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報告

時間:2025-12-15 05:17:52 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盡職調查報告合集15篇

盡職調查報告1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公司簡況

  1、名稱、住所、通訊方式、法定代表人、主營業務、注冊資本

  2、公司當前股東構成及股權結構,公司實際控制人簡介

  (二)公司歷史沿革事實概況

  (三)歷次驗資、審計和評估

  (四)業務主要項目

  1、公司主營業務

  2、主要項目描述

  3、主要項目的實施對主營業務的貢獻

  二、業務規范

  (五)業務---------行業標準、資質和許可證

  (六)業務-------獎勵、認證和評級

  (七)業務------主要競爭對手的業務狀況

  (八)業務-------風險和對策

  三、主要財產及公司管理機制

  (九)主要財產

  (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演變

  (十一)公司的`對外投資

  (十二)目前股東結構圖和組織結構圖

  (十三)管理層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及演變

  (十四)員工激勵機制

  (十五)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

  (十六)重大規章制度

  (十七)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職能

  (十八)重大合同

  四、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收購等

  (十九)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二十)重大資產收購、處置和重組

  (二十一)最近三年主要財務數據

  五、稅務、財政、安保、環境、債務

  (二十二)稅務及財政補貼

  (二十三)質量控制、安全和環保

  (二十四)重大債務

  六、重大爭議、糾紛以及所受行政處罰

  七、未來發展規劃、資金使用計劃和盈利預測

  八、可能影響本次交易的重大風險提示

  (二十五)重大風險提示

  (二十六)本次重大交易需要獲得的審批

  (二十七)本次重大交易可能給公司帶來的變化

  九、結論和建議(本次重大交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和風險的結論,以及如何防范或/和控制風險的建議)

  十、本盡職調查報告的用途和責任限制聲明。

  (注:可用“特別陳述與保證”作為盡職調查的補充材料)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2

  一、主要內容

  (一)業務調查

  業務調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情況和風險,調查公司商業模式、經營目標和計劃。

  1.行業研究:通過搜集與公司所處行業有關的行業研究或報道,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比較市場公開數據,搜集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主辦券商內部行業分析師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審慎、客觀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基本情況和特有風險(如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

  2.公司產品考察:通過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交談,實地考察公司產品或服務,訪談公司客戶等方法,調查公司產品或服務及其用途,了解產品種類、功能或服務種類及其滿足的客戶需求。

  3.關鍵資源調查:通過實地考察、與管理層交談、查閱公司主要知識產權文件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調查公司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

  4.公司業務流程調查:通過查閱公司業務制度、實地考察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業務環節、對主要供應商和客戶訪談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了解公司關鍵業務流程。

  5.公司收益情況調查:通過查閱商業合同,走訪客戶和供應商等方法,結合對公司產品或服務、關鍵資源和關鍵業務流程的調查,了解公司如何獲得收益。

  6.公司趨勢調查:通過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查閱董事會會議記錄、重大業務合同等方法,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及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了解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各個業務板塊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分析公司經營目標和計劃是否與現有商業模式一致,提示公司業務發展過程跌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二)公司治理調查

  1.了解三會:通過查閱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組織結構,查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有關文件,調查公司三會的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說明上述機構和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關注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建立健全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糾紛解決機制。

  2.董事會對治理機制的評估: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機制進行訴訟評估,內容包括現有公司治理機制在給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以及保證股東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權利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決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監事調查:調查公司董事、監事的簡要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國籍及境外居留權、性別、年齡、學歷、職稱;職業經歷(參加工作以來的職業及職務情況);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本人及其近親屬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是否存在對外投資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情況。

  另外,還包括獨立性調查、同業競爭調查、政策制定執行情況調查、管理層誠信調查。(三)公司財務調查

  1.內部控制五要素調查:通過考察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基本要素,評價公司內容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有效。

  2.財務風險調查:根據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分析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并對其進行逐年比較。

  另外,還包括應收賬款調查、存貨調查、公司投資調查、固定資產與折舊調查、無形資產調查、資產減值準備情況調查、歷次評估情況調查、應付賬款調查、收入調查、成本調查、費用調查、非經常性損益調查、鼓勵政策調查、合并財務報表調查、關聯方及關聯關系調查、審計意見及事務所變更調查。

  (四)公司合法合規調查

  主要包括: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調查、重大違法違規調查、股權情況調查、財產合法性調查、重大債務調查、納稅情況調查、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技術標準調查等等。

盡職調查報告3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項目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于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于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項目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后,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二、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范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對于一個重大投資項目,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匯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復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項目立項后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通過復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文件資料

  通過公司工商注冊、財務報告、業務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信息

  通過網絡、行業雜志、業內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查看企業廠房、土地、設備、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四、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發現并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況

  一、公司歷史演變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公司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檢查其對公司的發展演變和企業文化形成的重大影響;

  (2)對公司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歷史演變較為復雜,著重考察企業歷史演變發展邏輯合理性。

  2調查程序

  (1)獲取公司所在行業管理體制歷次改革的有關資料,調查行業管理體制的變化對公司的影響;

  (2)獲取公司歷次產品、技術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變動及獲獎情況的有關資料,判斷公司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地位的變化;

  (3)調查公司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事變動,判斷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經和可能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

  (4)審查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受到重大處罰的情況,判斷其影響是否已經消除。

  3調查結論

  (1)公司歷史演變定性判斷(復雜與否)

  (2)歷史演變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無實質性影響(體制、人員、技術演變)

  二、股東變更情況調查

  1調查目標

  (1)股東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范;

  (2)公司股東變更的行為和程序是否合法、規范。

  2調查程序

  (1)編制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檢查公司歷次股份總額及其結構變化的原因及對公司業務、管理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2)取得公司的股東名冊,查看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3)追溯調查公司的實質控制人,查看其業務、資產情況是否對公司的產供銷以及市場競爭力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4)檢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關情況,關注其在公司的任職及其親屬的投資情況;如果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較大,還應檢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通過此人間接持股的情況,而可能引起潛在的股權糾紛;

  (5)檢查公司是否發行過內部職工股,是否有工會持股或職工持股會持股; (6)調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于質押或其他爭議而被凍結或被拍賣而發生轉移,并導致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7)獲取公司與股本結構變化有關的驗資、評估和審計報告,審查公司注冊資本的增減變化以及股本結構的變化的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規范,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復文件;

  (8)相關股東變更資料取得當地工商資料為準。

  3調查結論

  (1)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較大變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職及外部任職情況;

  (3)股本變動的驗資、評估及審計是否齊全,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復文件。

  三、公司治理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規;

  (2)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立、運作的實質性判斷;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 2調查程序

  (1)查閱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過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其內容是否與《公司法》等相抵觸;

  (2)確認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其合規性;

  (3)查閱公司歷次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認其決議內容、尤其是確認董事會的對外擔保、重大投資、融資及經營決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會議記錄了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員的變化;

  (4)確認董事、經理是否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5)考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如設置股票期權,判斷這些機制是否有利于吸引人才,保持高級管理人員的穩定。

  四、組織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全面了解公司主要股東(追溯到實質控制人)及整個集團的所有相關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情況,查找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關聯方;

  (2)了解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模式的設置對公司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畫出整個集團的組織構架圖,標明各經營實體之間的具體組織聯系;

  (2)畫出公司組織結構設置圖,并以實線和虛線標明各機構之間的權力和信息溝通關系,分析其設計的合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

  (3)與管理層有關人員進行討論,進一步獲得公司組織結構設置方面、運行方面情況的資料。

  五、管理團隊調查

  1調查目標

  (1)主要管理層(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以及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是否正直、誠信;

  (2)主要管理層是否具有與發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開拓精神和經營管理能力;

  (3)了解關鍵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和離職情況,及其程序是否合法;

  (4)了解公司與主要管理人員有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及其對公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員學歷和從業經歷簡況,對核心人員要取得其詳細資料,尤其要關注主要成員在本行業的的執業經驗和記錄;

  (2)與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就企業發展、公司文化、競爭對手、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的關系等主題進行單獨的會談;

  (3)調查過去三年中公司關鍵管理人員離職的情況,調查其辭職的真實原因;

  (4)調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

  (5)與公司職員進行交流,獲取其對管理團隊以及企業文化貫徹情況的直觀感受;

  (6)調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規定、年度經營責任書,了解公司是否制定經濟責任考核體系,特別考核體系的落實情況;

  (7)了解公司為高級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調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適當的兼職,并說明必要的兼職是否會對其工作產生影響。

  六、業務發展戰略與目標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的關系;

  (2)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實現的可行性、風險。

  2調查程序

  查閱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資料,或與經營決策層訪談,得到以下的信息:

  (1)公司發展目標的定位,包括長遠發展戰略、具體業務計劃;

  (2)公司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間的關系;

  (3)公司實現業務發展目標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包括法律障礙等;

  (4)公司實現未來發展計劃的主要經營理念或模式、假設條件、實現步驟、面臨的主要問題等。

  第二部分:行業和業務經營調查

  一、行業及競爭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驅動因素與本質;

  (3)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較之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地位;

  4)調查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2調查程序

  (1)查閱權威機構的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如國家計委、經貿委、行業協 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機構),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的發展現狀與前景,分析影響其行業發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內企業是否受到國家宏觀控制,如果是,其產品定 價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3)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產業鏈情況,公司所處鏈條環節情況;

  (4)了解公司所處行業的進入壁壘,包括規模經濟、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環境保護或行業管理機構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等方面,分析其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5)了解公司所處行業的整體特征,是屬于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了解該行業對技術(或對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依賴程度、技術的成熟度;了解該行業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巨額的廣告營銷費用;是否應收賬款周轉慢;產品價格的變動特征;出口占總銷售的比例等方面。

  (6)調查公司近三年內銷售產品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是處于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個階段?調查公司產品的壽命。

  (7)查閱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公司相關財務資料和發展規劃文件,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產銷量明細表,了解公司產品結構構成;了解公司未來產品結構調整的方向。

  (8)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影響公司產品需求的相關因素以及產品需求的變化趨勢,分析未來幾年該產品的需求狀況、市場容量;獲取公司所處行業中該產品的現有生產能力、未來幾年生產能力的變化數據;所處行業是否因過多受到國家政策、技術進步、可替代產品的沖擊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具有較大的脆弱性。

  (9)對公司產品價格變動作出預測;

  (10)調查可替代產品的價格和供應狀況,調查公司產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預計的將來多大程度上受到進口同類產品的沖擊;

  (11)對公司現有與潛在的競爭者調查,應包括但不限于整個產品市場容量、競爭者數量、公司與市場競爭者各自的市場份額;對公司與競爭者的比較應包括相對產品質量、相對價格、相對成本、相對的產品形象及公司聲譽等(見附表)。對公司目前、未來的市場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斷;

  (12)利用各大證券報、主要證券類網站披露的公開信息,與已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選擇5-10家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相同的公司,以這些公司近幾年的數據為基礎,至少在生產能力、生產技術的先進性、關鍵設備的先進性、銷售收入、銷售的地理分布、主要產品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行業平均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方面進行比較。

  二、采購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供應方市場、采購政策及主要的供應商;

  (2)調查公司采購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序

  (1)調查供應方市場的競爭狀況,是競爭、還是壟斷,是否存在特許經營 權等方面因素使得供應方市場有較高的進入壁壘;

  (2)與采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必須的原材料、重要輔助材料等的采購是否受到資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了解公司主要的供應商(至少前5名),計算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向主要供應商的采購金額、占公司、同類原材料采購金額、總采購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

  (4)與采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主要供應商與公司的地理距離,分析最近幾年原材料成本構成,關注運輸費用占采購成本中的比重;

  (5)與采購部門人員溝通,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應商考評制度;

  (6)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的資金結算情況,是否及時結清貨款,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7)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場供求狀況,查閱公司產品成本計算單,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動力漲價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

  (8)與采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采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的銜接情況,關注是否存在嚴重的原材料缺貨風險,是否存在原材料積壓風險;

  (9)與主要供應商、公司律師溝通,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糾紛;

  (10)如果存在影響成本的重大關聯采購,判斷關聯采購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三、生產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實際產量;

  (2)調查公司生產組織、保障;

  (3)成本分析;

  (4)調查公司生產的質量控制、安全、環保。

  2調查程序

  (1)調查公司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是屬于個別制造或小批量生產;大批量生產或用裝配線生產;用流水線生產;

  (2)了解公司各項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獲取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調查公司行業中工藝、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

  (3)調查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實際生產能力以及主要競爭者的實際生產能力,進行盈虧平衡分析,計算出盈虧平衡時的生產產量,并與各年的實際生產量比較;

  (4)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各環節中是否存在瓶頸?是否存在某種原材料的供應、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不穩定或生產能力不足而制約了企業的生產能力;

  (5)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的生產是否受到能源、技術、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

  (6)采用現場察勘的方法,調查公司主要設備的產地、購入時間,機器設備的成新率,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預計尚可使用的時間;現有的生產能力及利用情況,是否有大量閑置的設備和生產能力;

  (7)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設備抵押貸款的情形。如有,查閱或查詢借款合同的條款及還款情況,判斷預期債務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保障構成影響;

  (8)制造成本的橫向比較。查閱公司歷年來產品成本計算單、同類公司數據,分析公司較同行業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競爭地位;

  (9)制造成本的縱向比較。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的毛利率、貢獻毛利占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指標,分析公司主要產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項產品在銷售價格未發生重大變化時,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現異常,分析單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制造費用等成本要素的變動情況,確認成本的真實發生;

  (10)與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溝通、現場實地考察、查閱公司內部生產管理規定,調查公司的質量控制政策、質量管理的組織設置及實施情況;

  (11)調查公司保障安全生產的措施,成立以來是否發生過重大的安全事故;

  (12)了解公司生產工藝中三廢的排放情況,查閱省一級的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函件,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環保問題而被處罰的情形;

  (13)查閱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調查公司產品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受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處罰。

  四、銷售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營銷網絡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2)調查公司產品商標的權屬及合規性;

  (3)調查公司銷售回款、存貨積壓情況;

  (4)調查公司銷售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分銷渠道,對自營零售的,調查公司銷售專賣店的設置;對通過批發商進行銷售的,調查經銷或代理協議,是否全部委托銷售代理而導致銷售失控?

  (2)查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商標注冊證,調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產品的商標注冊人;

  (3)查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復,調查公司的產品質量是否執行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近3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4)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打假力度如何;

  (5)調查公司的主要競爭者及各自的競爭優勢,從權威統計機構獲取公司產品與其主要競爭者產品的市場占有率資料;

  (6)獲取或編制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各項產品占銷售總收入比重明細表、各項產品產銷率明細表;

  (7)獲取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對主要客戶(至少前5名)的銷售額、占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調查其客戶基礎是否薄弱,是否過分依賴某一客戶而連帶受到客戶所受風險的影響;分析其主要客戶的回款情況,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8)獲取近幾個會計年度按區域分布的的銷售記錄,分析公司銷售區域局限化現象是否明顯,產品的銷售是否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9)是否存在會計期末銷售收入的異常增長,采取追查至會計期末幾筆大額的收入確認憑證、審閱復核會計師期后事項的工作底稿等程序,判斷是否屬于虛開發票、虛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異常大額的銷售退回,查閱銷售合同、銷售部門與客戶對銷售退回的處理意見等資料,判斷銷售退回的真實性;

  (11)測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應收賬款周轉率,調查公司壞賬、呆賬風險的大小;

  (12)對于銷售集中于單個或少數幾個大客戶的情況,需追查銷貨合同、銷貨發票、產品出庫單、銀行進賬單,或函證的方法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如果該項銷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報關單、結匯水單等資料,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

  (13)查閱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調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殘次、陳舊、冷背、積壓的存貨;與會計師溝通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計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產成品周轉率,并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

  (14)抽查部分重大銷售合同,檢查有無限制性條款,如產品須經安裝或檢修、有特定的退貨權、采用代銷或寄銷的方式;

  (15)調查關聯銷售的情況。如果存在對主營業務收入有重大貢獻的關聯銷售,抽查不同時點的關聯銷售合同,獲取關聯銷售的定價數據,分析不同時點的銷售價格的變動,并與同類產品當時市場公允價格比較。如果存在異常,分析其對收入的影響,分析關聯銷售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五、技術與研發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專利、非專利技術;

  (2)調查公司研發機構、人員、資金投入;

  (3)調查公司正在研發的項目;

  2調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行業技術標準,是否有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2)調查公司核心技術的選擇。調查公司較同行業其他企業在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關注其核心技術是否為其他新技術所取代;

  (3)獲取公司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權利證書、在有權管理部門的登記文件以及相關協議,了解公司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有哪些?了解公司和新技術的來源,是屬于自主開發、股東投資、購買或及擁有使用權。調查公司對于上述技術擁有的權限,并且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與上述技術相關的重大糾紛,核心技術是否超過法律保護期限;

  (4)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應的機制保障與主要產品生產相關的非專利技術不被泄漏。

  (5)了解研發機構設置,獲取公司目前的研發人員構成、近幾年來用于研究開發的支出、研發支出占銷售收入的比重等數據;

  (6)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發,有哪些機構,合作項目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項目的進展情況;

  (7)了解公司研究人員的薪酬情況,包括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競爭者(國內、外公司)同類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了解公司研究人員歷年來的流失情況,公司是否實行了包括股權激勵的其他激勵措施;

  (8)調查公司新產品研究開發周期(從產品開發到進入市場的周期),主要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并對項目的市場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業模式調查

  1調研目標

  (1)行業商業模式的演變與創新;

  (2)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未來創新模式;

  (3)通過商業模式理解與評估企業價值。

  2調查程序

  (1)企業商業模式主要指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絡和關系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并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業模式參考模型主要九個要素:價值主張;消費者目標群體;分銷渠道;客戶關系;價值配置;核心能力;合伙伙伴網絡;成本結構;收入模式等。

  (3)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發展歷程及行業內的企業商業模式演變發展,分析行業內商業模式演變歷程,及未來新的創新商業模式;

  (4)通過公司高管訪談及上述采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情況及公司發展戰略資料了解公司現有的商業模式,以及行業內是否具有創新性,其商業模式其他企業是否能夠容易模仿和超越;

  (5)確認公司未來商業模式發展方向,及對商業模式創新采取的準備行動;

  (6)結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定位,及行業內的標桿企業對比,評估公司未來公司價值。

  第三部分:法律調查

  一、獨立性調查

  1調查目標

  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是否做到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2調查程序

  (1)公司的業務是否獨立于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獲取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的營業執照、公司與關聯方簽定的所有業務協議,檢查公司與關聯方的業務是否存在上下游關系;

  (2)公司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調查公司的部門設置,檢查原材料的采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是否與關聯方分開,檢查發起人與關聯方的采購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是否相互獨立,有無兼職現象;檢查所有采購、銷售或委托加工協議,確認是否存在委托關聯方采購、銷售或委托加工的情況;獲取公司的采購、銷售帳戶,檢查原材料的采購、貨物銷售是否與關聯方帳務分離;

  (3)如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商標權等在短期內難以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簽定的如下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委托加工協議、委托銷售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其他業務合作或許可協議;上述合同是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4)擁有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獲取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書、商標注冊證明、專利證書、特許經營證書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租賃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有關房屋、土地其所有權證明,有租賃的,對相關租賃協議進行檢查;

  (6)檢查主要設備的產權歸屬:檢查固定資產帳戶,對其產權歸屬進行調查,并調查有無抵押發生;

  (7)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8)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財產被擔保或者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9)是否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10)控股股東和政府部門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是否通過合法程序進行,公司董事長是否不由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在本單位領取薪酬,是否不在股東單位兼職;

  (11)公司是否已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了組織機構,是否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

  (12)公司是否設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是否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對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東違規占用(包括無償占用和有償使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情況,如有,需說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獨立在銀行開戶,是否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帳戶的情況;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將資金存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的情況;

  (16)檢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的往來帳項;

  (17)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的稅務登記證,公司是否依法獨立納稅;

  (18)與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溝通,檢查公司有關財務決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二、同業競爭調查

  1調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2調查程序

  (1)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存在同業競爭;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是否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1)簽署有關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及決議,需審查該協議或決議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的條款。

  2)調查有無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如:

  A.針對存在的同業競爭,通過收購、委托經營等方式,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競爭方將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棄與競爭方存在同業競爭業務的措施;

  D.競爭方就解決同業競爭,以及今后不再進行同業競爭做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3)查閱公司的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文件,是否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規定。

  三、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目的

  (1)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準程序。

  2調查程序

  (1)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系調查。檢查所有關聯方,包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企業、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取公司的主要采購、銷售合同,檢查公司的主要采購、銷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關聯方;

  (2)調查公司與關聯企業是否發生以下行為: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擔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檢查關聯交易的詳細內容、數量、金額;調查關聯交易是否必要;該關聯交易是否對公司能夠產生積極影響;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占同類業務的比重如何;

  (4)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如該交易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價格如何,檢查關聯價格與市場價格(第三方)的差異及原因;

  (5)檢查關聯交易協議條款,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允合理,有無侵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對關聯交易的遞增或遞減作出評價,并分析原因。獲取為減少關聯交易簽定的協議、承諾或措施,檢查這些承諾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提供擔保。

  四、訴訟、仲裁或處罰

  1調查目標

  (1)公司是否存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2)上述事項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調查是否具有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2)如果有上述事項,需調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原因,訴訟或仲裁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情況,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的較大影響。

  第四部分:資產調查

  一、資產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并核實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

  2調查程序

  (1)了解固定資產規模、類別,并核實期末價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并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調查房屋建筑物的成新度、產權歸屬。

  3)調查機器設備成新度、技術先進性、產權歸屬。

  4)了解有無設置抵押的固定資產,并與了解到的借款抵押進行核對。

  5)了解并描述計提折舊的方法,并將本期計提折舊額與《制造費用明細表》中的“折舊”明細項核對是否相符。

  6)了解并描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判斷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了解在建工程規模,若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查在建工程價值、完工程度,判斷完工投產后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3)了解并核實無形資產入賬依據及價值的合理性;

  1)取得無形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

  2)調查每項無形資產來源;

  3)判斷各項無形資產入帳及入帳價值的合理性;

  (4)關注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權利狀況。

  第五部分:財務調查

  一、銷售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并核實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的真實性;

  (2)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因銷售活動產生債權債務余額。

  2調查程序

  (1)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細表,并與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損益表核對是否相符;

  2)價格調查:取得產品價格目錄,了解主要產品目前價格及其前三年價格變動趨勢,搜集市場上相同或相似產品價格信息,并與本企業進行比較;

  3)單位成本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變化幅度,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并證實;

  4)銷售數量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比率,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并證實;

  5)毛利率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毛利率的變動比率,若變動幅度較大(>10%),應詢問原因并核實;與行業平均的毛利率進行比較,若發現異常,應詢問原因并核實;

  6)主要客戶調查:取得前三年主要產品的《主要客戶統計表》,了解主要客戶,檢查主要客戶中是否有關聯方,對異常客戶進一步詳細調查。

  (2)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個會計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余額明細表,檢查大額應收票據、預收款項、應收賬款的客戶是否為主要客戶明細表中的主要客戶;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戶,詢問原因。

  2)結合銷售結算方式,判斷各客戶賬齡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對長期掛帳款項,判斷可回收性。

  3)了解前三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是否發生變化,并了解變化的原因;結合賬齡分析,判斷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4)計算應收帳款周轉率,與同行業進行比較,異常情況進一步調查原因。 (3)營業費用調查

  計算各期之間營業費用變化比率,結合銷售收入的變動幅度,分析營業費用變動幅度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并證實。

  二、采購與生產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企業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

  (2)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

  (3)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采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余額;

  (4)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2調查程序

  (1)了解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初步判斷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產量、銷量統計表;

  2)結合產量,判斷生產設備利用情況;

  3)結合產量、產成品庫存,計算產銷比率;

  (2)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為核實年銷售總成本提供依據;

  (3)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采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余額。抽查因采購原材料而發生的大額債權債務的對應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戶,若不是,應抽查采購合同,了解業務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正常。對其他大額長期掛帳款項,要查明原因;

  (4)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資產負債表中“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金額是否異常,若為異常,進一步核實;

  三、投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并核實各會計期末短期投資余額、期末市價、跌價準備;

  (2)了解并核實各會計期末長期投資余額、減值準備;

  (3)了解并核實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的真實性;

  2調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投資及跌價準備余額明細表,判斷投資風險;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委托貸款及投資收益明細表,判斷委托貸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投資收益明細表,關注大額及異常投資收益;對現金分得的紅利,關注是否收現,有無掛賬情況;

  四、融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債務融資的規模、結構

  (2)了解權益融資

  2調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及長期借款增減變動及余額表,并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并與會計報表核對相符;

  (3)取得財務費用明細表,與貸款合同規定的利率進行復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應付款及專項應付款明細表,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及余額表,與各年增資、配股情況和各年利潤分配方案相核對。

  五、稅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執行的稅種和稅率;

  (2)調查公司執行的稅收及財政補貼優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3)調查公司是否依法納稅;

  2調查程序

  (1)查閱各種稅法、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文件,或與公司財務部門人員訪談,調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執行的稅種(包括各種稅收附加費)、稅基﹑稅率,調查其執行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調查公司是否經營進口、出口業務,查閱關稅等法規,調查公司所適用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稅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稅的減、免,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法規或文件,調查該項法規或文件是否由有權部門發布,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稅收優惠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財政補貼,查閱有權部門的法規或文件,調查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5)獲取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享受的稅務優惠、退回的具體金額,依據相關文件,判斷其屬于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測算其對公司各期凈利潤的影響程度;

  (6)查閱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其他適用的稅種及附加費的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等文件,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稅;

  (7)獲取公司所處管轄區內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及直屬的稅收分局征收處的證明,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稅情形,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是否拖欠稅金;

  (8)如果公司企業組織形式變化,如: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是否補足了以前減免的稅款。

  六、或有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或有事項的具體情況。

  (2)判斷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影響。

  2調查程序

  (1)調查公司因訴訟或仲裁情況可能引起的或有負債,引證訴訟專題。

  (2)如果企業對售后商品提供擔保,參照歷史情況,估量顧客提出訴求的可能性。

  (3)公司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調查提供擔保的債務數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是否采取反擔保措施,估算可能發生或有負債金額,確認公司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或者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4)環境保護的或有負債

  1)查閱公司有關環保方面的批文,明確是否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

  2)調查公司是否有污染環境的情況發生。

  3)測算出公司可能發生的治理費用數額或者可能支付的罰金數額。

  第六部分: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調查

  1公司發展規劃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

  2調查程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發展規劃,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措施。

  (2)取得企業計劃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的可行性。

  2公司財務預測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的可能。

  2調查程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財務預測表,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財務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

  (2)以銷售為起點,核實企業所提供的各項預測指標制定的依據;

  (3)根據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調查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4)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生產經營的其他條件,判斷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輪融資及上市計劃調查

  一、與本輪融資有關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所提出來的與本輪融資有關的事項。

  2調查程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與本輪融資有關的如下信息:

  (1)本輪的融資是股份轉讓,還是增資擴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業價值的估計、本輪融資的金額、所占的投資比例。

  (3)擬引入的投資者的數量,對投資者的具體要求;目前已接觸過的、有傾向性的投資者。

  (4)募投項目及資金的具體用途。

  (5)本輪融資時間計劃。

  (6)融資后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信息披露的程度及具體措施。

  (8)企業能夠接受的對賭協議的內容。

  (9)是否有管理層或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具體內容。

  二、未來上市計劃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的上市計劃及已做的工作。

  2調查程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如下與上市有關的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4

  一、盡職調查目標

  1、弄清楚兼并或控制目標公司對收購方的股東來說是否具有長期的利益;

  2、了解目標公司價值如何;

  3、判斷收購方是否有能力進行此次收購。

  二、盡職調查范圍及內容

  (一)盡職調查基本內容

  1、深入了解并購雙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稱,公司可以合法存續的期間。通過閱讀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會議記錄了解是否有與國家或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內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經營活動的條款。即首先確認公司是否是一個合法的法人組織,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多大,以確定準備收購的是一家可以合法正常經營什么業務的公司及并購雙方的大致業務對接性。

  2、了解并購雙方擁有和發行各種股份(普通股、優先股或可轉債等)的全部歷史和現狀。即深入了解并購雙方股權結構的演化情況,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發行、轉讓、注銷及交易的全過程,清楚地了解公司在發行股票的過程中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并確定并購方在持有多少目標公司股份時就可以最低限度地控制該公司了,或持有多少股就可以擁有公司多大的控股權了。

  3、通過了解并購雙方公司章程和會議記錄,看看是否規定了公司股權交易的特別條款、公司董事選舉或改選的特別規定、公司控制權轉移方面的特別條款,看看是否存在股權交易的優先順序規定、限制特定證券發行的條款、限制發債的條款、反接管的條款,這包括收購時是否需要對公司董事、高管進行高額補償,確定收購公司、轉移公司的控制權所需要的條件,以防備在收購中遇到限制收購股權、不準利用被收購公司資產融資及各項反收購措施的抵抗;

  4、通過閱讀并購雙方公司董事會的會議記錄及相關的文件,了解公司是否做過重大風險的經營決策,公司是否有較重大的法律訴訟在身,以便為盡職調查時的財務情況調查和法律情況調查做準備;

  5、并購雙方的下屬公司、子公司、在海外經營機構的有關文件,公司及所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圖,公司及所屬機構與其他公司簽署的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所有權、控制權、優先購買權等方面的協議,最近數年公司的主要公告等。以深入了解子公司和海外公司的有關情況;知道公司的組織結構,清楚在進一步的盡職調查中針對什么問題去找什么部門;并找出公司對外簽署的協議和董事會的決議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并購風險。

  (二)反映并購雙方行業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所處的宏觀大環境,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和前景,市場的規模、整合度,公司與其競爭對手的各自特點和所占市場份額,今后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影響?

  2)行業整體是否處于上升期或是衰退期?

  3)技術變革是否有可能使行業不復存在?

  4)是否有新的內資或外資的競爭對手進入從而帶來更好的產品或引發價格戰?

  5)公司是否有區別于競爭對手的優勢?

  6)公司的市場份額是否有下滑趨勢

  3、資料搜索指南

  1)行業年鑒、期刋

  2)行業協會網站

  3)市場調研顧問報告

  4)公司文件中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5)分析師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6)可比公司招股書、招債書或定期報告中對行業和競爭的描述

  7)新聞檢索

  (三)反映并購雙方業務發展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業務和運營的各主要方面,從側面驗證公司的優勢和不足以及公司發展戰略的有效性,對兼并收購后所能產生的收入和成本等方面協同效應作估計。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董事會記錄和決議中對過往成績和失誤的分析和對發展戰略的決策性意見

  2)分銷商、客戶的集中度是否過高?

  3)產品單價是否下滑嚴重?

  4)新產品是否曾不斷成功推出?

  5)供應商的集中度和依賴度是否過高?

  6)與分銷商和供應商在價值鏈中所處的談判地位是否在削弱?

  7)生產制造是否有安全隱患,是否符合投資方當地的安全要求?

  8)生產產能是否存在瓶頸而需立即擴建?

  9)是否需要動遷?

  10)預期有哪些新產品在近期上市?

  11)對行業特殊領域如技術先進性、房地產凈資產值等需要專業顧問評估意見

  3、資料搜索指南

  1)公司提供的內部資料

  2)公司的網站、管理層報告、招股書、招債書、定期報告和公告

  3)分析師、評級機構對于公司的分析報告

  (四)反映并購雙方財務信息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財務預測的基礎假設,確保公司的作為估值基礎的預測的合理性和在近期和遠期的可實現性;確認公司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理解生成財務報表背后的內控機制、報告機制、會計假設和估計,對歷史財務報表作趨勢分析,對公司的稅務合規性進行確認。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的經營業績(包括重大虧損或高額盈利)情況,虧損(如有)的原因是什么?

  2)公司未來的經營方向;

  3)根據近期計劃或規劃進行的投資項目可能對公司的控制權、資金、債務等方面造成哪些負面影響?

  4)近期是否曾更換審計師?審計師報告是否有保留意見?審計內容中對管理層的建議內容是否較長且指出內控的許多不足?

  5)會計政策是否與投資方所在國有很大出入?

  6)對壞帳等的會計估計是否過于樂觀和寬松?

  7)存貨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

  8)歷史財務數據同期比較變化的.原因和業務上的推動因素?

  9)按產品或地域分的分部會計報表分析

  10)按產品或地域分的銷量和單價、毛利、促銷費用、管理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研發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付帳款周轉率、資本開支占收入比例等比較分析

  11)擔保訴訟等或有負債的詳細分析,包括公司與子公司各項擔保、保單、委托理財等協議造成或有負債的潛在影響分析;如果是外債,還需對國別風險及匯率風險進行分析;

  12)目前的稅收優惠是否在兼并收購后還能延續?公司歷史賦稅是否合規?避稅操作是否合法?

  13)企業是否已對主要資產投保?

  14)土地使用證、房產權證是否完備?

  3、資料搜索指南

  1)歷史財務報表及附注

  2)對歷史業績的管理層分析與討論

  3)公司提供的未來5–10年的財務預測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

  5)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6)財務報表及附注

  7)會計師對管理層的建議書

  8)獨立會計師盡職調查報告

  9)可比公司對其財務業績的管理層分析和討論

  (五)反映并購雙方法律和監管環境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確保公司依法成立并擁有經營其業務的營業執照,找出任何實際的和潛在的法律訴訟;理解公司所處的政治和監管環境,理解兼并收購所涉及的審批程序,以便及早開展游說工作、獲得支持、降低獲準審批的不確定性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法律

  1)營業執照是否有效?是否按時進行年檢?

  2)所有權結構是否明確?(上市公司)股權是否已抵押或質押?

  3)主要合同是否合規?是否有特殊性條款會對公司兼并收購后造成不利?續簽有何條件?

  4)公司、子公司相關法律協議可能帶來的風險;

  5)公司成立是否有相關部門的審查批準?

  6)是否有任何產品責任、知識產權、勞資關系等方面的訴訟或訴訟威脅

  7)將來法律法規的發展趨勢對公司產生什么影響?

  (2)監管

  1)有哪些政府部門會對公司有管轄權?

  2)各政府部門之間如何協調?

  3)是否有對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新法規或條例出臺?例如對產品定價的限制,對反壟斷的審閱要求,對資產充足率的底限

  4)公司需要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是否有普遍服務義務?

  5)公司、子公司及海外公司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司法程序?公司的董事會與高管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的司法程序?并判斷這類或有訴訟會對公司及此次并購交易造成何種影響及帶來的風險。

  3、資料檢索指南

  1)公司章程股東協議

  2)董事會記錄和決議

  3)主要合同(采購、銷售、管理層、關聯交易)

  4)訴訟文件

  5)知識產權文件

  6)新聞檢索

  7)公司工商登記檢索

  8)相關法律、法規

  9)行業管理條例

  10)產業政策

  11)政府鼓勵或限制的措施

  (六)反映并購雙方人事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目前的人事制度、人力資源結構,確保沒有對社保機構拖欠員工福利,提前為兼并收購帶來的人事變動做好準備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兼并收購后對目前管理層的安置?

  2)是否需要簽非競爭承諾?

  3)對管理層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是否有效?能否留住人才?

  4)員工的工資水平在行業中是否有競爭力?

  5)員工的離職率是否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6)是否存在人員過剩?

  7)員工合約中對于裁員有何賠償要求?

  8)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是否符合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

  3、資料搜索指南

  1)組織結構圖

  2)人事制度手冊

  3)管理層簡歷

  4)公司提供的人事工作報告

  (七)反映并購交易事項的專門內容

  1、目的

  深入了解該次并購的方案內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融資(如有)擔保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本次并購交易及所需要件的合法、完備,確保該并購交易不會因為缺少有權部門的批準而被最終撤銷。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對收購兼并的審批程序如何?確保獲得各審批程序的所需批文;

  2)此次并購是否涉及違反反壟斷法?

  3)此次并購如涉及國有資產,是否具有相應國資管理部門的批準?

  4)為并購融資(如有)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是否充分和有效?

  5)此次并購交易的方案(如有)是否合理、可行,如該方案為并購方提供,了解其意圖并對其可行性進行分析。

  3、資料搜索指南

  1)并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并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并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為此次并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4)有權部門對并購交易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文件(如需要)

  (八)反映公司環保情況的專門內容

  1、目的

  評估公司所面臨的環保問題,確保公司沒有違反環保條例,確保公司不會受環保問題導致的訴訟(清理環保問題的成本可能是極其昂貴的,可能會導致公司的名譽損失,也可能導致歇業的嚴重后果)。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是否曾受到違規通知和處罰?

  2)現場走訪參觀時觀察對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是否與操作規章一致?

  3)是否接到有環保方面的訴訟?

  4)排污費是否安期支付

  5)今后環保方面的法規的立法趨勢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3、資料搜索指南

  1)公司排污的許可證

  2)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處理報告

  3)土壤、地下水檢測化驗報告

  4)環境評估顧問實地檢測報告

  三、盡職調查清單

  (一)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的執照與章程;

  2)說明公司的名稱、法定注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知識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這些知識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公司由成立迄今的主要歷史及發展,包括主要活動、營運業務方法的主要變動。

  2、公司所有權

  1)公司詳細的股權結構圖;

  2)自成立以來所有關于股本變化以及股份轉讓的細節,包括公司之成立進程及自公司成立以后的合并、收購、分拆活動或重組之所有文件及資料(包括交易對方的名稱,股權轉讓的價格);

  3)公司下屬控股和參股公司的股權結構圖,并說明公司持有主要控、參股公司(持股權>5%)成員股權的歷次變動情況,主要控、參股公司的名稱、法定注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主要控、參股公司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知識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這些知識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職能部門

  1)公司的職能部門結構圖,并簡要說明各部門職能

  4、公司業務

  1)公司主要業務情況,包括生產線的簡要描述;主營業務及非主營業務收入及利潤結構情況;

  2)過去三年內及未來三年有關公司的業務報告、分析及預測(如擴充及改善服務、研發、提升技術);

  3)公司對其產品在未來三年至五年間的需求預測;

  4)公司的主要產品及即將開發的新產品;

  5)說明公司各主要產品的生產程序,提供公司產品曾獲得的任何國家級、本地或省級獎項(如有),以及公司在生產產品過程中所持有的任何政府的批文;

  6)列出主要競爭對手清單,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主要競爭者及競爭狀況,說明公司和其他主要競爭者的產品市場占有率,以及所采取或擬采取的保持或改善其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策略及計劃;

  7)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業務或公司(包括公司股東直接或間接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任何其他大股東、高管所控、參股的其他公司有沒有利益沖突或競爭?如有,請列明;

  8)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有無關聯交易,如有,請按照經常性關聯交易和偶發性關聯交易情況列明,并簡要分析這些關聯交易對公司主要業務、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影響;

  9)公司及主要控、參股公司所面對的業務、投資或外匯(如有)限、管制以及準入門檻。

  (二)財務信息

  1、財務會計

  1)公司近3年的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2)公司最新一期的內部財務報表;

  3)公司當前的內部預算、經營計劃與預測、財務計劃與預測及所有長期預算、資本擴張的戰略性計劃或相關內容的報告;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并說明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5)公司成立以來股份發行情況及收購者的出價情況的文檔;

  6)近3年負責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或內部審計人員出具的針對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方法或程序的管理建議書或報告,以及公司對此回應的報告。

  2、稅務

  1)列明過去五年,適用于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的資產/公司的各種稅項、關稅,以及適用于公司的稅項種類、稅率及款額;

  2)如有適用于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資產/公司的稅務優惠/補貼等,請提供有關法規、政策及政府批文;

  3)影響公司的稅務條例;

  4)公司納稅的有關憑證或文檔,稅務當局對公司納稅情況的評價意見;

  5)任何欠稅,如有,請說明欠稅稅種、金額和欠稅原因。

  (三)經營協議

  1)公司所有借款(包括銀行信用額度)、擔保、其他財務安排或與之相關的有價證券的協議或文件;

  2)參股公司或合營公司的借款、擔保等情況的協議或文件;

  3)近5年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重要函件;

  4)公司或股東與任一方簽署的有關證券的任何協議,包括股票、債券、期權等的發行、認購、擔保方面的協議;

  5)公司簽署的任何合資、合營、管理、經營或咨詢協議;

  6)公司近5年簽署的所有財產剝離或收購的協議及相關文件;

  7)公司的主要客戶名單、與其簽署的合同副本、公司的所有分銷協議、重要的銷售合同、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供應商名單及供貨合同;

  8)公司擁有或租入的主要財產清單,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清單及狀況;

  9)公司重要的保險單一覽表、近3年顧客投訴的記錄、近5年的研究開發報告;

  10)其他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文件。

  (四)人事管理

  1)公司的人事制度手冊或人事管理辦法;

  2)公司員工清單,并說明員工人數、結構(可按級別、部門、學歷、年齡、合同性質等分別說明);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與履歷介紹,包括職責、學歷、工作經驗、在公司的職位及在集團工作年數等資料;

  4)公司作為締約方簽署的所有雇傭協議、續聘協議、集體議價協議;

  5)公司與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各項工資、福利、期權和補償性協議

  6)公司簽署的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現有福利和期權性質的福利;

  7)近5年內勞資糾紛一覽表(如有)

  (五)行政規章與環保

  1、行政規章

  1)與公司經營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的證書、執照等;

  2)近5年公司與各級政府之間涉及行政事務、規章制度的過往函件、報告或記錄

  2、環保

  1)與公司環保事項有關的各種文件、報告、污染或受污染情況的記錄和處理結果的報告或記錄,包括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擁有及租賃的房地產在內的所有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及其設計和被批準使用年限的文件,公司及其控、參股公司對外簽署的涉及環保之所有合同、意向書、承諾書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讓、轉讓、出租或出借排污設施之合同及意向書,與他人簽訂之環保諒解協議、備忘錄;

  2)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歷年來繳納排污及其他一切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費用之證明或者憑證。

  (六)法律事項

  1、所有影響公司、公司的高管或董事的重要法律訴訟、判決、行政復議、政府調查或問詢事項的一覽表;

  2、公司在法律方面正在或潛在的訴訟、行政復議、仲裁等事項的一覽表;

  3、近3年公司聘請的律師就公司的業務、人員卷入的重大訴訟案件向有關各方發出的信函;

  (七)并購交易事項

  1、有權部門對并購交易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文件(如需要)。并購交易在有權部門的批準手續尚未完成的,申請貸款時可暫不提供,但應提供辦理進展情況說明;

  2、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并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涉及并購交易的有關文件,包括并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并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等。

  4、為此次并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八)其他重要信息

  1、由公司自身、投資銀行、商業銀行、注冊會計師、管理咨詢專家、技術專家、政府有關機構出具的各類報告

  2、近3年新聞媒體對公司的有關報道

  3、其他對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

盡職調查報告5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臺,本著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通過文件查閱、面對面訪談、實地查看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咨詢機構來執行,通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搜集比較行業及市場數據、供應商和客戶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托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咨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公司章程和管理文件,查閱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稅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文件查閱、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盡職調查報告6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一種法律調查行為,通過收集并從法律或規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和判斷目標公司相關資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實情況的,以獲知公司交易行為(資產收購、股權收購、公司并購、重大資產轉讓等)所需了解的屬于目標公司的重要事實,從而為交易行為提供合法性意見和風險性意見。法律盡職調查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審查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

  對目標公司主體的合法性的調查主要有兩個:一是其法人資格,即目標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包括其成立、注冊登記、股東情況、注冊資本交納情況、年檢、公司變更、有無吊銷或注銷等。二是其經營資格,即是否具備從事營業執照所確立的特定行業或經營項目的特定資質,如建筑資質、房地產資質等。

  二、審查目標公司進行本次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主要是審查目標公司進行交易行為是否已經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機關的審批、公司相關機構的批準等,審查目標公司進行交易行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審查目標公司的資產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的各項資產的權利狀況、權利是否有瑕疵、相應的資產是否賦予了相應的價值以及資產是否有降低的風險。

  四、審查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債權的實現有無法律上的障礙以及實現的難易程度,債務承擔的風險以及承擔的大小。

  五、審查目標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對于公司的存續與發展相當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大額貸款合同、公司擔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許使用合同、關聯交易合同等等。律師對這些合同進行審查,目的在于確定交易完成后會不會影響合同中規定的預期利益,確定這些合同中權利義務是否平衡,目標公司是否處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識產權

  律師應審查知識產權的權利狀況,是所有權還是通使用權、有效期、有無分許可、是否存在侵權訴訟等等。

  七、審查目標公司的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安排

  主要審查以下內容:交易對雇傭人員有無影響,是否有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對此次交易造成障礙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所付出的代價,有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規避措施。

  八、對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的調查

  公司的訴訟或仲裁活動直接關系到公司的責任和損失的可能。律師的審查將注重于這些訴訟或仲裁勝訴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費用和賠償責任的開支。

  當然,以上是法律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但法律盡職調查不限于以上內容,根據交易的具體內容,也有可能還有其他的內容。需要說明的是,并非所有的盡職調查都要審查以上所有內容。對于不同的交易內容,盡職調查的內容和重點均有所不同。

盡職調查報告7

  一、房地產開發建設

  1、投資規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45、89億元,比去年同期的33、14億元增長38、47%;房地產業直接產生稅收6、74億元,占全市地稅征收總收入的38、3%。

  2、在建規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有房地產在建項目67個(含待銷尾盤),其中開發面積在10萬m2以上的達到22個,在建房屋施工面積464、95萬m2,比去年同期的324、31萬增長43、37%,房屋新開工面積197、75萬m2,比去年同期的133、08萬增長48、59%,房屋竣工面積100、71萬,比去年同期(69、97萬)增長43、93%。

  二、房地產市場供給

  1-12月份經審批共準許預售商品房屋面積122、47萬,比去年同期的98、6萬增長24、21%,加上歷年累積81、44萬,全市今年1-12月份商品房市場投放量為203、91萬,減去1-12月份商品房銷售面積98、02萬,目前我市可面向市場銷售的商品房面積有105、89萬,其中期房面積83、78萬,現房面積22、11萬(其中:住宅19、01萬,占85、97%;商業營業用房2、48萬,占11、23%;其他0、62萬,占2、8%),一年以上現房空置3、04萬。房地產市場分析報告。

  三、房地產市場需求

  1、商品房銷售分析

  1-12月份我局共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登記9216戶,其中住宅6954戶。房屋備案登記銷售面積98、02萬m2,比上年同期的92、5萬增長5、97%,其中:期房銷售登記備案面積69、88萬m2,占銷售總面積的71、29%;現房銷售面積28、14萬m2,占銷售總面積的28、71%,商品房成交金額45、64億元,比去年同期的40、7億元增長12、14%。另據統計,鄉鎮人員進城購房面積53、44萬,占銷售總面積的.54、52%,與上年同期的52、94%增加2個百分點;城區人員購房面積31、54萬,占銷售總面積的32、18%,比上年同期的38、36%減少6個百分點;外來人員購房面積13、04萬占銷售總面積13、28%,比上年同期的8、7%增加5個百分點。

  2、商品房屋套型分析

  1-12月份單套建筑面積90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銷售1702套,占銷售總套數的24、48%,90144普通商品住宅銷售4424套,占銷售總套數的63、62%,144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銷售828套,占銷售總套數的11、91%。

  3、存量房屋交易分析

  據統計,1-12月份我市城區共辦理二手房轉移登記2668宗,比上年同期(1745宗)增長52、89%,成交面積33萬,比上年同期(20、75萬)增長59、04%,成交額為8、9億元,比上年同期(4、62億元)增長92、64%。一、二級市場交易比例(98、02萬/33萬)為2、97:1、0、

  四、房地產市場價格分析

  據統計,1-12月份全市商品住房均價為3640元/,第4季度全市商品住房均價為3530元/,與第三季度(3709元/m2)下降4、83%;另各區域商品住房平均價分別是瀏陽河以北區域3743元/、瀏陽河以南區域4355元/、行政中心區域3562元/、工業新城區域3096元/,其它鄉鎮區域2831元/。

  五、房地產市場運行特點

  1、土地市場成交及房地產開發投資穩步增長,房地產開發行業保持對市場信心。房地產市場分析報告。

  全年房地產用地成交面積、成交單價及在建在售項目的房地產開發投資均較上年有較大增長,表明房地產開發行業對我市的房地產市場保持了較好的信心。

  2、房地產銷售總體增幅逐月收窄,商業房產銷售保持相對較高增長。

  20xx年一季度,商品房銷售同比增幅達123、1%,4月份起,同比增幅逐漸收窄,到12月份,商品房銷售總量同比增長幅度僅5、97%。其中,商業房產的銷售一直保持了30%以上增幅。

  3、商品住房銷售品質為先,高品質樓盤銷售量大。

  20xx年全市共銷售商品住房80、44萬,其中城區62、4萬,鄉鎮(園區)18、04萬。環境、品質相對較好的樓盤銷量大,單價4000元以上樓盤銷售32、39萬,占住宅總銷售量80、44萬的40、27%。

  六、下階段房地產市場發展建議

  1、堅持高起點規劃、有序發展

  一是注重規劃的前瞻性,使我市房地產開發形成“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征地、統一管理”的有序建設格局。二是園區(鄉鎮)房地產發展要科學布局,有序引導產業發展的規模和方向,避免出現市場過剩風險。

  2、推行政企合作,推進成片開發

  一是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主動參與到土地一級開發中來,對于積極建設基礎設施移交給政府的企業,可優先獲得土地開發權利,在土地招拍掛中減少地塊分割出讓,促成土地的成片轉讓。二是為成片開發的開發企業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政務通道,引導銀行提供信貸資金支持,開通政務綠色通道等等,鼓勵房地產開發向集約化、多元化、多配套的方向發展。三是在項目運營上,鼓勵開發企業自持物業,持續提供就業崗位,帶動片區經濟發展。

  3、以城市營銷推進房地產外向性宣傳

  充分整合、發揮瀏陽的政治優勢、經濟優勢、文化優勢、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生態優勢等區域優勢,形成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價值,以城市品牌助推城市房地產的價值釋放。

  4、堅持強化行業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一是加強引導,提高房地產企業的整體資金實力和管理水平。適當提高新申辦開發企業的從業門檻,引導老房地產開發企業注重企業品牌的培育,爭取培育一批本地高品質的品牌房企;二是加強市場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核查力度,重點查處消費者投訴集中、媒體曝光的企業和項目。三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實施信用普評,將實力不濟、失信的企業逐步淘汰,對于無開發資質、開發能力弱的企業進行整頓。

盡職調查報告8

  一、企業財務狀況

  “XX公司”于1999年11月成立,從事摩、汽配生產,現有注冊資本118萬元。至20xx年10月止該公司累計虧損440萬元,潛虧60萬元,實際虧損500萬元。經營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844萬元,銷售成本786萬元,管理費用239.9萬元,財務費用223.7萬元,銷售費用10萬元,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萬元,盈余公積虛掛23萬元。20xx年10月末資產總額1437萬元,負債1819萬元,所有者權益-382萬元,資產負債率126%,目前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況。

  由于XX公司領導層對財務管理意識不強,從企業建立之初就沒有著手建立一套規范的財務運作機制,以至于在以后的發展和擴張中,使財務管理不可控制,幾年來企業連年虧損,步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與其說是經營上的失敗,不如說是財務上的失敗。

  主要有:成本管理失控,成本控制管理是企業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徑,是企業求得生存的主要保障,XX公司從建立之初,沒有建立一整套的成本控制制度,沒有目標成本預測,也沒有成本目標考核制度,造成經營當中成本管理失控,其一、原材料攤消不合理,主要原材料未用完不辦理退庫手續,使其材料在車間積壓或混用,使成本不符。其二、自制模具所產生的材料消耗,費用,在各車間或工序領用時,不填用途或領用部門造成財務估計攤派,使其單位成本不實。其三、有的低值易耗品,輔助材料等未按財務制度建立有關明細帳或備查輔助帳,在計算時,一次性進入制造費用中,例:20xx年1月份低值易耗品,2月份54號憑證中的電焊機,2月份58號憑證中電線等,未按逐月攤消,使當期成本過高。其四、財務人員更換頻繁,在核算過程中不按連續性造成成本脫勾。其五、外協加工費用攤派不合理,某產品需鍍鉻和烤漆后銷售,單位價格8元,不需加工單位價格3元,直接進入產成品分配,造成部分產品成本加大,單位價格不實,給銷售部門帶來誤導。其六、成品庫設置車間內不符合管理制度,易造成混亂,材料庫由庫管員自填領料單,上報資料是自編表而不是原始單據,從而出現了成品庫帳,材料庫帳與財務科帳不相符。由于這各方面原因使產品各品種的實際生產成本不準確,無法對生產產品的品種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

  事實上,“XX公司”經營期間累計銷售成本786萬元,加上潛虧的60萬元,就已超過累計的銷售收入844萬元,不計算期間費用就已出現虧損,可見成本之高。這樣的結果,在銷售價格不能提高或者經營規模不能成倍增長或者產品結構不調整的情況下,就會出現生產銷售得越多虧得越多。事實也是如此:00、01、02、03年的銷售收入分別是:11萬元、71.5萬元、323.7萬元、438萬元,虧損分別是:15.6萬元、104.4萬元、155.2萬元、141.5萬元,累計銷售收入844萬元。累計虧損440萬元(不含潛虧數,含盈余公積-23萬元)。

  二、財務狀況分析

  “XX公司”從1999年11月成立,至20xx年10月止,經營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844萬元,銷售成本786萬元,銷售成本占銷售收入 93%。累計發展管理費用239.9萬元,財務費用223.7萬元,合計464萬元,占累計虧損500萬元的95%,虧損500萬元,擠占流動資金周轉,費用的節約是效益增加的.直接途徑。預付帳款250萬元長期不收回參與流動,又未見資金占用費收入,必須變相增加財務費用。固定資產凈值698萬元,占資產1457萬元的49%,流動資金沉淀比重偏重。負債總額1819萬元中,借款1532萬元占84.22%,其中部分資金成本高達24%。

  舉債(借款)經營本是企業發展和擴張的一條捷徑,但企業采取舉債經營形式的前提是資金周轉速度較好,利潤率較高,這樣才能為還債奠定基礎。“XX公司”的實際情況是,20xx年10月末的負債總額為1819萬元,其中:農行借款就占1532萬元,是負債總額的84.22%,而在資金運用上,固定資產凈值698萬元,虧損500萬元,兩項計1198萬元,這部分退出流動的資金占負債總額的65.86%,資金周轉緩慢勢成必然。不到35%的資金流動難于承擔84%的資金成本,高比例的舉債失去了相應的利潤率作保證,那么這個高舉債很快就成為導致企業經營失敗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憑證附件不齊、原始單據不規范、報審制度不嚴格,例:A、所付款項,無任何支、收單位或個人簽字憑據。20xx年1月17號憑、退股金110,000,00元,20xx年2月42號、46號憑、付運費29,288,85元,付代收款30,000,00元,20xx年3月17號憑、付材料款50,000,00元,基建款50,000,00元。B、有此物資采購只有經辦人20xx年3月7號憑購雜貨一批,無物資回廠入庫單或物資驗收人簽字,這是企業管理漏洞。20xx年元月1號憑、購重慶YY摩托車配件制造公司90型汽缸頭1526個,實際入庫500個,還差526個未辦入庫,但91,560,00元貨款已全付,財務帳上未掛任何往來。C、20xx年3月16號憑,直接預付缸頭款20,000,00元,無任何簽字和收款單位憑據。20xx年3月20號、40號憑、無任何領導簽字和收款人憑據,直接在憑證上支付現金10,000,00元、20,000,00元。

  2、不嚴格按現行權責發生制核算,說明財會基礎工作有待加強,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應收款421萬元,其中:預付帳收304萬元,內有250萬資金劃出長達19個月,又無利息收入反帳。

  4、銀行存款帳戶未按開戶行、帳號分明細,未定期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存在管理漏洞。

  5、沒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每個產品品種沒有實行目標成本制度,成本責任制。沒有建立成本考核獎懲制度成品庫帳,原材料庫帳與財務科帳不一致,成本計算缺乏準確性。成本計算單元主要材料耗用量,無法對成本升降原因進行定量分析。例:20xx年10月末,生產成本出現負成本125,576.89元,已完工未結轉的模具修理成本35,851.69元未轉入產品成本。反映出成本結轉不規范。

  6、虛做銷售20萬元(假發出商品),利息支出20萬元,不及時記入財務費用而掛往來帳,汽車銷售20萬元,得而復失。合計60萬元,實際是經營期間的潛虧。預付帳款(加工費)逐月支付,現累計13,500,00元,財務無任何加工費協議或合同書,長期掛帳,這樣繼續下去,給企業帶來的也是一個潛虧危險信號。

  7、20xx年4月11日憑證,匯票匯出存款250萬元,付給武漢南華高速船舶工程公司,無請款單、無經辦人、無領導簽字,記“預付帳款”帳,時間長達19個月,至今未收回,也未見利息收入。發出商品,20xx年12月25號、76號、89號憑中發內蒙摩托車237輛,成本價格為792,870,78元,20xx年10月底結存594,267,67元/173輛,已沖銷售198,603,11元,資金調計嚴重不合規。

  8、20xx年5月68號憑證,產品銷售收入11萬元。

  9、借款利息未預提分攤,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均衡計算。

  10、材料領料單填制不規范,有的無申領人、無用途。甚至出現庫管員代填發料單。

  11、記帳憑證的原始單據不正規,有的收入用繳款單或其他單據為據。

  12、未建立半成品加工核算帳務。

  13、借款單、收據、報銷單的報批制度未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傳閱,保管不健全。

  四、改進建議

  重慶的摩托車和汽車生產是本市的支柱產業,對XX公司這樣的摩、汽配生產企業,是一個機遇。XX公司經過加強財務管理、降低制造成本、降低資金成本,企業走出困境是有希望的。現針對“XX公司”具體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附后。

  1、盤活存量:及時清理收回應收款項;清理固定資產,對不用的固定資產變現。

  2、加強銀行存款管理;按要求分設明細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由會計勾兌,出納清理未達帳。

  3、編制資金計劃(季或年)表,便于靈活掌握和調度資金,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4、調整借款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5、建立“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的經營機制和管理制度。即:以市場為導向,成本為基礎,盈利為目的。

  6、測算每個產品的目標成本,對每個品種的制造成本準確計算,對虧損嚴重的品種暫停生產。

  7、在掌握每個產品的制造成本上,調整產品生產結構,對適銷對路,盈利較好的品種要注意擴大生產。

  8、建立建全各項成本管理制度,從材料購、消、存,到產成品入庫、銷售等整個生產銷售環節制訂相應的控制,稽核制度,嚴格執行。

  9、建立成本目標考核制度。將目標成本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個人后,要及時對實際成本進行考核,并給予一定獎勵,鼓勵人人參與成本管理。

  10、以財務科為主,不定期對成本核算過程進行核對,分析差異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11、建立“一枝筆”審批制度,嚴把開支關。

  12、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有合理依據,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

  13、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要連續、系統、真實。

  14、設立總會計師,加強對財務的稽核,及時堵漏洞。總領財務管理工作,做到職權結合,加強和提高管理水平。

  15、聘請常年企業顧問,不定期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簽,提高報表使用的可信度。

盡職調查報告9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后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托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征。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復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戶個人建房占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溫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占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占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復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復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戶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征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戶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溫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占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戶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復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征,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復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于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通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范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戶村民,90%的居民戶,每戶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溫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戶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戶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戶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占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準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并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占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展、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沖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涌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征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于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于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于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于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置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并不明確、清晰。由于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并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于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著,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說根源就在于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稅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于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愿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征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愿意國家征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通過增加稅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采取默認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說,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于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但并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范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并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戶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借口;而對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于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采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頒布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戶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范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進程".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范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準后,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戶和開發商三方面自愿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并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范圍擴展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范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后,不再辦理征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征地補償辦法,采用按價征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系,調動各方積極性,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通過規范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并采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通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范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范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于城鄉結合部屬于"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于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于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戶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占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戶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 農戶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準農戶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并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于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采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戶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戶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于"圈內" 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愿、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準,也可轉為(或征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后依法流轉。

  2、對于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戶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戶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準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并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準可以給予一定的周轉指標,封閉運行,到期歸還;農戶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戶。對于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準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于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范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范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信息和土地市場信息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盡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并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范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臺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臺相應的規范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10

  一、SWOT法分析電視行業

  中國電視獲得了巨大發展,這既得益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競爭觀念已深入人心,電視日益成為企業營銷競爭的重要策略,也得益于電視的普及和電視企業技術的不斷發展。作為數量最多中小型電視公司由于規模小、實力單薄、經驗不足、沒有穩固社會關系,在發展經營環境上既存在許多機遇也存在諸多挑戰和問題。下面應用SWOT分析工具對中國中小型電視行業進行深入分析。

  1.優勢(Strengths)

  由于中小電視公司規模小,沒有過多的包袱,可在低工資,低支出狀態下運營,具備大型企業公司所沒有的成本優勢;與外資公司相比,具有熟悉本土市場、文化相通的優勢,而區域中小公司對當地消費者偏好、社會環境、經濟關系、經濟政策、人際關系等方面比大型企業企業了解更方便、更深入;由于規模小,可以根據市場隨機而變,靈活反應,較為敏銳地捕捉到難得的機遇,“拾遺補缺”、占領先機;可以根據市場需要,靈活吸納創意等專業人才,組建專項企業團隊,而具備某方面的獨特優勢,一個具備好的創意的完全有可能在規模不大的電視公司里誕生;由于沒有過多的投資沉淀,可以靈活調整自己經營方向,應對市場瞬息變化,發揮專業分工的優勢。

  2.劣勢(Weakness)

  與大型公司相比,小型電視公司在資金實力、市場份額、人才儲備等方面實力相差懸殊,同時由于電視臺等媒介都自我專營企業,使得這些大型公司的呈現明顯后向一體化趨勢,而中小電視企業的往往“點狀”分散運作,因此,中小企業與供應商的討價還價能力難以提高;由于缺乏知名度,使中小企業在同客戶打交道時,沒有大型公司的品牌優勢;企業內部管理水平落后,多是家庭式的管理和經營模式,更容易發展成為企業未來成長的障礙;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為其發展增加了阻力。20xx年我國電視從業人員數量為95617人,到了20xx年數字變為107708人,增長達12.6%。這107708人之中,很多人缺乏專業知識,而且受教育水平整體比較低,中專學歷甚至初中學歷都進入了這個行業從事工作;我國監管機制的還很不健全,使得市場魚龍混雜,真正有實力,有潛力的企業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謀求新的發展。

  3.機遇(Opportunity)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步步深入,國內外客戶增加,電視企業需求也日趨多樣化,這為中小型電視公司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現在的電視企業已經不單是在欄目間隙播放的5秒~10秒的電視短片,而已經發展為基于電視企業短片,企業形象片,企業宣傳片,產品宣傳片,置入式電視等形式多樣的,全面的企業、產品視頻宣傳包裝服務。企業企業需求者,尤其是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為了自身的發展也逐漸開始青睞電視企業。在加入WTO后,在國外企業企業的.先進管理、運營模式沖擊下,不斷推動國內企業不斷創新,加速國際化進程,提高管理水平以及從業人員素質。電視企業制作技術的提高也是近年中小電視公司蓬勃發展的動因之一,如HDTV在廣播領域里的廣泛應用,視頻特效的技術趨于完善,不僅提高了電視的視覺沖擊力,也更易為專業人員掌握。

  4.威脅(Threats)

  中國電視企業業市場是一個明顯的壟斷——競爭市場,在央視領銜下,少數省級衛視異軍突起,而中小企業公司規模小,人員少,資金不足,競爭力嚴重缺乏。1995年我國專業企業公司總數為22691家,到20xx年達到了84272家,十年增長了371.4%。而這些電視企業公司魚龍混雜,相當一部分公司處在一種規模小,人員少,設備少,業務很少的“一小三少”的處境當中。而《公司法》規定的該類企業公司的注冊資本僅為3萬元人民幣,造成了電視企業行業進入門檻低,投資少的形勢,從而助長了現今的電視企業公司小作坊化的局面。

  小作坊式的電視企業公司是嚴重缺乏競爭力的,而且在某些地區產生了惡性的競爭。從營業總額來看,從1996年起,外資企業公司幾乎獨攬了我國企業經營總額前五名。跨國媒介購買集團開始大舉進入中國初步發育的企業市場,這可能導致中國企業市場發展失去平衡,對整個企業行業發展造成巨大傷害。

  二、產品介紹

  TCL液晶電視

  TCL LED電視L37E5200BE基本參數:

  顏色: 珠光黑

  屏幕尺寸: 37 英寸

  制式: PAL

  分辨率: 1920×1080

  亮度: 400 CD

  響應時間: 6.5 毫秒

  HDMI接口: 2

  USB接口: 有

  電源電壓: 220 伏特

  音頻性能: DDAS智能音效四種模式

  屏幕比例: 16:9

  水平視角: 178 度

  垂直視角: 178 度

  掃描方式: 逐行掃描

  彩電類型: LED電視

  電腦接口: 有

  網絡接口: 有

  AV輸入接口: 2

  AV輸出接口: 1

  外形尺寸(包含底座): 896.7×226×624.5 毫米

  重量(包含底座): 14 千克

  外形尺寸(不包含底座): 896.7×45.5×574 毫米

  重量(不包含底座): 11.5 千克

  聲音輸出功率: 10×2 瓦。

  三、質量檢測

  本產品全國聯保,享受三包服務,如出現國家三包所規定的功能性故障時,憑生產廠家指定或特約售后服務中心的質量檢測證明,自安裝、調試結束之日起,享受7日內退貨,15日內換貨,15日以上在質保期內享受免費保修服務!質保期整機一年,主要零部件(液晶屏、背光組件、集成電路)三年,售后電話4008123456

  四、采購數量

  800臺

  五、采購方式

  公司采購部利用集中采購方式

  六、采購途徑

  公布招標的方法

  七供應商情況

  費縣百姓實業集團成立于1995年,十幾年潛心經營,如今的百姓集團已經發展成為擁有十一家連鎖超市門店,一個配送中心、一家超五星高檔酒樓、一個深加工生產基地、及房地產在建項目,立足鞍山,輻射遼南的多元化、跨行業的集團企業。

  百姓實業集團自建立以來,始終秉承“精誠合作、創新求實、穩步發展”的企業精神,始終把百姓的利益和需求擺在首位,“百姓說好才是好”是百姓人不變的追求。也正如百姓的企業標識所展示的那樣:三顆紅心代表了時刻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永遠不忘回饋社會的誠心;一桿天平托起顧客的真心,交相輝映的三顆心,譜寫著百姓超市的經營理念,生活不忘,百姓有約。

  八、選擇標準

  屏幕尺寸 32.000

  屏幕比例 16:9

  分辨率 1366×768

  反應時間 0.000

  高清 1080i/720p

  最高支持分辨率 1920*1080

  最佳觀看距離 3~5米

  動態插幀技術 50Hz

  背光燈 CCFL冷陰極螢光燈管

  產品類型 中尺寸720p系列

  液晶面板 VA面板

  3D電視 否

  音頻性能 揚聲器*2

  接收制式 PAL

  聲音輸出功率 10W×2

  外觀其他

盡職調查報告11

X

  一、申請的授信業務基本情況

  簡要說明該筆授信業務的種類,幣種、額度、期限、授信的擔保方式,還款方式、涉及的有關當事人關系等。

  二、申請授信用途

  簡要說明申請人申請授信的目的:貸款業務要說明是季節性、臨時性需求,還是正常經營中的經營性占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應對商品交易情況進行說明;保函業務應對標的項目進行說明。

  三、授信申請人基本情況 1、授信申請人背景資料

  1.調查內容:授信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授信申請人所有制性質、注冊資本及變動、所有權結構、及股東持股情況;授信申請人的主營業務、所屬行業及其行業地位。

  評價:授信申請人產權構成是否清晰、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企業規模大小、有無知名品牌、所處發展階段。

  2、授信申請人組織結構圖及其主要管理層的綜合素質 調查內容:組織結構圖及內部關系、主要管理層的從業經歷及技術水平、員工情況

  評價:主要管理層的綜合素質、業界信譽、在經營過程中的誠信

  意識等信用狀況(了解途徑:個人征信系統查詢、企業上下游客戶、與客戶初次面談)。

  3、客戶的經營情況分析

  調查內容:簡要介紹授信申請人經營狀況,包括:主要產品及產量;經營區域、原材料(商品)采購地域、主要供應商及年供貨量、主要結算方式;銷售區域的網絡分布及收款方式,主要的銷售商及年銷量;是否有進出口權,如果有,進出口額有多大;

  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實際產量和品牌,以及各產品在產品系列中銷售所占的比例或主要商品的進銷量、進銷額以及各種產品在經銷的商品系中所占的比重;從供應狀況、采購渠道、付款方式、價格等存在的優勢或特點進行分析供應渠道總體評價:從市場需求狀況、銷售方式、收款條件等存在的`優勢或特點進行分析銷售網絡總體評價;

  近兩年來授信申請人主要產品的產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銷售利潤增長率、市場占有率、出口創匯能力。如為續授信的,則應對授信前后的經營情況進行同比,重點分析授信前后發生的變化。

  (1) 主營業務產品情況表

  評價:從產品的產量、銷售額、市場份額等方面分析申請人所經營產

  品的規模,在國內、地區同行業中所處的地位。

  (2) 主要供貨商(上游客戶)情況表

  評價:從供貨來源、供貨渠道分析企業是否具有本地資源優勢,在材料采購中是否有價格優勢,產品供應是否充足,產品目前的價格走勢等。

  (3) 主要銷售商(下游客戶)情況表

  評價:分析產品的市場供求狀況,是否建立了穩定的銷售網絡、產品的市場占有情況、授信申請人產品(商品)市場競爭力、生產能力利用率、對客戶的依賴程度等。

  (4)是否涉及兼并、合資、分立、重大訴訟、破產等重大事項; 無

  (5)對外投資情況,包括被投資企業名稱、投資額及占比、出

  資方式等。

  4、行業政策及行業風險分析

  調查內容:授信申請人所屬行業目前狀況(是否符合國家政策)、主要原材料或產品(商品)的價格走勢、市場占比、規模實力、技術力量、行業進入障礙、同業競爭等進行說明,以及企業未來的發展規劃及落實措施。

  評價:企業的產品優劣勢、產品價格變動對企業的影響、分析企業的產品生命周期(投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行業發展前景(受國家政策及國際市場變化的影響)。

  5、集團企業或關聯公司的情況

  調查內容:集團企業或關聯企業的主導產品、管理模式、經營情況(采購、生產、銷售)、融資模式、與申請人的組織關系、關聯公司在我行授信融資狀況。

  評價:關聯企業與申請人之間有無資金占用情況、關聯交易對申請人經營的影響等。

  6、資信狀況

  調查內容:截止本次申請授信前一個月,授信申請人在開戶銀行及其他銀行融資、我行現有授信在企業整體銀行負債中的比例、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狀況以及或有負債情況。

  評價:與人行征信系統數據(貸款卡查詢)進行對比,說明差異原因及有無逾期或欠息等不良記錄;分析申請人的或有負債可能產生的損失;分析他行或我行授信前后申請人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負債變化、主營業務變化、運營資金變化和經營規模變化及其原因)、反映貸后檢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多方面了解核實,該公司銀行信譽良好,在銀行融資無墊款,無逾期,無欠息等不良情況出現。

  四、財務狀況

  1、列表說明授信申請人近三年(新成立企業除外)及近月財務狀況(屬于集團合并報表要列明合并報表數據和單列報表數據),分析財務狀況及其變化的主要原因,尤其要說明主要財務指標及主要科目異常變化的情況和原因(會計報表附注中所涉及的重大事項在相應的科目中反映)。

  該公司近三年、最近一期和去年同期的財務數據摘要見下表:

盡職調查報告12

  一、盡職調查主體方面的審查

  1、審查企業營業執照;

  2、如果是外企還要審查批準證書;

  3、審查項目公司相關許可證文件;

  4、審查出資協議、合資協議;

  5、審查項目公司(企業)章程;

  6、審查驗資和資產評估報告;

  7、審查與主體相關文件資料(對外投資、分、子公司〈參股、控股情況〉)。

  二、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審查

  1、房屋產權審查;

  2、土地使用權審查;

  3、審查機器設備(清單、權屬、監管、抵押等);

  4、審查無形資產;

  5、審查債權、債務。

  三、重大合同審查

  四、審查公司爭議和行政處罰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相關材料

  1、許可證和相關資質證書;

  2、保險;

  3職工安置情況(合同簽訂、繳付社保、涉訴及安置);

  4、稅務、環保、外匯、財政、產業政策等。

盡職調查報告13

  并購主體

  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

  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

  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

  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

  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

  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環境保護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

  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

  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

  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

  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

  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

  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盡職調查報告14

  〖注:以下說明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項目盡職調查委托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托,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項目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文件的復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并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見書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文件副本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文件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了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

  對于沒有完整書面文件支持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文件、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并基于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盡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文件進行專業分析并作出結論,但鑒于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

  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

  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項目的附屬文件,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導入語〗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3、正文以一份某企業并購項目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并購主體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

  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

  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

  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

  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

  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

  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

  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

  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

  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

  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

  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

  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

  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

  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4、尾部格式如下:本報告僅供參考,不作證據或其他用途。

  ×律師事務所律師:_××年×月×日MSN空間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盡職調查報告15

  有關××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aa股份有限公司( “aa” )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東于××年××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條和第××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公司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

  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順序排列):

  “本報告” 指由××律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關于××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 指××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注冊號為bbbbbbbbbb。

  本報告所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與限制

  本次盡職調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公司詢證;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本報告基于下述假設: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所有××公司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托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設立與存續

  1.1 ××公司的設立

  1.1.1 ××公司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公司于××年××月××日設立時,其申請的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合計 ××× 萬 100%

  1.1.2 ××公司的出資和驗資

  根據××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

  1.根據淄博科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一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二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1.1.3 對××公司出資的法律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公司的章程,其××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公司有關人員陳述,××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公司的股權演變

  1.2.1 ××年股權轉讓

  根據××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年××月×× 日,××公司的股東×××先生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先生,××年××月××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定工商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后,××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占比例

  ××× ××× ××%

  ××× ××× ××%

  合計 ××× 100%

  1.2.2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 ××公司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2名自然人:

  (1)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2)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1.3 ××公司的存續

  1.3.1 ××公司的存續

  (1) ××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發的注冊號為××××××××××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住所位于×××,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于××年××月××日通過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檢。

  1.3.2 ××公司存續的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后,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二)××公司的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公司提供的資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資××萬元的到位,××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根據××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為執行董事,×××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經理。

  (三)××公司的生產設備和知識產權

  3.1 ××公司的生產設備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3.2 ××公司的知識產權

  根據××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產

  4.1土地使用權

  4.1.1土地租賃

  根據bb與cc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書》, cc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于××的××畝土地租賃給bb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年,租金為××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萬元。

  4.1.2土地租賃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bb與cc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bb的全資子公司,而××公司并非bb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cc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筑物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房屋所有權

  4.2.1房屋狀況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積××平方米;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項;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4.2.2房屋狀況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五)××公司的業務

  5.1 ××公司的經營范圍

  根據××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發的注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5.2 ××公司持有的許可證和證書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5.2.2有關的環保驗收

  ××公司×××× 噸/年××生產項目于××年××月××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于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六)××公司的貸款合同與擔保

  6.1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6.2擔保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七)××公司的稅務問題

  根據××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稅種和稅率為:

  (1)增值稅

  按17%計繳。

  (2)所得稅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增值稅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稅的3%計繳。

  (八)××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與行政措施

  經本所律師審查,×× 年××月×× 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正在使用的××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注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公司的陳述,其將于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于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說明或承諾。

  (九)××公司的保險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 ××年××月××日,××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年××月××日至×× 年×× 月××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

  (2)車牌號為××和××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勞動用工

  根據××公司的書面說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后,貴公司將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本所律師要求:

  本報告系基于貴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師依據調查結果及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及獅王化工提供的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擬就并出具。

  本報告謹供貴公司及授權相關單位/人士審閱。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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