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局長辦公會議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1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的目的,旨在為增強領導決策的科學性、預見性,有利于發揚民主、互通信息,使縱向、橫向工作不脫節,有利于各工作部門間的協作,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1、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決定、布置、檢查本局重要工作的例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長主持,局領導參加,必要時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屬各單位的負責人參加。
2、局長辦公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如需要可臨時變動,由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并說明原由。
3、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的'收集整理。報局長審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認真做好會議的記錄,同時要負責會后的督促和落實工作。
4、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
(1)根據中央、省、市的方針、政策、法規起草的本縣有關文化工作細則、辦法、措施、方案等。
(2)全縣文化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文化工作規劃、規章制度等重要材料。
(3)分析、研究全縣和局機關文化工作情況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意見;
(4)決定全縣文化事業費分配,文化事業費和預算外經費重大使用項目;
(5)布置上級交辦的重要事項。
5、對局務會議所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落實,各處室執行情況,在下一次辦公會時進行反饋。
6、參會人員必須根據保密守則,嚴守工作紀律,不得隨意向外透露擬議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項。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2
1、局長辦公會議的議事范圍: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對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制定貫徹執行上級行政部門的會議、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具體措施或辦法;聽取分管主任的工作報告和提請研究的.主要問題,并作出決定或報請市政府、省教育廳研究批示。
2、召開局長辦公室會議時,局主要負責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將研究的主要議題通知分管負責同志,各位分管負責同志要提前做好準備,以便在會議上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分管負責同志要將提交會議研究的問題提前向主要負責同志匯報,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長辦公會議必須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參加方可舉行。參會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向主要負責同志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送達。列席會議的人員由主要負責同志根據會議內容和工作需要確定。
4、每次會議議題要相對集中,原則上一次會議重點討論解決一至三個議題。會議決定或決策應充分發揚**,嚴格按程序進行;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一般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參考比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見,科學周密地論證,然后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人事問題和政紀處分問題,必須由全體成員參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決定。對下級單位或部門提出研究的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時,通常要征求下級單位或部門的意見。需要下級單位或部門調查了解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下級單位或部門通報。要保證下級單位負責同志能夠正常行使職權,支持下級單位或部門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凡屬下級單位或部門處理的問題,如無特殊情況,不干預。
5、局長辦公會議對少數人的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意見執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待下次會議再表決。重大問題,可報請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廳裁決。
6、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問題時,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形成決議后,要按照會議的決定,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地做好工作。個人無權決定應由集體決定的問題,也無權改變集體的決定。如對集體決定有不同意見或在工作中發現新的情況,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見或提請復議,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廳報告,在未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會議決定相違背的言行。
7、各位與會人員要嚴守保密紀律,對會議決定不準向外公布的事項,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3
為確保XX局局長辦公等會議質量,理順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XX局的發展,結合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XX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范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XX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并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督由辦公室一并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XX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匯報材料等。
(二)出席范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匯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并由副局長簽發。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于XX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XX局工作范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范圍:
XX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范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參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周工作情況,部署本周工作計劃,確定本周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范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長根據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匯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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