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合同

時間:2025-09-05 08:41:45 試用期

試用期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用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試用期合同(通用15篇)

試用期合同1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讀】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時候,應當遵守勞動合同法有關試用期的最長時限、約定次數及其他有關規定,否則該試用期的約定就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無效的情形包括:

  (一)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時限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對不同期限、不同種類的勞動合同,規定了長短不同的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最長時限就是違法的。舉一個例子,某企業與勞動者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并同時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這樣一個關于試用期的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就是違法的,因為它違反了“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的規定。這里要指出的是,法律只對試用期的最長時限有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只要等于或者短于法律規定的最高時限,都是合法有效的。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約定了超過一次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假定某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經約定過了一次試用期,如果該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調換了新的工作崗位,在此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因此而又與他約定了一次試用期,則這一次的約定就是違法的,因為違反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法律規定。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約定了試用期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按照這一規定,如果某一企業只與勞動者簽訂了二個月的勞動合同,卻同時約定試用期為三十天,則這一試用期的約定就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違法的。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如果某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為期六個月的勞動合同,同時約定試用期也為六個月,則這一試用期的約定就是違法的。法律此時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六個月的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僅約定了試用期,而沒有約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則這一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法律作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止一些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利用勞動者在適用期的工資相對較低,同時解雇處于適用期的勞動者也相對容易的特點,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所約定的試用期,如果還沒有實際履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予以改正,使之符合本法的規定;如果無效的試用期約定已經實際履行,則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是承擔違約責任的一個重要方式,其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一定數量貨幣進行賠償。給付賠償金的前提必須是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假定勞動者的月工資為每個月1000元,違法約定的試用期期限為三個月,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1000*3=3000元賠償金。這里應當指出的是,對于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只要勞動者已經實際履行,用人單位要按照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

  動者支付賠償金,對于勞動者尚未履行的期間,則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在上面的例子中,違法約定的試用期期限為三個月,假定勞動者實際上只履行了一個月的試用期,用人單位應按一個月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賠償1000元。

試用期合同2

  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3

  志(先生、女士):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 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于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管理機構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元。

  1、保密內容

  2、違約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九、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月薪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l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____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____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舉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6

  一、試用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包括:

  ⑴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包括:

  ⑴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預告解除,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時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于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由此可見,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也是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一般無嚴重違反章程和態度惡劣的情形是不會被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著一些疑問,或者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可以到網找在線律師進行咨詢,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您提供解決方案,謝謝閱讀!

試用期合同7

  編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甲方和乙方共同簽訂的期限的勞動合同,現經方提出,雙方協商一致(或:因出現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條協商約定的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的情形),確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___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

  雙方應當按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任何乙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均可以依法追究違約方的響應法律責任。

  本協議書經甲方與乙方在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約地址: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8

  使用提示: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 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xx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合同9

甲方:____(單位名稱)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____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簽字: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0

  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簽訂單獨試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擔心,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該試用期滿后,就視為雙方已經履行完畢了一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勞動者應該是有利的`。

試用期合同11

  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限的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工資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綜上,勞動者如要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單位提出。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后,用人單位以各種借口不予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向專業的律師咨詢,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合同12

  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否違法

  我國法律規定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里面的,那要是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否違法,勞動者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辦。

  一、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嗎

  簽訂試用合同是違背《勞動法》的行為。

  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款劃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劃定:“勞動合同可以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上述劃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商定試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試用期。假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商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假如發生勞動爭議,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于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正當權益。

  目前,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不了解,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違背《勞動法》的。

  二、勞動合同應當由誰簽訂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勞動合同只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必須是作為法人或者個體經濟組織的用人單位,另一方由必須是作為自然人有勞動者個人。兩個用人單位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兩個勞動者之間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很多勞動者因為缺乏對法律的了解,在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時候也不知道是否違法,該怎么處理。

試用期合同13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_________

  雇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雇員: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的試用期員工(以下簡稱“試用期員工”)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內容和地點

  試用期員工在甲方的試用期為6個月,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試用期員工的工作崗位為____,工作地點為____。

  二、工資和福利

  1、試用期員工的月工資為____元人民幣,支付方式和時間按照甲方的`規定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試用期員工享有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保、醫保、公積金等。

  三、考核和評估

  1、甲方將定期對試用期員工進行考核和評估,以確定其是否符合甲方的用人標準。

  2、試用期員工應積極參與考核和評估,并對自己的工作表現負責。

  四、解除協議

  1、在試用期結束后,甲方將根據試用期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考核結果,決定是否正式錄用。如甲方決定不錄用,則甲方將提前告知乙方,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離職手續。

  2、如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標準,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試用期,并告知乙方。

  五、保密協議

  1、試用期員工應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任何商業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2、乙方同意在試用期內,以及在甲方正式錄用后的任何時期,都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不泄露任何商業機密信息。

  六、違約責任

  1、試用期員工如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有權解除試用期員工協議,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試用期員工如違反甲方的保密規定,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信息,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試用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簽署: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______(天)

  二、試用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月薪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l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l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_____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_____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15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系電話:

  基本內容:

  為了規范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工作關系,保護員工權益,維護雇主合法權益,本合同的簽訂基于甲、乙雙方的自愿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1.簽約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職位:乙方崗位為餐廳試用期服務員。

  3.工作內容:乙方負責餐廳的點餐、上菜、服務等工作,確保食客在餐廳得到良好的體驗。

  4.工作時間:按照餐廳的工作制度執行,包括每天的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值班時間。

  5.試用期:本合同規定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如有必要調整,雙方應經過協商并達成書面一致意見,如無書面協議,合同自動延續。

  6.工資待遇:試用期工資為每小時,試用期結束后,可視乙方實際表現和公司經濟情況而定。

  7.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公司規定,由公司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享受公司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8.工作績效考核:在試用期間,公司將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合同期限屆滿前10天,扣除考核不合格工資后,確認乙方是否錄用。確認錄用需雙方書面協議,否則進行解除合同。

  9.試用期間出現的`問題: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表現不符合公司規定、擅離職守、亂收費、奪取顧客的財物等違法行為,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進行嚴肅處理;如乙方因病或意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等特殊情況,經協商后,公司可延長試用期限或單獨安排工作。

  10.合同解除:試用期屆滿且合同未續簽前7天,如雙方同意,本合同自動終止。如

  a.本合同期屆滿;

  b.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c.乙方無故不到工作崗位連續3天以上;

  d.乙方在試用期內的表現不符合公司規定、擅離職守、亂收費、奪取顧客的財物等違法行為,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進行處理;

  e.其他情況下,由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以上情況發生后,甲方可于隨時與乙方終止合同,雙方應在終止合同前最后一次結算工資及其他費用,如有爭議,應予協商解決。

  11.未盡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備份:本合同共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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