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管理制度【精華】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投資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1
一、項目投資范圍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投資是指與本社生產經營有關項目的內部投資。
二、投資項目的立項
理事會接受投資項目建議后,確定專人組成項目論證小組進行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提出項目是否建設建議。論證小組認為項目可行的,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程序及權限審核和審批。理事會對報送的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經審核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核并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項目可行性論證內容包括:市場狀況分析、投資額度、投資資金籌措、投資回報率、投資風險、投資占用時間、政策優惠條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資項目審批和實施
凡超過理事長個人在本社股金額度2倍以上的投資屬于重大投資。本社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理事會審核,社員(代表)大會批準,理事會組織實施。一般投資由監事會審核,理事會審批,組建項目部實施。
四、項目投資資金的籌措管理
1、投資項目資金籌措以實現本社最廣泛的社員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為原則,來確定資金籌措渠道和范圍。
2、在國家部分投資,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資項目建設情況下,不得動員社員再入股投資和貸款投資。
3、項目投資優先本社社員在規定時間內入股投資。部分社員不愿入股投資的,其它社員個人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理事長個人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30%,團體社員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40%。
4、項目投資額度在社員入社出資總額30%以內的,合作社經理事會決定,可以直接利用貸款投資。使用政府貼息貸款和農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的項目投資,理事會審批投資權限額度可提高到社員在合作社入股出資總額的80%。
5、采用合作社貸款投資項目的額度最高不得超過社員入社總出資額的80%,并要經過社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參會人員同意。
五、投資項目的建設監督管理
監事會負責投資項目建設的質量、進度、安全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項目建設結束后,要組織項目建設驗收和項目建設資金內部審計。
六、建成項目的經營管理
項目建成驗收后,由理事會負責將該項目納入合作社一體化經營管理,屬社員與合作社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即本制度第七條第3款類型)要單獨核算。
七、投資項目收益分配
1、項目投資收益按投資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國家扶持資金、其它捐贈資金、合作社公積金、社員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貸款投資項目的,均屬合作社對項目的投資,其投資收益記入合作社收入,社員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員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資入股的基礎上,又直接投資入股與合作社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收益,按投資股份分配。社員的再投資收益分配給投資的社員,合作社投資所分得的項目收益記入合作社收入。
八、該制度由本設理事會負責解釋。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2
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項目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通過對生產過程因素具體的狀態控制,使生產過程中不安全的行為和狀態減少或消除,不引發為事故,使施工項目效益目標的實現,得到充分保證。
建筑施工企業是以施工生產經營為主業的經濟實體,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是在特定時間和空間進行人、財、物動態組合的過程,并通過這一過程向社會交付有商品性的建筑產品。在完成建筑產品過程中,人員的頻繁流動,生產周期長和產品一次性,是其顯著的生產特點,生產的特點決定了組織安全生產的特殊性。
項目工程要實現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質量等綜合目標管理,為此,則需要對與實現效益相關的生產因素進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產是施工生產重要的控制目標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因此,施工過程必須把安全生產當作組織施工活動的重要任務。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證施工中沒有危險,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安全是為質量服務的,質量要從安全做保證。在質量控制的同時,必須加強安全控制。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設兩大永恒的主題。安全既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財產安全。安全法規,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是安全控制的三大主要措施。安全法規側重于對勞動者的管理,約束勞動者的不安全行為;安全技術側重于勞動對象和勞動手段的管理,消除、減弱物的不安全狀態;工業衛生側重于環境管理,以形成良好的勞動條件。上述三大措施構成了安全施工體系。安全控制管人、管物、管環境。
施工現場是施工生產因素的集中點,其動態特點是多工種立體作業,生產設施的臨時性,作業環境多變性,人機的流動性。再者,由于施工受自然環境的影響大,高處作業多,地面作業多,大型機械多,用電作業多,易燃物多,因此施工生產事故引發點多,安全控制的難點必然大量存在。由此可見,施工現場中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密集,機、料集中,存在著多種危險因素。因此,施工現場屬于事故多發的作業場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重點。也是預防與避免傷害事故,保證生產處于最佳安全狀態的根本環節。
對施工過程中直接從事施工操作的人,隨時隨地處于于危險因素的包圍之中,隨時受到自身行為失誤和危險狀態的威脅或傷害,因此,對施工現場的人機環境系統的可靠性,必須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分析、判斷、調整,強化動態中的安全管理活動。
一、建立項目工程安全控制要點,落實安全職責
1、進行安全立法,嚴格執法和守法。根據國家、行業、地區的各類安全法規,結合施工現場的具體特點,制定本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以此為依據,對項目工程的安全施工進行經常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
2、建立項目工程安全組織系統及相應的責任系統,以加強安全組織工作。
3、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目的是提高職工的安全施工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4、采用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其中包括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既要科學合理地進行措施的設計和制定,又要確保其實施,只要思想重視,措施得當,就會對不安全因素進行排除,防患于未然,變有害作業為安全作業,確保安全施工。
5、開展安全防護和安全施工的研究,發現施工過程中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種因素,開發勞動保護和事故預防的新途徑,使安全施工科學化,提高安全施工的保障水平。
6、加強安全檢查與考核,發現安全防護的薄弱環節,檢查執行安全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狀況,工人的勞動條件是否安全等。從而解決問題,進行改進,推廣經驗,提高安全施工水平。
二、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實施責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并承擔組織、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好制度和責任的落實工作,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表。
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項目經理到施工人員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生產的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4、工程項目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及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要與項目管理部門簽定安全協議,向項目工程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
三、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強化職工安全紀律
1、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能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的失誤。組織安全教育和技能訓練要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2施工現場的管理及操作人員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正式簽定勞動合同,對新入場合同工、臨時工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3、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不斷完善安全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增強安全意識,也可結合施工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為失誤。
4、施工現場在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施工人員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5、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紀律:
1)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不準作業。
2)安全設施未做到齊全有效不準作業。
3)危險作業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準作業。
4)發現事故隱患未及時排除不準作業。
5)非特種作業人員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7)機械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不準確性作業。
8)對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準使用。
9)新工人不經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作業。
6、施工現場要建立全面、系統的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安全檢查表(見附表),由項目第一責任者為首,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檢查,其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四、正確處理五種關系,堅持六項原則
1、正確處理五種關系:
(1)安全與風險并存。安全與風險在同一事物的運動中是相互對立的,相互依賴而存在的。隨著事物的運動變化,安全與風險每時每刻都有在變化著,保持生產的安全狀態,必須采取多種措施,以預防為主,風險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2)安全與生產的統一。生產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續、穩定發展,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危及職工生命或國家財產時,必須停止生產活動,“安全第一”的提法無非是把安全擺到生產上,忽視安全自然是一種錯誤。
(3)安全與質量的包涵。安全為質量服務,質量需要安全保證,生產過程如丟掉哪一頭,都要陷于失控狀態。
(4)安全與速度互保。安全與速度成正比例關系,一味強調速度,置安全于不顧的做法,是極其有害的,當速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暫時減緩速度,保證安全才是正確的做法。
(5)安全與效益的兼顧。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適度、適當。精打細算、統籌安排,既要保證安全生產,又要經濟合理,還要考慮力所能及。單純為了省錢而忽視安全生產,或單純追求不惜資金的盲目高標準,都有是不可取的。
2、堅持六項原則:
(1)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安全寓于生產中,并對生產有促進與保證作用。管生產同時管安全,不僅是對各級領導人員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同時也向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明確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責任。
(2)堅持安全生產的目標化管理。安全管理的內容是對生產中的人、物、環境因素狀態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或避免事故,達到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的目的。
(3)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首先要端正對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的認識,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度,選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時機。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經常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確責任,盡快的、堅決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目的的鮮明態度。
(4)堅持“四全”動態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生產活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從開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產過程,涉及到全部的生產時間,涉及到一切變化著的生產因素。因此,生產活動中必須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動態安全管理。
(5)安全管理重要控制。進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預防、消滅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傷害,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因此,對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采取有效的控制,是動態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6)在管理中發展、提高。既然安全管理是在變化著的生產活動中的管理,是一種動態,其管理就意味著是不斷發展的,不斷變化的,以適應變化的生產活動,消除新的危險因素。然而更為需要的是不間斷的摸索新的規律,總結管理、控制的辦法與經驗,指導新的變化后的管理,從而使安全管理不斷上升到新的高度。
安全生產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通過對安全生產統一的、高度的認識,經過全體施工人員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對安全生產加強動態管理,就能夠使企業的安全生產再上一個新臺階。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管理,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使用、養護管理和路政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符合國家規定技術等級的縣道、鄉道、村道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的統一管理。 章丘市、歷城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交通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有關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機構和區人民政府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分工負責。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條農村公路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建養并重、保障暢通的原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愛護農村公路的義務,有權舉報破壞、損壞農村公路和影響農村公路安全的行為。 第二章養護管理 第七條農村公路養護分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養護。 第八條市、縣(市、區)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類別和實際技術狀況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 全市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章丘市、歷城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由其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報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縣道的年度養護計劃由市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鄉道、村道的年度養護計劃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 第九條章丘市、歷城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行政區域內縣道的養護由其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縣道的養護由市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鄉道的養護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村道的日常養護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后,由村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鄉道、村道養護的技術指導。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應當逐步推行市場化。大修、中修工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養護作業單位,但搶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養護可以由養護責任單位擇優確定養護作業單位。 養護責任單位應當與養護作業單位簽訂養護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使農村公路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應當實行工程監理制度和質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條養護人員進行養護作業時,應當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利用車輛作業時,應當在車輛上設置明顯作業標志,過往車輛應當避讓。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的綠化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統籌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養護用地、砂石料場以及養護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十七條養護責任單位應當建立農村公路災害防治工作應急保障機制,提高抗災害能力和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農村公路交通中斷,養護責任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搶修。不能及時修復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組織修建臨時通道或者公示繞行路線。 第三章養護管理資金 第十八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主要由市、縣(市、區)財政預算資金和國家、省撥給的補助資金組成。 第十九條市和有關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經費預算,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養護管理經費預算,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十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年度補助標準,由市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補助資金和市專項財政預算資金的數額、養護里程、技術狀況確定。 第二十一條縣(市、區)對上級撥給的養護管理資金和同級專項財政預算資金應當統籌安排,根據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完成情況計量支付。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應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實行年度審計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三條有關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機構負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在農村公路上應當按規定設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標志、標線。 第二十五條在農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二)從事建筑作業活動; (三)擺攤設點,設置集貿市場及各類經營場所; (四)打場曬糧、堆放物料及設置其他障礙物; (五)挖溝引水、漫路灌溉; (六)焚燒秸稈、堆糞漚肥、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七)其他損壞、污染農村公路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給他人財產、人身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車輛軸載質量或總質量超出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不得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確需行駛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原技術標準予以修復或者承擔修復費用。 第二十七條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農村公路路面的機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駛。確需行駛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并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對公路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損壞程度給予補償。 第二十八條臨時占用、挖掘農村公路或者從事其他涉路項目作業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后方可施工。影響交通安全的,并應當征得公安機關同意。工程完工后,應當按照原技術標準予以修復或者承擔修復費用。 第二十九條除農村公路防護、養護需要以外,禁止在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需要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或者設立其他標志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 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農村公路兩側邊溝(截水溝、坡腳護坡道)外緣起算:縣道十米、鄉道五米、村道三米。 第三十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公路巡查,依法制止、處理各種違法使用、占用和破壞、損壞農村公路的行為。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設卡、收費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超載車輛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的`; (二)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農村公路路面的機具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農村公路路面損壞、污染或者影響農村公路暢通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擺攤設點、設置集貿市場及各類經營場所的; (二)堆放物料、從事建筑作業活動及設置其他障礙物的; (三)挖溝引水、漫路灌溉的; (四)焚燒秸稈、堆糞漚肥、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的; (五)其他損壞、污染農村公路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者擅自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拆除,并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拆除,有關費用由建筑者、構筑者承擔。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侵占、挪用、截留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的,由交通主管部門予以追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七條市交通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06-12 投資項目投后管理制度08-20 項目投資分析報告05-15 項目投資建議書11-17 項目投資協議10-11 小額投資創業好項目12-27 投資項目管理辦法05-08 投資項目策劃書03-21 項目投資計劃書06-25項目投資管理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