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

時間:2025-12-26 12:50:03 考試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四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承諾書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承諾書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作出。那要怎么寫好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四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常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1、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并關閉鬧鐘后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于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余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我已認真學習并將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承諾人:

  20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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