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

時間:2025-12-27 12:49:16 考試

【必備】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并使用承諾書的人越來越多,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你知道承諾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系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系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六、自覺攜帶學生證或考試證明參加考試。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xx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2.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3.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5. 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教育,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6. 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xxxx

  考生(簽字):

  xx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1、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并關閉鬧鐘后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余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我已認真學習并將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道德品質的考驗。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正,讓我們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考生守則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嘩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并保持好考場內的衛生。

  六、考試結束鈴聲響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學負責收取各排試卷,收好后放于講臺由教師取走后方可退場。

  七、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為違紀:

  1、不按號入座,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的行為;

  2、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監考教師安排,頂撞監場教師的.;

  3、不遵守考試信號,提前或考試結束后仍答題的;

  4、考場內從事與考試無關事情的行為;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為作弊:

  1、學生在考場內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書籍、試卷、紙條的;

  2、考試過程中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傳送紙條、使用電子工具的;

  3、考試過程中抄襲他人答案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

  (三)學生違紀、作弊的處理

  1、凡違紀的同學,學校給予記過處分,全校通報,該科成績為0分;

  2、凡作弊的同學,學校給予記大過處分,全校通報,通知家長,所有科目成績為0分;

  本人已認真閱讀并詳細掌握上述《考生守則》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的相關規定,并保證在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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