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5-09-18 09:46:22 生產/加工/制造

[優]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優]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

  成 員:××× ××× ×××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 ×××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 ***(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月*日*:00-**:**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目的

  為建立和4102完善突發重大食品安1653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進一步增強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促進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XX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XX市關于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意見》,《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結合本區實際,編制本預案。

  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分級原則進行。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對上級部署的應急救援工作,積極配合并認真貫徹落實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一、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設備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二、演練時間和地點

  20xx年xx月xx日時的在施工現場進行。

  三、演練的'類型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四、演練的范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五、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并在演練過程中盡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采取的響應行動的項目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程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進程情況并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志。

  六、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項目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項目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志。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七、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后,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說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后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衛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并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后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并協調各單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鑒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后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序,權限范圍,屬于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是一級重點防火單位,天然氣是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生產運行中,一旦發生事故,沖脫卡套的天然氣管線對人身、設備都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5%~ 15%),后果更不堪設想。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根據本公司加氣站的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第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天然氣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源管理,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員均熟悉本預案,若發生事故能夠熟練應用,明確分工,迅速處理,降低損失、避免傷亡。

  一、配電室控制系統發生災險情

  除加強對電器原件的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可靠的電器原件,若保護裝置失靈,應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長關掉進電開關;

  2、同時機電修值班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門衛人員或財務人員及時報警、報告有關領導,組織搶修;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線。

  二、控制室控制系統火情

  氣站內電器控制設施較多,尤其在夏季,電器連續使用溫度高、發熱量大,因個別電器原件逐漸老化引起火災。應急措施;

  1、值班班長實施滅火措施;

  2、機電修人員迅速從配電室切斷電源;

  3、關閉進氣閥,關閉程控盤全部閥門及氣瓶出氣閥;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帶;

  5、財務人員報警、報告有關領導。

  三、壓縮機運行中發生泄漏

  無論卡套、安全閥等處一旦發生泄漏,應立即采取措施;

  1、緊急停車,打開排污閥;

  2、關閉進氣閥門,切斷電源;

  3、卸壓查找原因、進行處理。

  四、壓縮機運行中發生火情應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長立即停機、斷電,打開排污閥,關閉進氣閥門;

  2、機電修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加氣員關閉加氣機閥門,停止加氣,并協同滅火人員一同進入機房滅火;

  4、財務人員報警并報告領導。

  五、加氣機工作時發生火災應采取措施:

  1、加氣工迅速關閉加氣機進氣閥,撥出接頭;

  2、關閉加氣車氣瓶伐門。

  3、采取滅火措施;

  4、到配電室切斷加氣機電源;

  5、疏散加氣機機周圍人員,設立警戒線。

  6、財務人員,報警或匯報領導。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為了確保我國生產安全的穩定性,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響應機制

  1.建立職責責任體系,并明確總負責人、應急指揮部指揮人、應急小組成員的職責。

  2.按照國家標準建立應急庫房,統一儲存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制定應急儲備計劃,確保庫房的儲備物資和器材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建立各種應急聯絡手段,并且實現與環保、安監等部門的聯通,確保信息及時傳達。

  二、危險源防控措施

  1.針對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分類管理,根據不同的級別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并加強危險預警、監測措施,迅速發現問題進行處理。

  2.加強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明確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并定期對關鍵崗位進行培訓和交流,確保關鍵崗位人員的技能能力符合安全要求。

  三、應對措施

  1.賦予總負責人和應急指揮部指揮人在事故發生時獨立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和行政命令的最終決策權。

  2.制定應急預案,根據事故類型分為四個級別,并為不同級別分別制定不同的處置方案,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到位。

  3.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制定人員組成方案、培訓計劃及各種應急器材的保養計劃等,并與當地應急救援中心等單位建立聯系,確保協調配合。

  4.建立應急災害評估制度,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環境污染、財產損失等進行評估,確保對事故后果的評估及時準確。

  四、應急演練和檢查

  1.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包括防范和應對不同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開展評估分析,發現問題并及時改進。

  2.定期進行應急檢查,巡視應急物資、設施器材的數量、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對應急狀態如指數、響應時間、交通疏導情況進行核對等,確保設備、器材的完好可用。

  以上即為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實施,達到預期目標,確保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實際生產中,因為各種規章制度的不健全,甚至是無視規章制度的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頻發,不僅給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也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我們必須認真制定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管理和監督。

  首先,我們應該建立良好的應急響應機制。應急響應機制應該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和資源基礎上。我們應該加大設備和人員投入力度,確保所需物資和器材儲備完備。應急響應機制應該明確各級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以確保危急時刻人員能夠迅速響應,并進行有效處置。

  其次,我們應該加強危險源防控措施。危險源是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事故的潛在因素,防控危險源對于預防事故的發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將危險因素降到最小程度,通過采取標準化、規范化的生產安全管理,達到更好的控制效果。

  第三,我們應該加強應急處置措施的建立。在預防措施做到位后,仍然需要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時進行有效的應急處置。我們應該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避免因出現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時其應對方案不合理、不合規導致事故進一步發展。同時,我們也應該培養一支應急救援隊伍,為遇到緊急情況時,提供最快速、最有效的應對方案。

  最后,我們需要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檢查,為應對突發事件做好充分準備。這對于提升員工的應急處置技能,縮短應急響應時間,提高生產安全度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總之,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維護企業生產穩定的必要手段。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生產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生產環節的安全措施,確保事故不再發生。在現代社會中,各種危險因素不斷增加,生產安全問題也成為企業必須重視的重點。許多企業已經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列為必備的一項制度,并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首先,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應該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和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制定。例如,對于化學制品生產企業,應急預案中應詳細列出有毒、易燃、易爆等常見危險品的特性和處理方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對于鋼鐵生產企業,則應將防火、防爆、防雨等因素納入應急預案,以確保生產過程中安全穩定。

  其次,在實施應急預案時,應注意保障人員的安全。通常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人員的生命安全往往是最首要考慮的問題。因此,應急救援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應時刻關注自身安全,并合理分配資源,盡可能將人員從現場帶離,降低風險和傷害。

  再次,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體制,督促員工全面落實應急預案。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確保員工對應急預案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此外,企業還要加強對現場情況的監測和數據分析,發現安全風險和不良預兆及時處置,為工作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企業還要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持續改進應急響應機制。事故處理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工作,只有不斷完善預案和技能,加強設備物資儲備,才能夠應對更加復雜多變的安全事件。因此,企業應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提升危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

  總之,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是企業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必備措施。企業需要全面認識生產安全的重要性,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加強宣傳教育和管理,不斷完善預案和方法,確保企業安全穩定發展。相信在不斷的努力下,生產安全事故將減少到最低水平。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員工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制定應急預案成為了企業必須重視的問題。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應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和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制定,針對不同場景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在實施應急預案時,應保障人員的安全,盡可能將人員帶離現場,降低風險和傷害。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體制,督促員工全面落實應急預案。同時,企業還需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持續改進技能和設備物資儲備來提升危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讓企業得以安全穩定發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目錄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任務和目的2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2

  (一)、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2

  (二)、應急救援專項資金3

  (三)、應急救援器材3

  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4

  四、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4

  五、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6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6

  (二)、觸電事故的應急救援7

  (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8

  (四)、塔機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10

  (五)、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11

  (六)、高空墜落事故的應急救援12

  (七)、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13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應急救援13

  六、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15

  七、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16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終止和善后工作16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程序17

  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保障項目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和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特制定此應急救援預方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任務和目的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法規和生產活動的要求,為項目部職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及周圍居民提供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救援物資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使救援行動有序地進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項目部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定期組織各項救援預案演練,發生事故時方可有序開展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楊洪;

  副組長:張賓。

  組員:楊兵及勞務管理人員、各班組長。主要應急聯系人員聯系電話見下表:

  序號

  職務

  姓名

  電話

  1項目經理

  2技術負責人

  3安全員

  4工長

  5工長

  6施工員

  7施工員

  8材料員

  9材料員

  (二)、應急救援專項資金

  應急救援專項資金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價的2‰計取,存入應急資金專用賬戶,以防發生安全事故無充分救援資金。

  (三)、應急救援器材

  施工現場的起重設備、機械設備、消防器材、通迅設備、運輸車輛及各種醫療急救藥品、繃帶、擔架等。

  序號

  名稱

  數量

  存放地點

  用途

  備注

  1

  急救藥箱

  6個

  項目部

  消毒急救

  2

  止血急救藥物

  10袋5瓶

  藥箱內

  止血急救

  3

  繃帶

  40團

  藥箱內

  包扎

  4

  體溫計

  8個

  藥箱內

  測體溫

  5

  手術剪刀

  6把

  藥箱內

  剪斷

  6

  氧氣瓶

  3個

  庫房

  供

  氧

  7

  擔架

  6個

  庫房

  轉運傷員

  8

  手持切割鋸

  2個

  庫房

  清除障礙

  9

  鋼釬

  10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0

  大錘

  8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1

  撬棍

  10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2

  滅火器

  6個

  庫房

  消滅火源

  13

  水桶

  10個

  庫房

  消滅火源

  14

  鐵鍬

  15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5

  鎬

  10把

  庫房

  清除障礙

  16

  腳手板

  40塊

  庫房

  支護

  17

  救生氣墊

  2套

  庫房

  救生安全

  18

  救援車1輛

  工地現場

  運送傷員

  長安面包車云AF3U13

  事故發生后,使用救援車按下圖所示路線,運送傷員到呈貢區人民醫院(呈貢區中醫院),醫院聯系電話:0871-67479136。

  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演練,評價演練結果,提出建議或改進措施。

  (2)、檢查生產場所、施工現場各應急設施的配備情況,確保應急器材配置到位,定期維護、保養。

  (3)、當生產場所、施工現場出現緊急事件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組長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小組成員進行搶救,并及時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4)、經確定的重大(傷亡)

  事故應積極請求項目部出全部力量進行支援,撥打急救電話并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候急救車。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四、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針對項目承擔施工任務的情況,生產場所、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危害性較大和后果嚴重的事故有:基坑垮塌、觸電事故、火災事故、塔機倒塌、腳手架倒塌(支模架大面積垮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急性中毒等。

  事故發生后,其危害性較小且幾乎被現場的操作者遏止和控制在該范圍內,影響預期基本不擴大到社區,在事故現場的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反應行動,按以下程序迅速開展緊急救援組織工作:

  (一)、迅速組織應急救援組的救援人員趕到出事地點進行分工。

  (二)、緊急疏散事故發生地,危險區域的人員,設置警戒線。

  (三)、切斷事故點電源、氣源等危險源。

  (四)、安排救援所需要照明及救援器材到位。

  (五)、盡快研究出救援方法并實施救援。

  當死亡1人以上;直接損失在10萬元以上;對施工現場場內、外的影響有明顯破壞或人身傷亡時,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公司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經判斷、確認后立即啟動一級應急救援反應行動并按以下程序迅速開展緊急救援組織工作:

  ①、迅速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織的救援人員趕到出事地點進行分工,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②、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成現場臨時搶救小組,研究現場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確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法,并實施。

  ③、對事故可能進一步擴大的危險源,采取切實有效控制措施。

  ④、自身無能力救援和無能力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經救援組長確定應立即向“119”求救;有人員傷亡時通知“120”急救中心。

  ⑤、對第一現場用拍照、攝像、書面記錄等方法取證,并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⑥、制定善后處理方案。

  五、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的原則是:動作迅速、方法正確、安全可靠、經濟保障。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施工現場若發生基坑(土方)垮塌(含挖孔樁)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主要負責人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斷事故性質:(1)、有無人員被埋;(2)、有無跨塌繼續擴大的趨勢(3)、跨塌對周邊建筑有無危害。根據情況分析立即制定救援措施和排險方案。

  3、對于無人員傷亡和對建筑物無影響的跨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跨塌進一步發生。救援領導小組應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制訂出預防措施和排險措施并組織立即實施。

  4、若因跨塌造成人員傷亡,應同時采取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搶救傷員并密切注意傷員情況,防止二次受傷;另一方面對傷員上部土體,應及時采取臨時支撐。必須對有繼續跨塌危險的部位采取清除、支撐或開挖等措施排除危險,防止因二次跨塌傷及搶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然后采用人工加機械作業相結合的方法清除埋物,救出被埋人員,或迅速向“119”求救。

  5、如果跨塌事故對周邊建筑物的安全有危害,首先應疏散周邊建筑物內的人員,在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危險未解除前禁止任何閑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內。同時組織技術人員、專職安全人員制定并實施防止房屋跨塌的安全技術措施,盡力杜絕和避免生產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二)、觸電事故的應急救援

  1、脫離電源:當人體觸電以后,可能由于痙攣或失去知覺等原因而緊抓帶電體,不能自己擺脫電源。此時,急救觸電者的首要步驟就是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

  (1)、對于低壓觸電事故,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方法為:

  、如果觸電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立即拉斷開關或拔出插銷來斷開電源。

  、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沒有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用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或有干燥木柄的斧頭切斷電線來斷開電源,或用干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源。

  、當電源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棒、竹棒或絕緣工具把電線挑(拉)開救出觸電者。

  (2)、對于高壓觸電事故,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方法為:

  、立即通知供電或有關部門停電;

  、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適應的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斷開開關;

  、拋擲裸金屬線使線路短路接地,使保護裝置動作,切斷電源。

  2、現場急救:

  (1)、人工呼吸法:這是在觸電者呼吸停止后采用的急救方法。

  在各種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佳;實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作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具體方法如下:

  、使觸電者鼻(或口)緊閉,救護人員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或鼻),向內吹氣,間時約2秒鐘;、吹氣完畢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或鼻),并松開觸電者的鼻孔(或嘴唇),讓他自行呼氣,時間約3秒鐘;重復上述、過程,直到觸電者正常的呼吸為止。此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每次換氣量約1000―1500ml。

  (2)、胸外心臟擠壓法:這是在觸電者心臟跳動停止后采取的急救方法。在用此法時要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緊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其操作方法如下:

  、救護人跪在觸電者一側或騎跪在其腰部兩側,兩手重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1/3―2/3處;

  、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對成人應壓3―4cm,且每秒鐘擠壓一次為宜;

  、擠壓后掌根迅速完全放松,讓觸電者胸部自動復原,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施行胸外擠壓法搶救時,要堅持不斷,切不可輕率終止,即便在運送救治途中也不能停止搶救。

  (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

  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要經過施工準備、主體施工、裝飾裝修和竣工驗收等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村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構成了較大的火災危險性,而生產場所、辦公區域由于天氣、人員的違章操作等原因,也存在一定的火災隱患。發現火情,要求做到:

  1、第一時間發現起火的人需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其成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撲救迅速展開滅火工作;二是組織職工群眾和民工,利用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工具等物,集中力量,迅速、果斷地進行初期滅火。當火勢較大,來勢兇猛,施工現場的力量無法進行滅火時應及時撥打“119”報警,所有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火場之前;必須組織強有力人員維持火場周圍秩序,找到消防水源,切斷電源、氣源,查找易燃易爆物品并能順利安全的轉移到安全地帶,設立火場警戒線,禁止閑人進入,以防影響滅火戰斗。

  2、集中力量、控制火勢:進入火場進行撲火時,應正確判斷火源所在位置,并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數量、火勢蔓延的方向進行撲救以控制火勢的蔓延。

  3、撲滅飛火:要組織人力監視周圍的建筑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燼飛火,并予及時撲滅,防止造成新的起火點。

  4、積極搶救被困人員:救火的主要任務之一是搶救生命,因此應在救火的同時,要組織強壯的人員,并由熟悉情況的人員做向導,積極尋找和搶救被火勢圍困的人員。

  對搶救人的要求:、要做到“四要”,即:要穩、要準、要果斷、要勇敢;、救人時要做好保護工作,消滅火勢的威脅,不要叫他們亂跑;、不能聽任被救者自己行動,必須要有組織的進行疏散;、把被困人員救出來后,要清點人數,對傷者及時送醫院急救。

  5、疏散和保護物資:安排人力和設備,將要受到火災的物資疏散到安全地帶,以減少火災損失,阻止火勢的蔓延。

  (1)、當發現起火時,應立即將火場上有可能擴大火勢或有爆炸危險的物質、價值昂貴的物資、影響滅火戰斗的物料進行疏散轉移。

  (2)、進行物質疏散時:、應將參加疏散工作的工人編成組,指定負責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地進行。、應先疏散受水、火、煙的`威脅較大的物質。、疏散出來的物質應堆放在安全地帶,不得堵塞通道,并派人看護,防止被火場流出的水損壞。、盡量利用道路和各類搬運機械進行疏散,在必要時可破壞結構,開辟通道進行疏散。、對于不好搬運的物品,應根據火場情況,可以用水或浸濕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噴射或覆蓋起來加以保護。

  (四)、塔機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發生塔機倒塌、折臂等重大事故后,首先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生產部門報告,同時向“119”救援中心求助,由公司或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級別逐級上報,并按照應急救援的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1、組織救援人員待命并進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設備所有權單位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組織救援設備和器材到位,包括:啟動設備、吊索、鐵絲、架料、切割設備、通訊工具、消防設備、防護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應搶救受傷人員,但必須保證救援人員自身的安全。未被埋壓的傷員應先救出事故點并立即送醫院救治。救援被埋壓的人員,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救援措施。一般應先對救援點的不穩定物體進行支撐、固定或清除,防止傷害救援人員。然后救援人員佩帶防護用品進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設備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員身上的物體,救出被埋人員。

  4、搶救過程需要破壞事故現場的,應先進行拍照、攝像和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以備事故調查。

  (五)、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應急救援

  若施工現場發生腳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后,應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展開救援工作。

  1、迅速疏散事故現場的人員離開危險區域,設置警戒范圍,派專人警戒。查看有無受傷人員,事故是否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同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請教有關專家針對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險方法,在現場救援組長的指揮下開展救援排險工作。對自身無力救援的,應立即向“119”和“120”求救。

  3、對可能繼續發生倒(垮)塌的部位采取拉、支、頂、墊等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4、若有人員受傷首先搶救容易救出的傷員及時送醫院救治。在搶救被埋人員時,應保證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救援,防止二次災害發生。

  5、救援人員應佩帶防護用品進行排險作業。排險工作應從上到下,從外到內進行。在拆除垮塌物件過程中,設專人觀察和指揮,防止拆除過程中繼續發生垮塌。對危險部位采取拉、支、頂、墊等措施后,救援人員方可進行排險作業。

  6、對搶救過程中破壞了的事故現場,應先進行拍照、攝像,并做好書面記錄,以備事故調查。

  (六)、高空墜落事故的應急救援

  (1)、當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2)、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和受傷部位,如:傷者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擠壓法。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少動,并將下肢抬高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通暢。昏迷時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必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骨拆處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4)、發現脊椎受傷,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5)、發現傷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運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動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腱側縛在一起。

  (6)、遇有創傷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

  (7)、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受傷傷口的情況。

  (七)、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應放在對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受傷情況、受傷部位和傷害性質,如:傷者發生休克,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臟擠壓法。處于休克狀態的傷者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對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

  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骨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附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應急救援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時間內,人體接觸、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進入人體后,突然發生的病變,是威脅生命的急癥。而一旦發生中毒現象,應及時送呈貢區人民醫院救治,同時向120求助。

  1、急性中毒現場救治原則

  (1)、不論是輕度還是嚴重中毒人員,不論是自救還是互救、外來救護工作,均應設法盡快使中毒人員脫離現場、中毒物質。排除吸收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據中毒的不同途徑,采取以下相應措施:

  2、皮膚污染、體表接觸毒物:如在生產場所、施工場所接觸油漆、涂料、瀝青、外參劑、添加劑、化學制品等有毒物品時,應脫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溫水清洗污染的皮膚、頭發以及指甲等,對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適宜的溶劑進行清洗。

  3、吸入毒物(有毒氣體):如進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封的倉庫、化糞池等

  密閉不通風的地方施工;環境中有毒有害氣體以及氧焊割作業、乙炔氣中的磷化氫、硫化氫、煤氣(一氧化碳)泄漏;二氧化碳過量;油漆、涂料、保溫、粘合等施工時。應立即使中毒人員脫離現場,在搶救和救治時應加強通風及吸氧。

  4、食入毒物:如誤食腐蝕性毒物發芽土豆、未熟扁豆、變質食物、酒中毒等,對一般神智清醒者則應設法催吐:喝微溫水300―500ml,用壓舌板等刺激咽喉內后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復,直到吐出物為清亮物體為止。對催吐無效或神志不清者應進行洗胃,洗胃一般應在醫院內進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項

  (1)、救護人員在將中毒人員脫離現場的急救時,應注意自身的保護,在有毒有害氣體發生場所,應視情況,采用加強通風或用濕毛巾等晤著口、鼻,腰系安全繩要有場外人員控制、應急,如有條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2)、常見食入性中毒的解救,一般在醫院進行,吸入毒物的中毒人員盡可能送往有高壓氧艙的醫院救治。

  (3)、在施工現場如出現心跳、呼吸不規則或呼吸、心跳的時間不長,則應把中毒人員移到空氣新鮮處立即施行口對口(口對鼻)呼吸法和體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具體做法祥見(二)觸電事故的應急救援中的關于觸電事故的“現場急救”一項。

  六、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當傷害事故發生后,搶救人的生命非常重要。在救災現場對所救出的傷者必須及時檢查傷員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體征,并觀察其神志而做出傷情判斷,及時搶救。其傷口處理步驟如下:

  (一)、清洗:用生理鹽水或清水,沖去覆蓋在傷口邊皮膚上的污物;

  (二)、止血:對毛細血管和靜脈出血,一般用紗布、繃帶包扎好傷口即可止血;大的靜脈出血可用加壓包扎止血。

  對動脈止血,常見的暫時性方法有:

  1、指壓止血法:在傷口上方,用拇指壓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斷血流,但此法不宜過久。

  2、加壓包扎止血:用消毒布或干凈毛巾、布料蓋住傷口,在用繃帶、三角巾或布帶加壓纏緊,并將肢體抬高,這是最常用的、有效的止血方法。

  3、止血帶止血法:用橡皮止血帶止血,也可用大三角巾、繃帶、手帕、布腰帶等止血帶代替(禁用電線或繩子)。適用與四肢大血管出血,應在半小時或一小時左右放松一次,在止血帶的部位要先襯繃帶、布塊或綁在衣服外面,以免損傷皮下神經。

  (三)、包扎:為了保護傷口,減少感染,壓迫止血,減輕疼痛和固定敷料及夾板。在無法作清創手術的條件下,必須對傷員先進行包扎。包扎的材料有膠布、繃帶、三角巾,以及手巾、毛巾等。

  七、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預案確定后,定期和不定期對救援人員和職工進行有效的培訓:

  1、個人的防護措施配備;

  2、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步驟的培訓;

  3、對危險源的辨識;

  4、事故報警,119求助;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學習;

  7、檢查相應急救器材藥品、輔材、耗材的配備。

  在經過有效的培訓后,二級應急救援組織可定期和不定期舉行演練或在人員有較大的變動時舉行演練,以達到以下目的:

  1、測試應急救援預案的充分程度;

  2、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和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

  3、測試現有應急救援裝置、設備、資源的充足性;

  4、提高與外部事故應急反映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終止和善后工作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發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后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下達終止應急救援。并對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精心治療和進行慰問,祝福他們早日恢復身心健康,使他們感到組織的關懷和溫暖,重新投入到生產建設中去。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程序

  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小組立即啟動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安排專人引導消防、急救車輛

  立即上報公司

  電話:65413761

  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

  項目部采取必要的措施自救

  項目工程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情況時

  按程序實施

  救援方案

  制訂可行性的救援措施或方法

  公司應急救援小組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完成救援工作

  終止救援預案、慰問傷員并進行善后工作

  進行事故調查和總結工作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十四冶金建設公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3.2其他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同時根據生產作業特點制定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落實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4、應急預案的編制

  4.1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指導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區及上級公司的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本部門職責和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

  4.3編制應急預案應全面分析、評估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同時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根據GB/T29639-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寫。

  4.4對單位內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4.5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4.6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公司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4.7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公司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4.8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并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4.9新成立的單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必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并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

  4.10應急預案應每年修訂一次。當生產工藝、危險源狀況發生重大改變時,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訂。

  5、應急預案的評審

  5.1公司組織有關專家、上級公司相關責任部門對本公司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并聽取各相關方面的意見。涉及到有關部門的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5.2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部門,應當另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公司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專項評審。

  5.3應急預案評審應邀請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除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外,根據公司的規模,參與評審的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5.4參加評審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資歷。歡迎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行業部門、有關的行業協會參加。

  5.5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5.6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應急預案名稱;

  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專家名單(簽名);參會人員(簽名);

  5.7公司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專家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公司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5.8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并修訂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6、應急預案的備案

  6.1公司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同時必須保存上報備案的記錄。

  6.2上報備案的應急預案應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在30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6.3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應該進行分類存檔。

  7、應急預案的實施

  7.1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班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7.2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的責任部門應建立培訓檔案,跟蹤督促,確保落實。

  7.3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應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7.4公司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應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組織本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時,應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公司應該指導和督促各部門車間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7.5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7.6應急預案演練如果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7.7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7.8當事故、災難、事件發生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同時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7.9公司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總結應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8、績效考核

  8.1對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公司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2應急預案未按照本制度規定備案的,由公司給予警告處罰,并列入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績效考核。

  8.3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9、附則

  9.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后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范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項目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后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權限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發布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系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編制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準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削減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嘉興市突發公共大事總體應急預案》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峻、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削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組織協調下,各企業根據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仔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納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猜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責權全都。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需馬上實行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狀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當視情臨機決斷,掌握事態進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五、組織保障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處置集團公司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指揮和協調;討論確定公司應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性看法;打算特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預警發布;調查和處理重大和特殊重大責任事故;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為安全生產突發大事的牽頭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打算,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收集分析各下屬企業報送的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準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3、參加開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預案演習工作;重點企業應當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通過演練,發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大事的應急處置力量。

  4、發生突發大事時,作為指揮平臺,為領導供應信息、通信、預案、詢問等,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方面的宣揚教育和培訓工作;

  六、啟動與實施

  1、發生嚴峻安全生產事故事發地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大事現場有關人員應當馬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馬上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由企業主要領導參與的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掌握現場、搶救、搶險等救援行動,掌握事態擴大。

  2、大事發生后,責任單位需在第一時間將大事初步狀況上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馬上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委會員打算是否啟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同時,依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看法,準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單位。

  3、應急預案啟動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快速參與相關搶險救援、調查、協調、穩控工作,幫助事發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親密跟蹤大事進展態勢,把握事發地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狀況,準時傳達上級領導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關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4、應急結束。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急因素消退后,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需報上一級應急機構的,報上一級應急機構批準后實施。

  5、調查評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大事必需記錄在案,要會同大事責任單位,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力量、應急保障力量、預警預防力量、現場處置力量、恢復重建力量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閱歷教訓,寫出總結報告,并歸檔保存。

  七、附則

  1、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需依據自身實際制定或修訂相應預案。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后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御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后,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發布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干,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并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后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 月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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