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優選]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5篇](/pic/00/d4a4b0b802_6136d9e22c4d2.jpg)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
時間:20 年 月 日 時
地點: 施工現場
主持人:
參加人員:參演人員 等8人
控制人員 等4人
模擬人員 等10人
評價人員 等4人
觀摩人員 等62人
演練過程:
一、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1、低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接電源時,因操作失誤,加之漏電保護器失靈,致使發生觸電事故。附近的工友(參演人員)發現后,(參演人員)立即跑到二級配電箱處將電箱內的隔離開關拉下,使(傷者)脫離電源;(參演人員)則跑到辦公室報告。現場救護人員( )得知有人員受傷后,立即準備好藥箱、擔架,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對傷員進行現場處置,傷員經過現場急救后,被抬上擔架,由現場準備的汽車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2、高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轉運長鋼管時(用竹竿代替),不慎與外電線路的高壓電裸露部分相接觸,發生觸電事故,且“鋼管”壓在身上。附近的作業人員(參演人員)發現后,用竹竿將“鋼管”挑開,同時用通訊設備(手機)“通知”供電部門、120、119進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現場救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現場救護人員( )到達事故現場后,將傷員平臥在地面,迅速將其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并將觸電者口腔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臟擠壓法)對傷員進行救護。適時“110”人員(模擬人員)、“120”(模擬人員)人員到達事故現場,“110”人員(模擬人員)立即設立警戒線、及時疏散周圍群眾;“120”人員(模擬人員)在現場救護人員的協助下,對傷員進行檢查后,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二、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
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作業人員(傷者)在腳手架下方作業時,被上面掉下來的“磚頭”傷及頭部和手臂,現場救護人員(參演人員)接到通知后,迅速趕撲事故現場。首先對傷員的傷口進行清洗:用清水沖去覆蓋在傷口周圍皮膚上的污物。其次進行止血:A用紗布、繃帶將經過清洗后的頭部傷口包扎好;B、用壓脈帶將手臂受傷處上方的動脈壓緊,再將傷口進行包扎。最后,用擔架將傷員通過運輸工具(汽車)送到就近的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三、演練評價: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
演練評價:
本次演練是成功的,體現出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項目部以及員工對演練的高度重視。事前,組織這次演練的安全科事先編寫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并對大家作了演練的目的和意義的宣講;演練中,所有參加人員都比較認真,特別是扮演“傷員”的幾位同志,表現相當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現場跑前跑后,真實地記錄下了公司這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過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員工代表 對本次演練作了總結,對參演人員的認真態度表示了肯定。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進行預案的演練,個別人員不夠嚴肅、組織經驗欠缺、臨場反映不夠、未及時通知(也未考慮到)附近的`相關方人員,以至于產生不必要的誤會。2、外部支持單位的聯絡方式未在預案中反映出來,不為救援人員知曉。3、個別救護人員對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預案中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如藥箱內的藥品準備不夠。
糾正和預防:
1、認真作好本次預案演練的總結工作,積累經驗教訓。2、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責任心的培養和救護能力的培訓。3、積極作好內外部的溝通、協調工作。4、在“預案”中及時補充完善外部支持單位的聯絡方式。
應急演練不光是為認證而演練,同時也是我們今后工作中處理突發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習,使我們在今后如有緊急情況發生時,不至于手忙腳亂,而是冷靜對待,做到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2
1、預案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處置突發防汛事件,將汛期突發水災事件對集團公司、及客戶財產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范圍內發生水災突發事件下,應做出的應急準備和反應。
3.機構職責
指揮部組織機構應急總指揮:應急副指揮:指揮部成員搶險隊成員:由安保部、工程部全體為主力隊員,其他部門員工為協助隊員。
指揮部職能
督促檢查各部門按制訂的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
組織向上級領導機關報送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
物業各職能部門,各機構按照分類負責的'原則,分別負責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組織預案的演練。
負責召集參與現場工作的各部門的現場負責人,明確各部門在突發事件中承擔的工作組織劃定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控制;
研究現場處置方案,制定具體措施,決定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況下,向所或外部申請支援。所內其他各部門、處室依據本預案積極配合處置突發事件。
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做好有關的應急準備工作;
4.各部門職責
保安部職責范圍
通知服務中心,聯絡指揮成員;
聯絡園區物業,控制相關設施;
組織公區搶險,管理防汛用品;
外聯消防公安,向”119”報警;
根據水災級別,播放疏散廣播;
確認重點部位,組織搶救物資;
保證設施完整,防汛工具齊全。
5.工程部職責范圍
出險專人值守,保證設備完好;救災所需水電,工程全力保障;
組織設施搶險,管理防汛用品;
提供搶險所需,搶救貴重物資;
6.會服部職責范圍
負責管理雨具,協助救災人員;
配合搶險工作,看管搶救物資;
聯系醫療單位,提供救助環境。
7.行政部職責范圍
組織搶運物品,轉移重要物品;
聯絡指揮人員,做好安撫工作。
8.重點防汛部位
根據防汛的特點,確定南車大廈重點防汛部位為配電間、電梯豎井,、財務室、檔案室、辦公室等。
9.防汛設施
在重點防汛部位應有相應的設施:排水管道、水泵、沙袋、隔水擋板等
10.監督檢查制度
物業安保部工程部應在雨期前盡早做好各項預防措施,指定專人對沙袋存量、水泵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及時檢查所管三溝(天溝、明溝、陰溝)是否暢通;
檢查屋頂門、窗是否已關閉;
防汛中應備足各項器材,對水泵進行維護保養使其達到備戰狀態;
在大風即將來臨時還應突擊檢查可能墜落的物品,對檢查出的各項隱患立即進行整改。
11.防汛處置程序
任何時候有關水災的信息,安保部主管立即通知應急總指揮。
一般水災出現時,安保部建議大物業工程部及時打開窨井蓋,加快排水速度。
嚴重水災出現時,安保部應及時通知物業部長,通報災情請示是否向119報警。通知大物業共同搶險。
組織安保部防汛搶險隊協助搬運沙包及阻止積水流入機房、電梯井、財務室、檔案室、辦公室等;
如果積水可能流入電梯,通知工程部將可能進水的電梯升至高處;
如配電室電梯等重點部位出現進水,將啟動由工程部主要負責執行的《跑水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配電室: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配電室。
2、關閉受浸區域之電閘,防止人員觸電。
3、組織力量采用各種手段,包括采用掃帚、吸水機吸水,排凈積水,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整潔并對電氣設備除濕處理,當確認濕氣已除,絕緣電阻達到規定值時,方可送電試運行(送電依照《配電室倒閘操作流程》執行),觀察無異常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4、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并詳細記錄水浸檢查報告,對水浸原因、處理方法,以及受損情況、防范措施,并存檔。
電梯: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至電梯。
2、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停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3、發生水浸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器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轎廂進水。
4、對水浸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采用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水浸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并經試驗運行無異常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毀電子板。
5、在恢復電梯運行時,應確認無積水,無短路現象后,方可使用。對于那些急于用的電梯,可采用烘干的辦法(如使用電吹風機),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積水。
6、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并詳細記錄水浸檢查報告,對水浸原因、處理方法、以及受損情況、防范措施,并存檔。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對工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援救,起到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確保項目正常生產中的員工人身安全和集體財產免受損失,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并在事故發生時能快速、高效、有條不紊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項目自身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應急救援預案。
1.1事故預防:通過危險識別、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術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發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1.2.應急處理:若遇到事故發生(或故障)有應急處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應處理事故或將事故消防在萌芽狀態。
1.3.搶救救援:采用預定現場搶險和搶救的方式,控制或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制定應急應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故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經過應急預案的編制,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民間盡早發現并能在最快的時間內得到有效的處理,做到防患未然。
1.4.采用預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劃算條件,防止突發性重大或連鎖事故發生。
1.5.能在事故發在發生后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盡力減少事故對人和財產的影響。
第二條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國家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建四局五公司《重大突發事故總體應急預案》和中建四局五公司交通分公司《突發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都勻市市政路網工程都勻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項目施工區域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綜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第四節工程概況
4.1.工程簡介
工程名稱;都勻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建設工程
工程地點:都勻市
建設單位:都勻市交通運輸局
設計單位:中國華西工程建設設計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貴陽交通工程監理站
施工單位: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至115城市主干道起點位于173加油站附近、終點至115加油站,與建成的韋八東路及國道210連接,道路全長2348.166米,道路寬40米,設計行車速度60千米/小時,本道路起點設計高程為788.888米,終點設計高程為806.23米,最大縱坡為4.92%,最小縱坡0.2%,最小豎曲線半徑3000米。在K1+197處出現最大填方高度7.197米,在K0+140處出現最大挖方高度27.672米。橫斷面車行道橫坡均為1.5%,人行道橫坡為2%,其橫斷面布置為:6.25米(人行道)+0.5米(路緣帶)+11.25米(人行道)+0.5(路緣帶)+3米(綠化帶)+0.5米(路緣帶)+11.25米(車行道)+0.5米(路緣帶)+6.25米(人行道)。
4.2.結構形式:
車行道:4cm厚細粒式改性瀝青瑪碲脂碎石混合料(SMA-13)(摻3‰聚丙烯腈纖維);5cm中粒式改性瀝青混凝土(AC-16)(面層撒乳化瀝青粘層)
7cm粗粒式改性瀝青混凝土(AC-25)(面層撒乳化瀝青粘層);乳化瀝青透層(面層加鋪格柵80x80);30cm5%水泥穩定碎石層;20cm級配碎石層;其下為挖、填壓實的路基。
人行道:3cm面層紅石鋪裝、2cm
M10水泥砂漿,10cmC15素混凝土,10cm碎石墊層,壓實路基。
4.3.工程特點
工程路基挖方大,在K0+420至K0+635.8段存在明溝改溝,K0+671、K0+126.797處各設計一涵洞,K0+420-K0+635.8處存在路肩墻,以上明溝改溝、涵洞、路肩墻均沿柳當河,施工過程中需采取圍堰方式施工,故該處作為該工程的重要節點進行把控,避免影響路基施工。
工程難點:由于該工程土方挖方量大,存在高邊坡,在對高邊坡進行開挖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五條工作原則
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本項目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當地政府得領導下,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害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5.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采用先進技術、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急管理、救援技術水平和指揮能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規范化、法制化。
5.4.隊伍精干、物資齊全
項目部應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類型和性質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和藥品等,組建一支精干、機動靈活的應急救援搶險隊伍。
5.5.快速反應、相互配合
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給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寫作、相互配合,并確保信息收集、情況報告、指揮處置等各環節的緊密銜接,在最短的時間內控制失態。
5.6.預防為主、加強演練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危險源管理,做好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實施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抓不懈,提高從業人員的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六條突發事故分類分級
按影響類型可分為突發災難、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四類。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事故原則上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6.1.一般突發事故(四級)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某轄區較小范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公共事件。
6.2.較大突發事故(三級)是指事態比較復雜,僅對轄區一定范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發地區政府調度轄區有關部門,必要時由當地縣或市政府相關專業應急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事故。
6.3.重大突發事故(二級)是指事態復雜,對轄區一定范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后果,需要當地縣或市政府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調度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事故。
6.4.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一級)是指事態非常復雜,對社會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后果,需要當地縣或市政府處置突發事故委員會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事故。
第二章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第一條、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指導和應對各類突發事故的依據和規范性文件。
第二條、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類別(突發災難、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各類專項預案見預案體系)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訂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三條、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由應急小組技術組或專家組依據現場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后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可操作、針對性強,防止造成二次傷害。
第三章組織體系
第一條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框架圖:
都勻市路網工程應急領導指揮中心
(指揮部)
應急辦公室(安全部牽頭日常管理)
各職能部門
專家組
173至115項目現場指揮部
173至115項目應急辦公室
善后恢復組
現場技術支持組
后勤保障組
現場通訊組
現場安全疏散組
現場醫療救護組
現場搶險救援組
圖示:管理流程走向:
技術支持走向:
第二條各組織及職責
2.1.應急領導指揮中心及職責
2.1.1.應急領導指揮中心組成:
應急領導指揮中心總指揮由都勻市市政路網工程項目部指揮長鄭虎擔任,副總指揮由易貴平、陳世平、趙鵬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及173至115城市主干道
工程項目負責人組成。
總指揮:鄭虎
副總指揮:易貴平、陳世平、趙鵬
組員:羅彬(項目總工)
宋幼平(項目書記)
黃培訓(工程部經理)
龍金華(安全部經理)
孔斌(綜合辦主任)
羅玉坤(質檢部經理)
袁玲(材料部經理)
梁貞群(財務經理)
何玉麟(商務經理)
譚明漢(173副經理)
王光信(技術總工)
環東片區(173)小組成員:
馮懿(施工員)
高向陽(施工員)
吳歡歡(施工員)
岳佑強(安全)
耿艷(資料員)
蔣盛(測量員)
潘成皇(質量員)
袁鳳霞(綜合辦)
何道軍(駕駛員)
2.1.2.指揮部職責:
(1)協調、監督和指導突發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分析、研究有關信息,決定應急處置過程中采取的重要舉措;
(3)接受上級單位的領導,及時貫徹落實上級命令;
(4)決定啟動和終止預案;
(5)審定新聞發布和向上級匯報的材料;
(6)審批突發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費用等。
2.1.3.現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辦公室組成:由項目安全部負責。
(1)接受傳遞突發災害事故信息,向應急領導指揮中心提出參考建議;
(2)負責突發災害事故處置的綜合協調;
(3)跟蹤突發災害事故發展動態,溝通并匯總信息,及時向領導指揮中心報告;
(4)根據領導指揮中心的意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事故動態信息;
(5)完成應急救援總結的審核和歸檔工作等。
2.1.4.環西片區指揮部及職責:
片區指揮部組成:由片區經理和技術總工等組成。
(1)負責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為救援現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總調度;
(3)組織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具體實施;
(4)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提供總體技術支持;
(5)負責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并指導和監督實施運行。
2.1.5.環東(173)片區應急辦公室及職責
環西片區應急辦公室組成:片區質安部負責。
(1)接受傳遞突發災害事故信息,向應急領導指揮中心提出參考建議;
(2)負責突發災害事故處置的綜合協調;
(3)跟蹤突發災害事故發展動態,溝通并匯總信息,及時向領導指揮中心報告;
(3)根據領導指揮中心的意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事故動態信息;
(4)完成應急救援總結的審核和歸檔工作等。
2.1.6.現場處置組及職責
現場處置組組成:由項目各職能部門組成。
(1)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受災事故現場的緊急搶救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
(2)現場醫療組負責受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院救治。
(3)事故現場安全疏散組負責受災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通訊組負責收集相關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系工作。
(5)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負責與相鄰可以拖力量的聯絡求救工作。
(6)善后恢復組負責收集、整理和分析災害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根據災害事故處置的情況和應急終止的條件,提出應急終止的建議,并負責善后處理及現場恢復工作。
2.1.7.專家組及職責
專家組組成:由五公司資深專家組成(項目申請)。
(1)主要負責突發災害現場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并結合現場情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2)現場處置措施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
2.1.8.技術組及職責
技術組組成:由項目部工程技術部成員組成。
負責為災害現場搶險救援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技術性調查處理工作。
2.1.9.其他事項
項目部所有職能部門(包括片區),根據各自的職能,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安排負責某一方面的工作。指揮部負責應急方案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派出現場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由項目應急指揮中心派出,根據統一指揮的原則,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參與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及時報告現場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現場信息發布等。專家組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第四章預測預警
第一條預警分級
1.1.預警分級
預警一般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1.1.1.當發生一般突發事故時,對應四級預警級別,啟動藍色預警;
1.1.2.當發生較大突發事故時,對應三級預警級別,啟動黃色預警;
1.1.3.當發生重大突發事故時,對應二級預警級別,啟動橙色預警;
1.1.4.當發生特別突發事故災害時,對應一級預警級別,啟動紅色預警。
第二條預測監測
應急辦公室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主動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系,掌握預警信息的變化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環東(173)工程片區重點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重大安全隱患部位設專人定期進行監控、監測;并將監測數據信息及時上報應急辦公室;當險情嚴重時,應設立巡邏組或監測組對事態進行24小時監控,同時應急辦公室應將監測、監控數據和險情書面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第三條預警發布及行動
3.1.預警發布:
應急領導小組收到監控、監測數據后,應及時分析數據是否達到預警值,當監控、監測數據超過預警值時,根據險情的危險程度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
3.2.預警行動:
預警級別發布后,相關單位應按照如下權限進行處置:
3.2.1.一級、二級預警:
項目相關部門及突發事故可能發生的單位同時進入預警防備狀態,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指定一名成員負責指揮監控事態發展;項目應急辦公室按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報告上級有關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并負責審查預警告知范圍、預警級別調整及預警解除等事項。
3.2.2.三級預警:
項目相關部門與突發事故可能發生的單位同時進入預警防備狀態;該單位負責審查預警告知范圍、預警級別調整及預警解除等事項,并同時呈報項目應急辦公室備案,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核實后報交通分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3.2.3.四級預警:
突發事故可能發生的單位自行處理,但需報告片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并由片區應急領導小組核實后報項目應急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預警調整與解除
4.1.預警調整:
自預警信息發布時起,現場巡邏組或監測組應加大監測頻次,并及時上報監測數據,當險情嚴重時,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提高至相應級的預警并發布,當險情降低時,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降低至相應級的預警并發布。
4.2.預警解除:
當監控監測數據趨于穩定,險情已明顯消除時,通過技術分析確認,經應急小組研究決定,解除預警。
第五章應急響應
第一條應急響應分級
1.1.應急響應分級
按突發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
1.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2)造成10人及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3)特大火災、爆炸事故;
(4)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5)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傷亡事故。
1.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含中毒)事故;
(3)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4)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5)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
(6)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傷亡事故。
1.1.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Ⅱ級應急響應條件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需要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其它應急事件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第二條信息報送
2.1.內部信息報告處置及報告時限
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目擊者或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向現場負責人報告,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向項目應急辦公室和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項目應急領導小組人員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的險情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同時保護好現場。對于較嚴重的險情,項目應急辦公室應同時上報分公司應急辦公室,分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后應及時向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2.外部單位信息報告處置及報告時限
對達到Ⅱ級應急響應以上的險情,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2.3.報告方式
通常采用電話和書面快報兩種報告方式,電話報告用于事故通知;書面快報用于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向上級單位和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險情具體情況報告,并隨險情的變化每24小時報告一次,直到險情排除。
2.4.報告內容
電話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初步情況、初步原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報告內容應力求準確,不得謊報、誤報和漏報。
書面快報內容:具體見附件1----《職工傷亡事故快報表》。
第三條應急響應程序
3.1.預案啟動及應急指揮
3.1.1.Ⅰ級響應
當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環現場應急指揮部和項目應急辦公室,并上報項目指揮部,隨后按照報告時限要求上報事故快報,由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Ⅰ級響應預案并負責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及交通分公司。項目部、分公司同時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由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
3.1.2.Ⅱ級響應
當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片區應急辦公室,隨后按照報告時限要求上報事故快報,由片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Ⅱ級響應預案并負責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片區、項目部職能部門同時進入應急狀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任總指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并及時將救援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3.1.3.Ⅲ級響應
當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片區應急辦公室,由片區現場指揮部領導小組副組長宣布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項目安全部立即趕赴現場支持救援,由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會同項目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救援,由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并及時將救援進展情況報告項目應急辦公室。
3.2.現場救援和應急處置
3.2.1.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和指揮長的指示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搶救工作和保護事故現場。
3.2.2.現場應急救援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先救人,后救物。
3.2.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2.4.搶救傷員時,要采取正確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傷害;同時遵循救助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防止搶救阻礙或事故蔓延;對于傷員救治醫院的選擇要迅速、準確,減少不必要的轉院,貽誤治療時機。
3.2.5.事故現場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時,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二次安全事故。
3.3.應急物資調配
后勤保障應急組接到預警通知后,應根據專項預案中應急物資設備清單清理所需物資、設備,接到應急辦公室的應急指令后,第一時間就近調配救援物資設備到事故現場,確保救援工作順利、有序、有效的進行。
3.4.擴大應急
3.4.1.在Ⅲ級應急響應救援的過程中,當救援困難,事態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可向分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申請實施Ⅱ級響應行動;
3.4.2.在Ⅱ級應急響應救援的過程中,當救援困難,事態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可向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申請實施Ⅰ級響應行動。
3.4.3.在Ⅰ級應急響應救援的過程中,當現場救援困難或遇緊急情況時,應急小組組長可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或政府救護支持。
3.5.信息發布
3.5.1.發布原則:應急救援過程中,按照“實事求是、統一發布”的原則,根據公司新聞信息發布的工作程序,指定或授權專人及時向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快報,并引導媒體正面報道,消除事故影響。
3.5.2.發布時限:事故救援期間每天17:30前向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快報。
3.5.3.發布部門及發布程序:現場通訊組將險情報告應急辦公室,匯總后經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由應急辦公室發布。
3.5.4.發布內容:傷亡情況和救援進展。
第四條應急狀態解除
經實施現場搶險救援,事故現場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受傷人員已安全送到醫院,環境或設施經檢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已消除,經現場救援小組批準,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布應急解除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第五條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善后理賠
事故救援過程中,善后處置組應及時對人員的傷亡數量、物資設備損壞數量和周邊構筑物損壞程度進行詳細的統計,并安排工作人員到醫院對傷員進行護理,及時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到現場商談理賠工作;應急解除后,善后處置組應根據物資設備和構筑物損壞的統計,與所有人商談賠償事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1.2.恢復生產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解除后,善后處置組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處置,清理施工現場,盡快恢復生產。
5.1.3.配合調查
事故單位所有人員應配合調查組的調查,主動向事故調查小組提供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2.應急評估和總結
應急處置小組應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等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應急處理結束后,事故單位應根據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的意見,按照“四不放過”處理原則,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處有關責任人,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5.3.歸檔整理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指定專人將事件過程中所有收發信息、領導批示、事故調查報告、現場錄像、圖片等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并總結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修改、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一條應急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人員和應急救援組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應急救援組應盡量固定,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其應急反應任務的技能。培訓可以采取授課或現場演示等方式,使接受培訓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情況報警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操作。
第二條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確立后,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響應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應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演練的方法有桌面演練、功能性演練和實際演練。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第三條應急經費
應急經費列入年度安全生產費用計劃,項目部按照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定》管理應急經費,確保專款專用,保證應急救援的順利執行。
第四條應急物資裝備
按照專項應急預案的應急物資清單儲存,每月應進行一次檢查、清理,因使用或失效后,應及時補齊、更換,確保應急救援工作使用。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安全部提出申請,報經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條懲罰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事故發生時,隱瞞事實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借故躲避,臨陣脫逃或拒不執行救援或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條應急預案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屬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備。項目部的應急預案同時要報分公司安全部備案。
第四條維護和更新
安全部應及時收集、整理應急演練總結、應急救援工作記錄等資料,總結、判別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適宜性、符合性,找出預案的缺陷和不足,適時進行更新、充實和完善。
第五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組長:鄭虎,
xxxxx,
副組長:易貴平,
xxxxx,
陳世平,
xxxxx,
趙鵬,
xxxxx,
第六條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
聯系電話:xxxxx
聯系人:龍金華(都勻市政路網項目安全部)
聯系電話:xxxxxx
聯系人:岳佑強
(環東(173)片區安全部)
第七條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都勻172至115城市主干道項目工程安全部制訂與解釋。
第八條預案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都勻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項目突發事故總體應急處理流程
附件二、職工傷亡事故快報表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4
一、前言
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各類突發事故能力,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企業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的重要舉措。
二、當前應急預案存在問題
應急預案又稱事故應急計劃,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是應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急預案是在對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應急人員職責、應急程序、保障措施等預先做出的安排。
20xx年9月20日,國家安監總局頒布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20xx年4月1日,國家安監總局頒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對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工作形成有效的指導作用。為此,許多企業積極開展了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工作,但是由于技術力量的局限性,不少企業在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內容不完整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個規定,簡單地羅列出應急的報告程序、報告對象,以及根據損失大小,對事故的分級,應急預案中應該包括的核心內容卻未能反映。另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將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不少企業只編制了綜合應急預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而應急預案體系中的現場處置方案幾乎沒有編制。
2、可操作性差
應急預案的核心要素涉及生產經營單位日常應急管理及應急救援的關鍵環節,具體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而企業在實際編制過程中,這些關鍵內容往往存在很多漏洞和缺陷,導致預案的可操作性差。比如職責描述不具體,似是而非,容易產生誤解,在緊急狀況下無法各司其職,出現崗位缺員狀態。再如,由于危險源和風險分析不到位,編寫人員在編寫應急處理措施時,難于把握適度的原則,有的應對措施描述過于簡單,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缺乏針對性,有的應對措施描述過于具體,不利于緊急情況下的快速操作。
3、預案銜接不暢
按照行政級別,應急預案分為國家、省、地市、區縣、企業等級別。而作為整個應急體系中的基石的企業級應急預案,如何與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尤為重要。在不少企業的應急預案中,這些內容基本沒有。此外,由于危險源和風險分析能力的局限,不少企業應急預案的行動重點、應急聯系也缺乏相應的銜接,甚至前后矛盾。
4、缺乏演練
應急演練是應急預案培訓的重要方式之一。通過應急演練可以驗證應急預案的可行性以及檢驗應急隊伍應對各種緊急情況的反應能力和協調程度。尤其是通過演練及時能發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因此,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要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而不少企業的應急預案被束之高閣,鎖進抽屜,或成為應付各級安全生產檢查的“擋箭牌”,缺乏組織演練,有的甚至自應急預案編制以來就沒有進行過任何演練。
5、缺乏動態管理
應急預案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在緊急情況下的行動綱領,不是編制完成以后就萬事大吉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流程、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都不是一成不變的,當這些因素發生變化,就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同時,作為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急預案同樣也要遵守PDCA螺旋循環模式,通過策劃(P)、實施(D)、檢查(C)、處置(A]對應急預案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使應急預案能夠隨著生產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而逐步完善。但實際情況是,不少企業應急預案未能做到動態管理。
三、把握應急預案編制的要素
應急預案的編制一般分為六個步驟:①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②資料收集,⑨危險源與風險分析,④應急能力評估,⑤編制應急預案,⑥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具體如下圖所示:
按照編制應急預案的步驟,編制應急預案應該把握好以下要素:
1、危險源與風險分析。危險源與風險分析是應急預案編制的關鍵過程。危險源與風險分析的方法有兩大類。第一大類是直接經驗分析法,主要有詢問法、交談法、現場觀察法、查閱文件記錄法、對外交流法、工作任務分析法、對比法等。第二大類是系統安全分析法,主要有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檢查表(SCL)、預先危險分析法(PHA)、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實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故障樹分析(FTA)、事件樹分析(ETA)等。這兩大類方法必須綜合運用,危險源與風險分析才能全面,應急能力評估才具有科學性。而負責危險源和風險分析的人員,應該橫向到底、縱向到邊涵蓋生產、工程、維修、設備、安全、環保,甚至行政后勤、財務各部門,從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長、基層員工代表,全方位參與。參與的方式可以有會議、討論、調查、內部評審等。應急預案的編制人員應掌握相關的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引導應急預寨編制小組成員,結合直接經驗分析法,系統地進行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在眾多的應急預案中都長篇累牘地說明各部門和各類人員的職責,但未明確相關人員指揮鏈條關系,特別是在相關指揮人員無法及時到位的情況下,誰接替指揮,沒有明確的描述。最好能通過網絡管理圖,明確指揮鏈條和信息傳遞鏈條,并明確緊急情況下第一指揮不在現場,誰來接替指揮權。
3、監測與預瞽。在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監測與預警包括軟件和硬件方面,軟件主要是風險管理、風險預報機制,硬件如應急監測儀器、設備、防護裝備、應急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
4、信息報告與處置。緊急情況下,信息的及時準確報告對后期進行應急處置決策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應急預案必須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辦法。首先,要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和通報程序,其次,要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最后要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分級響應。對應急預案進行分級響應管理是應急預案的重要體現。如果沒有進行分級,一次小范圍的'事故就要動用全部的人力、物力,必將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
以下是某企業的分級響應。
6、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應急預案在緊急情況下能否保證正常運轉的根本保證之一,包括通訊與信息保障、應急隊伍保障、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經費保障等保障,要注意克服應急人員通訊方式少、沒有明確專兼職應急隊伍、裝備的底數不清等問題。
7、應急恢復。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如:
①現場保護。應急終止后,現場應急組應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等待事故調查小組的調查取證。
②污染物的處理。包括事故發生及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事故性廢水、消防水的污水應急處理。
③現場洗消。應急終止后,在不影響事故調查取證的前提下,及時采取稀釋、處理、中和、吸附、隔離等措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洗消。
④善后處理。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應立即開展的有關善后工作,包括:受傷人員的救治,傷亡及受影響人員的賠付,污染物的處置、環境治理恢復,生產恢復,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 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 超出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管理機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3) 需要省廳處置的其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二次傷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在省廳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同時,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發揮指導、協調作用。
1.4.3 預防為主,平急結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學施救。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以及現場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廳領導任組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廳直有關單位和廳機關有關處室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自行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等。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廳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2.2 工作職責
2.2.1 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應急救援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范,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和處置工作;
(2) 加強對全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調查研究,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對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3) 審議、批準全省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事故救援處置預案,對有功單位及人員進行表彰,對違紀單位及人員作出處理;
(4) 批準和解除預警,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或終止,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協調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資源及人員的組織、調配;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審核、批準現場救援處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1) 傳達貫徹省廳應急領導小組相關會議和指示精神,擬訂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抓好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的督促協調、組織實施;
(2) 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他預案,定期評估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修訂工作,并監督檢查預案的執行落實情況;
(3) 收集整理與應急管理和處置相關的政策法規、信息數據,加強應急救援形勢任務的分析研判,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
(5) 執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對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預警、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等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傳遞和發布等工作;
(6) 組建技術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7)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 省廳現場指揮部
(1) 負責對事故現場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的指揮調度,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布應急物資、裝備及人員的組織、調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傷亡損失以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對當前和下一階段應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并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3) 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現場會商,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采取臨時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
(4) 加強與事故現場其他參與救援工作的部門及單位的溝通聯系、協調配合。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臨時工作組,并指導其開展工作;
(5) 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與建議。根據應急救援現場表現,對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6)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信息報告與預警
3.1 事故監控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監測和信息報送網絡,完善風險評估、分析研判等運行機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辨識和動態監控,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省廳值班室。
3.2 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逐級迅速上報事故信息,每級報送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主動地向省廳應急辦提供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數據資料,為省廳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3 預警行動
3.3.1 預警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是:Ⅰ級預警(可能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Ⅱ級預警(可能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Ⅲ級預警(可能引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Ⅳ級預警(可能引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 預警發布
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信息,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迅速召集相關單位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根據事故風險和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提出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級別的建議,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予以發布。
完善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可通過部門網站、辦公內網、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規范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應包含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防范措施、注意事項及發布機關等要素。
3.3.3 預警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收到省廳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預案規定,及時研究制定應對方案,采取應對措施,并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
(1)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全體人員到崗,24小時現場值守;成立專家組,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規定地點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到位。
(2) Ⅱ級預警(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現場值守,專家組成員到位,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所屬單位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準備。
(3) Ⅲ級預警(較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保持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做到全天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對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配備情況作出安排。
(4) Ⅳ級預警(一般狀態)。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取得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演習演練,做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管理。
3.3.4 預警解除
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經省廳應急辦與相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會商,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 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中毒,或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 分級響應
4.2.1 預案啟動
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并啟動本預案。事發地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廳直有關單位以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以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并及時向省廳報告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4.2.2 主要措施
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省廳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與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保持聯系,加強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蹤掌握事態最新發展;
(2) 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以及事態發展、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
(3) 組織會商、研判,制訂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施行;
(4)成立現場指揮部,抽調相關人員和技術專家隨同廳領導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臨時工作組,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調聯系、溝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廳直有關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協調指揮機構,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本領域、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支援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加強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跟蹤掌握事態發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本級現場指揮部,在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和當地政府的共同領導下,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省廳現場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4.3 指揮協調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后,應當立即安排相關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按照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全力遏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
4.4 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及其他現場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發展,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現場救援處置方案作出調整,采取其他臨時性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涉及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領域(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應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據應急救援進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5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程序及相關規定。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統內征用和調撥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4.6 群眾安全防護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命令,切實做好事發現場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特點,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2) 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撤離、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和程序,提供應急運輸車輛,做好疏運組織工作;
(3) 根據事發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為遇險群眾提供相應的延伸服務。
4.7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發地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請求社會力量的支援,由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協調相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 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安排技術專家,攜帶專業設備,切實做好事故現場的檢測與評估,集中收集整理、綜合分析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為完善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應及時報送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4.9 信息發布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成立負責信息發布的臨時工作組,及時整理事故處置最新進展,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途徑發布相關信息。
4.10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經省廳現場指揮部確認,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終止實施本預案,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導下,制定善后處置方案,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開展災后重建,恢復基礎設施。
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加強對事發地善后處置工作的跟蹤督導,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5.2 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各級交通運輸管理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調保險機構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受損財產的保險受理及賠付工作,保證災后恢復重建以及傷亡人員醫療救助金、撫恤金的資金來源。
5.3 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直接或授權相關部門及單位成立調查組,獨立或在省、部領導下開展調查工作,工作進展以及調查報告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部門。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省廳現場指揮部應當認真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由省廳應急辦組織實施,對應急預案、現場救援處置方案等進行修訂完善,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抓好落實。
6.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廳積極推進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等基本環節,保證各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地、本領域、本單位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廳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及時報送。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下的緊急調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日常檢查檢測、維護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裝備質量合格、性能良好,處于待命狀態,能夠隨時調配并投入使用。
6.2.2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進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隊伍組織管理,開展培訓演練,提高人員素質和裝備水平,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各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配備、專業特長及裝備水平等情況,并檢查指導相關工作。
6.2.3 交通運輸保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依托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加強應急保障運輸車隊建設,按規定數量配備客貨運輸應急車輛,并根據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辟應急救援運輸特別通道,迅速組織力量搶通受損路段,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應急運輸車隊的組織管理狀況,并加強監督檢查。
6.2.4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根據應急救援需要,與當地醫療機構建立聯系,并積極為醫務人員開展現場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直屬有關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單位員工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保衛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部位、重要設施設備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并在必要時協助做好群眾疏散工作。
6.2.6 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計劃和管理使用、征用調撥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根據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應急物資按規定數額配備,防止被盜、挪用、流散和失效。
應急狀態下,省廳應急辦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命令,負責協調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領域、跨部門單位的物資調配,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2.7 資金保障
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為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資金準備。
6.3 技術支持與保障
省廳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為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7.監督管理
7.1 監督檢查
省廳應急辦應當加強對本預案的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找問題、通報情況、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各級各有關單位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7.2 公眾信息交流
省廳應急辦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省交通宣傳中心提供支持。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結合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做好應急法律法規和技能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干部職工、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危機防范意識。
7.3 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制定年度計劃,定期對本地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專兼職救援隊伍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干部職工的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省性的綜合演習。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各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及時了解掌握各地各有關單位應急救援演習演練組織開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法,檢驗評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報告。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廳應急辦應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職責與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發現的新問題,定期對本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全面評估和修訂,組織技術專家評審,報經省廳批準后組織實施。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 執行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堅決,行動迅速,指揮有方,為避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作出突出貢獻的;
(2) 承擔并出色完成應急救援急難險重任務,成績突出的;
(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依規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屬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 不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拒絕承擔應急準備義務的;
(2)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 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 阻礙應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事發現場搶險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8.3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4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6
第一部分:預案制定背景。
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公司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第二部分:應急響應機制。
1.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主任:
成員:
職責:組織和協調應急響應工作,做好應急預案的制定、調整和實施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機構報告。
2. 應急響應級別及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分為四級:
Ⅰ級 通知預警級別。
Ⅱ級 一級響應級別。
Ⅲ級 二級響應級別。
Ⅳ級 三級響應級別。
3. 突發事件分類及級別。
Ⅰ級 災害天氣預警、停電、水源中斷、供氣中斷等。
Ⅱ級 人員傷亡、火災等。
Ⅲ級 爆炸、泄露事故等。
Ⅳ級 其他未知緊急情況。
4. 應急處置措施。
Ⅰ級 發布告知預警和應急措施。
Ⅱ級 啟動應急響應,啟動應急機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
Ⅲ級 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并采取應急措施。
Ⅳ級 采取應急措施,并通知有關部門協助處置。
第三部分:應急資源庫建設。
1. 應急資源庫的建設和管理。
應急資源庫主要由應急物資、應急設備、應急人員和應急車輛等組成。
2. 應急資源庫的配置及使用。
應急資源庫的配置和使用應按照應急預案中規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
第四部分:應急演練。
1. 應急演練的目的。
為了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應急處置和應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2. 應急演練的形式。
應急演練的形式包括實際應急演練、模擬演練、桌面演練和探傷演練等。
第五部分:應急預案修訂。
應急預案的修訂應按照實踐中遇到的實際情況、法規標準的變化、社會環境的變遷以及公司自身管理的改進等進行修訂。
第六部分:預案執行效果評估。
為了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公司將定期對應急預案執行效果進行評估和檢查。
第七部分: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
為了使全體員工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公司將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加強冷庫藥品倉儲管理,防止因冷庫故障影響在庫藥品質量,公司制定應急措施,快速、高效處理冷庫突發停電等意外故障,保證藥品的質量不受影響。
二、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冷庫突發性停電、故障等事故的.應急處理。
三、內容:
1. 成立冷庫應急故障領導小組:
組 長:盧俊興(總經理,聯系電話18642718088)
副組長:劉軼(質量負責人,聯系電話:13130669128)
成 員:趙艷潔(質管部長,聯系電話 )
錢庚(儲運部部長,聯系電話 )
張志博(信息人力資源部,聯系電話 )
劉俊苓(倉庫保管員,聯系電話 )
劉丹(養護員,聯系電話 )
許明星(冷藏車運輸員,聯系電話 )
2. 工作程序
藥品儲存過程中,遇突發事故如停電、設備故障等因素,為避免造成冷庫溫度過高、藥品受損,保管員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儲運部部長事故發生的時間及主要情況,并立即采取處理措施。
儲運部部長如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應立即上報質管部,質管部長組織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3. 冷庫突然停電時,應及時啟用備用發電機組,檢查溫度調控設備運行情況;檢查庫內溫度是否在要求范圍內。(發電機組常備燃油不少于8小時用量。)
4. 如果冷庫與備用發電機同時出現故障,儲運部部長通知冷藏車運輸員啟動冷藏車,當車內溫度降到2—8℃時,將藥品從冷庫轉移到冷藏車時暫時儲存。
5. 每次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由質管部作出詳細記錄。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8
一、組織機構
寨根鄉汛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綜合指揮、指導、協調、處理汛期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長:xxx。
指揮:xxx。
成員:xxx。
下設三個工作組
1、業務組:xxx。
2、現場組:xxx。
3、綜合組:xxx。
二、工作組職責
1、綜合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調度工作;負責協調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向縣政府、縣安監局報告事故進展情況;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文檔備案工作。
2、現場組: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施救、醫療救護、應急處置等。
3、業務組: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專業技術應急方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所在村必須立即向鄉政府報告。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應急救援時效內,各村主要負責人和鄉機關干部、鄉直部門負責人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
(四)鄉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9
為預防我局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人員安全;為積極策應和協助沿江鄉鎮發生安全事故及在我局范圍內安全事故的.搶救及協調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群眾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局職工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局機關所有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局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進行指揮;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及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②做好現場傷員處理并向醫院要求,做好搶救準備;
③向上級報告;
④向基層單位發出指令。
坐鎮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具體姓名、家庭地址;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其他
1、發生事故后,組長應及時向總指揮(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局應急領導小組將上報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處分。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0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置本鎮范圍內生產經營發生產安全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相關法律和上級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身體作為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所造成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傷和破壞,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
2、預防為主,治理。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綜合治理,做好日常性檢查和加大各類隱患整改力度,并做好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準備。
3、統一,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分類、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領導和負責制,各村和鎮直單位(部門)負責人是本轄區、本行業(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機制。
5、成立閃里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由鎮長任指揮長,負責安全生產的副職領導任副指揮長,鎮黨政班子成員、各村支書、鎮安委辦、綜治辦、應急辦、武裝部、司法所、院、塔坊學校、市場監管所、農業綜合站、動檢所、林業站、民政辦、財政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6、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設施,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依法實行封鎖。
7、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村、單位(部門)要立即上報鎮政府和相關機構,并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事發地負責人是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組織群眾自救互救。鎮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相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在第一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其他應急分隊人員在接到后,迅速作出響應,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援行動。
8、指揮部和各小組按照分工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事態情況,緊急疏散、撤離、安置非搶險救援人員和受威脅人員,組織搶險救援受傷人和被困人員,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
(3)對現場進行全方位監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4)針對安全生產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劃定警戒線,封鎖、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事態擴大。
(6)實行24小時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7)現場,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9、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承擔應急處置的單位或部門要及時將有關信息報告鎮指揮部。處置結束后,鎮民政辦做好救濟物資造冊發放工作,確保災民基本,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幫助其恢復生產,重建家園。
10、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完畢后,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調查工作,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修定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并向縣政府作出書面報告。
鎮政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應對安全生產事故工作的檢查和督促;各村、鎮直各單位要經常性地進行自查,確保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在應對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將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
1.3 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
1.3.1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Ⅰ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處置的事故。
1.3.2 Ⅱ級(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Ⅱ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省政府責成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處置的事故。
1.3.3 Ⅲ級(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故(以下簡稱Ⅲ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1.3.4 Ⅳ級(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故(以下簡稱Ⅳ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符合本條規定的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事故分類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除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事故的應對工作。自然災害導致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預防為主。
應急管理工作應當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2)以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3)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建立協調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部門預案或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2)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地方預案)。地方預案是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分別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縣級、市級預案的適用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
(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項目預案)。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或施工等參建單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層級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本預案和地方預案的總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組織體系
2.1 應急組織體系構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級(交通運輸部)、地方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級(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機構構成。
2.2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機構
2.2.1 機構構成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指揮機構。
2.2.2 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任組長,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在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終止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2)按規定組織或配合國務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議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制度及安排;應急響應期間,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召開后續工作會議;
(4)根據國務院要求或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5)當事故應急工作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協調相應的應急行動;
(6)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3 應急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應急狀態下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責:
(1)接收、匯總事故信息,起草有關事故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2)傳達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
(3)向部應急辦提出需要其他應急協作部門支持的建議;
(4)研究提出赴現場督導的技術專家人選;
(5)與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溝通,確認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6)與部應急辦保持溝通,確認上報的事故信息;
(7)承辦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的主要工作:
(1)評估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及效果,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預案體系、組織體系、應急機制及應急聯動等方面進行系統性評估,提出完善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領導小組提交評估報告;(2)參與事故調查,側重分析技術層面原因。
2.2.4 部內有關單位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部安質司負責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部應急辦(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撈局等視情況參與。
2.2.5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視事故情況決定成立,由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Ⅱ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帶隊;Ⅱ級以下事故現場工作組經分管副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帶隊。現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派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應級別的人員參加。
現場工作組職責:
(1)傳達部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向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主動與地方政府組成的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指揮機構聯系和會商;
(3)根據現場所了解的情況,研究事故救援技術和處置方法,提供相應的技術咨詢意見;
(4)必要時向部請求調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5)從專業角度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分析材料;
(6)承辦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6 專家組
專家組依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或根據部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質司提出建議。專家組由公路水運工程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參加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2.3 地方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分別組建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事故級別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4 項目級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立應急組織機構,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按規定及時向交通、安監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5 協同工作機制
2.5.1 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員制度,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協同工作機制,部安質司負責聯絡。
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5.2 響應聯動
各層級預案在組織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預案管理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機構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行業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屬地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安監、公安、國土、環保、水利、衛生、消防、氣象、地震、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會商機制;當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發生后,主動協調上述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根據地方政府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武警交通部隊、中央企業等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調遣。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防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氣象、海洋、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2)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橙色及以上級別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3)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
3.3 預防工作
3.3.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對接收到的各類預警信息要及時轉發,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辦公場所、駐地環境、施工現場等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提前采取排險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橙色及以上級別的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均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應急布置和項目級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有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組織專項治理,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3.4 項目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或本級實際情況發布和解除。建設單位向施工合同段發布的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原則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應急響應,并立即以《交通運輸部值班信息》的形式,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2.2款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Ⅱ、Ⅲ、Ⅳ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視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并細化響應等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對于Ⅰ、Ⅱ級生產安全事故,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
4.2 事故信息報送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應立即向項目建設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后,應當立即口頭或短信報告部安質司應急聯絡員或部安質司責任處室相關人員,并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至部安質司,其中Ⅰ、Ⅱ級事故還應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上報部應急辦,并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4.3 應急響應程序
4.3.1 Ⅰ級應急響應
(1)發生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成立領導小組。
(2)部安質司負責籌備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擬定應急響應期間的指揮協調、會商制度,提出派駐現場工作組、專家組建議,以及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專家咨詢、后期保障等事項。
(3)部安質司負責將應急響應信息通知部內相關司局和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4)根據事故信息和現場情況,經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批準后,盡快組織現場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4.3.2 Ⅱ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啟動:
(1)發生Ⅱ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分管副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安全總監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2)發生Ⅲ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報告有關情況,經分管副部長同意,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3)發生Ⅳ級事故,部安質司責任處室負責人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核準,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
(4)Ⅱ級應急響應期間,部安質司負責跟蹤、指導事發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救援方案會商、專家技術支持、協調救援協作機構等具體工作。
4.3.3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與程序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3)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Ⅰ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由部安質司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請組長核準后,由組長宣布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者降低為Ⅱ級應急響應,轉入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同時宣布取消領導小組。
Ⅱ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經分管副部長同意,Ⅱ級事故由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Ⅲ級與Ⅳ級事故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地方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由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
4.4 應急處置
4.4.1 Ⅰ級應急響應處置
(1)現場督導。
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由部領導帶隊趕赴現場。部安質司負責人與責任處室負責人及相關司局人員參加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即時聯系溝通。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2)信息上傳與下達。
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做好信息上傳下達工作。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4小時內,應將現場情況以短信、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1小時內,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事故現場有新情況或新風險時,現場工作組應及時向部安質司和應急辦報送動態信息。
當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有批示(或指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4.2 Ⅱ級應急響應處置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
部安質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公路水運工程施工階段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辦處室應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現場工作組按照本預案2.2.5及4.4.1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4.5 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4.6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以屬地為主,在屬地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要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發生。
4.7 總結評估
4.7.1 評估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2)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部安質司應根據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7.2 評估目的
通過評估,判斷應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發現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尋找有效的解決手段,為以后事故處置提供可借鑒信息;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
4.7.3 評估內容和程序
4.7.3.1 評估內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5)現場救援決策、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4.7.3.2 評估程序
(1)搜集評估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3)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寫事故(或險情)應急評估報告,發生Ⅱ級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本級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8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選派相應的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紀律。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時,應注重從技術調查入手,提供技術咨詢,促進事故技術調查更加深入,并為行業監管提供借鑒。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Ⅱ級以上事故調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參與調查的人員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技術調查總結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日常應急機構運行
部安質司在日常狀態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訂本預案,指導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跟蹤、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進應急管理的工作建議,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重大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發揮施工單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武警交通部隊納入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是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搶險救援保通專業隊伍,救援力量調動使用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視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技術專家管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信息收集。
(1)應急技術專家:交通運輸部成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組,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安全等專業的技術專家組成。應急專家按照部應急專家工作規則的要求,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2)應急管理隊伍:主要由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安監、建設管理等相關處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質監機構的負責人和應急聯絡員組成,參與或組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資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專業(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技術裝備等應急資源信息分布情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社會資源儲備。
5.3 財力保障
(1)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2)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使用臺賬的審核。
(3)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等險種。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相關保險規定,為本單位員工及相關勞務合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為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5.4 宣傳、教育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督導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結合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項目年度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尤其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記錄。應急培訓教育可通過農民工夜校、安全技術交底、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體、動漫、案例等手段,有效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應急逃生及避險技能。
5.5 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本級應急預案的演練。項目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分門別類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可通過桌面推演、實戰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解決操作性、針對性、協同配合等問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在演練過程中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價。
5.6 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違反《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交安監發〔2014〕115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情形,依此辦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評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施工單位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預案間的銜接性等內容。
6.2 預案備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及特長隧道、10萬噸級以上碼頭、航電樞紐等工程的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建設單位備案,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6.3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更新或修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防臺防汛等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應在汛期來臨前予以更新。
6.4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2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是一級重點防火單位,天然氣是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生產運行中,一旦發生事故,沖脫卡套的天然氣管線對人身、設備都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5%~ 15%),后果更不堪設想。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根據本公司加氣站的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第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天然氣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源管理,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員均熟悉本預案,若發生事故能夠熟練應用,明確分工,迅速處理,降低損失、避免傷亡。
一、配電室控制系統發生災險情
除加強對電器原件的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可靠的電器原件,若保護裝置失靈,應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長關掉進電開關;
2、同時機電修值班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門衛人員或財務人員及時報警、報告有關領導,組織搶修;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線。
二、控制室控制系統火情
氣站內電器控制設施較多,尤其在夏季,電器連續使用溫度高、發熱量大,因個別電器原件逐漸老化引起火災。應急措施;
1、值班班長實施滅火措施;
2、機電修人員迅速從配電室切斷電源;
3、關閉進氣閥,關閉程控盤全部閥門及氣瓶出氣閥;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帶;
5、財務人員報警、報告有關領導。
三、壓縮機運行中發生泄漏
無論卡套、安全閥等處一旦發生泄漏,應立即采取措施;
1、緊急停車,打開排污閥;
2、關閉進氣閥門,切斷電源;
3、卸壓查找原因、進行處理。
四、壓縮機運行中發生火情應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長立即停機、斷電,打開排污閥,關閉進氣閥門;
2、機電修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加氣員關閉加氣機閥門,停止加氣,并協同滅火人員一同進入機房滅火;
4、財務人員報警并報告領導。
五、加氣機工作時發生火災應采取措施:
1、加氣工迅速關閉加氣機進氣閥,撥出接頭;
2、關閉加氣車氣瓶伐門。
3、采取滅火措施;
4、到配電室切斷加氣機電源;
5、疏散加氣機機周圍人員,設立警戒線。
6、財務人員,報警或匯報領導。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3
北寬坪中學“營養餐工程”應急預案為了提高各校預防和控制突發“營養餐工程”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學區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管理
學區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營養餐工程中毒”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程根成北寬坪中學校長
副組長:張小龍北寬坪中學副校長
成員:劉衛治北寬坪中學教務主任
趙軍營養餐管理員
張彥民營養餐管理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北寬坪中學,程根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鄉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協調落實等各項工作。各成員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強化協調配合,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的強大合力,確保全校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各項任務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二、突發事件預防
1、領導小組把“營養餐中毒”預防救治工作的安全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學校的綜合考評體系,將營養餐發放工作納入班主任量化考核之中。每周開展一次“營養餐中毒”相關常識教育,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由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教育落實。
2、班主任每天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營養餐中毒”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并及時報告當周值周領導,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每周開展一次專項檢查,由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經常對各校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檢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衛生安全隱患。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由各校分管衛生的同志具體負責落實,每周定期檢查量化評比。
4、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學校后勤力爭每學期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5、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食堂衛生規范化管理。
(1)開學初,學校師生食堂必須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申領衛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培訓上崗并注意個人衛生,否則不能上崗;對患有“五病”的人員必須100%的調離。
(2)學校食堂購銷和使用的食品應定點采購并按規定驗收,建立購銷臺帳,禁止向學生出售變質的食品和“三無”產品;食品加工過程和儲藏必須生熟分開;餐飲具必須采用高溫或藥物嚴格消毒,并有()保潔措施。違者終止食堂簽訂合同。每周具體由當周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具體檢查。
(3)學校食堂的食品及其原料貯存和食品制作間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實專人、專鎖、專保管責任制,學校營養餐領導小組每周對其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健康課任課教師必須上好健康教育課。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出事件的能力。
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
食物中毒時,學區營養餐工程領導小組應迅速做好下列工作:
1、知情人員必須第一時間(5分鐘內)告知學校校長,然后由學校校長上報學區辦公室并立即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就快和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治療。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立即到現場,安撫學生,第一時間聯系醫務人員到現場指導和實施急救。并集中患者,以便組織車輛及時運送患者。領導小組立即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2、學區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用電話向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當地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處理情況等。
3、學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中毒學生相應班主任守護中毒病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便于及時匯報情況、解決和處理有關問題。
4、要全力做好保持學校的穩定,做好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思想,做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避免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的混亂。立即通知勒令食堂承包人員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
5、要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6、各班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對學生實施心理疏導,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7、患者送往醫院后,領導小組成員或相關教師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8、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2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事故后續情況報告:
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除了要第一時間按報告制度報告外,應按照主管局及相關業務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置,要及時報告事故發生、處置、善后工作情況。
1、事故處理情況報告:準確的數字,初步的經濟損失情況,在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處理情況。如事故處理時間較長,應按要求多次、及時報送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2、事故結案情況報告:事故發生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經濟損失,事故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4
為貫徹執行我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為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一、應急救援基本原則與方針
1、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優先保護大多數人,優先保護貴重財產等原則方針。
2、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有義務參加或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的任務和目標
1、更好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的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2、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
3、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適用范圍
本應急救援專項預案適用于頤景華庭項目施工現場,容易產生的傷亡、傷害行為,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埸及倒埸、觸電、機械傷害、有害氣體中毒或食品中毒、火災、爆炸、洪水等事故后,所采取的應急處理方案。
四、工程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五、應急救援器材
1、基本裝備;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療箱1個。
3、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藥箱;
4、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木棍、揪、鎬、切割機等)
5、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6、通迅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7、交通工具: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8、滅火器材:滅火器材通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消防栓內消防水帶、取水桶、消防銑、消防鉤、各種滅火器;
六、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預案
(一)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物體打擊、高墜事故發生,事故發現第一人應大聲呼救,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現場管理人員。
(2)項目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實況,制定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方案。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護組和搶險搶救組、消防保衛組到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2)同時指令通訊聯系組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公司分管負責人,帶領施救組、醫療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3)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聯絡撥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事故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到醫院救治。
(4)當醫院救護車未到之前,醫療救護組展開自救工作對受傷人員流血現場包扎止血,有骨折傷員予以固定,有顱腦、胸腹部位損傷者,必須予以相應處理。特別骨折者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避免二次傷害。對停止呼吸的傷員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用氧氣直接呼吸,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生命。
當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組織工作,做好傷者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工作事宜安排。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如受傷者自己能夠呼救,首先大聲呼救電工迅速拉閘斷電,或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值班電工。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人員撤離疏導和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救援方案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指令醫療救護組和搶險搶救組到事故現場進行施救;同時指令通訊聯絡組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公司搶救組趕到路口迎接護車,引導到事故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到醫院救治。
(4)當場外的救護車未到達之前醫療救護組開展自救工作,將傷員救出后,立即檢查可能的傷害部位,如發現作者斷指斷腿等,應立即將其找到,用醫用紗布將其包好,隨同傷員一起送往醫院救治;對傷者進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如搶救有骨折傷員,應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使用木板平抬,避免因不正常抬運,使骨折部位造成二次傷害;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
(5)把受傷者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事宜安排。
(6)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三)坍塌、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不論任何人,一旦有坍塌、倒塌事故發生,立即大聲呼叫在場人員緊急搞好撤離,并迅速報告項目經理或管理人員。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人員撤離疏導及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故擴大等,嚴格保證事故救援方案的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援組和搶險搶救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搶險工作2)同時通訊聯絡組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3)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4)當醫院的救護車未到達之前,1)醫療救護組展開自救,對傷員昏迷、心臟停止的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傷者流血或骨折,采取包扎止血或骨折固定,應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使用木板平抬,避免因不正確抬運,造成二次傷害,盡量大努力搶救傷者。2)對基坑、邊坡坍塌事故,技術指導組到事故現場督導搶險搶救組如何搶險搶救。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人工刨挖或者用挖掘機刨挖土方和雜物清理,將被埋的傷員搶救出來。防止坍塌范圍擴大,隨時監護坑壁及邊坡狀況,清理基坑邊及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再次事故的發生。3)如發生腳手架、卸料平臺坍塌事故,按預先分工進行搶救,架子工班組成員,按搶救的方案進行倒塌架子的排除和拴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組織所有員工協助清理材料(鋼管、腳手板),如有人員被埋、砸傷的,應首先清理被壓埋人員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搶救受傷人員出來,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傷害。
(5)把負傷的人員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如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事宜安排。
(6)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四)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拉閘斷電,觸電事故發生,最早發現觸電者大聲呼叫電工迅速拉閘斷電,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值班電工。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人員撤離疏導和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救援方案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援組和搶險搶救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搶險工作2)同時通訊聯絡組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3)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4)當場外醫院的救護車未到之前,醫療救護組開展自救,對觸電者進行搶救,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觸電者有外傷或骨折等,現場包扎止血或骨折固定,應注意骨折部分的保護,適用木板平臺,避免因不正確抬運,造成二次傷害,盡最大努力搶救觸電傷員。
(5)對觸電者現場自救:施工碰觸電,工地隨意拖拉電線或帶電接線、電器部分分離電源時,將觸電者抬到平整的場地,醫療救護組立即進入救護。
(6)對于高壓觸電事故立即通知有供電部門停電;搶險電工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7)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
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靜止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送醫院。
(8)1)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送往醫院。2)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9)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工作。有條件直接給予氧氣吸入更佳現場急救。
(10)當人觸電后,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死人”草草了事。人工呼吸至少堅持4-6小時,或出現尸僵和尸斑時方可放棄搶救,須醫生診斷確定死亡方可停止搶救。
(11)把觸電者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事宜安排。
(12)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五)有毒氣體中毒和食物中毒應急救援預案
(1)當有人休克,中毒昏迷,最早發現者立即大場呼救,立即向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報告;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中毒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維護現場秩序,封存事故現場,對井下有害氣體檢測取樣,獲取中毒的化驗樣品,供衛生防疫部門檢驗,施救按救援方案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援組和搶險搶救組人員到事故現場對中毒者進行搶救2)同時通訊聯絡組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公司分管負責人和醫療救治小組趕到中毒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3)并且向當衛生部門防疫部門報告,撥打“120”電話前來救護。講清中毒人員癥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并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中毒現場。
1、急救車未到達之前,醫療救護組開展自救;如果害氣體中毒者在孔樁地下,搶救組將有害氣體中毒營救到地面上,放置通風處,采取人工呼吸、輸氧等急救,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對食物中毒者,無論機關或施工現場,如有發現飯后多人有嘔吐、腹瀉等不正常癥狀時,同時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通知食堂保留剩余食品以備驗,盡最大努力搶救中毒者。
2、把中毒者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善后人員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工作,并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匯報工作。
3、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中毒時間進行調查,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六)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一旦著火,發現有人要大聲呼喊“救火”并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項目應急救援組帶領消防保衛小組到事故現場了解火、爆炸地點、起火部位,燃燒部位、燃燒物品、著火狀況,確認是否成災。
2、火災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1)在現場的義務消防員要迅速戴好防護器具,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檢查火災部位,判斷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火勢初起時而且確認火勢較小,可進行滅火。
(3)火勢發展迅猛,如無必要的設備,應立即進行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并等待專業消防隊來滅火。
(4)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項目應急救援組長,指令(1)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119”電話救援。(2)如有受傷人員,同時撥打醫療求救機構撥打“120”電話前來救護。(3)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匯報事故火災,爆炸情況,公司分管負責人帶領施工救組、醫療小組前來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4)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急救車到達現場,消滅火災,搶救傷員到醫院救治。
(七)防洪、防臺風應急救援預案
①當接到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時;
②當接到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時;
③公司應急救援中心,應立即向項目部組長報告,由組長根據事態判斷批準預案,從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七、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的恢復工作
1、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2、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
3、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4、依據公司總部的勞動獎品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5
1、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項目部實際情況,由xxxx負責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所有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需要進行演練一次,由項目經理xxxx負責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所有成員都必須參加,演練必須有記錄,有圖片,有總結,必須真實,不準走過程,能夠真正達到演練的目的。
3、所有演練所需要器材、設備由xxxx負責落實。
4、所有應急救援演練必須提前5日報分公司安全科進行備案,并提供書面的演練說明,分公司派人參于演練過程。
5、所有與重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資料由安全資料員xxxx負責收集整理。
6、本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以下內容:
1)爆炸應急預安;
2)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3)傳染病應急預案;
4)防暑應急預案;
5)高空墜落應急預案;
6)火災應急預案;
7)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8)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9、中毒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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