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5-08-12 09:46:11 辦公/印刷/造紙

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

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現象。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第二條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批品經董事長批準;批準后的`《申購單》交采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準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第三條 采購人員應將所采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采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并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匯總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五條 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條 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涂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第七條 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辦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的耗材及維修由設備使用部門(人)負責,并經總經理批準,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申購單》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6、發放時間:每月1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余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簽字,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綜合部長批準后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理批準,綜合部長審核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綜合部對于

  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辦公用品的管理,明確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采購、驗收、報銷及領用等規定,減少辦公費用開支,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申購及審批規定:

  1、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員根據每月用量及庫存情況,于每月的月底進行統計申購。

  2、非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各部門需使用的辦公用品如屬于非常規用品,首先須報本部門經理審批,然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綜合管理部采購,如果價值超過XX元以上的,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3、綜合管理部采購人員填寫申購單時,必須詳細注明所申購用品之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申購部門等,對于常規的辦公用品,應固定一個物美價廉的品牌,不宜隨意變更。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采購規定:

  1、采購人員應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要求進行采購,有疑問的須即時反饋,否則出現采購錯誤,由采購人員承擔責任。

  2、采購人員采購辦公用品時,務必把握“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確保所購用品質量。

  3、在價格和質量基本穩定的情況下,不應隨意更換辦公用品的品牌,否則綜合部保管員有權拒收。

  4、所有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采購,特殊用品經行政副總批準后可由申請使用部門購買,且均須提供發票(以加蓋印章方為有效)和購買處地址及電話,以便市場調研。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驗收及報銷規定:

  1、綜合管理部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

  2、保管員驗收辦公用品時,必須嚴格依據申購單的有關要求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辦理入庫手續,有質量問題的,一律作退貨處理,對數量或單價有疑問的亦可拒收,并向上反映。

  3、所有辦公用品必須憑正規發票后附入庫單,經綜合管理部保管員驗收簽字,綜合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核簽字后,財務方可報銷。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發放,各部門需使用辦公用品的可按審批程序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綜合管理部保管員原則上按照《辦公用品消耗標準》予以發放。

  2、各種筆芯、鉛筆、墨水、橡皮、雙面膠、膠帶、文件夾、文件袋、回形針、大頭針、大小便箋、稿紙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后領用。

  3、圓珠筆、中性筆、涂改液、筆記本等常用品的領用,除需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外,還須注意領用周期,原則上領用周期為三個月(對于已領過圓珠筆或中性筆的,原則上以后只能領用筆芯)。

  4、計算器、電話機、u盤、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領用和更換,除需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經綜合部經理審批準外,領用時還須以舊換新。

  5、打印機、傳真機、飲水機、碎紙機、電腦、辦公桌椅、文件柜、保險箱等貴重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必須由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之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企業辦公物資用品管理制度4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辦公用品分類:

  1、常用品:圓珠筆(芯)、水筆(芯)、鉛筆、橡皮、墨水、膠水、回形針、大頭針、裝釘針、稿紙。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夾、壓桿夾、文件架、計算器、釘書機、筆記本、會議紀錄本、信封、筆筒、鋼筆、白板筆、水彩筆、固體膠、膠帶、標簽紙、涂改液、更正帶、檔案盒、檔案袋、皮筋、刀片、圖釘、票夾、印臺(油)、量具、刀具、軟盤、刻錄盤。

  3、特批品(不列入辦公用品費用考核):印刷品(各類宣傳單、各類表格、文件頭等),財務帳本、憑證,蘋果機彩色墨盒及打印紙,u盤等。

  二、辦公用品使用對象:

  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職能和業務部門員工,具體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購和采購: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批品經董事長批準;批準后的《申購單》交采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準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四、管理和發放:

  1、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2、采購人員應將所采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采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并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匯總表》。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領取辦公用品。

  五、各部門費用核定及有關規定:

  1、各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2、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部門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3、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特批,并報請總部增加該項費用。

  4、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月終和年終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據總部下達的辦公用品定額自主確定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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