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的使用范圍
根據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及結算制度的規定,企業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見附件),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允許企業使用現金結算的范圍是(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報酬;(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經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技術、體育等各種獎金;(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他物資的價款;(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7)另星支出;(8)中華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屬于上述現金結算范圍的支出,公司可以根據需要向銀行提現支付,反之一律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2、庫存現金的限額
庫存現金的限額是指保證公司日常另星支出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公司3—5天日常另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或交通不便的企業,銀行最多可根據公司15天的正常開支量來核定庫存現金的限額,正常開支需要量不含公司每月發放工資和不定期差旅費等大額現金支出,庫存限額一經核定,要求公司必須嚴格遵守,不能任意超過,超過限額部分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低于限額時,可以簽發現金支票從銀行提取現金,補足限額。
3、不準坐支現金
公司發生的現金收入,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公司如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報經開戶行審查批準,由開戶行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公司應分期向開戶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未經銀行批準,企業不能擅自坐支現金。為了加強銀行監督,公司向銀行送存現金時,應在送款薄上注明款項的來源。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當在現金支票上寫明用途,經開戶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二)票據管理制度
包括銀行支票和發票的管理。
1、空白票據的管理
(1)建立空白票據購買、領用、保管、注銷的制度,指定專人管理,以明確責任。
(2)空白票據保管人員應建立明細登記薄,將每本空白票據起止號登記齊全,領用時按本注銷。
(3)空白票據的.領用,必須按號碼順序領用和簽發,不得間隔號碼。
(4)出納人員存放未使用完的空白票據時,應與印鑒分開保管,更不得將空白票據事先蓋好印鑒存放。
(5)各類票據不準轉借、轉讓、倒賣、代開、撕毀、涂改、偽造,不準在填寫票據時弄虛作假,不準擅自出售或拆本使用及銷毀。
(6)公司若發生停業,合并等特殊情況,應按稅務機關規定,需要撤銷或更換發票的應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原購領發票的稅務機關辦理發票的撤銷、更換手續,一律不準私自處理。
2、銀行支票制度
(1)銀行支票的領用及簽發
A、簽發銀行支票應按銀行現行規定辦理,用自動支票打字機或墨汁、黑簽字筆、炭素墨水填寫。
B、領用空白轉帳支票應由領用人在支票登記薄中簽名后領用,出納人員應同時在支票票面上寫明日期,收款單位、用途及支付限額。
C、需當時付款的固定經濟業務,如:合同款、勞務費、往業款項等,按照公司付款程序,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出納人員應根據收款單位的收據,將其收款單位、用途、日期、大小寫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不得空項,支票的存根應和支票正聯填寫相同,不得簡化,不得潦草。
D、現金支票必須由出納人員簽發,支票中的項目必須填列齊全,支票的存根應和支票正聯填寫相同,不得簡化,不得潦草。
E、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和出借支票或轉讓給別的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給收款單位代辦簽發,不準填寫假用途,逃避銀行監督。
(2)銀行支票的報帳制度
A、空白轉帳支票領用人應在支票簽發后的五天之內向財會部門進行報帳,逾期不報的應由會計部門負責催報,因遲報而造成資金不足出現空頭支票或延誤了會計工作的,應對領用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B、轉帳支票使用完畢后,領用人應將經過領導批準及經辦人簽字后的收據交到會計部門,經出納人員審核后進行支票銷號。
C、支票如有丟失,領用人應立即同會計部門進行聯系,同時向公司領導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如因匯報不及時,又不采取相應措施,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應追究領用人的責任。
(3)銀行出現差錯制度
簽發支票發生錯誤不能更改,應在支票的正聯和存根上加蓋"作廢"戳記。作廢的支票不得撕毀和丟失,應由會計部門按年單獨裝訂成冊,隨會計資料一同歸檔。
3、發票(含機打發票、手寫發票及內部收據)
(1)購買發票時,應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要求,到指定地點購買。
購買發票時應根據不同行業,購買性質不同的發票。
(2)發票的領用
A、使用發票時由會計部門負責發票的專人填制《使用發票登記薄》由領用人簽字,方可領出。
B、填制發票,應用元珠筆并依發票聯項墊雙面復寫紙書寫,字跡清晰、工整。
C、填制發票,應根據發票中所設項目填寫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發票填寫完畢,應由開票人簽名或蓋章,同時加蓋開票單位的有關專用章(如:財務專用章)。
D、填制發票必須連續使用,不得間隔聯次。
(3)發票的審核
A、作為收款單位時:
(a)審核付款單位交來的款項是否為本單位的款項。
(b)審核付款單位金額是否與應收金額相符。
(c)轉帳付款應按銀行支票審核規定,進行逐項審核,現金收付應當面點清。
B、作為付款單位時:
(a)審核收款單位開據的發票是否印有稅務機關發票監制,是否有發票字軌號碼,是否有收款單位及開票人簽章。
(b)審核發票日期、收款單位名稱、用途、填寫是否正確,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累計金額加計是否準確。
(c)審核發票是否有更改項目,聯次傳遞是否正確,有無涂改和弄虛作假現象。
(4)發票差錯的更正
1、按規定不能更改,重新開具新的發票。
2、發票填寫發生錯誤,不能更改時(如:金額數字),應在發票的各聯次上加蓋"作廢"戳記,如其中聯次已撕下,應將撕下的聯次按順序重新粘在發票本上,完整保存其各聯,不得銷毀。
(三)公共設施專用基金的管理制度
1、來源:在住宅區移交時,開發建設單位按住宅區建設總投資的2%的比例,劃撥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給住宅區業主委員會。
2、基金由區住宅管理部門設立專帳專人管理,專款專用,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對基金使用受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3、基金用于住宅區重大維修工程項目和購買管理用房,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委員會申請維修計劃,業主委員會審批。
(四)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調離,必須與接替人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法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2、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移交后,如發現經管的會計業務有違犯財務制度和財紀律等問題,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憑證、帳表、公章、現金、支票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內容。(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會計部經理監交;會計部經理交接,由公司領導人監交,必要時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會計部經理監交;會計部經理交接,由公司領導人監交,必要時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5、移交人員要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帳薄余額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薄余額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要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帳單核對相符。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余額核對相符,或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3)移交人經管的公章和其他實物,也必須交接清楚。
6、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要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的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的會計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帳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9、會計人員臨時調離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職工作的,會計部經理或公司領導必須指定人員接替或處理。
10、公司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合并單位的會計移交手續,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五)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1、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公司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公司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2、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部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公司總經理及會計部經理批準,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等。
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過公司總經理同意。
3、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會計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鑒定,報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公司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
4、合并、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具體明細詳見附件。
(六)用章管理制度
1、會計部印章分別保存在兩位出納員處(財務章、人名章)以利于互相監督和審核。
2、會計部印章不準外借。
3、會計人員向外報送報表、文件等,需用印章時,經辦人必須在登記薄中寫明原因及簽字,經會計部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使用。
4、印章用完后放入保險柜中保存。
5、對外結算的支票用章,經付款主管審核方可使用。
(七)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原始合同原本均給會計部一份由會計部專人負責管理。
2、所有合同必須按國家規定的稅率貼印花稅。
3、每支付一筆合同款時,須先由負責合同的會計員按合同條項逐項審核,審核無誤后在付款批件上注明"與合同相符"字樣,對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予以拒付。
4、建立合同帳薄,按時登記合同帳,合同執行完后要及時注銷。
(八)撥打傳真長途電話管理制度
1、因公向外發傳真或打長途,要事先填在登記薄中填清日期、時間、發往地、用途及經辦人。
2、本部門電話僅限于因公使用不得打私人電話、傳真不外借。
3、按照節約原則,因公打長途電話長話短說,盡量讓對方往本部門打,節省開支。
(九)培訓計劃管理制度
1、定期由部門主管及經理進行業務培訓/
2、學習國家有關財務、稅收等的文件,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凡參加完外出學習的員工,回來后均要寫出心得,并將培訓內容傳達部門員工,以便共同提高。
4、鼓勵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上各種有關培訓,積極參加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取得相應技術職稱。
5、定期進行輪崗,使每個員工做到熟悉掌握會計部各崗的工作內容及程序,做到一專多能,做部門里的多面手。
(十)、報銷管理制度
1、嚴格按預算付款。
2、對于手續不完備的款項拒付。
3、對于現金另星報銷要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屬于預算內支出項目,報銷人必須到負責預算的會計人員處核銷后到會計部經理處審核簽字,方可到出納員處報銷。
4、屬于預算外的支出,必須由公司總經理特批在發票背面簽字,經辦人簽字后到會計部經理處審核簽字,最后由出納員再審核無誤后,予以報銷。
5、對于發票大小寫金額、抬頭、印章有誤的拒付,內部收據不予報銷。
6、上述報銷均由經辦人統一填制支出憑單。
7、報銷時間經公司確定后,各部門應嚴格遵守(遇有特殊情況例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物業公司是依據委托合同,對管轄區域內的公用設施、房屋、治安及環境等進行綜合管理的服務性單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是物業公司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具備工作復雜、工作量大的特點。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需要統籌物業公司內部及外部的全部賬務,并通過會計賬簿和憑證反映物業公司的經濟活動和經營情況。因此,提高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水平,才能使物業公司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一、目前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1)會計未按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明細記賬,記賬方式和科目比較混亂,收支科目不準確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將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混淆記錄等。(2)會計資料數據不準確甚至失真,造假的現象普遍存在。(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手續不完整。這些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中產生的基礎性問題嚴重的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最終影響到物業公司對財務數據的分析和預算。
2.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方法落后
部分物業公司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中一方面仍然采用手工做賬的方式,甚至對會計數據的收集、分析以及處理等均使用人工操作,不但會浪費很多的時間,而且會影響到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另一方面,部分物業公司的會計核算方式過于單一。比如,物業公司的財務工作只由專設的財務部門管理,其他部門并不參與,過分單一的核算方式難以為決策層提供科學的數據依據,制約了物業公司的發展。此外,物業公司的成本管理方法也很落后。傳統的成本管理重心是指通過財務部門對經費的有效控制,最終降低預算和開支。而對于供求和服務的成本管理卻很少涉及。物業公司對市場形象和品牌效應的關注比較少,缺少促進公司全面發展的有效途徑和策略,沒有形成完整的成本管理機制,影響了公司的發展和壯大。
3.資金管理力度不夠
資金不足是物業公司面臨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對于物業公司來說,資金來源和資金數額都十分有限。其主要包括啟動資金、經營性收入、管理及服務費、維修資金等。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都只是中小企業的規模,注冊資金比較少,資金實力相對薄弱。由于銀行貸款認可的主要是不動產的數量,因此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資金周轉很難實現。加之物業公司部分財務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有限,對資金管理工作缺乏現代化技術的運用和長遠戰略目標的考慮,難于實現對資金的有效管理。
二、提高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水平的方法
1.使用二級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
由于物業公司管理的區域比較多,因此,物業公司對財務工作也應實行詳細化管理,建立二級甚至多級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以所管理的各小區為單位,然后對各小區的財務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整理,再將原有數據和整合后的數據交由物業公司總財務部進行數據信息的分析。這些具體詳細的財務信息也可以作為物業公司制作小區管理計劃的依據。近年來,很多小區都強調了獨立進行物資及服務管理的要求,即一級管理制度下的二級管理。此外,為保障小區物業產權人的權益,應在各小區設置業主委員會,專門負責監督物業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況。完善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的相關制度,使物業公司財務工作人員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有制度可依。因此,要想發揮會計核算的優勢作用,保證核算工作質量,準確反映并詳細記錄物業公司資金流動和經營成果信息,物業公司改變傳統的會計核算制度,使用二級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勢在必行。
2.創建全面的金融服務信息化平臺
當今社會已經步入信息時代,創建財務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是時展對所有企業的一致要求,也是促進物業公司與時俱進發展的'重要途徑。物業公司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應該充分利用先進的財務管理工作軟件,對銀行賬戶和賬簿進行統—的信息化管理。(1)物業公司應逐步對財務工作中的資金收支、資金結算、資金監管等進行整合,以提高物業公司資金歸集和資金調劑的工作效率。(2)物業公司應對服務的各成員單位開展網上資金結算和集中管理的服務。通過高效便捷的服務,提高物業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客戶滿意度。此外,物業公司的下屬公司也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做好下屬公司的財務數據信息獨立存儲工作。同時,將審核后的數據信息轉存到總物業公司的數據庫系統中,以方便總物業公司的監督和管理。
3.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情況發放工資,可以提高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物業公司應定期對財務工作人員進行考核,按照其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工作態度等進行綜合評價。通過建立健全的績效考核制度,可以調動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增加其對財務工作的責任感,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業公司的用工成本。
4.加強物業公司的資金管理
物業公司的現金流動量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需做好資金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證公司的穩定發展,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加強資金運作力度,尋找合適的投資機會,利用閑置資金為物業公司創收。(2)實行資金的跟蹤管理,加強資金使用和調度工作的管控,保證專款專用,避免挪用以及占用資金的不良現象發生。(3)對未收回的賬目款項,應加大催收力度,促進資金回籠,減少存貨比例,加強存貨管理。(4)對水電費收取一定量的押金。加強和保險公司、保安公司的合作,降低資金及索賠風險。(5)增加物業公司提供有償服務的管理項目,提高資金的回收效率。同時,物業公司還應做好財務的收入及開支工作,對銀行賬戶進行統一辦理。(6)總物業公司依據下屬公司提交的年度預算資金報表,對資金實行統一調配。同時,要求下屬公司提交的資金預算報表要內容詳細,具體按照日、中、月的要求進行細化。對下屬公司的經營利潤,應該遵循預定方案及相關要求,統一由總物業公司入賬后統一分配管理。通過這樣的資金管理模式,不但可以提高物業公司集中管理資金的效率,而且有效的解決了資金流失嚴重和周轉不靈等問題,也可以有效的提高物業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5.制定完善的財務監督保全體系
財務監督是企業內部控制成敗的一項重要因素,物業公司應加強自身的財務監督保全體系的建設,提高公司自身的綜合管理水平。(1)合理設置公司人員機構和職責分工,按照公司各崗位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執行重大決策需集體審批的制度,防止個人獨權。同時,也應該建立各職能部門之間相互牽制的制度,避免產生詢私舞弊的問題。(2)實行財務關鍵崗位輪流定期檢查的制度,防止財務工作人員出現串通舞弊行為。(3)建立問責機制。問責機制可以增加行為主體在公司內部控制工作中的責任感,進而保證公司內部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有了完整的財務監督體系,不僅可以提高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管理效果,而且也保證了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信息的準確性和全面性,進而為公司分析財務數據提供科學依據。
6.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思想素質
物業公司應注重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思想素質,為公司的發展提供保障。物業公司一方面應該定期組織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人員參加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相關業務人員的技術水平。另一方面應鼓勵公司骨干“走出去”對同行業成功單位進行參觀、訪問等,通過取長補短的方式解決公司的現狀問題。通過各種方式增加財務工作人員的知識貯備量,使財務工作人員及時熟悉財務行業的最新動態以及新法律新政策,使其將掌握的財務知識與相關經濟知識融會貫通,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更好地處理好財務管理的相關工作。會計職業是一項政策強、涉及面廣、集眾多利益主體為一身的職業,掌握著一個公司的全部的資金流入流出,這就要求財會人員在工作中要樹立職業道德觀念,誠實守信,強化法制觀念,自覺接受公司內部甚至是社會的監督,維護會計法規的尊嚴。
綜上所述,物業公司是集高度統一管理、多層次服務和市場經營為一身的綜合性企業,加之我國的物業公司起步晚,尚未形成規范統一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機制,致使物業公司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很多。因此,物業公司應樹立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準確劃分出各部門的職能,科學的規劃和進行資金運作,才能不斷提高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效率和質量,進而實現物業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開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項工作良性健康發展,保證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本公司基本規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依照國家會計制度和稅務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加強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 嚴格遵從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
第四條 會計、出納人員分別有不同股東推選人員,經公司松獅會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條 支票留存印章為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會計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員私章,留存的印章應分開保存于不同人員管理處;
第六條 報銷實行一支筆終寶寶制度,由經辦人員簽注事由,分管領導及知曉的其他一個股東審核,后由董事張簽字報銷;
第七條 報銷單上須注明事由、日期、金額、票據(附件)頁數等,經辦人簽字位置在票據背面,審核人簽署在票據右下角或中部空隙處,董事長簽署在票據右上角;
第八條 實行項目核算制,審核人和董事人簽字時應注明該批票據列入項目名稱;
第九條 支出金額的控制:200元一下股東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處理該事中的股東與共管項目股東或分管領導溝通后才能支出,且報銷時兩者皆應簽署審核意見,500元以上的支出須與董事長溝通后方能支出,超過3000元以上的支出須通過各個股東或有董事會會議決定。以上票據應嚴格正規票據辦理(特殊情況除外,需經董事長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報經辦人簽署后,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審核定后可以直接報銷,其他金額報銷按以上程序辦理,嚴禁座資;
第十條 公司員工支出時,原則上應索取正規票據;
第十一條 借資問題,1000元以下的.借資分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借資須與其他股東事先溝通后,有董事長批準借資;
第十二條 公司出納借用周轉金為3萬元,以借據形式在財務上借資,用完后經審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納每10天應向會計交接一次單據,具體時間由出納、會計商量,交接時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5000元以上金額支出,出納處原則上以支票形式開支,支票審鑒制度與借支手續用等辦理;
第十四條 任何單據除股東外會計無權對外傳閱、借出,股東翻閱但不能帶離現場,特殊情況下帶離現場需由當事者出據借條,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 每月1—5日為財務小結時間,由會計以書面形式把當月的收支情況同志后,報告給各位股東成員,各個股東審核單據,補簽單據,超過此時間各股東視為開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處理原則:
第十六條 嚴禁少多報、虛假現象,一經查實處以10倍罰款,情況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
第十七條 財務部長職責:
一、財務資產部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上負有監督財產完整、合理使用的責任;
二、負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正確、及時、全面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盤點、核對工作;
三、積極地向有管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學方法、合理化建議。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一、應收應付賬務處理規定
1、應收應付科目采用客戶往來、供應商往來輔助核算。
2、為了便于查閱每個客戶的交易明細,無論現銷還是賒銷,均須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收款時再予以沖銷。應付賬款賬務處理同理應收賬款。
3、財務人員記錄應收賬款憑證時應嚴格審查單據是否齊全。
4、財務人員應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應收應付明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二、應收賬款管理規定
1、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銷售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貨款催收。財務人員應積極配合銷售人員進行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銷售人員應積極跟蹤客戶,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
2、財務會計對部門應收款進行監督。每期期末提供應收賬款明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3、由于銷售人員的原因造成的逾期應收賬款,由銷售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4、送貨人員收取客戶現金貨款的`,應及時上交財務,并在現金收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款,對于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銷售人員,一經發現,公司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根據業務特點,不允許出現應收賬款(質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簽訂銷售合同時預留質保金,根據實際情況確需預留質保金的,應爭取盡量縮短質保期、降低質保金額度,并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關于質保金部分,由銷售人員追蹤客戶,進行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6、由于零星業務較多,且存在多種銷售方式(現金、代收、賒銷等方式),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相關銷售單據的完整性;銷售單據注明現金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收取現金;銷售單價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單據;銷售單據注明賒銷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客戶簽收字跡。銷售人員賦有及時送達銷售相關單據的義務,財務人員賦有檢查單據完整性的義務。
7、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實際入庫貨物明細和供應商提供發票明細的對應關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三條 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
4、協會資金的銀行利息;
5、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
第四條 協會經費的使用范圍為:
1、為開展本會工作所需的辦公費和其它必須的開支;
2、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或補貼;
3、刊物、資料、書報費用支出;
4、專家、學者講學、咨詢的報酬;
5、與國內、國際有關社會團體、組織來往活動的費用;
6、給予對本團體做出重大貢獻的有關社會團體或個人的獎勵。
第五條 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履行財務職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六條 本協會要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按需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各種資產。嚴格遵守成本開支范圍,劃清各項費用界限。
第七條 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協會會長向辦公會議和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如實反映協會收支情況。
第八條 協會配備的財務人員具備基本的業務素質,并保持穩定性,在財務人員變動時,應事先辦理好審計和財務交接手續。
第九條 會計賬戶必須在本協會所在地營業所開戶,結算方式應為轉帳和現金票據,堅決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條 協會的現金支出憑證除需要有經辦人簽字外,還必須有財務負責人(協會會長)簽字。嚴格控制開支,緊縮管理費支出。秘書長應及時在會長辦公會議上通報協會的各項經費收支情況,并接受審議。
第十一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二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廣東省教育廳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十三條 本協會的支出必須用于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生效,理事會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準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于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后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后,應及時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權限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準。
(3)庫存現金采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置,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置,每日要結出余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項目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項目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項目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盡快登記于企業名下,不得登記于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并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置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項目進行審計,并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并、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托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項目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準---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采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采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審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后,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通過財務部審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通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后,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采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采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采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采購供應計劃,對計劃采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并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簽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采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后,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審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后,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審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采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采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于商品采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項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并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并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并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后的余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項目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后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后依次用企業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設備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設備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購建報告;
2、審核批準—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報總經理批準,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處理,并報財務部門審核后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余額×100%
4、存貨周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后,于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為確保分公司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轉速度,合理調正商品結構,防止不合理資金的占用,提升分公司的綜合管理能力。
一、分公司資金撥款標準:
資金撥付標準
資金撥付額
月銷售規模(含稅)
4000-6000萬元 75% 3000-4200萬元
6000-8000萬元 70% 4200-5200萬元
8000-10000萬元 65% 5200-6000萬元
10000-40000萬元 60% 6000-20000萬元
40000萬元以上 50%
20000萬元以上
資金撥付額為每季度核定一次。
月銷售規模為該季度預算銷售月平均數,但不包括內銷和退貨銷售。
資金撥付額中不包含會計報表上的累計虧損數和固定資產凈值數。
分公司資金總占用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資金規模根椐預算銷售規模計算。
總部資金實際撥付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實際投資資金
二、分公司資金撥款的審批:
季度銷售預算指標經總裁審批,交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專員備案,在上述撥款標準內的資金調整,由財務管理中心總監進行審批。
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預算銷售規模經營銷總監審批后,參照上一條規定執行。
超過標準和臨時性增撥資金,經營銷中心總監、財務中心總監審核,由總裁審批后撥款。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營銷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進行監控;負責對出樣商品資金占用狀況進行監控;負責對供應商帳期和信用額度的協調工作;負責對應收返利回收時間、應收時間進行監控;
(二)財務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進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對應收返利和費用按標準進行帳扣及催收工作;負責對應收銷售款的監控工作;負責對資金分布的狀況進行統計、備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門:
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相關部門對信息的需求;負責系統商品信息的正確,確保營銷和財務部門的監控;(四)總經理:
作為分公司第一責任人,對資金合理分布負責;對分公司預算承擔責任,確保各項預算的完成;負責各責能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獎罰規定:
分公司之間商品調撥未在30天內清帳的,對財務部經理處罰500元。
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未將借款和超額資金歸還總部的,每次處罰20xx元。
其它相關規定參照財務內控制度執行。
本規定適用公司家電零售單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對于財務工作標準化,有很多人感到不能理解,認為財務工作怎么能標準化呢?其實財務同樣可以標準化,財務工作標準化可以提高財務工作效率、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降低人員成本、減少重復工作和提高員工積極性、給員工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減少培訓成本、降低因人員流動造成的工作延誤,財務工作標準化。
雖然財務工作的標準化可以帶來如此多的好處,但是沒有幾個企業進行財務工作標準化,我想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有理解和理念上的問題、有缺少創新的想法、有個人利益的想法。
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以前在我的印象中,財務部門人怎么就那么多呀,而且大家好象都很忙呀,大約是4年之前我到一個單位,這個單位的業務量比較大,而且現金收付較多,當時加我一共6個財務人員,而且特別的忙,給我個人的感覺就是亂,每個人都像沒有頭的蒼蠅,不知道在忙什么?而且還得加班,大約過了一兩個月,由于特別的原因,公司一下子少了兩個人,只有四個人,我成了財務負責人,我經過半年的努力,所有的工作就緒,再也不需要加班,以前到年審的時候需要加班一個多星期,又亂又累,現在只有審計進駐的時候才加班,其他時間從來不加班,而且員工也不忙,工作氣氛也好起來了,員工有更多的時候可以自由支配和利用。我從以下幾點著手:
1、把所有臨時突然的事情都由我自己來處理,員工只處理正常業務,而且對員工工作進行平均分配,這樣員工就更加熟悉他們個人的工作,也從不斷的重復中取得更好的工作經驗,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2、從財務核算流程進行規范,包括簡化流程和去除重復工作,畫出核算流程圖,并傳達到其他業務部門了解和熟悉;
3、規定工作完成時間,這里面包括財務工作完成時間及業務數據上報時間,通過公司文件明確各個業務部門相關數據上報時間;
4、限定日常報銷時間,每個星期只有兩天進行費用等報銷,其他時間不接受;
這些過程在一個循序漸進中不斷完善,一段時間之后,臨時突發的事件發生率也下降,員工由于工作過程能夠連續從而效率大大提高,工作總結《財務工作標準化》。最后對上述過程進行總結。
《財務操作手冊》的制定,也許有人覺得很好笑,但是其效果是絕對不容小看的,其包括;公司框架結構、財務部門崗位設置、崗位職責、財務規章制度、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稅收和財務制度、財務核算流程圖(包括各個環節需要提供的票據及簽字要求)、財務工作日常用表、財務工作時間規定。有了這個《財務操作手冊》,無論對現有員工更加深入的理解了本職工作的范圍及要求,還了解了其他崗位工作內容和要求,為公司輪崗打下了很好的基礎,有了它是對員工日常工作起到指導作用,減少員工對業務不熟悉或規定不明確導致的工作延后。新的員工也不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逐個崗位進行學習和熟悉,而是通過學習這個手冊,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公司的業務,很快的投入工作。
手冊完成后,接下來,對員工的工作進行輪換,不但要使員工從理論上,而且讓他們熟悉實際的業務,也很員工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去發展自己的職業。
上述的標準化完成后,員工的工作效率是大大的'提高,而且驚人,無論從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上都得到了完全的提高。
標準化后,無論是員工還是部門負責人都得到了完全的解放,不再整天被那些亂混混的工作搞的頭暈目眩,而是有計劃的安排自己的工作節奏和工作時間。悄悄話:員工可以在上班時間,聽音樂,聊天,也可以不用來上班給自己放假(提前請假期),我也自由多了,整天比較輕松,可以長時間離崗培訓,而且電話幾乎沒有,可以把大部分的時間用在企業管理和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訓上。
財務工作雖然很繁雜,但也是很有章可循的,核算流程的合理性、簡化、信息歸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都直接影響到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流程理順和可執行的時間和明確的憑據要求都是過程順利的保障。
財務標準化無論對小企業還是對那些大型企業都很重要,否則財務工作的延遲和信息的不準確,以及信息的沖突都會出現,人員成本過高,工作效率低下,核算流程不統一,都直接影響到最后財務信息的質量。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相關費用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1、公司規定,部門主管領導及副總所有擁有的審批借款金額權限為:
①部門領導≤100元,借款不超過100元的直接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確認,交財務確認后方可借款;
②公司副總>100元≥500元,借款超過100元且不超過500元的在經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再由公司副總簽字確認,最后交財務確認后方可借款。
③借款超過500元的'在經過部門領導、公司副總簽字確認后,還需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才能交財務確認領款。
2、凡及需申請借款付款金額超過1000元的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3、借款銷賬規定: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4、借款未銷賬的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銷賬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除。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是否領現金或將借款打到指定銀行卡里(注:打到卡里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本人銀行卡復印件,并簽上名字)。
2、審批流程:借款人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簽字→領導審核簽字→公司副總領導審核簽字→公司副總→公司總經→財務復核確認→領款。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二、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三、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終了,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四、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五、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帳,年中年末與設備科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六、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七、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八、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權限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
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余,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項目,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服務器、工作站、網線、打印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件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菜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序和權限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能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監理公司的財務行為理順企業內部管理,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建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遵循國家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安徽省高等級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各監理公司和所有臨時監理機構。
第三條 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單位的領導人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四條 企業領導人領導本單位的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執行本《辦法》,并按照本《辦法》中的各項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維護和監督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積極性來強化財務管理。
第五條 必須樹立“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思想,充分認識財務管理滲透和貫穿于企業一切經濟活動之中,更是企業經濟活動的檢查手段,財務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礎。
第六條 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所有財產屬于國有,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的經營資金、財產有統一管理、合理調配和依法處置的權利。
第二章 會計核算的體制
第七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實行經理負責制。公司所屬單位為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企業法人規范下進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內部實行“兩級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獨立核算單位)、監理代表處(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兩級核算,公司、監理代表處兩級管理的體制。
第九條 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所屬監理代表處實行報賬制。各監理代表處均應設賬實行會計監督,嚴禁搞無賬會計。監理代表處每月必須向公司報賬一次,報賬可采取抽單報賬或匯表報賬,程序和方式由各處自定。
第十條 公司會計核算的任務
第一、全面反映資本金的運用情況;
第二、反映期間費用的發生情況;
第三、反映對外投資其他經營情況;
第四、通過審查、匯總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和利潤分配情況。
第十一條 公司會計對監理代表處進行單獨核算。
第一、核算監理代表處職工、聘用人員的工資(在冊職工加班工資、夜餐費);
第二、核算監理代表處固定資產和車輛使用費;第三、核算監理代表處的辦公費、通訊費、水電費、差旅費、住宿費、食堂開辦費、伙食補助費、防暑降溫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低物品購置費、會議費、交際應酬費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處的'費用成本,為以后的承包制推廣積累經驗。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凡企業所屬的各種收入一律進入公司的合同賬戶。凡未按本條規定執行的,要追究負責人責任,除按公司內部合同上交一切費用外,并處以1、5‰的違規罰款,罰款由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二,會計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一,罰款由公司經財務部直接扣收,不準公費報銷。
第十三條 企業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有權以對外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外,其他任何部門、分公司和個人都無權簽訂類似文件。監理公司的貸款、集資或利用其他方式籌集資金,都必須經公司經財務部門認可,報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并以文字為憑,否則一律無效。
第十四條 公司對所屬監理代表處將逐步實行分賬管理,定額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獎,虧損自負。公司的負責人及財會人員有權查詢各代表處各期費用的配比核算情況,代表處應該財務公開,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 單位任何收入,包括監理服務費結算收入、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和無形資產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錢款均應先存入單位銀行,會計部門統一辦理收支,納入會計核算,不準設立“賬外賬”。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送虛假的會計報表。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對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負有法律責任。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監理公司屬國有企業,所有資產均屬國有資本。企業必采取不同形式來保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納入定期責任目標。固定資產年限折舊法提取折舊,折舊資金全部留存,作為更新、保值專用資金;公司總體負責增值任務,增值資金人由部合同體現。
第十八條 企業固定資產要建立臺賬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總分類賬,賬實相符,定期清點。
第十九條 凡經公司批準報廢、毀損、遺失、出售的固定資產,公司負責人通知經營財務部銷賬。
第二十條 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屬企業資產范圍,必須有價使用,納入會計核算之中。公司無形資產使用權屬企業法人,其它人無權轉讓。任何贈予、無價轉借和盜用均屬侵公行為,企業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時訴諸法律保護企業權益。
第五章 納稅
第二十一條 國家稅收是國家法令規定的制度,屬上層建筑,它是國家強化的意志和政策,納稅人必須無條件執行。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 企業經財部、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 企業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公司原則上每壹年對公司經財部和監理代表財務收支進行一次正常審計。
第七章 會計人員職責與權限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其他各項財經制度,各級領導要積極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辦事。會計人員必須注重自身職業道德修養,要有敬業精神,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權在工作中無故刁難和泄私憤,要樹立嚴以律已、寬以待人的工作作風。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范企業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制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保證會計信息質量。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和企業各項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分清資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加強內控制度,嚴格執行管錢和管賬要分開,銀行印鑒保管要分開,制證和付款要分開。
第二十七條 經財部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執行計劃、合同、預算、協議和其他有效文件;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并有權要求更正。
第八章 會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總結性文件,單位具有法律保證性。會計報表格式及填報內容參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進行印制。
第二十九條 會計報表分月報、年度決算報表。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各項規定如與國家或上級規定內容有抵觸的,按國家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國家或上級對財務制度有變更或修訂的,由公司統一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22
[精選]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23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8-30
(精選)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7-13
商貿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8-31
[精品]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23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實用]12-23
公司財務盤點管理制度01-01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經典)02-0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經典)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