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08 17:27:36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熱門]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篇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強化預防、預警、預測機制,迅速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略)

  1.3適用范圍

  水上危險品事故是指載運危險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的事故。本預案適用于在蚌埠市內河通航水域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反應實行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根據發生區域、性質、程度、影響范圍以及所需動用的資源,在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確保及時分析判斷形勢,正確決策,快速處置,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3)防應結合,資源共享。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減少自然災害引發水上危險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險品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救助,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防應并重,確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資源,發揮參與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優勢和整體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充分運用科技手段,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建立高效應急機制,加強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應急的反應效能和水平。

  2.風險分析

  蚌埠市行政轄區內有多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從事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企業及過境的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船只。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種類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堿、柴油等。硫酸與水混合時,會放出大量熱能,與金屬發生反應后會釋放出易燃的氫氣,可能引發爆炸,而作為強氧化劑的濃硫酸與金屬進行氧化還原反應時會釋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脅工作人員的健康。液堿有極強腐蝕性,皮膚觸及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濺入眼內時應立即用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15分鐘,嚴重時送醫院治療。柴油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這些危險化學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特性,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較大危害。一旦發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甚至造成環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結合轄區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危險化學品水上運輸企業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如實申報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信息,嚴格落實水上危險貨物儲存、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工作。

  3.應急指揮體系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相關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和各縣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組成。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成員: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負責人組成。

  3.1.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協調、調動交通運輸系統的應急資源和設施,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公安、醫療、環保、水利等)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4)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5)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咨詢組評估事故等級,采取相應對策;

  (6)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信息發布內容;

  (7)當事故對周邊地區構成威脅時,及時通報周邊的市(區)政府;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1.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成立相應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水上危險品事故進行應急響應。

  ①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1)做好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船方自救,調動現場附近的船舶、設施參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控制、清除水上危險物及污染物,打撈清障;

  (4)負責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必要時實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開展;

  (5)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時,可能對水源造成污染的,應迅速向環保、水利部門通報,并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停止取水,配合環保部門加強監測,采取防控措施;

  (6)在險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盡可能將船舶拖離城鎮等人口、財產、物資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對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發布航行警告,提醒過往船只注意,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裝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能履行救援職責;

  (2)接局應急指揮部命令,派出人員、海巡艇等執行救援任務;

  (3)承擔救援行動,將受傷、落水人員和物資等運送到安全地帶,配合醫療救護部門和專業人員及時轉移救治受傷、落水人員;

  (4)執行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防止無關船只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水域;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1)及時調配車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協調組織運輸企業調運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做好危險化學品轉運保障;

  (3)指導縣運輸管理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⑤局屬運輸企業:

  (1)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適宜車輛和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指揮部各小組及日常工作機構

  3.2.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

  局應急辦公室的職責是:

  (1)負責水上危險品事故24小時接警值班,接收、處理上級和公安、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預警工作;

  (2)負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有關信息;

  (3)組織、協調安監、公安、消防、醫療、衛生、環保、氣象、搶險打撈、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

  (4)組織成員單位和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

  (5)提出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建議;

  (6)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在局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成立,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屬運輸企業等相關負責人組成。在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四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局應急辦公室擬定,局應急指揮部審定,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組長因故缺席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①綜合協調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1)與醫療單位、消防部門聯系,確保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時及時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局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

  (3)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運輸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專家咨詢組、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3)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屬相關科室人員、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負責實施現場警戒和監測,及時向現場指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4)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向下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領導機構下發應急工作文件的傳達和告知工作;

  (6)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資金;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總結評估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1)對水上危險品事故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水上危險品事故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局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3.2.3現場工作組

  事故發生后,局應急指揮部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主要職責:

  (1)具體組織實施水上危險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特點組成臨時應急救援行動組;

  (3)協調、組織各應急救援行動組的救援行動;

  (4)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各種保障;

  (5)評估應急救援效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建議;

  (6)協調、組織事故船舶或船東的應急救援行動;

  (7)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記錄;

  (8)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及化工、環境、氣象、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參與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預警、預防機制

  4.1預警原則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警信息來源

  (1)當事船舶、設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報告;

  (2)過往船舶、港航單位、目擊者的報告;

  (3)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轉報;

  (4)氣象部門的通報;

  (5)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

  (6)其他信息來源。

  4.3預警監測

  4.3.1監測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處理水上報警信息。值班電話如下: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水上巡航工作,及早獲得水上報警信息并及時進行處置,積極收集其他水上執法機構轉來的水上報警信息。

  4.4信息核實與處理

  ①局應急辦公室立即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核實,判斷報警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根據核實的信息評估險情相應的等級。核實的途徑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或承運人;

  (2)港航單位、碼頭、渡口等;

  (3)派出船舶進行搜尋核實;

  (4)其他直接或間接的途徑。

  ②搜集有關氣象、水文資料進行分析。

  ③與報警人、當事船舶、船東、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聯系,進一步跟蹤、收集有關信息,了解最新情況。

  4.5險情評估

  ①局應急辦公室組織風險評估,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事故或險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進行初步評估。

  ②險情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遇險人數和危險程度;

  (2)對通航環境、通航安全的影響程度;

  (3)造成內河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對救援船舶、人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險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據初步評估,擬定應急等級和相應應急措施,提出所需應急救助力量及設施的規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員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專家支援需求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4.6預警措施

  (1)通過發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廣播、通信等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2)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或減少突發事件對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在確定和發布各自管轄區域內的預警信息的同時,還應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根據下級應急領導機構的預警信息報告,確定和發布預警級別。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企業和船舶應立即啟動本單位預案,積極開展救助和處置工作,并及時撥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水上遇險求救電話0552-12395報警求救,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縣、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接報后,立即對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動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類型、原因、現狀,已經造成的`損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級;

  (2)發生事故船舶的詳細資料,所載貨物的詳細資料;

  (3)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實施的救援行動及其效果;

  (4)事故區域氣象、水情現狀及趨勢;

  (5)事故的危險性分析,包括影響范圍與危險程度及其發展變化的預測;

  (6)事故可能引發的災害性后果,可能對公共安全、環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應優先保護的目標和優先采取的措施;

  (8)應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資源等。

  5.2事故分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危險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水上危險品事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I級),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Ⅱ級),較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Ⅲ級),一般水上危險品事故(Ⅳ級)。見表5-1(略)。

  5.3事故上報

  發生任何級別的險情,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Ⅰ、Ⅱ級險情實行各級同時報送制,見表5-2(略)。

  5.4分級響應

  (1)發生一般(Ⅳ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機構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2)發生較大(Ⅲ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局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并報蚌埠市人民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

  (3)發生重大(Ⅱ級)、 特別重大(Ⅰ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或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由局應急指揮部上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下開展工作。

  5.4.1Ⅳ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Ⅳ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隨時應對事故升級后的響應行動;

  (2)指導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應急和救援行動;

  (3)根據現場事故狀況,調派人員和物資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支持和協助;

  (4)事故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2Ⅲ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啟動本單位預案,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2)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3)其他各應急組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及時向蚌埠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3Ⅰ、Ⅱ級響應

  接到上級指揮部Ⅰ級、Ⅱ級應急響應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Ⅰ級或Ⅱ級響應指令。

  (1)立即召集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聯合辦公,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各應急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配合當地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4)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事故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上級部門指令適時調整應急處置方案。

  6.安全防護

  (1)進入現場的應急人員需經現場指揮機構批準;

  (2)現場指揮機構應查明事故危險化學品種類和特性,擬定相關處置方法和安全防護事項;

  (3)應急搶救人員在接近、進入受災區域前,必須做好充分的防護準備,防止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性,須對毒性作最壞的假定;

  (4)從危險區離開的所有人員需進行檢查和清污,現場應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后,必要時需進行醫學檢測和觀察;

  (5)掌握作業時間,隨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狀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7.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必須經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權。

  8.應急解除與后期處置

  8.1應急解除

  接到局指揮部下達的響應終止指令后,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組織下各應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現場后有序撤離。

  8.2.調查分析、總結與評估

  局應急指揮部配合政府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調查、鑒定與評估,對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經過、產生原因、損失情況、責任、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

  (1)應急行動結束,所有參與行動的單位都應立即進行總結,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應急行動報告;

  (2)總結評估組應對現場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報告;

  (3)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匯總有關材料,對整個應急行動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經指揮長審核后,提交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水上突發事件,應及時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應急管理局,并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下發有關單位,各有關方面共同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5)所有反映應急行動的資料都作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的重要資料存檔,妥善保管。歸檔資料包括值班記錄、值班電話錄音、現場工作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報告、總結評估報告等。

  9.應急保障

  9.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局應急辦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聯絡方式和分布情況以及應急設備、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分布情況等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設備、裝備信息庫。(附件3和附件4)并根據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應急設備、裝備、器材,提高應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各成員單位及運輸企業根據自身應急需要,做好應急物資和人員儲備。

  9.2應急交通運輸保障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水、陸運輸部門建立水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交通工具應急征用機制,在應急反應時,為遇險人員的醫療移送、疏散、轉移以及應急人員、器材、物資的運送及危險品的轉移、運送等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9.3資金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

  10.應急管理

  10.1宣傳教育

  廣泛宣傳危險品特性及應急處置知識、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積極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水上危險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發生。

  組織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日常培訓,優化、強化以海事專業隊伍為主體,港口、航道、運管等隊伍為輔助的應急反應隊伍體系。

  10.2培訓與演練

  有組織、有計劃地定期開展相關單位危險品專業知識、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單位和個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危險品單位和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

  至少每3年組織相關聯動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險品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各聯動單位和生產經營(運輸)單位的實戰應對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

  11.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修訂1次。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備案;

  (2)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情況制定本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處置我縣區域內發生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建立統一的領導、分工負責、運轉有序、反應迅速、依法規范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我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道德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我縣區域內發生的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危險品運輸的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業和社會安全事件適用本預案。

  第三條: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大大安全的緊急事件。

  第四條:根據突發公共事件事件的發生過程和性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臺風、暴雨、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干旱、地震等所引起的各種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種較大、重特大交通運輸事故,礦山、橋梁、建設工地垮塌、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災難。

  3、突發公共事件;

  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疫情。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商品市場異常波動,影響國計民生的重點物品告急(如煤炭、農產品等),以及較大規模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第五條: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個等級。

  1、四級(一般):指因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區域內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個別人員傷亡,或造成輕度危害,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可以有效處置,或許政府設立專門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2、三級(較大):指因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區域內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事態難以控制,有向周邊擴散的態勢,超出轄區應急能力,需要市處組織力量增援,協助處置或者啟動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人員部分傷亡,或造成較大危害,需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突發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機構或者專項指揮機構認為有必要啟動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3、二級(重大):指發生跨區域難以控制的事態,并在設縣市行政區域內呈擴散態勢,超出本級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能力,請求市級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機構或者專項指揮機構組織力量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本級或市級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省市人民政府或者省交通運輸部門突發公共事件領導機構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4、一級(特大):指發生跨設區市或向周邊地市擴散的態態,超出本級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能力,超出市政府聯合應急能力或交通交通能力,需要上級統一指揮進行救援或者增援、組織協調處置的;

  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導致人員特別重大傷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要設立省突發公共事件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或需要啟動省交通專項應急預案或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處置的,或者省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決定啟動一級響應的,或者國務院決定啟動一級響應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縣所成立**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縣道路運輸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事件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實施。

  組長古杰縣運管所所長

  副組長何剛縣運管所副所長

  蘇華縣運管所副所長

  衡勇縣運管所副所長

  成員梁海波陳謙譚興平陳烈付衛東

  劉福剛陶少平冉勇蔣杰涂敦愛

  第七條:縣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領導機構的主要職責: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應急聯動機制和工作制度;

  加強現代化預警系統和信息分析系統建設,提高交通突發事件監預警能力;

  落實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定和指示;

  根具職責分工組織預防、應急救援、應急處置四級響應和三級響應的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承辦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1、成立各工作小組

  (1)、傷亡人員施救小組

  負責聯系相關醫院,及時開展對事故現場傷員的施救;

  死亡人員的轉運;

  迅速清理事故現場,恢復交通秩序。

  組長何剛縣運管所副所長

  副組長梁海波

  成員付衛東陳烈劉福剛何曉波蔣文莉

  (2)、機動車應急小組

  組織搶救運輸車輛,轉運未受傷人員或貨物,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接受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組長衡勇縣運管所副所長

  副組長譚興平

  成員王邦國鐘源唐曉

  (3)、后勤保障小組

  耐心、細致地宣傳道路交通運輸政策有關法律法規,向事故涉及人員及其家屬開展法律政策宣傳,做好思想疏導工作,防止事態擴大,造成社會不穩定。

  組長蘇華

  副組長陳謙

  成員侯成李建福左瓊芳陶紹平

  (4)、事故原因調查小組

  收集整理事故現場證據和資料,清理傷亡人員,初步評估財產損失,并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開展事故原因調查。

  組長古杰縣運管所所長

  副組長冉勇

  成員周家興余慶軍

  第三章預測、預警和報告

  第八條:縣道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不同性質建立科學的預測體系,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提供準確、可靠地預報。

  1、自然災害的預報:根據氣象、地震等部門提供的臺風、地震、暴雨、地質性災害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采取應對措施。

  2、事故災害的預報:根據本轄區內道路運輸生產的特性點,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提出相應的整改防范措施。

  3、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報:根據衛生防疫部門的疫情預報,采取應對措施。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預報:物價波動、商品短缺、治超等原因導致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運力緊張,由轄區經濟運行部門進行預報,轄區道路運輸機構根據預測情況采取應對措施。

  第九條:預警:按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事故災難嚴重性,影響程度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四級)、較大(三級)、重大(二級)、特大(一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發生一般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一級預警,當轄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消息報告后,由轄區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予以發布,同時緊急通知轄區內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相關單位,確保各單位收到預警信息。

  2、發生較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較大級預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重大級預警,當轄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消息報告后,由運管所上報市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予以發布,同時緊急通知轄區內各交管站、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相關單位,確保各單位收到預警信息。

  3、發生特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屬于特大級預警,當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上報省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予以發布。

  第十條:報告按照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實行專人負責制,縣所突發事故信息報送人員為梁海波、唐曉,負責突發事件的收集,并及時報送辦公室,辦公室通過書面和文件電子文檔報送至局安全股法規股和市處安全稽查科。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縣所接到報告后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道路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之日起7日內造成傷亡的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各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以下主要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或發生事件的車型、車牌號、核定載客人數,事件的簡單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對社會環境危害程度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判定、目前的增援情況、物資和人員需要緊急運輸的情況、本地運力的供應情況及存在的缺口、需要上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支援的申請要求(車輛類型、噸位或座位、數量、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時間、線路以及運輸或裝卸貨物的種類或人員、作業地等、本地運輸企業生產情況、需要停止客運班線、車輛繞道行駛情況)、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3、當事件處理結束后、由當地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上一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

  4、市運管處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電話:(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白天)0825-96515(夜間)

  (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傳真)

  縣交通局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電話:

  (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13982512228

  縣運管所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電話(傳真):

  (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十一條:預案啟動與終止。啟動與終止應急預案,應當由各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負責人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情況,準確判斷事件預警的級別,并按照事件預警的級別,由相關應急領導機構負責人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需要終止應急預案,也應當由應急機構負責人發布終止命令。

  第十二條: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立即進入相應的工作給我崗位,應急領導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期限救災人員、物資何謂車輛等交通工具進入待命狀態,隨時聽候調遣。各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傳達工作。

  第十三條:應急響應。應急處置總的原則是:減少人員傷亡、減輕事故危害、保障應急運輸任務順利完成。

  1、一般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確認轄區內將(已)發生自然災害或接到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并可以有效處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向當地政府、區交通局報告:

  ——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110、120、122、119):

  ——對應急準備工作做出批示或指示:

  ——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地先期處理,控制事態發展: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做出決策: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2、較大、重大、特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

  當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確認轄區內將(已)發生自然災害或接到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難以控制,有向周邊擴散的態勢的報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向縣交通局、縣政府、市運管處報告:

  ——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110、120、122、119):

  ——對應急準備工作做出批示或指示:

  ——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地先期處理,控制事態發展、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啟動本級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主要領導或其委托的分管領導必須趕赴現場指導、協調處置工作:

  ——明確各專業組的負責人:

  ——啟用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資金:

  ——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做出決策:

  ——按上級批示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發生衍生事件: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四條:應急現場處置。縣運管所負責成立現場應急協調機構,在縣交通局、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或上級應急工作組的指揮、指示下,負責現場的處置工作。

  第十五條:后期處置。緊急救援或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領導機構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主要是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緊急調用有關單位或企業運輸費用的補償工作,并對發生事故的原因、應急措施進行分析、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同時要將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的運力、運輸貨物種類或人員、數量)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五章應急保障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照以下方案進行儲備:

  富臨運業**公司5輛。

  電話(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社會車輛5輛電話(此處可能涉及隱私號碼/數字)

  第十七條: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輛的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明和通訊工具。同時對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人員進行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第十八條:應急運力的組織和調用。以事件發生地的轄區儲備的應急車輛為主組織運輸。轄區內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不能滿足需要時,縣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向市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申請運力支援,由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負責協調,調動其他縣(區)的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予以支援。

  第十九條:在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運輸保障車輛,并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同一部署下執行應急運輸任務,并在車輛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免交車輛通行費。

  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是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交回,強制收繳。

  第二十條:應急運輸保障人員。應急運輸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和帶隊人員組成。應急運輸駕駛員必須具備政治素質高、及、駕駛技術良好、年齡30-50之間、身體健康等條件。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第二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建立相應的應急運輸保障組織時,應當建立應急運力信息制度,定期修改和完善保障組織機構的負責人,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傳真、車屬單位、車牌號、噸位或座位等,并將有關情況報市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第六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凡在縣境內發生重特大事故、火災事故,安全小組人員都必須服從縣政府、縣交通局、縣運管所統一指揮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違抗命令。

  第二十三條:對在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在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中因工作不力或延緩施救造成損害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五條:凡在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緊急關頭臨陣脫逃的,將對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在事故處理和調查工作中,嚴格做好保密工作,禁止隨意泄露有關保密情況。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4

  總則

  為及時應對20xx年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縣春運辦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組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羅勝華同志擔任鎮春運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有徐德仁、韓萍、陳曉飛、許小春、余斌、黎曉林、曾澎發、成新福、鐘旺、劉華美、胡海龍、黃小勇、郭俊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外出農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

  (二)主要職責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春運應急工作的具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向鄉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報告信息,協調組織對滯留人員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管理,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交警中隊。負責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的各種車輛,嚴厲打擊車匪路霸、擾亂了交通秩序等行為,嚴厲打擊無牌無照酒駕行為。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做好滯留旅客的疏運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工作。

  鎮城管大隊。負責集鎮街道的整治,對亂擺亂放、亂停亂占行為予以制止,規范集鎮秩序,保障集鎮的暢通。

  黨建辦。負責春運政策、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報道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后,及時發布相關春運動態,引導旅客理性出行;充分發揮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增進人民群眾對春運服務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五云衛生院。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做好各類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救治工作,負責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民政所。負責安排好貧困地區群眾生活,做好集鎮中尤其是各交通樞紐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五云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監管,妥善做好學生寒假歸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場地作為應急安置點。

  二、應急響應行動

  (一)當因交通狀況導致旅客大量滯留,客運站正常秩序出現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客運站立即向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報告,并立即實施本單位應急,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加強24小時值班,各成員單位隨時待命,并定時向縣交通局匯報情況。

  2、鎮春運交通安全辦組織力量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對車站地區及各進出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3、鎮春運辦負責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

  (二)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情況時: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要立即向鎮春運辦報告,由春運領導小組組織鎮干部、公安、交通等部門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對鬧事人員和其余故意破壞人員,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縣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出現不法分子趁亂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現場執勤人員要堅決制止,公安干警應將首犯抓獲并迅速帶離現場。公安部門要負責對不法分子進行監控、取證,為事后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有關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因貽誤時機沒有按時完成任務造成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6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后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7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員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局具體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局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成員單位由各危運企業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辦,具體承辦應急工作的有關事項。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準不得離崗,外出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全縣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全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縣交運局及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按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并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運力。應急領導小組無法直接解決的要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交運局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8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平羅縣交通運輸行業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快速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企業和個人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三、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 一500m 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一1000m 的區域:該區域空氣由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四、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羅縣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馮斌

  副組長:徐敬、王新林、陳江

  成員:萬隨山、張興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軍、郭永峰、談學軍、馬躍明、段吉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委辦,由陳江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聯系電話:0952-6095346、6095330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區、市、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啟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征集車輛和人員,積極開展現場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一是負責承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二是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根據區、市、縣指令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迅速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事故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三是負責做好事故搶險車輛、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對搶險隊員、車輛的監管,嚴格審核搶險人員和所駕車輛相應從業資質和車輛技術等級,對不符合從業資質人員和技術等級的車輛,及時更換。對承運有放射、劇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險化學品,認真做好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區、市、縣現場救援指揮部同意。

  2、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應急演練。

  五、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突發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件(Ⅲ級)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件符合Ⅰ、Ⅱ級,由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當事件符合Ⅲ、Ⅳ級時,由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我縣轄區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件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七、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952-6095361、6095330),領導小組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現場搶險、施救工作,防止危險化學品向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八、危貨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1、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3、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危貨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4、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推諉、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三是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九、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施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十一、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9

  為規范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聯動單位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江西公路開發總公司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梨溫高速和景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交警、路政、消防、安監、醫療等部門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的進行。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1、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2、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泄漏、爆炸、流散等情況的。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總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總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行辦(安全辦)、黨辦、開發經營部、財務審計部、總工辦、工程養護部、人事勞資部、監察室、機務管理部、工會等相關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實施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二)事故的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單位應急響應為主,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交警、路政、安監等單位的協調與聯系,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路段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按照當地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要求和部門職責分工,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建立相關部門之間的有效協調機制。

  2、及時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應急救援、處置的進展情況。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意見。

  3、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現場保護、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及時做好人員、物資的疏散和現場的管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危險物品及時進行妥善處置。

  4、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組織應急隊伍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處置演練、培訓工作,提高整體處置能力和綜合協調、防控能力。

  6、做好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相關設備、工具、防護用具的準備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的緊急調用工作。

  (三)為保證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及時、有序的進行,在具體處置中可成立指揮協調組、現場保護和交通疏導組、事故調查組、信息聯絡組、危險品處置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工作小組,各小組具體職責是:

  1、指揮協調組:負責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指揮、組織和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報。

  2、交通疏導組:協助交警、消防等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警戒、交通疏導、管制和安全防范工作。

  3、事故調查組:協助交警和路政部門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工作,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危險品處置組:協助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6、后勤保障組:協助當地政府、醫療、交警等單位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四、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初期

  1、應急辦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交警、路政等相關部門的事故通報,詳細了解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對接到通報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2、應急辦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和性質后,立即通知應急隊伍趕到處置現場,并迅速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

  3、應急指揮。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消防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調集增援民警、施救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4、應急辦應做好先期處置時與各聯動單位的聯絡工作,及時通知醫療、急救、路政部門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現場處置

  1、先期到達的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協助交警等單位迅速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車,劃定警戒區,同時迅速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化品的種類及損失等情況),并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在確認中心現場無安全隱患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

  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公司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2、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迅速按預案要求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局勢。

  3、各聯動部門應急處置小組應按照分工,各司其職: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民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①根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或者有關負責部門的指令,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民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②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③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組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①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物品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②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③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④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它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⑤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民警予以協助。

  (3)事故調查組以民警為主,現場調查應注意:

  ①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民警應當立即按規定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在了解所載物品性質前,民警不得進入警戒區域,待險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現場。在此之前可先在警戒線外拍攝、攝錄現場情況。

  ②事故調查組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③對確定的交通事故肇事人,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時注意查找相關證人。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工作。同時,及時聯絡現場的新聞記者,指定新聞發言人發布事故的情況。

  (5)后勤保障組: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三)現場撤除及其它善后工作

  1、現場勘查完畢后,大隊應當組織清理現場,登記、保存當事人遺留物品和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恢復交通。

  2、及時確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及其姓名、住址、家屬聯系方式及傷者所住醫院、傷情和安置情況,視情通知當事人家屬及單位。

  3、詢問當事人,查找證人,進行檢驗鑒定,展開事故調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4、綜合事故救援、調查等情況,按照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省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政府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五、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項

  1、各單位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協調,依托當地政府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并保證每年要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一次演習。

  2、各單位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到重特大事故報案或者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處置工作;所有應急搶險人員穿著反光背心,攜帶必要的反光筒、路障、警戒帶、防護服等現場防護設施,夜間要攜帶必要的照明設備。

  3、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4、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磨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5、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6、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國家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0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1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鎮巴”理念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因交通事故危險品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

  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成立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運管所,樊永平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涉及危險品運輸的企業制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對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的業務基礎管理工作、臺帳的建立、監督檢查,不安全因素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事故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30人;或造成50—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10—50人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壞;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Ⅳ—Ⅰ級時,由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與縣醫療急救中心聯系施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縣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報案。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涉及危險品運輸企業發生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縣交警大隊做好交通管制,嚴防事態擴散。

  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確定危險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向上一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盡可能簡明扼要地說明事故單位、事故地點、現場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現狀等情況。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協同縣公安、交警、消防大隊、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暢通。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的要在工作上予以積極配合。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完善物資、裝備、技術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助時,有權指揮、調度本縣應急救援人員和設備、車輛。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涉及道路危險品運輸的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2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李連杰(公司經理)

  副組長:李朝杰(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 員:魏國紅

  魏鵬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電話:18636309969。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組 長:李連杰,聯系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朝杰,聯系電話:135xxxx

  成 員:魏,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3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縣道路運輸工作,高效有序地開展道路運輸工作,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做到扎實有效、安全和諧,特訂此應急預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行“一把手”負全責,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人的職責。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到每個人,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公司分別從組織保障、人員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設備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升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力爭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

  (一)組織機構:

  組長:王平

  副組長:劉華鋒

  成員:劉賓、劉堯、楊醇、居翠、王婧、徐剛

  電話:6112588

  (二)組織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負責組織,指揮、調動發生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切工作。

  3、負責督促檢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安全設施、設備檢查工作的落實情況。

  4、隨時掌握氣候變化信息,及時通知各駕駛員,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1、要求道路運輸企業立即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后要及時進行整改,決不留隱患。

  2、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現象的'發生,堅決消除僥幸心理。

  3、嚴格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即:不查明原因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過、有關人員未接受教育不放過。如有安全責任事故,將一查到底,該追究責任的一律追究,該給予處分的絕不姑息遷就,堅決予以處分。

  三、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

  對不合格的車輛一律禁止參加營運。對無《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及發生過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和交通違規經營的駕駛員禁止參加營運。加強監管工作,監督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條例》,隨車備齊各項安全、消防的設備設施。做好途中“三品”等違禁品的查堵工作,嚴禁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嚴禁無安全例檢、檢測不合格、技術等級達不到二級、輪胎磨損嚴重的車輛上路。此預案啟動后,各科室、部門必須聽從指揮,無條件立即行動,對據不行動,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延誤時機的人員,要嚴厲懲罰,節假日期間,要安排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和值班車輛。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4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三、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四、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五、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xxxxxx

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5

  為了積極應對春運期間可能發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及時組織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春運期間的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我縣春運、春節期間良好的社會秩序,根據xx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xx春運辦〔20xx〕xx號)和xx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工作的通知》(xx春運辦〔20xx〕x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縣文體和旅游行業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春運期間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險情)后,按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在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指揮下,在縣春運領導小組指導下,迅速啟動此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春運期間文體和旅游行業內發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確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xx縣文體和旅游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指導文體和旅游企業xx立健全事故救援預案,并督促演練;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小組,分工處理有關應急處理工作。

  1。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緊急事故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信息處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現場救援小組,由局值班領導任組長,春運領導辦公室人員配合,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援、協調處理等工作。

  3。事故調查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施救、事故情況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運工作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則

  1。及時報告。在本縣范圍內春運期間一旦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文體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文體和旅游局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立即報告分管副局長、局長,并按規定報告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本縣范圍內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小組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領導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等現象。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的群眾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散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外,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針對春運期間的工作特點,xx立健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施齊全,并組織演練,關鍵時刻能及時高度到位,發揮應有作用。

  2。有關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的報道,由縣文體和旅游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報道。

  3。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縣文體和旅游局備案。

  4。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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