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22 12:41:16 財務管理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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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管理制度(通用19篇)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統一會計核算標準,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

  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境外企業)應當按照本準則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財務報告。

  第三條制定企業會計制度應當遵循本準則。

  第四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七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可以同時使用某種外國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條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條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

  第十四條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第十五條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第十七條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遵循謹慎原則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

  第十九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二十條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條財務報告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資產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二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二十五條現金及各種存款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記帳。

  第二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各種能夠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

  有價證券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帳。

  當期的有價證券收益,以及有價證券轉讓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短期投資應當以帳面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第二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它應收款、預付貨款、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帳款可以計提壞帳準備金。壞帳準備金在會計報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備抵項目列示。

  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算、催收,定期與對方對帳核實。經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已提壞帳準備金的,應當沖銷壞帳準備金;未提壞帳準備金的,應當作為壞帳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待攤費用應當按受益期分攤,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應當單獨列示。

  第二十八條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存的各種資產,包括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以及各類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各種存貨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核算。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各種存貨發出時,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

  各種存貨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于發生的盤盈、盤虧以及過時、變質、毀損等需要報廢的,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計入當期損益。

  各種存貨在會計報表中應當以實際成本列示。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債券投資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應計利息的,應當將這部分利息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債券面值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攤銷。

  債券投資存續期內的應計利息,以及出售時收回的本息與債券帳面成本及尚未收回應計利息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長期投資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流動資產下單列項目反映。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固定資產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帳。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及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據確定固定資產價值。

  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比照自有固定資產核算,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

  固定資產折舊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或預計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或產量)法計算。如符合有關規定,也可采用加速折舊法。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凈值,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分別列示。

  為購建固定資產或者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發生的實際支出,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固定資產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于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凈值以及報廢清理所發生的凈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當按實際成本記帳;接受投資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約定的價格記帳;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應當按開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支出數記帳。

  各種無形資產應當在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

  企業在籌建期內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應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應當作為開辦費入帳。開辦費應當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以后的一定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內平均攤銷。

  各種遞延資產的未攤銷余額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第三十三條其他資產是指除以上各項目以外的資產。

  第四章負債

  第三十四條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

  第三十五條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三十六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

  各項流動負債應當按實際發生數額記帳。負債已經發生而數額需要預計確定的,應當合理預計,待實際數額確定后,進行調整。

  流動負債的余額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

  第三十七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項等。

  長期借款包括向金融機構借款和向其他單位借款。長期借款應當區分借款性質按實際發生的數額記帳。

  發行債券時,應當按債券的面值記帳。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時,實收價款與面值的差額應當單獨核算,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各期的利息支出。

  長期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長期應付款項應當按實際發生數額記帳。

  長期負債應當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項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應當在流動負債下單列項目反映。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三十八條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包括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以及形成的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三十九條投入資本是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經營活動的各種財產物資。

  投入資本應當按實際投資數額入帳。

  股份制企業發行股票,應當按股票面值作為股本入帳。

  國家撥給企業的專項撥款,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當作為國家投資入帳。

  第四十條資本公積金包括股本溢價、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的資產價值等。

  第四十一條盈余公積金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

  盈余公積金應當按實際提取數記帳。

  第四十二條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第四十三條投入資本、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各個項目,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如有未彌補虧損,應作為所有者權益的減項反映。

  第六章收入

  第四十四條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

  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

  企業應當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

  長期工程(包括勞務)合同,一般應當根據完成進度法或者完成合同法合理確認營業收入。

  第四十六條銷售退回、銷售折讓和銷售折扣,應作為營業收入的抵減項目記帳。

  第七章費用

  第四十七條費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

  第四十八條直接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進價和其他直接費用,直接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應當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生產經營成本。

  第四十九條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為銷售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進貨費用、銷售費用,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五十條本期支付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應由本期負擔的費用,應當預提計入本期。

  第五十一條成本計算一般應當按月進行。

  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生產經營組織類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確定成本計算方法。但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五十二條企業應當按實際發生額核算費用和成本。采用定額成本或者計劃成本方法的,應當合理計算成本差異,月終編制會計報表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當正確、及時地將已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成本作為營業成本,連同期間費用,結轉當期損益。

  第八章利潤

  第五十四條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營業利潤為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期間費用和各種流轉稅及附加稅費后的余額。

  投資凈收益是企業對外投資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后的余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后的余額。

  第五十五條企業發生虧損,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彌補。

  第五十六條利潤的構成和利潤分配的各個項目,應當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僅有利潤分配方案,而未最后決定的,應當將分配方案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

  第九章財務報告

  第五十七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或者現金流量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五十八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

  資產負債表的項目,應當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類別,分項列示。

  第五十九條損益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報表。

  損益表的項目,應當按利潤的構成和利潤分配各項目分項列示。

  利潤分配部分各個項目也可以另行編制利潤分配表。

  第六十條財務狀況變動表是綜合反映一定會計期間內營運資金來源和運用及其增減變動情況的報表。

  財務狀況變動表的項目分為營運資金來源和營運資金運用。營運資金來源與營運資金運用的差額為營運資金增加(或減少)凈額。營運資金來源分為利潤來源和其他來源,并分項列示。營運資金運用分為利潤分配和其他用途,并分項列示。

  企業也可以編制現金流量表,反映財務狀況的變動情況。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收入和支出情況的會計報表。

  第六十一條會計報表可以根據需要,采用前后期對比方式編列。

  采取前后期對比方式編列的,上期的項目分類和內容與本期不一致的,應當將上期數按本期項目和內容,調整有關數字。

  第六十二條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帳簿記錄和其它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六十三條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第六十四條會計報表附注是為幫助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報表的有關項目等所作的解釋,其內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情況、變更原因以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非經常性項目的說明;會計報表中有關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報表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準則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本準則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2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3

  一、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制定本辦法。

  二、會計檔案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備份軟盤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財務部指專人以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利用,非財會人員不得借閱和查看。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基礎,根據其特點,分階段永久,定期二類。

  八、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嚴格審查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公司董事會審查,經批準后銷毀。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保管年限備注

  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2銀行余額調節表15年

  二、會計帳簿類3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日記帳4明細帳25年5總帳15年包括日記總帳6輔助帳簿15年7固定資產卡片15年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三、會計報表類5年8主要財務指標快報3年包括方字分析9月、季度會計報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10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類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會計資料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根據《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財務資產部、lng站、永平站、榆煉站。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公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條公司機關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所有會計檔案的最終歸檔部門。

  第三章會計檔案管理范圍

  第六條會計檔案一般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一)會計憑證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主要有財務指標快報及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由財務資產部門進行保管。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條每月的會計資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第八條會計年度終了后,應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

  (一)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二)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三)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九條會計憑證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至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二)憑證裝訂

  1.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和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4)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復核、記賬、制單等)的簽字和印章是否齊全;

  (5)按憑證號碼的順序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根據集團裝訂標準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2.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用“三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個針眼,實行三眼一線打結,結扣應是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3.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第十條會計賬簿的立卷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賬簿應按年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二)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三)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五)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六)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七)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八)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第十一條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立卷保管。

  會計報表裝訂要求: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應對其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第十二條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的立卷

  會計核算其他會計核算資料應按時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資料是否齊全;

  (二)整理檢查資料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十三條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資產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于次年1月10號前移交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歸檔。移交過程中,需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與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移交,由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督移交。移交過程中需填寫《會計檔案移交單》(一式兩份),一份交予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一份交予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蟲蛀、防盜、防火、防磁等工作,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第十五條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單,將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第十六條財務資產部門應建立會計檔案清單和借閱登記冊。

  第十七條檔案在財務資產部門保管期間,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須經總會計師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抽換,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會計師批準。

  第十八條會計檔案移交辦公室后,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需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具體參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第七章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具體見附件一。

  第二十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條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二十二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綜合辦公室會同財務資產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需經總會計師、經理審批。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綜合辦公室和財務資產部門共同派專人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會計師、經理。

  第二十三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處理公司財務事項的規范和準則,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公司和部門。

  第三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條企業應當認真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和資金運用全過程的監控,嚴格內部牽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條企業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1、原始記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報廢、變賣,都要按照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統一規范的各種原始記錄格式、內容的填制要求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

  2、計量驗收工作:公司各種財產物資的購置、領用、轉移,產品的入庫、銷售及各個環節都要嚴格執行公司的計量驗收制度,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3、定額工作:配合公司各職能部門,對生產經營活動中人力、物力、財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額,參與考核修訂。

  4、內部計劃價格工作:財務中心牽頭負責公司內部價格的制定工作,根據財務管理和經濟責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種產品、在產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計劃價格。

  5、財產清查工作:公司各項財產物資的轉移、調出、調入、收發、領退、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處理,都要履行嚴格的報批審核手續。每年11月底進行一次全面財產清查工作,及時處理財產變動情況,確保公司財產物資的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

  第六條本公司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公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企業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承辦不合法、不真實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經濟業務,必要時可直接向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反映。

  第七條公司財務應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定期、及進、準確地上報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資料。

  二、資金管理

  第八條資金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取之合法,使用合規;

  2、開源節流,講求效益;

  3、內部牽制,防范風險;

  4、管理有序,責任到人;

  第九條:資金籌集:

  1、公司倡導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包括:吸收現金、非現金投資,長期、短期借款,發行股票、債券等;

  2、資本金的增加、變動,應按法律程序經批準和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確認,不得弄虛作假;

  3、款應根據經可行性論證的項目和生產經營需要,有可靠的投資回報和還款來源并講求資金成本。

  第十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管理

  1、內部牽制

  (1)貨幣資金實行賬款分管,印鑒分管;

  (2)出納不得任采購、銷售、實物收發、保管業務,不填制及管理往來帳,不核對銀行對帳單和銀行日記帳;

  2、財經紀律

  (1)現金的提取、保管、使用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條例》;

  (2)銀行帳號的設立、使用應遵守國家的《銀行結算辦法》、《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嚴禁設立帳外帳或公款私存,一經發現,嚴肅追查并追究責任;

  (3)出納必須憑經審核、編號、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不得先斬后奏或以借條、白條原始憑證充抵庫存;

  (4)外匯的收入、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法規、政策。

  2、現金等價物

  短期投資的購入或證券帳號的開設必須遵守證券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并按企業內部職責、權限、程序批準后辦理,嚴禁私自炒作。

  第十一條結算資金管理:

  1、應收帳款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入帳有據,處理合規;

  (2)跟蹤管理,掌握動態;

  (3)清理及時,回款迅速;

  (4)節約資金,力戒損失;

  (5)職責明確,失誤必究。

  2、債權的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各類業務發生應收帳款應符合銷售成立的有關條款;

  (2)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符合有關投資項目的規定和文件;

  (3)暫借和墊付款項應按內部規定經批準,附件和手續齊全。

  3、跟蹤管理和清理回款

  實行“源頭負責制”,誰經辦的業務,發生的款項,誰負責到底,并納入業績考核。

  4、債務重組事項應按程序,經批準,并預測分析可有發生的重組損益。

  三、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以貨幣資產、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在不超過凈資產的50%的比例內,進行投資;兼并、收購、租憑其他企業的股權;購入一年內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均構成公司的長期投資。

  第十三條對外投資的計價方法,應以投資時支付的價款或者評估確定的金額計價,即成本法計價。企業對外投資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資總額等并妥善保管。對企業溢價或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溢價或折價差額,應采用直線法在債券續期內分期攤銷。對短期投資或者說長期債券的轉讓,應嚴格審批手續,正確計算損益。中期或年度終了,應對長期投資逐項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并且此項降低的差額在可預計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應按此差額計提長期投資跌價準備。

  第十四條企業根據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比例分別采用成本法、權益法進行核算,企業對外投資股權在20%以下的(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權在20%-50%的采用權益法,股權在50%以上(不含50%)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投資項目實行專人跟蹤管理,財務部門應做好項目投資成本與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資的項目,都要建立項目投資檔案,按照投資對象、反映和記錄自該項目資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資成本(包括應計利息和有關費用)和投資回報(實現上交利潤)對每個項目的投資回報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考核。

  四、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六條企業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對非貨幣性資產的購置、建造、增加、出售、減少、盤存、計價等作出規定,規范操作。

  第十七條財產物資管理的原則:

  1、全員管理:物資管理是企業各部門、有關人員共同的任務;

  2、全過程監控:從采購、生產耗用、出售到保管、收、發、存動態監控;

  3、綜合管理、分級管理相結合;

  4、遵守內部牽制制度,涉及采購、驗收、保管、使用等環節的業務實行物、款、帳三分管原則,不可同一人單獨完成。

  5、實行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業務工作相結合,管物的部門和人員,必須對相應的采購成本、資金占用等負責。

  第十八條物資增加:

  1、企業應建立物資詢價制度,掌握市場價格信息,貨比三家,主要生產物資應有定點供應單位;

  2、采購、生產、加工、盤盈及接受投資、捐贈或債務重組的`物資應按規定計價;

  3、物資應按歸口管理堅持質量檢驗、核實數量、憑證驗收;

  4、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符合企業投資業務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門自行采購物資;

  第十九條物資減少:

  1、不論什么原因發出和減少物資都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嚴禁以購代耗或以便條、借條發貨和充抵庫存;

  2、存貨減少應按企業會計政策進行計價;

  3、處置、轉讓固定資產應按內部管理權限經批準辦理;

  4、盤虧、報損物資應按規定權限經批準,并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5、生產耗用物資應按企業生產計劃、消耗定額規定,使用憑證、辦理手續,產品報廢補料應有質檢部門確認;

  第二十條物資保管和盤存

  1、倉庫保管人員對庫存實物數量完整、質量完好、帳務記錄正確、手續完備、庫房整潔安全及資金定額負責;

  2、各類存貨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永續盤存制或實地盤存制,每月自行盤點,年度中期組織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門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復查,符合率低于規定指標的應擴大抽查面;

  3、各部門涉及物資保管、使用和業務的人員離崗時,應先辦妥交接手續,按規定退還或借用的物資。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貨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物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

  2、按企業確定的會計政策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五、成本管理

  第二十二條加強成本管理和原則:新晨

  1、經濟效益的原則:這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標;

  2、全面管理原則:即全過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員管理;

  3、責任制原則:責權利相結合以責為中心,賦以相應的權限,完善內部授權制度,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4、科學管理原則:科學的分析、預測,有效的防護性控制和過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單純的事后算帳;

  5、歸口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財務部門是歸口總管單位,各項指標應按業務性質、級下達落實各部門、各工段直至個人。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體系及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種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迅速予以糾正;

  六、內部稽核

  第二十五條為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產安全、增值和經營業績真實,信息數據正確,企業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職責、權限,財務部門相應設置稽核人員或崗位,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進行財務稽核;

  1、對會計各崗位處理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簿啟用、結轉、會計報告的核查;

  2、對計劃、預算及執行情況進行核查;

  3、對銀行及票據保證金帳戶進行核查;

  4、財產物資出入庫憑證及帳實相符等情況稽核;

  5、重要票證管理情況核查;

  6、其他必要的內容。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6

  為維護來訪群眾合法權益,規范來訪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根據《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來訪接待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工作職責和受理范圍

  按照《信訪條理》規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訪辦要求,局信訪辦負責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市直水利系統干部、職工、家屬,向上級或本局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來訪。交辦、轉送、督辦來訪事項,協調處理來訪問題,綜合分析來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及其領導同志反映重要的來訪情況,向有關部門或局屬二級單位通報群眾來訪及來訪事項的處理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二、工作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堅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預防和化解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公開、便民的原則;

  堅持雙向規范的原則(既規范信訪工作行為,又規范xx行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記

  1、所有來訪都應進行登記。有登記能力的來訪人員,應自行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規定的登記事項;無登記能力的由接訪人員代為填寫。

  2、對確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來訪事項,接訪人員須向來訪人宣傳法律法規,并告知來訪人。

  (二)接談

  1、對下列情況,確定接談:

  (1)集體訪,代表人數5人以下;

  (2)屬本系統處理的個體初訪;

  (3)符合法律政策規定應解決而未解決的個體重復訪;

  (4)其他需要接談的。

  2、對確定接談的,接訪人員要核對來訪人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閱看核實《來訪人員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聽取來訪人的陳述,來訪人的異常、過激言行,以及與有關地方或部門研究處理的情況,并簽署接訪人姓名。

  3、接談后,需有關單位和部門處理的,向來訪人出具《來訪事項轉送單》。對要求過高或提出無理要求的信訪人,要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疏導工作。

  4、對涉及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集體訪、異常訪,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前來接待處理。

  5、對需要呈報局領導接待的來訪問題和重要來訪情況,要及時向局領導匯報。對其中需要報領導審定后答復的問題,要寫出答復提綱,報領導審定。

  1、上報

  上報的載體有《重要信訪呈報》、《要情專報》、《信訪工作情況》。

  (1)對群眾進京赴省來局xx反映的問題,需要局級領導閱批或親自協調處理的;市級領導分管工作范圍內的苗頭性、傾向性以及群眾反應的熱點、難點等突出問題和有關單位、部門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情況等,編寫《重要信訪呈報》。

  (2)對有關黨的建設、經濟建設方面的重要意見、建議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重要反映;設計群體利益的政策性、地方性情況和問題;重大的違法違紀問題;群眾集體訪、突發異常等情況,編寫《要情專報》。

  (3)定期對xx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專題調研,對辦理情況進行通報,編寫《信訪工作情況》。

  2、交辦

  對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該解決的和合理的訴求,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或可能引發xx,危機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單位或部門處理意見明顯不當來訪事項,應發函交辦處理,有關地方和部門按要求書面回告結果。情況緊急的`,先電話交辦,再補發交辦函。

  在發函交辦時,對省、市交辦函和市、局級領導批示件,應及時報領導簽發,以轉字號向有關單位和部門交辦。各單位、部門應按“三簽字”要求辦理并填寫《結案回告表》,一式三份向本局書面回告辦理結果。對省廳、市信訪辦交辦函和市、局領導批示件,應在規定時限內向省廳、市局級領導反饋辦理結果。

  3、轉送

  對其它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信訪事項實行轉送,原則上每月向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轉送。

  4、批報

  (1)需呈報局主要領導,經分管領導閱審后,報局主要領導閱批。

  (2)對省廳、市信訪辦交辦函,由分管領導閱審后,報主要領導。對緊急的信訪事項用口頭或電話形式速報主要領導。

  5、結案材料審核把關

  對發函交辦、轉送件按照“誰簽發、誰審核、誰負責”,嚴格審核把關。審核時,要做到“七看”:一看對xx人的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及要求、調查核實情況是否清楚、準確;二看引用法律政策是否正確;三看處理意見是否恰當;四看處理意見是否落實;五看xx人對處理意見是否滿意,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未解決或不能解決的,是否說明理由并附相關證據材料;六看責任領導、責任人工作是否到位;七看《回告表》的填寫及其應附報的有關資料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七看”之一的應退回重新辦理。

  6、對跨部門或單位應由我辦協調解決的xx問題,由我辦報經分管或主要領導同意后,請有關部門或單位派人參加協調處理,并跟蹤督辦落實。

  (四)督察督辦

  需督察督辦的信訪事項,按照《xx市信訪辦督察督辦工作規則(試行)》進行辦理。

  對交辦、轉送的xx事項,承辦單位作出的處理意見明顯違法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又不自行糾正的,辦理的信訪事項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規定時限報結果又沒有說明理由申請延期并經簽發人同意的,我辦先按職責分工進行督察督辦。難以督辦的重大來訪事項,應及時報本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閱批。

  四、來訪告知

  (一)告知范圍

  1、屬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對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闡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對情況復雜的來訪問題,經有關領導批準,按《信訪條例》規定延長辦理期限的,告知來訪人延期理由。

  3、對來訪人再次來訪查詢來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告知來訪人處理方式、處理結果等情況。

  4、來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又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查、復核請求的;對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已經復核結案的,來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告知來訪人不再受理。

  (二)告知方式

  視其來訪內容和來訪人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口頭、電話或者書面告知。書面告知只出具一次。

  接訪文稿編寫的基本要求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觀點鮮明,條理清晰,文字精練,篇幅簡短,措詞用字規范;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準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簡稱要規范;結構層次序數用法符合規定。

  五、檔案管理

  嚴格按照《xx省信訪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xx市信訪辦文件材料分類方案、歸檔范圍、保管期限》的`要求,做好接訪檔案的分類、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列入長期保存的辦信檔案的范圍是: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件,中央、省、市發函交辦件,及其他重要信訪事項形成的文字材料需要歸檔存查的資料。

  六、特殊情況處理

  (一)異常情況處理

  來訪人有下列行為,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對違反xx~xx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夠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xx人員拒不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多人xx推選代表反映問題超過5人的;

  2、在局機關周圍非法聚集,未堵、沖擊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

  3、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

  4、侮辱、毆打、威脅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5、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

  6、煽動、串聯、脅迫、以財務誘使、幕后操縱他人xx或者以xx為名借機斂財的;

  7、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二)來訪人患病情況的處置

  1、來訪人在接待過程中患病需要緊急救治的,應迅速通知醫務人員到場,必要時送醫院急救。

  2、來訪人患有傳染病的,應迅速通知市衛生行政部門處置。

  以上兩項處置費用由來訪人或地方有關部門支付。

  (三)其他

  來訪人的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特殊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七、工作紀律

  接訪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市信訪辦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得接受來訪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有價證券。

  與來訪人或者來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接訪人員應當回避,不得干預接訪工作或擅自辦理來訪事項。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7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現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企業的財務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條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條會計核算按月劃分會計期間,逐月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第六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

  第九條會計核算時,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經理室及相關部門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己實現的收入和己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己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各使用者據以做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各使用者做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9

  一、核算中心工作職責

  1、協助報帳單位編制預算,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好報賬單位的各項資金,確保報賬單位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2、統一辦理和審核報帳單位的財務收支。辦理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辦理經費的撥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等業務。監督管理報賬單位各項資金的使用,嚴格支出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財經秩序,防止資金的浪費、挪用和擠占。

  3、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統一為報賬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對原始憑證合法性的審核、賬務處理等財會事務。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保證核算操作規范合法達標。

  4、統一編制會計報表,為報賬單位和各部門提供財務報告,并提供各種會計服務,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合法、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接受報賬單位對會計事項的查詢和資金核對等。

  5、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知悉情況。

  6、負責報帳單位收費票據的領取、保管、分發和核銷。為報賬單位保管會計檔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則

  1、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理財,認真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會計服務業務中知悉的報帳單位經濟(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報帳單位示意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予以拒絕。

  4、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對報帳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指導、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項工作;

  2、組織核算中心人員學習法規制度和業務知識,以及思想教育;

  3、負責向主管領導及上級領導報告工作信息;

  4、管理報帳單位資金的收取、儲存和使用,調度資金;

  5、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6、負責有關財務審批事項,控制資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運作情況,研究報帳單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優化收支結構的政策性建議;

  8、完成本局及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協調部門關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會計主管)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具體辦理核算中心的`有關行政事務,管理核算中心日常業務工作;

  3、負責審核報帳單位收支憑證,以及各項申請、報告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4、負責建立制訂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把關;

  5、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

  6、督促檢查指導核算中心開展業務工作,確定核算中心會計人員的分工,指導開展業務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信息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核算中心審核員(兼總會計、會計檔案、票據、核算系統管理)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負責審核報帳單位各項收支憑證、委托單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3、負責監督執行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

  4、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以及規范計算機和財務軟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據的購買、保管、發放、回收、核銷等工作,負責管理存檔的會計檔案資料,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6、負責計算機錄入會計憑證的審核和帳務結賬工作,以及計算機和財務軟件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運作;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簡介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現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資產管理第七章工程、設備管理第八章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第九章費用管理第十章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報銷管理第十二章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第十三章舉債、擔保第十四章審計第十五章附則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相關推薦:倉庫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專賣店鋪日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2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符合會計基礎規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立卷管理辦法

  1、會計憑證:每月做好的會計憑證必須在下月5日內進行順號、查對、清點,檢查憑證是否都符合規定,然后按每本50號裝訂成冊,憑證封面標名每月共幾本、每本憑證的編號,再將裝訂成冊的憑證按順序立案存檔,使查找憑證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會計報表:每月做好的會計報表必須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務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再將會計報表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3、會計帳本:每月結帳后,將打印出來的會計帳簿加具封面,裝訂成冊,標明帳戶名稱、順序號、標上標簽,將會計帳簿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4、財務文件:財務文件、審計報告等按文件內容進行分類,按立案時間打出文件清單,標上標簽、編上編號,便于查閱。

  二、會計檔案調閱管理辦法

  借閱檔案必須按正常手續進行,財務部查閱檔案資料,要求當天查閱當天歸放原處;審計人員查閱檔案要有借閱手續;外調檔案,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批準,并付上借閱檔案借據,寫明借調日期、用途、檔案名稱、份數、歸還時間等,方可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根據借調檔案規定,到期及時催收歸還檔案,確保檔案完整無缺。

  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

  ①原始憑證、記帳憑證保管期限為15年;

  ②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為3年;

  2、會計帳簿:

  ①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期限為25年;

  ②明細帳保管期限為15年;

  ③總帳保管期限為15年;

  ④輔助帳簿保管期限為15年;

  ⑤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

  ①月、季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15年;

  ②年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永久。

  4、其他:

  ①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限為15年

  ②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③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④銀行存款對帳單保管期限為5年

  四、會計檔案銷毀

  根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銷毀會計檔案時,到期限的檔案必須列出詳細的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編號、冊數、起止年度、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并有檔案管理人員簽名、財務部主管簽名、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會計檔案銷毀時應由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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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并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并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費用開支范圍

  第六條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于成本、費用開支范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范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

  第三章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的制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余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內核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制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制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不得變動。

  第四章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并編制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并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并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并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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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6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準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3、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4、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8、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7

  1、收入:

  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

  ①、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③、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

  ①、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于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于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②、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于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采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后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后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①、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①、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②、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8

  一、公司財務由總經理直接主管,一切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有效,若無總經理簽字,一切費用由經手人自行負責。

  二、出納帳務要做到日清、月結,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并于當月末做好資金盤存表,報總經理一份。

  三、會計要做到帳務清楚,帳賬相符,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相關制度,準確及時做好會計報表。

  四、各種費用的報銷必須做到票據合法、有效,簽字完善(即須有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核人),填寫規范,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五、報銷單據的填寫: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會務費、伙食補貼等,填寫紅色差旅費報銷單。

  2、上述以外的發票,填寫黑色費用報銷單。

  3、單據填寫要求字跡清楚,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填寫無效。

  六、因公借款,應于事后七日內到財務部報銷,不得拖欠,并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

  七、轉帳支票借出必須登記,經手人簽字,事后當天持發票到財務部結帳,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八、各分部監理費現金收入,務必當月到財務部完善相關手續。

  九、希公司全體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的'規定,配合公司財務部門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企業會計管理制度 19

  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是通過財務部門來反映的。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對于企業的發展,對于財務人員的規范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要不斷學習《會計法》、《稅收征管法》,并嚴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規定。會計人員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敬業愛崗、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實事求事。

  二、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會計、出納分設清楚,其中王晴為本公司專職會計,張俊霞為本公司專職出納,雙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監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設置總賬、現金賬、銀行賬、庫存商品明細賬、多欄式明細賬、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三欄式明細賬。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固定資產采用平均限法計提折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法。會計人員要正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要正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四、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從業人員需要預支款項時,必須向出納人員打借條,并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當天的收入是現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銀行,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現金。

  五、制定財務室夜間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定期檢查防盜門、防盜窗、保險柜的防護功能。

  六、制定嚴格的商品入庫、出庫的.倉庫管理制度:商品入庫時,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并填寫商品入庫單方可入庫;商品出庫時由倉庫保管員填寫商品出庫單方可出庫。

  七、制定發票管理制度:

  1、本單位開具發票的庫房門窗牢固可靠,存放發票專柜保管,按發票種類、號碼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蟲蛀、防鼠咬,確保發票安全。

  3、發票管理會指定專人負責,而且會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領購發票不會讓其他人代領。確因工作需要變動發票管理人員,會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報告。

  4、堅持逐月發票盤存制。如發生盈溢、短少和各種損失事故,會及時查明原因。未經查明原因和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會擅自調帳,作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

  5、如發生丟失、被盜發票時,會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6、妥善保管《發票領購簿》及其他票管資料,不會損壞和丟失。

  7、使用發票會全份按順號填寫,不涂改、挖補、缺漏項、撕毀、拆本、轉借、代開、倒賣或帶往外地使用。因填錯,逐聯加蓋“作廢”戳記,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銷毀,以備核查。

  八、對于各種票據報銷必須按規定執行,先由經手人簽字,然后再由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九、每月會按時在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交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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