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時間:2026-01-19 09:50:17 實習報告

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錦集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報告十分的重要,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錦集4篇

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1

  在實習報告的篇首,我首先要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 人民檢察院的領導、老師們致謝,感謝公訴科的工作人員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支持、指導和幫助,感謝我的實習指導老師 檢察官,也要感謝學校、學院領導和老師對我此次實習的支持和幫助。 隨學校的安排,我于 檢察院實習,我的實習被安排在業務最為繁忙的公訴科,我的實習指導老師是檢察員 和。公訴科是一個有著十多名年輕干警的科室,去年審結案件五百余件,是一個充滿激情和活力的集體,同時這里也是一個快節奏的工作場所。經過自己做的一些了解檢察業務的家庭功課,以及在科室內的一小段時間的調適后,我就初步適應了這里的工作。檢察官的工作簡單說大致為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證據、查看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告知→提審→分析→出庭支持公訴(普通程序)→審核→結案存檔。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系。而在處理一些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一些國家機關、政府部門聯系。

  一、實習目的

  在檢察院實習的學生,主要學習法律監督業務及有關偵查、批捕、起訴、公訴等檢察業務,認真分析和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檢察業務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了解律師提前介入、審判方式改革等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二、實習內容

  (一)閱卷

  在檢察院接收到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之后,首要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閱卷,即閱覽卷宗,只有通過閱卷,檢察機關承辦案件人員才能確定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辦案的程序是否合法,才能審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夠罪,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具有關聯性、客觀性和真實性,是否確實充分等。

  我著手辦理的第一個案件是 尋釁滋事案,基本案情是

  因為此案是我辦的第一起案子,尚未入門, 就給了我一本已完結的案子的卷宗,讓我作以參考,怎樣閱卷,閱卷時應注意哪些,怎樣做閱卷筆錄,因為這些與后續工作制作審查報告、起訴書有直接關系。我就仔仔細細把案卷看了幾遍,內心確信對案子已了如指掌,但當 問我幾個問題,如公安機關是如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有無法定量刑情節?我發現自己卻一點也答不上來,感到羞愧極了,暗暗決定以后辦案要認真、再認真。事后總結,終于知道我能敘說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到歸案的整個過程,而對案件的具體情節(往往是定罪量刑的關鍵環節)卻沒有清楚掌握,就是因為閱卷時做到了全面了

  解卻沒有做到重點突破。 告訴我,初學習辦案,閱卷應注重:1、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構罪?2、構成何罪?公安機關定罪有無不當?3、有無法定量刑情節?帶著這三個問題再去閱卷,就會知道如何去做,知道從哪些方面入手,重點是看什么,從而去審查事實有無不清,證據是否不足,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就知道訊問什么,不至于盲目訊問,也順便節省時間。

  其實閱卷的重點也是閱卷所要達到的目的,以 尋釁滋事案為例,閱卷的目的首先是分析犯罪嫌疑 的行為是否構罪,通過閱卷,可知犯罪嫌疑人 與 被害人素不相識,且在與被害人并未發生糾紛,毫無正當理由, 的情況下擊打被害人,造成一名被害人輕傷,其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構成尋釁滋事罪。再看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公安機關定罪也無不當。鑒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可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

  (二)提審

  提審犯罪嫌疑人是檢察院公訴科審查起訴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檢察機關有監督職能,檢察機關提審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實公安機關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與事實相符,同時對與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關系的案情進行查實。實習期間的第一次提審時跟著 去的雁塔區看守所,由于是第一次, 負責訊問,我只負責記錄,但在心里對如何提審多少有了點底,以后的提審中我也多次參與訊問。

  其實,訊問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參與提審的都是些案件事實比較清楚,證據比較確實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夠如實交代其作案事實,一般訊問沒花多少精力。不過,簡單的`訊問還是要有點技巧的,這樣可以重點突擊,節省時間。訊問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達到構罪要求,是否具備法定量刑情節,所以訊問時一般從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即主體、主觀、客體、客觀四個方面入手,然后再從法定量刑情節方面訊問。經過這一番工作,對整個案件作何處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譜了。

  (三)制作審查報告、起訴書等法律文書

  當承辦人員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清楚,證據已經確實充分時,公訴案件審查報告也行將誕生了。審查報告有固定的格式,只是因各個案件案情及對其的處理結果不同,審查報告便又個個顯得與眾不同。報告內容主要有九大部分:1、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基本情況;2、案件偵破簡要過程;3、移送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與意見;4、審查、復核證據、退查、自行補充證據經過;5、依法審查后認定的事實;6、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7、對證據的分析論證;8、需要說明的問題;9、審查結論和處理意見。根據公安移送的卷宗和檢察院的提審工作,再對號入座填寫上述內容,在此不作詳細論述。

  起訴書代表一起案件審查起訴工作的完成,它代表檢察機關對此案的處理意見呈現到法院面前,因此,對起訴書的制作要求十分嚴格,尤其是經依法審查查明的事實部分的寫作更是如此,要做到言簡意賅,不能太詳細,太詳細則容易使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摳字眼,鉆牛角尖,也不能太簡單,要保證整個法庭聽到起訴書后,知道被告人所作何事,所犯何罪。

  (三)出庭

  出庭支持公訴是檢察員才有資格享受的,所以,對我一個實習生來說,能夠單獨出庭支持公訴是件很奢侈的事情。但幸運女神眷顧了我,使我享有了這樣的機會。實習期間,我有幸跟隨 一起出庭參加了一次公訴。在這里,我了解到公、檢、法是如何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公、檢、法為一家在此得到充分體現。

  (四)整卷

  整卷其實是最不需要動腦筋的事,但也是最不容易做好的事,它要求認真、認真、再認真;細心、細心、再細心。只要有極度耐心和耐力的人都能將其做好,就如貝貝姐所說:只要你能一次把卷漂亮地整理好,憑這分細心,你就能做好任何一件事。

  (五)其他工作

  主要有:

  1、填寫法律文書。如委托訴訟代理人告知書,委托辯護人告知書,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等;

  2、送卷。需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卷,送到公安局法制辦;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將其案卷送到法院立案庭;

  3、制作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提綱,對需要退補的案件,寫清需要公安機關補充的證據;

  4、文印、加蓋公章。公章是司法公正的象征,所以必須要蓋正才能體現威嚴。

  三、實習總結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的主要任務是依照我國《憲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我很榮幸有機會到 檢察院作畢業實習,通過一個多月的實踐學習,我對檢察院有了更深刻的體會,了解檢察系統的架構,認識了檢察系統各部分的職能運作,也使我真正接觸和熟悉到檢察人員,尤其是公訴人員的檢察工作實務。實習還使我親身經歷了一些法律實務,學到了一些辦案經驗,這些不僅可以彌補我的實踐知識的不足,還增加了一些新知識,對于鞏固并檢驗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積累實際業務經驗都很有大幫助的。 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得到以下認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了國家設置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并對人民檢察院的職權、組織、活動原則和行使職權的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正是據此逐步建立和健全起來。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國家機構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公訴科是人民檢察院下設的最為重要部門之一,承辦對轄區內公安機關和該院內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2、實際法律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它強調事實勝于雄辯,尤其是刑事案件。檢察官

  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檢察官在開庭前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最為重要的就是認真的審查偵查機關提供的證據和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對案件的證據審查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1)是否存在犯罪事實;2)證據是否合法來源;3)證據是否充分;4)各證據之間有沒有矛盾之處;5)各證據主要證明什么問題;6)證據之間是否能夠形成證據鏈;7)犯罪的數額是否達到了定罪的要求;8)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個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關于證據的這些工作尤其在審查報告和補充偵查提綱寫作中尤能體現。關于證據的搜集,證據的整理,對于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于證據鏈的認識,我相信以后將對我有很大的幫助。

  3、法律監督權是我國檢察制度的最大特色。我國是憲政一體化的國家,處于四權分立的狀態。立法超然于行政、檢察、司法這三權之上,司法并不處于至上的地位,而是受立法的制約。而立法將監督司法的權力賦予了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理所當然的擁有監督法官的權力。這里的原因首先在于我國成文法的設計正好為檢察機關監督法官提供了可能,法官和檢察官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根據事實判斷案件,任何人都可以依據成文法判定案件是否實體公正,因此檢察機關就有了對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給予監督的可能。其次,我國的刑事訴訟法雖然吸收了西方國家當事人主義的合理成分,庭審模式開始向當事人主義模式轉變,但是我國只是部分地借鑒了當事人主義的做法,公訴機構在法庭上不僅代表控訴一方而且還是法律的監督者,監督這個審判活動的進行。這種訴訟模式并沒有將法官置于超然于檢察官之上的地位,也為檢察官的法律監督職能提供了可能。

  4、跟隨檢察官到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也是我在實習期間經常做的工作。提審不是隨便問問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實真相,也是有方法和技巧的,尤其是對那些多次被捕的慣犯,他們都或多或少具備反偵查的能力,極難從他的供述中得出真相,只有通過巧妙的運用證據逐步鑿穿他的謊言,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伏法;如果是同伙作案,同時也不能讓他們知道各犯罪嫌疑人之間誰說了什么,不然的話就容易會造成串供。

  5、法律文書,如告知、討論筆錄、審查報告、證據提綱、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的寫作。我在實習期間有跟著老師學習法律文書的寫作。審查報告的重點在于審查清楚法律事實和證據事實。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公訴意見書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公訴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公訴意見書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公訴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公訴意見書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公訟主張的機會。因此,法律文書的重點應該要是有所側重地清晰表達。我還學習了文件、告知、卷宗檔案的制作,認識到法律工作的嚴肅與嚴謹。

  6、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就如學校的法律診所教育模式。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

  在這將近兩個月的實習生活中,我實實在在的感受到了檢察院的神圣職責,盡管我們我們接觸了不是很多的東西,卻真正系統地了解了檢察工作和對待檢察工作的那份嚴謹。實習已經結束了,但我相信不管以后我是否從事檢察工作,這期間的實習所得都將是我人生中一筆不可或缺的財富。它讓我明白了要踏踏實實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它也帶給我許多信心,讓我認識到:只要認真肯干,虛心好學,就沒有做不好的事。

  最后由衷地感謝雁塔區人民檢察院對我這樣一名普通實習生的支持和周到細致的安排,感謝我的指導老師!

  最后就用那句我們牢記于心的話語結束吧: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

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實習報告 今年的暑假,在學校總體安排和協調之下,我與01級的一百多名同學進行了為期一個半月的畢業實習。大學生活已經走過了三分之一,作為即將畢業的我們,實習是一門重要的必修課,也是我們畢業后走向社會所邁出的試探性一步。今年的實習十分規范,院里為我們統一安排和分配了實習單位,主要是廈門的各個司法部門,包括各級法院和檢察院,還有律師事務所和國稅局等部門。這項舉措一改往年畢業實習欠缺規范的現象,讓學生真正的走進法律工作,從實踐操作上對法學專業知識進行了一次再學習再認識。 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下來,我的收獲確實很多,感觸也不少,在這篇實習報告中絕不可能將各個方面的一概而入。我將從實踐操作(具體的工作類容),從思想認識(對在具體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的思考)等方面來說一說我在這次畢業實習中的體會和收獲。這次畢業實習我和同班的三名同學,加上同級的同學一共是十人分配到了廈門市湖里檢察院,而我和同班的兩名同學則具體到公訴科去工作。公訴科作為檢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最大,但也意味著接觸面更大,學到的東西更多,為此我感到十分幸運。在與科室中幾位公訴人相處的一個多月中,他們每一個人幾乎都成為我的良師益友,尤其是我的指導老師林老師更是給了我莫大的幫助和鼓勵。在工作中,同在一起實習的同班同學也在相互支持中結下了深厚的情意。

  一、實踐

  從走進湖里檢察院公訴科的第一天開始我就發現這里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訴人都要負責辦理大量的案件。我剛到科里的第一天就開始幫助林老師處理案件了,是整理一宗比較復雜的盜竊案,要理清一起起的作案經過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證據。這種整理、分析案件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一直沒有停止過,即使是到了后來我已經基本掌握了辦案的全過程,這項工作仍然是公安將案件移送過來后的第一步。 僅過了幾天,一項比較大的工程就開始了,說是項工程一點也不夸張,就是上半年的全院卷宗裝訂整理工作,大量的卷宗堆積如山,都要在一兩個星期內整理裝訂完畢。這種工作比較簡單機械,對于我們這些剛剛參與工作的實習生,就成了這項工作的主要勞動力。每個人的卷宗都報到了裝訂室,堆得高高的,于是我們開始整理卷宗順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將這些材料補齊。補這些材料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包括出庭筆錄、“三綱一書”等,要完成這些需要看過所有的案件材料,對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材料補完以后我們開始取釘、裱糊、打上頁碼、制作卷宗目錄、進行裝訂。裝訂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標準,整齊美觀,然后進行最后檢查,加蓋公章、補充簽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這里一本卷宗的裝訂才算最終結素。這項工作差不多持續了兩周,最后完工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氣。 我還記得第一次走進廈門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23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審四個犯人,主要是入室盜竊犯罪,還有非法從事*彩*的。與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兇狠,態度惡劣不同,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有一些小麻煩,經過林老師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訊問也順利的解決了。剛開始我們實習生只是作為陪同人員,整個詢問過程幾乎都沒有出過聲,經過多次這樣的提審就會有些無聊了。我是很幸運的,林老師很有意識的培養我獨立辦案的能力,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從獨立完成詢問筆錄到后來取得了獨立提審犯人的機會和能力。 經過一段時間后,我的工作已經涉及了辦案的各個階段和方面,已經基本能夠做到獨立辦案。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提審犯人,完成案件審查報告和起訴書等基本文件材料,出庭支持公訴等。在這些辦案的過程中,我還有意識的對一些復雜或疑難案件進行關注,這些關注和思考給了我很大的收獲。

  二、認識

  由于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湖里區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著很高的辦案量。以一個區推至全國,而且廈門還是社會治安比較不錯的城市,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是清一色的外來打工人員。我在接觸了大量此類案件后發現,這些人作案幾乎到了瘋狂的程度,有時候大白天可以連續入室盜竊好幾起,一把門鎖只需要十秒左右的時間就可以撬開。他們很多人是來廈門打工,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于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發后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 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說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在我的這間辦公室,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有時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討論形成結論,但更多的時候是平時很隨意的探討。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在實習的這段時間,剛好是國家展開針對傳播**穢內容進行專項斗爭的時期,在網絡上傳播*穢物品成為這一時期的新型案件,得到廣泛的關注和探討。根據最高院最新作出的司法解釋,大致確立了對在網絡上傳播*穢物品的定罪量刑標準,但在實踐中操作這些標準還是會遇到問題,比如怎樣合理的確認點擊數等等。這里只是以這個有代表性的類型案件來說明我的收獲,而一個多月來的鍛煉,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法律實體問題上,我的收獲是可以和三年的專業學習所得向媲美的,這也是我在畢業實習中最大的財富。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于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在湖里,公檢法三家是鄰居,三棟辦公大樓緊挨在一起,這為三家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在信息的溝通和材料的移交上。但是如何認識和處理三家之間的關系卻有些問題,因為這和維護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我想這所涉及的是一個大的司法體制的設計問題,不是簡簡單單就可以說得清楚的。

  三、總結

   實習生活在我剛剛開始獨立辦案,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舍和遺憾。都說大學生在象牙塔里對社會的認識不夠,所學到的知識實踐性不強,這回的畢業實習讓我對這些說法有了足夠的認識。在實習的日子里,我逐漸認識到扎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在工作的過程中,我時刻嚴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盡我所能的幫助各位老師辦案,發揮我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我很感謝我的實習老師,正是在他的幫助和鼓勵下,我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時間就能夠獨立完成各項工作,直至最后可以做到獨立辦案。在這些成長的日子里,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獲都已經成為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或許大學生活中的的片段隨著歲月的流逝難免被遺忘,但這段實習的日子相信仍是會記憶深刻,它作為我們走向社會的第一步,承載了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難忘。

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3

  一、前言

  (一)實習單位

  20xx年4月25日,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我們一行八人來到杭州市檢察院,由于之前學院與檢察院已有接洽,所以我們憑著學院的介紹信順利的進入了檢察院,并受到檢察院政治處工作人員的熱情接待。政治處的徐老師召集我們召開了一個短暫的會議,隨后我們八人即被分配到各個實務部門,正式開始實習工作。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的發展歷程歷經坎坷和曲折,其前身為杭州市人民檢察署,始建于1950年6月,由曾擔任過國務委員、時任杭州市公安局長的王芳同志兼任檢察長。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決定:撤銷杭州市人民檢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萬進東兼任檢察長。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現轄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蕭山、余杭區人民檢察院,富陽、桐廬、建德、淳安、臨安縣(市)人民檢察院,代管臨平地區人民檢察院。1953年底,杭州市人民檢察署設一科(司法、一般監督)、二科(財經監督)。時至今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機構設置為十一處三室一局一部,即偵查監督處、公訴處、瀆職侵權檢察處、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處、刑事技術檢察處、行政裝備處、警務處、組織教育處、干部人事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反貪局、政治部。

  (二)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的性質鮮明,目標明確。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進入檢察院、法院實習是必要的,因此學院將本次專業實習納入教學內容,重視程度可見一斑。我們每一個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有著共同的目標:

  1、熟悉實習單位的工作運作,

  2、檢驗自己法學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

  3、實現理論與實踐的完美結合

  4、初定自己將來的發展、奮斗方向。

  二、實習內容

  (一)實習崗位

  我們一行八人中,其中有五人被分配到公訴一處參加實習工作。之所以會這樣分配,原因有二:其一是公訴部門任務繁重,亟需實習生分擔部分工作,

  其二是公訴部門是一個實務性很強的部門,實習生在這個部門能夠獲得更多的實踐機會,對實習生而言,無疑具有強大的誘惑力。因此,我們各取所需,繼而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

  (二)具體工作

  公訴一處下設四科,分別是: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我被分配到三科,日常工作中主要接觸的是侵犯人身權利類的案件。其實各科室(除綜合科外)的具體工作內容大同小異,只不過是案件的類型各異。

  接下來我將通過展示一個案件處理的先后順序來剖析具體工作的運作流程。

  1、告知權利。當接到一個案件時,作為承辦人,首先要看案件的來源,隨后才開始其他具體工作。市級檢察院的案件來源有兩類:一類是市級公安局移送過來的,另一類是縣級檢察院報送上來的。對于來源不同的案件,工作流程也會有所不同。市級公安局移送過來的`案件,承辦人須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權利,告知對象有兩類:一是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二是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告知其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而縣級檢察院報送上來的案件就沒有告知權利這一程序,因為此程序已由縣級檢察院完成。

  2、提審犯罪嫌疑人。承辦人收到案件,對案情進行初步了解后,就會選擇一個時間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此程序是辦案過程中必須履行的,另一方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將有助于案情的深入了解,進而有利于案件的處理。提審犯罪嫌疑人即是與犯罪嫌疑人面對面交談,我們獲取的是有關案情的“第一手”資料。人人都有趨利避害的心理,所以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可盡信,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犯罪嫌疑人畢竟是親歷案件全過程的當事人,只有他對整個案件最清楚,因此他的供述對處理案件來說,無疑是彌足珍貴的。

  3、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當告知權利、提審犯罪嫌疑人等前期工作做完以后,承辦人就要開始審查起訴階段的主體工作: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看似簡簡單單的十個字,卻是公訴工作的靈魂。為什么有此一說呢?這是由它的地位、作用決定的。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在整個公訴工作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前期的準備是為了更好的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伏筆,可以說有了一份好的審查報告,后期的工作將能輕松自如的展開。既然審查報告如此重要,我們需要怎樣做才能將它寫好呢?我想首先是要認真的閱讀案卷,因為案卷中有案情及定罪量刑的證據,通過閱讀案卷,我們可以了解案情,審查相關證據,進行取舍,進而分析案情及相關證據,并最終認定犯罪事實。

  4、提起公訴。承辦人撰寫完審查報告后,認為犯罪事實存在的,就開始著手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提起公訴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書寫起訴書,而起訴書中的主要內容則來自前面提及的審查報告。另外,除了起訴書,為提起公訴需要,承辦人還需準備證據目錄、證人名單、主要證據復印件等,而所有的這些,在審查報告中都能夠找到。由此,再一次印證了審查報告的靈魂地位。一般來說,承辦人將起訴書送達人民法院之后,就預示著承辦案件已告一段落,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等待人民法院的開庭通知。

  5、出庭支持公訴。承辦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后,即開始準備出庭事宜,整理相關材料、梳理證據、書寫公訴意見書等。開庭當天,承辦人來到法院,端坐在公訴人的席位上,行使著法律賦予公訴人的權力。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圍繞著案情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整個庭審緊張而有序的進行著。

  6、歸檔。除了做好與公訴直接相關的工作外,公訴人在最終完成一個案件后,還需要做一件事:歸檔。就是把與案件相關的材料按一定的順序排列好,并編號,然后輸入電腦以存檔。歸檔工作看似簡單,但卻能體現工作人員做事有始有終的工作品質。

  7、其他。公訴人除了日常工作外,還有可能遇到臨時的其他工作。例如: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家屬前來咨詢時的接待工作,案情復雜、證據不足時的退回補充偵查工作,被害人一方不服判決提請抗訴時的審查工作等。

  三、實習體會

  (一)權力與責任

  我國《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人民檢察院享有依照法律獨立行使檢察權、依法對刑事訴訟進行法律監督、提起公訴的權力。實習期間,我所在的公訴處,主要依法行使檢察院的起訴權。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對于大部分案件而言,從立案、偵查到審判、執行,其間有一道無法逾越的程序,那就是提起公訴,可見起訴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重要地位。起訴權是法律賦予檢察院的神圣權力,一方面不容任何行政機關、組織、個人加以干涉,另一方面要求檢察院依法行使,不得濫用。如何保障起訴權得以依法行使呢?我想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權力責任化。什么是權力責任化?簡單的表述就是:將權力與責任掛鉤,使之形成對應關系。如此,權力者在行使權力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履行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具體到起訴權的行使上就是:起訴權不僅是法律賦予檢察院打擊犯罪的權力,更是檢察院承擔的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等利益的責任。

  (二)訴訟模式

  得益于我實習的部門性質,我有幸親臨庭審現場,感受整個審判過程。縱觀各法治國家的訴訟模式,主要分為當事人主義和職權主義兩種。目前我們國家的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采取的是職權主義,甚者可以說是超職權主義。這樣的訴訟模式,我不是很認同,因為我始終覺得法院作為審判者,首先要做到中立,如此,公平與正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

  (三)工作態度

  前面已經提及,公訴在整個訴訟程序中是舉足輕重的一環,正因為如此,它要求工作者應有謹慎、負責的工作態度。在行使權力的同時,始終不忘自己肩負的責任。

  (四)宣傳法制

  實習期間,我接觸過不少的案件,通過對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深入了解,我發現其中的絕大多數犯罪嫌疑人對法律常識缺乏基本的認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他們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我一直覺得,事前預防犯罪比事后打擊犯罪更重要,我相信為預防支出的費用不會比懲罰犯罪耗費的司法成本高,更重要的是,通過預防,我們可以拯救無數處于邊緣的靈魂。而預防犯罪的有效途徑之一就是宣傳法制。我相信,當全民的法治意識健全之時,也就是違法犯罪案件殆盡之日。所以,我們需要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拓寬法制宣傳途徑。

  四、實習建議

  (一)學生自身方面

  在參與案件的處理過程中,我深深的體會到相關理論知識的重要性;因為理論知識扎實與否,直接影響到對案件的分析、判斷及最終的定性。鑒于此,我覺得,學生在學習理論知識的時候,一方面要勤勤懇懇,務求知識點的全面性;另一方面時不時的跳出理論的圈子,試著以己之所學去解決實務問題。

  (二)教師方面

  學生在校期間,理論知識除了來源于自行從書本上獲得之外,更多的是來源于教師的教導,所以在學生獲取理論知識的過程中,教師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我認為,照本宣科式的教學模式是不可取的,教師們應立足理論、聯系實踐進行教學,實現理論與實踐的完美結合。

  (三)學校方面

  為國家、社會培養實務型人才是各學校的光榮使命。為了實現這一使命,學校通過合理配置課程,提供優秀的師資來幫助學生們學習儲能,不過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我認為學校可以通過搭建各類橋梁,加強學校內部理論界與學校外部實務界的溝通與交流;如此,學校一批批輸送出去的將是能夠快速用于建設國家、社會的實務型人才。

  五、實習總結

  (一)工作上

  本次實習,最大的收獲莫過于工作經驗的積累了。在檢察院老師們的精心教導下,經過近兩個月的認真學習,我熟悉了一道又一道的工作流程;進而通過反復運作,達到了基本熟練的地步。在與公訴工作朝夕相處近兩個月后,我對公訴工作產生一種難以割舍的感情,離開實習崗位后,我久久沉浸在先前的工作場景中。

  (二)知識層面上

  俗語有云:路遙知馬力!不深入實踐崗位進行實際運用,就不會知道自己的知識儲備夠不夠、準不準。經過此次實習,讓我堅信理論知識足量儲備的重要性,這里提及的知識,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還包括其他領域的。這就要求我們在校學習時,除了熟練掌握專業課程外,還需廣泛涉獵相關的知識,以充實自己的知識面。

  (三)為人處事上

  實習中,除了工作與學習外,還有一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與人相處,這就涉及到為人處事了。兩個月來,除了接觸教導我們的老師外,時不時還要接觸到其他人,諸如律師、領導等。如何與他們進行交流,可以說是另一門學問。我把為人處事概括為:真誠、謙遜。我始終覺得,待人以誠是為人處事的根本,如果人與人之間沒有真誠,那產生于他們之間的一切都將是虛假;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謙遜做為一種傳統美德,在為人處事上一直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今年暑假,為了鍛煉我的專業能力,我去了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xx月xx日至x月x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這次實習,我幸運的被分配到了一線科室,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實際學習了案件子檢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過程,同時我也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此次實習我真實的了解到作為一位公訴人員不僅需要一個嚴謹的工作態度,還需要一個嚴格遵守紀律的職業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點馬虎大意!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官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同時也學習到作為一個公訴人應有的專業品德!。

  再實習過程中,我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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