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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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 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 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 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⑷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
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 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 元以下或價值在 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一、每月五日開支。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于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于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注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稅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項目經理上報開伙
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
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項目經理提出
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實施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對安全生產的檢查督促,消除事故隱患,做了勞動保護工作,特制訂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堅持安技人員每天上崗檢查制度,認真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匯報處理,解決。
二、堅持企業領導月安全檢查制度,按月做好月記錄工作。
三、堅持安全生產領導全體成員每季度對安全工作進行綜合檢查。加強監督,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整改,并做好季度檢查、簡評工作的記錄。
四、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易損件做到隨時更換,對傳動部位及剎車部件進行常觀察、勤檢查,使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的完好率。
五、對企業職工進行法律、法規、操作規程等知識的檢查輔導,堅持每年考核一次。年終對安全工作搞得好的,重視的安全無事故的職工進行獎勵。做到治理隱患,保障安全,提高經濟效益,使職工人身安全和集體財產得到保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河南xxx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在其授權范圍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團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公司,關聯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團公司不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條河南xxx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必須依法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及授權制度規定合理配備合格會計人員,任命財務負責人,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各公司)。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職責
第五條集團公司設財務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下設財務部或設項目會計。
第六條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財務管理、資金管理、財務指標管理和財務風險預警與調控、融資決策;負責集團整體資金投資安排與調劑;負責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及辦法的修訂、完善;負責匯總、編制集團合并會計報表與集團財務分析;指導、檢查、監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對外財務資料的審核報送;外部審計的支持、配合;負責集團及分子公司主要財務人員的招聘、培訓、考核及調度。
財務管理中心對所屬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進行統一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定并確保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財務部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管理辦法;擬定集團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對分子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數據進行認定和評價。
第七條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部主要負責其本公司的財務風險預警,財務管理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的貫徹執行;經營業務的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貫徹落實集團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部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在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框架內制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同時報送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審批后執行且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中心的監督和管理。
第八條各公司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和科學的內部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
第三章財務管理的主要制度與辦法及其修訂
第九條集團財務管理的制度、辦法主要有:
1、集團會計核算制度
2、集團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3、預算管理與管控辦法
4、資金調配與管控辦法
5、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6、往來賬管理辦法
7、財務檔案管理辦法
8、資產管理辦法
第十條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對各公司進行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第十一條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的修訂調整,由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擬定,經集團公司總經辦會議討論通過,集團財務總監、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四章對外會計報表的編制
第十二條各公司須按照國家的有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并上報。
第十三條外部投資者需要的`會計報表應以中國會計準則的會計報表為基礎,按照外部投資者需要的會計準則進行轉換。
第十四條各公司的會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和真實的反映本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
第五章財務檢查與監督
第十五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有權對各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經營成果真實、合法。
第十六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應對各公司進行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并提出書面檢查意見。具體時間可根據公司業務實際進行安排,檢查內容包括各分子公司會計賬務處理的規范性和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財務預決算會議,對需結轉的收入和成本進行提前的規劃計算;各公司每季度應對大額的資產、負債和往來掛賬的費用進行清查、清收,確保財務預算的可靠性和會計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1、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
(3)凡單項價值在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
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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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成都xx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的管理,確保子公司規范、高效、有序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市屬監管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后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管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管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了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管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并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變現。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準,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管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管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匯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管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管理制度,并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資管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并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后,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并報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建立對外擔保登記、跟蹤檢查制度,定期對子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核查,并跟蹤其發展變化。各子公司財務部應建立本單位擔保項目明細檔案,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一)子公司預算內容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總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確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標利潤、資產負債率、資產回報率、壞賬損失率和投資收益率等預算指標,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復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后,于××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并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采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并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咨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注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后,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于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匯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說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編表說明應對表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注釋。對于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后××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管理人員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制定、解釋、修改權歸總公司財務融資部。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準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3、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4、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8、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 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 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
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
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
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
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并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并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
第六條
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于成本、費用開支范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范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
第三章 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的制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
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
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余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
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內核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 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制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制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 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不得變動。
第四章 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
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并編制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并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并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
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并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集團公司成立財務中心,統一集團公司的財務結算、財務審計工作。根據《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財務中心各職能部門必須對總裁負責,接受總裁、財務中心副總裁的領導和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總經理的監督。
二、集團公司內所發生的一切財務收支活動均需在集團財務中心統一結算,必須接受財務中心的監督、審計和管理。財務中心可以根據業務需要檢查、審計、核對所有對應公司財務活動相關的資料。
三、由財務中心負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1、財務中心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集團公司及各獨立核算分公司的財務月度、季度、年度報表分別要求在期至的3、5、10個工作日內完成和上報。所有需外報的財務報表必須經財務副總裁審核后才能報出。
4、及時向總裁、財務中心副總裁提出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5、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企業實際管理的需要自行增設、減設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財務中心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
6、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財務中心自行制定。公司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財稅機關、開戶銀行。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公司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注明:公司名稱、地址、開業年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四、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1、文件資料的管理
⑴財務部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與公司財務活動相關的資料,必須真實、明確、完整,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發票與單據,會計人員可以不予受理;對不明確、不完整、不準確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更正或作補充處理;對發現情況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財務人員應及時向財務副總裁、總裁作匯報,并通知集團行政與人力資源中心,要求查實處理。
⑵所有財務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均應按有關要求規范歸檔,并由財務部負責人負責保管。
2、嚴格“賬款分離”、“印章分離”制度
⑴“賬款分離”:集團財務中心下屬財務結算中心,統一負責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各分公司的財務結算,財務結算中心下設會計部和出納部,按照會計部管賬,出納部管錢的要求,嚴格執行“賬款分離”的管理辦法。
⑵“印章分離”:按照財務專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印鑒章由會計部管理,出納財務印鑒章由出納部管理的辦法,實行“印章分離”管理制度,任何人、任何時候不得同時掌管全套財務印鑒。
3、票據管理制度
⑴公司有價票據必須確定專人負責保管,建立收、支、存臺賬登記制度。使用有價票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票據管理辦法,按規定使用,按時登記與上繳,做到日清月結。
⑵發票管理
①發票設專人保管,不得轉借、轉讓、代開。
②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填開發票應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填錯發票,應書寫或蓋章“作廢”字樣,完整保存各聯備查。
③必須設置發票專庫,或購置專用保險柜,保存專用發票的庫柜應具備防盜、防火、防霉變、防鼠、防蟲等條件。存放專用發票的地方應該安裝鐵門、鐵窗,保險柜要固定在地板或墻壁上,并配備滅火器。
④發票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當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或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及時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
⑤開具發票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
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⑶支票管理
①嚴格保管“現金支票”與“轉賬支票”。
②所有支票由出納專人保管。出納休假時為了不影響工作,支票必須交給財務結算中
心經理保管。并登記好編號及移交手續。
③出納開具支票時必須核對好銀行余額,杜絕開“空頭支票”。
④作廢支票必須留存,購買新支票時交回銀行,不可隨意銷毀。
⑤轉賬支票必須附上銀行簽章的進賬單。支票頭上必須有收款人與單位的簽字。
4、資金管理
⑴公司出納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存款戶外(5000元以內),其他資金必須當天存入公司“一般存款戶”。杜絕“公款私存”。
⑵嚴格現金管理制度
①出納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必須按發生業務的實際內容,逐日逐筆認真、仔細、準確登記,不得跨日、跨月登記。沒有特殊情況,每周必須向財務副總裁呈報《公司財務周報告單》;
②每天的賬本余額必須與實際現金、存款核對相符。如不相符必須及時查找原因。嚴禁使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③出納周轉備用金限額為5000元。特殊情況超出此標準備用現金的,應請求財財務中心副總裁的同意;
④凡現金存、取款達5000元以上業務的,需兩人共同辦理;
⑤嚴禁未經批準的“坐支”行為;嚴禁“白條抵庫”;
⑥嚴禁挪用公司資金或利用公司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⑦離集團公司總部2公里距離的分公司或項目部,可根據實際支取5000-10000元的備用金(備用金采取轉賬方式支取),資金由項目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保管,使用和審批依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財務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財務實行預算管理,分層、分級管理相結合的財務審批制度。
⑴各職能中心、分公司年度發展規劃,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⑵工程預算:工程預算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⑶集團財務中心的年度預決算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⑷新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促銷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季度工作計劃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準生效;
⑹各職能中心、分公司二級機構季度工作計劃由各職能中心副總裁、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生效,各職能中心、分公司二級機構季度工作計劃上報總裁并分發各職能中心;
⑺工程款結算,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單位)帶《施工合同書》,《工程驗收報告(單)》,經工程部經理審核,財務中心副總裁復核,總裁批準后到財務結算中心結算;
⑻工程項目大宗(單筆采購金額10000元以上)物質、機械設備采購:
項目負責人根據工程預算和工程進度提前十天制定《材料采購計劃表》,經工程部負責人審核,項目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批準,采購部根據《材料采購計劃表》的型號、規格、數量對三家以上供貨廠家進行巡價(必要時可以采取招標)并提交《材料設備考察信息表》,營運中心副總裁審核采購部編制的《材料設備采購申請單》,經總裁批準后執行采購。供應商送貨進倉庫(基建沙石除外),由倉庫驗收質、量合格并按實際驗收的合格數量辦理進倉手續,開具《進倉單》,供應商憑《材料設備采購申請單》,《送貨單》,《進倉單》經項目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審核、營運中心副總裁批準、財務中心副總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稅務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占壓,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 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準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xx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準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采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于使用后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并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戶余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于月末填制“銀行帳戶余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準后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于月末填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鑒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 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九條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十條 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項目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簽,由總經理批準后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后,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并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 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并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后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并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對象分別設置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于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并按相應的權限批準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壞帳準備,并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審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可核銷。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 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制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準,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并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帳面余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后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 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 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并負責擬制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由公司自行審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項目,及所有境外投資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審核,按國家規定程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權限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通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托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范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項目。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決策確定。項目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項目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項目和外地投資的項目,其所占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項目單位報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設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閑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并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鑒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凈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于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于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決策批準執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項目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項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經報批后,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經報批后,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開立(注銷)銀行戶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項目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意見。合同簽訂后,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 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戶,該帳戶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 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周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項目。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各單位稅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鉤,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鉤,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權限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于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于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后,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后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權限適用于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準后,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采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干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干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干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并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2、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準,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第三十六條 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范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一周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最后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準。,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項目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項目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授權部門領導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鉤。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后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會匯報。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 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后,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閱批。
第三十八條 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稅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 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 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 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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