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匯編[15篇]](/pic/00/b2c6cef15_2.jpg)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
關鍵詞: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小微企業,是與大企業相比較而言整體的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小微企業目前在我國企業中占有重要比重,其為解決我國勞動力就業問題提供了良好的助益。小微企業在發展中沒有大企業專業化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在財務管理上,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問題逐漸顯現出來,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一、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小微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是來自于多方面的,首先就表現在沒有一個健全的財務制度作為支撐。財務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需要在一個科學、合理、專業的財務制度中體現,然而制度的不完善嚴重制約了財務管理。在小微企業中,財務制度的不完善又集中表現在財務權利的過分集中上,小微企業的財政權力主要掌握在企業老板手中,小微企業很多的管理者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認知不清晰,重視程度不高,沒有嚴格的規范化管理,使得存在于企業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形同虛設,不能發揮真正的財務管理的作用。這就使得小微企業的整體財務狀況混亂,會計信息失真情況時有發生,制約了企業財務制度的健全,從而更進一步的影響到企業的'長久運營。
其次,小微企業普遍缺乏相對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人才素質不高。這是當前很多小微企業所面臨的一個問題,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源自于企業小微企業不能為優秀的財務管理人才提供較高的福利和待遇,還源自于企業本身對財務管理人才的重視程度不高,為了降低財務方面崗位成本,很多小微企業選擇一些并不具備專業素質的財務人員來進行財務管理。這些財務人員由于沒有較強的專業素養,整體的財務素質低下,制約了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最后財務管理在小微企業管理中的地位不高,小微企業對財務管理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誤以為財務管理就是簡單的“管錢”,對深層次的財務預算、成本控制等都缺乏一個較為深入的認識,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小微企業的規模影響的,小微企業本身發展中更多注重的是核算,而不是管理,管理意識的淡薄,使得財務問題一直以來在小微企業中扮演著可有可無的角色。
二、完善小微企業財務管理的策略
從小微企業當前存在的財務管理問題就能夠看出,財務管理的漏洞已經逐漸開始制約我國小微企業的發展。財務管理問題的日益突出,也開始逐漸引起很多小微企業的重視。針對已經存在的諸多財務管理漏洞,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建立并完善小微企業本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制度的規范性還是必須的,也是首先的一步。小微企業想要進一步完善在財務方面的管理,就需要建立規范化的財務管理制度,讓制度來制約管理,而不是讓人來對財務進行管理。小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建立相應的符合企業情況的財務管理制度,使得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真正發揮其本來應該有的作用。
其次是提高對財務管理人才的重視程度,加強財務人員的素質建設。小微企業雖然企業規模有限,資金有限,但是并不意味著小微企業可以砍去財務管理的環節,財務問題關乎到企業的真正生死存亡。而財務管理問題中最重要的還是人,擁有一批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才對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改善有著重要的作用。為此,小微企業可以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薪酬,對已經在崗的財務知識與經驗比較匱乏的人才進行再培訓,使得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夠得到大的提升。然而對財務管理人才來說最重要的還是待遇問題,小微企業要不斷提高財務管理人才的薪酬待遇,使得越來越多的優秀財務管理人才能夠被吸引。
最后是提高對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小微企業對財務管理的不重視,管理意識的淡薄,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小微企業的長遠發展。實踐證明,小微企業想要獲得全方位突破性的發展,就需要不斷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從成本控制角度對企業的運營現狀進行分析與決策。小微企業的管理人員需要提高這方面的意識,在企業發展中做好各個方面的預算工作,讓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2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諸多弊病,缺乏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思想觀念相對陳舊,存在嚴重的小富即安等問題,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步伐。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還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影響根深蒂固,中小企業管理者沒有給予財務管理及其制度創新充分的重視,而將主要的精力集中于生產和銷售等方面。不注重學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經驗,因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滯后性,難以從根本上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全面的創新。
(二)缺乏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人才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是全面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動力源泉。當前,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還缺乏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人才。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綜合素質方面顯得相對落后,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不注重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其知識理念相對陳舊,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更是缺乏基本的意識與能力。同時,很多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存在較大的問題,更不愿意花費較大的成本從外部引進先進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型人才,外部的先進理念與方法難以順利流入到中小企業中,使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面臨人才匱乏的嚴重問題。
(三) 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中小企業制定和實施任何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制度具有強有力的保障性作用,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中小企業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難以全面服務于其財務管理各項工作,因此創新的步伐緩慢,難以取得預期的成效。一方面,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在內部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其財務管理工作停留在簡單的核算層面,因此在創新方面難以實現質的飛躍。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還沒有針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制定相關的制度措施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步伐。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理念與思想
中小企業要想全面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必須要首先創新理念與思想,使其在現有的財務管理模式下突破傳統思想的束縛,不斷學習和借鑒其他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與理念,對比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改進和優化,并逐步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向著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推進。同時,要促使企業管理者充分重視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并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承擔起重要的責任,對各項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完善財務預算與決算,不斷進行自主學習,規范財務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根據自身的發展需求逐步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全面服務于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其綜合競爭力。
(二)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中小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其現有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使其掌握現代化的財務管理理念與方法,并提升其財務管理的綜合素養,使其能夠隨時接受到最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及方法,并在實際的工作中不斷對其進行實踐和改進,為中小企業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必須要轉變傳統的人才管理模式,通過完善激勵機制、薪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從外部引進一批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創新人才,為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團隊注入新鮮的血液,為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創新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
制度層面的保障是中小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新模式的關鍵所在,也是唯一的保障。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一方面中小企業要根據其內部管理的現狀,從企業的發展戰略出發,對其財務管理工作進行重新審視,發現其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有效的規范,有效的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制定出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供中小企業參考和學習,并給予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有效的指導,使其能夠在現有的條件下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以此強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總結
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實施的一項重要發展戰略,其直接關系到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來看,應該要從創新理念與思想、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等方面出發,全面實現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顏陸玲.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創新探析[J].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xx(05).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3
一、會計崗位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合規。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管理中心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回流,確保管理中心資金安全。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團隊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管理中心合伙人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其他財務人員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財務負責人安排的其他任務。
12、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二、出納崗位職責范圍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管理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其他業務臺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及時核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3、每月初前五個工作日內與會計人員完成現金和銀行對賬工作,與團隊負責人核對收支業務臺賬,對賬完畢須由雙方簽字存檔;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承擔賠償責任;
4、負責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部分: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規定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財務機構和人員管理
一、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人員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三、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財務記賬采用電子記賬方式
四、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數字準確、摘要清晰、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由于財務人員的崗位特殊性對于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須至少提前30天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財務人員離職管理不執行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必須與接交人員完整交接工作資料及其他手續沒有辦理完畢移交手續的不得中斷財務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相關實物、電子資料及其他紙質原始資料、未了事項、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項等移交工作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三部分: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一)賬務處理規定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4、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支情況及時登記現金流水賬并與會計核對是否與現金日記賬余額相符保證賬賬相符
(二)現金收款規定
1、現金收款時出納人員應監督交款人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非我司人員直接交款的出納人員自行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
2、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款信息開具現金收據并及時將收據記賬聯轉交會計記賬
(三)現金付款規定
1、因出差、調貨需事先借支現金的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支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借款單》有權拒絕付款借款人應及時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以外的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費用報銷單》有權拒絕付款
3、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4、需要支付現金的貨款由采購員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資金支付證明單》有權拒絕付款
5、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現金的由經手人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于大額支付應避免采用現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四)現金保管規定
1、為了保證現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柜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柜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柜密碼不得隨意泄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定辦理嚴格的現金交接手續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賬戶賬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賬余額與各銀行賬戶實際余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柜臺補證或從網上銀行打印做到每筆記賬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柜臺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柜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賬單
5、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取現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定
(一)收據使用規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于內部自制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制;因業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按照規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并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并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范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并完整保留各聯次
(二)支票使用規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中為了防范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范填制;公司內部提現使用現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賬支票轉賬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賬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并書寫支付用途、支付對象、支付金額、勾選轉賬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6、現金支票提現和轉賬支票對外支付業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賬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于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于01事業部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不允許發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發生(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一般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務開展)
3、由于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務杜絕采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復印以留存備查;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于專用保險柜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范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柜中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票管理制度
一、發票的.領購
1、發票使用完畢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2、發票領購后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于后期領用登記
二、發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布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項目齊全內容字跡清楚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票的須填寫《開具發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地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等資料;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信息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后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問題、發票數量受限、發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并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信息傳遞工作以便于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票開具后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票并須經領取人登記《發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票發票領取人應于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票簽收單》并及時(規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于次日交回次日逢節假日的節假日后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于填開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后方可填開紅字發票原發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票
6、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次并注明“作廢”字樣發生發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并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票應存放于保險柜中確保發票安全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5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后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范和明了,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信息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后有著重要的關系。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于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于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借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后,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通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進入二十一世紀,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這就需要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變,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以往傳統的"家長制"的財務管理方式,對企業內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財務管理制度不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管理經營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統一,制約著企業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資產結構、成本管理、負債率控制和現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根據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面臨的實際情況對其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使得其與企業活動的其它方面達到有效的統一,協調發展,使得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更新管理觀念和模式,提高員工素質,做好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雖然財會工作的對象是企業的資金,工作的內容是對資金的使用、籌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這些活動都受到相關人員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使其熟練地掌握先關知識,這樣才能確保企業能獲得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相關財務人員的素質達不到標準,普遍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沒有對財務管理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夠清晰。要想使這個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要加強對在崗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質,為企業的發展獻言獻策,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改變企業原有的管理觀念和模式,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企業中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管。在企業內部要落實和執行好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批準制度。在具體的財務活動中,以業務的實際情況為基礎,規劃授權批準的程序和范圍,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授權就不能開展有關的業務;在對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時,要嚴格執行職務分離制度,將業務涉及到的所有職責進行劃分,不能將其分配給同一個人,讓有關人員之間進行有效的相互監督和檢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和違規行為;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對每個人和每個部門的權利和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相互之間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從整體上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的資金管理體制。資金是一個企業的命脈,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但是資金的多少不決定著一個企業的成敗,一個成功的企業定是能夠對企業現有資金進行科學的配置,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了使企業的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幾點:首先,對資金的有效需求量進行準確的核定,在對事前和事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控制時可以依靠資金預算編制,從而確保資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對資金使用的分析,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對資金的管理,明確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責任,使企業的高層掌握資金使用的決策權;最后,強化對資金審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據資金的具體情況,有步驟的確定有關的審批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
(三)對本企業多出的理財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財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風險
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實施受理財環境的影響很大。企業的任何財務活動都是在特定的財務環境中開展的,財務環境對企業財務活動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理財環境的改變會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變化,影響著財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目前對財務活動產生較大影響的理財環境主要有經濟、金融和法律環境等。企業在經營和投資時所用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以,金融環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的影響最為顯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三個環境的變化,會對企業的資金運轉、投資和籌資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對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有充分的了解,從整體上把握三者的發展趨勢。由于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這就要求財務人員更要做好對理財環境的研究,在環境變化中做好企業的財務工作,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6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和人員第三章財務會計管理第四章經營計劃和預算管理第五章資產管理5-1貨幣資金管理5-2應收款和預付款的管理5-3固定資產管理5-4無形資產管理第六章負債、籌資及擔保的管理第七章收入與成本的管理第八章項目投資管理第九章利潤分配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第十一章審計監督第十二章財務考核第十三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名)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特別說明法,本制度所稱“公司”的范圍僅指×××××(公司名)。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圍內統一執行,各部門參照執行。
第四條公司的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公司監事會以及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按照本制度對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要由公司董事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
(一)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二)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議案;
(四)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五)發行公司債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七)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擔保行為;
(八)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
(九)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表決的關聯交易;
(十)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七條公司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其中涉及董事會權限的財務事項在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后需報董事會審議批準。
(一)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生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五)擬定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份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象的方案;
(六)決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總裁辦公會審議的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
(七)達到規定條件需由總裁辦公會審議的關聯交易;
(八)聘請或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九)制定或修訂本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會計政策,審議和批準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
(十)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八條各部門關于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由部門管理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各部門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公司董事會,總裁辦公會權限的,除需按其所在部門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必須按規定程序報公司董事會、總裁辦公會審議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九條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由財務部門負責人負責財務部門的全面工作。
第十條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與完善,財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與考核;公司整體財務預決算方案的組織編制、審核;公司資金籌集和調度;公司稅收事務;公司財務監督;參與公司投資與產權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財務部門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預算方案、財務決算資料、投資項目可行性以及其他法定財務報告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第十二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職責和權限包括:
(一)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監督和審批公司的財務收支行為,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其他有可能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的,有權提請公司按規定處理。
(二)負責組織公司的會計核算,按照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統一要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各種財務管理報表,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管理責任,對不符合會計制度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責任予以糾正。
(三)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草案,具體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公司規定的相關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等,對于偏離預算、計劃和既定方案的經濟事項有權予以糾正或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定期完成預測和財務分析工作。
(四)負責公司資金的籌集、回收和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項目開發和日常經營管理的資金需要,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侵害公司資產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
(六)參與公司的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簽訂、資產購置和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和研究,為公司的重大經濟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和專業意見。
(七)負責公司的稅務工作,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按照國家稅務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做好各開發項目的財務籌劃,合法降低項目的稅務成本。
(八)具體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基礎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高財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九)負責對公司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配置財務人員的方案,支持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十)管理和監督各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公司內部審計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十一)依據公司制度規定履行與財務管理相關的其他職責。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務工作。財務人員應按財政部門的規定接受后續教育;財務、人事部門應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
公司領導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財務部門負責人和主管會計;財務部門負責人及會計人員直系親屬不能在公司擔任出納工作。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因各種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變動的,必須按相關規定做好工作交接。未辦妥交接手續的,不得辦理轉崗或調動、調離手續。
第三章財務會計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執行統一的會計政策。各部門統一招待國家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及公司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按照統一口徑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及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必須符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的規定。
第十六條公司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制定和變更需經公司董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準則的規定和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健全基礎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財務會計工作效率與質量。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和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制訂的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進行規范。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
第十八條公司應做好對各部門財務會計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第十九條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的完全和完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財務會計檔案。
第二十條紙質財務會計檔案對應的各類電子文檔,應作為財務會計檔案的組成部份,一并納入財務會計檔案統一管理。財務會計檔案的'紙質文件與電子文檔的內容應保持一致。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帳簿記錄等資料進行編制,并經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各簽字蓋章的人員對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在各自職責范圍負責。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審計、檔案等部門應定期對財務會計工作的規范化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四章經營計劃和預算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統一的經營計劃管理,并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上級批復經營計劃制定相應的預算,并通過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嚴格控制各部門的成本費用開支和增加各項業務收入,確保各項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如期實現。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作為各部門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應制定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的具體流程和基礎工作制度,對預算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條財務預算的編制實行統一組織、逐級落實、實事求是的原則。各部門應按照公司統一的內容、格式、時間節點等要求編制和上報財務預算。各部門從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做到既符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經營計劃目標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切實可行。各部門編制的財務預算應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公司需嚴格按照預算控制成本費用的支出,并據此建立內部成本費用控制責任制度。公司應制定成本費用支出的程序和標準,按規定標準和程序支出,確保支出經過規定審核與批準程序。
第二十七條財務預算經管理層批準后執行,應分解各項預算指標至各層級、各部門,明確預算執行負責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第二十八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環境變化、經營計劃改變、項目開發銷售進度變化等致使實際情況與預算發生或將要發生重大偏離的,公司應及時對財務預算提出修訂建議意見,按規定報批后修訂。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具體的成本費用預算,并經各公司管理層審批后執行。
第三十條財務部門應向公司領導提供編制年度成本費用預算和各期成本費用預算完成情況的財務數據。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依法經營公司資產,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資產由其所在部門按以下原則確定主要歸口管理部門:
1、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長期肌權投資、無形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由財務部門管理;
2、固定資產按照實際使用部門負責管理;
3、軟件項目及研發用設備物料由研發部門負責管理。
各項資產統一由財務部門核算,財務部門應對資產的管理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在資產的日常管理過程中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相關部門應予以配合。
第一節貨幣資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貨幣資金實施統一管理,以保證公司資金安全和正常周轉,降低財務風險。公司應樹立資金成本觀念和資金時間價值觀念,通過測算和規劃努力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第三十四條公司應編制收支預算,每年未按照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安排下年度資金預算,對資金整體需求、資金缺口,解決資金缺口辦法均要求有明確的方案。年度資金收支預算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執行。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根據資金預算方案來籌集、支出和回收資金,控制應收款和負債的規模、時間,以實現保證經營所需資金、降低財務風險和資金成本的管理目標,并根據實際情況滾動調整資金預算。
第三十六條公司必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支出支出的權限與審批程序,并嚴格按照規定權限與審批程序進行資金支付。對于未經規定程序審批或超越權限審批的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支付資金,其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有關財務事務。
第三十七條未經公司總裁辦公會在其權限范圍內審議批準,公司的資金不得投入證券市場從事有價證券買賣活動,或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財、風險投資活動。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的次金支付都必須依據合法、完整、真實的有效合同、合法憑據和齊全的手續,并取得合法有效票據,杜絕不合理的白條或不規范的單據支取資金。由于特殊原因暫時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據的,應做好相應臺帳記錄,明確催收責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時催收給公司帶來稅務問題或其他不利影響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財務部門應按照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預算、計劃、結存、使用等情況,定期向管理層報送資金收支結余情況。
第四十條公司應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嚴禁以任何名義和借口將公款私存,嚴禁出租或出借銀行帳戶。所有銀行帳戶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其他業務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開設銀行帳戶。公司開立銀行帳戶需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
第四十一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銀行帳戶進行清理,對于長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帳戶應及時注銷。
第二節應收款和預付款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財務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應收及預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業務流程,確保應收款及預付款的安全回收。應收款主要包括應收帳款和其他應收款。
第四十三條財務部門應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設立臺帳逐筆登記發生時間、欠款單位或個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額、到期時間、催收負責人等,定期清理,按時催收。臺帳中記錄的應收款項除帳面反映的應收款項外,還應包括帳上敞未結轉收入,在帳上暫時未體現為應收款項,但根據合同約定應收的銷售款及其他收入。
對于逾期時間較長的應收款項,應作為重點催收對象,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共同催收,在應收款項未收回或妥善處理前應做好對帳和催收工作,保留各種催收和對帳的文件和單據,并注意訴訟時效的保護,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公司對期擁有合法訴訟權利,避免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訴權,致使應收款項無法回收。對于期限較長的預付款項也應及時清理。
第四十四條公司應定期召開應收款項專題會議,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分析、研究應收款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法。
第四十五條由于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符合公司壞帳確認條件的應收款項,公司應在取得核銷證據后及時按規定程序報總裁辦公會或董事會批準后核銷壞帳。
第四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工作調動、辭退、辭職等原因離開公司的,應結清所欠公司款項,未辦理結清手續的不得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規范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其他應收款主要核算公司內部資金往來、因業務需要應收的備用金及因業務需要的其他應收款項。
對于逾期時間較長的其他應收款項,應明確責任人并作為重點催收對象,由財務、法律、業務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分析其他應收款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法。
第三節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八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處置、保管和登記等基礎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努力降低存貨和固定資產采購、持有和運營的成本與風險,提高利用率。存貨和固定資產采購、保管和核算應由相對獨立的機構或人員辦理,明確各自責任和權利,互相監督和制約。
第五十條公司應建立和完善內部責任制度,行政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購建、使用、保管和登記等管理工作。保證公司合理使用和保管各項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完好無損,數量不缺,每年至少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維護和清理盤點,提高使用經濟效益。
第五十一條嚴禁用公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公司所購置的固定資產都必須納入帳內管理和核算,確保固定資產完整與安全。
第五十二條對于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的按正常流程清理。未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出售、報廢、毀損等)需查明原因后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需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執行
第五十三條財務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第四節無形資產管理
第五十四條公司應當制定無形資產業務管理制度,明確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取得與驗收、使用與保全、處置和轉移等環節的控制要求,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各環節業務開展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確保無形資產業務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十五條公司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的使用效果、生產經營發展目標等因素擬定無形資產投資項目,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編制無形資產投資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審批,確保無形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合理。
對于重大的無形資產投資項目,應由董事會進行審批,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行無形資產投資預算,對于預算內無形資產投資項目,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制度辦理相關手續;對于超預算或預算外無形資產投資項目,按規定審批后再辦理相關手續。外購的無形資產,必須取得無形資產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仔細審核有關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必要時應聽取專業人員或法律顧問的意見。對驗收合格的無形資產應及時辦理編號、建卡、調配等手續。
第五十七條外購無形資產應當制定請購與審批制度,明確請購部門(或人員)和審批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與審批程序。無形資產采購合同協議的簽訂應遵循合同協議管理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八條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無形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確保無形資產符合使用要求。無形資產交付使用的驗收工作由使用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實施。對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公司合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均應辦理相應的驗收手續。
第五十九條購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除已經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外,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公司應當根據合同協議、土地使用權證辦理無形資產的驗收手續。
第六十條對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無形資產,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應根據國家及行業有關要求和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無形資產分類標準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實施無形資產目錄制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確定無形資產攤銷范圍、攤銷年限、攤銷方法、殘值等。攤銷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審批。
第六十二條每年年末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對無形資產進行檢查、分析,預計其給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檢查分析應包括定期核對無形資產明細賬與總賬,并對差異及時分析與調整。無形資產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應當計算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按照公司會計準則的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第六十三條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無形資產,應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填制無形資產報廢單,經授權部門或人員批準后對該無形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無形資產,應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注明報廢理由、估計清理費用和可回收殘值、預計出售價值等,按規定程序審批后進行報廢清理。
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的無形資產,應由有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列明該項無形資產的原價、已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出售價格或轉讓價格等,報經授權部門或人員批準后予以出售或轉讓。
對于重大無形資產的處置,應當報經總裁辦公會或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處置。
無形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應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第六章負債、籌資及擔保的管理
第五十四條公司妊企業債券、發行信托資金、銀行貸款等對外舉債行為需經總裁辦公會、董事會按照規定權限審批。
第五十五條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據此合理控制負債規模、水平及清償,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并有效控制負債帶來的財務風險。
第五十六條公司籌措生產經營資金時,應在可能的條件下,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吸收結算資金我、企業積累等多種籌資渠道中,選擇資金成本最低的籌資方式。嚴禁向非金融機構或個人借款,對外拆借資金等違反金融法規的行為。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擔保行為需經總裁辦公會或董事會按權限審批。未經總裁辦公會或董事會批準,不得提供擔保。公司下列擔保行為,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一)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為資產負債率超過百分之七十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三)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對外擔保”是指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
第五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得將資金外借給其他單位,如確有需要應經總裁辦公會或董事會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五十九條公司原則上不得向外提供擔保,如確有需要應落實與擔保責任相對等的反擔保并經總裁辦公會或董事會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七章收入與成本的管理
第六十條公司應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收入確認原則和方法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公司所有收入,包括軟件收入,硬件收入,服務外包收入以及各種補貼收入等,都必須全部、及時地納入帳內核算,不得將收入轉出私設小金庫。公司應就所取得的收入按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規定,正確計算、按時交納稅金。嚴禁違反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進行偷稅、逃稅。
第六十二條公司應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核算的規定,規范使用成本費用核算科目,不得人為任意修改。
第六十三條公司不得亂擠亂攤成本,不得以虛假的發票進入成本,不允許有不能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收據或白條進入成本。
第六十四條公司應按《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核算有關規定統一確定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分攤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第六十五條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招投標等機制,有效降低成本。
第八章項目投資管理
第六十六條公司實行統一的投資管理制度。公司、下屬部門對所有對外投資按照各級審批權限向董事長、總裁辦公會進行立項報批。在項目審批前應上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完整可行的項目資金安排等詳細資料。經批準的投資項目應嚴格按照投資預算執行。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的投資預算,組織籌集相應的資金。
第六十七條公司的對外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需與公司的整體發展規劃、公司現有條件相一致;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并與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相符。
第六十八條公司財務部門必須參與公司的投資項目立項,對擬新增投資項目的資金安排、盈利預測提供專業意見。公司進行接收、兼并、收購、出售等并購活動時,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和評估公司進行審計和評估,涉及國有資產處置的,按國家有關資產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公司所有對外投資項目都要納入賬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搞賬外投資。嚴禁以對外投資的名義搞“小金庫”。
第七十條公司財務部要加強對已立項投資項目的資金和核算管理。聯同有關部門跟蹤、管理、監督項目的實施,及時反映項目是否符合公司批準的投資計劃和利潤目標。對投入資金或投資占控股地位的投資項目,必須派懂業務、懂管理、懂財務的人員參與項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制度和項目進展情況的定期上報制度。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七十一條公司的利潤分配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經董事會審批后實施。
公司財務部應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現金收支情況和公司所有者權益情況向公司管理層提交利潤分配草案,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報總裁辦公會,經總裁辦公會審批后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七十二條公司按利潤分配方案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只能用于擴大公司生產經營、彌補公司虧損或增加公司資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七十三條公司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就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情況,依據相同的基礎和方法編制、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七十四條公司統一組織年度財務決算和日常財務會計報告編報工作,及政府規定的其他財務會計相關報表、報告的編報工作。
第七十五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及時按規定報送財務報告。
第七十六條報送財務報告的同時,應有相關的財務分析,包利潤完成情況分析、收入完成情況分析、費用支出情況分析等,對存在的問題要求同時提出解決辦法。
第七十七條公司的重大對外投資、重要資產的處置、主要的經營項目進展情況及公司經營環境、經營范圍等發生重大調整或發生其他重大事項時,應及時在財務報告中披露,并詳細說明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七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必須有編制人、財務負責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應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公司財務報告負最終責任。
第七十九條公司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會計期間、法定語言文字和幣種編制財務報告。實際會計核算的會計期間、語言文字及幣種同規定不一致時,應按規一的會計期間、語言文字及幣種調整編報財務報告。
第八十條公司正式對外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本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除正常的對外披露途徑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不得擅自對已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對處進行解釋。
第八十一條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需經審計的,由本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批準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總裁辦公會審議。
第八十二條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以及公司招投標、融資等業務需要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或相關財務信息,違反規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權拒絕。
第十一章審計監督
第八十三條公司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配備內部審計人員,在條件成熟時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內審機構和人員對公司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
第八十四條內部審計機構以和人員應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完善各項業務規范,并嚴格按照內部審計制度、業務規范開展工作。
第八十五條公司的下列活動、事項必須進行外審計:
(一)投入資本驗資;
(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三)公司清算;
(四)公司并購;
(五)其他有關法規規定或公司認為必須進行的外部審計事項。
第八十六條公司內部、外部審計的審計結果可以相互參考、利用、但不能相互代替。
第十二章財務考核
第八十七條公司對財務人員的考核依據考核辦法進行考核管理,考核結果作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組成部份。
第八十八條財務考核工作按公司財務管理權限級別分級組織實施。
第八十九條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每年年初組織對上一年財務工作的考核與評審。考核與評審的內容、方法及獎懲辦法由公司財務部門、人事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三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第九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
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8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稅務工作,承辦各種稅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稅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匯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稅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系,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周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并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稅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稅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防范稅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匯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并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里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并匯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并匯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并匯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并匯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匯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簽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稅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稅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稅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并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稅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匯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并登記臺帳;
3、負責應收帳款臺帳資料收集和登記臺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并核對匯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稅務外經證,并管理總部納稅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并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匯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注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兌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兌匯票臺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兌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登記使用臺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復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沖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說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鑒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戶預留印鑒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余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范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復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說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簽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簽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民非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紀律和職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結合民非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預算由董事會(所、中心領導)根據年度計劃,必須在年末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項收支計劃報告,經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研究評審后逐項批準實施,重大項目開支(1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決定,無預算計劃的不得開支,特別情況支出項目應做追加預算。
二、財務報表制度
財務報表,由財務專人負責,有關財務工作人員每月月初5日前報上月財務報表,報董事長(主任、所長)簽署,凡有經濟收入的.服務項目,必須及時填寫報表,其收入及時上繳財務。做到報表清楚,帳款相符,若發生錯誤,其經濟損失由財務經辦人員負責賠償。
三、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出納員收入的帳款應及時存入銀行,正規現金支出,應在規定限額內提取,現金帳目要日清日結,嚴禁以白條借據抵頂現金,嚴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須經單位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員寫出借款單據,登記簽字方可;經辦人應在一周內辦理報銷,報銷單由董事長(所長)簽字,不得無故拖延報銷時間。
五、重大開支,由董事長(所長、主任)辦公室研究決定,事后向董事會(所長、主任辦公會)報告。
六、嚴禁外借賬戶、支票和虛開增值稅發票。實行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分開管理的規定。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1
【關鍵詞】中小企業 財務管理 問題 措施
前言:中小企業作為一種企業形式,對促進國民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中小企業發展迅速,任何大企業的建立都是由中小企業發展形成的,中小企業的數量較多,發展不穩定,每天都會有很多的中小企業面臨倒閉。中小企業的發展影響著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財務管理職能直接影響著中小企業的發展。要想促進中小企業取得良好的發展成果,需要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套完整和系統的財務管理模式,為企業的發展服務。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管理理念不完善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為了取得良好的發展,將銷售作為企業的工作重點,忽視企業的財務管理,將財務管理作為企業記賬的工具,沒有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對提高企業經濟水平的重要作用。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管理者的財務管理意識不強,不能充分運用財務管理做好企業的管理工作,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出現較多的問題,不能發揮自身的重要作用。在實際的工作中,過度追求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將會計核算作為會計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忽視財務管理,沒有在企業內部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性較為缺乏,不能滿足企業的財務管理需要,財務管理工作秩序混亂,財務信息失真,財務管理工作缺乏科學性。
(二)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國的中小企業很少設定出符合企業發展的專業化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借鑒其他大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但是由于企業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導致財務管理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會出現較多與企業發展不相適應的情況,無法對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還在沿用簡單粗放型財務管理方式,沒有結合企業發展特點,制定出完善和健全的財務管理、財務獎懲和財務審核制度,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無法意識到財務管理的嚴肅性,導致財務管理的執行能力不強,財務人員不能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造成財務部門內部制度的缺乏,部門職能嚴重弱化。
(三)財務風險意識較差
中小企業的發展經驗不足,常會出現發展目標和投資決策失誤等情況的發生,一旦出現決策失誤就會造成企業發展一蹶不振,企業面臨著倒閉的危險,不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造成該種原因決策者承擔主要責任,也與企業的財務風險意識淡薄有直接的關系。企業缺乏財務人員隊伍建設,導致企業的財務人員專業水平較差,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財務操作不規范,沒有意識到財務風險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造成財務信息失真,給企業的發展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二、完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措施
(一)完善財務管理理念
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者需要創新財務管理理念,自身要具備創新意識,用科學的管理理念來進行企業財務管理,促進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運用科學的管理理念取代傳統的管理理念,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中小企業管理者需要樹立多元化的財務管理思想,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財務管理模式,結合企業發展特點,制定出符合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理念,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還需要加大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接受新知識和新理念,豐富專業素養,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能力,促進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為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需要結合企業發展,制定出合理的會計制度,要求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開展各項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會計人員的財務核算水平,以便真實的反應財務會計信息。中小企業雖然規模較小,但是為了確保財務管理工作的高效執行,應該在企業內部實施崗位分離制度,例如,會計和出納不能由一人負責,應該實行輪換制度。需要在財務管理部門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企業經營和發展中用到的成本費用進行核算,確保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會計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
(三)強化財務風險管理
中小企業在發展中,不可避免會產生一系列的財務風險,影響著企業的持續發展。為了提高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意識,降低企業財務風險損失,需要對企業的全體財務人員進行財務風險管理意識教育,將財務風險與企業員工的財務責任結合在一起,要求企業員工與財務管理者一起來承擔財務風險,有利于提高企業員工和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意識,減少了企業的財務風險。同時,還需要加強中小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的合作,需要對當前的市場發展情況進行有效的分析,強化與其他企業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強化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促進彼此之間的資源共享,提高企業資金的利用效率和風險抵御能力,降低企業的財務損失。
結論:中小企業是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想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必須要結合企業發展特點,制定出合理的財務管理模式。中小企業在發展中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風險意識方面存在較多的問題,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較多的弊端。企業的領導者需要解決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結合企業當前的發展情況和市場經濟發展趨勢,完善財務管理理念、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強化財務風險管理,確保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1]徐冰.信息時代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創新問題探討[J].
財會通訊,20xx,29:66-67.
[2]蔡勇.現代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構建[J].中國商貿,
20xx,12:103-104+108.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齲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財務部門負責人
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 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 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 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 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
1.采購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 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
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 “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
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
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20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 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項時,應將代扣款項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 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 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 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 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附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 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
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 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 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 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 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 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 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 “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 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 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 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
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齲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 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 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 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四、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勸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 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 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 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 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公司標準規定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 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臥中鋪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5.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三日以外的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 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 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 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 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 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 公司差旅費開支標準
住宿費: 元/人,餐費: 元/人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4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為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范、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注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于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為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為、工作方法起規范、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著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征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征:(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范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合作經營、采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系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并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系;(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并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為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范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范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于能規范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范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范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系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于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著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于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于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于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并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后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后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后,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將其他的圍繞著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實現“共贏”為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范著財務人員的行為,還激勵著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并且還為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后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阿梅.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J].科技與企業,20xx(9).
[2]王增齊.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J].商場現代化,20xx(20).
[3]韋仁開.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J].合作經濟與科技,20xx(15).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水平,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市屬國有糧食企業財務行為,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會計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結合全市糧食系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的監管范圍企業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負債以及成本費用進行監管。
第二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應收補貼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等。
第四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現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現金管理制度。出納員要做到日清月結,嚴禁白條抵庫,嚴禁公款私存。因工作需要確需借支現金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審核,法人代表審批方可支取。財務負責人定期對出納抽查盤點庫存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及本企業領導的監督檢查,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企業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銀行結算業務,按照資金性質或業務需要,開設銀行賬戶進行結算。銀行印鑒必須由財務負責人與出納員分開保管。不準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資金(貸款)擔保,任何人不得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弄虛作假套取現金和銀行信用卡。不準將企業資金借給與本單位生產經營無關的單位和個人。
(三)各單位核算統一歸集在財務部門,不準各部門另行設置出納,分散核算。
(四)嚴禁用公款炒股、炒期貨。
第五條 應收或預付帳款的管理
(一)企業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并嚴格履行。
(二)企業糧食業務要遵循“錢進來、貨出去、貨進來錢出去”的原則,對合同期內應收款項,應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及時收回,以防壞賬的發生。
第六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
(一)以前發生的其他應收款要查清原因,企業督促并協助責任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追回。
(二)除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其他應收款外,不允許有其他應收款發生。
第七條 應收補貼款的管理
應收補貼款應專款專用,并及時與財政部門結算。
第八條 存貨的管理
(一)企業存貨,特別是原糧、產成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
(二)企業每個季末要對庫存商品進行盤存、核實,做到賬實、賬賬、賬證、賬表相符,對盤盈或盤虧庫存商品要查找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調整賬務。
(三)中央、省、市、縣級儲備糧油嚴格按規定專倉、專罐、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保證質量好、儲存安全和管得住、調得動、用得上,力爭不虧損。
第九條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按規定列支。
(二)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責任,由企業集體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方可入帳。
第十條 壞帳損失的管理
企業每年末,對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檢查,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或不能支付的應收、應付款項按照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分清情況進行處理。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 企業資產購建的'管理
(一)項目審核。按照有關規定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含)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項目,國家投資的項目應當經企業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企業自籌的項目經企業領導班子及職代會研究決定;專項資金項目必須按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行報批。
(二)項目招投標。擬建項目經核準批復后,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
(三)基本建設(含新建、擴建、維修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后,應當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后方可結算付款。
(四)盤盈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入帳,其資產名稱及重估入帳價值須報市商務和糧食局備案。
(五)企業購置汽車(貨車、轎車)必須報經市商務和糧食局批準后,方可購買。虧損企業一律不得購買轎車。
第十二條 企業資產處置的管理
(一)應當按規定程序審批的資產范圍:企業整體轉讓資產、部分出讓或轉讓資產、租賃或托管資產、盤虧、報損報廢固定資產。
(二)審批程序:企業處置國有資產,必須由企業領導班子及職代會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后,向市商務和糧食局提出書面請示(附處置資產明細表),經市商務和糧食局派人員到現場實地勘察后,提出初審意見報市商務和糧食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三)經批準處置的國有資產必須通過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其評估價值在5萬元(含5萬)以上必須采取公開競賣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資產收益的管理
企業資產收益必須按時入帳并按相關規定使用。
第四章 負債的管理
(一)應付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的每筆結算支付必須有憑有據。大額資金的運行須上報市商務和糧食局備案。
(二)專項應付款:最低收購價、倉房維修費、簡易建筑費企業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第五章 成本費用的管理
第十四條 制定費用標準。企業要增強節約意識,制定工資、招待費等費用標準,降低費用開支,力爭以最小的支出,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第十五條 企業所有費用開支必須堅持企業財務部門審核把關,法人代表“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嚴把費用開支關,堵塞漏洞。企業不得為外單位和個人報銷費用或變相列支費用。
第十七條 企業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當期的收入、成本、費用,不準虛列成本、虛報盈虧、隱瞞財產和收益,不做假帳,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第十八條 各企業只準設置一套會計核算,嚴禁搞賬外賬或設置“小金庫”。
第六章 監管方式
第十九條 嚴格實行《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局屬企事業單位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市商務和糧食局對企業財務實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市商務和糧食局對市屬購銷企業組織一次內部審計。
(二)如遇特殊情況,市商務和糧食局隨時對企業財務執行情況予以檢查。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現金出現短庫,由出納員全額賠償。其短庫金額超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應收和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由于失職、瀆職行為不能按時收回的,對有關責任人采取賠償損失和追究其法律責任,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人也須采取一定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第二十二條 企業財務負責人未按《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局屬企事業單位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規定進行報告的,市商務和糧食局責令其改正,并給予批評,發現三(件)次以上(含三次)未報告的,市商務和糧食局將視其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其失職責任。
第二十三條 企業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違反本制度其他規定的,市商務和糧食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按相關規定處理,違反法律法規者,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務審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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