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1 12:31:32 職業/專業/職能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

  在工作環境中,職業衛生的問題直接影響員工的健康和安全。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對于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下面是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13項要點。

  一、工作場所環境保護

  企業應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設備,控制壓力和溫度,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無害物質。

  二、職工身體檢查

  企業應針對不同的崗位和職業特點,制定相應的職業健康監護方案,并對員工進行定期的健康體檢,及時發現問題并做好預防和治療工作。

  三、化學品管理

  企業應落實化學品品種、數量、儲存、使用和處置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同時提供相應的防護用品及培訓。

  四、工作場所通風系統設計

  企業應根據工作強度和氣體排放量等要素,合理設計通風系統,并及時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通風良好。

  五、噪音控制

  對于高噪聲場所,企業應采取合適的降噪措施和設備,以降低員工的噪聲暴露度。

  六、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劃分

  企業應設置相應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工作范圍,建立安全責任制度。

  七、職工防護用品提供

  企業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防護用品,以保護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八、職業病防治

  企業應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并通過培訓、檢查等措施,提高員工對職業病的認識和預防意識。

  九、應急響應制度

  企業應制定應急響應制度,對于突發事故采取及時有效的預案和措施,以避免和減少事故對職工和環境的影響。

  十、衛生清潔

  企業應保持常規的清潔和衛生檢查,及時清理垃圾,防止污染和蔓延。

  十一、健康宣傳教育

  企業應通過宣傳教育,加強員工對健康的認識和重視,提高職業衛生安全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十二、工作場所衛生檢查

  企業應定期檢查工作場所的衛生情況,并及時發現和處理衛生問題,保證員工工作場所的衛生安全。

  十三、職業衛生統計和分析

  企業應通過對職業衛生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分析,掌握企業職業衛生狀況,及時調整和改進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綜上所述,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13項要點是多方面的,需要企業全面貫徹執行,以確保員工的職業健康和安全,同時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2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的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公司的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市、區預防職業病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負責,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三、凡從事接觸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要認真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四、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如不適應,及時調離本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接觸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如實記錄員工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等。

  六、工會組織配合本單位積極開展職業衛生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并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認真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檢查指導,對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認真研究,積極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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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確保我廠經濟的持續發展,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本管理細則適用于佛山a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等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活動,本細則所稱職業病是指本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危化品、高溫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條:本企業所設立的職業病危害場所監測點及職業病危害因素均按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內容對照本企業相關職業病因素而定。

  第四條:企業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設立職業病防治管理崗位,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結合崗位建立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程序、操作規程,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第五條:各分廠、車間有一名領導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依法參加針對本部門使用的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的臨時工的工傷社會保險,以分散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

  第六條:本企業實行職業衛生專職管理監督制度,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和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體制,企業職業衛生行政部門(職防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崗位,職業病防治的基礎管理及各項制度法規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本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由廠級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負責職業病衛生管理的職能科室和各分廠、車間的職防管理部門組成。

  第八條:設立廠級職防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職防工作的廠長擔任,副組長由生活后勤負責人擔任。組員由負責環保安全的管理人員生產部負責人、勞動人事部、安全保衛及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本企業職防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依照法律和本企業職防管理細則對本企業內各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實行檢查、監督和考核,負責全廠范圍的職防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九條:本企業職業病防治的職能管理部門為安全監督部門,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一名,負責本企業職防工作的基礎管理,組織聯系相關的體檢、監測及評價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關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各用人單位的落實情況。

  第十條:本企業內各分廠、車間等用人單位必須設定其專職或兼職職防管理員,負責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各項任務,在本單位的組織、落實,負責檢查、監督各項職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在本單位有效執行。

  第三章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本企業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同時應將對其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之對方,并在勞動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條:本企業用人單位在錄用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作的職工之前需對要錄用者做專項職業健康檢查,即崗前體檢,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各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從事其所禁忌的職業。

  第十四條: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安置,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職工在其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需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病危害崗位調入無職業病危害崗位時也應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五條: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必須是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認證的,檢查項目由醫療機構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確定,用人單位須將職工各時期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相關資料建檔保管,并有將檢查結果告之職工的義務。

  第十六條:以上十一至十五條是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勞動用工過程中用人單位應遵守的職業病防治條款,凡因違反以上條款所引起的勞動爭議,職業病糾紛及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其法律責任。并對部門主要領導處以500元罰款。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對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派選專人進行曰常管理和維修并由職防管理員定期對上述設施和設備的性能和效果進行檢測,確保正常、靈敏、有效。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在大中修設備或廠房及設施改造時要同時大中修或改造改進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裝置并與主機裝備同時投入運行并確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條: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和裝置各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廢置不用或隨意改裝,用人單位如需對上述設施、設備裝置進行更新或改裝,必須經職能部門同意主管廠長批準,方可進行。

  第二十條: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或勞保用品,保護用品應到市衛生部門認證的勞保用品商店或廠家購買。

  第二十一條:勞保器具要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防護器具性能和防護范圍進行正確選用,不準超出防護范圍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領取)、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二十三條:以上十六、二十二條是用人單位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個人應采用防護管理的措施,也是職業病防護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違反以上所列條款的用人單位的主要領導將以100—300元處罰,部門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四章職業衛生監測與職工體檢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定時、定點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進行檢測及評價,并向職工定期公布檢測及評價結果,違反此項條款,不對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評價的用人單位,將承擔由此產生的職業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職業衛生專職人員應配合用人部門管理員對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曰常觀測,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通報有關職能部門,并做出現場監測報告。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4

  1、凡在本項目部從事施工生產的作業人員,都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享有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的權利。

  2、項目安全管理部是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歸口監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有權對項目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發放實施監督檢查。

  3、綜合管理辦公室是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的發放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建立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登記卡,按期準時發放或更換。

  4、物資設備部是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的歸口采購發放管理部門,按照需要依法采購符合標準的安全防護、職業衛生保護用品。

  5、個人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由個人使用保管,到期領用。

  6、工地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項目部物資設備部統一采購,并建立發放記錄。

  7、本制度中的`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暫定為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絕緣鞋、絕緣靴、絕緣手套、過濾式防毒面具、電焊面罩、防噪聲護具、電焊護目鏡、防塵口罩、防塵口罩濾料、防靜電工作服、防酸、防堿工作服、防塵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護服、專用防護手套、鞋蓋等。

  8、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驗檢查,以確保安全性能的可靠和使用的安全,對于不合格或安全性能達不到標準的勞保用品,任何人均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產品堅決清除出場。

  9、本制度由安質部負責解釋。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5

  建立責任區為了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養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風,增進職工身體健康。把施工區和生活區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責任區,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隨地大小便要嚴格處理。對各衛生包干區有專人負責,使文明施工保護經常化。

  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制度

  現場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現場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為節約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2、樓層、道路、建筑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砼、砂漿、碎磚等雜物,建筑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做到就層地破碎利用。

  3、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設備周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時沖洗、鏟清,按規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腳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后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時,不能影響其它班組區域的落手清工作。

  4、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5、每天班組長下班前先檢查一次,然后報相應對口的管理人員檢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處以材料價5倍的經濟處罰。

  木工班落手清管理制度

  1、配置木模必須做到長料不短用,九夾板、竹膠板等不準任意鋸斷。

  2、配制模板區域和鋸、刨車四周應做到當日清,木屑、短廢料清掃干凈歸到放置點,不亂倒亂放。

  3、模板安裝應做分項完畢后及時把所剩余木料、鋼模零件等全部整理干凈,送到規定堆放點,不留尾巴。

  4、高空拆模不準把拆下的模板從高處往下拋擲。拆下的模板必須及時整理干凈放歸運到規定堆放點,分類堆放整齊。配模前應上好模板油。5、6、7、U型卡、扣件等收拾清理,不留尾,不散失(裝修工程標準)。堵門、窗框腳頭,應及時把鋸下的磚屑等清掃干凈。鋼木門窗安裝按層次完畢后,應及時把剩余的五金配件整理好,不散失。

  8、鋼木門窗應把刨的刨花屑及廢料在下班前逐間清掃干凈,歸放在規定處,不亂倒、散失。多余裝修材料應按層次,又是整理轉科,施工完成清點無散失。

  9、其它木裝修應根據施工實際,檢查內容參與第三條。

  10、鋸、刨車四周必須當日清掃干凈,垃圾不亂倒,不散失。

  鋼筋班落手清管理制度

  1、理料必須按場地分布圖分規格堆放整齊。

  2、分項工程完畢后,應及時把剩余鋼筋料,墊塊整理轉運到規定地點,分類堆齊。

  3、扎鐵鉛絲保管好,不亂丟散失。

  4、鋼筋墊木用畢,應及時整理歸堆不亂丟散失。

  5、當結構完畢,必須及時把多余的鋼筋料撤退轉移或整理堆放,不亂堆放。

  泥工班落手清管理制度

  1、嚴格按級配比過磅拌制砂漿。

  2、在操作過程中應做到:(1)落地灰及時清理回收利用。(2)1/2斷磚盡量搭配使用。(3)1/4碎磚及碎片當天清掃干凈不散失。(4)操作點完畢整磚及時整理轉移。

  3、架子用畢應及時歸到規定點堆齊,不得留剩在樓面和散失在各處,更不得拿作它用。

  4、腳手板、高凳先前和后及時整理不亂堆放。

  5、手推翻車用后鏟凈,當天沖洗干凈。

  6、泥桶、積灰斗等工具使用后及時刮凈,當天沖洗清潔。

  7、砂漿機四周上下整潔,無砂漿結硬,無積水,龍頭水不長流。

  8、砂堆經常保持底腳清,篩下砂關集中堆放不亂灑。

  9、砌磚和砌塊底腳應隨用隨清不留尾,不散失,傾斜磚及時拉運到工作點。

  10、水泥袋盡量應拆好,管好,當天交庫不散失。

  11、樓層澆筑后的砼塊,要及時清理,澆筑管要清洗干。

  施工現場廁所浴室衛生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廁所設置要遠離食堂30m以外,采用水沖式或移動式廁所,廁所地面應硬化,門窗齊全。蹲位之間宜設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2.廁所大小應根據作業人員的數量設置。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四層宜設置臨時廁所。廁所應設專人負責清掃、消毒,化糞池應及時清掏。

  3.廁所浴室地面應鋪設地磚,墻面刷白并貼1.8m高白色磁磚墻裙,門窗齊全并有紗窗。

  4.廁所浴室衛生由行政衛生部門進行管理,并指派專人進行沖洗打掃,保持廁所浴室清潔衛生。

  5.淋浴間內應設置滿足需要的淋浴噴頭,可設置儲衣柜或掛衣架。

  6.廁所浴室內外做到每天打掃,便池槽每天沖洗,清潔無垃圾,每周撒白灰或打藥一至二次,糞池加蓋,消滅蚊蠅,并做抗滲處理。

  7.樓層施工可分層或分施工班組設置便桶,便桶應當每天沖洗清潔干凈。

  8.樓層施工可分層設置綠泥石便池、便池的主下水管道應接入糞池內,并應便后沖洗保持衛生。

  建筑、生活垃圾處理及滅害措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并應及時清運出場。

  2.施工現場為了防止蚊蠅孽生,生活垃圾應集中存放并定期打藥、及時清理。

  3.生活區不能有污水污物,食堂、宿舍、廁所的衛生應天天打掃,不留衛生死角,并且定期打藥。

  4.食堂、操作間、倉庫要有滅鼠、防蠅措施,做到無蠅、無鼠、無蛛網。

  5.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

  6.施工垃圾應設垃圾分揀站,及時集中分揀、回收、利用、清運。

  7.生活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清理。

  8.垃圾清運出現場必須到批準的消納場地傾倒,嚴禁亂倒亂卸。

  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8人。

  2.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不宜使用通鋪。

  3.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拉電線,應由專業的電工統一布線并設置三孔多功能插座,各宿舍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

  4.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他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嚴禁男女混居,房間在晚上12點前熄燈就寢,平時不在宿舍大聲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5.職工宿舍采取輪流值日,做到天天打掃,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窗明地凈,無蚊無蠅、無鼠。

  6.外來人員留宿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方可留宿,并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姓名身份證號碼)。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留宿人負責。

  7.宿舍內鋪上、鋪下要做到整齊美觀,被子疊放整齊,生活用具及勞保用品擺放、懸掛成一條線,不得到處亂放。衣服,被褥要定期換洗,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

  8.宿舍內保持清潔衛生,清掃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時清理。

  9.生活廢水應有污水池,做到生活區內無污、污物,廢水不亂流。

  辦公室衛生管理

  1.辦公室內布局應合理,文件資料宜歸類存放,并應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2.辦公室的衛生由辦公室全體人員輪流值班,負責打掃,排出值班表。

  3.值班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打水,做好來訪記錄,整理文具。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無蚊蠅、無鼠。

  4.冬季負責取暖爐的看火,落地爐及時清掃,爐灰按指定地點堆放,定期清理外運,防止發生火災。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我廠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1.2 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二、內容

  2.1 建立詳細的職業衛生檔案,其應包括:

  2.1.1 廠企基本情況:單位簡史、生產工藝流程圖、存在有毒有害的種類和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評價、有毒有害作業群體分布及其健康評定和職業性四種人(職業病、疑似職業病、觀察對象及職業禁忌癥)情況等。

  2.1.2 職業健康情況:勞動者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藉貫、婚姻狀況、出入廠時間、勞動合同時限、健康狀況、工種調動、工資發放及出勤情況等)、職業史、危害因素接觸劑量、勞動保護、現病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及其健康評價等。

  2.1.3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情況:包括危害因素種類、監測或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

  2.2 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2.2.1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防護措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等。

  2.2.2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30日內申報,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發生變更后30日內申報變更內容。

  2.3 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2.3.1 單位負責人和安全技術部門、行政人員及車間的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定期接受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

  2.3.2 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2.4 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定期檢修保養制度。確保防護措施正常運轉,是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的重要保證。

  2.4.1 產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采用密封、通風、吸塵、凈化等防護措施,并與生產設備同步運行。

  2.4.2 確立負責檢修保養部門和人員,制定各類防護設施的檢修保養周期,記錄檢修情況及時間,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做好應急處理等。

  2.5 建立健全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制度,嚴格把好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關,根據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表,合理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的登記和管理。

  2.6 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選購、運輸、貯存、使用及銷售管理制度,選購原材料應以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為原則。

  2.6.1 提供、運輸、貯存、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原材料,應當有中文說明書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產品成份檢驗報告、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6.2 貯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告標識。

  2.7 建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及定期檢測制度,對極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學品和產生高危害物質的工藝或場所應設置監測系統自動報警裝置,并應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登記管理,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2.8 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組織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2.9 如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2.10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2.11 建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和職業病報告制度。

  2.11.1按照《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2.11.2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勞動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發病情況、患者去向、死亡人數、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

  2.12 一旦發現職業病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按國家職業病報告規定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2.13 建立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化學毒物預防知識、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

  2.14 建立女工職業衛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懷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幼兒有害的作業。

  2.15 建立招工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招工過程嚴格把關,防止冒名頂替或招收童工(未滿16周歲),同時把好崗前體檢關,杜絕職業禁忌癥患者進入禁忌崗位;

  2.15.1 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

  2.15.2 在己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應當如實告知。

  2.16 建立防暑降溫和健康保健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暑天高溫期間控制加班加點,合理調整作息時間;改進落后的高溫作業工藝,增添必要的通風降溫設備; 供應清涼飲料及提供充足的開水,保證工人身體水鹽代謝;高溫作業禁忌癥患者應及時調離高溫作業崗位,作妥善安置。

  三、附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7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二、用人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進行。

  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實行分類監督管理。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分為職業病危害一般、較重、嚴重三類建設項目。

  (一)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四、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六、用人單位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三)用人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四)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涉及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需提交建設項目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審核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八、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九、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評審。

  用人單位應當會同設計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完善,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實用性負責。

  十、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十一、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四)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六)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復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十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十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十四、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十五、建設項目完工后,需要進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十六、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用人單位應當為評價活動提供符合檢測、評價標準和要求的受檢場所、設備和設施。

  十七、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十八、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并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二)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三)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五)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七)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八)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九)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十九、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四)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五)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七)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八)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九)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十、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文件(復印件);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五)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六)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十一、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分期與建設項目同步進行驗收。

  二十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未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或者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8

  一、監督檢查

  1、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是安全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必須納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監督檢查過程中。

  2、由項目經理負責,職業衛生領導小組參加,每季進行一次。

  3、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每月一次。

  4、工程勞務隊負責人,對本項目范圍內,每周檢查一次。

  5、每次安全健康大檢查、動態檢查和巡回檢查之前,都要按照規章制度、有關標準的規定,認真做好準備工作,檢查內容要包括:

  ⑴各管理人員和勞務工人執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健康衛生安全責任制情況。

  ⑵現場總體衛生狀況。

  ⑶現場警示標識、防護設施運行情況。

  ⑷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情況;

  ⑸勞務工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⑹勞務工人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⑺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環境治理情況。

  ⑻檢查中發現現場有威脅員工生命健康的`作業環境、設施,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二、獎懲制度

  項目經理、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對有關單位、勞務工人違反職業衛生管理有關規定,按照職業衛生獎懲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9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讓全校女生學得放心,住得放心,保證她們身心免受侵害,為此,特制訂如下制度,希望全體女生自覺遵守。

  一、紀律管理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按學校要求,按時點名就寢。

  2、按時就寢起床,就寢后不能講閑話,吵鬧,放錄音機,搞活動,點蠟燭,熄燈鈴響后不再開水,不許洗衣服等。

  3、任何人不能在寢室里高聲大叫或故意起哄。

  4、寄宿生未經班主任同意不準在校外住宿,晚自習下課后,全體女生均不能外出。

  二、女生安全保衛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選好寢室長,由寢室長保管好鑰匙把門鎖好,否則丟失東西由其負責。

  2、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防火防盜,不得使用電器,。睡覺前一定要插好門拴,保證寢室安全。

  3、全校休假時,寢室一律不開放,女生必須回家,不準留在寢室里。

  4、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嚴禁出現亂偷亂拿別人的.錢物。

  5、加強值日值班,禁止外來人員直接進入女生宿舍。

  6、女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識,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向生指老師請假,由班主任批準后,應結伴而行,方可離校,但不能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7、晾曬衣服晚上一定要收好,否則丟失后果息負。

  8、上課時間寢室每天必須鎖好門,關好窗戶,任何人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進入寢室。

  9、配備手電,夜間起床方便要相互照應,至少三個同行。

  10、男生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得單獨進入男生宿舍。確實有事,需要到異性宿舍的,必須經過教師同意。

  11、女生不能單獨進入男教師宿舍,男教師在辦公室與女生談話或輔導功課時,必須開門。

  三、衛生制度

  1、寢室每周進行兩次大掃除,一天一小掃,由寢室長安排。

  2、室內要求地面清潔,四周墻壁無塵跡,蜘蛛網,不許亂打釘子,掛衣服,不得私拉電線,開關。

  3、不許在走廊上倒水,洗漱等。

  4、被子統一一個方向疊成四方形,枕頭放在被子上面,東西擺設成一直線,鞋子、毛巾掛放一條線。

  5、講究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將飯菜帶進寢室。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施工現場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施工現場應配備常用藥品及繃帶、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急救器材。

  三、施工現場應結合季節特點,做好作業人員的飲食衛生和防暑降溫、防寒取暖、防煤氣中毒、防疫等各項工作。

  四、施工現場應設專職或兼職保潔員,負責現場日常的衛生清掃和保潔工作。現場辦公區和生活區應采取滅鼠、滅蚊、滅蠅、滅蟑螂等措施,并應定期投放和噴灑滅蟲、消毒藥物。

  五、施工現場辦公室內布局應合理,文件資料宜歸類存放,并應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六、施工現場生活區內應設置開水爐、電熱水器或飲用水保溫桶,施工區應配備流動保溫水桶,水質應符合飲用水安全衛生要求。

  七、現場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八、現場宿舍內應保證有充足的空間,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

  九、現場食堂應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儲藏間,門扇下方應設不低于0.2m的防鼠擋板,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冷藏設施,燃氣罐應單獨設置存放間,存放間應通風良好并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現場應設置水沖式或移動式廁所,廁所大小應根據作業人員的數量設置。

  十一、施工現場應加強食品、原料的進貨管理,食堂嚴禁購買和出售變質食品。

  十二、施工作業人員如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職業中毒時,必須要在2小時內向施工現場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等部門進行報告,并應積極配合調查處理。

  十三、施工作業人員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時,應及時進行隔離,并由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處置。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1

  為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勞務工人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負責個人防護用品實施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的部門和使用人員。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務工人在勞動生產過程中職業安全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是保護員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是指發給員工穿戴和使用的各著裝、用品、用具和器材。

  二、各施工班組職業健康安全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員工在作業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三、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由職業健康安全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具體擬定,各單位按擬定的標準執行。

  四、建立防護用品領用登記卡表或領用證制度,凡發給勞務個人的.防護用品均由二、三級單位進行登記,領用證或登記卡表由項目部保存。

  五、凡因工作需要在項目內部調動的員工應按其變動后的工種標準領取防護用品。

  六、凡發給勞務工人個人的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更不能轉賣等,若發生上述情況,給予適當處罰。

  七、勞務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根據不同季節正確著裝,分別是夏季工作服,春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穿勞保鞋。檢修人員在生產現場作業時,根據作業性質和接觸物質等選擇不同的防護用品正確穿戴(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

  八、凡調離施工現場的勞務工人,應在調離前交清防護用品,方可辦理調離關系。

  九、凡因故較長時間未出勤者,根據離開崗位的時間,酌情停發,減發或延長防護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手套、口罩等;半年以上者,停發一切防護用品)。

  十、凡外來項目部實習、培訓等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入的施工現場區域,參照本項目部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2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想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3

  為加快實施一流師資培育“雙百計劃”,選拔一批優秀青年教師有計劃、有目的地重點培養,激勵優秀青年教師不斷脫穎而出,為學院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選拔原則

  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公平競爭,嚴格考評;注重實績,優中選優”的原則。

  二、選拔范圍

  我院45周歲以下,具有高校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

  三、選拔條件

  (一)忠誠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良好的師德修養;治學嚴謹,作風踏實,責任心強,有團結協作精神,樂于奉獻。

  (二)具有本專業講師以上職稱且在我院工作2年以上;或大學本科畢業在我院工作4年以上;或碩士研究生(同時具有學歷、學位)畢業在我院工作2年以上。

  (三)能勝任一門以上主干課程的講授任務。近三年來,每年均能完成學院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育教學質量總體評價列所在教學單位前60%。

  (四)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教學效果好,科研成績突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在國內外公開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2、近三年主持完成1項院級以上課題。

  3、近三年獲得院級以上教學成果獎(前三位)。

  4、近三年被評為院級以上優秀教師。

  (五)有強烈的開拓意識和較強的創新能力,能對本專業建設或教學科研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四、選拔程序及辦法

  (一)選拔辦法

  1、青年骨干教師每年選拔1次,每屆聘期3年。

  2、選拔數額不超過全院青年教師人數的10%,優質校重點建設專業或專業群可適當增加名額。

  (二)選拔程序

  1、學院下達分配名額指標;

  2、教學單位組織專家進行推薦評選,評選結束后將評選結果在本單位公示3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后,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將相關材料送交組織人事部,組織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4、黨委研究擬確定青年骨干教師人選,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學院進行命名表彰,頒發《x職業學院青年骨干教師聘書》。

  五、青年骨干教師的職責

  (一)在院部領導及導師具體指導下,制定個人三年教學科研及業務進修提高計劃,并提交教務處備案。

  (二)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每年要系統承擔1門以上主干課程的`教學任務,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育教學評價為優秀。

  (三)任期內在國內外公開刊物上(包括學院學報)至少發表1篇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四)任期內主持完成1項院級以上課題。

  (五)任期內至少要給本專業學生作1次專題學術講座。

  (六)到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行業企業進行實踐鍛煉,每年累計不少于2個月。

  以上職責僅供參考,各教學單位可結合實際制定青年骨干教師職責。

  六、青年骨干教師的待遇

  (一)學院為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和發展創造必要條件,對青年骨干教師到國內重點高校進修學習、在職攻讀碩士以上學位、參加學術會議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二)青年骨干教師申報院內外科研課題,在同等條件下將予以優先考慮。

  (三)青年骨干教師在晉升高一級職務、職稱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四)根據學院專業建設和發展需要,青年骨干教師可由學院安排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享受5—8天的學術假,赴國內外高校進行學術交流。

  (五)青年骨干教師期滿考核合格,學院將給予20xx元教科研經費。

  七、青年骨干教師的管理和考核

  (一)青年骨干教師由學院和各教學單位共同管理,以教學單位為主。各教學單位要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和管理。

  (二)青年骨干教師任期為3年,實行動態管理。各教學單位對青年骨干教師每年度考核1次,考核結果載入本人業務檔案。

  (三)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師履行職責情況。各教學單位負責考核,提出考核結論;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教學單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審核無異議后,提交黨委研究后兌現待遇。

  (四)青年骨干教師考核不合者,不享受相關待遇,對已享受的待遇及相關費用予以追回。

  (五)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學院和各教學單位取消青年骨干教師資格。

  1、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處分者;

  2、治學態度不嚴謹,學術上弄虛作假或發生2起以上嚴重教學事故者;

  3、因本人責任,給學院造成名譽或經濟重大損失者。

  八、附則

  (一)評選為青年骨干教師者,原則上當年不得同時申報院級教學名師及專業帶頭人。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xx職業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管理暫行辦法》(xx院政字〔20xx〕68號)同時廢止。

  (三)本辦法由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附件:

  1、x職業學院青年骨干教師申報表

  2、x職業學院青年骨干教師評選工作流程圖

  3、x職業學院青年骨干教師考核表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4.4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治療.

  4.9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

  (一)總經理職業衛生安全職責制

  1、用人單位的廠長(經理)是本單位的職業衛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職責人,對保證本單位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全面職責。

  2、生產經營活動中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國職業病防治法》《中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

  3、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提高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

  4、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審核批準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以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有計劃的改善勞動環境,做到安全生產經營,禮貌生產經營。

  5、保證本單位職業衛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把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每月召開一次職業

  衛生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各部門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職業衛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7、經常深入了解、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掌握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情景,組織開展廠級職業衛生安全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落實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檢查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景,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8、對于新建、改建、擴建、遷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項目,確保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報衛生局審批。

  9、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10、保障職工的職業衛生勞動條件和企業的職業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女工的合法權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11、開展廠級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12、及時、如實上報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組織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

  (二)副經理職業衛生安全職責制

  1、協助廠長(經理)領導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對分管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職責。

  2、認真貫徹執行《中國職業病防治法》《中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

  3、負責組織制定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以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有計劃的改善勞動環境,做到安全生產經營,禮貌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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