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08 11:46:49 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品15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引言

  資源是企業的核心資產,人力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分ZYI。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可以保障企業的長期穩定發,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本文將從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建立的步驟、制度執行的監督和評估等方面,詳細介紹如何建立一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的重要性

  1. 規范企業管理行為

  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規范企業管理行為,明確企業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企業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合法化。

  2. 保障員工權益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明確員工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從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ZYI。

  3. 提高企業爭力

  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業的爭力,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從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制度建立的步驟

  1. 確定制度的目標和原則

  制度的目標和原則是制定制度的基礎,必須明確、具體、可操作。在確定制度的目標和原則時,必須考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需求,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2. 制定制度的內容和程序

  制度的內容和程序是制度的核心分,必須明確、具體、可操作。在制定制度的內容和程序時,必須考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需求,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3. 審批和發布制度

  制度的審批和發布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按程序進行。在審批和發布制度時,必須充分考制度的實際效和可操作性,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4. 培訓和宣制度

  制度的培訓和宣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全面、深、有效。在培訓和宣制度時,必須充分考員工的實際需求和接受能力,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制度執行的監督和評估

  1. 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全面、深、有效。在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時,必須充分考員工的實際情況和工作壓力,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2. 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

  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全面、深、有效。在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時,必須充分考員工的實際需求和接受能力,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結論

  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規范企業管理行為,保障員工權益,提高企業爭力。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需要確定制度的目標和原則,制定制度的內容和程序,審批和發布制度,培訓和宣制度。執行制度需要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才能保障企業的長期穩定發,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明確人力資源管理職責和流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效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臨時員工等。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通過科學合理的管理,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員工的素質和能力,促進員工的個人成長和職業發展,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 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規劃和招聘工作;

  3. 負責員工的培訓和開發;

  4. 負責員工的績效管理和考核;

  5. 負責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負責員工的勞動關系管理;

  7. 負責員工檔案管理和信息維護。

  第五條 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 參與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協助人力資源部門開展招聘工作;

  3.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培訓和開發;

  4.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績效管理和考核;

  5.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協助人力資源部門處理員工的勞動關系問題;

  7. 負責本部門員工檔案管理和信息維護。

  第三章 人力資源規劃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業務需求,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人力資源需求預測、人力資源配置計劃、人力資源培訓計劃等。

  第七條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的業務需求,提出本部門的人力資源需求,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匯總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第八條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相應的招聘計劃,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時間等。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九條 招聘原則

  1. 公開招聘原則:所有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確保招聘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2. 競爭上崗原則:通過競爭選拔優秀人才,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

  3. 人崗匹配原則:根據崗位要求和員工素質,選擇最適合的人才。

  4. 合法合規原則: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招聘過程合法合規。

  第十條 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計劃: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招聘計劃。

  2. 發布招聘信息:根據招聘計劃,選擇合適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3. 篩選簡歷:人力資源部門對應聘者的簡歷進行篩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4. 組織面試:人力資源部門組織面試,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評估。

  5. 背景調查: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確保其符合公司的招聘要求。

  6. 錄用決策:根據面試評估和背景調查結果,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7. 入職手續:人力資源部門辦理新員工的`入職手續,包括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等。

  第十一條 試用期管理

  1. 新員工入職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時間根據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2. 試用期內,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轉正的重要依據。

  3. 試用期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新員工是否轉正。

  第五章 培訓與開發

  第十二條 培訓原則

  1. 針對性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需求和個人發展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

  2. 實用性原則:培訓內容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注重培養員工的實際操作能力。

  3. 多樣性原則:采用多種培訓方式,如內部培訓、外部培訓、線上培訓等,提高培訓效果。

  4. 全員參與原則:鼓勵全體員工積極參與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

  第十三條 培訓內容

  1. 入職培訓:對新員工進行公司概況、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2. 崗位培訓:根據員工的崗位需求,進行專業技能、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3. 職業發展培訓:為員工提供職業規劃、職業素質、領導力等方面的培訓。

  4. 安全培訓: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訓。

  第十四條 培訓方式

  1. 內部培訓:由公司內部的專業人員或邀請外部專家進行培訓。

  2. 外部培訓:組織員工參加外部培訓機構的培訓課程。

  3. 線上培訓:利用網絡平臺進行遠程培訓。

  第十五條 培訓效果評估

  1. 人力資源部門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評估方式包括問卷調查、學員反饋、考試等。

  2. 評估結果作為改進培訓計劃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績效管理

  第十六條 績效管理原則

  1. 公平原則:績效評估要客觀公正,避免主觀因素的影響。

  2. 透明原則:績效評估標準和流程要公開透明,讓員工清楚自己的績效目標和評估結果。

  3. 溝通原則:在績效評估過程中,要與員工進行充分的溝通,了解員工的工作情況和需求。

  4. 激勵原則:績效評估結果要與員工的薪酬、晉升、獎懲等掛鉤,激勵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第十七條 績效評估內容

  1. 工作業績:對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評估。

  2. 工作能力:對員工的專業技能、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等進行評估。

  3. 工作態度: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責任心、紀律性等進行評估。

  第十八條 績效評估方式

  1. 定期評估:根據公司的績效評估周期,對員工進行定期評估。

  2. 不定期評估: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不定期評估。

  第十九條 績效評估結果的應用

  1. 薪酬調整:根據績效評估結果,對員工的薪酬進行調整。

  2. 晉升決策:績效評估結果作為員工晉升的重要依據。

  3. 獎懲決策:根據績效評估結果,對員工進行獎勵或懲戒。

  4. 培訓需求分析:根據績效評估結果,確定員工的培訓需求。

  第七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二十條 薪酬福利原則

  1. 公平原則:薪酬福利要體現內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確保員工的薪酬福利與崗位價值和市場水平相匹配。

  2. 激勵原則:薪酬福利要與員工的績效掛鉤,激勵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3. 合法合規原則:薪酬福利政策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財務狀況。

  第二十一條 薪酬結構

  1. 基本薪酬:根據員工的崗位價值、工作經驗等因素確定。

  2. 績效薪酬: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確定。

  3. 獎金: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發放。

  4. 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餐補、通訊補貼等。

  第二十二條 薪酬調整

  1. 年度調整: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進行年度薪酬調整。

  2. 晉升調整:員工晉升后,根據新崗位的薪酬水平進行調整。

  3. 特別調整:根據特殊情況,如市場變化、員工個人情況等,進行特別薪酬調整。

  第二十三條 福利待遇

  1. 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2. 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3. 帶薪年假: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給予相應的帶薪年假。

  4. 其他福利:如體檢、節日福利、員工活動等。 第八章 勞動關系管理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管理

  1. 勞動合同簽訂:員工入職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3. 勞動合同解除:根據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

  1. 勞動爭議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

  2. 勞動爭議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勞動爭議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 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 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 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 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

  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 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 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 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 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

  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

  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

  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 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 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 離職

  第二十二條 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 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 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 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條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 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 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 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 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三十八條 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員工關系等多個領域。這一制度旨在確保組織能夠有效地吸引、發展和保留人才,同時激發員工潛力,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內容概述:

  1.招聘與選拔:定義招聘流程、職位描述、面試標準和錄用決策程序。

  2.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技能提升計劃,包括入職培訓、專業技能培訓和領導力發展。

  3.績效管理:設定考核指標,進行定期評估,與員工溝通反饋,用于決定晉升、獎勵和改進方向。

  4.薪酬與福利:設計公平、競爭性的.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和激勵機制。

  5.員工關系:處理員工投訴,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員工參與和滿意度。

  6.勞動法規遵從:確保所有人力資源政策符合當地勞動法規和行業標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山西金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其他相關法規以及公司管理原則、政策、規定等作為主要編制依據。

  第三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由以下七個環節構成:

  (一)招聘與任用;

  (二)薪酬與福利;

  (三)考核;

  (四)異動;

  (五)員工發展;

  (六)員工管理;

  (七)教育培訓。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招聘

  第五條

  招聘及招聘原則

  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者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進行招聘。

  (一)公司招聘的基本原則是實行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二)招聘員工的基本素質要適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資格要求。

  第六條

  對外招聘程序

  (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登記;

  (三)資格審查;

  (四)考核(面試、復試);

  (五)報批、錄用;

  (六)崗前培訓;

  (七)模擬上崗或試用;

  (八)轉正。

  第七條

  聘任(解除聘任)的審批權

  (一)總經理由董事長聘任(解聘);

  (二)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長進行聘任(解聘)的審批;

  (三)財務負責人的聘任(解聘),按《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人選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長聘任(解聘);

  (四)部長(主任)由總經理聘任(解聘),副部長(副主任)由部長(主任)提名,報總經理聘任(解聘);

  (五)主管、科員的聘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由用人部門聘任,解聘需出具解聘報告,并上報總經理審批;

  (六)法律顧問、投資顧問、技術顧問等專家顧問的聘用(解聘)由用人部門報總經理審批;。

  (七)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按分級管理原則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解聘和辭職

  (一)聘任期內失職、瀆職、違法亂紀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要隨時解聘免職;

  (二)受聘的管理人員在聘期內本人要求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寫出辭職報告遞交至直接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在辭職被批準后并完成所有辭職手續后方可離崗。對于擅離崗位造成的損失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管理人員在聘任期內解聘、辭職者,由其直接上級指定人選代理,需進行內部招聘的,應通知人力資源部在一周內公布出內部招聘通知。

  第九條

  員工接到任職通知后,應于一周內將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就任新職。其薪資待遇自晉升之日起按新的崗位待遇執行。

  第十條

  部門經理任期二年,副總經理任期三年。管理人員任期屆滿后,重新進行競聘。特殊崗位與特殊情況經董事會批準后可結合具體情況執行。

  第三章競聘上崗

  第十一條

  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員的素質,確保優秀人才的才能得以充分的發揮,并在公司內最大限度的為員工提供實現職業生涯規劃的機會與平臺,除了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會任命的人員外,其他管理崗位一律實行競聘上崗制度。

  第十二條

  競聘上崗的原則

  (一)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知識層次與能力水平,為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提供更廣闊的發揮才能的空間;

  (二)使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在公司內部的實現成為可能;

  (三)公平競聘,擇優錄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第十三條

  競聘各級管理崗位的人員必須滿足該崗位的職務說明書中所規定的任職資格要求。

  第十四條

  管理人員競聘上崗的步驟:

  (一)成立管理人員競聘審查考評領導小組

  除了招聘人力資源部部長外,競聘其它部門的管理人員時,必須與人力資源部部長共同組成領導小組,招聘基層管理人員時,必須與用人部門的部長共同組成領導小組。

  (二)由人力資源部公開招聘信息

  包括:崗位名稱、崗位責任、任期目標和具體要求。同時,公開具體的報名時間、答辯方式,考評程序以及注意事項等。

  (三)競聘上崗的人員報名

  應聘人員要在內部招聘信息公布后的一周內到人力資源部領取競聘上崗申請表,認真填寫后,交招聘審查考評領導小組。

  (四)確定競聘上崗人員候選人:

  由招聘審查考評領導小組經過集體討論與研究后,從符合競聘條件的報名人中選出2~3名競聘上崗候選人。

  (五)準備書面答辯材料:

  參加招聘競聘上崗的候選人必須認真準備書面的答辯材料,答辯材料的內容必須與其所應聘的崗位緊密相關,主要內容有:

  1.個人簡歷;

  2.崗位責任、任期目標和完成本崗位工作的措施意見(崗位責任、任期目標可按各部門與崗位的工作職責范圍自行設計);

  3.改進管理的建議和設想;

  4.對競聘上崗所持的態度,今后的努力方向;

  5.上崗后需要上級領導解決的外部條件;

  (六)召開管理人員招聘競聘上崗答辯會:

  由領導小組主持,請部分管理人員和一定范圍的員工代表參加,答辯時間分別為:高層1小時,中層45分鐘,基層30分鐘,其中1/3時間用來自述,2/3時間用來回答提問。

  (七)經領導小組討論后,確定人選,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聘任。

  第四章錄用

  第十五條

  新招聘錄用的人員必須試用,經試用合格后方可轉正成為正式員工。

  第十六條

  新招的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因品行或能力問題而不適合崗位的要求,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當事人中止試用并解除試用勞動合同,新招員工在試用期內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中止試用和解除試用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員工一經錄用,必須遵守公司所有的規章制度,并按以下要求辦理好相應手續:

  (一)填寫《基本情況表》;

  (二)簽訂《試用勞動合同》;

  (三)遞交1寸彩色照片4張;

  (四)遞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常住戶口復印件各1份;

  (五)遞交原工作單位的任職及表現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試用期限

  (一)對于新招聘的員工,要按不同的崗位確定不同的試用期限如下:

  1.管理人員、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2.營銷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3.生產工人及輔助工種的試用期為3個月;

  4.試用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如經試用部門提議(或試用人員申請)、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可適當縮短或延長其試用期限(營銷人員如需延長試用,其延長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二)當在職員工的職位發生提升時,要對其實行試用(同級調崗或副職升正職免試用),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業績優秀者可按第十九條轉正程序申報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

  第十九條

  轉正(或延期)申報程序

  (一)試用期滿(或試用人員提出提前轉正)后,試用人員愿意轉正(或延期轉正)的,由試用人員提出轉正(或延期轉正)申請和試用期自我總結報告,部門簽署試用鑒定意見;

  (二)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三)由該崗位的隔級上級進行審批,同意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行文正式聘任。

  第二十條

  試用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原則上按公司現行工資方案以及試用崗位工資標準的最低檔次的70%執行;存在特殊情況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當事人面議商定。

  第二十一條

  公司勞動合同的期限為:長期合同5年;中期合同3年;短期合同1年;試用期合同1-6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原則上公司要與機要崗位人員、專業崗位人員及重要崗位人員簽訂長期合同;與普通崗位人員簽訂中期合同;與臨時工簽訂短期合同;與試用人員簽訂試用合同。當試用的員工試用期滿并被批準轉正后,即可協商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對于公司的特殊崗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特別約定年限,實際聘用期限依據聘約確定。

  第二十三條

  機要、重要、專業崗位的界定

  (一)機要崗位的界定:辦公室秘書、人力資源與檔案管理人員、電腦管理員;

  (二)重要崗位的界定:部門負責人以上崗位,營銷系統管理崗位,供應系統管理崗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三)專業崗位人員的界定: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其他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并經公司聘任為財務、工程技術崗位等系列專業崗位的人員。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續簽、變更、解除、終止等,按原合同約定條件及相應條款執行。合同管理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五條

  發生勞動合同與勞資關系糾紛時,先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公司的政策制度及公平合理的原則調解處理;如人力資源部調解無效,則報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員工異動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者職責發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解聘、辭退、辭職等。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任某一員工的職務及工作地點,被調員工應予以配合,服從公司的安排,按規定時間到新的崗位報到(有特別約定者除外).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根據部門所屬人員的個性、學識、能力等,將人員進行適當調配,以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二十八條

  晉升包括:

  (一)組織階梯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二)職級變更,即被聘為更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職位等級上升等;

  (三)工作擴大化,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工作范圍擴大。

  第二十九條

  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企業的發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一)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異表現的員工;

  (二)在工作創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三)在管理、技術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者潛力的員工;

  (四)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的影響較重的員工;

  (五)為企業儲備的接班人員。

  第三十條

  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第三十一條

  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赴新職單位報到。

  第三十二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后,屬于公司部門正副職以上崗位人員應于7日內、主管及其以下人員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部門報到;特殊情況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適當延長交接時間,但累計的交接時間不得超過兩周。

  第三十三條

  調職人員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手續者,要經總經理批準,并延期辦理移交手續直至移交清楚后,方可赴新職位就任。調職人員移交手續按離職程序辦理。

  第三十四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領導代管或由直屬主管領導指定人員代管。

  第三十五條

  員工確定崗位后,在一年內不得變動工作崗位,以下三種情況除外:

  (一)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門領導提出對員工進行崗位變動的;

  (二)因員工身體原因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三)員工在工作期間學歷、職稱、技術等級發生變化的。

  第三十六條

  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出于某種正當理由,終止與某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一)在試用期內,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經過試用后仍不合格者;

  (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三)行為觸犯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辭退條款者;

  (四)辦事不力、玩忽職守且情節嚴重者;

  (五)不服從崗位調動者;

  (六)擅自離職為其它公司工作者;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但尚未構成刑事處分者;

  (八)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者;

  (九)由于公司機構調整,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者;

  (十)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十一)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者;

  (十二)按公司目標管理制度要求,考評不合格者。

  第三十七條

  對于被辭退的員工,公司一次性發放所欠該員工的基本工資及其他政策待遇。

  第三十八條

  解聘是指公司或部門對員工的崗位職務解除聘任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或部門有權解聘:

  (一)拒不執行上司指派的與公司業務或崗位職責相關的工作任務達三次者;

  (二)違反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經三次書面警告或經濟處罰仍不改者;

  (三)打架斗毆,情節嚴重者;

  (四)侵占公司財物達500元以上者;

  (五)一年內連續考核三次不及格者。

  第三十九條

  辭職是指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在一定條件下申請并被批準離開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或辭去原職務,有下列情況之一受聘人有權提出辭聘或辭職:

  (一)按照《勞動法》、國家的相關法規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的;

  (二)公司無法提供所需基本的工作條件與工作保障的;

  (三)公司所承諾的薪金及勞動保險等待遇無法兌現的;

  (四)因身體不適等個人原因的;

  (五)對所擔任的工作不能勝任的。

  第四十條

  除名

  (一)員工無正當理由無故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10天,公司有權予以除名,終止勞動關系;

  (二)員工達到除名的規定期限時,所在部門應填寫《員工自動離職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予以除名;

  (三)被除名處理的員工不計發當月工資、經濟補償金部分。

  第四十一條

  開除是給予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是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做出的強制命令犯錯誤的員工離開職位,從而終止勞動關系的行政處分,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有權做出開除處理

  (一)造成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譽受到損害者;

  (二)嚴重違反操作規定程序,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設備重大損失,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三)以不正當手段使用公司名義、財產和內部商業秘密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活動,為個人謀取私利,情節嚴重者;

  (四)營私舞弊,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收受賄賂20xx元以上者;

  (五)由于失職、瀆職或工作失誤,導致公司財物及人身安全受損,或導致公司形象嚴重受損,并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事故直接人;

  (六)蓄意破壞,偷竊、毀棄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者;

  (七)泄露、遺失公司機密文件或重要資料,損害公司利益與聲譽情節嚴重者;

  (八)制造、傳播謠言,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者;

  (九)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刑事處分者;

  (十)煽動、唆使他人怠工、鬧事者;

  (十一)玩忽職守,發生問題隱瞞事實真相,或知情不報,給公司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

  (十二)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

  第四十二條

  部門開除員工,須先調查核實犯錯事實,然后填寫《開除員工審批表》,詳細寫明開除理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后按表上程序報批。

  第四十三條

  員工被開除處理,計發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不予發放。

  第四十四條

  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普通員工申請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原聘任部門,中層管理人員申請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申請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90天通知公司,相關部門按權限解聘后,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離職手續,未經批準以前不得離職,仍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若員工向部門遞交辭職申請書30天(中層60天,高層90天)后仍未答復,可視為同意辭職,員工可直接辦理辭職手續。

  第四十五條

  凡合同期未滿而中途辭退或辭職,在獲得批準后,根據崗位情況需要,可有7天的工作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在交接期間工資正常發放。

  第四十六條

  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定:

  (一)在合同期未滿因公司原因提前辭退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發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按公司相關政策確定的固定崗位工資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補償金;

  (二)下列范圍可獲得經濟補償金:

  1.在合同期未滿,經與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于公司機構調整,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非因以上四種情況,因個人其他原因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被公司除名、開除者,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對員工的補償金,由公司一次性發放。

  第四十七條

  因故離開本公司的員工(包括調任、辭職、被辭退、被除名或開除),不管因何種原因離開本公司,均應按規定與公司的相關部門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和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將記錄在案,永不使用,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

  工作移交手續包括:

  (一)職責事務事項移交;

  (二)所經管財務事項移交;

  (三)未辦理或未了結事項移交;

  離職人員應將其負責的公物及經辦事務逐件列具清楚,在其直接上級的監督下清點并移交給該崗位的接任人員,并且三方要在離職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第四十九條

  以下崗位人員在離職時,須經公司審計員進行離職審計后方可離職:

  營銷人員、采購員、管理人員、公司經營班子成員以及董事長認為需審計后方可離職的其他人員。

  第五十條

  離職手續辦理程序

  (一)個人提出解聘申請,報崗位的直接上級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崗位的隔級上級負責人審批;

  (二)部門行文解聘申請人職務;

  (三)離職申請人員根據部門解聘職務文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相關手續;

  (四)離職申請人員將相關移交手續結果交人力資源部;

  (五)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同意后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報公司審批;

  (六)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審批意見處理離職人員的勞動關系。

  第六章員工管理

  第五十一條

  工作時間規定:

  公司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8小時,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倒班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

  考勤規定及管理辦法

  (一)正常工作員工應與早上8:00前進入公司,12:00下班,下午2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為1:30)上班,6: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為5:30)下班。倒班的除外;

  (二)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辦完審批手續后,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三)凡遲到或早退每分鐘處罰5元,達5分鐘(含5分鐘)者,每次罰款30元。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2小時(含2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曠工半天,除扣發半天工資外、另罰款50元/半天,每曠工一天,除扣發當天工資外、另罰款100元/天;連續曠工或累計曠工達規定時限,予以除名處理;

  (四)以上罰款,從違規者每月工資中相應扣除;

  (五)出現以下情況,每人次扣部門考核得分1分,但每日的扣分與周的扣分不能累計計算:

  1.50人以下的部門,每天遲到人數超過二人(含)或每周遲到人數累計超過五人(含)的;

  2.50-100人的部門,每天遲到人數超過三人(含)或每周遲到人數累計超過八人(含)的;

  3.超過100人以上的部門。每天遲到人數超過五人(含)或每周遲到人數累計超過十人(含)的。

  第五十三條

  勞動紀律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外出應向有關領導請示,并辦理有關外出手續。

  (二)上班時間應注意以下事項,違反以下事項者,每項/次罰10元并扣減考核得分;

  1.上班時間應佩戴工作卡;

  2.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竄崗;

  3.上班時間不允許閑談、吃零食或打瞌睡;

  4.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

  5.服從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第五十四條

  假期種類及天數

  (一)員工除公司規定每周休息外,國家法定休假日為:

  1.元旦1天(元月一日);

  2.春節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三八”婦女節半天(三月八日下午,僅針對女員工而言)。

  4.“五一”勞動節3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5.國慶節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二)婚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憑結婚證明,經公司領導批準,給予帶薪婚假3天(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可享受7天婚假),配偶在外地工作并需要到該地完婚的,另給予實際路程假。

  (三)產假

  已婚女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年齡在21周歲以上者生育第一胎,給予產假90天,已婚女員工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增加晚育假14天,已婚男員工,年齡在23歲以上且生育第一胎者,可給男方護理假3天;做計劃生育手術(結扎、引產)的,按規定享受7天假期,并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四)工休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每年可享受4天的帶薪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連續工作滿五年,每年可享受6天帶薪假期,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每年可享受8天帶薪假期。工休假當年享受,不能累加休假。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住院,住院期間的工資照發;出院后繼續休養,須經公司指定醫院鑒定確認,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屬實。休養期間按原崗位基本工資計發。

  (六)喪假

  員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去世時,給喪假3天,到外地奔喪的另加路程假。

  (七)探親假

  凡在金暉連續工作滿三年,單身者父母在外省、婚后配偶在外地(指從孝義出發當天不能往返,下同),每年可享受20天假期,往返路程另計;已婚者父母在外地每四年可享受探親假15天,往返路程另計。

  (八)事假

  員工遇事須在工作日辦理的,事前應申請事假,事假不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論處,事假達半天起(含半天)不計發工資(確因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除外)。

  (九)病假

  員工因個人原因患病需請病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請病假2天以上的,在病假結束時,需憑醫院相關證明(如:藥費單、醫生證明、住院證明等)銷假。有作假行為者按曠工論處。病假一年累計不能超不二個月,原則上超過二個月按自動辭職處理(特殊情況經批準同意的除外)。

  第五十五條

  假期有關規定

  (一)所有員工的請假按公司規定的管理權限審批后,由所在部門登記并核發準假條,銷假時,請假人憑準假條到原核發準假部門核銷,超假期而未按時核銷又不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每月月終后5天內由所在部匯總上月請假數據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二)公司規定的婚假、喪假、工休假、探親假,且在規定的期限的,發給固定崗位工資,其他假期不發工資,月內累計請假不超2天,請假期間的浮動崗位工資按足額計發;超過2天,按實際天數扣除當期浮動崗位工資。

  (三)員工產假按固定崗位工資的70%計算生活費,生活費在員工休滿產假恢復工作后發放。

  (四)請假期間享受工資的,要在假期滿3天內到所在部門銷假,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同意后隨工資發給。

  日工資標準額按”月實發基本工資標準÷當月日歷天數”計算。

  第五十六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工人:1日以內由班組長審批,2-3日由工段長,4-7日由車間主任審批;7日以上由車間主任審核后報分管副總審批。

  (二)科員:

  1.1日~3日(含3日)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2.3日(含)以上5日(含)以內由分管副總審批;

  3.5日(不含)以上報上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管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三)部門領導:2日(含)以內由分管副總審批,2日以上(不含)公司分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四)公司分管副總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五)公司總經理由董事長審批。

  第五十七條

  公司實行退休制度,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員工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年滿55歲,工人崗位男性年滿55歲,女性年滿50歲,應辦理退休,退休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領取養老保險。特聘人員年齡可放寬5歲。

  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保證退休人員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對實際月收入不足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部分予以彌補。

  第七章教育培訓

  第五十九條

  為配合企業發展的需要,開發員工的潛能,提高員工素質和能力,對員工進行各種教育和培訓。

  第六十條

  員工的教育和培訓應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員工應通過教育和培訓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

  (一)對高層管理人員,重點培養現代企業管理所需的理論、觀點和思維方式,提高決策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前瞻性,形成一支初步具備職業經理人素質的高層管理人員;

  (二)對中層管理人員,重點培養適應企業管理和發展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不斷更新這些知識和技能的方法和手段,提高職業素養,開始建立中級職業經理人隊伍,并為公司的發展儲備一批合格的人才;

  (三)對專業技術人員應接受各自崗位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有關法規,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提高專業技能;

  (四)對基層人員,重點培養其所從事崗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挖掘有發展潛力的培養對象,掌握各職能部門的專業知識、競爭能力、自信心、合作精神、職業道德,能勝任要求不斷提高的各項工作;

  (五)所有員工都應學習公司、本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各自的崗位職責和要求,學會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第六十一條

  培訓的方式

  (一)崗前培訓:

  1.新進員工實施一、二級崗前培訓,其中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安全法規、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二級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業務流程等崗位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和要求;

  2.對因工作需要發生崗位變動(如:升職或改變原工作職責或改變到與原崗位工作性質不同的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新崗位的崗前培訓,此項培訓由崗位所在部門負責,內容與新進員工的二級培訓內容相同。

  (二)在崗培訓:

  1.根據企業的需要,公司每年統一組織安排在崗培訓;

  2.人力資源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內容包括培訓的重點、目標、項目、內容、對象、人數、課時、形式、經費等),報公司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3.各單位(部門)根據本單位(部門)需要組織實施二級培訓;

  4.以下情形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在崗臨時培訓:

  (1)設備更新;

  (2)管理改革;

  (3)新開辦項目。

  (三)脫產培訓

  由企業選送的帶薪脫產培訓的人員,培訓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要事前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其薪資原則上按基本年薪或基本工資發放,亦可在雙方簽訂培訓協議時由雙方商定。

  第六十二條

  為了鼓勵員工自學,員工參加專業資格或職稱考試、培訓、學習,按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假期:

  (一)經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批同意參加各種(類)專業(執業資格)、職稱考試的員工,每門考試課程給帶薪假2天;需要到外地考試的,另給路程假。

  (二)經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批同意參加高等教育學歷自學考試的員工,每門考試課程給帶薪假1天。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頒布之日起實施,在本制度頒布之前的相關規定與本制度有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的規定為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的宗旨與任務

  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的宗旨是為幼兒園辦園水平的提高以及幼兒園的事業發展提供優秀的人力支持,俗話講“護苗植種起、盆景從小扎”。幼兒階段是人生成長最重要的起始階段,幼兒教育是人生最早的啟蒙教育,它涉及生理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營養學、美學等諸多領域的學問,是十分重要的教育階段。幼兒教師肩負呵護和培育每一個新生代茁壯成長的神圣使命,應該具有教育工作者應有的健全人格、良好的素養、豐富的知識和教育能力,為此,必須把好人員質量關,決不可將不符幼兒教育資質的人員接收進園,因而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有六方面的任務。

  (一)建立合理的人員配置制度

  根據幼兒園工作的要求優化配置教職人員。人才資源管理者首先要具有識人的慧眼,把適合的人員安排到合適的崗位,達成人崗匹配;其次還要具有敏銳的洞察力,關注教職工的工作情況,一旦發現人崗失調,或者進行微調,或者采取教育鼓勵激發其工作積極性,改進其工作。

  (二)建立科學的人事聘用制度

  人事制度應與社會發展相匹配。在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勢下,就要建立與其相適應的以聘任制為基礎的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建立客觀、公正、全面、透明的評價制度;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建立自主靈活,科學合理的分配制度,努力形成有效激勵、有序競爭、進出通暢、充滿活力的人事運作格局,保證幼兒園能吸引人才、發現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

  (三)建立規范的崗位責任制度

  現代科學管理思想告訴我們,一個成功的幼兒園必須建立健全合理規范的規章制度,使一切言行有章可循,有律制約,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幼兒園各項工作科學、優質、有序地運作,才能更好地保證幼兒園思想創新、機制創新、成果常新的持續發展后勁。比如我園制定了園長職責、教科研助理職責、主副班教師職責、保育員職責、保健醫生職責、財務會計職責、后勤總務職責、廚師職責、廚工職責、門衛職責、保安職責、網絡員職責等15個職責,杜絕空話、套話,力求理念正確,提法新穎,言簡意明,使大家便于理解、執行,更便于操作,以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做好幼兒園人力資源的績效評價

  幼兒園人力資源評價是管理者的常規工作。建立易行、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通過評價,了解教職工日常的工作態度、表現和成效的信息,以確定他們的工作實績,然后將績效評價的結果及時地反饋給他們,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優缺點,激勵和幫助他們對未來的工作態度和方法作出及時的調整,使他們不斷進步,穩步提高,同時通過績效評價為幼兒園設定工資報酬、獎勤罰懶、職務調整、職稱評定等提供依據。

  (五)保證幼兒園人力資源的持續優化

  幼兒園教職工的潛力開發和持續提高是當今管理者的一項重要工作。管理者要抓好教職工的進修培訓和職業生涯管理兩方面。

  首先是要抓好教職工的進修學習,提倡教師學會不斷地調整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和學習方式。具體地講,就是要有針對性地組織好教職工的短期脫產進修、持續的業余進修和園本培訓。脫產進修一般都是極少的,大量的是業余進修和園本培訓。其中園本培訓因為最貼近教育實際,最具針對性、靈活性和最易見效而最受大家的青睞。管理者可以根據自身幼兒園的特點和教職工的實際情況制定好培訓計劃,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活動,樹立“學習不是為了獲取文憑,而是自我繼續發展的需要”的理念,時刻關注教師學習的過程、思辨的過程,更關注教師的學習能力,是否學用統一,即教育思想和教育行為統一、教育觀念和實際操作統一等等。通過這些,使教職工的學習質量得到提高,工作能力得到提升。

  第二要關注教職工的職業生涯。管理者要經常關注他們的工作情緒,鞏固他們的專業思想,幫助他們制定專業發展規劃,使他們的個人發展與幼兒園的發展相協調,滿足他們自身的進步和成長需要,實現幼兒教育發展的目標。在教職工個人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管理者要根據其發展水平和需要,及時更新他們的工作。例如變更他們的工作崗位,及時地提拔任用,竭誠地推薦評級評優等,使其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讓他們愛崗敬業,幸福地度過自己的職業生涯。

  (六)保證幼兒園人才資源的有序調整

  幼兒園人才資源的穩定性是相對的,古話說“流水不腐,戶樞不蠹”,人員的凝固對一個單位來講并不是一件好事。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可以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強組織的活力,所以人才資源的調整是必須的。但是,必須提出的是幼兒園教職工應該以穩定為主,頻繁的不合理的人員調整是不可取的,常常會因此而打亂正常的教育秩序,影響工作質量。因此,人力資源的調整應該是有準備、有計劃的。如管理者應時刻關注人員情況,預計、掌握教職工正常的退休,預計女教職工的結婚、生產,以及由生源變化而引起人員變動的情況等。對個別非正常的離職、突發的病休、事假也應有應急的預案,以保證幼兒園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原則

  幼兒園人力資源管理也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涉及園內外大小環境、精神、物質等諸多方面,因此要順利地完成任務、實現目標,就需要遵循科學的工作原則來實施管理。經過實踐,我們感到以下幾項原則是順利完成任務,達成目標的有效保證。

  (一)前瞻性原則

  人力資源管理是由原先的人事管理轉變過來的,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的人事管理模式。它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與發展息息相關。因此必須關注社會形勢的發展,跟上時展步伐,及時更新觀念。人力資源管理者應以前瞻性的目光,把人力資源管理看成是一門學問,認真地學習、研究并通過管理實踐來充實豐富它。近年來,我們經過理論學習和管理實踐,確立了人力資源管理的時代觀念、人性化觀念、民主化觀念和市場化觀念等等,促進了幼兒園人才管理的科學化,有效地提高了人才質量。

  (二)系統性原則

  一個單位是一個整體,人力資源管理者要有整體觀念。一要對人力資源管理有全面的規劃與設想,如設崗設職、訂規章制度、工作條例、運行流程等等。二要明確人力資源管理在單位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偏重也不偏輕,不顧此失彼。三要全面看待各職各崗,不片面地看重某些部門和某些崗位,孤立地強調某一個體或某一些人的作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統觀各部、各人在這一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致力于發揮其各自的能量,形成一個協力的系統。四要懂得“牽一發動全身”,一個崗位的設或撤,一個人員的調動、調整,都要照管到全局的得失,不妄動、不輕率。五要具有系統外的系統觀念,要明確單位是個系統,系統外還有行業系統,行業系統外還有更大的社會系統,要有大系統的觀念,使自己的一個小系統適應大系統,并領先于同類的小系統。

  (三)民主化原則

  民主化原則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原則。古人云“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思必有一得”。再能干、再聰明的人做事不可能萬無一失,只有集思廣益,才能避免專斷獨行、顧此失彼、顧一漏萬的失誤。因此人力資源管理者的民主意識是一個必備的重要素質。因為只有具備這一良好的素質,才會具有海納百川的胸懷,善于傾聽大家的意見,善于尊重各人的差異,把握各人的能力優勢,幫助他找到最適合的工作崗位,使他們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此外,幼教工作者都有一定的文化素養,比較重視精神層面的需求,他們都有一定的民主議事能力和強烈的參與管理的意識,所以管理者發揚民主精神有助于他們主人翁意識的激發和增強,從而產生團結奮斗的力量,形成和諧奮進的局面。

  (四)激勵性原則

  激勵性原則是當前人才資源管理中最人性化的管理原則。人才資源管理工作的對象是人,每個人都有上進的要求,都希望受到賞識和獎勵,所以人才資源管理工作必須注意激勵性,管理者必須具備強烈的激勵意識和激勵藝術,這樣才能用好人、管好人。如何貫徹激勵性原則呢?簡單地說,即是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要堅持關注每個人的陽光一面,堅持以激發人積極性為主的工作方法。具體地說,在用人上要先關注人的長處和潛能,盡量把他們放置到最能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去;在制定和出臺規章制度時,要考慮到相關人員的接受性,適應性和可達標性,讓他們感到工作有奔頭;在日常的工作中經常注意大家的工作熱情程度,要及時激勵他們克服職業倦怠,及時積極創造條件,讓他們不斷“充電”,持續提高,使他們永遠保持進步的勢頭;在贊揚或批評時,始終要堅持做到恰到好處,贊揚時不讓人樂到忘乎所以,批評時也不讓人感到灰心喪氣,要指方向,給希望;在獎勵上堅持精神第一,物質第二,因為激勵偏重于精神層面,當然偏廢物質獎勵也不可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人力資源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對于提高員工滿意度、激發團隊潛力、降低員工流失率、增強企業創新能力至關重要。通過科學的.管理制度,可以確保人力資源部門在組織內部發揮關鍵作用,推動企業發展。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醫院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加強醫院人力資源管理,促進醫院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及地方

  相關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突出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

  化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醫院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醫院各部門用人實行定崗定員。

  第二條醫院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各部門提出方案報醫院董事會及院長批準后,在

  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和更新各部門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第三條各部門根據醫院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計劃,經董事會和院

  長批準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部門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醫院員工招聘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醫院不斷發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醫院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

  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醫院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第二條醫院的招聘形式分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

  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部門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各用人科室、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人力資源部。

  2、審核:人力資源部核查申請部門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于計劃內招聘,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退回《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申請部門須向董事會進行特批。批準后再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3、發布信息: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要求,著手招聘。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醫院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并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5、面試: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對獲得的簡歷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簡歷轉交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挑選適合的簡歷,通知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面試日程,通知用人部門,并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動機與期望工資、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后由用人科室、部門主管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經理在《面試記錄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于內部招聘,用人部門還應與應聘者的科室、部門主管進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部門正常工作。

  6、錄用:用人部門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并填寫《員工登記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員工入職:新員工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應提供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

  證、職稱證等)。

  7.1新員工入職當天簽署《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發放《員工手冊》及相關工作、生活用品。

  7.2新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到職通知單》,將新員工介紹給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

  7.3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結果上交人力資源部。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不予試用。

  7.4新員工入職后一個工作日內,更新員工通訊錄及部門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5每周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9、轉正:

  9.1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一周,通知待轉正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填寫《轉正考核表》,并通知其本人上交個人試用期總結。

  9.2人力資源部將待轉正員工的試用期總結和《轉正考核表》交至院部和董事會審核。

  9.3經院部和董事會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簽署《轉正通知》。

  9.4人力資源部主觀與待轉正員工談話,并發放《轉正通知》。

  9.5員工轉正當月人力資源部辦理員工轉正后的人事手續,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9.6員工轉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招聘時商定的標準執行。

  10、招聘流程圖(見圖1)

  11、新到員工報到流程圖(見圖2)

  12、新員工轉正流程圖(見圖3)

  管理層

  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

  判斷人員評價不同意招聘停止招聘第二輪篩選簡歷第一輪篩選簡歷同意招聘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出需求信息否審批預算核查

  確定薪酬、福利等做出錄用決策做出錄用決策

  圖1:招聘流程圖

  招聘結束辦理錄用手續

  用人部門

  是否合格到指定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到醫院人力資源部報到新員工收到《錄用通知》向應聘者發放《錄用通知》人力資源部在候選人員中重新選擇新員工提交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簽署《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閱讀《員工手冊》填寫《報到通知單》,到部門報到入職培訓

  結束圖2:新員工報到流程圖、、

  管理層部門主管簽署考核意見與建議否審批同意延期轉正或辭退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寫出試用期總結在試用期結束前一個星期通知待轉正員工及其部門主管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備案存檔與待轉正員工面談并發放《轉否審批同意簽署《轉正通知》延期轉正或辭退圖3:新員工轉正流程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實施。第三條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錄用

  第四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六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七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6、其它必要的證件。第八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九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第十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辭職

  第十二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十三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第十四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工作守則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條各個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應本人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條考勤記錄作為個人工作表現考評的參考依據,與綜合績效考核、崗位晉升、評優掛鉤。

  工作時間:

  1、公司本部(綜合辦公室、財務管理部、營運部、項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時間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報的綜合計時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員常駐現場,視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作息時間。月底,公司應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經合作方簽字確認的《考勤表》(附件5),作為月度績效考核表中工作紀律考核項的計分依據。無合作方或分管領導簽字視為無效。

  第六章考勤辦法

  第二十條座班制工作人員每天實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后10分鐘內未到達公司打卡視為遲到,下班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時間在10分鐘-2小時以內(含)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二條以月為計算單位,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員工本人月度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分1分。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屬于請假范圍,外出公干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報《外出工作登記備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條為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盡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份內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因任務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門填報《加班申請表》(附件3),并經公司或分管領導認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門、公司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第八章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第二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需外出辦公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條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4),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填《出差申請表》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章請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審批單》(附件2)送公司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審批單》,送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條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1天書面申請,請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部門負責人,如實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

  5、假期結束后返回公司應立即往人力資源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

  8、年休假可沖抵事假。第三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1天的還應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當天本人不能當面向公司相關負責人請假的,可委托親友在第二天上午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補假、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請病假應扣除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1個月以內的病假,應扣除日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1個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發【20xx】47號文的相關條款執行。病假在一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80%發給;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0%發給;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5%發給。病假在6個月以上,連續工齡不滿10年,按本人崗位工資6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65%發給;連續工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1個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績效獎金(詳見附件6)。

  7、員工因公(工)負傷而不上班,其治療期內的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8、原系全國勞動模范、省(部)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十二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20xx】第514號)的相關條款執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員工年休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三條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領取結婚證1年之內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補;

  2、婚假為有薪假期共5天,員工請婚假需在《請假申請表》后附上《結婚證》復印件,報部門、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按照《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xx〕24號)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應在預產期的六個月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填報《請假審批單》,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

  3、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xx〕第2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重慶市生育保險相關條款執行。

  4、假期: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上述產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對晚育的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婦女),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男員工按政策享有護理假。正常護理假為5個工作日,晚育護理假為7個工作日。

  5、女員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慶市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渝府辦【20xx】34號)政策,可以享受產假及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五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請5天的喪假;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經領導批準,另給路程假。

  3、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六條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稱為探親假。

  2、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

  3、探親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據對方所在地路程遠近確定。

  4、員工探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第三十七條曠工

  一、有以下行為之一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得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反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處罰辦法

  1、曠工一天以上的,扣罰曠工當天2倍日工資,同時給予警告一次,連續曠工超過15天視為自動離職。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2、處罰標準:

  (1)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或曠工1-2次,予以警告處罰;并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

  (2)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或曠工3-4次,予以記過處罰;除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外,扣除20%年終績效獎金。

  (3)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20次或曠工5次及以上,崗位職級可降級使用,并扣除50%年終績效獎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一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第四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細則與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1、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

  2、院內各科室間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醫師調動:由醫務科提出,會同人事部門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分管院長或院部討論批準。

  ⑵護理人員調動:如屬輪轉范圍及臨時調配的由護理部統一安排,報院辦備查;其它情況下的調動,由護理部提出,會同人事部門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分管院長或院部討論批準。

  ⑶后勤人員調動,由后勤有關科室提出,會同人事部門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行政后勤院長或院部討論批準。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調動任何工作人員。上述院內調動,都必須由院辦簽發調令,任何人接到調令后應及時上崗。

  3、院外調入人員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專業崗位急需,能服從醫院統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請,人事部門與有關業務部門共同對其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和身體狀況等進行考核并提交院黨委討論。

  ⑶決定調入前需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后院辦辦理調入手續。

  ⑷調入人員原則上自行解決住房。

  ⑸凡要求調入人員經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調入者,必須重新辦理請調手續。

  4、要求調出院外人員,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在工作允許的前提下,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上報人事部門,經院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由院辦辦理調出手續。

  ⑵要求調出人員經醫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調出者,停發本人獎金至調出為止。如本人撤消請調申請,從撤消次月恢復獎金,但三年內不再受理請調申請。

  5、調動人員必須遵守醫院人事調動的`有關規定。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吸納優秀人才,建立高素質員工隊伍,為公司發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國家有關人事政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計劃制定和員工招聘、錄用、考評、晉級等工作。

  第三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正式員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條公司新聘人員一般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才可聘為正式員工。

  第二章招聘、錄用及考核

  第五條綜合公司的發展需要,提出公司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員工招聘應有明確的職位、崗位和職責。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由公司內部員工引薦。第七條招聘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素質優良,無不良記錄;

  2、年齡在18——30歲之間,特殊情況不超過35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同行業業一年以前的經驗從優。

  第八條招聘流程

  1、填表:應聘人員先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初選:人力資源部負責篩選應聘材料,根據情況電話通知對方面試。

  3、筆試和面試:由人力資源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面試,填寫《應聘人員面試評估分析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錄用

  1、確定錄用名單后,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擬錄用人員。

  2、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三日內如不能正式報到,取消其被錄用資格。

  第十條報到

  1、被錄用人員在三日內到公司報到,報到事項有:

  (1)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簽訂試用期協議;

  (3)申領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業文化、企業理念及相關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2、新錄用員工根據崗位不同,確定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時間,試用期間按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不滿15天因個人原因離職者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聘用

  1、人事部門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并結合公司《員工考評個人檔案》,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議,報總經理批示。

  2、員工由試用期轉入正式聘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人事部備案存檔,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3、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錄用時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條除試用期員工外其他人員的考核由人事部負責。

  第三章晉升及崗位調動

  第十三條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員工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員工的任免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四條職級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職級升降機制。

  2、職級升遷總經總經理審定,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條崗位調動

  1、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允許員工在公司內部進行崗位調換。

  2、員工崗位調換的審核權限:

  (1)各崗位調換,由人事部提議,總經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章解聘、辭退和辭職

  第十六條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必須嚴格依據國家勞動法規、政策和公司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解聘或辭退: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十八條員工辭職應提前30日提出申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補充。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物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提升效率:通過規范化的流程管理,減少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人才保留: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降低員工流失率。

  3.服務質量:有效的激勵機制能激發員工潛能,提高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4.法規遵從:避免因違反勞動法規導致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一、基本原則

  公司以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吸引優秀人才,以確保公司擁有一只業界最優秀的員工隊伍。公司將定期對內考察公司員工各級薪酬水平,對外收集本行業勞動力市場薪酬狀況,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極具競爭力的薪酬體系。工資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石家莊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二、工資構成

  基本工資:根據部門、職務、學歷核算的工資。

  工齡工資:隨員工在公司服務的'時間而增加

  獎金:因工作突出或公司業績較好發放的獎勵

  各種應扣項目:如代繳個人所得稅等。

  三、試用期間

  試用期間工資按正式員工工資 70%發放,無工齡工資及獎金。

  四、工資核發程序

  每月15 日為發薪日。各部門應于每月3日前向人力資源報上報本部門上月考勤。薪資核算由人力資源部完成,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實施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所稱員工,系指公司正式錄用的全體從業人員。公司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對員工實施管理,所有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統一管理的原則。凡是公司機構設置和調整及人員編制管理和員工的招聘、調動、任免、獎懲等重大人力資源管理活動,必須按公司《章程》規定,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程序和辦法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背。

  (二)系統實用的原則。圍繞構建一個既具有系統性、前瞻性,又具有實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必須突出需要加強的方面,解決人力資源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不斷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第二節 用工管理

  第四條 公司總部和公司實行定編定員,員工配備依據人員編制和崗位職責實施。

  (一)定編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實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高效運轉,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

  (二)公司主要根據部門調整后的工作職能定編。

  (三)公司主要根據各自經營規模和凈上繳利潤定編。公司管理人員聘(任)用,可以少于編制數,但不得超過編制數。大公司可以一人一職,小公司可以一人多職。

  第五條 公司和公司如有職位空缺或新增,應遵循“先內部調整,后外部招聘”的原則,內部沒有合適人選,方可考慮外部招聘。

  第六條 用人單位、部門根據市場拓展和項目開發對人才的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年度招聘計劃經公司領導研究,法定代表人簽字同意后實施。如急需增加用工的,按上述流程特辦。

  第七條 公司招聘的總部、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專學歷且有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安排在實體公司或一線的項目管理培養生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第八條 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資格把關,篩選后將簡歷遞交對口部門或用人單位進行預選。預選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面試。

  (二)面試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應聘人員資料的證書真實性,專業對口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素質和崗位技能知識,填寫面試記錄和結論意見。

  第九條 招聘高級管理人才時,應聘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和用人單位面試后,由公司領導進行最后一輪面試確定是否錄用。

  第十條 面試通過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體檢,體檢合格的人員,方可辦理錄用審批手續。錄用審批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 規范用工管理, 嚴禁擅自招聘。

  (一)公司凡對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繼續使用的人員,均須按制度辦理續簽手續。

  (二)嚴禁公司私招亂雇,隨便進人,一經發現,公司責令公司負責人對違規錄用的人員于以辭退,并承擔造成的損失。公司對公司負責人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十二條 經確定錄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個人資料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由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登記,簽訂勞動合同,核定薪酬、參保等有關事項。

  第三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凡經公司錄用的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聘用的社會兼職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及超過企業法定退休年齡的其他錄用人員除外)。

  第十四條 公司總部、公司人員原則上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因申報資質等方面的需要,需將員工轉到公司名下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配合辦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勞動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勞動合同,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合同文本準備、報批、鑒證、歸檔整理等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公司使用統一的勞動合同格式文本。勞動合同主件系以國家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格式文本為基礎修訂的格式文本,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范要求。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針對不同對象協商確定不同的合同期限。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準執行;續簽期限一般為3~5年;依法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員工本人意愿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八條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十九條 公司緊缺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等,視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免除試用期。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合同內容以印制文本為準,雙方另有約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勞動合同簽訂后,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培訓協議、競業協議等專項協議及變更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專項協議與勞動合同發生沖突,以合同或協議中訂立日期較晚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公司對聘用的社會兼職人員、退休返聘人員、超過企業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員工,簽訂聘用協議,依法用工。

  第二十二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和義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之外,還包括《勞動合同書》、《聘用協議書》、專項協議、變更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經法定程序頒布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招聘的培養生根據公司安排,應到基層不同崗位鍛煉一至兩年,此安排不視為勞動合同的變更,簽訂勞動合同前須告知用工者。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期內,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員工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不含)以下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60天,人力資源部向員工主管領導征詢續簽意見,在此基礎上將續簽人員名單報公司領導審定。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人力資源部應向員工書面告知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書面告知后的15天內書面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主動辭職。

  第四節 聘(任)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配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機構設置和崗位編制數進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總部、公司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用,由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十九條 管理人員聘(任)用條件

  (一)各單位新聘(任)用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身體健康、忠誠敬業、并且在遵章守紀、團結協作、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勤奮開拓,維護集體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觀念、學習創新等方面有較好表現的在冊職工。

  少數特別優秀、有專業特長,年齡在三十五周歲以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能勝任管理崗位的公司在冊職工,表現突出,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

  經公司考核錄用的應屆大專以上相關專業畢業生。

  凡聘用須持證上崗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有效的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證等崗位技能證書。

  未經公司批準,各單位不得聘用與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婦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或與其配偶有直系關系的人員從事項目經理、財務、材料、安全等崗位的工作。

  第三十條 競爭上崗

  (一)競爭上崗,有利于拓寬用人視野,彰顯“重德才、重實績、 重公認”的`用人導向。

  (二)適用范圍:公司各部門正副職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按企業《章程》規定由選舉產生的除外),分公司正副職經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對其他管理人員實行競爭上崗。

  (三)競聘程序:競爭上崗,一般分為擬訂簡章,發布公告、宣傳發動、報名和資格審查、適崗評價、筆試面試(特殊情況可只面試)。面試測評中,對競崗人選的崗位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評。最終根據適崗評價、面試、測評得分按權重折算成綜合成績,確定入圍人選,最后由領導小組確定聘(任)用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簡化競爭上崗流程或不經過競爭上崗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員。

  第三十一條 高管服務年限及同業競爭

  副總經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經理、項目經理自最新職務任職宣布起,必須在公司服務滿五年。

  任職副總經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經理的人員在離職后兩年內不得在原任職區域內從事建筑行業同類業務。具體由《競業協議》約定。

  第五節 員工流動管理

  第三十二條 員工流動管理包括:員工入職、調動、待崗、辭職、辭退、退讓、退休等管理。

  第三十三條 新員工入職管理

  (一)新員工經正式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并統一安排入職。新員工憑人力資源部開具的《報到通知單》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及時將報到回執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二)公司對新員工采取指導人管理。即試用期間,新員工所在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幫助和指導,試用期滿指導人應有試用期評定和是否轉正的建議意見。評定必須詳細、真實、客觀、有針對性。

  (三)試用期員工必須每月向指導人提交工作總結,人力資源部及時聽取用人部門對試用期人員的評議,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況。

  (四)試用期評定結果,須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在試用期滿一周前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領導研究批準后辦理轉正或辭退手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調動管理

  (一)公司高層、中層,公司中層以上(含中層)管理人員的任職、調職以公司文件為準,人力資源部負責備案登記。

  (二)其他員工的調動,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領導批件,發《報到通知單》給相關單位。

  (三)奉調人員接到調任通知后,屬單位中層的應于15日內,一般人員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到新單位報到;特殊情況,由本人申請,可酌情批準延寬期限。

  (四)所在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監交人。交接工作須本人親自辦理,移交內容包括工作事項(包括未完工作)、文件、電子檔案、資料、客戶關系、信息平臺權限、辦公用品等。交接須有詳細的書面材料說明,不留后遺癥。交接單一式三份(可復印),人力資源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

  (五)在員工調任過程中,新任員工未到職前,人員暫缺的崗位工作原則上由直屬上級代理。

  第三十五條 員工待崗管理

  (一)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或其他情況,經公司決定進行待崗的人員,合同期內待崗時間不超過半年。若待崗期滿仍未上崗,公司給予辭退;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延長待崗時間,若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及時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待崗期間公司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不享受其他待遇。

  第三十六條 員工辭職管理

  (一)員工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情況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

  (二)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日(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向所在單位提交書

  面辭職報告,本人親筆簽名。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的,應在報告上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應在兩天內通知單位和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三)公司高管層、公司經理辭職的,由公司領導磋商報總經辦。公司對其離任審計,對其任期存在問題保留追究責任或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員工提報書面辭職報告(本人手寫簽名)后仍須繼續上班,直至辭職批準或提出辭職報告滿30天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若連續曠工3天以上,經催促未到崗,視為自動離職,公司除給予經濟處罰外,追究其違約責任,員工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對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必須退還公司為其支付的專項培訓費,違反競業限制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應當根據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五)員工離職時,所在單位應督辦有關工作事項、文件、電子檔案資料等交接手續,在離職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同時告知信息中心關閉其信息平臺權限;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職,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由所在單位負責人承擔責任。

  (六)員工辭職手續辦完后,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協議書》或《解除(終止)聘用關系協議書》。

  第三十七條 員工辭退管理

  (一)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給予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4、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予續簽合同者。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上述1款提前3天通知員工本人,2—5款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

  (二)員工違反公司懲處規定,符合開除情況的,予以辭退,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三)按上述條款辭退員工本人時,聽取公司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工會。

  (四)被辭退的人員須按照規定妥善辦理工作移交和電子檔案資料移交等手續,否則不予結算工資和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八條 退讓、退休管理

  (一)退讓制是指選舉或聘(任)用的管理人員,到達接近法定退休年齡,提前退讓職務和崗位的制度。

  (二)適用對象:公司經理,公司部室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管理人員。

  1、公司董事、監事年滿60周歲退崗退休,如到齡后需繼續擔任現職的,按照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須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的股東會通過。

  2、公司領導層(副總工、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較法定退休年齡提前2年退讓。

  3、分公司經理(書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較法定退休年齡提前4年退讓。

  (三)符合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人力資源部及時為其辦理手續;特殊工種可以提前退休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簽署同意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手續。

  (四)退休人員公司不予返聘的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自退休審批后次月起享受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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