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12 06:56:42 財務管理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優秀15篇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國有獨資運營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開發區工業區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和建設、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歸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

  第二條 為規范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 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麗政發?20xx?11號文件精神,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 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市財政局審核,市政府審批。

  第八條 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財務總監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財務總監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 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第十條 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簽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 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 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余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 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復核。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綜合部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后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 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余額分戶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后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后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后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

  事長批準。

  第十七條 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 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后由董事長簽審后支付。

  第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后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經營支出管理參照麗水南城建設有限公司營運費用報銷規定。

  第四章 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參照XX關于印發《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資金撥付審批流程》(試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范圍。

  第二十六條 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六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八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 、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八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九條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第三十條 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一條 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三十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并蓋章,以明確責任。會計報表須聘請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后,才能對外報送。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資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企業的財務預算及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為市本級國有企業(含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對國有企業的出資人職責(以下簡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市政府賦予的監督管理職能,代表市政府對市本級國有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實施統一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國有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的規范運作。

  第二章財務預算

  第四條為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各企業都要建立規范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五條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對未來一年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籌劃的基礎上,圍繞企業發展規劃和經營計劃,對預算內企業各種資源運用及經營成果與分配等所作的具體安排。

  第六條企業要在認真分析、預測影響經營目標主要因素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預算方案,并將財務預算細劃為月份、季度預算,建立必要的財務預算執行和完成情況監控及考核機制。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系,層層組織做好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第八條企業財務預算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一)企業預算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二)企業預算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三)企業預算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四)企業預算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五)企業預算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增資擴股、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六)企業預算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七)其他。

  企業應當采用合并口徑編制財務預算報表,合并范圍應當與上財務決算編制范圍一致,如有變動應當說明。

  第九條企業應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下財務預算報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報送的財務預算報告審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復意見。

  第十條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企業財務預算,核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并與企業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國有資產出資人在終了,依據企業財務決算結果,組織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核查,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將財務預算目標執行情況作為考核及獎懲依據。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要采取各種措施加強財務管理,在嚴格執行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和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本金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及往來戶結算管理制度;

  (三)產品、原材料、設備等資產購銷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管理制度;

  (六)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七)銷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門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二條企業要以集團(公司)為單位,建立以現金流量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對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制定統一的使用計劃,明確資金調度權限和資金使用審批程序。要堅持適度籌措的原則,從總體上控制企業負債規模。

  第十三條企業所有資金(包括代收、代付資金)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入賬管理,不得賬外設賬和資金體外循環。

  第十四條企業大宗原、輔材料或商品物資的采購、固定資產的購建和工程建設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十五條企業因合并、設立、轉讓、劃轉、合資合作、改制等涉及資產(產權)變動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按規定審批程序辦理相應手續后,按相關規定調賬。

  第十六條企業要嚴格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成本核算,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當期成本的界線,及時結轉成本和費用。要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及預提各項費用,不得隨意調整計提比例和折舊政策。要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隨時掌握企業成本變動的原因,及時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條企業應嚴格遵守會計核算規定,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33號)的企業,制定各項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標準和方法,定期對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逐項進行認定、計算,不得應提不提、應攤不攤或者多提多攤成本(費用),造成企業經營成果不實。

  第十八條企業原則上不應為其他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確需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充分考慮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和償債能力,并由被擔保企業提供相應的資產反擔保。企業發生的擔保項目,要設置備查簿逐筆登記,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十九條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發生關聯交易,必須實行有償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則合理作價,據實分攤相應費用。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要按規定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就關聯方的關系、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交易差價的性質及形成的原因進行披露說明。

  第二十條企業月末應對應收債權和對外投資進行清理核實,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嚴格劃分投資與債權的界限,不得交叉記賬,正確核算企業投資收益。要建立企業投資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企業出現重大投資決策失誤,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者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企業下列財務事項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

  (一)經清產核資確認的潛虧掛賬及資產損失核銷以及影響所有者權益的事項;

  (二)資產(產權)轉讓、劃轉、租賃、報廢等資產處置行為;

  (三)企業所發生的擔保、資產抵押行為;

  (四)企業計提的工資總額;

  (五)國家、省和市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報批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歸企業出資人所有,必須按規定進行分配。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分配方案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后執行。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要按照石家莊市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的規定及時上交。

  第四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制度,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須按規定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企業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企業要明確經理(廠長)、財務負責人(包括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企業領導)、財務部門在財務管理上的權限和工作職責;公司制企業根據《公司法》規定,還應明確董事會、股東會和監事會在財務管理和監督上的職權和義務,并經董事會、股東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需要,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向企業派駐監事會或監事,對企業財務活動實施監督。

  第二十七條企業財務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或備案:

  (一)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二)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所出資的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業類主業的子企業等重要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的一般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須經母體企業批準,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下事項須按有關規定報國有資產出資人,由國有資產出資人委派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一)企業財務決算;

  (二)企業經理(廠長)任期屆滿、和專項事項;

  (三)企業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如企業發生債務危機、長期經營虧損等重大事項;

  (四)國有資產出資人確定的其他需要審計事項。

  第二十九條企業及各級子企業應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財務決算調整;企業對審計意見存在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在上報財務決算報告時,向國有資產出資人提交說明材料。

  第三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符合《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的有關規定,對企業違反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或者未按注冊會計師意見進行調整的重大會計事項進行披露。

  第三十一條企業法人、總會計師或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等應對企業編制的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辦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五章財務決算與財務報告

  第三十二條企業在每個會計終了后,應嚴格按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在全面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資產質量核實基礎上,認真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告,以全面、完整、真實、準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三十三條企業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財務快報及分析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財務分析重點圍繞生產經營、財務變動、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分析,特別是對本單位影響經濟效益的重大變動事項進行詳細說明。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由財務決算報表、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國有資產出資人規定上報的其他相關生產經營及管理資料構成。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和省國資委及財政部門有關財務決算編制工作要求,按照規定的合并范圍、合并口徑和合并方法,納入合并報表的范圍,編制企業財務決算合并報表。對沒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企業,企業應向國有資產出資人報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經濟鑒證證明。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合并范圍發生變更,應將變更范圍及原因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在終了后2個月內分別以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將財務決算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業,可以在對上市公司財務指標預測的基礎上,編制財務預決算,正式財務決算報告須在4月初報國有資產出資人。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費用開支標準以及遞延資產分期攤銷年限,規范提留。要結合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認真清理以前的潛虧掛賬,如實反映歷史遺留問題,經審批后合理消化和處理。

  第三十八條為確保財務決算的真實性,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認真遵循會計真實性、準確性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工作要求,正確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得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和濫用會計估計。

  第三十九條企業及子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報告應當遵循會計可比性原則,編制基礎、編制原則、編制依據和編制方法及各項財務指標口徑應當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間財務決算數據保持銜接,如實反映間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變動等情況。

  第四十條除國家另有規定,企業及子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應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應事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并陳述相關理由。子企業執行會計制度與企業總部不一致的,應按有關規定將企業總部或者子企業的財務決算數據進行調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條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編制工作進行監督,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和中介機構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第四十二條企業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后,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資產質量、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審核,并依據審核后的財務決算報告進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企業效績評價和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果確認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為促進企業及時準確編報企業財務報告,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財務報告編報工作實行考核制度,對在財務報告編報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四條企業違反本辦法,未按規定將有關事項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或備案的,即出現財務決算報告內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數據差錯較大、造成財務決算不實及財務決算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其重新編報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四十五條經國有資產出資人或其委托機構檢查,企業違反財經法規,即因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不能收回,違規對外擔保使國有資產被查封或拍賣,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在國有資產處置中造成貶值,企業資產出租、出讓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為,將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財務信息,故意漏報、瞞報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改正,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在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審計工作中參與做賬,或在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及缺陷,造成審計結論失實的,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禁止其承接企業審計業務,并通報或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八條國有資產出資人相關人員在對企業財務決算信息的收集、匯總、審核和管理過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過失或泄露國家機密或企業商業秘密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2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稅務工作,承辦各種稅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稅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匯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稅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系,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周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并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稅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稅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防范稅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匯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并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里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并匯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并匯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并匯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并匯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匯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簽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稅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稅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稅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并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稅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匯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并登記臺帳;

  3、負責應收帳款臺帳資料收集和登記臺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并核對匯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稅務外經證,并管理總部納稅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并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匯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注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兌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兌匯票臺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兌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登記使用臺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復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沖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說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鑒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戶預留印鑒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余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范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復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說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簽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簽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3

  1 總則

  為規范財務預算的行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須從市場化角度出發,把資本保全與增值的財務目標量化為財務預算。財務部門將依據公司經營計劃大綱及有關專業預算,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

  2 財務預算管理的內容及目標

  2.1 利潤計劃的目標----采取各種措施,努力提高利潤水平,合理分配公司利潤。

  2.2 成本計劃的目標----在保持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使產品成本最低化。

  2.3 費用計劃的目標----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使費用支出最小化。

  2.4 資金計劃的目標----合理使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不斷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

  2.5 投資收益計劃的目標----以投出資本的保全及增值的最大化。

  3 財務預算的管理體系及層次

  3.1根據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權限,以及對資產的控制程度,將財務預算管理體系分為四個層次:

  a. 公司本部的分廠、部門的財務預算管理;

  b. 全資子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

  c. 控股子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

  d. 參股子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

  4 編制財務預算的依據

  4.1 為提高財務預算的正確性以及可操作性。在編制財務預算時,需提供下列專業預算:

  a. 公司年度方針目標;

  b. 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計劃;

  c. 生產技術、工藝及能力平衡計劃;

  d. 非標準設備制造計劃;

  e. 產品銷售量計劃;

  f. 產品生產量計劃;

  g. 產品銷售價格趨勢分析報告;

  h. 物資采購計劃;

  i. 能源消耗計劃;

  g. 工具消耗計劃;

  k. 房屋、設備大、中、小修理計劃;

  l. 勞動工資計劃;

  m. 福利費用計劃;

  n. 公司長期項目投資計劃。

  5 財務預算編制程序

  5.1 根據公司的方針目標,財務部門要收集大量的數據資料,把包括人員、價格、成本、費用、收入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等在內的大量資料與本單位歷史最好水平或近三年平均水平比,與同類企業先進水平比,制定科學的預算標準及對可控成本和費用提出降低的目標。

  5.2 財務部門將制定的預算標準預算體系,要求有關部門編制專業預算。

  5.3 責任部門根據公司的方針目標、專業預算及財務部門對可控成本和費用降低的目標,結合責任部門的實際情況,編制出責任部門的財務預算初稿。

  5.4 財務部門將責任部門的財務預算初稿進行匯總后,根據董事會的整體目標及公司財務總經理聽取各責任部門詳細匯報后的意見,初步確定責任部門財務預算的目標,責任部門據此編制財務預算正稿。

  5.5 財務部門將責任部門的財務預算正稿進行匯總后,編制出正式的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公司總經理最終確定各類部門的年度預算目標,下達預算確認文件并與責任部門簽定目標責任狀。

  6 財務預算的編制

  6.1 利潤計劃的編制

  6.1.1 利潤計劃屬于財務預算管理的前期控制系統,是搞好財務預算管理的基礎和關鍵。

  6.1.2 確定目標利潤的步驟和方法

  6.1.2.1 根據市場情況和近年來利潤增減趨勢,結合上級部門下達指標和公司歷史先進水平,參照同行業先進水平,提出計劃期的利潤目標和理想數額。

  6.1.2.2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已掌握的比較準確的資料,運用利潤增長百分率來測算計劃期可能實現的利潤數。

  6.1.3 公司的目標利潤確定后,必須制定實現目標利潤所采取的各項技術組織措施,制定財務、成本、費用、投資收益和資金計劃,使目標利潤的實現建立在扎實、科學的基礎之上。

  6.1.4 公司財務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和季度計劃兩種,年度計劃分季,季度計劃分月編制。

  6.1.5 財務計劃內容包括:

  a. 財務計劃編制說明書;b. 利潤及利潤分配計劃;c. 主營業務銷售利潤計劃;d. 期間費用計劃;e. 投資收益計劃;f. 營業外收支計劃。

  6.2 成本計劃的.編制

  6.2.1 成本計劃是利潤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用來控制、核算產品的單位成本及總成本。

  6.2.2 成本計劃的編制方法

  6.2.2.1 編制成本計劃應以目標成本為依據,定額成本為基礎,在對前期成本水平、歷史水平、同行業及正確估計計劃期引起成本變動的各種因素,經反復試算平衡后編制。

  6.2.2.2 成本計劃采用直接計算法編制。

  6.2.2.3 利潤計劃不能達到目標利潤時,必須對成本計劃進行修訂,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使目標成本最低化。

  6.2.3 成本計劃按年度、季度和分廠、分公司編制。分廠計劃、季度計劃是公司計劃、年度計劃的執行計劃。

  6.2.4 成本計劃包括的內容:

  a 成本計劃的編制說明書;b 生產費用計劃;c 制造費用計劃;d 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計劃;e 全部商品產品成本計劃;f 可比產品成本降低率計劃

  6.3費用計劃的編制

  6.3.1 費用計劃包括管理費用計劃、銷售費用計劃、財務費用計劃。

  6.3.2 管理費用計劃指為維持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預計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按國家規定設置。

  6.3.2.1 管理費用預算實行歸口分級管理責任制。

  6.3.2.2 管理費用計劃按明細項目分為變動費用和固定費用兩類分別編制預算。

  變動費用部分依據國家制度規定,結合公司計劃經營業務的變動比例加以確定;固定費用部分以歷史資料為依據,并考慮計劃期公司管理決策、物價趨勢等因素后確定。

  6.3.2.3 管理費用計劃按年度、季度分部門編制。

  6.3.3 銷售費用計劃是指銷售公司在銷售產品、提供勞務過程中預計發生的各項費用。

  6.3.3.1 銷售費用計劃以歷史資料為依據,并考慮計劃期公司的銷售規模、銷售策略、銷售方式的變化等因素,以預算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按項目加以編制。

  6.3.3.2 銷售費用計劃按年度、季度編制。

  6.3.3.3 銷售費用由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會同編制。

  6.3.4 財務費用計劃是指公司籌集資金而計劃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按國家規定設置。

  6.3.4.1 財務費用計劃根據公司已有的負債情況,計劃期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及可能形成的負債規模、利率波動等綜合分析后編制。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從總體上統籌page_index8.2.4 年終,管理責任部門的費用使用實績控制在預算范圍以內,并且較上一年實際使用額(扣除非正常因素)的下降金額,按比率兌現獎勵額。

  8.3.1 銷售費用實績低于由財務部門按承包合同確定的計提標準和計算公式得出的預算額,節約部分按比例獎勵工資總額,反之,則扣減工資總額。

  8.3.2 重大的銷售費用開支項目和標準,例如:重大的廣告費用、定貨會議費用、差旅費補貼標準的變動等,必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

  8.4.1 責任部門平均資金占用額超出資金占用指標,在部門月度經濟責任制中扣分,并相應扣除部門應得工資總額。

  8.4.2 責任部門平均資金占用額低于資金占用指標,按公司所節約利息額獎勵責任部門。

  8.5.1 內部分廠、分公司的內部利潤指標超額完成預算指標值,按月按一定比例直接獎勵責任部門的工資總額。

  8.5.2 內部分廠、分公司的內部利潤指標未達到預算指標值,按月按一定比例直接扣減責任部門的工資總額。

  8.6.1 集團公司與全資、控股子公司的經營者年初簽定承包合同,按預算的完成情況,同經營者的年收入直接掛鉤,按年考核。

  8.6.2 通過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來檢查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并將執行情況報子公司董事會、集團公司董事長、分管財務總經理。

  9 年度財務預算批準及調整的審批權限

  9.1 年度財務預算批準的審批權限

  公司利潤計劃經過公司董事會的批準后執行。子公司利潤計劃按管理權限分別經子公司董事會或總公司經理層批準后執行。

  成本、費用、資金、投資計劃是利潤計劃的子計劃,按上述相應權限經批準后執行。

  9.2 年度財務預算經批準實施后,一般不得調整。若出現不可預計情況,公司級的利潤、銷售、資金計劃隨公司方針目標調整而作相應調整,公司內部計劃經財務部歸口審核并提出調整意見,按管理權限經總經理或由財務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0 財務預算的編制時間

  財務預算應在上年四季度開始編制,并在次年元月之前結束。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門是財務檔案的具體負責部門,財務檔案管理工作分為六大類,包括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報告及審計資料管理、資金檔案管理、預算檔案管理、日常往來文件、決議檔案管理、合同檔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據具體情況進行詳細分類。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的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

  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它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說明,其它財務報告。

  4.其它類: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銀行余額調節表、其它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四條每月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專人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檔案依據分類,分別保存,憑證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將本年賬簿存檔。

  第五條應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檔案柜由專人負責分類整理,檔案柜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

  第六條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閱審批流程,經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憑證上涂畫,不得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第七條財務部門負責設置會計檔案查閱登記清冊,及時登記查閱人或者復制人的姓名、部門、日期、查閱內容、歸還日期等。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

  第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條對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的會計檔案名稱、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集團總裁、財務總監在會計檔案銷毀冊上簽署意見。

  3.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銷毀會計檔案,財務總監與董事長辦公室人員共同監銷。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公司總裁。

  第十二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獨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十三條計算機電子財務文檔,原則上應當打印出書面會計檔案進行保存,同時刻錄成光盤進行備份保管。

  第十四條公司分立,會計檔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有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移交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法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公司合并,原單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

  第十六條公司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財務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三章年度會計報告及審計資料管理

  第十八條年度資料包括年度報表、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這些報表及資料應依據時間、類別分別由專人保管。

  第十九條年終報告、審計、驗資報告應長期保存,分別裝訂,注明名稱、日期等。如公司內部單位或股東等需要查閱或復制,

  第二十條年度報告及審計資料原則上不予外借。需經公司借閱審批流程批準,資料保管人需記錄發放或借出時間、姓名、部門、數量等,并由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四章資金類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金類檔案包括資金日報、資金周報、資金計劃,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資金臺賬、融資臺賬、員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條資金類檔案按月度、季度、年度進行分類保管。

  第二十三條融資臺賬信息記錄須完整,因融資業務而簽定的合同及協議必須將原件整理歸檔。

  第二十四條資金類檔案的管理應執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預算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預算檔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預算與年度預算方案,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執行情況等,涉及收入、成本、費用及資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條預算檔案按年度分類保管。年度預算應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來財務文件、決議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日常往來財務文件分為內部往來財務文件及外部財務文件兩大類。其中內部往來財務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門之間以及部門內部發放的文件,包括“內部請示報告”、“內部通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單位之間的所有國、、內外往來文件。

  第二十八條日常往來財務文件應依據內容進行分類保存,如內部規章制度,審計往來文件等等;外部往來財務文件應依據往來單位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九條公司內部往來財務文件或外部財務文件亦需依據時間順序存檔,以年度為限,以前年度檔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依據集團合同管理規定建立合同臺賬,進行合同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按合同性質進行分類保存,編制合同清單,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可在財務部門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閱,須按公司借閱審批流程,經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條合同文檔須指派專人負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經董事長辦公室批準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開始實施。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規范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節 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所屬各分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系

  第四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均直屬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向總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總公司。分公司或獨立項目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 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并上報一次,總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一份。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 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 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總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資金,設立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總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系的處理,直接由總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 總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分公司及項目部與總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融資審批權限: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總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總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七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權限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八條 各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開設帳戶必須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分公司及項目部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九條 為減少沉淀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劃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資金計劃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

  第十二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中的支出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劃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四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劃同時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劃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要款責任人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并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項目經理參與要款工作,并辦理項目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項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層關系;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并負責款項回收。

  第十六條 要款程序

  1、進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項目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劃數額,必要時項目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持。

  (2)項目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并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信息后,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回收資金。

  2、年終要款規定

  (1)年終根據分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項目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劃,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經理每周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并針對要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項目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后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后,方為預算員在本項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項目后仍須承擔原項目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項目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項目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第十七條 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項目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3、應上交的利潤;

  4、應上交的陳欠款;

  5、公司墊資的計劃回收款。

  第十八條 要款獎罰

  l、對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時、準確、有效完成者,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處罰,公司財務總監、資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權進行處罰;

  2、要款指標獎罰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標,有關規定見公司檢查監督制度。

  四、資金調度

  第十九條 總公司資金調度權歸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不得拒絕執行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資金調度指令,必須將指定的款項匯入指定單位的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因經驗不足或計劃不周,發現所報資金使用計劃有漏項或少報的,可及時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補報手續;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總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辦埋。

  五、資金結算

  第二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劃入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上交總公司的資金后,原則上歸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存放在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當資金不足使用時,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可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向集團申請借款的條件:工程收款達到合同應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規定收回陳欠款無法滿足墊資工程資金。

  第二十三條 各分公司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應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逾期不能還款的,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將加收罰息;該罰息將直接從該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經濟指標考核獎勵中扣除。

  六、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 資金使用審批規定

  1、分公司和項目部按照月計劃使用的資金,由分公司經理及付款程序辦理,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經理簽字,50—100萬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簽字,100萬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經營科長、財務科長聯合簽字。現金會計必須嚴格把關,超出計劃使用的資金必須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批準。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計劃使用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總經理(執行經理)簽字,50萬元以上由總公司總經理簽字。

  3、對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應由財務人員審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須由財務科長簽字確認。在支付款項時感情用事、不把關,出現超付的對責任人罰款3000元以上,嚴重的降職或開除,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支票與財務印章管理

  支票與現金必須分人保管,企業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支票與現金由現金會計保管,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條 對外付款規定

  l、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確認后報項目預算員,由項目預算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項目經理按照分包合同審批簽署付款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營科,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履行情況后轉分公司財務科審核已經付款的情況,簽署意見后交分公司經理確定工程進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決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工程完畢后編制分包工程決算書,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同時應保證甲方、監理已經簽署驗收合格意見,轉交項目預算員對決算書進行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報食堂會計、材料會計對發生的伙食費、材料費進行決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畢后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執行情況并申請工程審計部進行分包審計,票據審計部按照審計資料審批有關票據后由分公司財務科根據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寫付款憑證后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分公司經理按照付款審批權限的規定決定或報總經理批準簽署付款意見,分公司財務科根據本意見支付相應款項。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據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由材料采購員提出付款申請,由材料科長簽字認可;如為材料預付款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支付;材料進場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購員交使用單位的倉庫和收料員簽字確認并由項目經理對材料付款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4、對于向我方人員行賄的,一經查實扣罰總價的10%。

  5、本條由監事會、票據審計部和分公司經理行使處罰權。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但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分別進行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由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

  1、土地、房屋、通訊設備、辦公設備、非運輸車輛由使用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

  2、計算機、網絡設備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3、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工程料具由機具管理務中心管理;

  4、生產工具由使用單位倉庫負責管理;

  5、其它資產由資產管理科管理。

  第四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財務部門依據其類別分別編號并掛牌,同時移交管理部門管理。

  第五條 增減報告

  資產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就固定資產情況編制報表,交管理單位核對后由管理單位、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掣孽存,本項采用計算機處理報表。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應在每月末將增減、調動情況報資產管理科。

  第五條 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資產管理科組織資產管理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一次盤點。盤點后應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告,注明盈虧原因,由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后,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和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

  1、企業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債務人以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3、接受捐贈的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評估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四節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總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

  第五節 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分公司及項目部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定的招投標手續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票時,必須做到連續編號,發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現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生的發票,包括汽油發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現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票,發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現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票審批時,所有手續必須完備,如發現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發現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發現后發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現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xx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現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一每天補貼30元,并且地區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

  第二十二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

  四、招待費和業務費審批規定

  第二十四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對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七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二十九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票分開報銷,一經發現,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條 逢年過節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辦公費審批規定

  第三十一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總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二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放事務。

  第三十三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35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5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五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xx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出現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 通過正規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督員詢價發現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際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定

  第四十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的規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定收取;(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手續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二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所領用的備用金(不含定額備用金),一個月內必須結一次帳,否則超過一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0%;超過兩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5%;超過三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20%。

  第六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總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七節 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地時,由副總經理批準(重大款項副總經理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分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八節 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規定

  一、核算體制

  第一條 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部三級核算,對于個人往來項目必須核算到個人。其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實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實行內部獨立核算,項目部實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承擔有限民事責任。分公司及項目部分別為利潤中心、利潤指標中心和成本指標考核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設立財務科,各分公司、機具管理中心設立財務科,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由預算/定額員兼任)。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均獨立建帳,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第三條 總公司與分公司為總分公司關系,分公司受總公司領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部對各分公司財務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科對項目部成本核算員行使指導職能。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所屬各級財務機構人員負有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人員調配、培訓的責任。

  第四條 總公司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各級會計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各級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實施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分公司及項目部對會計人員有使用權。

  第五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統一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協調與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關系,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凡涉及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相關事宜必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郡請示、匯報,未經總公司財務管理部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辦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納稅申報由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辦理后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總公司內,對一般關聯方交易原則上按市場經濟規則操作,按市場價進行決算;對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決算原則和方法,必須事前報告總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七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總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編制總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全面核算,如實反映各自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內部獨立核算,年終將當年會計利潤上交分公司財務科,分公司財務科要對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匯總。

  第八條 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分公司之間經濟往來的協調工作,保證各分公司“內部往來”資料的準確、一致。

  第九條 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由公司審計部進行調控、監督。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格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承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負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加工公司向機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開具材料調撥單;公司財務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分配固定資產折舊。雙方均通過“內部往來”列帳。

  第十二條 年度末,各分公司將當年實現的利潤全部交分公司財務科。會計處理如下:借記:本年利潤;貸記:內部往來一公司財務科;如為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流程按總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目前實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機構都必須及時記帳、結帳,當天的業務當天要處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條 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和總公司規定要求,各項要素完備,不得以虛假的原始憑證列帳。

  第十七條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采用現金流量表日記帳,由現金會計登記,每月與總帳進行核對。現金每月由財務主管(科長、總帳會計)監督盤點抽查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現金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由財務主管簽字。

  第十八條 對有關部門和個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時報銷,報銷時支付現金以補充備用金。定額備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九條 為保證發票能及時得到審批,當事人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規定要求,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并進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簽字,交票據員檢查登記;公司制度規定發票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必須同時送審。票據員應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駁回,限于一周內整改完畢,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審計部審批。凡無正當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將發票交公司審計部審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駁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審的,按二倍進行罰款。

  第二十條 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分公司及項目部每月按計稅工資進行預提。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務機構的材料會計負責材料的采購、領用、結存、調撥、退料、報廢的會計核算工作。材料計劃流程和材料采購流程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對外購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發票未到,原則上應于月末進行預點;為簡化會計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會計于每年12月末根據各項目材料報表上結余額為負數的材料,單列統計報表報財務科,財務科據此進行預點,下一會計年度建立新帳時將原預點數全額沖回。

  第二十二條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門、材料會計、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收料員對各項目部的庫存材料(含大宗材料)進行盤點,對盤點結果要寫出書面報告,分析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公司經理,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財務部門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按類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分類及預計使用年限如下:

  一類: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類:試驗設備及儀器 5年

  三類:施工機械 10年

  四類:運輸設備 10年

  五類:生產設備 10年

  六類:電子設備 3年

  提取折舊時,預留凈殘值3%,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費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單位承擔。

  固定資產帳目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編報,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按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單位分別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每年lO月份進行一次清理盤點,由財務管理部協助配合資產管理科組織實施,并將清理結果報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采購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采購,發票及購進單經審計部審批后,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組織建立固定資產,同時會計科登記入帳。大型設備分期付款而發票未到的,先根據購進單組建固定資產,同時貸記:應付帳款或長期應付款,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并經審計部審批以后,沖回原估計入帳數,按發票重新列帳,如發票與原列帳數不一致,應調整已提折舊金額。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的臨時設施要單獨核算分攤,購建時,借記:臨時設施;每月按當月完成產值占項目總產值的比例分攤臨時設施價值,借記:工程施工一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攤銷;竣工時,借記: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收回的殘值收入,沖減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年度末各項目部應對未完工程成本進行盤點,不允許通過調節未完工程成本調節利潤,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未完工程盤點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工程、預算、材料、財務人員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進行。盤點時可采用“約當產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

  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產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購,一次性攤銷到有關項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條 對應收帳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分公司總帳會計和材料會計每月要和甲方核對往來帳目,防止和糾正差錯,并辦理簽認手續,參與收款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間內部往來)。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財務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審批的發票,正確歸集各項目部的成本、費用,并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分攤,以保證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二條 成本、費用與收入要成配比,要準確劃分已完工程與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調節未完工程成本來調節利潤。

  第三十三條 確認收人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對未經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項目只能暫按內部預算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 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發票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事前審核準備工作,完備各種手續,以保證各種成本費用能及時進帳,提高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五條 目前公司會計上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并行,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計算機中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設置要與考核項目一致,成本項目設置如下:

  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費;4、其它直接費(下設料具費、臨設費、其它);5、間接費用(下設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業務費、其它間接費)。

  手工記帳上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不變。

  第三十六條 會計科與成本核算科要加強溝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對一次成本、費用進人會計核算的資料,找出形成差額的原因,提出調整處理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 為加強項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成本核算員主要是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部的成本進行計劃、組織、協調、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匯報和通報分公司財務機構。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預算員:按月下達項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別報送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財務總帳會計、公司財務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組織材料員工工時統計員、機械管理員及時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時超支、機械閑置或不足等)及時進行協調并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和分公司財務機構匯報。

  材料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材料采購、耗用計劃,控制材料的耗用,對多余材料要在材料報表中如實反映,以便公司統一調配,防止材料積壓,每月25日完成當月材料報表的編制工作。

  工時統計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工人用工計劃,通過生產管理部組織工人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響工程進度,控制用工總量,防止工時超耗,每月25日完成當月工時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機械管理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機械使用計劃,通過機械管理中心進行機械設備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機械或因機械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督促司機或操作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當月機械設備運轉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分公司之間要每月核對一次內部往來款,防止少計、漏計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 為加強對項目部成本的監控力度,分公司經營科應協助、督促項目部按月下達各項目部制造成本指標,以便財務部門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差異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實事求是地上報產值報表,不得上報虛假報表,任意抬高或壓低產值,預算核算的資料準確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條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進入內部產值報表,如是通過我方過帳的,必須單獨列示,并加以說明。

  第四十二條 分包工作量應單獨編制報表,并按各自的取費標準分別列出并作出對比分析表,若為包清工的,應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條 為確保考核和核算的準確性,項目部必須按月、季、階段實施工作量盤點制度,預算核算必須與財務核算、材料部門的分割部位、范圍、時間保持一致。項目部經理親自落實,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總帳會計、材料會計及公司成本核算科、會計科必須抽查、監督,對確因工程情況出現的不一致,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十四條 建安產值、建安經濟收入、經濟收人的范圍、標準

  按公司頒發的標準實施。

  第四十五條 人員工時統計按下發的報表統一填寫,內容正確、時間及時、項目分列清楚,并每月與分公司工時統計部門核對清楚,找出差異原因;不正常未出報表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落實填制補充報表。

  第四十六條 平均人員數按大、小年分別對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計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計算。

  第四十七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必須由經辦人和審核人簽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必須分季度、按工程結構封頂、工程竣工兩個階段匯總調整。

  第四十九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準確或弄虛作假,騙取考核獎勵,根據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500—5000元罰款。

  第五十條 會計報表實行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共同負責制,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都要在會計報表封面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四、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資金管理和調度、融資、投資,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備用金按定額備用金管理,即一次領用,報銷時以現金補充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如備用金超過定額,現金會計有權拒付。

  第五十三條 員工借款必須由現金會計每月進行登記記錄,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將登記簿交到財務管理部,如越權批示的一律對審批人員和現金會計按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為加強對分公司及項目部資金的監控力度,實行資金周報制度。分公司及項目部必須如實填報,并在周日將當周資金收支情況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預計情況報到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對其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分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現金會計各500元。

  第五十五條 安裝與土建的資金按甲方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進度款拆分,沒有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按照二者產值減去甲供料占總產值減去甲供料的比例進行,土建項目應及時將應拆分給安裝的資金撥付到位。

  第五十六條 分包單位開發票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則由我方請稅收部門出具完稅證明給分包隊伍(如涉及多個分包隊伍,可提供完稅證明復印件),由分包隊伍提供發票給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稅金,則分包隊伍必須提供相關發票給我方。

  第五十七條 分公司需對外投資的,必須經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擅自對外投資的,將對批準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處罰。各分公司均不得對外進行投資。

  第九節 財務盤點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財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范圍

  存貨盤點: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料;

  財產盤點:固定資產、保管資產等的盤點;

  財務盤點: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固定盤點:盤點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盤點兩次,由財務管理部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

  2、突擊盤點:監事會和審計部不定期進行盤點,對突擊盤點中查出的帳實不符事項,輕者對責任人罰款20xx元以上,嚴重的罰款2~3萬元。

  第四條 盤點工作注意事項

  1、財務管理部在盤點前擬定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盤點通知,并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定時間表;

  2、盤點原則上采用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須經董事長批準方可改變方式;

  3、盤點應盡可能采用精確計量,每項財物數量確定后再進行下一項,盤點結果不得變動;

  4、盤點結果應由財務管理部委派的盤點人員填寫“盤點統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由財務部門保存以核對盈虧數量。

  第五條 盤點報告

  財務管理部依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送資產主管部門說明盈虧原因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會呈董事長、總經理審核。本報告一式四份,一份報董事長、一份報總經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財務管理部留存。

  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列入暫估科目,年末以凈額轉入本年度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賠償處理

  材、物、料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者,賠償相同金額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1、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借撥或損壞不報者;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節 財務管理獎罰條例

  第一條 嚴守財務機密,對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費用,不得隨意泄露,泄露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第二條 每月30日對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及時結帳,做到帳證、帳表、帳實相符,如有錯誤每次處罰扣分。

  第三條 對公司規定的上交資金統計表、收款收據使用表、工程量、應收款統計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遲一天處罰扣分。

  第四條 要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定期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得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要進行處罰。

  第五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增開銀行帳戶,必須書面申請,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報批,擅自增開罰款1000~20xx元。

  第六條 發現簽字手續不全和殘缺不全的票據,每次對報批人罰款50元。

  第七條 登記帳簿的文字要求數字準確,無刮、擦、涂、抹現象,否則發現一次罰50元。

  第八條 使用虛假的發票,發票不予報銷,每張罰款100元,并且在內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節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 企業內部審計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各種票據、分包工程款、萬元以上材料招投標和有關費用包干執行情況的審計,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審查、評價。公司內部審計組織有:財務審計部、票據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審計部門直屬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領導,為股東服務,除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及其指派人員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干涉上述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只有詢問和索要資料的權力。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20xx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開除。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財務管理、工程預算等相關業務,了解和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當地施工預算定額,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第四條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財務、會計、金融、稅務、外貿、外經等法規以及工程預算和電算化技術。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獨立性原則、客觀性原則、群眾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要依據國家法律、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選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依據,即選擇與審計事項期限相一致的憑據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規、制度為依據。擅自改變審計依據或憑主觀想象審計的,經查實后每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證據,以判斷、證明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達標程度,并作出正確、公正的審計結論及合理化建議。若有違背,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書,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必須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浪費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否則對審計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若審計人員主觀臆斷、處事不公的,罰款500元以上。監事會主席、總公司董事長負責處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對以種種理由百般刁難、阻撓和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者,應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匯報,并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并造成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扣除當年工資,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對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意見、審計附件(與審計有關的各種證據)必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第十三條 票據審計部、財務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總結,必要時在總公司董事會上要進行匯報。

  本制度由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審計部負責人行使處罰權。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

  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8

  為了把本單位辦成一個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決策民主、事業興旺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更好地為我單位工作服務,特制定以下七項制度。

  一、民主決策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章程第三章規定,本單位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本單位的重大事項須經理事會決定。

  (二)本單位人事任免:校長由理事會任命,副校長、財務負責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長提名理事會通過,其他工作人員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長負責。

  (三)外出考察或參加會議: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考察,凡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須經集體研究確定,報理事會同意,考察后必須寫出考察情況向理事會報告。專職工作人員外出參加與本單位工作相關的會議與考察,須報理事長同意,考察后必須寫出考察情況向理事會報告。

  (四)課題研究或事業發展項目:為了發展本單位的事業,開立課題研究或開辦事業實體項目,事先必須有可行性論證調查報告和費用預算。投資在2萬元以上的項目,須經理事會討論確定后方能進行。

  (五)修改章程:本單位章程是開展工作的依據。修改章程時,由本單位辦公室寫出報告,報請業務主管部門、社會組織登記機關批準,并將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會表決通過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單位七項制度:本單位七項制度是確保本單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因形勢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應當修改時,由本單位有關部門寫出草案,交理事會討論批準后,方能生效。

  (七)活動組織:本校組織評選等活動,要認真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競爭性評選活動,還需聘請公證人員公證。

  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變更等重大事項,必須提前十天寫出報告,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后方可進行,并邀請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現場指導。

  (二)創辦事業、實體,事先寫出報告,經上級管理機關批準,辦齊有關證照,方可開業。

  (三)本單位的職能部門應當及時向理事會進行年度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經審議通過后,報告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

  三、接受捐贈公示制度

  (一)本單位經費來源之一,是鼓勵會員單位、企業界合作單位和其他單位進行贊助。本單位獲得贊助經費的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并向贊助單位致謝。

  (二)本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經費不足時,鼓勵社會各界贊助。凡贊助的專項經費必須用于專項活動,并邀請贊助單位及相關部門對經費開支進行監督。對贊助較多的單位,可以約定贊助單位參加的某某活動,事后將活動情況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匯報,同時在理事會上報告情況,并向贊助單位致謝。

  (三)本單位工作人員代表本單位參加其他社會組織及國外科技組織的有關活動,接受捐贈屬本單位所有,必須交回本單位。贈給個人的財物,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報告本單位領導研究,視情況處理。

  四、考核獎懲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單位章程和七項制度,履行好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本單位活動,支持配合本單位工作。對熱愛本單位、支持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和貢獻卓著的,本單位應予表彰獎勵。

  (二)本單位設立“先進個人”獎,每年評選一次,對獲獎的個人給予證書和一定數額的獎金。

  (三)對不關心本單位的發展,工作不積極主動的員工,應給予批評和教育;屢教不改的,撤換或解聘其在本單位的職務或工作。

  對玩忽職守,給本單位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五、財務管理制度

  (一)本單位財務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監督管理,堅持開支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二)做好收取費用的工作。學費按物價部門的核定標準執行。

  (三)本單位經費使用范圍:

  1、辦公費及差旅費;

  2、召開會議或者舉行活動的經費;

  3、友好往來活動經費;

  4、舉辦刊物、編印書籍所需的稿費、編輯費、印刷費等;

  5、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開支;

  6、設備添置費;

  7、開展其他活動必要的經費。

  (四)本單位堅持民主理財。日常財務管理由校長(所長、主任…)負責,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建立財務收支帳目,會計、出納必須分設。經費收支情況,每年向理事會通報,并以書面形式向理事會報告。

  5萬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項目,須經理事會批準方可實行。

  (五)本單位財務,按規定接受審計。

  六、誠信自律建設制度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利益,積極參加社會各項公益性活動。

  (二)、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誠實守信、回報社會”的意識。

  (三)、堅持“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理念,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道德準則,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注重信譽,維護社會組織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堅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對和抵制采取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內部競爭。

  (五)、制定完善本行業和本單位內的誠信自律建設制度或自律公約,認真執行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人事、勞動等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和保障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制定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制度,嚴格按章程規定的宗旨、程序和業務范圍依法開展各項活動。

  (七)、按要求及時進行稅務登記,按時準確申報各項收入,依法納稅,及時足額繳納應繳稅款,不偷漏國家稅費。

  (八)、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按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會計人員,財務報告及時全面準確,資金使用合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九)、根據有關規定使用票據,不違法、違規使用票據,要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不得賬外設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

  (十)、理事會按照章程規定行使各項權利,有關記錄和資料齊全、規范。

  (十一)、堅持廉潔奉公,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格式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地報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將本單位對社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而社會公眾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欄、互聯網上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信息披露的內容

  1、本單位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報告,舉行的學術交流、信息咨詢等重大活動,財務狀況、承諾服務項目等。

  2、籌資和接受捐贈隨時將籌資目的、資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贈、資助財物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向社會公眾披露。

  3、承諾服務項目,應將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責任及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眾披露。

  4、本單位章程、注冊地址、名稱發生變更的要及時予以披露。

  5、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及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信息。

  6、信息披露的時間和格式,應遵循和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在具體行為發生的前后的2日內進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應嚴格履行下列審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會組織負責人要認真核對相關信息資料;

  2、本單位理事會進行審查通過;

  3、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予以披露。

  對玩忽職守導致信息披露違規,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者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9

  【關鍵詞】中小企業 財務管理 問題 措施

  前言:中小企業作為一種企業形式,對促進國民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中小企業發展迅速,任何大企業的建立都是由中小企業發展形成的,中小企業的數量較多,發展不穩定,每天都會有很多的中小企業面臨倒閉。中小企業的發展影響著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財務管理職能直接影響著中小企業的發展。要想促進中小企業取得良好的發展成果,需要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套完整和系統的財務管理模式,為企業的發展服務。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管理理念不完善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為了取得良好的發展,將銷售作為企業的工作重點,忽視企業的財務管理,將財務管理作為企業記賬的工具,沒有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對提高企業經濟水平的重要作用。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管理者的財務管理意識不強,不能充分運用財務管理做好企業的管理工作,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出現較多的問題,不能發揮自身的重要作用。在實際的工作中,過度追求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將會計核算作為會計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忽視財務管理,沒有在企業內部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性較為缺乏,不能滿足企業的財務管理需要,財務管理工作秩序混亂,財務信息失真,財務管理工作缺乏科學性。

  (二)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國的中小企業很少設定出符合企業發展的專業化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借鑒其他大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但是由于企業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導致財務管理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會出現較多與企業發展不相適應的情況,無法對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還在沿用簡單粗放型財務管理方式,沒有結合企業發展特點,制定出完善和健全的財務管理、財務獎懲和財務審核制度,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無法意識到財務管理的嚴肅性,導致財務管理的執行能力不強,財務人員不能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造成財務部門內部制度的缺乏,部門職能嚴重弱化。

  (三)財務風險意識較差

  中小企業的發展經驗不足,常會出現發展目標和投資決策失誤等情況的發生,一旦出現決策失誤就會造成企業發展一蹶不振,企業面臨著倒閉的危險,不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造成該種原因決策者承擔主要責任,也與企業的財務風險意識淡薄有直接的關系。企業缺乏財務人員隊伍建設,導致企業的財務人員專業水平較差,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財務操作不規范,沒有意識到財務風險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造成財務信息失真,給企業的發展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二、完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措施

  (一)完善財務管理理念

  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者需要創新財務管理理念,自身要具備創新意識,用科學的管理理念來進行企業財務管理,促進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運用科學的管理理念取代傳統的.管理理念,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中小企業管理者需要樹立多元化的財務管理思想,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財務管理模式,結合企業發展特點,制定出符合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理念,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還需要加大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接受新知識和新理念,豐富專業素養,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能力,促進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為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需要結合企業發展,制定出合理的會計制度,要求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開展各項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會計人員的財務核算水平,以便真實的反應財務會計信息。中小企業雖然規模較小,但是為了確保財務管理工作的高效執行,應該在企業內部實施崗位分離制度,例如,會計和出納不能由一人負責,應該實行輪換制度。需要在財務管理部門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企業經營和發展中用到的成本費用進行核算,確保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會計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

  (三)強化財務風險管理

  中小企業在發展中,不可避免會產生一系列的財務風險,影響著企業的持續發展。為了提高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意識,降低企業財務風險損失,需要對企業的全體財務人員進行財務風險管理意識教育,將財務風險與企業員工的財務責任結合在一起,要求企業員工與財務管理者一起來承擔財務風險,有利于提高企業員工和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意識,減少了企業的財務風險。同時,還需要加強中小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的合作,需要對當前的市場發展情況進行有效的分析,強化與其他企業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強化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促進彼此之間的資源共享,提高企業資金的利用效率和風險抵御能力,降低企業的財務損失。

  結論:中小企業是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想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必須要結合企業發展特點,制定出合理的財務管理模式。中小企業在發展中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風險意識方面存在較多的問題,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較多的弊端。企業的領導者需要解決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結合企業當前的發展情況和市場經濟發展趨勢,完善財務管理理念、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強化財務風險管理,確保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1]徐冰.信息時代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創新問題探討[J].

  財會通訊,20xx,29:66-67.

  [2]蔡勇.現代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構建[J].中國商貿,

  20xx,12:103-104+108.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第一部分: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規定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財務機構和人員管理

  一、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人員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三、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財務記賬采用電子記賬方式

  四、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數字準確、摘要清晰、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由于財務人員的崗位特殊性對于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須至少提前30天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財務人員離職管理不執行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必須與接交人員完整交接工作資料及其他手續沒有辦理完畢移交手續的不得中斷財務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相關實物、電子資料及其他紙質原始資料、未了事項、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項等移交工作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三部分: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一)賬務處理規定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4、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支情況及時登記現金流水賬并與會計核對是否與現金日記賬余額相符保證賬賬相符

  (二)現金收款規定

  1、現金收款時出納人員應監督交款人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非我司人員直接交款的出納人員自行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

  2、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款信息開具現金收據并及時將收據記賬聯轉交會計記賬

  (三)現金付款規定

  1、因出差、調貨需事先借支現金的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支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借款單》有權拒絕付款借款人應及時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以外的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費用報銷單》有權拒絕付款

  3、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4、需要支付現金的貨款由采購員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資金支付證明單》有權拒絕付款

  5、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現金的由經手人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于大額支付應避免采用現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四)現金保管規定

  1、為了保證現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柜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柜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柜密碼不得隨意泄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定辦理嚴格的現金交接手續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賬戶賬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賬余額與各銀行賬戶實際余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柜臺補證或從網上銀行打印做到每筆記賬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柜臺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柜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賬單

  5、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取現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定

  (一)收據使用規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于內部自制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制;因業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按照規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并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并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范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并完整保留各聯次

  (二)支票使用規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中為了防范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范填制;公司內部提現使用現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賬支票轉賬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賬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并書寫支付用途、支付對象、支付金額、勾選轉賬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6、現金支票提現和轉賬支票對外支付業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賬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于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于01事業部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不允許發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發生(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一般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務開展)

  3、由于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務杜絕采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復印以留存備查;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于專用保險柜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范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柜中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票管理制度

  一、發票的領購

  1、發票使用完畢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2、發票領購后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于后期領用登記

  二、發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布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項目齊全內容字跡清楚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票的須填寫《開具發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地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等資料;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信息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后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問題、發票數量受限、發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并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信息傳遞工作以便于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票開具后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票并須經領取人登記《發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票發票領取人應于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票簽收單》并及時(規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于次日交回次日逢節假日的節假日后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于填開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后方可填開紅字發票原發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票

  6、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次并注明“作廢”字樣發生發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并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票應存放于保險柜中確保發票安全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2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范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范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并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占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范、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并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于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項目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后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并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并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置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于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并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并在附件欄注明票據張數。對于粘貼不規范,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并簽字,最后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4

  財務預算是以貨幣的形式對公司各項工作計劃的綜合表述,是對公司財務的綜合安排,是公司經營控制的依據,以達到增收節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一、財務預算的目的

  1、優化公司資產,強化費用開支計劃及控制職能,合理安排資金用途,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2、在費用預算內,給予各部門較大的靈活性和自主權。

  3、減少費用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4、考核業績,獎勵先進,懲罰落后。

  二、財務預算的分類

  按時間分為年預算、季度預算、月預算;

  三、財務預算的組織

  公司成立專門的預算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總經理、運營總監,各部門經理(或主管)、財務部有關人員。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財務部負責,其主要任務:

  1、制定和頒發有關財務預算的制度和政策。

  2、對各單位編報的預算的可靠性和可行性進行審核。

  3、協調各單位在財務預算中的矛盾。

  4、向總經理和運營總監提供預算報告。

  5、負責預算執行的監督,并提出分析報告。

  預算管理委員會作為一個臨時機構而存在,負責預算的審核和審核過程中存在的矛盾問題的處理。財務部作為常設機構,負責預算的匯總編制及監督執行。

  總部各部門負責人、分公司或基地負責人對本預算單位各項預算的內容負責,并負責及時上交有關預算表。

  四、預算期

  月度預算期――每月1日30日或31日

  季度預算期――每一季的第一個月的1日至第三個月的30日或31日

  年度預算期――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五、財務預算編制方法

  1、以銷售預算編制為起點,依次編制。

  2、任何預算編制都要經過從下到上、從上到下反復編制調整才能達成一致,總部各部門對其職能范圍內的預算進行平衡。財務部負責匯總及綜合平?。

  六、財務預算編制的落實措施

  1、讓每個員工清楚認識到財務預算是一個嚴肅的預算,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尤其是中高層職員必須以身作則。

  2、財務預算要有人跟進,監督預算的執行。

  3、對預算編制不負責的單位必須對其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

  4、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是編制失誤,還是執行不力,是預算執行不力的,應對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5、各預算編制單位負責人對預算編制與執行負責。

  6、財務部按部門預算分撥資金,費用預算各項目之間不準調節使用,工資、房

  租、水電費、座機費、網絡費必須絕對保證,任何人挪用必須嚴懲。

  7、本預算的執行應結合總部相關規定。

  七、例外事項

  預算是基于正常業務編制的,凡發生了無法預見的`情況而未列入預算的費用均需執行增補預算申請制度,是否批準由總部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決定。凡未嚴格編制預算而造成費用預算缺口不在支付之列,不予報銷,出現三次以上情況者將對負責人進行處罰。

  八、費用預算執行

  1、各部門所編制并經核準通過的財務預算,作為費用開支及部門考核的依據之一。

  2、各部門費用超出預算或有預算外支出項目,執行預算增補申請制度。

  3、各部門預算完成指標,作為對各部門經理主管考核的重要依據。

  財務預算實施細則

  一、費用預算編制審批流程

  二、費用預算實施部門及預算項目

  根據可控原則將預算項目劃分至各費用控制部門,由該項費用控制部門編制預算并執行費用控制職能。預算項目具體分類如下:

  各部門在每月20日將費用預算報總部財務部會計審核,總部在30/31之前下發核準的次月預算。費用控制部門除預算自己本部門的六項費用外,還要預算由部門控制的費用項目。預算表格式如下:

  d:/20xx年/財務部/

  財務預算/財務預算表

  三、預算項目編制方法

  編寫說明請老高填寫,需要說明各個項目以何作為依據填寫。

  四、總部財務部核定預算及核準劃撥資金

  1、公司初定預算

  總部財務根據各部門預算理由和歷史情況審核各部門提交的月度預算,并給出當月初定預算。

  2、預算差異分析

  費用性支出項目差異用本月實際費用減去本月預算費用,正數差異為預算超支,負數差異為預算節余。

  預算超支視不同情況分析,預算合理幅度(3%)內超支的,不作為超支處理。超出合理幅度的項目,屬于報銷不均衡或預算期與報銷期不一致,且超支可用前兩月節余彌補的,不作為超支處理。

  凡不屬于上述范圍的超支,按超支全額沖減下一預算期總部財務部初定預算,視同該部門提前使用下一月預算。

  3、沖減差異后總部財務核定預算金額和資金劃撥金額

  即總部初定預算金額沖減預算超支后的金額。沖減差異后總部核定預算項目下的“當月核準預算費用”為最終核定預算。

  五、預算增補

  20xx年3月到5月,費用預算編制可以允許在預算20%范圍之內進行增補。預算增補要求上交預算增補申請,增補預算申請需經過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可執行。20xx年6月起各部門費用預算,只能允許在預算10%范圍之內進行增補。凡超出增補范圍的,需提供費用控制方案。

  1。日常費用增補預算流程/固定資產增補預算流程:

  2、增補預算申請單

  部門資金增補預算申請單

  總經理:財務經理:會計:制表:

  六、預算分析

  每月8日財務部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總額結合登記記錄對各部門所控費用作出專項費用部門統計,報各部門負責人。

  每月15日前財務部報出總部費用預算執行分析報表,向各部門通報預算執行結果。各部門應根據預算執行結果分析預算編制的合理性及控制力度。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匯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采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核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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