客人核對所點產品。

  (2)提前詢問顧客有無店內優惠券或是儲值卡,以免造成反結賬。并詢問客人結賬方式。

  (3)客人要求掃碼支付的,可以掃桌邊碼進行支付,并等待顧客結賬完成,致謝。如有優惠券/儲值卡的需帶到吧臺結賬。

  (4)客人要求刷卡結賬的,帶客人至吧臺由收銀員刷卡結賬,并小票讓顧客簽字,致謝。

  3、簽單免單程序

  (1)公司人員、公司客戶(類似準加盟商考察)到門店用餐產生消費要求簽單的,收銀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可以簽單的,報至店長,按照簽單結算。

  (2)簽單一定是在結賬單上由公司部門人員簽字并附帶事由,并由店長簽字。

  (3)因為解決客訴等需要做免單處理的,必須報至店長,做免單結算并結賬單上有店長收銀員簽字并寫明事由。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4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諸多弊病,缺乏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思想觀念相對陳舊,存在嚴重的小富即安等問題,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步伐。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還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影響根深蒂固,中小企業管理者沒有給予財務管理及其制度創新充分的重視,而將主要的精力集中于生產和銷售等方面。不注重學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經驗,因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滯后性,難以從根本上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全面的創新。

  (二)缺乏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人才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是全面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動力源泉。當前,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還缺乏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人才。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綜合素質方面顯得相對落后,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不注重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其知識理念相對陳舊,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更是缺乏基本的意識與能力。同時,很多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存在較大的問題,更不愿意花費較大的成本從外部引進先進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型人才,外部的先進理念與方法難以順利流入到中小企業中,使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面臨人才匱乏的嚴重問題。

  (三) 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中小企業制定和實施任何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制度具有強有力的保障性作用,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中小企業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難以全面服務于其財務管理各項工作,因此創新的步伐緩慢,難以取得預期的成效。一方面,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在內部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其財務管理工作停留在簡單的核算層面,因此在創新方面難以實現質的`飛躍。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還沒有針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制定相關的制度措施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步伐。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理念與思想

  中小企業要想全面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必須要首先創新理念與思想,使其在現有的財務管理模式下突破傳統思想的束縛,不斷學習和借鑒其他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與理念,對比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改進和優化,并逐步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向著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推進。同時,要促使企業管理者充分重視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并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承擔起重要的責任,對各項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完善財務預算與決算,不斷進行自主學習,規范財務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根據自身的發展需求逐步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全面服務于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其綜合競爭力。

  (二)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中小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其現有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使其掌握現代化的財務管理理念與方法,并提升其財務管理的綜合素養,使其能夠隨時接受到最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及方法,并在實際的工作中不斷對其進行實踐和改進,為中小企業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必須要轉變傳統的人才管理模式,通過完善激勵機制、薪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從外部引進一批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創新人才,為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團隊注入新鮮的血液,為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創新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

  制度層面的保障是中小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新模式的關鍵所在,也是唯一的保障。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一方面中小企業要根據其內部管理的現狀,從企業的發展戰略出發,對其財務管理工作進行重新審視,發現其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有效的規范,有效的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制定出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供中小企業參考和學習,并給予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有效的指導,使其能夠在現有的條件下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以此強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總結

  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實施的一項重要發展戰略,其直接關系到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來看,應該要從創新理念與思想、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等方面出發,全面實現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顏陸玲.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創新探析[J].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xx(05).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根據《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的原則和要求,并結合專業合作社的實際財務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資金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

  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收入和支出管理,是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核心工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管理。

  (一)資金的來源

  1、會員會費;

  2、會員股金;

  3、合作社結余中的公積金、公益金;

  4、其它非返還的收入;

  5、接受的捐贈款;

  6、政府扶持的資金。

  (二)資金的運用

  專業合作社資金運用必須遵循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為成員辦事,減輕會員負擔,不斷發展壯大合作社經濟,擴大積累,增強服務功能,促進合作社經濟全面發展原則。

  (三)專業合作社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的用

  途。

  (四)專業合作社的財務往來帳目,受勐海縣農經站和勐遮鎮農經站的審計監督和管理,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數據材料。

  (五)專業合作社的資金存入勐遮鎮“村帳鄉管”帳戶,按“村帳鄉管”的財務制度執行管理。

  (六)專業合作社的會計報表、各種憑證統一使用縣農經站印制的表格憑證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票據,票據管理實行領用登記,管用分開,存根的審計監督保存入檔制度。

  二、財務審批制度

  為增強財務審批工作的透明度,必須堅持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各項財務收支必須由財務人員經辦,統一使用規定憑證,嚴禁無據收付款,嚴禁白條下帳、財務人員必須堅持按財務審批程序和財務審批權限執行。300元以下由理事長審批,500—1000元由理事會審批,1000元以上由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研究表決通過執行,12000元以上召開會員大會討論通過方可執行。要嚴把審批關,不得越權審批。

  三、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哄搶、破壞、私分、無償占有或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未經合作社成員或合作社成員代表會議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用合作社的`資金為單位和個人擔保、抵押。

  四、審計監督制度

  建立會員監督與農經管理部門監督相結合的審計監督機制,對合作社財務往來,要嚴格實行專項審計,干部離任審計和年終審計制度,審計工作以農經管理部門為主,合作社理財小組應積極配合。審計出的結果向群眾公布,審計出的問題要認真解決。

  五、監事會和財務公開制度

  經合作社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2人監事會成員。其成員具備的條件是:有群眾威信,堅持原則,辦事公道,具有一定的文化和財會知識。其職能是參與財務收支計劃,資金的籌集和使用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基本建設計劃,資源開發計劃。

  堅持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增強財務工作透明度,具體做到重大決策公平,財務收支公開和其它經濟財務往來事項公開。

  六、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財務報表分為月份和年度財務報表,財務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財務報表,定期向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提供數據,并向全體會員公布。

  對各種經濟合同,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和各種會計憑證,帳薄、會計報表、會計人員的交接清單,會計檔案的銷毀清單等,建立財務檔案室(柜),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好檔案管理的保密工作;并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七、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

  政策、法規,遵守財經紀律,認真負責,積極鉆研業務知識,敢于堅持原則,樹立廉政奉公、為全體會員服務的思想。

  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調動或因故離職,須經縣農經站同意和備案后,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八、凡違反本規定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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