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篇[通用]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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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好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森林資源,保障所有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貫徹森林防火"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則,切實做好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在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時做到準備充分、〉反應迅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將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人員及森林資源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的編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以及《湖南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三條 本預案適用于在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森林火災預警及發生森林火災后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條 編制的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森林公園的森林火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在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下開展,以森林公園防火應急分隊為主,各賓館、企業經營戶協同,組織本預案的實施。
(二)明確責任的原則。
1、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
涂向陽 負責森林防火全面工作
2、森林防火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
陳滿紅 負責森林火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3、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
蔡細毛 負責整個公園內的物資、人員及車輛的調度;負責防火后勤保障及防火物資采購
4、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
劉雙輝 負責與上級相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對接,保障外來隊伍及時支援
以上責任人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落實防火措施,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反應及時、處置得當。
(三)盡職盡責、科室聯動原則。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各科室要以森林防火工作為主,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體聯動,確保處置森林火災時做到快速應急反應。
(四)以人為本、減少損失的原則。在應急處置森林火災時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在組織火災撲救時,不得組織殘疾人、孕婦、老人、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努力保護好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力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
第二章 森林火災撲救及撲救保障
第五條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園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森林防火器材維護、森林防火隊伍管理、與上級森林防火部門的聯絡。
第六條 園區所有入園企業都有共同擔負森林防火的主體責任。
第七條 值班備勤
(一)按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規定全年為森林防火期。
(二)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一個帶班領導、一個帶班科長的配置進行每日值班備勤,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及時處理森林防火的相關業務。
(三)所有干部職工除正常休假和公差除外,一律按照分工在園區內待命。
(四)當森林火險等級達到4級時,所有干部職工取消休假、時刻待命,隨時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
(五)森林防火辦公室負責森林防火資料的整理收集和上報、檔案管理,與上級森林防火部門的聯系。
第八條 火源管控
(一)園區內各檢票口要加強對入園人員和車輛的登記,加強森林防火宣傳,禁止精神病人入園,加強火源檢查和管控。
(二)森林防火宣傳、巡查人員要利用防火摩托車,對園區及周邊村組進行全覆蓋的廣播宣傳和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野外用火行為。
(三)各護林防火員要對自己的責任區進行持續日常巡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快速處置。
(四)園區內所有干部職工、從業人員都是森林防火義務宣傳員,都有向游客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和制止野外用火的義務。
(五)加強對特殊人員的管理,建立檔案,及時掌握。
(六)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園內焚燒紙錢,對掃墓行為進行嚴密監控。
(七)加強用電安全,防止因用電引起森林火災。
第九條 森林防火宣傳
(一)森林防火辦制定具體的森林防火宣傳計劃,具體執行宣傳任務。
(二)利用廣播、宣傳單等,進村入戶進行宣傳,確保宣傳全覆蓋。
(三)在各公路、游步道入口處樹立明顯的森林防火標識標牌、宣傳標語等對游客進行宣傳。
(四)利用學習、培訓等形式讓森林防火知識深入人心。
第十條 森林防火器材的維護保養
(一)設立專門的森林防火器材維護保養員,定期對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并進行登記。
(二)建立森林防火器材及物資保管制度,隨時掌握購置、使用、儲存情況。
(三)確保森林防火通訊器材的正常使用,熟練掌握各防火器材的使用。
(四)所有防火器材、設施要保持正常使用和運轉。
第十一條 區域聯防
(一)利用每年1次的大圍山生態旅游示范區森林防火聯席會議,加強與周邊鄉鎮、江西銅鼓之間的聯系,共享森林防火信息,加強聯防聯治。
(二)加強與周邊鄉鎮的森林防火演練,做到森林防火聯動協作。
第十二條 森林防火投入
(一)每年公園拿出一定的經費作為森林防火專項經費,不得挪用。
(二)積極爭取上級森林防火經費的支持,加大投入完善好園區內的森林防火設施。
第十三條 每年進行2-3次的森林防火知識培訓,組織1-2次的森林防火演練,加強森林火災撲救能力。
第三章 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第十四條 值班接警
(一)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災報警電話要詳細了解森林火災發生的情況(包括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起火原因、面積、火勢、聯系方式、達到路線等),并做好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應立即將火災的情況向帶班領導匯報。
(三)認真記錄好森林火災處置的相關情況。
(四)園區內及周邊發生任何火災都要第一時間向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匯報。
第十五條 預案啟動
(一)公園內及周邊發生任何火災或接到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求協助滅火任務,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二)預案啟動程序。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將掌握的火災情況向帶班領導匯報,帶班領導立即向大圍山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匯報,由指揮長決定是否啟動預案。
(三)預案啟動后,所有干部職工及入園企業都要服從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嚴禁擅自行動,對延誤時機、不聽指揮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四)預案執行期間,森林防火指揮部有優先使用園區交通工具及相關物資的權利,各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調配,在火災撲救期間產生的費用由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承擔。
第十六條 森林火災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預案啟動后,園區干部職工必須按照自己的職責分工,在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火災撲救。為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成立前線指揮部和火災現場撲救組、火案查處組、通訊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力量增援組。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負責人員、車輛、物資的調配,負責向上級報告火災的相關情況。
(二)前線指揮部職責。負責火災現場的處置決策工作;負責兵力的現場調配,及時掌握火情,有效控制火勢蔓延;及時向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情。
(三)火災撲救組人員構成及職責。火災撲救組共分為3個小組,每組由一名科室長任組長,一名副科長任副組長,當組長不在火災現場時由副組長負責,副組長也不在現場時,指定一名有經驗的同志擔任負責人。組成人員由各科室男職工為主,入園企業男員工為輔助,輔助撲火人力、物資的調配,落實具體撲火措施,火災撲滅后負責留守、清理火場及后期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由一名副指揮長負責,以值班備勤人員為主,主要負責信息的上傳下達,接聽值班電話,及時掌握火情信息,保證信息暢通。
(五)后勤保障組。由一名副指揮長負責,以財務和管理處女職工為主,主要負責物資采購,所需食物、藥品、裝備、油料的調配,安撫照顧因撲救火災受傷的人員。
(六)力量增援組。負責撲火人力的補給。
(七)火災調查組。主要以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員為主,負責火災調查、查處工作。
第十七條 應急響應機制和措施
(一)逐級報告
1、各護林防火員在各自責任區內發現火災,3分鐘內要搞清基本情況,并第一時間向大圍山森林公園防火值班人員匯報,以便統一組織力量進行撲救。
2、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告后,2分鐘內要將火災的發生時間、地點、過火面積、發展趨勢、撲救力量等情況弄清楚,并及時向公園值班領導報告。
3、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組織就近力量進行撲救,同時向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4、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一名副指揮長前往火災現場組織撲救工作,對于火勢較大、控制難,1小時內難以撲滅的火災,指揮長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撲救。同時按照要求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匯報。
5、火災報告過程中,接、報人員雙方都要做好記錄,不得瞞報和漏報信息。
(二)分級處置
在逐級上報火災同時要先期做好撲救工作,火災分為四級響應。
1、各責任區內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組織可用力量進行先期撲救,盡量控制住火勢。
2、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防火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相關撲火力量進行支援撲救,責任區內沒有撲救的`應組織相關責任區人員進行撲救,盡量減少火災損失。
3、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其他撲火隊伍進行集結,根據火情對火場進行支援。
4、遇到火勢較大、短時間內難以撲滅的火災應第一時間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匯報,請求支援。
(三)撲救力量
在火災撲救過程中,應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業余和群眾結合的原則,分三梯隊進行撲救。
1、第一梯隊為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防火應急隊伍一分隊和二分隊隊員,主要任務是直接進入火場撲救,控制火勢。
2、第二梯隊為撲火應急隊伍的三分隊,接到任務后,應在10分鐘內配好工具,快速趕到火災現場,支援第一梯隊、第二梯隊進行火災撲救,控制火勢。同時,開設30米的防火隔離帶,控制火勢蔓延。
3、第三梯隊為園區入園企業的業余撲火隊伍,指揮長根據情況啟用,主要是幫助控制火勢、開設隔離帶等。
(四)人員集結
1、撲火命令下達后,所有撲火隊員要在10分鐘內穿好防火服、配齊防火工具,第一時間趕到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長和隊長的指揮,科學有序的進行撲救。
2、火災調查組在接到火情后10分鐘攜帶破案設備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主要是維護火場秩序、保護好現場、實行交通管制,第一時間搞清起火原因,控制犯罪嫌疑人。
3、后勤保障組人員要在20分鐘內將食品、藥品等后勤保障物資備齊,第一時間運到火災現場。
4、通訊聯絡組要堅守崗位,保持通訊暢通,掌握火場信息,及時做好信息反饋及火情記錄工作。
(五)撲火救援
對于動用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內部撲火力量難以撲滅的火災,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要及時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需要動用部隊的由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上級請示。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負責部隊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六)火場清理
1、明火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組織力量對火場進行全面清查,消滅殘火、余火,防止復燃。
2、明火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至少要安排10%的撲火隊員留守火場。比較大的火場要分組留守,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指定1名負責人具體負責。
3、火場留守人員必須留守24小時,發現余火應立即撲滅,經反復檢查確定無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后方可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 撲火原則
(一)在撲火過程中,要保護好撲火隊員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
(二)在撲火戰術上,要遵守科學和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滅火,科學滅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三)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對火場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等手段,減少火災損失。
(四)在撲火力量上,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以義務業余為輔的原則。
(五)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劃塊,建立火場撲救、清理、留守責任制。
第十九條 森林火災的查處
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由瀏陽市森林公安局查處。
第二十條 信息發布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火災信息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由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
第二十一條 應急結束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火災撲滅后由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撲火應急工作結束。重大、特別重大的火災由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應急工作結束。
第二十二條 后期處置
(一)損失評估
火災過后,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國家林業局的標準,對火災造成的森林資源損失進行評估。
(二)原因分析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防火指揮部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火災發生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全面總結撲火工作,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火災調查情況。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預防和森林火災撲救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后,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二十四條 獎勵和責任追究
對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根據相關制度和規定視情況進行獎勵,對撲救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戰機的根據相關法律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五條 預案生效時間
預案從即日起生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農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農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和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扎實抓好各類型拖拉機和其它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對突發拖拉機及其它農業機械重特大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并按程序逐級報告。做到報告及時準確,出案迅速果斷,現場有效保護,實施救援快捷,快速處置得力。把事故傷亡人數,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作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機構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曾口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能職責
組長:掌握事故全面情況,制定現場搶救措施,現場組織、指揮搶險和排險工作
副組長: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負責現場取證、勘查、分析,寫好調查報告,搞好事故責任認定,作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穩定群眾思想情緒,解決傷亡家屬實際情況,維護穩定、避免上訪。
成員:分別成立現場指揮、醫療救護、治安維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組。按各自的分工協調行動,服從組長命令和調遣,保護好現場。組織救護和醫療人員,聯絡公安、交警等部門共同維護現場秩序,作好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確保現場救援正常進行。
三、重大農機事故的報告
1、各村(居)委會在本轄區發生事故后必須及時向鎮農機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2、農機應急處理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帶領事故處理人員趕赴現場,確定案情后,分別報告區農業局和區農機監理站。
3、事故報告主要內容: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肇事農業機械及其駕駛員基本情況、事故主要經過、事故傷亡情況,初步估算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措施。
四、重大農機事故現場處理
1、接到事故報案后,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立即到達現場,同時向區農業局、農機監理站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道路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出示標志,繪制現場圖,并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死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的特大農機安全事故,區農業局長,鎮黨委書記,鎮長必須到達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凡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較大農機安全事故,區農業分管局長和鎮黨委,政府領導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處置、組織事故救援。
4、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著手開展下列事故處理工作:
(1)組織醫療等單位和個人搶救傷員,按照就近搶救原則。
(2)勘查現場,收集證據,其中包括:A、收集物證;
B、現攝影、錄像;C、繪制現場圖;D車輛檢驗;E道路鑒定;F、尸體檢驗。
(3)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尋找目擊者,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
(5)及時疏導交通,依法監護肇事者。
五、事故調查及處理
1、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屬于農機監理機關處理范疇的農業機械事故,應立即依法移交農機監理組織事故調查處理;不屬于的,應依法移交交警機關或安監部門,并做好配合工作。
2,對重大農機事故責任人,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對重大農機事故管理責任人,依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提交監察部門。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應急預案是指為應對突發事件而編制的有條理、系統、可行性的工作方案。應急預案的制定不僅能提高組織和協調能力,還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損失。應急預案是一個大型工程,其制定需要遵循的原則和內容是十分復雜的。在此,我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來了解應急預案的要素。
一、確定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第一個要素是確定組織機構,包括指揮部的設置和指揮系統的運行方式,以便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并采取有效措施。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包括領導、指揮、保障三個部門。領導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行動和指導指揮工作;指揮部門主要負責制定應急預案執行方案和指揮工作;保障部門主要負責保障設備和物資的供應和維護。
二、建立風險評估機制
應急預案的第二個要素是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包括清晰地確定可能出現的危險和風險因素,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風險評估是應急預案中最關鍵的部分,它能夠準確識別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前預測潛在的危險,并采取及時的防范措施。風險評估主要通過調查、采訪、分析等方法來獲取相關信息,確定哪些區域、設備或人員存在風險,即可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三、完善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的第三個要素是完善預案體系,包括針對各種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保障計劃,并做好預案培訓和維護管理工作。應急預案中的保障計劃包括應急物資、應急通訊和應急后勤等多個方面的內容,為應急處置提供全面保障。而預案的培訓和維護工作則是預案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夠確保預案的及時更新和有效使用。
四、強化監督檢查
應急預案的第四個要素是強化監督檢查,包括定期組織演練和評估,以及反饋和改進應急預案的經驗。監督檢查的目的是為了保證預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進行改進。演練是監督檢查的`核心內容,它既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也可以發掘員工的缺陷和問題。
五、加強宣傳教育
應急預案的第五個要素是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應急預案的重要性和意義,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宣傳教育的目的是為了讓員工意識到應急預案的重要性,推動應急預案的普及和實施。同時,宣傳教育還可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增強應急預案的實效性。
結論
以上五點是應急預案的五個要素,要使應急預案發揮最大的效用,必須統籌考慮這五個要素,不斷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以確保突發事件獲得最有效的應對和處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一、編制目的:
依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快速有效地掌握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愛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急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急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譚占軍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準時消退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準時精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李洪俊鄭軍波鞠錄民車秀文劉興斌
搶救組:負責現場醫療、搶救。
夏明娟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輸傷員。
王秀海宮軍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削減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牢靠有效使用。
⑹、采納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覺火情現場工作人員馬上實行措施處理,防止火勢擴散并快速報告。
⑵、滅火組根據應急處置程序實行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依據事故報告馬上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急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搶救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輸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愛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馬上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馬上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奇創面不要任憑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狀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假如眼睛被傷馬上用清水沖洗,沖洗時肯定掰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
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愛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協作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支配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閱歷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為保證門診診療工作安全、有序、連續的運行,減少突發事件對醫院門診工作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損害,保護患者、醫院及醫護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制定本預案。
依據《民法通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編寫。
在醫院分管副院長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門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莫碧文(副院長)。
副組長:馮智英(院長助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門診部辦公室。
門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和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向_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突發事件導致門診某一層樓或更大范圍不能正常工作時,即可啟動本預案。
停電爭電。
(1)任何人發現停電情況立即通知醫院設備科值班(13517526229),派工作人員到場處理。同時通知門診部或醫院總值班。
(2)突然停電后,門診導診護士及時使用應急燈、手電筒、蠟燭等照明設施。門診手術室使用應急燈、手電筒等照明,完成進行中的手術,輔助檢查檢驗科室暫停操作。
(3)在電力組工作人員未到達之前,門診導診護士先查看本樓層的控制開關,如發現開關處于斷開狀態,可嘗試撥到接通位置。
(4)門診導診護士、出診醫生和醫技人員向就診患者及家屬做好解釋安撫工作,穩定情緒,恢復供電后對危重病人優先診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筑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安全防范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采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范、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范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一、總則
1、目的:
為規范安徽天洋藥業有限公司軟袋車間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保障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依據: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軟袋車間所發生的火災事故、觸電事故和機械傷害事故應對工作。
4、應急工作原則
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二、危害分析
1、概況:
軟袋車間坐落于天洋藥業有限公司中部,東邊是提取車間,南邊毗鄰倉庫,西邊是外用藥車間,北邊為為公司預留用地,車間面積1428㎡,其中凈化面積395㎡,一般區面積920㎡,車間各房間全部用彩鋼板吊頂、隔斷。車間安全出口三處,車間主要從事大容量注射劑的.生產,車間正常運營,人員最多50人,其中管理人員8人,安全負責人1人。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車間內有低壓配電柜,制袋灌封間、濃配間、稀配間、精制間、滅菌間,如果出現人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出現機械傷害、蒸汽或注射用水燙傷、觸電等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車間實際情況,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應急處理可能發生火災、機械傷害、燙傷、觸電等事故。
1、應急指揮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應允強
副組長:黃伏才
成員:薛春中、朱春林、丁春俊、張殿兵、盧春青、李正亮
職責:
⑴接受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應急救援中心的領導并落實指令。
⑵組織本車間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⑶組織制定本車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本車間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先期處理和善后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縣干線公路計有國道1條,省道4條,G104線與S315線連接線1條,總里程151.903公里,橋梁40座,總計2399.2延米。其中大橋6座,1212.16延米;中小橋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類橋梁1座。事故類型為橋面沉陷、橋板斷裂、坍塌等,其嚴重程度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交通中斷。
本預案適用于轄區內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坍塌等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邢訓海
副組長:趙? 軍
成? 員:付立軍?? 林玉霞?? 孫寶恩?? 于洪霞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養護科,主任由養護科科長付立軍擔任,成員由養護科全體人員及公路站人員組成。
2、工作職責
橋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職責是:
(1)負責監督、檢查公路橋梁的日常養護管理以及公路橋梁檢測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2)時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橋梁的隱患情況,視隱患嚴重程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更新、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4)統一領導、指揮搶險救援工作,綜合協調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負責緊急調用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及占用場所;
(6)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圍,組織人員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級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搶險組
由養護科長付立軍任組長,養護科、公路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具體負責公路橋梁事故傷員的搶救,對損壞的橋梁進行搶修加固,盡快恢復交通。
(2)專家組
安全科負責組織橋梁設計、施工、維修、養護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研究分析事故的有關情況,對事故的發展提前做出判斷,對損毀橋梁的搶險恢復研究制定具體方案,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協助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專家意見。完成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
養護科負責全縣境內國省道干線公路橋梁的日常巡查、檢測、維修和養護工作,對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時予以消除;為危機行車安全,一時難以消除的,應及時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匯報后,應立即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限制通行,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同時,及時派專家組和搶險組趕赴現場,對橋梁進行勘察和技術檢測,提出隱患整改方案,盡快排出險情。
四、報警
橋梁事故發生后,橋梁管理人員要立即向橋梁管養部門報告,按照規定,單位負責人立即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現場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縣局安全科電話:8221467
縣局養護科電話:8223456
五、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按照公路橋梁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1)一級事故:公路橋梁坍塌導致死亡和人員失蹤的事故;超出本認為處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橋梁重大事故。
(2)二級事故: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公路橋梁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級事故:公路橋梁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橋梁設備嚴重損壞的事故。
2、響應程序
一級、二級橋梁事故發生后,橋梁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級橋梁事故發生后,應啟動相應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市局報告。
3、處置措施
(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組長要立即啟動橋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配橋梁事故搶險所需的物資、設備、機械,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2)搶險組趕赴現場后,迅速組織成立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同時,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協助醫療救助人員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3)專家組趕赴現場后,立即勘察、檢測損毀橋梁,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搶險工作建議,并研究制定搶險救援的具體方案,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六、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根據職責范圍和應急工作需要,必須儲備足夠的應急物資與裝備,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物資和裝備應包括:警示燈、切割工具、鐵馬圍欄、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帶、伸縮梯、腳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繩、完全網、絕緣手套、絕緣鞋、開關箱、照明燈、發電機、吊車、鏟車、空壓機、風炮等。
七、響應結束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同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八、附件
陵縣公路局橋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聯系表(略)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為了加強和改進我院安全生產工作,保障病員平安就診住院、全院職工健康、平安地工作、生活,打造平安醫院,防范醫院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院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全院職工在一切醫療服務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醫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后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醫療組組長)、(護士長)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醫院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病人,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及時向醫院安全應急組織和市衛生局報告。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發生社會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有盜竊、打架、滋事等社會治安事件發生時,在場醫院職工應保護好現場,疏散圍觀群眾,盡量減少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立即向醫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報告,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3、積極配合警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工作。
4、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收集。
5、妥善處理事故。
(三)臨床發生醫療護理缺陷、糾紛、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發現醫療護理缺陷、糾紛、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臨床醫療護理應急預案與程序。
2、應立即判斷能否補救,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3、同時報告科主任、護士長,夜間報告院總值班領導;
4、盡量不要驚動病人,對病人的質疑予以適當的解釋;
5、認真觀察是否對病人造成不良影響以及造成不良影響的程度,及時進行適當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做好病人、家屬的工作。
7、調查缺陷、糾紛、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整理,將處理結果向有關部門匯報。
(四)醫院設備發生事故的應急預案。
1、立即報告醫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及時、如實向市衛生局匯報;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作好相關材料整理,協助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五)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職工、病人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立即對受傷害者進行救助。
2、及時向醫院、家庭、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一、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的組織開展我公司雪天乘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出行,根據省、市做好雪天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出現雪天時,啟動本預案。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指導公司職能部門認真貫徹惡劣天氣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根據惡劣天氣情況,宣布惡劣天氣預案的啟動、終結;
2)領導小組副組長職責:
1、副組長根據組長的指示,組織自己所管轄處室應對惡劣天氣的各項工作,維護安全、有序經營秩序,保障旅客安全出行。
3)各職能處室職責:
營運安全處:
1、及時對道路進行巡查和路面勘察,了解道路狀況,并掌握因雪天造成線路運營影響和乘客滯留情況。根據需要建議領導小組采取措施調度運力,及時疏導旅客。
2、負責班次的安排和調整;
3、檢查車輛雨刮器、剎車、轉向、警示標志、等安全部件和安全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預案終止時,立即合理安排生產班次。
勞動人事保衛處職責:
1、做好對駕駛員的安全交待,叮囑雪天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2、收集天氣、路況信息;
技術處:
1、做好修理工的安全交代,叮囑修理班做好準備,備好修理車輛所需的配件,保證雪天車輛運營順利。
政治綜合處、財務處:
1、隨時完成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工作。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
(一)預案等級:根據降雪量大小及車輛通行情況,雪天道路交通應急預案分為四個等級:暴雪(紅色預警)為特別重大(I)級、大雪(橙色預警)為重大(II)級、中雪(黃色預警)為較大(III)級,小雪(藍色預警)為一般(IV)級。
(二)應急響應:各部門按照政府預警信息、媒體預報和“下雪就是命令”的原則,啟動《預案》,并立即向領導小組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有關情況匯總后,向主管報告,并保持聯系。
(三)應急處置主要措施如下:
1、領導小組:
(1)遇有降雪天氣,領導小組視降雪影響范圍和程度,分級組織應急運輸保障工作:遇有冰雪等影響交通運輸安全暢通的天氣、尚未造成交通堵塞的(IV級),由領導小組下達應急工作指令。遇有雪災等嚴重影響交通運輸的天氣時(III級以上),由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指揮部以及市運輸局領導小組的命令,組織實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啟動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送制度,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通訊暢通。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工作職責,組織應急運輸指揮工作,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需要及預警級別,各部門負責人本部門工作人員到崗,保證本部門應急運輸工作職責的落實。發生緊急情況時,部門負責人要根據本部門職責,到現場協調指揮。
(3)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應急運輸保障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和領導小組指令。了解應急運輸各項工作進度情況、匯總反饋信息,向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情況,提供決策依據。
(4)執行雪天行車,隨時掌握客流狀況。在重點時段、重點線路上配備足夠車輛,并根據需求適時調整運營時間和發車班次。
(5)車輛回場或到始發(終點)站后,要及時清除風擋玻璃和踏板上附著的冰霜,保證投入下一班次運營時,駕駛員視線良好、乘客上下車安全。
(6)及時清除停車場區冰雪,確保車輛進、出站安全。
(7)執行領導小組的其他各項指令。
(8)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各項準備,保證應急運輸工作順利開展。
1、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以及在冰雪天氣安全行車技能的,提高雪天運營的安全性。
2、加強對車輛的冬季保養檢修,保證車輛良好的技術性能。
3、建立企業與安全員、車輛駕駛員的通訊聯系網絡,隨時保持通訊聯系。
五、應急預警的解除
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應急保障運輸工作結束,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通知,方可解除。
六、調查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預案》,層層落實責任制。凡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導致工作失誤,影響雪天交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每次應急運輸工作結束后,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找出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完善應急保障運輸預案,為做好下一次應急運輸工作做好充足準備。
七、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
1.3 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
1.3.1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Ⅰ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處置的事故。
1.3.2 Ⅱ級(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Ⅱ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省政府責成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處置的事故。
1.3.3 Ⅲ級(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故(以下簡稱Ⅲ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1.3.4 Ⅳ級(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故(以下簡稱Ⅳ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符合本條規定的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事故分類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除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事故的應對工作。自然災害導致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預防為主。
應急管理工作應當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2)以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3)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建立協調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部門預案或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2)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地方預案)。地方預案是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分別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縣級、市級預案的適用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
(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項目預案)。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或施工等參建單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層級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本預案和地方預案的總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組織體系
2.1 應急組織體系構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級(交通運輸部)、地方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級(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機構構成。
2.2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機構
2.2.1 機構構成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指揮機構。
2.2.2 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任組長,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在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終止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2)按規定組織或配合國務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議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制度及安排;應急響應期間,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召開后續工作會議;
(4)根據國務院要求或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5)當事故應急工作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協調相應的應急行動;
(6)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3 應急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應急狀態下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責:
(1)接收、匯總事故信息,起草有關事故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2)傳達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
(3)向部應急辦提出需要其他應急協作部門支持的建議;
(4)研究提出赴現場督導的技術專家人選;
(5)與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溝通,確認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6)與部應急辦保持溝通,確認上報的事故信息;
(7)承辦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的主要工作:
(1)評估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及效果,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預案體系、組織體系、應急機制及應急聯動等方面進行系統性評估,提出完善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領導小組提交評估報告;(2)參與事故調查,側重分析技術層面原因。
2.2.4 部內有關單位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部安質司負責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部應急辦(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撈局等視情況參與。
2.2.5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視事故情況決定成立,由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Ⅱ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帶隊;Ⅱ級以下事故現場工作組經分管副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帶隊。現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派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應級別的人員參加。
現場工作組職責:
(1)傳達部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向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主動與地方政府組成的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指揮機構聯系和會商;
(3)根據現場所了解的情況,研究事故救援技術和處置方法,提供相應的技術咨詢意見;
(4)必要時向部請求調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5)從專業角度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分析材料;
(6)承辦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6 專家組
專家組依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或根據部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質司提出建議。專家組由公路水運工程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參加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2.3 地方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分別組建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事故級別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4 項目級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立應急組織機構,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按規定及時向交通、安監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5 協同工作機制
2.5.1 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員制度,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協同工作機制,部安質司負責聯絡。
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5.2 響應聯動
各層級預案在組織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預案管理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機構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行業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屬地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安監、公安、國土、環保、水利、衛生、消防、氣象、地震、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會商機制;當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發生后,主動協調上述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根據地方政府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武警交通部隊、中央企業等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調遣。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防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氣象、海洋、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2)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橙色及以上級別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3)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
3.3 預防工作
3.3.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對接收到的各類預警信息要及時轉發,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辦公場所、駐地環境、施工現場等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提前采取排險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橙色及以上級別的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均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應急布置和項目級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有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組織專項治理,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3.4 項目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或本級實際情況發布和解除。建設單位向施工合同段發布的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原則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應急響應,并立即以《交通運輸部值班信息》的形式,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2.2款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Ⅱ、Ⅲ、Ⅳ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視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并細化響應等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對于Ⅰ、Ⅱ級生產安全事故,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
4.2 事故信息報送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應立即向項目建設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后,應當立即口頭或短信報告部安質司應急聯絡員或部安質司責任處室相關人員,并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至部安質司,其中Ⅰ、Ⅱ級事故還應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上報部應急辦,并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4.3 應急響應程序
4.3.1 Ⅰ級應急響應
(1)發生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成立領導小組。
(2)部安質司負責籌備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擬定應急響應期間的指揮協調、會商制度,提出派駐現場工作組、專家組建議,以及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專家咨詢、后期保障等事項。
(3)部安質司負責將應急響應信息通知部內相關司局和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4)根據事故信息和現場情況,經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批準后,盡快組織現場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4.3.2 Ⅱ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啟動:
(1)發生Ⅱ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分管副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安全總監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2)發生Ⅲ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報告有關情況,經分管副部長同意,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3)發生Ⅳ級事故,部安質司責任處室負責人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核準,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
(4)Ⅱ級應急響應期間,部安質司負責跟蹤、指導事發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救援方案會商、專家技術支持、協調救援協作機構等具體工作。
4.3.3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與程序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3)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Ⅰ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由部安質司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請組長核準后,由組長宣布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者降低為Ⅱ級應急響應,轉入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同時宣布取消領導小組。
Ⅱ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經分管副部長同意,Ⅱ級事故由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Ⅲ級與Ⅳ級事故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地方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由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
4.4 應急處置
4.4.1 Ⅰ級應急響應處置
(1)現場督導。
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由部領導帶隊趕赴現場。部安質司負責人與責任處室負責人及相關司局人員參加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即時聯系溝通。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2)信息上傳與下達。
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做好信息上傳下達工作。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4小時內,應將現場情況以短信、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1小時內,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事故現場有新情況或新風險時,現場工作組應及時向部安質司和應急辦報送動態信息。
當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有批示(或指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4.2 Ⅱ級應急響應處置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
部安質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公路水運工程施工階段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辦處室應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現場工作組按照本預案2.2.5及4.4.1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4.5 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4.6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以屬地為主,在屬地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要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發生。
4.7 總結評估
4.7.1 評估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2)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部安質司應根據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7.2 評估目的
通過評估,判斷應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發現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尋找有效的解決手段,為以后事故處置提供可借鑒信息;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
4.7.3 評估內容和程序
4.7.3.1 評估內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5)現場救援決策、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4.7.3.2 評估程序
(1)搜集評估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3)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寫事故(或險情)應急評估報告,發生Ⅱ級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本級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8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選派相應的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紀律。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時,應注重從技術調查入手,提供技術咨詢,促進事故技術調查更加深入,并為行業監管提供借鑒。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Ⅱ級以上事故調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參與調查的人員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技術調查總結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日常應急機構運行
部安質司在日常狀態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訂本預案,指導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跟蹤、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進應急管理的工作建議,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重大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發揮施工單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武警交通部隊納入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是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搶險救援保通專業隊伍,救援力量調動使用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視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技術專家管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信息收集。
(1)應急技術專家:交通運輸部成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組,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安全等專業的技術專家組成。應急專家按照部應急專家工作規則的要求,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2)應急管理隊伍:主要由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安監、建設管理等相關處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質監機構的負責人和應急聯絡員組成,參與或組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資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專業(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技術裝備等應急資源信息分布情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社會資源儲備。
5.3 財力保障
(1)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2)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使用臺賬的審核。
(3)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等險種。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相關保險規定,為本單位員工及相關勞務合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為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5.4 宣傳、教育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督導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結合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項目年度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尤其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記錄。應急培訓教育可通過農民工夜校、安全技術交底、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體、動漫、案例等手段,有效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應急逃生及避險技能。
5.5 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本級應急預案的演練。項目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分門別類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可通過桌面推演、實戰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解決操作性、針對性、協同配合等問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在演練過程中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價。
5.6 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違反《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交安監發〔2014〕115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情形,依此辦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評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施工單位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預案間的銜接性等內容。
6.2 預案備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及特長隧道、10萬噸級以上碼頭、航電樞紐等工程的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建設單位備案,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6.3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更新或修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防臺防汛等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應在汛期來臨前予以更新。
6.4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第一部分:預案制定背景。
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公司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第二部分:應急響應機制。
1.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主任:
成員:
職責:組織和協調應急響應工作,做好應急預案的制定、調整和實施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機構報告。
2. 應急響應級別及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分為四級:
Ⅰ級 通知預警級別。
Ⅱ級 一級響應級別。
Ⅲ級 二級響應級別。
Ⅳ級 三級響應級別。
3. 突發事件分類及級別。
Ⅰ級 災害天氣預警、停電、水源中斷、供氣中斷等。
Ⅱ級 人員傷亡、火災等。
Ⅲ級 爆炸、泄露事故等。
Ⅳ級 其他未知緊急情況。
4. 應急處置措施。
Ⅰ級 發布告知預警和應急措施。
Ⅱ級 啟動應急響應,啟動應急機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
Ⅲ級 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并采取應急措施。
Ⅳ級 采取應急措施,并通知有關部門協助處置。
第三部分:應急資源庫建設。
1. 應急資源庫的建設和管理。
應急資源庫主要由應急物資、應急設備、應急人員和應急車輛等組成。
2. 應急資源庫的配置及使用。
應急資源庫的配置和使用應按照應急預案中規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
第四部分:應急演練。
1. 應急演練的目的.。
為了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應急處置和應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2. 應急演練的形式。
應急演練的形式包括實際應急演練、模擬演練、桌面演練和探傷演練等。
第五部分:應急預案修訂。
應急預案的修訂應按照實踐中遇到的實際情況、法規標準的變化、社會環境的變遷以及公司自身管理的改進等進行修訂。
第六部分:預案執行效果評估。
為了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公司將定期對應急預案執行效果進行評估和檢查。
第七部分: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
為了使全體員工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公司將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一、組織機構
鎮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重、特大事故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2、負責向上級匯報和對外公布有關工作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三、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由辦公室通知轄區內的鎮分管負責干部和單位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應急分隊,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令地點,迅速組織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領導小組組長直接負責組織,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組織緊急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爭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盡可能將經濟損失和危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應急分隊,由各單位安監主任負責帶隊,統屬鎮應急領導小組指揮。
3、在有關業務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絕對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的安全。
5、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范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干部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為提高全區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我我區供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呼中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區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區委信訪局,呼中鎮,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部門。
總指揮:李金龍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許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郝志國兼任。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24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
2、重要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
3、重大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四)其它緊急情況。為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后工作。
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本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負責協調本區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區內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的冬季采暖補貼發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呼中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持系統,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鎮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區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應急管理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交通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信訪局:負責對因供熱質量和糾紛等問題造成信訪事件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四、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
(2)供暖部門在解決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派出人員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密切跟蹤關注后續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部門處理,同時向副總指揮匯報。
(2)副總指揮接到通知后,協同供暖部門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副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總指揮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送副總指揮、總指揮,并密切跟蹤關注后續情況。
(4)處理事件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和副總指揮。
(2)副總指揮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及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命令組織召開應急處置會議,決定是否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同時決定是否向區政府申請應急資金。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暖部門發現事故后,立即分析事故產生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同時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副總指揮報告。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供熱;同時辦公室做好被影響區域內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用戶;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指揮,并及時將處理情況向供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匯報。
2、重要事故處理程序。
(1)發現事故后,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并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3)恢復供熱后,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發現重大事故后,由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3)總指揮、副總指揮,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中心指揮搶修,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4)恢復供熱后,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停電的緊急處置。責任單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停電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由供電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后續工作。
2、停水的緊急處置情況,責任單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停水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后續工作。
五、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站班組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排污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時啟動中心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聯運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各成員單位要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網供熱動態,上情下達;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相關責任單位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責任單位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相關股室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六)應急保障金機制。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建立供熱保障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采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其主要用于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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