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
遵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結合酒店具體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中第五條對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實行防火責任制的要求,酒店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各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組,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務明確,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1、防火職責: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頭等重要大事;
(1)組織好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實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4)組織義務消防隊,加強管理教育和培訓,保證他們有充足的訓練時間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5)對酒店發生的火災、火險事故,積極組織職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督、查明發生的原因,弄清事故責任者。
2、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的職責:
(1)根據店長的指示,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執行消防法規,制定有關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計劃,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2)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研究布置酒店消防工作,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4)強化義務消防隊的管理,做好義務消防隊的培訓工作;
(5)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并認真檢查落實;
(6)對酒店發生的'火災、火險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制定改進措施,提出處理意見,并請酒店導批準;
(7)對酒店防火工作進行評估,實施獎懲。
3、各部(室)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1)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消防工作原則,各部門經理是該部門防火工作的當然負責人;
(2)執行上級消防機關及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有關防火的指示規定,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組織本部門職工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心呈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落實;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分析研究部門安全防火方面的情況;
(5)經常向所屬部門和酒店義務消防隊員反映和報告有關消防方面的情況;
(6)一旦發生火情,積極撲救,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保護現場,查明原因;
(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并及時逐級報告。
3、紀律和要求:
(1)消防隊員要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要積極參加消防技能訓練和消防知識學習;
(2)消防隊員在遇到火災時,要挺身而出,奮力撲救,保護賓客和員工的安全;
4、消防隊員和各部門義務消防小組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便調動,確需變換者,應及時調整補充,并報保衛部備查。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為了能夠做好酒店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排查及時解決存在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制定隱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隱患排查的方式
1、每日保安人員對酒店的公共區域、重點部位等部位每2小時進行1次巡視檢查;
2、每周酒店各部門經理組成聯合檢查小組,對酒店的重點部位、外包等部位進行隱患排查;
3、每月由保衛部、工程部對酒店消防系統、報警系統、監控系統、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重點部位等進行隱患排查;
4、重大節日、活動前夕由酒店店長帶隊對酒店進行隱患排查;
(二)隱患排查內容
1、檢查各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雜物堆放影響疏散;
2、檢查酒店內安全出口燈、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斷電后是否能夠正常使用;
3、檢查消防泵,噴淋泵是否能夠抽上水,并保證水壓不低于4帕;
4、檢查消防泵內水槍、水袋、軟盤是否完好無缺,并檢查消防泵是否有水;
5、檢查廚房煙道是否油跡過多,易引發火災;
6、檢查各煤氣表(罐)房,禁止存有雜物,開關和煤氣軟管是否完好;
7、檢查酒店各部位電線是否老化或亂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不合格電線或插座;
8、檢查消防聯動系統是否正常使用,運行良好;
9、檢查報警系統是否正常使用,運行良好;
10、檢查手動報警裝置是否完好有效;
11、檢查消防廣播是否能夠正常啟動;
12、檢查防火卷簾門是否能夠正常啟動;
13、檢查防煙設施是否能夠正常啟動;
14、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和缺少;
15、檢查庫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1、參加隱患排查工作人員要對酒店高度負責,在排查過程中不走過場,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2、排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酒店領導匯報,責成相關部門整改落實。
3、隱患整改情況要及時進行復查。
4、隱患排查要做好記錄。
(四)、動用明火安全管理規定
凡經批準用火的重要部位,動火前要做到“七不準”,動火中要做到“四必須”,動火后要做到“一清理”,即:
動火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用明火。
2、現場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用明火。
3、不可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動用明火。
4、凡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漬,不準動用明火。
5、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不準動用明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準動用
明火。
7、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用明火。
動火中:
1、必須有指定的現場安全防火負責人。
2、用火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現場安全負責人和用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立即停止用火。
4、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必須及時組織撲救。
動火后:
用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用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方能離開。
(五)、員工防火制度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酒店各區域或辦公室。
2、未經保衛部批準,不準在辦公室或其它工作場所動火,不準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氣等灶具或其它加熱設備(廚房除外)。
3、不準隨地丟煙頭、火柴棒。
4、不準在安全走火通道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5、禁止在安全危險標志區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在倉庫、機房、等處吸煙、用火。
7、非酒店專業電工,不準擅自接拉或拆除電線、電源插座。
8、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工作場所是否有未熄滅煙頭等火種,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9、重點部位(鍋爐房、煤氣房、配電房、廚房等)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防止火災發生。
10、廚房工作人員,每周檢查一次氣體管道、閥門、開關、電源、爐頭等,發現故障及時通知工程部維修。
11、如果發生火警,應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總機房,就近拿取滅火器滅火。
(六)、消防器材管理保養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安保人員每天檢查一次,每日填寫一次檢查表格;檢查包括:各類滅火器材,安全出口指示牌,應急燈,消防栓,消防門,消防通道、煙感 器等。
2、檢查保養:清潔各類滅火器材的衛生,檢查出口指示牌,應急燈是否正常,消防門是否自動關閉,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等。
3、把每次檢查出的故障及時報工程部進行維修,阻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要及時通知所管轄部門清理。
4、所有滅火器由消防中心人員檢查后每年檢測一次,發現漏氣、氣壓不夠,及時充氣,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
(七)、賓客防火須知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物品及充壓容器進入酒店。
2、禁止在酒店內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氣等灶具和各種加熱設備。
3、請勿在電梯內和床上吸煙,禁止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
4、嚴禁在酒店范圍內放煙花、爆竹。
5、未經酒店保衛部批準,不得在客房內安裝復印機、傳真機及家用電器。
6、如發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時,請勿驚慌,應撥打酒店的報警電話或及時向服務人員報告,從安全防火通道迅速撤散。
如違犯上述須知要求,釀成火警、火災事故者,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消防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本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客人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實施細則,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酒店范圍內發生的違反消防管理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處罰外,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有以下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有禁火標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使用明火、電熱器具或攜帶火種進入以上場所。
2、指使或命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3、不具有專業合格證進行電工操作、電、氣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用品。
4、負責監控用火、用電和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員擅離職守。
5、損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按價賠償后進行處罰)。
6、未到酒店消防中心辦理用火手續,在酒店內擅自用火作業。
7、未經保衛部門批準,擅自在酒店范圍內燃放煙花炮竹、燒香拜神。
9、未經保衛部門批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酒店。
10、外包、租賃單位或個人未辦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裝修等。
11、在施工現場吸煙或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12、在工作崗位擅離職守或違章操作造成輕微火險事故。
13、拒絕、刁難酒店消防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14、隱瞞火災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況。
15、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6、在酒店內違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統報警。
17、其它輕微行為。
(九)、庫房防火安全制度
1、為保障酒店財產安全和倉庫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2、嚴禁在倉庫內動用明火,嚴禁吸煙。在明顯部位設置禁煙、禁火標志。易燃、易爆、易自燃物品要單獨存放。
3、庫房照明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
4、庫房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5、庫房貨物碼放要整齊,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的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少于1.5米,物品與照明燈具的水平間距不小于0.5米。
6、庫房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不準采用可燃材料做隔斷墻。
7、庫房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庫。
8、確保庫內滅火器材清潔、有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發現火情應速撥酒店火警專用電話。
(十)、裝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酒店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酒店保衛部門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必須先到保衛部門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酒店電工的協助下接電源。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保衛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安全管理規定操作。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電爐.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2
一.明確值班經理的責任
值班經理應當統籌協調當班人員,控制物料平穩,維護機器設備正常運行。今天無論是員工請假還是物料斷貨我們都應該在本班次解決,并協調好后面的人員與貨物,隨后與相應的負責人員溝通,這也是我們所說的值班經理責任制。值班經理對本班次狀況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值班的目標
提供給顧客一個愉悅的用餐經驗,不論職級,任何一位當班管理組人員都應配合值班經理的工作安排,協力合作。
三.值班經理的工作范圍
值班經理工作范圍可分為三項來說明:物料,設備,人員。這就是我們說的人機物。
四.物料,人員,設備注意事項
1.督導補貨進貨的正確執行,主要還是強調一個適量,我們經常會發現店內的補貨箱內貨物雜亂且很多,這就是因為員工在補貨的時候,我們沒有監督,造成員工沒有這個意識,只認為補足就可以而沒有適量。
2.人員:在人員安排上我們都會把員工安排在最佳的工作位置,往往生產力的高低并不是人員多寡所決定的而是我們的合理安排決定的,還有就是合理的運用我們的其它經理也是必要的,因為我們的灑店只分為兩個區域服務區與傳菜區,而其它經理會負責一個區域,這樣會大大提高值班效率。當然也需要其它經理的配合,按照值班經理最大的原則。
3.設備:在設備管理中我們應該注意(1)能源的管理按照設備開啟表來控制設備的開啟與關閉(2)應該了解設備的產能。(3)設備的`清潔巡檢,這點最容易忽視。
五.值班巡視
巡視的目的:1確切的了解顧客的滿意程度2收集信息以便正確的提出口令,達到完善的品質,服務,衛生的決定。 3是唯一判斷所交派的工作任務是否完成的唯一方法。
1.巡視分類
巡視分為A B兩類巡時A類巡視是指早開業前及接班前的巡視,這類巡視主要是搜集足夠的人員,物料,及設備的現場狀況,以便作為值班中工作安排的依據,每次大概要用30分鐘。并將發現的問題列入代辦單。B類巡視主要是指值班中的巡視在值班中每30分鐘就要巡視,主要是以較快的方式將店內檢查一便,了解酒店的狀況是否良好,同時對上次巡時安排給員工的工作是否完成進行追蹤。
2.巡視路線圖:它是指覆蓋灑店所有角落,避免重復的路線。每家酒店的巡視路線圖都不同,但設定的原則是以顧客區為先。
巡視的內容:1檢查顧客區2與顧客交談3檢查產品品質4檢查廚房區域5檢查行政工作
六.值班時注意事項
1帶著代辦單去巡時,這樣可以及時記錄問題,不會遺漏。
2追蹤上次巡視時安排的任務是否完成,這點非常重要
3是要讓服務區的員工知道你在何處巡視,這樣如果發生狀況,或顧客投訴員工可以立即找到你,以免問題升級。
4每次巡視都要有目的性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和規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4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當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
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催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應,并提出限期改良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效勞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方案,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效勞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前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前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前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記錄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給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六)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在食品購銷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臺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溫度保持在0-10℃,冷凍溫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枯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平安、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購使用違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2、餐飲效勞必須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供給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查驗添加劑包裝是否完整,標簽是否標注了“食品添加劑〞,并標明生產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規格、生產許可證號、質量標準等。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簽或說明書,必須索取進口檢驗合格證明。
4、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應當使用計量器稱量添加劑,不得用手或容器隨意添加。添加劑使用完畢,及時將添加劑放入密閉容器中包裝,防止吸潮變質。
5、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建立臺帳,如實查驗和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為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防鼠類網罩。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應位置進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去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殼;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油炸食品時防止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去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火鍋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清楚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6
1、保持轎廂、轎廂地坎槽和層門地坎槽的清潔。
2、電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掃。
3、勿讓幼童、老人單獨乘電梯。
4、電梯切勿超載使用,以免發生意外。
5、勸導乘客勿在轎廂內蹦跳,因為此舉可有引致電梯不正常運行。
6、請依照您的實際需要按鈕。亂按鈕將會降低電梯的運行效率。
7、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需將三角鑰匙插入層門上的鑰匙孔,旋轉后打開層門,切勿用力過猛,并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此層,以免發生意外。(注:三角鑰匙使用者必須持有勞動安全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
8、電梯停用時,須將轎廂內電源開關切斷。
9、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若遇特殊情況,需經司機和管理部門統一并嚴加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裝運。
10、不允許利用轎廂安全窗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11、電梯使用完畢停用時,司機或管理人員應將轎廂停在基站,將操作箱上開關全部斷開,并將層門關閉。
12、電梯長期不使用時,應將機房內的總電源開頭斷開。
13、留意陌生人進出轎廂杜絕在轎廂內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裝電梯。
15、切勿用機動鏟車在一般貨梯內裝卸貨物。
16、若電梯不正常時,請先檢查電梯是否有人為的障礙。例如雜物阻止門的'正常動作等。
17、不得將電梯的專用線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電焊接電源)。
18、本公司員工進行維修時,請盡量提供本電梯以前發生故障的資料或介紹曾發生過的故障情況。
19、當通知電梯發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維修時,請告知以下事項:
(1)酒店名稱及其地址、聯系人及其聯系電話;
(2)發生故障之電梯合同號;
(3)故障情況
20、當乘客在被關在轎廂內,切勿嘗試進行釋放乘客,應立即致電維保公司。請安慰被關乘客等候救援,并勸告乘客切勿嘗試離開轎廂。
21、當發生電梯井道進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時,請立即將電梯電源切斷。待井道進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請致電維保公司派員查驗。確保設備完好后方可使用。
22、當大廈內發生火警時,除具有消防功能的電梯由消防人員專用外,切勿使用電梯。火警過后,請致電維保公司派員查驗。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7
標準程序:
1.酒店各部門應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相應制定安全防盜措施。
2.以預防為主,不留漏洞,增強防范意識。
3.酒店各出入口的保安值勤人員應嚴格認真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酒店。
4.酒店各部門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下班前都應嚴格檢查自己的.工作區域,辦公室門窗,文件柜,辦公桌是否已關閉妥當,重要文件、現金、器材是否已放在安全地方。
5.財務部門倉庫更應嚴格檢查,認真防范。
6.加強對停車場和公共區域的巡視,消除安全隱患。
7.服務中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財物,防止客人物品丟失。
8.留意客人在消費中出店時的情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9.充分利用安全溫控系統,監控酒店各區域,防止和發現不良行為,確保安全。
10.各部門員工在工作中的巡視和保安巡視檢查,防止盜竊事件的發生。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8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行以下規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9
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是從業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崗前衛生知識方面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是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4、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三、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認真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總結經驗,找出規律,落實防范措施,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促進生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事故最先發現者,要立即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以便組織搶救和處理,而后逐級上報:對多人重傷、死亡和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領導,主管領導應親自參加調查、處理,并將事故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原因、職工等)于事故后24小時內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上級機關報告,如事態繼續擴大,則應每隔24小時報告一次。
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填定"事故報告單"逐級上報,一般事故不超過2天,重大事故的不超過3天。
3、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要及時送到醫院檢查治療,經醫生診斷認為需要休息者,持有休息證明,才能填寫事故報告單。
4、由于生產過程中的有害物質引起的急性中毒,亦應填寫事故報告單。
5、填寫事故報告單必須嚴格認真,內容詳細,字跡清楚,項目填寫準確,防范措施落實,責任明確,按規定時間上報,不得施延,弄虛作假或隱滿不報,否則視情節嚴肅處理。
6、對于防止重大事故和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班組,由部門提出申請,店領導批準,給予表彰和獎勵。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1
1、電氣防火制度
(!)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墻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煙、閑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煙。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閑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明顯的標志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7)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鎖門方可離去。
(8)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6、消控中心防火制度
(1)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電腦設備。
(2)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防止各類引起火災的設備事故和技術操作事故發生。
(3)保持室內清潔衛生,防止導電塵埃附在電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內干燥。
(5)當值人員應認真負責,不得脫崗。
(6)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監控點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7、客房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各樓備用的消防樓梯,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客人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房務中心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0)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8、餐飲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廚房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8)廚房排煙罩上及運水煙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和排氣暢通無阻。
(9)嚴格執行下班后關閉水電閘、電燈和電器設備、爐灶火種、煤氣閥門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1)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2
1.各部門員工要努力學習消防學問,會檢查排解消防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會組織疏散逃命、會宣揚教育。
2.報警主機位于監控室,由保安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報警鈴響,應馬上通知巡邏保安員快速到報警樓層檢查。
3.如發生火災,監控室值班員應馬上切斷事故樓層總電源,防止爆燃。狀況嚴峻緊急,應邊指揮滅火,邊報領導、打消防火警電話,報警時要精確 清晰地說明酒店地點、報警人姓名與聯系電話,待消防隊把狀況聽清晰后才可放下話筒,同時報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場救火。
4.各部門員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應馬上趕到失火現場參與撲救,就近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疏散。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由在場員工商議 打算,實行正確滅火疏散措施堅決進行滅火和疏散營救工作。
5.如發生火災,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場,臨陣逃脫者按其狀況嚴峻程度賜予行政處分并追究其責任,情節嚴峻或造成嚴峻后果的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每班要檢查一次部門消防設施,保安部每天要檢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設備,保證設備完整、敏捷好用。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入店培訓教育入店新員工及轉崗酒店均須經過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酒店級教育:由酒店培訓部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本酒店安全生產特點和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及有關防火、防爆、防毒、食品衛生等安全技術知識和急救常識,本酒店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2)部門級教育:由部門經理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部門安全生產特點、設備設施狀況特點,預防事故的措施,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部門常用的勞動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組級教育:由主管、領班負責,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工作職責、特點、流程及服務特性,服務標準及安全控制要點,工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內調動(轉崗、換崗)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重新上崗前,必須對其重新進行二級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2、日常培訓教育
(1)總經理、安全員、部門經理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意
識、安全生產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員工安全教育中的.有關問題。
(2)充分利用談心、板報、培訓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
(3)定期開展勞動和安全競賽活動,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表彰先進,對違章
(4)抓好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及危險作業項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員工違章及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培訓教育
(1)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進行復審或換證。
(2)增加新的服務項目、服務設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獨立作業。
(3)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酒店主管部門和酒店安全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二、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保障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對安全技術措施費使用的及時、到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并依據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結合本酒店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1、酒店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各類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產措施費按計劃列入項目成本,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酒店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安全生產機構審核,送負責人審批后,由財務部門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安全生產部門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3、酒店每年提取一定數額資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資金,用于安全設施設備的檢修、更新、添置以及宣傳購買負責安全工作職工的培訓教育費用等支出。
4、對酒店的財產、商品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要及時地向社保機構進行投保,以保證一切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5、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到市級以上醫院進行身體檢查,以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
6、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制度的培訓,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加強安全生產檢查監督、防患于未然,把一切隱患、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牽頭會同酒店各部門進行全店性安全生產檢查,同時根據季節特點進行以防雷暴災害、防火、防風、防暑、防凍保暖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2、保衛部、工程部負責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班組負責每天進行一次自查,各崗位負責在班前、班中和班后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3、由各職部門及管理人員對各自管理的設施組織分級定期檢查,并做好臺帳記錄,務求各種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運行安全。
(1)動力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電器設備、線路及開關避雷器、移動電具、鍋爐房等設備。氣瓶按有關規定組織定期的檢查和鑒定。
(2)洗滌部人員負責建筑物的檢查,道路、陰井、綠化、食堂等的檢查。
(3)安全保衛管理人員負責防火防盜、防爆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
(4)辦公室負責按上級有關規定,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做好年檢年審。
(5)各部門應將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報生產安全部門組織整改。
4、堅持經理帶班制,并設立晚班專人檢查制,負責對各部位進行巡邏檢查,帶班領導應對當晚的安全生產負責。
5、要發揮員工對安全工作、勞動保護的監督作用,聽取員工的要求,改進意見和建議。
6、對未執行規定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四、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設施安全檢查規定:
1、妥善保管燃氣設備設施使用證明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使用檢漏儀定期對酒店燃氣設施和燃器具一星期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4、檢查發現漏氣問題時,及時與燃氣公司聯系及時處理
(二)燃氣設施安全檢查規定:
1、妥善保管燃氣設備設施使用證明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使用檢漏儀定期對酒店燃氣設施和燃器具一星期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4、檢查發現漏氣問題時及時與燃氣公司聯系及時處理。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4
1.'安全檢查',是指對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相關各方面的檢查,它是酒店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保證措施,工程部負有主要責任,是主要檢查者。
2.安全檢查內容分為:設備檢查檢修、檢查部門制度規程和檢查部門管理。
3.工程部有義務對部門的設施設備正確、安全使用進行培訓;工程部在檢查基礎上,根據部門設施設備的實際使用情況,實施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工程總監/經理、動力主管和維修主管成立工程安全檢查小組,檢查小組每周對各機房進行重點檢查,每月對工程部直接所轄設備實地巡檢不得少于兩次,巡檢需全面、細致,并填寫巡檢報告,對巡檢后沒有發現的隱患負有責任;每季度成立擴大安檢小組對的重要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5.安全檢查施行計劃管理,工程部于每年10月至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檢計劃,列明所有檢查項目、檢查時間、執行人和安檢預算費用,涉及部門的安檢計劃,與部門協調,避開營業高峰,盡量不影響營業。
6.安全檢查分級管理,工程部為牽頭部門執行一級檢查,設備使用部門為輔助部門,開展安全自檢。
7.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定責任及時改正,對重大事故隱患,如情況緊急,可按'安全第一'的原則處理,并于事后立即報告上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5
1、廚房內有與規模相適應的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從業人員了解使用方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險物品,液化氣卡式爐和酒精爐備用的'小氣瓶和固體酒精,由管部專人保管,指定在安全的地方存放,隨用隨領。
3、煤氣灶點火時要火等到氣,下班時要關緊氣閥,熄滅火種。
4、開油鍋過程中,注意控制油溫,廚師不得隨意離開,、防止油鍋著火,保證安全。
5、進行日常清潔和計劃清潔時,嚴防將水噴灑到電插座、電開關處,防止電線短路起火,排油煙機和排隊煙管道要定期清洗。
6、發現事故苗子或有異聲、異味,必須立即查明原因,迅速處理并報告保安部,切實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燃。
7、下班前,要檢查水、電、煤氣和蒸汽,關緊開關,并上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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