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

時間:2025-09-07 09:14:27 辦公/印刷/造紙

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

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1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范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于規范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1、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2、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1、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2、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4、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5、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6、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7、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行。

  2、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3、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4、每學期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1、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2、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3、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行。

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2

  (一)每天上、下班前15分鐘為室內衛生打掃時間。

  (二)工作人員要自覺維護辦公室清潔衛生,做到場凈室潔,無雜物垃圾,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并落實到個人。

  (三)嚴格配合執行人事局《關于衛生區劃分及管理的`意見》,按“三包”責任區范圍進行管理。

  (四)上班時間辦公人員要著裝整齊得體,保持良好的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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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3

  第一章 常規考勤制度

  第一條 執行晚點名制度,由班主任負責在星期天晚7:00在8303教室提前點名。班長負責對出勤情況進行記錄。遲到、早退二次或一次者,按曠課一節處理,并上報學生科。

  第二條 由班長對每節課進行常規考勤并做詳細記錄。如實填寫班級點名表,并根據曠課情況填寫班級日常情況匯報表,同時注明曠課的具體情況,每日按時上報班主任老師。

  第三條 班長每周對點名表記錄的學生情況進行匯總,對嚴重的曠課情況進行標注。每周上報班主任老師。

  第四條 對一周的考勤匯總進行分析,對曠課嚴重的學生進行重點的`批評教育,并將該學生的情況上報班主任老師。

  第二章 請假銷假制度

  第五條 學生可根據實情情況分別請病假、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學生請假必須事前請假,事后請假一律無效。學生請假不得稍假,稍假一律無效。 續假必須道學生科親自辦理手續。 病假若時間久需由醫院開具相關證明。

  第六條 學生可根據客觀需要請事假,請事假的原則是事情的重要性要高于上課,具體事宜由輔導員、班主任老師把握。

  第七條 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由班主任老師備案,一份由班長留存。沒有開具書面假條的,視為曠課。

  第八條 嚴厲杜絕學生在在校出現處分、考試作弊的現象。對此同學全系通報,同時取消該學生當年度的任何評優資格,取消助學金、獎學金、助學貸款等助學、獎學類待遇的享受資格。

  第九條 關于遲到、早退、曠課的說明:

  遲到 預備鈴響后進入教室為遲到,一學期內累計3次遲到計 曠課一節。

  早退 在上課時間未經允許擅自提前離開,時間不足20分鐘為早退。一學期內累計3次早退計曠課一節。

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4

  為搞好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使全體教職工能認真履行自己本職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如下教職工考勤制度及實施辦法。

  一、有關請假的規定

  1.婚喪假:符合規定年齡結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親屬喪假一般3天,旁系親屬喪家一般1天。

  2.產假: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師(嬰兒在1周歲以內)參與考勤,不參與抽查。

  3.事假:教職工因事請假,要在事前履行請假手續,且須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確實不能當面請假的,要電話聯系,事后補齊請假手續。教職工1天以內的假由分管領導批準,并且向值日領導請假。1天以上7天以內的事假由校長室批準,7天以上的事假須報教育局批準。

  4.病假:教職工因病請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屬于特殊病須請長期病假須持醫院病歷、藥費收據等報教育局處理。

  5.培訓、進修學習。參加會議,需持上級通知到學校請假,經批準方可離崗,返校后及時銷假,不能按期返崗的,需提前補假,否則視為曠工。

  6.非上述情況請假按具體情況辦理。

  二、考勤方式

  學校實行按時點名和隨機抽查點名相結合的方式。

  三、考勤時間、地點

  1.考勤時間:上午從第一節課上課鈴響前15分鐘;下午從第一節上課鈴響前15分鐘。

  2.抽查時間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節課下課,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節課下課為每天抽查時間。

  3.考勤地點為:辦公室、教室以及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等辦公、教學活動場所。如果當日逢集,教職工須參加考勤,上午處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購買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四、考勤實施辦法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崗,且無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2.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教研活動、組內聽課、集會、例會、義務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請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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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嚴格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紀律

  (一)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嚴格遵照執行。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

  公司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包括公司總工辦、綜合部、財務部、經營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行政職能部門周六、周日為正常公休時間。

  (一)公司作息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員工實行打卡考勤,打卡有效時間為:上午:9:00以前(夏季8:30前),午休:12:00,下班:17:30以后。

  2、公司總工辦兩位負責人每周必須在辦公室出勤三天半;副總經理與總經理必須在辦公室出勤五天半,否則視作曠工處理,曠工半天從工資扣除100元,曠工一天扣除200元

  3、遲到、規定:員工上班時,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扣10元(總工辦、副總/總經理扣20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30元(總工辦、副總/總經理扣60元),一個月內遲到2次以內(累計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可免于經濟處罰。

  4、曠工、早退規定: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的即為曠工,凡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私自脫離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計曠工一天,漏打1次卡計曠工半天,漏打2次卡計曠工一天,曠工一天從工資中計扣100元半天從工資中計扣5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者,加班時間從18:30以后開始計算,凡加班者次日上班時間可相對往后延遲,延遲時限為加班時限的百分之五十(加班2小時次日上班時間延后1小時)當日加班時長超過6小時,次日上班時間為13:00。凡加班者次日來上班時均需要到綜合部簽字備檔。

  五、請假程序和種類:

  (一)員工請(休)假應先依規定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經審核完畢后將請假單上報考勤部門備案方可休假(休假前離崗、休假后到崗均需打卡),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

  (二)員工如遇特許情況(交通阻塞除外)不能按時到崗,因公務在外不能回公司打卡,應于上、下班前打電話通知綜合部經理,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員工請(休)假時間在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三天以內,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批準。三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及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領導(董事長)簽字批準。

  (四)凡因故請假者,無論事假、病假均應填寫“請假條”,請假應按實際天數計扣基本工資。經有關領導簽批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依據請假條核計考勤。無假條又未打卡者,一律按曠工論處。所有請(休)假單據均由綜合部存檔備查。

  (五)部分負有外勤任務的工作人員,如確有公務外出,不能及時趕回打卡,應提前打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再由部門負責人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員登記并簽字確認。

  六、休假種類

  (一)病假:員工休病假一天的,必須提供醫院開具的處方簽,超過一天的必須提供三級(或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條方算病假,否則視為事假:病假連續二十天或當月病假累計達三十天及以上的仍需休息的,必須由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出具證明:特殊情況由綜合部人力資源處擬定報告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私事須本人親自辦理,可申請事假:

  (三)婚假;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注冊結婚的,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必須提前一周向主管領導申請并附上結婚證復印件;符合晚婚條件的員工(女性25歲,男性27歲),可享受14天婚假:再婚只享受七天婚假:

  (四)喪假:若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五天喪假,若員工需要到外地奔喪的(重慶市以外地區),綜合部人力資源處給予路程假二天,往返路費自理:

  (五)產假及晚育假:女員工順產假為80天,剖腹產產假100天,產前休息15天,女員工可享受晚育假20天;男員工可享受晚育假7天;已婚女員工懷孕流產的可享受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根據市級醫院證明,給予十五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予四十天產假。以上假日均連續計算(含法定節假日)

  (六)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送往醫院救治或休養的,由市醫保定點醫院出具診斷書及休養報告,休息時間按工傷假處理;

  (七)生日假:公司員工可在生日當月憑生日假條休假一天;

  七、假期待遇

  (一)說明

  1、病假、事假逢周日、節假日計入請假期,但基本工資不作扣除;

  2、婚、喪假、工傷假的請假期間含節假日天數,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3、婚、喪、生日假請休假時首先應滿足項目需要,如遇項目不準許休假時員工可換時間補休。

  (二)待遇

  1、員工在法定休定假、婚、喪、生日、及調休假期間,所有薪資及福利按正常標準執行;

  2、員工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按50%發放,

  3、員工在事假期間,基本工資100%發放,

  4、員工在工傷假期間,醫治期間在三個月內的公司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及工齡工資,三至六個月的。只支付50%的基本工資及100%的工齡工資,

  八、考勤員應嚴格依照上述規定統計考勤。

  不得徇私舞弊,如遇到上述規定以外的問題,應及時請示部門負責人之后再行處理,重大問題應請示公司領導裁定。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的,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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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根據《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范》、市教育局有關請假規定和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實際情況,擬定以下考勤制度,望各位教職工遵照執行。

  一、關于請假的有關規定。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受學校安排參加的會議、培訓學習、教研活動和外出公干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學歷提高的學習、考試,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2天,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3天,事假超過規定天數原則上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市教育局批準。

  3.事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4.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教師一個學期中請事假3天以內,且履行了完備的請假、準假手續,應從個人績效工資中按每節10元扣除支付給代課者,按教導處調代課單為憑證。

  5.如果在一個學期中請事假超過3天,每超過1天,則不享受當日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的,要出具鎮級及以上醫院證明;3天以上的,要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2.病假在7天以內,應從個人績效工資中按每節課10元扣除支付給代課者,按教導處調代課單為憑證。

  3.病假在7天以上半個月以內的不享受半月績效工資;半個月以上,每超過半個月就不享受半月績效工資(此項按請病假的半月數累計計算)。

  (四)法定假

  法定假是指婚假、產假、喪假和工傷假等。其請假制度及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填寫請假單(教導處出具的);

  ②請假教師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安排好課程及有關工作;

  ③按規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

  ④批準后先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做好記載,再把請假單送教導處存檔。

  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長(分管校長)請假,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請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由學校教導處安排調代課(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安排);病、事假請假者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程及其它工作,若出現空堂按曠課處理,且出現任何連帶責任都由當事人承擔;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代課經費由學校支出,仍然按每節10元;如假期時間較長,學校可與代課者協商相關費用。

  4.教師考勤由校長室負責管理,由教導處專人審核、保管教師請假單,按兩個周統計考勤情況一次,并于例會上公布。

  5.1天以內的請假,可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審批;1天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關于遲到、早退、私自調代課、曠工、曠課和上課違規等有關規定。

  1.遲到、早退:遲到按簽到機記錄為算;早退以不得提前下班為算。

  2.私自調代課:未按請假規定而發生的調代課均視為私自調代課。

  3.上課違規:上課時接打手機(或發信息)、做與上課無關的事、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擅自離開課堂等均視為上課違規。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論處:

  (1)教師擅自停課、上課時出現空堂(含私自調代課)按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礦工論處。

  (3)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礦工論處。

  (4)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無正當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按礦工論處。

  (5)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按礦工論處。

  (6)經教育仍不服從學校安排,拒不到崗位工作者按礦工論處。

  (7)學校教師應按作息時間規定上班,未經許可擅自離崗,按礦工論處。

  三、考勤記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1.每遲到、早退一次記1分。

  2.每請病、事假1天記3分。

  3.上課違規(如接打手機、做與課堂無關的事、上課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崗位等)一次記1分,兩次違規按曠課一節處理。

  4.教職工曠課一節扣30元(同時記2分),一個月曠職3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全部工資。教職工曠職連續超過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15天者,學校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辭退。

  5.教師的考勤納入教師的年終考核,作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最后凡有曠課、礦工、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或累計積分為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不能評優晉級;一學年累計曠課10節以上或礦工3天者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小學辦公室的考勤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強化全體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現就有關規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關于規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而補簽(當日半天內可補簽)的視為遲到。補簽須向值班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時間。工作日上午7:00—8:10為上午簽到時間,下午1:40-2:20為下午簽到時間。上午可放學前20分鐘離校不在門衛處登記,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離校,其他工作時間內離校必須在門衛處登記,并注明理由。

  (三)簽到地點。三號樓一樓“化學實驗準備室”。

  (四)考勤措施。校辦公室每月對全校的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1、未簽到視為曠工,曠工一次扣除考勤補貼30元,規定簽到時間后(以半天為單位)補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除考勤補貼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補貼10元;

  2、年度內累計曠工10次、曠課15節的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及當年職評資格,如當年不符合職評條件的則在符合職評條件后推遲一年參與職評。

  3、獎勵措施。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每學期從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拿出30%用于獎勵。

  二、關于規范請銷假手續

  (一)請假原則。全體教職工一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請假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突發事件須電話請假。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二)相關規定

  1、每月允許教師事假一天;每月允許不簽到兩次。

  2、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假期結束后必須返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關于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關于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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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勤對象

  城沙一小全體教職工

  二、考勤金額

  考勤約占獎勵性績校工資的18.8%。

  三、計算方法

  每人每月考勤分為100分,一學期以5個月計算,學期出勤分滿分為500分,考勤獎按每月實際所得考勤分計發。每分考勤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8%÷2個學期÷總人數÷500分)=4元/分;每月考勤獎=4元/分*實際得分值。每月全勤者,每月再加獎考勤分5分。

  四、考勤辦法與細則

  1、考勤辦法

  (1)實行“工作坐班制,上班簽到制,離崗請假制”。

  即所有教職工人員在校規定時間內都必須在自己崗位做好工作;每天到校上班先簽到,下班離校要簽退;無論私事或公事要離開崗位(或學校)的教職工須填“離崗請假條”,并交學校辦公室處。

  (2)考勤內容包括早晚到校離校簽到;學校規定必須出席的會議及活動(包括政治業務學)、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等。

  (3)考勤分為出勤、曠勤、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

  (4)教師出勤以教師簽到、簽退相結合進行考勤;各種會議、活動以次為單位,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每月公布一次。

  (5)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準確登記教職工出勤情況。考勤人員每天按考勤時間登記兩次,凡不在崗的教職工一律按曠勤登記,是否請假由校長室審核。

  (6)政治、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已接受的代課及必須參加的集體活動應準時參加(除已辦理請假手續的人員外)。

  (7)值日教師提前30分到校:離校時間一律為學生清校后。

  (8)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為法定假(法定假按國家規定天數計算)。教職工除法定假外,一個月內沒有遲到、早退、曠勤、病事假的視為全勤。

  2、考勤細則

  (1)計算方法:每人每月考勤分為100分,一學期以5個月計算,學期出勤分滿分為500分,考勤獎按每月實際所得考勤分計發。每分考勤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8%÷2個學期÷總人數÷500分)=4元/分;每月考勤獎=4元/分*實際得分值。每月全勤者,每月再加獎考勤分5分。

  (2)教職工均實行到校上班天天簽到,下班離校實行天天簽退。無故遲到或早退(或人在沒簽到)1次扣1分,一次未簽視為1次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6次除機動外(含6次,下同)以上,當月考勤獎只發1/2。其中一個月遲到或早退12次以上,不發當月考勤獎。簽到單由辦公室計算、核查、存檔,辦公室負責人應注明請事病假、公出、遲到者。

  (3)教職工平時出勤實行坐班制,按校規定沒課,但無故缺勤者缺一節扣1分,以此類推。坐班時間內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網上炒股、看影視劇等。若發現坐班時間內有上述情況者,扣發當月考勤獎,其他處理按相關部門規定進行處理。

  (4)教職工準時參加學校規定必須出席的會議及活動(包括政治業務學)、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等。無故缺勤者按曠工處理扣4分/次(注:沒簽到的視同無故缺勤者);請假者(公出除外)扣2分/次;遲到、早退扣1分/次;每次活動,教師都要自己簽到,由校辦公室在會前點名統計,若有事不能到會的需要向校辦公室請假。因公外出不計缺席。

  (5)事假按每節0.75分扣發出勤分(每天按6節課計算),事假以書面形式向校長室請假,并通知教務處調好課。病假在15天之內的不扣當月考勤分,但需醫院證明或看病發票存根,并以書面形式向校長室請假,月累計事假達8天以上者,扣發當月考勤獎。月累計病假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考勤獎。

  (6)無故曠課一節扣4分,即班級無人上課,事先又沒有向有關人員請假(突發事件除外),視同一次教學事故。

  (7)私自調課每次扣3分。調課應通過教務處,教師不能私自調課,私自調課由任課教師負責。

  (8)婚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在法定假規定時間內不扣當月考勤分,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計算。產假、哺乳假期間不發考勤獎。

  (9)短時外出辦事,以請假條形式向考勤人員請假。

  (10)以上幾項扣分,當月、學期需累計計算。

  (11)公傷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補充說明

  (1)教職工公出不扣考勤分。

  (2)教職工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且履行了崗位職責者發放獎勵性績效考勤工資。全勤者,每月再加獎考勤分5分。

  (3)教職工出勤納入教職工學期考核工作,凡全學期扣分在100以上者,學期綜合考評不能評為優秀,凡扣分在200及以上者學期綜合考評為不合格。

  (4)以上考勤制度如與國家或上級有關制度相抵觸的,以國家或上級部門有關制度為準。

  (5)以上條例適合全校教職工。解釋權屬學校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6)獎金總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8%。

  (7)該項目資金若有多余滾入優績教師綜合考評,資金不足從優績教師綜合考評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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