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7 18:06:52 財務管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優秀(15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核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于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并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社會團體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類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條社會團體業務收入的原則及要求: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業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的范圍或批準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社會團體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屬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各級財政專戶儲存。

  (二)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不得坐支現金和帳外設帳;

  (三)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嚴禁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設置有損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志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稅后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為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后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范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范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為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于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并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制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后應作為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為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普通發票,并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范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后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后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2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企業財務印章管理,減小因印章使用不當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關人員。

  第2章印章的制作、保管、廢止

  第3條企業財務相關方面的印章由企業指定的部門統一制作,相關人員嚴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條經相關管理人員授權后由行政部負責制作財務方面的印章,印章具體分事項印章、財務專用章與人名章三類。

  第5條企業財務方面相關的事項印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權他人保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一律不得接觸、使用印章。

  第6條印章的保管人員一律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

  第7條企業總經理可以使用企業的所有印章。

  第8條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立即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記后申明作廢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條財務部制訂財務方面的印章登記薄,說明印章制作時間、內容、印章發放時間、保管人等。

  第10條出納人員要將財務的有關印簽薄交予銀行,當印章變動時要及時與銀行聯系,更新印簽薄。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條使用印章時,使用人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時間、印章的種類、材質及申請人等。

  第12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連同需用印蓋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13條印章保管人要仔細審核印章使用申請單的事項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批示,若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可拒絕蓋章。

  第14條經授權的印章代理人員使用完印章后,要將蓋章依據與印章使用申請單交予印章管理人進行審核。

  第15條企業財務方面的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確需帶出企業使用,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事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帶出,由兩人共同使用。

  第16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由各蓋章人員保存,每月月底匯總后交予企業指定部門存檔。

  第17章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后,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薄,說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對象、蓋章時間等并有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規定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必須將保管的印章及相關文件交割,否則不允許離職或調動。

  第19條企業中任何涉及財務印章的使用事項均需按本制度規定程序執行,嚴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條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企業財務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與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擔,后果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自總經理辦公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1、縣政協機關的財務活動實行統一管理,配備財務管理人員,進行獨立核算。

  2、財務支出實行預先報批制。單筆金額在300元以上的大項辦公用品,由各委室造出計劃交辦公室匯總后,提出初步意見,經常務副主席審核,報主席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購買;300元以下的急需、日常辦公用品的購買和維護,由辦公室主任根據需要批準購買,而后報主席審批;看望、慰問、接待等所需食品、日用品等由辦公室主任批條統一到指定地點記賬購買,每月結算一次,向主席報告。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需經主席(黨組)會研究決定。

  3、購買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原則上必須由兩人以上經手,辦公用品購入后,經保管人員驗收、登記造冊,實行專人保管、發放。

  4、財務支出核銷實行逐級把關審簽制。對所有財務票據,先由經手人簽字并注明事由,再由常務副主席審核,最后由主席簽字方可核銷。公務接待支出核銷,由經手人簽字并注明事由,經常務副主席審核后報主席簽字核銷。

  5、實行周清月結制。本周發生的經濟賬目,當周履行審簽手續,財務人員每月集中核銷一次。

  6、財務支出單筆開支xx元以上的,原則上要轉賬結算,xx元以下的支出可以轉賬結算,也可以現金結算。

  7、財務現金嚴禁外借挪用。單位工作人員因公確需借款的,要報主席同意,并在公事結束后一周內報結手續。

  8、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財經紀律,嚴格遵守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保證財務管理有序進行。每月財務報表分別報送主席閱存。

  9、機關全體同志要認真遵守財經紀律,堅持節儉辦事,嚴禁鋪張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違犯上述規定的所有開支由經辦人負責支付,影響惡劣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一條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及《關于印發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縣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縣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等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各類實施細則,厲行節約,壓縮開支,勤儉辦事。同時,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規范票據審核,對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的票據堅決不予報銷,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

  第二條財務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按規定權限審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經理直接審批;300元至1000元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后,上報糧食稽查大隊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會議研究決定后,上報大隊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報銷條據必須是符合規定的正規票據,由經手人簽字,并說明支出事由,報賬員初審,按支出權限審批后報銷。

  第三條凡能通過電話、信函辦理的事務不派人出差,一人能辦的事,不派兩人,能合并辦理的事不得分別辦理;職工出差前要填寫派差單,由派差領導簽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間的車船費、 9、機關全體同志要認真遵守財經紀律,堅持節儉辦事,嚴禁鋪張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違犯上述規定的所有開支由經辦人負責支付,影響惡劣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一條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及《關于印發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縣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縣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等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各類實施細則,厲行節約,壓縮開支,勤儉辦事。同時,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規范票據審核,對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的票據堅決不予報銷,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

  第二條財務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按規定權限審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經理直接審批;300元至1000元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后,上報糧食稽查大隊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會議研究決定后,上報大隊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報銷條據必須是符合規定的正規票據,由經手人簽字,并說明支出事由,報賬員初審,按支出權限審批后報銷。

  第三條凡能通過電話、信函辦理的事務不派人出差,一人能辦的事,不派兩人,能合并辦理的事不得分別辦理;職工出差前要填寫派差單,由派差領導簽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間的車船費、住宿費超過報銷規定標準以外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外出參加會議、培訓,單位原則上不安排車輛,由參訓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經稽查大隊領導同意,按規定標準統一訂票。參訓期間,由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不得報銷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只報銷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

  第五條實行月報賬制度,報賬員提前通知干部職工整理上交報銷票據,經分管領導統一審核后,匯報主要領導審定后,按程序報賬。

  第六條辦公用品購置,由出納定期統計制定采購計劃,匯報公司經理簽字同意后統一購買,屬政府采購的按程序進行辦理;個人未經同意在外購買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公司機關文件、資料,原則上在公司內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書籍、圖冊和噴繪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會研究提出方案,匯報稽查大隊領導同意后,安排印制;職工個人私自印刷資料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八條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報賬員統一建立單位固定資產清冊,逐項明確到人,每半年進行一次清理核對,做到賬物相符;維修公物由人秘股統一負責辦理,維修事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需報廢的公物,提請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由報賬員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程序辦理報廢手續;職工調離或離退休時,須交清公共財物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

  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中小學校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

  實行集中記賬,分校核算的,不改變學校財務管理權。即在一定區域內,由縣級財政和教育部門確定的會計核算機構統一辦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會計核算,學校設置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在會計核算機構報賬。

  具體采取何種方式,由地方財政和教育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七條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八條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社會服務和經營等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中小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中小學校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中小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照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力可能,結合中小學校特點、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學校收支及資產狀況等確定。

  國家將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學校統一編制。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中小學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三條收入預算,應當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積極穩妥地逐項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分輕重緩急,按照政府支出分類科目分項測算編制。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根據年度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以及預算編制的規定,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中小學校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規范辦理收支事項,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第十六條預算執行中,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者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的,中小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決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九條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學校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中小學校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五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經營支出,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中小學校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中小學校可以結合實際,在上述支出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按照教育教學功能細化支出分類。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制度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項目支出應當按照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條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應當以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加強經濟核算,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條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三十條中小學校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三十一條中小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定是x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控制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在資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障企業的資金安全。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實際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實際控制能力的下級公司(以下簡稱"成員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將隨時檢查成員企業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集團公司監審部在對成員企業進行財務審計時,成員企業資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要求也將是其中一個重要部分。

  第二章 成員企業銀行賬戶管理

  第四條 開立賬戶:

  成員企業需要開設新的銀行賬戶(包括以公司名義開立的信用卡賬戶),需

  填寫《開戶申請表》(參見附件:1),并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審批。

  第五條 賬戶統計與報告:

  (一) 成員企業必須指定非銀行出納人員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編表人與銀行出納共同查找原因,及時處理。《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要有編表人簽字、銀行出納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審核簽字。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應視同會計憑證及賬簿等會計檔案進行保存。

  (二) 成員企業資金日報應按照規定每天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

  第六條 印鑒管理:

  (一) 成員企業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章的管理。成員企業財務專用章應由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嚴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時保管各種票據。

  (二) 更換銀行印鑒的.保管人,須經過總經理批準,交接雙方須在交接記錄上簽名。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七條 成員企業根據當地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當日(經過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可最遲不超過下一工作日)必須存入銀行。

  第八條 成員企業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一) 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二) 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三) 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 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五) 收購成員企業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六)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 結算起點(結算起點為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 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的現金,開戶成員企業,要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成員企業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九條 注意事項:

  (一) 轉賬起點以上的開支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支付。

  (二) 與外單位之間的大宗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三) 白條不得充抵現金。

  (四) 不得在賬外保留公款。

  (五) 不得與其它單位或個人互借現金。

  (六) 成員企業另行規定的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條 盤點制:

  (一) 加強庫存現金的盤點工作,現金庫存至少每月盤點一次。

  (二) 盤點工作由現金出納人員進行,編制《現金盤點表》并簽字,財務

  負責人指定非現金出納人員負責監盤并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 《現金盤點表》作為會計檔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第四章 報銷管理

  第十一條 報銷單據:

  (一) 所有報銷單據均須有經辦人的背書,保證其真實性。

  (二) 單據內容必須完整,包括時間、付款單位和項目名稱等。項目內容不完整的單據必須經總經理背書。

  (三) 非發票不得報銷。

  第十二條 預先借款的費用報銷:

  (一) 報銷單據的消費內容必須與借款審批的用途一致。

  (二) 成員企業應根據具體業務情況限定借款后的報銷期限。

  第十三條 對于小額、年度預算內的費用開支,可不辦理事先借款手續。開支后直接到財務報銷。成員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零星支付的限額,例如 1,000元以下。

  第五章 融資狀況管理

  第十四條 每季度最初的5 個工作日內,成員企業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財務管理本部上報其融資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單位(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融資來源單位(銀行或信托)、融資形式(貸款、貿易融資額度、保理等)、批準額度或授信額度、已使用額度、融資期限、融資成本(利率)、擔保方或抵押物情況等;

  第十五條 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融資情況變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報集團財務管理本部,經批準后執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資、現有融資條件或期限變更、現有融資歸還等。

  第六章 資金支付管理

  第十六條 支付程序總則:

  (一) 各成員企業必須制訂嚴格的業務和財務審批程序。每筆款項的支付都應以經過完整審批程序的原始單據或文件作為憑據。

  (二) 嚴禁成員企業總經理直接指揮出納支付或處理資金事宜。

  (三) 除非特別授權,簽名權不可下放,但在應急情況下,簽名權可上浮。

  第十七條 業務審批:

  在業務審批程序中,業務主管和成員企業總經理審批的內容如下:

  (一) 對下級人員權限的審批。

  (二) 對經濟業務發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審批。

  (三) 對經濟業務發生可行性的審批。

  第十八條 在財務審批程序中,財務人員審批的內容是:有關原始單據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第十九條 支付程序:

  (一) 出納的支付應該在會計人員制單以后,根據會計憑證核實單據后支付。

  (二) 收付款時,經辦人員要在相關單據上簽字,出納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章。

  第七章 集團公司內部資金調劑程序

  第二十條 調劑原則:

  (一) 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和成員企業之間的業務需要,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和總裁共同批準,可以調劑各所屬成員企業資金的使用。

  (二) 資金使用單位參考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資金供給單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滿后,本息一次付清。

  (三) 正常的成員企業利潤分配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執行,不執行以下調劑程序。

  第二十一條 調劑程序:

  (一) 根據資金平衡計劃,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向集團公司總裁提出資金調劑申請,并與相關成員企業總經理協調。

  (二) 集團公司總裁、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共同簽署《資金調劑通知》(參見附件:2),成員企業在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

  第八章 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根據業務需要規定可借支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以及限額。

  第二十三條 備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報,差額補足。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對于任何違反本規定的人員,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將根據情節做出處罰,直至免職;給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造成損失的,對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承擔賠償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5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財務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第四條財務人員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五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六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第八條公司和子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財務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

  第九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條移交人對移交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因未辦妥會計資料、憑證檔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項的說明而造成手續不清、帳務混亂,甚至經濟損失,監交人和接交人均應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二)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有關資料、實物的內容。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財務人員交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財務分管領導負責監交;子公司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子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部派人共同監交。

  第十四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對會計電算化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二條會計機構負責人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財務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二十三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四條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數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監交人一份,本公司財務檔案保管人存一份。

  第二十五條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單位領導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財務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單位合并、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依此規定辦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7

  摘要: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和關鍵部分,而財務管理制度則是財務管理的有力保障。針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增強企業財務管理的若干對策。

  關鍵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問題;對策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一直是人們關注的核心部分。而今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出現了很多制約企業發展的因素,總結探索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的相應措施,優化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財務管理機構不完善

  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成立,很多企業,尤其是集團企業的財務管理機構混亂,重復建設,權限重疊,責任不清,沒有形成上下協調統一的財務管理體系,嚴重制約著財務管理功能的正常發揮;財務內部控制差:對于我國中小企業來講,由于其某些特殊性,使得其管理人員的管理理念落后,尚未形成一套比較規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財務控制方法;在財務崗位職責管理制度、獎勵與處罰制度、財務人員定期培訓與考核制度對應的財會部門職責權限、財會人員崗位責任制、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等方面也混亂無序。

  2.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首先,財務管理人員主觀認識不夠。我國中小企業規模小,大多屬于家族企業,企業的所有者往往集所有權和經營權于一身,在進行財務活動和處理各種經濟關系時,很容易憑個人意愿而使得企業財務決策具有明顯的隨意性傾向。其次,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我國中小企業不論是從薪酬福利還是從發展前景來看,對于優秀人才的吸引遠比不上大的企業集團。此外,由于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因此特別是對于涉及到財務領域的崗位幾乎都是由企業業主本人或其親屬擔任,而他們大多也很少具備相關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

  3.企業缺乏財務管理的意識

  有些企業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體系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①有些企業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②責任落實不明確:在企業中,關于財務管理制度的責任落實并不是很明確,企業并沒有具體規定誰去負責管理,造成了企業部門內工作人員相互推脫的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出現問題時沒有人負責。在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工作時,不能建立良好的財務管理制度機制。

  引起這一問題的原因在于企業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在很多企業中,并沒有對自身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專職人員、專門機構以及專門部門的設置,行政單位對財務管理制度工作不夠重視。

  二、優化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

  1.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的制度

  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結合自身成功的管理經驗,將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為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提供制度化的保障。

  ①中小企業深化制度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必須構建完善的財務會計制。結合中小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 第一是報銷制度,規定哪些項目可以報銷、哪些項目不能報銷,規定報銷的審批程序; 第二是建立財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控制和營運管理,對日常用品規定領用登記辦法,對固定資產規定登記保管辦法; 第三是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規定現金和支票的領用和管理辦法。

  ②建立嚴格的監督懲罰制度。在企業內部建立相互監督評價以及企業上下級、部門與部門之間相互信息溝通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 把責任分配下去,企業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密控制,防止不必要問題的出現。如果出現了問題,就應該落實責任問責制度,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找這一個環節的負責人,這樣在解決問題時也能節約大量的時間。保證其職權客觀、獨立、公正,負責對企業經營者行為、業績監督考核,對企業投資者負責。

  2.加強隊伍素質建設

  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思想教育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自覺性,并且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領導者的重視程度。首先,企業領導要注意加強全員素質教育,不斷提高全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還要努力引進優秀的財務專業人才,幫助企業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更要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和獎懲制度,激勵每一位員工為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而努力奮斗;其次,財會人員應樹立的現代理財觀念,包括競爭觀念、風險觀念、負債經營觀念、盈利觀念、效率觀念、資金的時間價值觀念、注重無形資產觀念和法制觀念。另外,除了財務會計人員自身素質的提升外,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在企業機構設置時,需做到財務、人力資源、業務部門等關鍵部門的對等性,對不相容職能做到相互制約、減少企業運營風險。

  3.改進企業財務管理方法

  當今時代是網絡信息時代,為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可以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引入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和信息技術,開發和使用財務管理軟件,通過模擬實踐,動態分析等手段豐富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充分利用新技術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企業采用激勵機制,使管理者分享企業增加的財富,比如給企業管理者按一定的比例配送一定的股權,讓其成為企業所有者之一,持股分紅。同時為管理者、員工不斷提供學習機會,讓他們接受相應的教育培訓,不斷更新知識,增強其對企業的歸屬感。對企業員工實行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按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同時注意鼓勵的及時性、有效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對于企業財務管理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王剛娟: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中國集體經濟,20xx(30).

  [2]張月玲: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會計之友,20xx,(03) : 32 -35.

  [3]馬少妮 王 治: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應注意的問題[J].中業,20xx,(11).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條總目標:

  加強管理,研究創新,擴大營業額,控制成本,創造利潤。

  第二條各部門目標:

  1.貿易部:

  (1)充分消化現有產能。

  (2)利用現有市場,購銷相關產品,擴大營業額。

  (3)銷售費用的.控制(運輸費用、報關費用、保險費用等)。

  (4)呆品處理。

  (5)外銷成長率x%,年度外銷金額x元。

  2.內銷部:

  (1)估計內銷產品銷售數量,協調生產管理中心建立適當庫存量。

  (2)建立內銷銷售網,擴大現有客戶的采購規格及數量。

  (3)呆品處理。

  (4)內銷成長率x%,年度內銷金額x元。

  3.供應部:

  (1)建立機物料abc分類,實施重點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庫存量、經濟采購量。選擇優良供應廠商,商訂長期采購合同;加強比價功能,降低采購價格。

  (3)降低平均庫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機物料降低x%,x元。

  4.總務部人事科:

  (1)建立員工進用升遷、薪資考核獎懲的人事制度。

  (2)精簡人事,控制管理費用。

  5.事業關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廠管理規則。

  (2)加強警衛勤務訓練。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9

  崗位職責:

  1、負責所有項目的投標工作,確保投標文件按時遞交;

  2、負責招標信息網公布的招標工程的投標工作,包括資格預審、技術標、商務標、成本等;

  3、與招標單位保持聯系,關注投標開標結果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標結果,統計各工程標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級做出投標估測。

  5、協助完成投標文件的.打印、復印、簽字、蓋章、封裝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或裝修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招投標政策、造價相關知識、各地區定額規則等;

  3、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定額了解工程造價、材料設備的市場情況;

  3、能根據圖紙獨立編制及完成招標文件、標底等有關的預、結算工作;

  4、熟悉廣東省工程定額及預算軟件;

  5、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原則性以及溝通協調能力,并能夠承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后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范和明了,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信息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后有著重要的關系。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

  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于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于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借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

  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后,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通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1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后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范和明了,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信息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后有著重要的關系。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于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于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借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后,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通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進入二十一世紀,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這就需要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變,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以往傳統的"家長制"的財務管理方式,對企業內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財務管理制度不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管理經營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統一,制約著企業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資產結構、成本管理、負債率控制和現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根據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面臨的實際情況對其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使得其與企業活動的其它方面達到有效的統一,協調發展,使得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更新管理觀念和模式,提高員工素質,做好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雖然財會工作的對象是企業的資金,工作的內容是對資金的使用、籌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這些活動都受到相關人員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使其熟練地掌握先關知識,這樣才能確保企業能獲得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相關財務人員的素質達不到標準,普遍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沒有對財務管理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夠清晰。要想使這個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要加強對在崗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質,為企業的發展獻言獻策,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改變企業原有的管理觀念和模式,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企業中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管。在企業內部要落實和執行好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批準制度。在具體的財務活動中,以業務的實際情況為基礎,規劃授權批準的程序和范圍,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授權就不能開展有關的業務;在對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時,要嚴格執行職務分離制度,將業務涉及到的所有職責進行劃分,不能將其分配給同一個人,讓有關人員之間進行有效的相互監督和檢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和違規行為;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對每個人和每個部門的權利和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相互之間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從整體上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的資金管理體制。資金是一個企業的命脈,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但是資金的多少不決定著一個企業的成敗,一個成功的企業定是能夠對企業現有資金進行科學的配置,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了使企業的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幾點:首先,對資金的有效需求量進行準確的核定,在對事前和事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控制時可以依靠資金預算編制,從而確保資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對資金使用的分析,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對資金的管理,明確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責任,使企業的高層掌握資金使用的決策權;最后,強化對資金審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據資金的具體情況,有步驟的確定有關的審批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

  (三)對本企業多出的理財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財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風險

  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實施受理財環境的影響很大。企業的任何財務活動都是在特定的財務環境中開展的,財務環境對企業財務活動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理財環境的改變會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變化,影響著財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目前對財務活動產生較大影響的理財環境主要有經濟、金融和法律環境等。企業在經營和投資時所用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以,金融環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的影響最為顯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三個環境的變化,會對企業的資金運轉、投資和籌資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對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有充分的了解,從整體上把握三者的發展趨勢。由于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這就要求財務人員更要做好對理財環境的研究,在環境變化中做好企業的財務工作,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稅務工作,承辦各種稅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稅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匯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稅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系,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周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并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稅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稅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防范稅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匯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并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里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并匯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并匯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并匯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并匯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匯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簽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稅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稅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稅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并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稅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匯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并登記臺帳;

  3、負責應收帳款臺帳資料收集和登記臺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并核對匯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稅務外經證,并管理總部納稅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并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匯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注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兌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兌匯票臺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兌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登記使用臺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復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沖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說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鑒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戶預留印鑒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余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范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復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說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簽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簽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了規范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民非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紀律和職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結合民非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預算由董事會(所、中心領導)根據年度計劃,必須在年末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項收支計劃報告,經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研究評審后逐項批準實施,重大項目開支(1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決定,無預算計劃的不得開支,特別情況支出項目應做追加預算。

  二、財務報表制度

  財務報表,由財務專人負責,有關財務工作人員每月月初5日前報上月財務報表,報董事長(主任、所長)簽署,凡有經濟收入的服務項目,必須及時填寫報表,其收入及時上繳財務。做到報表清楚,帳款相符,若發生錯誤,其經濟損失由財務經辦人員負責賠償。

  三、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出納員收入的`帳款應及時存入銀行,正規現金支出,應在規定限額內提取,現金帳目要日清日結,嚴禁以白條借據抵頂現金,嚴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須經單位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員寫出借款單據,登記簽字方可;經辦人應在一周內辦理報銷,報銷單由董事長(所長)簽字,不得無故拖延報銷時間。

  五、重大開支,由董事長(所長、主任)辦公室研究決定,事后向董事會(所長、主任辦公會)報告。

  六、嚴禁外借賬戶、支票和虛開增值稅發票。實行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分開管理的規定。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準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后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準,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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