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15 17:34:59 歐敏 生產/加工/制造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2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25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1、我工廠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工廠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工廠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工廠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工廠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工廠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后,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

  六、系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工廠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成員:電話: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

  人數:2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工廠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工廠所有干部、員工都要模范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盡快向工廠領導提出,以便工廠將意見匯總后,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鎮域范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于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第一組:

  第二組: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后,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后續工作。

  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后,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后,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匯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4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5

  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公司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隱患,杜絕機械傷人事故的要求,在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松籽仁(堅果)加工廠區禁火規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機械操作規程》的基礎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

  一、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

  1、公司總經理為實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的第一責任人。如遇火災和生產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實施滅火和搶救工作。

  2、廠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執行的直接責任人。當發生火災和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撥打“119”和“120”電話報警,同時向總經理報告,采取應急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門和急救中心實施滅火和救護。

  二、防火應急措施

  1、當火災事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組成由公司總經理、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的'指揮部,清點職工人數,安排報警和自救。

  2、工廠電工立即切斷廠區內所有電源,同時啟動院內機井,保證滅火用水。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疏散職工的同時,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車未到之前,組織職工利用工廠的消防水槍和滅火器材進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產事故應急措施

  1、加工、烘干等車間若出現生產事故時,車間主任和現場第一目擊人,要在第一時間撥打求救電話,同時報告廠長和總經理。

  2、如有機械傷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立即關停機械,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止血等應急救護,并安排專人看護,等候救護車急救。

  3、對受傷人員要有專人陪護到醫院救治,安排財務人員親自到醫院辦理相關手續,保證實施有效的搶救。

  四、火災、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1、火災撲救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滅火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②成立公司義務消防隊。在火災發生后和專業消防隊未到之前趕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級階段。

  ③義務消防隊由機關男職工和分廠工人組成。分三個組:水槍滅火組。由劉德勝負責,利用院內機井和樓內消防栓滅火;泡沫滅火組。由史鐵章負責,利用樓內和廠區內的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報警通訊組。由門衛負責,及時報警,維持廠區秩序,引導消防車滅火。

  2、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生產事故自救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組成由廠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的機械傷人自救小組。在萬一發生生產事故時,切斷電源,搶救受傷人員,報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總經理和財務人員組成的救護組。負責陪同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

  ④成立由辦公室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事故報告組,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預防為主、杜絕事故發生

  1、公司及分廠和各部門,在嚴格執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強化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把預防放在首位。嚴格治理一切不規范和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加大硬件設施改選和建設,保證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加大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全體職工處理突發事件、執行應急預案的能力,做到保證自身安全和企業減少損失、及時報警、報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應急預案每年演練兩次,各工種崗位培訓每年兩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各項應急預案措施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保證預防為主,不出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以上應急預案落實到機關、工廠、車間、班組,并遵照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6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范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持。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信樞紐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制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設備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范、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并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采取緊急措施,后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信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后,認真研究查找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醞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后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后,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采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后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污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衛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后,人防業余專業隊協助衛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于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于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后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并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后,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后,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信息與通信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信息與通信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信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設備,保證通信聯系的暢通。

  2、消防設施設備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設備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采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設備、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余專業隊伍。

  6、日常防范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發動并依靠群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后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后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后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了解掌握基本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后,善后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7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為確保我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萬無一失,防患于未然,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xx科,由xx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各企業分別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本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具體分工是一把手負總責,主管付職具體負責,xx科、業務科負責定期檢查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安全儲糧情況,并向市糧食局匯報安全情況;xx科負責各企業會計、出納人員管理及資金安全情況;辦公室負責局本身及企業安全防火及值班情況;企業一把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制度落實及定期檢查情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確保本企業的安全。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從市局到企業一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實值班、值宿、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要加強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經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企業。三要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四要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堅決克服庫存量小不易出現壞糧事故的麻痹思想,確保“一符四無糧倉”的鞏固,確保儲糧安全,機械作業、登高作業和化學藥劑必須由市局統一購置分配,設專倉或專室保管,由熟悉藥劑性能的`專人管理,嚴格領用手續。五要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糧庫區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部張貼上墻

  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和保衛制度、值班制度、糧情檢測制度、防汛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五、切實做好重大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報告工作

  各企業認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事故要進行登記,并及時逐級上報。凡屬于有人員死亡事故,損失糧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損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損失金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質嚴重的事故,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在發現后1小時以內上報市局,市局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及安檢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事故處理后,要及時補報詳細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瞞報虛報。對瞞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發生事故后,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盡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殆誤時間,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報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要求

  1、各企業一把手要經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應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業堅守值班,確保通信暢通。糧食局值班電話:xxxxxxxx

  3、預案一旦啟動,糧食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對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玩忽職守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8

  一、總 則

  (一)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生在城區集中供熱系統的安全事故,保證安全、穩定和連續供熱,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部門與供熱企業的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城內供熱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供應緊張影響正常供熱;

  (3)因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造成區域停供或大面積停供。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擬定本區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供熱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范圍內的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揮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指揮小組組成:

  組 長:市政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市政管理局分管領導

  成 員: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金安熱電有限公司經理、恒陽熱電有限公司經理、金泰熱力有限公司經理、大眾熱力有限公司經理、華暖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暖到家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晨旭熱力有限公司經理、龍城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春宇供暖有限公司經理、大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鑫誠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正大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泓利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津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華龍熱力有限公司經理。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當發生城市供熱突發事故時,指揮小組成員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指揮小組成員未在市內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單位同志按職務排序遞補。

  指揮小組電話:616xxxx

  (二)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領導和協調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妥善處置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期間的重大問題,制定切實應急方案,盡快恢復正常供熱;

  2、貫徹國家、省、市政府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訂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市政管理局有關科室和各供熱企業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負責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上報;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7、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1、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局供熱辦主任、安全辦主任擔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2、指揮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應急響應時,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的指示。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其他部門的聯絡。

  (四)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供熱管理辦公室根據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城市供熱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供熱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供熱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核實上報的供熱系統情況;組織事故調查。

  2、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市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保證指揮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負責安排指揮小組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參加小組會議;審查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信息報道稿件,編制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簡報;組織全市供熱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3、各供熱企業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政府、市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熱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評估

  (一)管道爆裂,引起大量熱水泄漏;

  (二)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及引起的火災;

  (三)供熱用煤短缺,引起大面積停暖。

  四、突發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對可預見的影響供熱運行的事件,需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

  3、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4、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聯絡方式。

  (三)供熱管理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好現場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物品時,需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并拍好錄像,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五、應急處置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著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接警者(或發現事故者)首先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向熱源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報警,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迅速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接到報警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為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市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開,無事故發生,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六、后期處置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供熱,保障城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七、應急保障

  (一)通訊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本預案啟動時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

  (二)應急隊伍保障。供熱管理辦公室要組織建立供熱企業的專業搶險隊伍,按照事故性質成立蒸汽泄漏搶險隊、管道爆裂搶險隊、電氣事故搶險隊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搶險隊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每支搶險隊中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

  (三)物資保障。供熱企業應提供本單位供熱設施設備情況,儲備常用備件。各專業搶險隊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包括通訊工具、照明設備、通風機、切割機、防毒面具、滅火器材、電焊機、隔熱服、應急救援車輛等,并按規范要求儲備相應燃料。并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八、附則

  (一)應急演練。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要結合往常供熱事故情況,組織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搶險隊人員、設備、設施配置情況;搶險隊反應能力及業務技能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搶險指揮能力、業務技能;設備、設施、配件、材料準備情況以及預案可行性等有關情況。供熱企業每年都要針對各類事故定期組織4支搶險隊進行救援搶險演習。

  (二)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供熱單位要牢固樹立防大災的意識,加強對重點部位、崗位、設備設施的檢查,防止鍋爐、汽機、發電機組、管道、換熱站等方面發生重大事故。要明確本單位危險源并建立檔案,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檢;建立并完善值班、檢查、例會等各項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與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保證信息能夠及時上傳下達。

  (三)預案管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需要和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9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梁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梁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梁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梁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梁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梁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梁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優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信息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出租車行業、公路和橋梁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梁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通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信息: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信息;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信息;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信息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信息后,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序及內容

  5.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1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并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泄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后,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匯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后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后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并盡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范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余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設備(鏟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梁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梁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梁,對橋梁坍塌、橋梁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設備盡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0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礦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1、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1.組織領導:組長:作業長 副組長:副作業長

  成員:職能人員、各班長

  責任單位:檢修一區

  責任人、指揮:作業長

  報告:當班值班、檢修人員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2.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作業區領導、礦調度,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礦調度匯報,礦調度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2.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作業長、礦調度,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2.4.若發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先關閉氣源,在實施搶救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搶救,救援人員若感覺自己呼吸困難應立即撤離,更換人員。待救護人員到達后送醫院搶救。

  2.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2.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2.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1

  1.1編制目的

  規范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及燃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東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1.3適用范圍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熱力)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涉及勝利石油管理局、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濟軍基地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做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東營市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2辦事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具體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2.3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5個組。

  (1)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保衛、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維持。

  (2)搶險救災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燃氣、熱力方面的有關專家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市指揮部批準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負責組織醫療和衛生防疫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心理疏導、防疫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搶險物資裝備的供應和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和賠付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對市直管燃氣(熱力)企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開展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工作,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協助工作。

  3危險目標的確定

  3.1燃氣

  可能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地下燃氣管道、室內燃氣管道、燃氣器具、液化氣站及供應站(點)、瓶裝液化氣等易發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熱力

  可能發生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鍋爐、熱力管線等易發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預警預防機制

  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加大高新技術和信息化應用,提高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督促燃氣(熱力)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后,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應當立即報告事故發生地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或報警(110、119、120)。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核實并按規定逐級上報,上報到市政府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1小時。

  5.1.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及當時可確定的傷亡人數。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及簡要經過。

  (4)已經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5.2分級響應

  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由省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

  較大事故應急響應,市指揮部依據本預案處置。

  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為主處置。

  5.3啟動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后,縣區政府應當立即啟動本級預案,先期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減少財產損失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并拍照、錄像,最大限度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響應。確需啟動本預案響應的,應當立即按本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搶險救援需要,市指揮部可調用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4應急救援

  5.4.1緊急處置

  (1)燃氣:搶險人員立即關斷就近相關的氣源控制閥門,熄滅一切火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2)熱力:鍋爐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研判事故發生發展情況,適時停爐并關斷鍋爐與管網系統之間的控制閥門。熱力管線泄漏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關斷管線泄漏點最近處前后控制閥門。同時,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5.4.2人員疏散

  根據警戒區域,迅速撤離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并根據進一步發生的危險程度,視情擴大外撤范圍。

  5.4.3工程搶險

  根據可能的危險目標,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

  (1)燃氣:

  ①泄漏。如液化氣站內儲罐泄漏,有注水保護系統的立即進行注水,否則應進行緊急倒罐(或倒罐外運),同時對泄漏點進行封堵;市區輸氣管道泄漏,迅速確定泄漏點,對其進行封堵。

  ②中毒、火災或爆炸。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2)熱力:

  ①鍋爐爆管。待爆管鍋爐冷卻后,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并立即開展搶修。啟用備用鍋爐,保障正常供熱。

  ②鍋爐汽化:觀察鍋爐內爐水的壓力和溫度,適時打開排氣閥,必要時打開安全閥,使鍋爐蒸汽排出,及時泄壓。同時,將鍋爐內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爐溫。

  ③鍋爐爆炸、熱力管線泄漏。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其他由專業隊伍按照燃氣(熱力)企業詳細的單項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救援。

  5.5信息發布

  按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要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授權發布、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

  5.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市指揮部批準,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市指揮部善后處理組應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救濟、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2事故調查、總結與評估

  按照事故調查權限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進行調查。市調查組應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市指揮部應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上報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裝備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足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有關特種救援裝備情況。

  7.2應急隊伍保障

  (1)各燃氣(熱力)企業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

  (2)市及各縣區公安消防搶險隊伍。

  (3)其他臨時搶險隊伍由后勤保障組協調組織,必要時請求當地駐軍、武警支援等。

  7.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應當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及時組織醫療衛生和防疫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7.4資金保障

  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協調解決。

  7.5社會動員保障

  縣區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

  7.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研究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日常訓練由燃氣(熱力)企業自行安排,原則上每季度開展1次。

  (2)全市應急救援演練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

  8.2宣傳培訓

  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廣泛宣傳燃氣(熱力)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常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組織督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施救能力。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監督檢查

  市城市管理局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在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修訂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或其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時,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修訂完善。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2

  一、方案編制依據

  1、施工組織設計

  2、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后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臺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運行過程中規范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并設置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持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后勤保障組 、保 衛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后,然后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系

  項目部工程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現場事故后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范圍、效果評估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3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為確保我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萬無一失,防患于未然,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xx科,由xx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各企業分別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本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具體分工是一把手負總責,主管付職具體負責,xx科、業務科負責定期檢查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安全儲糧情況,并向市糧食局匯報安全情況;xx科負責各企業會計、出納人員管理及資金安全情況;辦公室負責局本身及企業安全防火及值班情況;企業一把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制度落實及定期檢查情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確保本企業的安全。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從市局到企業一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實值班、值宿、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要加強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經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企業。三要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四要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堅決克服庫存量小不易出現壞糧事故的麻痹思想,確保“一符四無糧倉”的鞏固,確保儲糧安全,機械作業、登高作業和化學藥劑必須由市局統一購置分配,設專倉或專室保管,由熟悉藥劑性能的'專人管理,嚴格領用手續。五要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糧庫區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部張貼上墻

  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和保衛制度、值班制度、糧情檢測制度、防汛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五、切實做好重大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報告工作

  各企業認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事故要進行登記,并及時逐級上報。凡屬于有人員死亡事故,損失糧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損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損失金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質嚴重的事故,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在發現后1小時以內上報市局,市局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及安檢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事故處理后,要及時補報詳細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瞞報虛報。對瞞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發生事故后,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盡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殆誤時間,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報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要求

  1、各企業一把手要經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應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業堅守值班,確保通信暢通。糧食局值班電話:xxxxxxxx

  3、預案一旦啟動,糧食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對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玩忽職守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4

  一、總體目標

  圍繞“通暢、順暢、舒暢”總體工作要求和“進得來、出得去、環境整潔、秩序井然、服務優質、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標,建立公司、管理處、服務區三級預案體系,強化現場管控,提高服務區通行效率,堅持優質服務,做好后勤保障,為過往司乘人員提供優質、安全、快捷的服務。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工作平穩開展,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應。

  二、組織機構

  組 長:公司副總

  副組長:服務區負責人

  成 員:服務區各組長

  三、節假日車客流主要特點

  國慶節:國慶節7天長假,旅客自駕出行較多,車、客流量較大,客貨疊加,車型、人員復雜,尤其是節日開始、結束時段,易出現擁堵現象。

  春節:由于春節7天假期前后有春運高峰,總體車、客流量比平時多,免放期間貨車較少,大型客車、小型客車較多,客流量大,公

  廁、餐廳、商場人流較大,結束時段(初六)車、客流急劇增加,容易造成服務區爆滿。

  清明節:節日時間短,車、客流量大,客貨疊加,掃墓和旅游車流距離較短,且部分客流當日往返,造成清明當天車、客流猛增。

  勞動節:節日時間短,距清明假期較近,車、客流量稍大,客貨疊加,流量相對平穩。

  四、具體要求及分工

  (一)總體要求

  1.人員管理:實行管理人員“雙值班制”、一線員工“三三制”排班管理模式,即免放期間管理人員要保證每天兩人以上同時在崗值班,一線員工三分之一在崗、三分之一在服務區備勤、三分之一休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保安、保潔等提前落實好后備人員,根據客流情況及時調配。

  所有人員按照“定人、定崗、定位、定責”的要求,科學安排,合理調整人員班次和工作分配,就餐重點時段應保證前后班次時間的重疊,實現高峰時段雙班在崗。要明確各自工作職責,保證各項應對措施落實到位。

  2.現場管理:按照“入口分流、廣場分區、加油分道”的原則,在加油站、公廁、收銀臺、開水器等重點部位設置排隊隔離設施和醒

  目的排隊指引標識,安排專人在各易擁堵點位維持秩序,科學疏導車流、客流,提高服務保障能力,防止出現長時間擁堵。

  3.經營管理:堅持“保障供應,方便顧客,人本服務”的理念,備足商品、原料,調整經營服務項目,滿足顧客需求,樹立良好對外服務形象。

  4.聯動協作:按照“警民聯動、共建協作”的要求,加強與高速交巡警、地方派出所的溝通、聯系,共同商討應對保障方案及特情處置措施,聯動協作,保障安全暢通。

  5.安全管理:針對免放期間客流量大、工作量大、員工狀態較疲勞,容易出現安全疏漏的特點,重點防范員工人身、設備運行、營業資金及旅客車輛、人身財產等安全事故。外場工作人員(保安、保潔、加油工及臨時在廣場疏導交通的其他工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反光背心。

  (二)各部門具體要求

  1.加油站

  (1)加油站負責人或油管員及時掌握油品庫存量及當天油品入庫數量,估算加油車輛的數量。

  (2)值班人員及時了解、掌握加油站現場實際情況,油源出現供應緊張時,加油站要迅速采取限量供應措施,并在第一時間與油品

  供應部門聯系,爭取臨時供應,同時向監控中心、服務區、交巡警、保安相關部門匯報。

  (3)通過高速公路情報板或加油站宣傳戧牌,提前向駕駛員發布油量供應信息。

  (4)免收通行費期間,加油站全員在崗,開足加油機,提前備好定額加油票。加油站值班人員要堅守現場,安排加油服務人員引導車輛,擺放錐桶,向等待加油的車輛駕駛員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同時加快加油速度,減少車輛等待時間。嚴禁向顧客推銷加油寶,嚴禁灌桶、無序加油。

  (5)出現加油排隊情況時,加油站管理人員全部在加油現場,根據車流情況合理安排人員,開足全部可用的加油槍同時加油,在排隊現場采取:一是用防撞隔離墩排出加油排隊車道(事前由服務區和加油站共同做好加油車輛的進出口線路設計方案),引導客戶有序排隊,設置的加油排隊車道要保持足夠的長度、合理的走向,并保證為其它正常出入服務區的車輛留下通暢的'進出車道。二是在劃定的加油排隊車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油品類別、標號提示牌,提醒客戶按車型、油箱位置和所需油品類型自覺分道排隊。三是在入口處安排員工以及保安用手勢和語言引導顧客,避免顧客爭搶車道,同時保證油罐區卸油通道暢通無阻。四是在兩臺汽油機夾角處安排員工引導車輛,一方面盡量提高加油機使用率,另一方面避免車輛搶道、碰撞。如遇極端

  事件,值班管理人員要果斷停止加油,切斷電源,立即疏散車輛,降低人員、財產損失。

  (6)保安應協助做好車輛疏導和引導,做到兩個謹防:一是謹防駕駛員之間因車輛磨擦發生打架的治安事件;二是謹防駕駛員與加油服務人員發生爭吵造成人身傷害事件。同時做好對閑雜人員驅趕,確保治安案件零發案,確保經營秩序正常。必要時可通知高速交警到現場維持秩序。

  3.餐廳

  (1)各項設備設施在節日前做好全面檢修及調試,確保正常使用。

  (2)備足餐具、托盤,適當增加餐具清洗人員,提高清洗效率和質量,加快周轉,以便供應。同時,收殘服務員要加快收殘速度,必要時增加人員和收殘工具。

  (3)在就餐高峰時,餐廳現場領班要密切關注客流量,快餐供應質量等信息,積極做好與廚房后臺協調溝通、現場人員調配工作。如出現客流高峰,服務區可根據自身實際采取固定套餐、家庭套餐等預分裝好的快餐銷售形式,以緩解顧客排隊壓力。

  (4)設置團隊接待處,由專人負責,做好團隊就餐的服務。

  (5)提前備足零錢,準備好發票。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范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6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交通部門職能分工和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5)《省安全生產條例》;

  (6)交通運輸部《交通行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表制度》。

  1.2.2相關的應急預案

  (1)交通運輸部《交通建設工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2)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省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市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列入國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水運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傷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傷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款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以下同)。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應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政府領導,各司其責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制,以安吉縣人民政府為主體,縣交通主管部門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依法組織、參與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發揮行業指導和協調作用,防止出現事故“放大效應”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從業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服從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以預防為主,針對各種安全風險制定安全應對措施,做好應對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平時加強培訓和演練,采用科學的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測、預防水平。

  (4)快速反應,協調應對

  為保證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縣交通主管部門與當地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和社會公眾在應急處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機制

  在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縣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縣范圍內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明確相關職責和工作程序,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縣交通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的原則和要求,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應急管理職責

  2.1各級交通管理部門職責

  2.1.1安吉縣交通局

  縣交通主管部門根據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保障制度,制定本縣范圍內有關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趕赴現場,協助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指揮、協調本縣范圍內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掌握有關事故動態,向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報告事故情況;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在縣交通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為加強對專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交通局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安全的局領導;

  副組長:分管建設工程的局領導;

  成員:縣局建管科、縣局運安科、縣公路段、縣港航處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由局運安科牽頭負責。

  2.1.2縣交通行業管理部門

  根據縣人民政府和縣交通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保障制度,編制本部門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趕赴現場,協助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掌握有關事故動態,按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縣交通局報告事故情況;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1.3縣交通主管部門設立事故接警電話,負責接收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聯絡,并將報警信息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2.2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急管理職責

  2.2.1建設單位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制定本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的基本結構和主要內容見附件一),審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搶險救援方案;建立本項目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編制本項目年度應急工作資金預算,具備在情況緊急時能及時調用的能力;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負責聯絡氣象、水利、地質等相關部門,為施工單位提供預測信息;對施工、監理單位的應急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協調、落實各參建單位用于應急搶險救援的物資、設備、人員,配合交通、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按規定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配合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2.2.2施工單位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建設單位制定的本項目應急預案,認真分析施工作業環境危害因素,充分考慮各類自然災害影響,因地制宜制定有針對性和時效性的本合同段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的基本結構和主要內容見附件一);結合工程特點建立本合同段應急救援組織和救援小分隊,編制應急處理措施方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編制本合同段年度應急工作資金預算;對本合同段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對施工過程中重大生產安全技術問題組織專家進行專項研究;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必要時可向交通主管部門申請幫助;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第一時間組織開展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按規定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事故情況,需緊急救援時,同時向當地公安、消防、衛生部門報告;及時編寫具體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2.2.3監理單位

  根據建設單位制定的本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本單位在該項目的應急救援組織,明確應急救援的責任人,明確相應的工作程序、內容,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對現場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配合建設單位審查施工單位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搶險救援方案,監督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對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重點巡查,必要時應到現場督查,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責令改正;嚴格進行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月度計量支付管理;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按規定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事故情況;配合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預防預測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應急管理要突出預防預測。縣交通主管部門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定期開展預測信息接收,及時轉發給各建設單位,并督促建設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建設單位應通過對工程施工作業環境風險分析,做出相應判斷,向施工、監理單位預測信息,督促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反應準備。

  3.1預測預警

  預測預警是對自然災害(臺汛、風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惡劣氣象以及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質災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信息進行風險分析,推測可能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程度,預警信息。

  自然災害預測預警由縣人民政府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和,縣交通主管部門在接到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后及時轉發給各建設單位,并督促建設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建設單位在接到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后,及時給各施工、監理單位,并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其它預測預警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根據工程危險源分析和重大危險性工程施工方案論證情況作出相應預測。

  3.2事故預防

  縣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得到的自然災害預測預警信息,及時向建設單位預警信息。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施工、監理單位根據預警信息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預防。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特點,調整施工計劃,提前進行必要的人員培訓和預案演練,增設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作業人員應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監理工程師應給予相應的指導和監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單位要結合施工條件,認真分析工程特點,必須摸清重大危險源的確切狀況,并加以跟蹤、監測、監控和預警,變事故處理為事故預防,隨時發現隱患,隨時排除,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掌握企業安全管理的主動權,實現保障安全的目的。

  4應急響應

  4.1事故報告

  4.1.1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現場有關單位安全負責人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1.2報告程序

  發生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于30分鐘內向建設單位快報(需緊急救援時,同時向當地公安、消防、衛生部門快報);1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進行報告。建設單位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按項目屬性于30分鐘內按規定向縣交通主管部門以及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和其他有關部門快報(見附件2),當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建設單位應同時向省廳質監局快報;1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進行報告;6小時內將事故詳情進行補報或續報;事故初步原因必須在12小時內進行續報;情況緊急或有新的情況發生,應隨時將事故詳情進行補報或續報。

  縣交通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按規定上報縣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同時通報縣安監局等其他有關部門。

  4.1.3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預估的直接經濟損失;

  (2)事故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及發證機構,施工單位“三類人員”的姓名及崗位證書情況,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項目基本概況;

  (4)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4.2應急處置

  4.2.1處置原則

  縣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參建單位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發生一次重傷3-4人、或涉險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事故,市縣通局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和相關成員組成現場工作組趕赴現場。發生一次重傷5人以上、或涉險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事故,縣交通局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相關成員組成現場工作組趕赴現場。

  4.2.2現場處理

  (1)縣交通局派出現場工作組的主要任務是:趕赴現場實地指導督辦,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支持協助縣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縣交通局有關領導報告。

  (2)縣交通主管部門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政府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3)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項目或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和事故調查。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應采取拍照或者錄像等直錄方式反映現場原狀。

  4.3信息

  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由負責組織處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終止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后,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啟動單位決定應急終止,并通知有關部門和公眾。

  5.1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險情排除;

  (2)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結束;

  (3)被困人員安全離開突發事故危險區并得到良好安置。

  5.2應急終止報告

  (1)應急狀態終止后,縣交通局根據公路水運建設工程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報告。

  (2)應急狀態終止后,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或險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6應急保障

  6.1組織保障

  (1)縣交通主管部門應定期研究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設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項目職責范圍內所屬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督促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應急救援組織、應急預案編制、演練、設施設備、物資管理進行有效監理。

  (3)施工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派專人進行維護。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救援器材、設備。

  (4)監理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派專人進行維護;督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組織、應急預案編制、演練、設施設備、物資管理等情況。

  (5)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多部門配合的,縣交通主管部門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與公安、消防、衛生等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縣交通主管部門以及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事故預防及有關知識宣傳,對應急預案進行宣傳、講解,增加預防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建設和施工單位應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監督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紀錄。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縣交通主管部門、縣交通行業管理部門以及建設項目等三個層面組成的全市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網絡,明確各有關單位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確保應急反應迅速。

  (2)成立項目搶險隊伍,主要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應急管理隊伍,主要由縣交通主管部門、縣交通行業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組成。接受并執行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的應急命令、指示,組織各有關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4財力保障

  (1)縣交通主管部門每年要安排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2)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帳。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管理的定期審核。

  (3)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及其附加險,以保證事故發生后的賠付。施工、監理單位應為本單位員工及勞務合作人員投保相應的社會保險,此項費用應含在投標報價中。

  6.5演練保障

  建設、施工單位要根據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應急工作演習方案,每年應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觸電、溺水、防臺、防汛、高空墜落、坍塌等演習活動,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7預案管理

  7.1責任追究

  實行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更新

  縣交通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應急管理情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生產環境、工程規模和自身條件的改變,每年度不斷修訂更新本單位、本項目的應急預案。

  7.3預案解釋與實施

  本預案由縣交通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自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7

  1目的

  為規范物業管理處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應急的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處理緊急事件,從而控制事態的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各項目管理處保安、中央監控室值班員負責火警、匪警的應急處理。

  3.2各物業轄區大堂值班員和物業值班員負責電梯困人的應急處理。

  3.3工程部和各物業轄區工程維修值班員負責住戶水管爆裂、煤氣泄漏、供電供水設備故障的應急處理。

  3. 4公司總部總值班員負責協調各部門處理緊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原則

  4.1.1快速反應的原則:要求當值保安員接警后2-5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保安部負責人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3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的原則:

  1)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統一指揮

  2)保安班長及保安員負責各類指令的落實與執行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各保安隊員需無條件服從指揮人員的命令,班長負責事后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的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管理處其它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該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損害事件

  4.2.1若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當場抓獲,并注意收集現場證據,報告公安機關,連同物證送公安機關處理

  4.2.2對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監控或設法約束,當其實施盜竊或其它破壞事件時再掌握時機予以當場抓獲

  4.2.3保安員接到盜竊、損害事件報案時,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部班長或負責人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事發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盜竊現場不能擅自讓他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4.2.4保安部班長到達現場后視情況輕重,立即調遣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若情況特別嚴重,應立即向管理處主任進行請示和報告

  4.2.5盜竊案件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被盜物品名稱,錢財數量的巨細,再確定是否報當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則打電話告之小區被盜詳情,請公安人員速來小區偵破。管理處將組織力量,創造良好的條件配合公安部門對案件開展偵破,排摸線索,提供相關的情況

  4.2.6當班班長對事件的發現和處理過程,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保安部將進行存檔備案

  4.2.7事件的處理流程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2)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斗毆受傷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4.3.2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2)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公室,進行詢問記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并請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報告公司領導。

  4.4搶劫

  4.4.1當班人員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搶劫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該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班長報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管理處,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視其傷情送醫院救治

  4)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組織追截;

  4.4.2保安班長接到搶劫報告后,立即調遣附近的隊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體貌及被搶劫的經過做好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和記錄

  2)如向公安機關報案,要將相關資料、線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并請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并請示和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4.5兇殺

  4.5.1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1)立即趕赴現場,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2)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4)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5)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6)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4.5.3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

  4.5.4同時,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4.6.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1)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4.6.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4.7緊急停電處理

  4.7.1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呼叫報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4.7.2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電15分鐘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并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4.7.4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4.7.5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后,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和報告。

  4.8臺風

  4.8.1在臺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臺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臺小組,隨時準備加班

  4.8.2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和重要部位的檢查和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準備工作

  4.8.3臺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和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4.8.4抗臺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臺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4.9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9.1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當班班長接報后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4.9.3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防止破壞和犯罪行為的發生

  1)相關人員和車輛的疏散

  2)向醫院、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尋求支援

  4.9.4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和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和請示

  5. 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5.1. 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5.2. 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后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并聯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 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5.4. 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后,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采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5. 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征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5.6. 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5.7.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并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5.8. 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9. 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5.10. 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機安全生產,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促進農村社會穩定,規范農機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農業機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全縣農機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農業機械在本縣境內田間、場院和鄉村道路上發生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傷,或者1000萬元(含)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第三條: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和應急隊伍建設,預案演練等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聯動,嚴格執法,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盡可能減小影響,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誤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維護農機生產安全,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第四條:縣、鄉鎮農業(機)部門共同構成全縣農機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網絡。各單位均須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指揮本轄區范圍內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各級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應急處理工作常設機構。

  縣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一、組織機構

  組長負責對重特大農機事故應急處理的全面指揮,副組長負責各項具體工作的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分工,落實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各職能小組。

  (一)現場指揮組:組長由局長同志擔任,負責事故現場的全面指揮。

  (二)事故處理組:組長由劉同志擔任,組員:邰秀品、朱子良及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負責農機工作的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勘察、調查、取證等事故處理工作。

  (三)現場協調組:組長由龍同志擔任,組員:徐文先及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工作人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疏導群眾。

  (四)宣傳報道組:組長由徐同志擔任,組員:張曉珍,負責事故的調查報告。

  (五)后勤保障組:組長由汪同志擔任,組員:宋小琴,負責后勤保障。

  二、報告、保護及相關工作

  (一)報告

  1、農機辦主任向局領導報告后,由局領導安排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由縣政府決定后再向州農機監理所和州農委報告。同時,通知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協助保護現場,通知120趕赴現場搶救傷員,向縣公安交警報案協助處理現場。

  2、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辦報告的.時限為接到事故報案后2小時內,如有新情況應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及時補報。

  (二)趕赴現場。

  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率現場協調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成員趕赴現場;

  2、事故發生地鎮鄉政府分管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趕赴現場。

  三、現場處理及指揮

  (一)現場指揮

  1、各小組趕赴現場人員服從現場指揮組指揮。

  2、縣農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服從縣政府工作組指揮。

  3、全縣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鎮鄉政府要同心協力,全力以赴做好重特大農機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事故現場處理

  事故處理組人員到現場后,應立即著手開展下列事故處理工作:

  (1)組織醫療等單位和個人搶救傷員。

  (2)勘察現場、收集證據,其中包括:

  A、收集物證;B、現場攝影、錄像;C、繪制現場圖;D、農業機械檢驗;E、現場鑒定;F、尸體檢查;

  (3)尋找目擊者,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

  (4)依法監護肇事者;

  (5)及時恢復生產;

  (6)進行現場復核,其中包括:

  A、請當事人和證人在現場圖和記錄材料上簽字;B、清點傷亡人員及其現場遺留的財物,及時與各方辦理好交接手續;C、依法扣留肇事農業機械及行駛證(準用證),駕駛員駕駛證(操作證)。

  (三)現場協調

  現場協調組工作職責是:

  1、配合事故處理組,清理傷亡人員,保護現場財物。

  2、組織醫院120救護車運送搶救傷員。

  3、疏導聚集在現場周圍的車輛和群眾。

  (四)宣傳報道

  宣傳報道組負責對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的材料收集和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縣安監局及州農委匯報。

  (五)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通訊、照明和車輛、油料等的保障供給及參與事故處理人員的住宿、食品提供等工作。

  第五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同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農機部門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示,提出應急處理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

  4、完成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農機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應當在同級及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農機部門領導下,迅速、果斷地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章:報告制度

  第七條:事故發生地指揮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條所指重特大農機事故報告后須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報告,同時,報告上級指揮中心。縣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縣政府應急辦、縣安監局應急辦和州農委安全生產應急處理指揮中心。

  第八條:事故發生地農業(機)部門應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上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農機事故的機械、機主姓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四章:重特大農機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第九條:當得知發生本案第二條所指重特大農機事故后,事發地農業(機)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本預案。

  第十條死亡3—9人的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中心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由縣農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特大農機事故,州、縣指揮中心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由州農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及處理。

  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地農機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須迅速趕赴現場,同時協調公安、急救、保險等部門聯合行動;積極搶救受傷人員,有效地維護現場秩序,劃定現場保護范圍;勘察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確認證人(有條件的立即取證);安撫群眾,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在應急處理工作中,事發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農機部門負責,上級農機部門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級農機部門負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的農機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須立即組織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條:事故處理部門應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一周內向上一級農機部門寫出詳細處理報告。

  第五章:監控預防機制

  第十五條:農機監理部門應當加強與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加大對鄉村道路以及田間、場院等農機作業場所重大危險區段的監控力度,對可能引發重特大農機事故的險情等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加大農忙季節農機作業安全生產監管力度,預防和控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各單位要加強農機具產品質量檢測,確保農機具產品質量安全。

  第十八條:各單位結合平安農機建設,進村入戶積極開展農機安全以及事故應急防護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十九條:各單位級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并保證應急裝備的設置處于完好、有效狀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各單位根據本預案及上級有關要求,分別組織制訂或完善農機安全生產應急處理預案,并負責組織演練、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是農業(機)部門在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后,進行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調查處理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有關人員,建議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我市水務系統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提高防范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水利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濱州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鄒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屬地為主,部門協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當地政府為主,有關部門發揮指導、協調和配合作用。

  (3)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鄒平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班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劃分,分工協作,加強合作。

  (4)專業指導,依法規范。統籌利用市行業資源,協調有關應急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為科學處置提供專業技術支持。依法規范和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堅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教育培訓、預測預警、預案演練和保障能力建設。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鄒平市(以下簡稱“市”)水務系統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

  1.5事故分級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水利安全生產信息報告和處置規則》,水務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

  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劃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較大涉險事故,包括涉險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緊急疏散人員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務設施、危化品庫和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2.1.1專班設置

  設立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班(以下簡稱“專班”),專班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鄉水務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專班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可由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宣傳部、市城鄉水務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氣象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司法局、鄒平黃河河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組成。專班下設專班辦公室,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城鄉水務局,承擔專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城鄉水務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專班視情可設立現場工作組。

  2.1.2專班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濱州市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啟動本預案,明確響應級別,決定終止本預案。

  (3)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作出決策部署。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現場工作組,明確組長。為現場處置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撐;審議批準專班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及事故信息等。

  (4)協助市政府開展事故調查、影響處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專班辦公室職責

  (1)負責受理全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報告專班,并提出相應建議;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

  (3)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現場處置相關進展情況,檢查督促有關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4)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市政府、專班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

  (5)督促協調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和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本預案的修訂、演練、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6)完成專班交辦的其他事項。

  2.2成員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專班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發地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指導水務部門對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處事故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網絡言論引導等輿情處置工作。

  市城鄉水務局:負責組織全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后期處置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負責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協助水務部門做好現場穩定等應急處置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并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相應技術支持。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改革局等有關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助水務系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受害人員的殯儀服務工作。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指導、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傳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事故單位落實工傷保險有關政策措施等。

  市總工會:依法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代表職工監督事故企業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疏散等提供氣象數據。

  市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按權限組織實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發貨。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所轄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組織搶修所轄交通損毀基礎設施,組織協調救災物資運輸保障。

  市司法局:負責指導、協助水務系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后期處置的法律咨詢服務工作。

  鄒平黃河河務局:負責編制轄區內防御黃河洪水預案并負責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管理范圍內的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河道險情搶護工作的組織實施。

  市消防救援大隊:根據轄區安全事故和水域搶險救援事故警情任務,參與現場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務系統事發單位的請求,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按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行動。

  2.3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職責

  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基層管理部門,其義務與職責主要體現為:

  (1)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展開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并按程序上報。

  (2)配合專班開展應急救援。

  (3)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人員疏散、救濟、安撫、事故調查與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專班視情可設立以下現場工作組,各工作組在專班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專班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技術保障組。由市城鄉水務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安全、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對事故救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制定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3)搶險救災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城鄉水務局、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參加,負責制定先期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同時可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專班批準,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5)后勤保障組。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協同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當地人民政府組織運行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6)輿情處置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對事故情況的新聞發布,加強對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監控、分析研判等。

  (7)善后處理組。由市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市政府確定組成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情況并出具事故調查報告。

  3預警預防

  3.1預防

  市城鄉水務局要結合實際,分析事故風險易發領域和事故風險類型,及時對各類風險進行分級管控。同時加強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及時掌握安全生產風險動態,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水務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強化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生產規模和事故風險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采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2監測

  市城鄉水務局應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水務行業領域的日常安全監管,及時監測發現和處置事故風險。

  水務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水務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監控和險情處置,逐步實現信息化、制度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3.3預警發布與解除

  3.3.1預警級別

  根據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發布預警

  市城鄉水務局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信息應及時報告市政府及濱州市城鄉水務局;市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單位與運行管理單位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信息,應及時報告市城鄉水務局及市政府。預警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發布。

  3.3.3預警解除

  當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三級、二級、一級三個等級。由專班研究決定,組長宣布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1.1三級響應

  核定為未出現人員重傷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專班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隨時掌握情況,通知專班成員單位及相關人員做好二級響應啟動準備。

  4.1.2二級響應

  核定為一般事故(Ⅳ級)的,由專班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信息上報:接到事故報告后,市政府應當通過電話快報和書面上報相結合的形式,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半小時內報告濱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并按規定逐級上報。

  (2)專班負責同志趕赴現場,了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調動有關隊伍、現場工作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現場救援方案,開展事故搶救及相關工作,并做好后援準備。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6)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電力、氣象、物資、財力、環保等支援工作。

  (7)根據程序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8)因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采取設置標志、拍照、攝像、記錄和繪制現場圖等措施保護事故現場。

  (9)需要外市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濱州市政府提出請求。

  4.1.3一級響應

  核定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和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較大涉險事故的,分別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濱州市安委會辦公室或其指派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事發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二級響應組織開展先期應急救援處置。

  4.2事故報告

  4.2.1報告程序和時限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鄉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市城鄉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應當立即核實并必須在20分鐘內上報市委信息科、市政府辦公室,電話直報鄒平市、濱州市、省安委會辦公室,50分鐘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

  對于生產安全事故,市政府應當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30分鐘內電話直報省、濱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屬于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還應當在1小時內書面直報,同時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工作有關要求逐級上報。

  市城鄉水務局實行值班值守制度,隨時接收事故報告信息,并及時報市政府、濱州市城鄉水務局及有關部門。

  市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120。

  市城鄉水務局事故報告受理聯系方式(工作日期間):xxx。

  市城鄉水務局事故報告受理聯系方式(節假日期間):xxx。

  4.2.2報告內容

  (1)電話快報

  電話快報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2)書面報告

  文字報告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先期處置

  (1)水務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做好事故先期處置和員工的自救互救,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或市城鄉水務局在報告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4.4響應程序

  4.4.1基本應急

  (1)本預案應急響應啟動后,專班辦公室立即通知各相關成員單位、相關專家、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專班制定救援實施方案,下達救援指令,根據需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各有關成員單位、部門根據救援實施方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切實保障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4.2信息發布

  水務系統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單位發布事故基本信息、初步核實情況、政府處置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4.4.3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經現場工作組檢查確認,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根本消除,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影響時,經專班批準,宣布解除應急狀態,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在市政府的領導下,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做好污染物的處置、生產秩序的恢復、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相關受影響人員的安置、工程的修復重建以及善后賠償等工作,并根據市安委會以及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相關工作。

  5.2事故調查與評估

  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提出事故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對事故基本情況、事故信息接收處理與傳遞報送、應急處置組織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應急響應措施及實施、信息公開與輿情應對等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調查與評估報告報市政府及市城鄉水務局。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充分利用有線、無線通訊設備和互聯網等方式,切實保障通訊暢通,并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6.2救援裝備和物資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配備足夠的應急機械、設備、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保持完好,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必需保護、防護器具儲備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快速、及時供應到位。

  6.3應急隊伍保障

  市城鄉水務局應加強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專家庫、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撐及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保障作用。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建立周邊區域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能力。

  6.4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系與溝通,事故發生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專家及其他救治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5資金保障

  處置事故所需經費,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負擔。市財政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應急資金的審批和劃撥,保證應急處置所需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6.6交通運輸保障

  應急情況下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單位必須保證交通工具及時到位,安全可靠運行,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特殊情況下可以調用社會車輛參與救援,事件處置結束后據實予以補償。

  7宣傳培訓與演練

  7.1宣傳培訓

  市城鄉水務局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水務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應對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應急演練

  市城鄉水務局、局屬各單位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水務各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水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針對水務系統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較大涉險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由市城鄉水務局組織編制并負責解釋,并根據工作實際進行修訂。

  8.2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0

  一、總則

  l、我工廠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工廠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工廠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工廠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工廠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工廠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后,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工廠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成員: 、 電話: 。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

  人數: 2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工廠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工廠所有干部、員工都要模范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盡快向工廠領導提出,以便工廠將意見匯總后,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1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好火災事故的救援和疏散工作,把火災造成的危害、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公司名稱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本預案作為指導性意見組織實施。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

  滅火組成員:

  通訊組成員:

  疏散組成員:

  二、報警和接警程序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發現自動消防控制柜報警后,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對講機通知樓層的服務員檢查;通知時必須說清報警點的具體位置;同時消防值班室人員除控制柜控制人員外,全部前往報警地點查看。樓層服務員接到控制中心火警通知后,就近服務員應迅速趕到報警地點查看,如確認有火情,必須在一分鐘內用對講機或消防專用電話與控制中心聯系,報告火情。

  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使用對講機呼救消防控制中心,同時視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沉著冷靜,講清楚起火的單位名稱、地址(本單位報警地址為:)、火災事故的部位、燃燒什么物品,火勢大小等有關情況,并留下聯系電話號碼,專人等候。

  三、應急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旦確定發生火災,所有人員應馬上趕到現場開展工作,消防值班人員趕到現場,立即組織員工救火。同時將情況迅速報告消防控制室。疏散組負責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和疏散在店的'所有客人,疏散引導組人員迅速疏散客人通過消防通道疏散到一樓安全位置,疏散時不得乘坐電梯。疏散人員疏散時應快速、冷靜地疏散客人,不毛手毛腳,同時安撫客人,尤其是醉酒客人,避免引起踩踏事故,禁止任何人疏散出去后在返回房間取拿貴重物品。

  四、撲救初起火災程序及措施

  接到報警后,滅火組人員要馬上趕到現場,切斷電源、燃燒源;組織員工撲救初起火災,快速了解清楚燃燒什么物品,以便采取不同的滅火撲救措施。并要了解附近有無對火災現場造成威脅的物品;要根據火場情況,采取速戰速決的滅火方法或先控制,后滅火的方法進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的蔓延而造成更大損失。

  在參加滅火時,要隨手帶上自己就近地點的滅火器材,火災現場地點滅火器材不夠時,樓層各個區域范圍都布有消防栓、水帶和干粉滅火器,可以解決一般火災撲救所需的器械。

  撲救火災工作由滅火組具體組織實施,其他小組應各負其責,做好預案中安排的工作,尤其是疏散引導小組一定要確定每個樓層、每個房間都沒有遺留客人,完成后,可幫助滅火組人員取拿消防器材。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通訊聯絡組人員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沉著冷靜,講清楚起火的單位名稱(本單位報警地址為:)、地址、火災事故的部位、燃燒什么物品,火勢大小等有關情況,并留下聯系電話號碼,專人到一樓等候。火災現場的救護:如有傷員應迅速將傷員撤離危險地帶,在現場采取應急救護措施后,迅速將需要進一步救治的傷員送往醫院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六、非營業時段的消防安全

  非營業時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值班室人員負責,由于非營業時段人員少,只有值班人員和消防控制室人員,出現火情不好控制,所以應加大非營業時間的巡邏、巡查。

  如消防控制柜報警,消防值班室人員應馬上前往報警地點查看,出現火情馬上通過對講機或消防電話向消防值班室報警,同時運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滅火。巡邏時,值班人員和控制室人員同時巡邏,發現火情由值班人員馬上通過對講機或消防電話向消防值班室報警,消防控制室人員運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滅火。消防控制室接到報警后除消防控制柜控制人員外都應趕到現場,撲滅初起火災。出現火情不論大小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如無法控住火情要及時撤離到安全地帶,由消防隊來滅火,避免人員傷亡。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2

  為有效預防各類突發性公共事件的發生,積極、穩妥、快速地處置已發事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村實際,現就全面加強全村應急管理工作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迅速”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全村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發生在全村范圍內的緊急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原則。

  3、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完善網絡建設,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4、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加強合作的原則。

  三、突發公共事件分級

  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根據其性質、危害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Ⅰ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全村甚至全鎮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村兩委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村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

  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全鎮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村兩委集中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

  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全村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村兩委集中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

  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Ⅳ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村兩委集中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

  四、應急組織領導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負責突發事件的全面工作;xxx負責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xxx負責組織處理工作

  (二)應急值班室

  應急值班室設在村辦公室。應急電話:xxxxxxxxx。電話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行動時,應急值班室有專人值班,確保上通下達,通信聯絡暢通。

  (三)信息接報員

  安排xxx為信息接報員,負責接報群眾上報的突發事件信息和向上報送及時報送信息。

  五、應急隊伍保障

  (一)應急自救分隊

  以民兵聯防隊為基礎,設立應急自救小分隊,xxx具體負責

  (二)村志愿者隊伍

  發生突發事件后,村兩委自行組織安排。

  六、突發事件的預防與群眾自救

  (一)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水旱、洪澇、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動物疫情、森林火災、房屋倒塌、礦難、火災、交通事故、環境事件、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恐怖事件、村鄰糾紛、水利設施糾紛、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聯集體上訪等前兆信息。

  (二)本村應通過廣播站、墻報等宣傳陣地,向居民宣傳預防災害及抗災救災等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公眾突發事件自救能力。

  七、事件信息報告

  (一)發生突發事件后,現場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向村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二)村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在接報后15分鐘內應立即向鎮應急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三)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或損失等簡要情況。

  八、處置工作流程

  (一)到達現場

  發生突發事件,村兩委干部立即趕到現場,快速召集應急小分隊進行先期緊急處置。

  (二)快速報告

  立即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或向“110”報警,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后救物資,避免人員更多傷亡。

  2、量力而行: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險狀態下,應同時注意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救援隊伍現場增援。

  3、重點救援對象:對孤、老、病、殘或五保戶要列為重點保護對象,優先安置。

  4、疏散轉移現場人員:及時組織疏散轉移現場人員至安全地帶或緊急避難所。

  5、控制現場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協助上級處置

  1、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鎮領導共同開展先期處置。

  2、協助先期趕到現場的相關部門應急隊伍開展應急處置。

  3、村辦公室作為上級現場指揮部指揮場所,為相關部門的應急隊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九、應急保障工作

  (一)應急物資儲備

  1、儲備一定的應急物資。

  2、村兩委專門設立了應急電話。

  3、對應急物資和場所可以臨時征用和借用。若有損壞,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二)應急避難場所

  1、村轄區內的中、小學校可為抗災救災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2、村廣場等公共設施可作為避難場地。

  3、企業空置廠房或其他房屋可臨時征用使用。

  十、災后恢復重建和善后處理

  (一)負責災后恢復與重建,村兩委立足本村實際,迅速組織居民災后自救,恢復生產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負責做好死傷者的善后處理和死者家屬的撫恤工作。

  (三)協助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事故調查工作。

  (四)協助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民政賑災工作。

  (五)協助村民向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申請臨時征用物資的補助事項。

  (六)及時統計上報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3

  企業安全生產是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的重要環節之一,而應對突發事件則是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非常必要的。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指針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事故等)制定的.應急預案。該預案包含了應對突發事件的具體措施、責任分工、資源調配等方面的內容,旨在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和反應速度,保障員工和企業財產的安全。

  一、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1、依據法律法規。

  2、以安全第一為原則。

  3、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4、實事求是、科學合理。

  5、科學組織、協調配合。

  6、防患于未然、控制在最小。

  二、應急預案編制內容

  1、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企業工作特點和實際,將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分類,確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

  2、應急組織

  明確企業應急領導體系、各部門職責和任務,建立應急指揮中心,指定應急組織人員。

  3、應急措施

  制定各種應急措施和技術方案,包括安全撤離、應急救援、資源調配等方面的內容,確保應急貨源暢通、救援及時到位。

  4、應急設備備件

  根據企業實際需求,采取適當的配置方式,保障應急物資及設備的暢通。

  5、應急演練

  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的監督和更新

  應急預案需要不斷地進行完善和更新,保證其具有時效性和針對性。企業應急預案的監督和更新應當涉及以下方面:

  1、隨時跟進突發事件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對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更新。

  2、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對預案進行評估,并在評估期內完成修改和更新。

  3、要求部門負責人對各自部門的企業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資源共享的應急機制,有效防止和及時救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水利系統范圍內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或失蹤及其它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各單位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應根據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時,應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事故及特種設備等專業性生產事故,依據相應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1.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事故預防與應急工作相結合,做好事故的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4.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水利局的統一領導下,各單位按照職責和權限,負責所轄區域內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生產經營管理單位應認真履行水利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1.4.3屬地位主,條塊結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應遵循屬地位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及時報告水利局安委會,接受水利局指導,協調做好相關工作。

  1.4.4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國家、省和水利部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各單位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到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物資器材、措施等落實到位。

  1.4.5信息準確,運轉高效。堅持事故報告、響應與處置各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險情,及時報告,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相關單位應在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本單位相應應急預案。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安福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協調辦公室、專業應急協調部門、應急救援專家組、各單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等組成。

  2.1.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根據具體事故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可臨時指定其它相關部門及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1.2應急協調辦公室設在水利局安委會辦公室,在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2.1.3專業應急協調部門為水利局黨政辦、建管股、農水股、水政水資源股、河長辦等。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審定(修訂)、發布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2)領導、組織、協調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預警工作;

  (3)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發布啟動和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

  (4)向縣政府和水利廳安委會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5)組織專家分析事故情況,研究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指揮、處置技術方案和建議;

  (6)及時向上級及水利系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7)配合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

  2.2.2應急協調辦公室職責

  (1)承擔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綜合組織協調工作;

  (2)組織制定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工作制度,負責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并對應急救援方案提出建議;

  (4)事故發生后,負責協調應急保障,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交通運輸保障、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技術與專家保障、救援設備保障等工作;

  (5)配合縣政府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及相關信息發布;

  (6)負責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7)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調整和修訂;

  (8)承擔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2.3專業應急協調部門職責

  (1)黨政辦:在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配合水利局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做好救援宣傳、通信與信息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2)建管股:在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配合水利局應急協調辦公室做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農水股:在農田水利、農村人畜飲水、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配合水利局應急協調辦公室做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水政水資源股:在水利執法、水資源調查工作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配合水利局應急協調辦公室做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5)河長辦:在發生所轄河道保護管理生產安全事故時,配合水利局應急協調辦公室做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3水利生產經營管理單位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水利生產經營管理單位應按照管理權限,在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和指導下,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機構,編制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儲備足夠應急物資,并定期組織演練。

  2.4水利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成立以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應急救援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在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時,為事故搶險方案提供技術咨詢。

  2.5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機構及職責

  2.5.1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機構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機構和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應急救援隊伍要嚴格執行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應急處置指令,按照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全力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2.5.2應急救援隊伍

  各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與消防及其它特種救援機構建立健全聯系協調機制,必要時請求支援。縣防汛機動搶險隊為水利局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3事故主要風險及預警與報告

  3.1事故風險

  全縣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有:河(渠、溝)道及其建筑物損毀、水庫(塘壩)垮壩、機電設備(施)事故以及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中發生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所有易由自然災害引發的各類水利生產安全事故。

  3.2事故預警

  各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接到可能導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可能導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3事故報告

  3.3.1事故報告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應當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利部門。局屬單位發生事故后,應按照規定和事故情況上報當地政府、水利局安委會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

  報告的方式可采取先口頭或電話報告,隨后盡快正式書面報告。在法定工作日向局安委會辦公室報告(電話:0796-7630073),夜間和節假日向局值班室報告(電話:XXX)。

  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傷亡和損失情況,按規定程序向縣政府和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

  3.3.2事故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得措施;

  (6)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4應急響應、處置和結束

  4.1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水利局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研判或評估,并向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建議。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的啟動,由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宣布。

  4.1.1 Ⅰ級響應:

  發生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Ⅰ級響應。在省級和縣級應急預案未啟動前,水利局安委會主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帶領局應急領導小組趕赴事故現場,指揮、組織和督導事故單位按照相應預案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完成應急處置和保障任務。

  4.1.2 Ⅱ級響應:

  發生3-10人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5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Ⅱ級響應。在縣級應急預案未啟動前,水利局安委會主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帶領局應急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督導事故單位按照相應預案完成應急處置及保障任務。

  4.1.3 Ⅲ級響應:

  發生1-3以上死亡(含失蹤),或50-1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Ⅲ級響應,水利局安委會副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領局應急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督導事故單位按照相應預案完成應急處置及保障任務。

  4.1.4 Ⅳ級響應:

  發生造成5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水利局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督導事故單位按照相應預案完成應急處置及保障任務。

  4.2 Ⅰ、Ⅱ級響應處置措施

  4.2.1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發生較大及以上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Ⅰ、Ⅱ級響應,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和可控情況,分別或同時采取以下行動:

  (1)通知相關單位、地方政府采取救援行動,并提出相關要求;

  (2)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安委會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請求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同志赴事發現場進行現場指導;

  (4)對事發地政府和水利生產經營管理單位提出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要求;

  (5)派有關救援隊伍、人員和專家赴現場協助指導預防或搶險救援工作;

  (6)根據事故類別、事故地點和救援情況,調集搶險救援物資,必要時請求縣政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持;

  (7)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8)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通報相關政府;

  (9)落實上級部門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2.2各鄉鎮發生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時,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可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綜合協調組、救援專家組、新聞報道組等若干工作組,協助鄉鎮政府救援。

  4.2.3局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可根據事故現場救援的需要,設立八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綜合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信息的傳遞,督促各工作組完成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匯總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對外聯系,現場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施救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生、控險、排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負責搶救傷員,確保傷員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4)疏散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

  (5)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供應,并組織車輛運輸。

  (6)救援專家組:提供施救方案和突發情況的處置對策、措施,界定危險區域,指導應急救援技術工作,提供應急救援技術咨詢。

  (7)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8)新聞報道組:負責事故及救援有關情況的宣傳報道工作。

  4.2.4要確保參與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針對不同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人員還應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3 Ⅲ、Ⅳ級響應處置措施

  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發生較大以下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視事故情況,啟動Ⅲ、Ⅳ級響應,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或派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督導事故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部門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

  4.4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重點新聞網站或政論網站等)由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必要時縣新聞管理部門進行協調指導,重大情況報縣政府決定。

  4.4應急結束

  遇險人員得到妥善解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宣布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5善后處理

  5.1善后處理

  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主要包括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損失評估、傷亡人員補償、人員生活安置、災后重建、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的人員,確保職工思想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做好相關工作。

  5.2應急救援報告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完成應急救援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結論;事故處理經過、采取的救援措施及效果;應急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提出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和成員單位負責人的電話要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6.2物資裝備保障

  縣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配備工程搶險、個人防護等各種裝備,明確預備調用的民間裝備,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資金和物資供給。要做好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狀態,并及時更新補充。

  6.3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要根據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組建相應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經常性開展培訓和演練,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

  6.4交通運輸保障

  在應急響應期間,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和各級救援機構要積極協調事發地公安、交通等部門提供交通支持,保證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及時調運。

  6.5醫療救護保障

  水利局應急領導小組和各級救援機構在應急響應期間,要積極協調事發地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護,并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確保醫療救護隊伍適時進入現場救治。

  6.6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6.6.1宣傳教育。各單位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要按規定向職工和從業人員說明生產及生活場所的注意事項、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助等方面的知識,切實提高全員安全素質。

  6.6.2培訓。各單位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要加強對從業人員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做好應急指揮機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等有關人員的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處置和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6.6.3演練。各單位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要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級預案的演練。各生產經營管理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的需要定期組織演練。演練結束后,由本級應急管理機構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并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或主管部門提交演練報告。

  7其它事項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水利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并報水利廳批準后實施。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害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1)不按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害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預案解釋與實施

  本預案由水利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5

  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應急預案的作用不可小視。應急預案是為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降低社會經濟損失而制定的一種措施。它是企事業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基礎和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五個重要的要素:組織機構、預案體系、應急資源、預案演練和評估完善。

  一、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是應急預案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它主要包括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等職能部門。企業應設置組織機構,并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責,以便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響應、準確果斷地處理。在組建領導小組時,需要確立主要負責人,明確指揮、協調、調度各個職能部門,以確保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高效、統一和有力推進。

  二、預案體系

  預案體系是應急預案制定的核心基礎。其主要包括單項預案、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等。單項預案一般指應急處理方案,如防火預案、環境保護預案等。綜合預案是對多種單項預案的統一整合,便于管理和應急響應。專項預案則是針對突發事件的特定需求而制定的預案。應急預案體系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內外部環境和規定要求,制訂出符合企業和社會情況需要的具體方案。

  三、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是指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所需要的人員、物資、技術、設備等資源。企業應制定應急資源清單,并制定資源調度機制,根據危機事件的情況動態調配資源。此外,針對一些長期存在的潛在危險,企業應加強安全管理建設,合理配置應急儲備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資源的充足供應。

  四、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是檢驗預案可行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在制定預案之后,企業應不斷進行演練,不僅能夠發現不足之處,還能提高應急響應的速度和準確率。演練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情景模擬和實際演練。其中,情景模擬運用專家團隊、計算機輔助設計等手段,又稱為桌面演練,能夠全面、系統地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完整度。實際演練則是在現場開展,檢驗預案的操作性以及人員的協調配合等。

  五、評估完善

  應急預案的評估是制定和完善預案的必要手段。企業應不斷進行預案的評估和改進,保證預案的科學性和時效性。評估內容包括預案的適應性、實用性、指導性以及科學性等。在評估完善過程中,企業應加強對預案的經驗總結和反饋意見的收集,對評估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和更新。

  綜上所述,應急預案是企業和社會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在制定應急預案時,除了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并貫徹五個要素,還應注意預案的科學性、實際可行性和應急資源儲備等問題。只有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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