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

時間:2025-06-13 10:31:14 教師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

  第二章:處 罰

  一、重大責任事故、嚴重失職,罰款200元,涉及公共財物損失,另照價賠償,并作校級責任事故或失職情況書面檢討。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二、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必要的行政處罰;傷害學生身體,除負責支付醫藥費外,還要寫上書面檢討,批評教育,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三、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內擅自向學生收費者,罰款200元,并向學生退還收費款,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四、出現該項規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況,由校委會或全體教師會無記名投票表決。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2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一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一天上、午時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并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一天按上午、午時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午時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后,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需由校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學區批準。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景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職責;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職責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志;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后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禮貌,講禮貌,舉止禮貌,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游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志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周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午時各查崗一次。并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于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于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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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治態度:(10分)

  1.認真參加政治學習,遵守國家法令。得10分;

  2.參加政治學習態度隨便,如會上隨便講話做其他事情,得8-9分;違反國家法令得0分;開會學習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遲交扣1分;升旗儀式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分。

  二、師德表現(10分)

  1.注意教師職業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則,教書育人,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辦公室或其他教學區打牌、搓麻將、下棋等一些于教學無關的事每次扣2分;參加賭博的每次扣10分;亂丟紙屑、果殼、香煙頭的每次扣2分;教師染發或上班戴首飾經提醒不改的扣4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5分;背后無原則議論,在教師中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罵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管教管導,不嫌棄后進生,認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得10分。

  2.歧視學生,撕扔學生的教科書、簿等每次扣2分;隨便不讓學生上課考試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該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師諷刺、挖苦、體罰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責任者扣5分;凡動員流生復學(已定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業心和責任心(10分)

  1.安心本職工作,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責職,值日工作能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并能按時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從工作分配,如班級工作、行政工作、辦公室工作、教研組工作、雙休日輔導、競賽輔導等教育教學工作,或抓得不緊,比較松散,缺乏主動,得4-8分;體育教師、班主任在課外活動無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學校布置各種上交材料,按時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遲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導培養新教師加2分;積極為學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務處臨時安排加課,一學期累計5節加1分,最高為4分。

  5.值日工作認真做好。無故每少做一項值日工作(維持秩序、處理偶發事件、評分、公布成績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時間,任課教師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監考遲到滿5分鐘的每次扣2分;監考不負責任,出現在考場內看報、抽煙、睡覺、隨意出入考場等情況,根據情節輕重扣1-5分;出現事故者扣5-10分。

  五、勞動紀律(10分)

  1.能遵守勞動紀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工作較勤懇,很少遲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學期遲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與辦公室主任請假的不扣分;超過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20分;曠課一節扣5分;教務處安排臨時加課、調課不服從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周內不補辦請假手續的,加倍扣分。(以上遲到、早退、缺勤的應扣除照顧的部分;婚假6天、喪假3天內的不扣分)。

  3.其他每違反一次勞動紀律扣1分。

  六、教學常規(25分)

  1.能認真執行教師教學常規制度,得25分(具體見本章程4.8)

  2.開學初無教學計劃扣3分,遲交教學計劃扣1分。

  3.上課不備課的每次扣5分,備課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課經抽查有亂課現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課要求的每發現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業布置不適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時認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讀教師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愿承擔學校安排的輔導任務的每次扣3分,不進行培優扶差的扣1-3分。

  7.復習無計劃、無教案的扣3分,每月無一次單元檢測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認真的每次扣2分。

  8.學生評教

  9.輔導學生在縣級比賽中獲獎,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分別加2分,省級分別加4分,全國級分別加6分。體育設團體獎加分,團體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4分。教務處安排而不輔導、不參加的每次扣3分。

  10.論文及其他評比獲獎加分。縣級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省級分別加2分和4分。

  11.公開課加分。組內公開課加1分,校級加2分,片級加3分,縣級加4分。

  七、教學成績(30分)

  1.期未統考成績在全縣第9名的,所教學科不屬于統考的`,且教學效果較好,得30分。

  2.以全縣第9名為基準,每上一個名次加3分,每下一個名次扣3分。

  3.教兩門或兩個年級以上學科且均參加統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門參加統考,一門不參加統考,算統考成績考核;中途接班的學科比原有成績每提高一個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為應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能完成職責范圍的工作任務,得15分。

  2.工作量少于規定的,由學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從的,每少一課時扣3分。

  3.工作量高于規定要求的,每超一課時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課時,扣2分;因病一周以上、函授一周以上的,每少上一課時扣1分;課不進課堂的(包括教務處臨時安排),每次扣3分;無故中途走出課堂,或串崗的,每次扣2分。

  幾點說明

  1. 評分標準的第四、五、八條有倒扣分,其他條款扣到零為止。

  2. 第三、四條加分不得超過5分,第六條加分不得超過10分。

  3. 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資格。

  考核辦法

  1. 每學期進行一次。

  2. 考核時對照評分標準,先自評,年級組互評,然后由校考核組評分。

  3. 不任課教職工按有關條款和其他有關制度進行考核。

  4. 遇有特殊情況的,由考核組決定加分或減分。

  5. 學期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聘用、試聘、待聘等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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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學校常規管理,提升學生素質,進一步做好徳育工作,提高教師教育教學素質,同時也為了有效儲備班主任后備人才。經學校研究實行跟班教師制度。

  一、跟班教師的基本任務

  跟班教師的`基本任務是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協助班主任開展班級工作。

  二、跟班教師的工作職責

  1、按時參加班會,在班主任指導下開展班級工作。

  2、班主任出差、病事假時履行班主任職責。

  3、隨班參加早操、大型集會,協助班主任維持紀律。

  4、隨班參加家長會并配合班主任向家長介紹本班情況。

  5、協助班主任搞好本班衛生工作。

  三、跟班教師的工作的考核

  1、跟班教師每月考核一次由政教處負責,合格者學校按每生0.5元乘以本班人數之積作為獎勵。

  2、年終考核優秀者薦舉為縣、鎮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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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人100分基本分。

  獎勵加分制度:

  1.上課積極搶答問題并且回答正確+20分。

  2.作業完成良好+40分,優秀+100分,完成并且家長簽字+30分。

  3.遵守課堂秩序和紀律+20分。

  4.上臺展示一次+50分,最好的學員+100分。

  5.考試第一名+500分,第二名+300分,第三名+200分。

  懲罰扣分制度:

  1.遲到早退-20分。

  2.作業不完成-40分,家長不簽字-30分,兩者都未完成-100分,并且叫家長。

  3.隨手扔垃圾、吐痰-20分,并且懲罰打掃衛生。

  4.有上課搗亂行為-20分。

  5.有罵人行為-30分。

  6.有打架行為-100分,并且叫家長。

  7.損壞公物-100分,并賠償。

  8.有弄虛作假行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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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根據各級文件精神,同進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規定。

  一、勞動紀律要求:

  1、教職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2、教職員工必須準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教研組會議。

  3、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部門安排的工作。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請假制度進行請假。

  二、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1、部門主任直接管理并檢查本部門教職員工的勞動紀律,每周上報一次綜合考勤情況到校長辦公室。

  2、校長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進行不定期的勞動紀律檢查或抽查,原則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遲到、早退,指不按時上班、上課、晚修、早讀、不按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

  1、部門主任、年級組長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四次及以上的,當月的全勤獎不發放,同進,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并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核獎金的50%。

  2、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三次及以上的,當月全勤獎不發放,同時,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并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核獎金的50%。

  四、缺勤、缺崗的處理:

  1、教師因病假誤課,當周的全勤獎不發;因事假,除當周的全勤獎不發放外,無故曠課一節取消當月所有津貼,曠課兩節的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曠課三節及以上的,級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2、教職員工因病假、事假未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給級組、科組會議的,當月病假累計超過十天、事假累計超過五天、曠工一天者不發當月全勤獎。

  3、教職工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的,凡超過五次的,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及當年年度考核獎金,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請假制度規范請假,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部門違規批假的,除按規定處理當事人之外,部門負責人做違紀處理。發現教職員工不按請假制度規范請假的',如通過部門請假后,請假條不交校長辦公室存檔的,按曠工處理。

  五、關于請假:

  1、請假時間、審批程序及權限。

  請假時間

  審批程序及權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

  三天以上,一個月之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

  一個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隸屬教育局領導

  2、請假程序。

  1、非教學人員請假審批程序為主管主任至校長。

  2、請假人到辦公室領取統一的校制的教職工請假申請表。

  3、逐級審批后,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

  4、假期期滿后,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請開門見山假的須持有醫院證明)。不經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等,由請假人自行負責。

  請假人假期間的相關待遇按請假制度執行。

  凡參加各級各類教研、學術活動的教師,應首先按上列第一條提出申請,逐級審批后方可參加,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

  六、本規定適用于全校所有在編在崗教職工、代課教師、臨聘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時起執行,同時終止過去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有關文件規定。

  八、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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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增強辦學活力,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積極性,鼓勵教職工在本職崗位上創造性地工作,促進學校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努力構建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分配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獎勵

  1、開課獎

  注:(1)同一論文多級評選獲獎,按最高級別計算。

  (2)教師論文交流均按級別三等獎計算。

  (3)教師論文發表,按稿費的5倍獎勵,無稿費的按同級別三等獎的80%計算。

  (4)教師文學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級論文級別獎勵;文學作品發表有稿費的,按稿費的5倍獎勵。

  三、新聞、消息獎

  注:(1)達到達標獎節數,每超過1節獎5元,該項封頂獎80元。

  (2)未達標者每少一節倒扣2元。

  五、指導獎(個人獎)

  (1)學生團體獎

  注:1、團體優秀獎、鼓勵獎按同級三等獎80%獎勵。

  2、團體、個人獎只取一次,一個學期內取最高獎。

  3、學生作品等第同個人級別獎勵,學生作品發表視為三等獎50%獎勵。

  六、教師先進獎

  注:(1)教師先進指:優秀教師、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學區以上先進由上級獎勵。

  (3)多級先進獎按最高級獎計算,上級沒有獎金學校按低一級加200元獎勵。

  (4)線上集體先進,獎線上負責人,具體獎勵方法同教師先進獎。

  七、教師榮譽稱號獎

  注:(1)教師能力指:教壇新秀、教壇新苗等。

  (2)多級榮譽按最高級獎計算。

  八、教育科研獎

  1、課題立項、結題獎

  注:(1)教師個人立項獎個人。

  (2)小組立項獎小組,小組少于等于4人按上述獎,多于5人按人均平均數遞增。

  (3)以課題結題以局文件為準。

  九、教育 成果獎

  (一)體育類

  1、學生田徑運動會(團體)

  2、學生籃球、乒乓球(男女團體)

  (二)藝術類

  3、文藝輔導獎(團體)

  (三)教學類

  另見教導處獎勵辦法。

  十、文明衛生辦公室獎

  以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抽查,以實際在辦公室辦公的教師為基數,每人20元。抽查對象包括全校各個科室、辦公室、圖書室、實驗室、儀器室、電腦室等等

  十一、工會活動獎(團體、個人)

  1、團體獎:

  十二、常規獎勵:

  月全勤獎: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動。每月可以自主調課2節,不影響月勤獎。

  會議錄檢查每次30元,由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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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搞好教學常規管理工作,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熱情,結合我校實際,特定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教師應提前到校,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如遇行政、教師值日,應及時到崗履行職責,如缺崗或遲到,每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

  二、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能隨意離開課堂,一經發現,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師例會、周一升旗、學校集會、教研組活動、參加各類培訓或其他應參加的各類活動,遲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課間操按要求教師要準時到崗,不得缺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當堂課的教師應在崗,課間操全體教師均應到崗。缺崗一次扣2分。

  五、教師因事請假應具備假條。事假半天以內應向值周行政請示,一天以上向校長辦公室請示,準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當月出勤獎2分,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4分。事假時間累計計算,累計后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如上班時間臨時外出,需向教導處或值班行政請假并登記,返校后及時消假。如發現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曠工者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學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備醫院證明。

  九、遲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計計算。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升格處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5分,達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誡勉談話,扣除當月出勤獎。

  (二)、病假待遇及相關規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內,按日扣發出勤獎;超過5天升格處理,每天扣除當月出勤獎3分;超過10天,扣除當月出勤獎。

  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以下比例計發績效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80%發放。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85%發放。

  3、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計發績效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70%發放。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75%發放。

  4、凡病假滿一年的,從一年后起績效工資均按70%發放。

  相關規定:

  1、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不能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給與辭退。

  2、凡病假超過一年的,由學校指定醫院進行病情會診認定,病情嚴重,應該休息的,可繼續休息;會診認定可以上班的`,應該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按曠工處理,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及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評聘資格;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3、教職工病愈后要求恢復工作,經定點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后方可恢復工作;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病退。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相應延長。

  (三)事假期間的待遇及相關規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內(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獎;3天及其以上升格處理,請假一天扣6分,事假達5天,扣除當月出勤獎;10天以上(含10天),當月績效工資按70%發放。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從累計滿一個月(30天)后開始計算,績效工資按60%發放;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積180天)者,其超過天數停發全部績效工資。

  相關規定:

  1、事假期滿,仍不能按時回到工作崗位的人員,要及時與領導聯系、說明理由,按領導的批示意見辦理。回到工作崗位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2、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扣發請假時間工資、津貼和各項福利待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連續礦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連續礦工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況,一事一議,交學校行政及績效工資實施委員會討論通過,并向全體教師公布。

  十一、婚假、喪假、產假等規定假期按相關文件處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況在教師會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師出勤情況將作為教師考核、評優的參考。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9

  為不斷提高我校的教學輔導質量和服務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克服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況,真正發揮“窗口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校獎懲制度:

  (一)獎勵

  1、每月平安獎50元。

  2、每月全勤獎50元。

  3、每學期招生結束后所有老師介紹過來的.學生給于5個百分點的獎金。

  4、每周優秀班每月獎30元。

  5、優秀日常活動(包括輔導紀律、教室衛生清潔)組織獎,每月獎50元。

  6、優秀生活老師(包括宿室整潔衛生、對學生日常打理)每月獎50元。

  7、學生接送老師每周整隊有序接送學生獎30元。

  8、協助校長,執后勤工作,熱心于學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設工作突出獎80元。

  9、與學生溝通好,有愛心,有責任心,家長響好,每月設優秀老師獎100元。

  10、學生在校表現突出進步很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設獎金100元。

  (二)懲罰

  1、教師出現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20xx元。

  2、學生在班鹼吵鬧不做作業或跑到別班級吵鬧教師沒有即時督促扣工資50元。

  3、在校內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漫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扣工資30100元。和家長爭吵的一次扣50元。

  4、在校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20元。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學校的榮譽和形象的,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100元。

  5、每月對班級學生調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資60元。

  6、教師必須根據校教學工作要求開展各項教學任務,如按時備課.準備教具、教學計劃、教學筆記等,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從第二次開始一次扣工資20元。

  7、班級衛生不干凈,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10元。(誰當班誰負責)

  8、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50元。

  9、曠工一次扣工資100元;上班遲到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工資100元。會事假扣工資30元,會病假扣工資20元。會遲到只扣分不扣錢,沒有質量和本月全勤獎獎。

  4、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獎懲制度全文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0

  第一條 根據《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街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效能。

  第三條 考核原則。

  (一)履職原則

  1、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和工作落實,確保實現高新區、街道制定的工作目標,確保所轄區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各村(社區)、各部門、各企業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度總體規劃。

  2、管行業(領域)必須管安全。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必須做到嚴密部署,嚴格監督檢查,確保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開展。

  3、領導干部必須落實“一崗雙責”。各村(社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村(社區)、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實事求是原則

  被考核單位要向考核單位如實映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不得弄虛作假。發現不如實映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和數據的,將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考核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考核辦法對考核單位進行客觀公正評價,考核結果要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條 考核范圍

  各村(社區)、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與街道辦事處簽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的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五條 考核內容

  原則上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具體工作目標和任務為主。

  (一)對村(社區)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及較以上事故控制情況。按照上級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評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計劃年度的部署、安排及執行情況。

  4、用于消除事故隱患、防止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等安全生產資金的安排、投入和管理、使用情況。

  5、以打擊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機構建設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等為重點的安全生產主要工作部署、開展及落實情況。

  6、重危險源監控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重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和治理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搶險救援、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及落實情況。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

  (二)對街道有關部門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指導監督和檢查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機制、責任體系的建設情況。

  4、街道組織開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產重要活動(包括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重點任務、主要工作貫徹落實情況。

  5、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薄弱環節的研究解決情況。

  6、重危險源監控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隱患“掛牌”督辦、治理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搶險救援、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及落實情況。

  8、街道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

  (三)對生產經營單位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1、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控制情況。

  2、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3、安全誠信和安全文化建設情況。

  4、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建設及企沂安全情況。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職責和政策的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第六條 考核方法

  1、聽取匯報。由被考核單位向考核單位匯報《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責任書》所明確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查閱資料。查閱被考核對象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中所明確的工作任務,進行研究、計劃、部署、開展和落實等相關會議記錄、文件、資料、檔案及其他有關材料。

  3、實地檢查。根據考核工作需要,選擇性對有關部門、單位、企業進行抽查。

  4、綜合評定。考核單位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被考核單位進行綜合評定。

  第七條 綜合評定采取評分制。其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權重原則上各占50,具體由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確定,滿分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該項設定分值扣完為止):

  1、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比控制考核指標每增加1人扣0.5分;發生一般以上死亡事故的,每發生一起扣1分。

  2、年度考核有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扣10分;有第十條所列情形的,存在一項扣5分。

  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

  2、考核得分在80-90的為良好。

  3、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為合格。

  4、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九條 存在下列情形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1、年度考核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

  2、發生較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第十條 存在下列情形的年度考核綜合評定不能評為“優秀”、“良好”等次。

  1、發生瞞報、謊報或故意拖延遲報事故的;

  2、發生事故后搶險救援行動遲緩、造成損失擴和惡劣影響到;

  3、對重安全隱患督辦、治理不利導致嚴重后果的;

  4、執法違法或執法發生嚴重錯誤,導致國家賠償或司法敗訴結果的。

  5、學校考核獎懲制度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1

  一、師德師風考核

  (一)師德師風考核是教師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之一,相關要求嚴格按照《六盤水師范學院關于印發教師考核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師院通字[20xx]109號)文件執行。

  (二)師德師風考核由教師工作處牽頭,各系具體組織實施,受學院師德建設員會的指導。

  (三)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該教師該學期師德師風考核為不合格。

  1.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

  2.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4.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5.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給予警告或者箭處分;

  6.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7.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給予警告或者箭處分;

  8.組織或參與黃、賭、毒、封建迷信及等活動;

  9.違《六盤水師范學院教師禮益范》的規定,在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10.拒絕接受學院、系、部門安排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11.因工作不負責任,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或危害的

  12.其他違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二、師德師風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考核獎勵

  1.學院設置“師德標兵”獎,每學年從師德師風考核優秀的教師中評選表彰一定數量的“師德標兵”。

  2.將教師師德表現作為評先評優的首要條件。在同等條件下,師德師風評價為優秀的,在教師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學術帶頭人、各級各類優秀教師評選推薦中優先考慮。

  (二)考核懲戒

  對師德師風考核評價不合格的教師,給予以下懲戒:

  1.2年內不能參加各種評先評優。

  2.職稱申報或職稱晉升往后延遲2年。

  3.下一個學年不能承擔教學任務,自費離崗學習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本辦法由教師工作處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2

  1、參訓教師應按規定日程準時參加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要事先請假。

  2、學習前,按《培訓計劃》要求帶上教材并做好相關準備;學習時,認真專心,重要內容要作記錄,不做任何無關事;上機操作時,要集中精力練習培訓內容。

  3、教師之間彼此尊重,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4、參訓教師應尊重輔導員老師。遇到問題主動提出,并自覺遵守機房管理制度。

  5、教師在規定集中學習時間外,應積極自學,認真鉆研,刻苦訓練。

  輔導員職責

  1、應在培訓前訂好輔導計劃;認真鉆研教材備好課,作好各種準備。

  2、認真教學,悉心輔導,不敷衍塞責。

  3、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刻苦學習,不斷充實,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專業知識。

  4、對參訓教師所提要求或問題應及時滿足或答復,并耐心給予指導,限于水平或其它原因不能隨時答復應作出明確解釋。

  5、輔導員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切磋;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能力。

  考核制度

  1、培訓結束由輔導員布置考核任務,教師需認真完成考核任務,并上傳給輔導員,由輔導員統一評分。如考核不合格,學期綜合測評不能得“優”。

  2、考核成績優秀者的得分計入“期末個人績效考核條例”和“優秀教研組評比”兩項評比中。

  3、教研組外出學習后需撰寫詳細的心得總結附上聽課安排、聽課記錄、座談交流記錄等。

  4、教師自學的`需撰寫一篇體會文章和不少于5000字的讀書筆記。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3

  為了公平公正的評價教師,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遵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的實際,制訂本考核制度。由四方面進行考核:勤、績、德、能

  一、勤(20分)

  1、請假手續

  (1)請事假,應在前天寫好書面請假條

  請假二天由園長批準,超過五天按程序報聯校審批。婚、喪、產假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出勤獎懲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課,扣2分

  (2)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要有醫院證明,否則視為事假。

  (3)幼兒園或上級部門組織集體活動,缺席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4)出勤情況每天統計一次,每月公布一次。

  (5)一個學期內有曠工、曠課、曠會記錄,或請假超過2周的,當年不予以評先。

  二、績(40分)

  1、教案情況

  每周5篇教案,5篇教案書寫規范,字跡工整,過程銜接流暢,細節安排合理10分,少一篇扣2分。

  2、公開課

  每月組織一次公開課,公開課內容選自山東省統一教材,全體帶班聽課。活動內容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組織有序,課堂氛圍活躍,效果良好(最好10分,較好8分,一般6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即為本次得分。

  三、德(20分)

  師德師風

  1、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4)

  2、上班時間玩手機,打游戲,聊天,轉發與教學無關信息的。(4)

  3、不服從安排,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4)

  4、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4)

  5、因教師缺崗或在崗不作為造成安全事故的。(4)

  四、能(20分)

  1、教育教學能手:

  省級10分、地級8分、縣級5分、鎮級2分

  2、優質課

  省級8分、地級6分、縣級3分

  3、公開課

  省級6分、地級4分、縣級2分、鎮級示范課、觀摩課等記1分

  4、教育教學論文

  正式報刊發表:省級7分、地級5分、縣級3分

  5、大型活動

  在市教體局組織的各種活動中特等獎5分、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4

  1、小班教學

  ①任課老師所帶學生每學期在公立學校期末考試單科成績達到優秀分(語、數、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獎勵30元/生;未及格的負獎勵15元/生。

  ②學校另有規定的不適用以上規定。

  2、生地會考、初三中考教學

  ①任課老師所帶學生中考(會考)成績目標達到率為60%,不獎不罰;

  ②目標達到率為70%,達標的獎勵10元/生;

  ③目標達到率為80%,達標的獎勵15元/生;

  ④目標達到率為90%,達標的獎勵20元/生;

  ⑤目標達到率為100%,達標的獎勵30元/生;

  ⑥目標達到率低于60%(即50%)未達標的負獎勵5元/生;

  ⑦目標達到率低于50%(即40%)未達標的負獎勵10元/生;

  ⑧目標達到率低于40%(即30%)未達標的負獎勵15元/生;

  ⑨目標達到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達標的負獎勵25元/生;

  3、單輔教學

  ①學生在公立學校期末考試成績達到目標分的獎勵30元/生,未達目標的負獎勵15元/生。(未學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試成績為準)

  ②學生成績無任何提高的負獎勵30元/生。

  ③學生無故流失的負獎勵30元/生。

  ④單輔學生續費的獎勵學生學費總額的3%;

  4、續班

  ①續班率達到40%,不獎不罰;

  ②續班率達到5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3%;

  ③續班率達到6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4%;

  ④續班率達到7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5%;

  ⑤續班率達到8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6%;

  ⑥續班率達到9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7%;

  ⑦續班率達到10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9%;

  ⑧續班率低于40%(即30%)未續的負獎勵10元/生;

  ⑨續班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續的負獎勵20元/生;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幼學校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校級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本年度在編在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在編在冊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積分考評,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省級肯定或獎項的個人或集體可以根據級別再進行一次性獎勵,獎勵幅度由班子會討論而定。

  3、對在校嚴重違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傷害事故的教職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責任。

  三、考核流程:

  在編在冊教職員工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較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三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

  2、二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師生傷害赴醫院處理,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1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

  3、一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取消文明單位、家長投訴、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學校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

  4、重安全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學校重傷、或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教體局上報;由教體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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