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中心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
(一)銷售例會制度
會議必須遵循"高效、高質量"的原則。
開會時,參會人員必須紀律嚴明,參會時必須攜帶筆記本和筆。除特殊情況,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參會,不得無故缺席、中途退席或遲到。
一般性例會時間必須控制在1個小時以內。
所有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出稿,除存檔外,必須向總經理報閱。
每周工作例會
1、招集主持:銷售經理
2、參會人員:項目部全體人員
3、開會時間:不定
4、上周考勤情況公布;
5、上周工作情況總結;
6、本周銷售管理工作內容;
7、解答上周銷售人員提出的疑問;
8、本周策劃推廣工作介紹;
9、組織銷售人員與策劃人員座談;
10、組織進行階段性培訓。
每周小組例會
1.招集主持:銷售主管
2.參會人員:組內全體銷售人員
3.開會時間:自行安排
4.匯總、分析銷售工作中的遇到的問題
5.對疑難客戶進行分析,找對策
6.對意向客戶的落實情況
7.銷售人員的簽約、回款情況
8.由銷售主管組織進行組內培訓
銷售分析會(月例會)
1、招集主持:銷售經理
2、參會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
3、開會時間:每月統計截止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4、銷售情況,延期簽約的`通報及分析,結果及意見匯總至本月銷售統計分析報告中。
5、下月銷售計劃和銷售重點。
6、公布下個月銷售任務。
7、分析當前的市場、客戶群及競爭對手,樹立本項目的知名度、品牌。
8、與業務員進行思想溝通。
(二)嚴重違紀處理
嚴禁利用價格、房號及其他不正當手段搶客戶,有損公司聲譽者予以辭退。
嚴禁客服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業務員或客戶賄賂,私押、私放房號者予以辭退。
嚴禁電腦錄入人員將客戶資料私自泄露給他人或其他項目,牟取經濟利益予以辭退。
嚴禁客服串通銷售人員私分客戶、漏分客戶者予以辭退。
嚴禁銷售人員做私單,協助客戶炒房,從中謀取經濟利益者予以辭退。
嚴禁泄露公司機密給客戶或其他項目,使公司遭受損失者予以辭退。
拒絕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工作態度消極,散發消極怠工情緒者予以辭退。
散布謠言及流言蠻語,搬弄是非,攻擊詆毀他人,不利于公司員工團結者予以辭退。
多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法改正者。累計曠工超過三天者予以辭退。
盜竊公司及私人財務,或公司機密文件及客戶資料者予以辭退。
觸犯國家法律,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者予以辭退。
打架斗毆,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者予以辭退。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2
一、軟件部分:
1、不得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的內容,減輕系統負擔。
2、不得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或者光盤,防止病毒的侵襲。
3、不得私自改動系統的ip、用戶名等設定,對于私改ip地址,冒用他人名義的`行為,將給予嚴肅的處理。上班高峰期間禁止大量下載操作,如下載電影等,如被管理員探測,將停網一周。
4、提高警惕,謹防病毒。一旦發生病毒,原則上自行解決。并及時報告網絡管理員。
5、系統異常,高度懷疑病毒時,應立即報告,防止系統癱瘓。
二、硬件部分:
1、愛護辦公設備,節約電力,下班時關閉所有電源。
2、不得自行拆卸機器,不得將“中心”設備帶出。
3、不得擅自更改電源供應和網絡走向,不得擅自變更設備的使用位置。
4、打印機耗材用盡、補充或更換時應與網管科聯系,協商解決。
5、發現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建設的意見》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大x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服務項目,是指依法進行的各項行政審批、審批上報、核發(證)照、備案等行政行為。
第四條、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協調與管理。
第五條、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確定:
(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要求;
(二)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辦理過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據,窗口單位不得隨意增設辦理服務項目的前置條件;
(三)辦事程序的設定應包括項目辦理的全部過程;
(四)承諾時限應在法定的期限內根據高效原則和項目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縮減;
(五)收費項目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費文件和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六條、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
(一)窗口單位依法設立、取消或部門間調整、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申報確認;
(二)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可根據服務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第七條、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相關窗口單位應及時制定相應的內部運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據情況授予服務窗口及人員相應的辦理權限。
第八條、服務項目實行“服務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六公開。
第九條、服務項目的辦理:
(一)服務項目的受理、初審、繳費、轉報、核發證(照)等環節,應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已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證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原單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調整項目收費及變動相關手續,應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服務項目公布為免費的,一律不得收費。
第十條、凡違反本制度,經查實后,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4
(一)設備運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對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房、冷凍站、水泵房等重要設備房內的設備運行狀態進行實時巡視、監控;根據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設備的運行情況并按規定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同時必須掌握并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如出現設備故障,而當班人一時不能處理,應按報告制度及時報告給有關人員;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向設備主管報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進行交班。交班的準備工作有:查看運行記錄、介紹運行狀況和方式、設備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檢查設備狀況等;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事故處理未完成或重大設備啟動或停機時;
2、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非正常身體狀態而未找到其他頂班人時。
4、交接班清楚之后,雙方要在值班登記本上簽字。
(三)報告制度
下列情況報告設備主管:
1、一般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設備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3、件更換及修理;
4、運行人員暫時離崗。
下列情況報告總工程師:
1、重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啟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3、重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4、重要零配件更換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與上級或甲方監管部門的聯系。
下列情況報告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公司品質部及甲方監管部門;
1、重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2、影響大廈運行的設備出現故障并需要立即檢修和施工:
3、系統運行方式的'重大改變;
4、系統及主要設備的技術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電操作票制度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強電主管工程師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
2、倒閘操作應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
3、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4、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五)五級保養制度
設備、設施檢修等級按以下分類進行(高等級檢修包含登記檢修全部內容)。
1、日檢:屬巡視檢查維護。對設備房及設備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檢查設備有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等現象,如實記錄運行數據。
2、月檢:屬預防性檢查,對設備性能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故障隱患部位進行修理或調整,保證設備止常運行。
3、季(半年)檢:屬維護性檢查,對設備進行清掃、加油、調試。
4、年檢:屬恢復性檢修。對設備局部解體著重恢復設備的電氣性能、機械和精度,視狀況更換主要零、部件及附屬裝置。
5、大修:屬徹底性修理,對設備進行全部解體,全面檢查、試驗、探傷、調試,更換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屬裝置。大修應結合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發展的需要進行技術改造。設備主管應視設備故障情況及時提請設備大修報告,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和品質管理部審核后報甲方批準執行。
(六)設備、設施三級檢查監督機制
1、工程技術部:負責各種設備、設施的運行、保養及維修工作,以及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更換整個過程的組織、安排、實施和檢查。
2、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設備、設施安全、經濟運行第一責任人,負責物業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情況的監督檢查。
3、深圳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程一機電專業委員會:負責對我司所管轄范圍內設備及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每季度組織一次對各業務部門設備及設施保養維修情況及相關質量記錄的巡查,審批檢修計劃和技改項目,監督設備大修及重要維修工作,對檢修質量進行鑒定,并負責協助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七)制訂科學的設備操作維修安全規定
1、所有機電操作,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又要保證工作人員安全
2、新上崗、轉崗的機電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熟悉所轄樓宇的設備情況后,才能上崗工作。
3、設備房應該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電房配置絕緣手套,并認真保管。
4、工作人員進入設備房內嚴禁吸煙。
5、非電氣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變、配電房。
6、對于設備正常運行參數定時檢查記錄,如參數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7、電氣部分維修,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檢修、檢查無誤后方能送電。注意嚴禁將金屬物、工具等遺留在設備上,以防事故發生。
8、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及步驟。
(八)堅持設備、設施保養和維修相結合的原則
1、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以常處于良好狀態。對所有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設備。
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對房屋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
2、完善設備管理、定期維修和職業安全制度,制定科學的保養規程,完善設備資料和維修登記卡片制度。
3、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降低設備維修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5
一、車輛調度與派遣
1、車輛派遣要按照“為領導服務,為機關服務,”的指導思想,確保機關工作正常運轉。
2、機關車輛由綜合科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領導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在保證領導工作用車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用車的須報告綜合科酌情派車。
3、機關工作、生活、接待、干部職工住院看病等臨時性用車,由綜合科分輕重緩急派遣。
4、私人有特殊事由用車,按照黃辦文[20xx]3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車輛維修與油料管理
1、車輛發生故障需要送修,司機要及時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后送指定廠家修理。
2、故障車在修理期間,通常情況下本車司機應到廠家監工,以便掌握修車進度和更換部件的情況,確需改變修車內容的,司機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修理完畢經過試車檢查合格,司機驗收后簽單結算。
3、油料由綜合科統一購置,憑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實行單車管理,里程油耗考核,節約有獎。車輛出市、省執行工作任務加油,憑加油發票,給予報銷,市內加油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4、嚴禁司機將其加油本借外單位的車輛加油或轉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考勤制度和責任處理
1、司機應遵守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無論有無出車任務,均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出車時,要積極參加中心安排的學習或維護保養車輛,做好出車準備,嚴禁調度車輛時脫崗誤事。
2、司機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是事假、病假應事先向綜合科或中心分管領導請假。
3、嚴禁出私車。司機有特殊情況需用車輛的.,應事先向綜合科或主管領導報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車。
4、司機如發生交通、機械責任事故,按責任劃分(即我方負責承擔的經濟損失費),事故責任人將承擔2%的經濟損失費。如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由個人負責,損失重大的,由綜合科報中心主任辦公會研究進行處理。
四、出車補助
1、因公出差,節假日公務出車,正常工作時間公務出車,按財政局有關文規定執行或實行月定額包干。
2、為保護車輛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按50元/月的設立安全獎,實行每季度考核結算,若本季度未發生違章行為或安全責任事故的則在下季度一次性發放安全獎。若季度內發生違章行為二次以上或安全責任事故一次以上的,則扣除本季度安全獎。
3、出車補助按月結算,經綜合科審查后,由分管領導簽字報銷。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大廳日常管理,及時發現和協調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服務流程環節通暢,營造良好的`服務環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崗位制度
大廳設個口,大廳主任名,工作人員名。實行AB崗制度,本制度旨在加強大廳日常管理,協調和處理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服務大廳環境整潔,便民措施到位。
二、工作要求
1、按值班表各組值班人員負責。上午8:30,中午1:30。負責本日大廳內的疫情防控工作。
2、各口需堅守崗位,市場準入、城鄉建設需至少保證1名,民政、退役軍人窗口至少保證1名,就業、社保至少保證1名,衛生健康至少保證1名工作人員在崗。
3、履職過程中,應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態度熱情,主動服務。
三、請假制度
各口在確保本崗位1名同志在崗的情況下方可請假,請假需大廳主任及主管副職請假。如遇特殊情況,窗口無人值守,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外出報備。
各窗口工作人員應積極主動配合、協助大廳主任做好工作,遇到相關問題請及時與大廳主任反映,提出建議、意見。
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7
第一條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預防腐敗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制度建設意見的通知》(和《xx省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 等文件要求,在行政服務中心實行進駐制度。
第二條進駐方式、部門及項目政府各部門凡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公共服務等行政服務事項,均應納入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以3種方式分批進駐:
(一)成建制整體進駐。審批權相對集中在一個科室的部門,該科室成建制整體進駐。
(二)設立首席代表進駐。審批事項或辦事企業、辦事群眾相對較多的部門,設立首席代表,通過充分授權后進駐。
(三)進駐綜合代辦窗口。審批事項或辦事企業、辦事群眾相對較少的部門,進駐綜合代辦窗口。
第三條進駐審批項目的運作原則
進駐中心的審批與服務項目按照以下原則進行運作:
(一)凡進入中心的項目,原部門不準再受理;凡進入中心的收費項目,原部門不準再收費,堅決禁止“體外循環”和“場外交易”。
(二)因保密等原因不宜納入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需
報市政府批準。實行垂直管理或雙重管理的政府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便于工作和加強服務的原則,依托市行政服務中心進行辦理。行政服務事項較多,受場地限制等原因不能進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的,經市政府批準不進駐的實施部門,應當設立專業辦事大廳,并接受市行政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考核。
(三)因行政服務事項數量少或受理次數少,經市政府批準不進駐的實施部門,應當委托市行政服務中心在綜合代辦窗口代為接收申請材料和送達法律文書。進駐的實施部門應當編制進駐事項目錄,明確進駐事項名稱、辦事窗口和辦事環節等。
(四)中心對進駐的審批項目規范受理辦理程序,公開審批內容、審批依據、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即辦事項直接辦理制、一般事項承諾辦理制、重大事項聯合辦理制、不能辦事項明確答復制、上報事項負責辦理制;將窗口受理辦件分為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補辦件、上報件。
(五)各部門對派駐窗口必須充分授權,要增加即辦件的數量。凡不需進行現場踏勘和選擇性審批的一般性事項,要授權窗口人員當場辦理。復雜事項須帶回部門會議集體研究或需部門正職領導審批的,應限時辦結。
(六)進駐中心審批項目必須以便民與否作為衡量標尺,堅持動態、漸近、持續地推進審批流程改革,削減多余流轉環節,精簡申報手續,簡化申報材料,在法定審批時限內壓縮承諾時限,使審批件按照程序最簡、路徑最短的要求高效流轉。
(七)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審批制度改革,主動支持中心窗口建設。凡涉及領導及內設科室職能分工調整的,應予調整,適當集中審批權。各部門窗口統一刻制審批專用章,凡不影響審批效力的,由窗口加蓋審批專用章后即予辦結;確需加蓋原單位公章的,在窗口加蓋審批專用章后,單位本部人員應“見章蓋章”,及時加蓋單位公章。部門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2次到中心窗口辦公,部門正職領導應經常到中心窗口檢查指導,對窗口提出的困難和問題,應盡量支持解決,形成中心、窗口、部門“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
第四條進駐中心人員
(一)進駐人數。成建制整體進駐的部門以審批工作需要確定進駐人數;設立首席代表進駐的部門應至少配備常駐窗口人員(A崗)2人,另配備B崗人員1人,B崗負責A崗請假時臨時頂崗或出外勤以及回部門(單位)傳送辦件資料;綜合代辦窗口由行政服務中心派人值班,但進駐部門必須指定窗口分管領導及接送審批材料的人員。
(二)進駐人員。各部門要選派素質好、業務精、能力強、作風正的正式在編人員進駐中心,要具備相應審批資格,會電腦基本操作,確保窗口能辦事、辦成事。進駐人員初步人選由各進駐部門推薦,經中心行政審批監管科審核確定后,進行崗前培訓,按計劃上崗。
(三)進駐人員的管理。進駐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員身份不變,人事關系不轉,工資福利由派出單位發放,但組織關系需轉入行政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員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即:業務上接受所在單位領導,日常工作、出勤考核等接受中心的管理和監督。窗口工作人員由中心進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B崗人員只參加頂崗時的考勤,不參加考核)。各派駐單位應根據中心考核意見確定窗口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優秀人員,在中心工作表現突出,作出突出貢獻的,中心負責向組織部門和窗口單位進行推薦,建議優先給予提拔重用。人員的任免獎懲,派駐單位應征求并充分聽取中心的意見。
第五條中心服務設施
(一)中心為進駐窗口統一安排辦公場地、辦公桌椅等基本辦公設施,各派駐單位結合各自審批工作需要,自行配置電腦、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等辦公設備。
(二)中心為窗口提供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如網絡接口、固定電話、人員桌牌、胸卡等。
第六條本制度由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8
窗口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況的,給予相應扣減分數和經濟處罰。
1、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請假不按規定履行手續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時間無故離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別給予每人次10元處罰。
2、上班時間進行網上炒股、聊天、看電影、打瞌睡、玩游戲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員未佩證上崗或窗口沒有按規定擺放桌牌、在工作場所吃東西、抽煙、串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辦公用品擺放不整齊,窗口環境臟亂差,雖經指出但不及時糾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無故缺席行政服務中心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等活動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經查實,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潔行為的,每次視情節輕重扣10—20分,扣除當月獎勵150元。并取消該窗口和工作人員年度評先資格。
服務質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語言儀表規范》,得20分。有下列情況的,給予相應加減分數:
1、服務態度不好或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實,窗口工作人員有過錯責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務對象反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方面較好的,視情況每人次加1—5分。
4、被縣市紀委和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的,每次扣20分。
業務管理(40分)
1、辦件管理(15分)
窗口工作人員業務熟練,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制訂的各類辦件制度得15分。
(1)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存在兩頭受理或不在中心受理等體外運作現象的,每發現一件扣2分。
(2)沒有嚴格按照行政服務中心規定的辦理流程進行操作,即:一次性告知→受理→出具收件通知單內部流轉→通知申請人結果→發放審批結果的,每件扣2分。可作收件處理而未收件的,經查實,每件扣2分;實際未辦結,但弄虛作假點擊辦結的,經查實,每件扣2分;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或同意,擅自增加辦事環節、申報材料的,每件扣2分。
(3)屬退、補件,沒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補件處理,但未向服務對象詳細說明或出具《補辦件通知單》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處理,但未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理由或出具《退件通知單》的,每件扣2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員沒有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應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內容,造成服務對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件扣3分。
(4)屬聯辦件,因部門互相推諉或不及時協調,造成聯辦件無法運作的,責任部門每件扣2分;應實行并聯審批,但責任部門擅自改為串聯辦理的,每件扣2分;聯辦件超時辦結的,責任部門每件每超1天扣2分;聯審會無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違反聯審會有關規定的,每次扣1分。
(5)屬綠色通道件,但未嚴格按照行政服務中心審批服務“綠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扣1分。
(6)辦件超承諾時限的,每件每超過1天扣2分。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9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規范員工行為,提升員工精神面貌,樹立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
1.2本規范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管理與組織
本規范由行政部與人力資源部負責檢查和監督執行。
3、基本規定
3.1儀表
3.1.1儀表應端正、整潔。
3.1.2頭發要保持清潔,梳理整齊,請不要留怪異發型和怪顏色。
3.1.3男員工請不要留長指甲,發不過耳,不留胡須。
3.1.4女員工上班提倡畫淡妝,要體現清潔健康的形象,飾物的佩帶應得當,不得濃妝艷抹,不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3.1.5襯衫領口、袖口要清潔。
3.1.6出席重要場合要符合著裝要求,大方文雅得體。
3.1.7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潔。
3.2著裝
3.2.1員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時間內請著正裝,建議為:
3.2.1.1男士
3.2.1.1.1西裝:深色(深藍、藏青、灰、鐵灰)西服套裝,以不易起皺的面料為最佳。
3.2.1.1.2襯衫:單色長袖襯衫。
3.2.1.1.3領帶:以單色或帶有小巧的幾何或條紋圖案為最佳。
3.2.1.1.4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為最佳。
3.2.1.1.5襪子:顏色應以深色、單色為宜,最好是黑色。質地以純棉、純毛為宜。避免穿與西裝對比鮮明的白色襪子。
3.2.1.1女士
3.2.1.2.1職業套裝:以黑色、灰色、暗紅色或藏青色為最佳。
3.2.1.2.2襪子:穿西服套裙必須穿長襪,以中性顏色為主。
3.2.1.2.3皮鞋:著職業套裝或西服套裙必須配相應的皮鞋。
3.2.2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裝外套,可只穿款式簡單的`長或短袖襯衫,以單色為主;不用佩帶領帶(若有接待任務、正式會議等必須著正裝、佩帶領帶);應穿長西褲結皮帶,款式、顏色莊重得體,建議以黑、深/淺灰、深藍、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為主。
3.2.3夏季女士著裝應以莊重、大方、得體的職業套裝為主;可穿襯衫、短袖襯衫、針織開衫或裙子;有領有袖的連衣裙配長襪;如穿無袖連衣裙,應外套長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如果沒有接待任務、正式會議等,每周五工作時間可著便裝;要求為:
3.2.4.1男士:建議上衣為帶領的T恤衫或休閑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為單色休閑長褲;鞋為便裝皮鞋,運動鞋.
3.2.4.1女士:建議上衣為帶領的T恤衫或休閑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裝為單色休閑長褲/裙、;鞋為便裝鞋、運動鞋。
3.2.5任何人、任何時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著如下裝束進出公司、會見客戶。
3.2.5.1衣冠不整(不整齊、不整潔)。
3.2.5.2穿著短褲、超短裙。
3.2.5.3穿著無領且無袖、過透、過露的服裝。
3.2.5.4穿拖鞋(含拖鞋式涼鞋)。
3.3接打電話
3.3.1接打電話是我們與用戶交往的重要途徑;個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員工在日常的接打電話中要給對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現公司員工的文化修養及素質,也使外界對公司的辦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接起電話;
3.3.2.2接打電話,先說聲“您好”,并主動報出部門、姓名。
3.3.2.3通話言簡意賅,時間不宜過長。
3.3.2.4鄰座沒人時,請代接電話,有事請寫留言條,并及時轉告。
3.3.2.5盡量減少私人電話,嚴禁撥打信息臺電話。
3.4言語行為
3.4.2嚴禁在公司內打架斗毆,互相吵罵。
3.4.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職務稱呼;客戶以先生、小姐稱呼,并使用普通話。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穩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內職員與領導或客戶相遇,應主動讓行,以示禮貌。
3.4.6公司領導進入辦公室應主動起立相迎。
3.4.7握手時應主動熱情,不卑不亢。
3.4.8進入辦公室應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后再進,進門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
3.4.9同事之間或部門內部如有業務問題進行討論時,應避免影響他人工作。
3.4.10請不要在辦公區走廊或通道內奔跑、大聲叫喊、高談闊論。
3.4.11在辦公區走廊或通道內請靠右行走,互相禮讓,不要搶行。
3.4.12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3.4.13辦公時間內不得在電腦上玩游戲、看影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4.14請愛護公司的辦公用品、設備及其它財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厲行節約,減少浪費。
3.4.16嚴禁在公司內用餐、吃零食。
3.5個人環境
3.5.1請保持個人辦公位整潔,辦公桌椅、計算機表面不能有灰塵,物品要擺放整齊,辦公區請不要隨便張貼。
3.5.2請不要在辦公區堆放資料、紙箱等物品。
3.5.3有事離開或下班離開辦公位時,請將座椅推入辦公桌下。
3.5.4下班離開辦公室前,請關閉機器電源(包括電腦),收好所有資料和文件,最后離開者請關閉電燈、門、窗、空調等。
3.6公共環境
3.6.1除指定地點外(行政部確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衛生間)都禁止吸煙。
3.6.2無特殊事由請不要帶家人、親屬、朋友到公司辦公場所。(特殊情況需行政總監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3.6.3員工外衣請統一懸掛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隨意擺放。
3.6.4請不要在辦公家具上和公共設施上任意寫字、刻畫、張貼。
3.6.5請把廢紙、廢物放入指簍,杯中剩水請倒入指定地點,請不要用飲用水沖洗杯子。
3.6.6請不要在辦公區大聲喧嘩,有來客請帶至會客室或洽談區。
3.6.7請不要讓客人在沒有任何員工的陪同下在辦公區內走動。
3.6.8車輛請停至指定區域,不要隨意停放。
3.6.9愛護公共財物,使用辦公設備要嚴格遵照使用說明操作。
3.6.10下班前關好本辦公區域內的門窗、空調、電腦及其他設備,隨手關燈。
3.6.11一切有礙觀瞻,有損形象的行為。如:隨地吐痰,亂扔雜務。
4、獎懲措施
4.1行政部和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對本規范進行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公布;員工遵守此規范的程度將作為受聘的依據。
4.2對檢查出的不符合規范的行為,要求予以糾正或整改。
4.3對違反規定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警告、公司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薪、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罰。
4.3.1在公司內打架斗毆對當事人予以辭退。
4.3.2在公司內互相惡語吵罵,將對當事人每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辭退的處理。
4.3.3在禁止吸煙的地方吸煙,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對責任人予以辭退。
4.3.4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玩游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3.5其他違規情況第一次違反予以口頭警告;第二次違反除警告外,填寫過失單,予以經濟處罰20元;第三次違反,予以經濟處罰100元,并在公司內通報批評,同時對主管領導予以經濟處罰50元。
4.3.6對三次以上違反規范的、屢教不改者,可根據情節予以降薪、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罰。
4.4罰款以現金的形式當場繳納。
4.5所有罰款將作為員工活動經費,經行政總監審批后使用。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粵華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后,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并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英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注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范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后方可蓋章,并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并監督使用。并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后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
第三十條屬于公司機密產品研制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英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并簽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并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英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并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并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后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于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后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并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范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并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后,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
(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并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4、錄用:
(1)錄用名單確定后,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并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后,除特殊情形核準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并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后,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準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批準。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余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后,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后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占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并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并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干凈、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臟、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行政事務管理,理順企業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范圍:企業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專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有關人員借閱非密級檔案應通過行政秘書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企業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堅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司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經行政秘書批準前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企業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行政秘書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企業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第七條企業印鑒由行政秘書負責保管。
第八條企業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理簽字許可后行政秘書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企業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同一編號登記存檔,以備查詢。
第十條企業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企業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企業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秘書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秘書安排,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各部分所有打印公文或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行政秘書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行政秘書。
2、行政秘書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總司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分。由部分主管具名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他用品的須經行政秘書批準后方可領用。
4、企業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由行政秘書根據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恰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妥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支付人員具名。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依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行政秘書根據各部分的實際工作需要同一購買、同一發放。
六、庫房
第十七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賬本。
第十八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賬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財務部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便涂改。
第二十三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行政秘書每半年按照企業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行政秘書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由行政秘書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隨便將報刊挪作他用。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行政秘書負責為各部門郵發信件、郵件。 私人信件一概實行自費,貼足郵票,xxx秘書處理。 所有公發信件及郵件一概不封口,由行政秘書進行登記后同一封口,負責寄發。
各類掛號信須經各部門主管批準,行政秘書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企業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分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秘書研究并提請總司理批復。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三十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進一步健全事業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資管理體系,切實有效發揮薪酬分配機制的激勵與約束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總原則)行政管理干部薪資的分配與工作能力、崗位特性及工作績效掛鉤,收入的絕對高低與所承擔的責任掛鉤,收入的相對高低與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掛鉤,確保薪資分配的合理與科學。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xx事業部的中高層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師、主任會計師等專業技術干部適用于xx事業部《員工薪資管理辦法》。
第二章薪資的構成
第四條(薪資構成)干部的薪資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基本薪資+年資工資+年終收益
事業部職能部總監年終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效益分紅
事業部職能部普通干部年終收益=效益分紅
子公司正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和職能部部長(經理)年終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效益分紅+超額經營成果貢獻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終收益=效益分紅+超額經營成果貢獻
具體年終收益的確定:
(一)事業部職能部
事業部職能部干部的年終收益計算方法見事業部《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二)二級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終收益計算方法見事業部《2001年度二級子公司經營責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薪資分配的實現形式在現實分配過程中的確定依據如下:
基本薪資與行政管理干部所從事工作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及從事該工作所要求的綜合素質等掛鉤確定。
年資工資與在本企業服務年限及相應標準掛鉤。
效益分紅指在完成年度經營目標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員所應得的效益分成,與本人工作績效和所在單位及事業部整體經營績效相關。
超額經營成果貢獻提成,即在事業部超額完成集團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的前提下,超額完成事業部下達的某項年度關鍵經營指標的責任主體的第一責任人與該單位管理干部可分別按照一定比例對其該指標的超額部分進行提成。
第五條(干部分類)為了便于薪資測算與計發,按照崗位性質、責任及風險,將事業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劃分為五類:
a類、經營責任者
包括
1、事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 2、二級子公司的總經理;
b類:主要經營管理成員
包括:
1、事業部管委會成員;
2、二級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及管委會成員。
c類:重要科室或部門負責人
包括:
1、事業部重要職能模塊負責人;
2、二級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門或職能模塊負責人。
d類:一般科室、部門或職能模塊負責人
e類:部門副職、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條(分配原則和參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資的分配原則上依據崗位的重要性、責任及所承擔的風險等因素確定。年終收益則主要由崗位價值及實際的工作績效、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確定。
第七條(薪資體系)干部基本薪資采取崗位職級工資制,年終收益的測算、分配和計發采用競爭性收益計算法。
第三章基本薪資
第八條(職級確定原則和方法)事業部管理干部根據其所從事工作崗位的重要性、工作責任大小及風險性并參考工作經驗、工作年限等因素評定相應的職級。事業部管理干部級別共分為a、b、c、d、e五個職等,每等分別對應三到七個職級,共十八個職級。詳見附表一《xx事業部行政管理干部職等職級表》。
第九條基本薪資計發原則
1、子公司a、b類干部及事業部職能部總監、子公司職能部部長(經理)的基本薪資實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與所在單位規模、承擔責任、風險和年度經營目標直接掛鉤。月度工資不隨企業的整體經營情況浮動,月薪按年薪標準的80%平均逐月發放,另20%在年終作為年終收益的一部分與所在單位的經營績效評價結果掛鉤發放。具體掛鉤考核辦法見《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及子公司《2001年度經營責任書》。
2、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資按所評定職級標準發放,月度工資隨所在經營單位的經營情況浮動。
3、事業部職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資按所評定職級標準工資發放,月度工資不隨事業部整體的經營情況浮動。
第四章年終收益
第十條(發放范圍)事業部行政干部的年終收益發放范圍為事業部年終干部績效考核結果為70分以上的人員,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績效考核結果低于70分的人員原則上不計發年終收益。
第十一條(評定原則)事業部職能部門的年終收益與事業部整體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掛鉤,各責任主體的年終收益與本單位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其它責任主體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及事業部整體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相關。各單位(含研發中心和品質評價中心)的具體掛鉤考核辦法見《方案》。
第十二條(計發原則)事業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終收益的計發:
1.事業部整體年終收益的計發與事業部利潤完成情況掛鉤,原則上只有在完成事業部整體年度利潤目標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計發效益分紅,事業部整體完成年度利潤目標低于50%,全體干部不予計發當年效益分紅;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各單位的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子公司的計發見《方案》,職能部以管理績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況確定)
2.在事業部整體利潤目標完成超過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終收益依據《方案》所確定的辦法計算和發放;事業部職能部根據管理績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對子公司的發放情況確定計發。
3.個人年終收益的計發與干部年終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其中a類人員的年終收益與本單位的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經營績效考核得分和本單位管理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具體掛鉤計算方法在子公司《2001年度經營責任書》中明確。
第十三條行政管理干部年終收益的計發
1、各因素所占的權重
崗位特性決定該崗位干部可得年終收益的基數。
崗位特性:指某一崗位的重要性及居該崗位相應要承擔的責任、風險,以及擔任此崗位所要求的綜合素質的量化形式。干部崗位特性的具體評分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
2、年終收益的計發
a類人員年終收益計算方法:略
事業部職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終收益計算辦法見《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終收益計算辦法見《方案》。
第十四條年終收益領取資格
1.退休人員和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2.在集團公司范圍內調動的,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績效考核結果計發;調出人員原則上在經審計無問題的情況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業部考核結束后發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
3.違反集團及事業部規章制度,受到公司嚴重處分的,不計發年終收益;
4.半年之內請事假累計二個月以上的(含二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效益分紅;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按其實際出勤時間及當年該單位經營情況確定。
5.擅自離廠人員和不按事業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人員及被公司辭退或裁減的人員不計發年終收益。
6.在年終收益計算期間,已提出辭職申請的干部及已離職者(含停薪留職人員)或已批準申請離職者,不計發年終收益,年終收益的計算期間為實際在崗工作的時間。
第五章股票收益
第十五條事業部干部收入中超過一定額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發放,具體的計發辦法詳見《集團中高層員工購買美的流通股暫行管理辦法》。
第六章薪資職級的確定和調整
第十六條原則上事業部干部實行一年一聘制,相應干部工資職級在每年評聘時確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崗位特性所確定的職級范圍根據個人能力和素質、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等綜合因素確定具體工資職級,調整后的職級從每年的一月份開始執行。(特殊人員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條(級別調整)在年度中間若發生干部升職、降職或崗位異動時應根據相應崗位的特性調整干部薪資職級。原則上在崗位或職級調整的當月即調整所發放的工資標準。
干部新聘及調級申報審批程序為:
一、中層干部(參照原集團科級干部)
職能部
職能部總監提案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裁決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總經理審核人力資源部會審總經理裁決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高層干部(參照原集團副部級以上干部)
事業部提案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裁決
第六章其它干部薪資
第十八條(待崗干部)經事業部綜合考評不合格或因違規違紀、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業部及子公司免職的干部,除事業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則上可在集團內部重新尋找工作,新崗位一經確定,則按照新崗位工資級別計發工資。待崗期間的工資原則上按2500元/月計發,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超過六個月無新崗位接收者則予以解聘。
第七章薪資管理
第十九條(基本薪資總額確定)參照同行業的工資水平,結合事業部的實際情況并根據事業部以往的工資發放水平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測算并確定各職能部及二級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資總額,并由事業部分解基本薪資總額(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到二級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資總額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資總額之內)。
第二十條工資預算總額控制原則
1、年度薪資預算期間,原則上在事業部核定的預算總額范圍內,增人升級不增資,減人降級不減資,但在管理工資總額不突破預算范圍的前提下,員工管理工資總額與干部基本薪資總額之間允許適當調劑和占用。
2、出現重大機構調整或變動,由二級子公司申報調整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可對預算額度作適當調整。
第二十一條薪資計發
一、基本薪資的計發
基本薪資由事業部控制年度總額和月度計發水平,除a類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資由部門或子公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報審批后發放,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月度工資(明細)發放程序:
1、事業部本部
職能部提案人力資源部會審總經理裁決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資源部會審子公司總經理裁決
二、年終收益的計發:
(一)總原則: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年終責任目標考核結果,確定各責任單位及職能部門的年終收益總額,各單位及職能部內部自行分配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發放。
(二)年終收益的計發時間:
原則上年終收益每半年計發一次,時間分別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審計工作完成后,具體發放時間由事業部管委會決定。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未涉及的其它有關干部薪資方面的原則性問題參照集團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改,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行政中心大廈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2-25
購物中心人事行政管理制度12-30
舞蹈中心管理制度08-22
舞蹈中心管理制度08-29
購物中心管理制度08-07
酒店監控中心管理制度11-09
行政管理制度07-17
行政車輛管理制度(精選)05-19
[精選]行政管理制度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