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9 12:45:23 財務管理

【薦】財務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薦】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我鎮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范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我鎮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及XX縣財政局財政財務精細化管理考核要求,結合本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1、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2、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凡納入財政管理的單位必須按照統一賬戶、統一標準、統一審批、統一審核、統一票據的要求進行規范。做到“分級預算、核算統一、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

  3、全面實施預算化管理

  成立由書記任顧問,鎮長任主任、人大主席、常務副鎮長、分管財政領導、財政所長、總會計為成員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制定預算方案、監督預算的執行、審定預算外資金的追補。

  財政所根據預算方案執行管理,預算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向黨政人大通報執行情況。

  非生產性支出超出預算的'單位,一律停止辦理報銷。其他突發性事件或中心工作需要超出預算支出時報預算管理委員會追補。

  4、機關及各站所人員工資及補貼由鎮財政統一打卡發放,納入各站所年初預算。鎮黨政、人大、紀檢監察開支由鎮財政負責;財政所、經濟發展辦、水管站、綜治辦、規劃站、安監站、環保站、文化站、農推中心、林業站、實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撥”,差額自籌、適當補助的管理辦法;民政所、計育辦實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湖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長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以下統稱參保人員)。

  第三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參保人員依照本辦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對違反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由市、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市、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市屬以上用人單位 (含地處縣域內的市屬以上用人單位)和市以上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區屬用人單位(含區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縣(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縣(市)屬用人單位(含縣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編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發展規劃;

  (二)貫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配套辦法;

  (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定辦法,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進行定點資格審查和年審;

  (六)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監督、檢查和考核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及醫療技術服務質量。

  第七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二)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上報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四)配合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及醫療技術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咨詢、查詢等服務工作;

  (六)審查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情況。

  第八條 市、區、縣(市)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用人單位、醫療機構、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監督。

  第九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其人員編制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核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等由同級財政在預算中全額安排。

  第十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有權檢查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 會計帳冊等有關資料;有權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第十一條 衛生、藥品監督、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應當配合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三章 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6%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接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基本醫療費用的需要,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率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作繳費基數;低于60%的,按60%為基數繳納。

  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也括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部分),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

  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當年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10日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和繳費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委托用人單位開戶銀行代扣,也可直接受理用人單位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的繳納。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解除勞動關系或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兼(合)并、歇業、破產、注銷的,應當在上述情況發生后3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破產、注銷時,應當依法清償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渠道列支:

  (一)國家機關、財政補助的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納入財政預算,在單位綜合財政預算中列支;

  (二)非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單位自有資金中列支;

  (三)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參保人員公布本單位全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參保人員監督。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提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助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持發展基本醫療保險事業。

  第四章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第二十一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分開運行,分別核算,不得互相互擠占。

  第二十二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并實行IC卡管理。個人帳戶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一)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不同年齡段劃入的部分:45周歲以下(含本數,下同)的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xx%劃入;45周歲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xx%劃入;退休人員按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xx%劃入,但本人養老金高于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按本人上年度養老金的xx%劃入;

  (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收入。

  個人帳戶劃入比例,隨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率變化而調整。

  第二十三條 個人帳戶用于支付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住院基本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但不得提取現金。

  第二十四條 職工工作異動時,在本級統籌范圍內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不轉移;在本級統籌范圍以外的,個人帳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扣除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構成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及特定檢查項目的基本醫療費用。

  第二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城鄉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城鄉居民三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基本醫療保險財政專戶的積累基金,比照城鄉居民三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第二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和挪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超支預警報告制度,統籌基金出現超支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立即向政府報告,必要時適當調整政策。

  第五章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設定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一個結算年度。

  第三十條 參保人員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當月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下月起暫停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重新繳費時,應先補足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日繳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方能恢復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一條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門診(不含特殊病種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超支自負。

  第三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設置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具體數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每年公布。 第三十三條 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按以下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帳戶支付或個人自負;

  (二)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個人負擔額按下設分段與自負比例累加計算:3000元以下的個人負擔20%;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個人負擔15%;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個人負擔6%;退休人員按以上自負比例的65%負擔。

  (三)住部、省級醫院的按 (一)、(二)項個人自付額的130%計算;住街道 (鄉鎮)醫院的按(一)、(二)項個人自付額的80%計算。

  第三十四條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大病醫療互助辦法解決,具體辦法依照省人民政府規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條 參保人員下列情形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和吸毒;

  (二) 交通、醫療事故;

  (三)工傷、職業病的醫療和康復;

  (四)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期間;

  (五)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定點零售藥店和本地區外的醫療機構、藥店就醫購藥的;

  (六)超出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

  (七)其它違法行為導致病、傷、殘的。

  第三十六條 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第六章 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九條 衛生、藥品監督部門,要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實行定點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藥品監督部門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頒發由省統一印制的資格證書,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年審制度。

  第四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財政等部門制定特殊病種門診管理辦法及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

  第四十三條 參保人員駐外地工作、異地安置、因公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在外地就醫;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或急診搶救的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或基本醫療保險費遲延繳納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參保人員轉借、冒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或偽造、涂改處方、費用單據等憑證,虛報冒領基本醫療保險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回虛報冒領的基本醫療保險金,并可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追回損失,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責任人員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定點資格。

  (一)將非參保對象的醫療費用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

  (二)將應由個人自付的醫療費列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

  (三)不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

  (四)不按處方司藥的;

  (五)采用掛名住院、制作假病歷或違規將參保人員住進超標病房的。

  第四十八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辦法,克扣、無故中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流失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 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被挪用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參照本辦法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常州羅盤智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部和所有員工。

  第二章分則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圖

  (二)財務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主動向上級領導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6、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其他工作。

  7、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薄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8、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9、當好決策參謀,及時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10、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資料檔案。

  11、負責公司員工工資和福利的發放,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及其他收付款工作,對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13、與公司其他部門一起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做好各項審核工作。

  14、有效合理的使用資金,并做好資金調配,保證公司正常經營運作。

  15、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三)財務經理的職責

  1、主持本部全面工作,組織并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2、制定、維護和改進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3、進行公司成本管理,開展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提高盈利水平。

  4、負責資金和資產的管理。

  5、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的策劃與管理,督促會計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和年度審計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計劃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

  7、向上級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高級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數據和建議。

  (四)會計的職責

  1、熟練掌握財務軟件,整理好原始憑證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2、認真審核各類報銷票據,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堅決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3、加強開源節流,增收節支意識,掌握公司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并按規定進行報支,堅持原則,不報人情賬,杜絕資金流失和不合理開支。

  4、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工作和完成年度審計。

  5、管好、用好資金,加強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增加資金的積累,加快資金的周轉,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6、及時制作記賬憑證,每月終了,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編制月份、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每季度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并做好財務分析,編表工作,做到表表相符,及時交給財務經理和上級領導。

  7、妥善保管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做到分類清楚,查閱方便。

  8、安排、指導、督促出納日常工作,不定期對現金和銀行賬與實物進行檢查核對。

  9、協助財務經理制作各種財務表格和制定財務制度。

  10、對上級領導和財務經理負責,有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11、協助行政人事部相關工作。

  (五)出納的職責

  1、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月結,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月終了,應該在現金日記賬上計算出當月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余額,并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額核對,保證賬款相符,月末終了,現金日記賬的余額應該與現金總賬的余額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2、企業應該按規定進行現金、銀行存款的清查,清查日期為每月1一3號,對于清查的結果應當編制現金銀行存款盤點報告單報告并報告總經理。

  3、嚴禁挪用現金,白條抵庫的情況,如發生,應及時予以糾正。

  4、嚴格履行借款手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嚴格執行專款專用。上一筆借支未清帳的,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再次借支;

  5、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按規定把控好資金支出關,報銷手續必須齊全,沒有領導審批不予受理。

  6、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簽上自己的姓名,表示已收款或付款。并及時登記日記帳,結出余額隨時與實存現金核對。

  7、負責保管好公司的財務章及其他印鑒。

  8、保管好公司保險柜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9、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當時現金庫存不得超過1000元,如超過必須送存銀行或者報告財務經理。

  10、嚴格執行現金收支范圍,認真復核各類收支憑證,堅持先復核后支出的原則,做好現金收支業務,使差錯率為零。當現金不足時,及時申請提現,確保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

  11、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辦法,認真核對各類銀行收付款票據,堅持先審核后支付原則,辦理各種銀行收付款結算業務。

  12、熟悉并掌握本公司在各銀行所開賬戶及存款余額,以及各銀行的利率情況,如賬號余額不足,應及時申請資金調撥。

  13、對當時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當日應根據費用報銷單和付款通知書付款,當日登記到賬簿,并整理好單據,及時交給會計入賬。對當日現金余額和實際庫存余額進行核對,確保現金無差錯。

  14、及時進行銀行存款余額核對,如有未達賬項,月末應填寫銀行余額調節表。根據銀行規定,及時在網上與銀行對賬。

  15、領取發票和收據時要進行登記,每本使用完以后要及時歸檔。

  16、完成領導其他工作安排,協助行政人事部處理相關工作。

  二、財務部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管理

  1、會計年度為自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2、會計憑證、會報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事項必須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審核填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審核記賬,并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4、財務人員應定期進行財務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財務人員應根據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和領導,會計報表由會計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必須由會計簽名并由財務經理審核簽名后報送相關部門和領導。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財務工作實際會計監督。

  7、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有權要求更正、補充。

  8、財務人員發現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合時,應及時向上級反映,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對上述情況會計人員無權私自做出處理。

  9、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督進行。

  10、公司人員報銷費用,應填寫費用報銷單,應由經手人及部門主管簽字,會計審核,金額無誤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轉交出納處報賬,最后返交給會計做賬。

  (二)會計檔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都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度、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相關人員蓋章,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管理。

  3、會計報表應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進行保管。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會計資料必須由財務經理批準。

  5、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6、移交后的責任:

  會計工作移交中,合理公正的區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責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資料是在其經辦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接替時疏忽沒有發現所交接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是原移交人的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三)各類印章、證件的保管責任人及保管規定

  1、各類印章的保管責任人:

  2、所有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不能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下班后,印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不得隨意擺放。

  4、配有印章人員發生人事變動,必須做到“人走章收”,由財務直屬的上級人員進行監交或收回。

  5、印監每蓋一份合同,財務人員都必須進行登記,清楚記錄合同內容的相關信息。

  6、公司公章每蓋一份文件,當事人都必須進行登記用章登記表,清楚記錄用章的相關信息。

  7、借用公司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表》,及時歸還。

  8、處罰規定:

  8.1借用、使用公司印章一定要辦理《印章借用申請表》、《用章登記表》,發現一次未申請/登記罰款一百元,二次罰款五百元,三次直接開除;

  8.2所罰金額全部計入公司活動經費中。

  三、主要財務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報銷細則

  1.1所有需要報賬的票據必須在每月的1-20號之前進行報銷手續的填制,然后交到財務處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總經理處簽字批準后進行報銷付款。

  1.2所有部門需申請付款的款項,在財務處領取《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事宜、報銷人、報銷日期、參與人數、報銷金額、付款方式、收款單位信息等相關內容,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財務室提交辦理好手續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確認后交總經理處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3所有報賬票據必須提供有效的稅務正式發票,方可報銷。

  2、費用報銷規定

  2.1業務招待費

  2.1.1業務招待費實行“預先申請,據實報銷”的方式。公司應工作關系招待有關人員時,需先向公司提出提出申請,包括招待單位、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申請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單》,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口頭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業務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審批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2.1.2.經辦人需取得用餐酒店正式發票及酒水清單,并附上《業務招待費申請單》,填制《費用報銷單》交由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2交通費

  2.2.1如因工作需要乘車外出的,市內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員工一般不予報銷出租車,如遇特殊情況,需事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銷時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事由、時間、地點由部門領導簽字,財務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2.2.公司設計部、技術部加班人員、以及公司重大活動參加人員可報銷市內的士費。

  2.2.2.1設計和技術部人員如因工作需要超過晚上10點以后的可憑公司打卡記錄報銷的

  士費,報銷時需填制《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人、報銷金額、報銷事由、的士費發票、路程起點至終點,并由本人簽名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如無公司的打卡記錄將不予報銷的士費。

  2.2.2.2參與公司重大活動的人員,超過晚上10點后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市內的士費。

  2.3差旅費

  2.3.1員工出差前,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等有關內容。員工出差兩天內由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出差兩天以上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無領導簽字,員工出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其他責任,全部由出差人員自負,公司不予負責。員工出差回來一星期內,根據公司的出差報銷制度填報《費用報銷單》,并附上《出差申請單》由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財務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3.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暫支單》注明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經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

  2.3.3出差時交通工具

  2.3.3.1火車:在時間允許、出差地點有特快列車的情況下,以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長途購買臥鋪車廂)。

  2.3.3.2飛機:經總經理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乘坐飛機,出差人應填具機票訂購單,注明出差人員姓名、到達地點及出發時間,交人力資源部統一訂購機票。

  2.3.3.3公司出車:公司周邊出差申請公司出車的,出差人應先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注明出差人員姓名、出發時間、到達地點及出差天數,經出差人部門負責人確認,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出車。出差期間發生的過路過橋費、高速費、停車費、洗車費、維修費以及其他與車輛有關的費用由出差人負責與出差費用一起按照差旅費報銷流程進行報銷,公司派出的司機將不負責此項費用的報銷。

  2.3.4出差時住宿費

  2.3.4.1出差時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對于實際住宿費用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部份,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未達到住宿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住宿酒店發票進行報銷。按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2.3.4.2因特殊情況住宿標準超出規定標準,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電話請示批準,出差回來后需補辦申請手續后方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2.3.4.3出差人員到分公司出差原則上住公司宿舍,住親友家不予報銷住宿費。

  2.3.4.4多人同時出差盡量按照同性別同行,按標雙標準住宿,不得超過公司的住宿標準。

  2.3.5差旅費報銷標準

  2.3.5.1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所有人員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臥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飛機或輪船的,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2.3.5.2自駕車報銷標準: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特殊情況下經過總經理批準,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自駕車報銷標準:

  2.3.5.3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宿標準間憑發票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于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如下:

  上表中一線城市指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每天300元,二線城市指杭州、南京等城市,三線城市指合肥、鎮江等城市。具體見國家發布的《一二三線城市排名名單》。

  2.3.5.4連續出差7日以上,另增加30元/人/天的在外補助。

  2.3.5.5出差天數的計算:員工出差按照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有總經理的正式回復方可認為有效。無正式回復的,超出天數不核發補貼。出差不足一天的,計為半天,出差餐貼和在外補助減半核發。

  2.4日常采購及零星費用

  2.4.1采購物品須事先申請,填寫《采購申請單》或簽呈后,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采購結束后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上《采購申請單》或簽呈,以及采購發票、清單等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2.4.2小額日常采購費用、辦公費用等由經手人采購結束后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采購取得的正式發票、采購清單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4.3為簡化報銷手續,節省報銷時間,公司規定每月的20日為費用報銷批準時間,20日之前應盡快歸集費用報銷單據,交由財務處,報總經理簽字審批,20日之后不予審批。

  2.5工資

  公司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并與企業的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實行多老多得,按能取酬的原則。

  2.5.1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相應的工資及福利。

  2.5.2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

  2.5.3當月發放上個月的工資,每個月的25日為工資發放日,如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5.4工資的計算時期為本月的1日起到本月結束。在每個月的1日之前人力資源部門應把上月的考勤記錄做好統計,匯總成表交于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

  2.5.5每月的3日運營部門將匯總上月銷售額,按照公司制定的績效考核標準計算績效獎金,并匯總成表交于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逾期在當月將不予發放。

  2.5.6公司將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社保、個人所得稅等)。工資發放時,個人承擔部分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2.5.7員工工資實行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工資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工資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借款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借款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特殊情況下,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借款人借款時需填寫《暫支單》,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宜、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

  借款人處理完業務或出差返回后5日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減借款。

  借款人在沖減原借款,填制《費用報銷單》時需注明“沖銷借款”,報銷時單據上所填的事由應于借款單上的事由相符,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財務部每月需根據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未結算,將按照公司規定收取相應的利息,并在工資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據的使用

  1.1所有現金、支票、匯票、結算卡等貨幣資金都必須有財務部負責資金業務的專人收取(原則上為出納),其他如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收款。

  1.2客戶向公司支付各種款項,應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公司指定的對公賬戶。

  1.3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戶收取的現金時,應向客戶現場開具收據,并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賬戶,存款備注欄內應注明收款客戶的名稱及款項內容;如遇銀行原因未能及時存入銀行,應將現金交于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4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戶收取的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是,應向客戶現場開具收據,并于當天或次日交于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5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得將收到的現金、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由部門或個人保管,最遲次日必須存入銀行或交于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

  1.6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從收到公款中坐支現金,即不得從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費用。

  1.7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收到業務人員因故不能存入銀行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業務人員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8財務部人員收取其他客戶及個人交納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交款人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9收據應由財務部專人專管,公司各部門及個人需要領用收據時,應填寫《收據領用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財務部領取收據。領用時應堅持以舊換新原則,即:應將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交回財務部核銷。領取的收據無論是否使用過或是作廢,都不得自行銷毀或丟棄,必須交回財務部核銷。

  1.10領用人交回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時,每本收據的封面應填寫本收據的收款總金額,由財務部專人進行核對。

  2)資金日報

  2.1財務部出納應對每天現金收款憑證、銀行收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分別加蓋“現金收訖”、“銀行收訖”、“現金付訖”、“銀行付訖”印章。

  2.2財務部出納應每天統計所有收付款單據金額,每天填寫《資金日報表》,改報表收款金額、付款金額必須與所附的原始單據合計金額一致,該資金日報表余額應于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一致。

  2.3會計人員應嚴格按照資金日報表的日期、金額、付款憑證登記入賬。

  3)發票的領用

  3.1公司對發票進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賬,由領用人簽字。

  3.2開據發票前業務人員應先在財務處領取發票申請單交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開據發票。如遇節假日內不便開發票時,銷售人員應預先與客戶確認無誤后填寫發票申請單,在工作日內會計開出發票

  3.3不得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公司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開票人將發票交客戶后應將客戶簽收的發票簽收單收回至會計確認。如遇外地客戶不便簽收的由業務人員代簽。

  3.4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開具,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稅號、賬戶名稱、地址、電話、項目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加蓋“作廢”字樣。

  3.5嚴禁偽造、撕毀、涂改、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3.6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3.7使用發票的部門或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及時告訴財務部,并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3.8增值稅發票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合同管理

  1、合同審核、歸檔

  1.1公司業務銷售合同提交總經理處簽字前,需將核價表、報價表、合同提交至財務部會計處核算好利潤后,方可提交至總經理審批。

  1.2財務蓋章前,必須有業務組長、總經理簽字,然后提交經財務會計處審核,確認無誤方蓋章,并記錄合同蓋章,方可生效。

  1.3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銷售合同,須在簽訂當天或次日將設計圖、報價、核價、合同原件及電子版提交于財務存檔,財務按編號歸檔并建立電子文檔。

  1.4已蓋章但未簽訂或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的合同,必須交回財務,由財務人員進行歸檔。

  第三章附則

  一、本制度與公司工會及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已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四、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實施,原本公司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管理制度5

  管理制度

  1、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醫院各項收支均納入預算內管理。

  2、預算編制采取領導、財務科、業務部門相結合的辦法,由財務科擬定醫院年度預算,經院辦公會審議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批后由財務科統一掌握執行。

  3、收支預算要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預算要量入為出。

  4、各種形式的業務醫療服務、橫向醫療聯合、咨詢服務等所得的收入,均納入預算內管理,由財務科統一核算。

  5、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按照標準的預算計劃所規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續,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6、購置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和安裝大型修繕項目,要事先進行可行性論證和評議,并提出可行性方案,報領導審批后,附設備購置審批表和項目進度表,經院長簽字方可購買和實施。

  7、在院長統一領導下,各項支出根據批準的預算,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按規定及定額標準,實行指標控制。報銷單據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8、各職能部門科室預算開支要提出使用計劃,由財務科審核后執行。超預算或計劃外支出有關科室要提出書面報告,經院辦公會研究決定,交財務科審核后,由院長批準執行。

  9、固定資產實行財務科負責總帳,管理部門負責明細帳,使用科室負責臺賬(建卡)的三級賬卡制度。

  10、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的管理辦法,根據各科室實際情況,核實消耗定額,按定額以舊換新。

  11、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合理核定藥庫和藥房儲備資金。

  12、衛生材料和其他材料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管理。必須支付的費用,要事先請示領導,經分管院長簽字批準,憑據報銷。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購買。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分級審批,嚴格把關”的財務管理原則,秉著保證業務工作需要,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

  第三條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范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后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匯總后,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經批準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干警監督指導。

  第八條工資、津貼管理制度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審批層級審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于個人消費行為,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游山玩水。旅游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后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第十條公務接待費管理制度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并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說明情況并經領導批準,事先未經批準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并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后,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核。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里獎勵20xx元。

  第十二條設備購置費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購置辦公設備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經費預算,報請檢察長批準。采購時須兩人在場,采購的物品要建立驗收、出入庫等級制度,要有經手人、驗收人和使用單位或個人的簽名蓋章,做到來由物品,去有著落。

  (二)屬于需通過政府采購批準購置的物品,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進行購置。

  (三)屬于專項款購置的設備,必須按使用范圍和限額從嚴掌握,專款專用。購置手續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設備購回后,必須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庫手續。如屬更新的設備,須先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車輛燃修費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維修,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如確需要點外維修需事先向行政科報告,行政裝備科要對車輛維修進行監督。維修費用結算必須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杜絕支出漏洞。

  (二)院領導專用的車輛年檢、保險費由院統一負責,各部門的車輛一切費用,由各部門負責。

  (三)車輛的變價出售、報廢或因其它原因發生的產權變更,須經院領導同意。院行政裝備科要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沖減固定資產。

財務管理制度7

  1、按時編制月、季、年度會計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2、根據會計制度,定期匯總會計憑證,并與科目明細賬核對相符;

  3、企業管理費核算,認真審核收支原始憑證,賬務處理符合制度規定,賬目清楚,數字準確,結算及時;

  4、每月各項按規定進行預提和待攤費用的核算;

  5、公司稅金合賬的.登記和稅金的交納;

  6、銀行、財稅、工商相關業務辦理等;

  7、公司各部門的費用報銷業務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8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置: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置: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審核和報賬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戶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

  — 1 —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范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戶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戶、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循環。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戶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戶。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戶。

  3、規范資金結算,實行封閉運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戶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戶,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發;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戶,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范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系。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 2 —批復。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調度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范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系,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審核

  1、財務審批程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審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簽”和財務復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審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簽,未經財政所長復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單位法人(或委托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簽;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審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審核。財務審核人對報賬人提交審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審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范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干補助的人員,在補助范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序。對供給內直發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簽”后的原始發票,經復核后,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審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采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范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打印費:各辦公室打印文件、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打印(黨政辦公室按打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打印部打印,否則,打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并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并確定標準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采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設備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干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托,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文件、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后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權限,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稅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10

  20xx年最新醫院會計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以及國家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1、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醫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以及國家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3、醫院是公益性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4、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保持醫院的公益性。

  5、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經濟管理,實行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實施績效考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加強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6、醫院應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人員,會計人員須持證上崗。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置。

  7、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醫院的財務活動在醫院負責人及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集中管理。

  第二章 單位預算管理

  1、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2、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定項補助的具體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有關規定確定。

  3、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4、醫院應按照國家有關預算編制的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編制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5、醫院預算應經醫院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上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對醫院預算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穩妥性等進行認真審核,匯總并綜合平衡。

  財政部門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申報的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7、醫院要嚴格執行批復的預算。經批復的醫院預算是控制醫院日常業務、經濟活動的依據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標準,醫院要嚴格執行,并將預算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定期將執行情況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證預算整體目標的順利完成。 第十四條 醫院應按照規定調整預算。財政部門核定的財政補助等資金預算及其他項目預算執行中一般不予調整。當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

  8、年度終了,醫院應按照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編制決算。

  醫院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對財政部門批復調整的事項,醫院應及時調整相關數據。

  9、醫院要加強預算執行結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將預算執行結果、成本控制目標實現情況和業務工作效率等一并作為內部業務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步建立與年終評比、內部收入分配掛鉤機制。 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應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對醫院預算執行、成本控制以及業務工作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并將結果作為對醫院決策和管理層進行綜合考核、實行獎懲的重要依據。

  10、收入是指醫院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11、收入包括:醫療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1)醫療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

  ①門診收入是指為門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化驗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藥事服務費收入、其他門診收入等。

  ②住院收入是指為住院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化驗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護理收入、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藥事服務費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2)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按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補助收入和項目支出補助收入。基本支出補助收入是指由財政部門撥入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政策性虧損補貼等經常性補助收入,項目支出補助收入是指由財政部門撥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承擔政府指定公共衛生任務等的專項補助收入。

  (3)科教項目收入,即醫院取得的除財政補助收入外專門用于科研、教學項目的補助收入。

  (4)其他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業務、科教項目之外的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訓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資收益、財產物資盤盈收入、捐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12、醫療收入在醫療服務發生時依據政府確定的付費方式和付費標準確認。

  13、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范圍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的專項工作經費、其它經費和固定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活動須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堅持收支獨立、分級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采取街道辦事處指導、社區成員監督,實行“賬款分離、項目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社區居委會應通過社區辦公會議定期公布社區財務管理情況,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條:街道財審所對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及資金收支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第二章:辦公經費的管理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經費應專款專用,用于社區居委會的正常辦公開支,節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七條:社區居委會的其他經費主要是指上級核撥經費、協辦事務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獎勵經費、捐贈經費、其他收入經費。

  上級核撥經費是指上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給予的各種補助經費;協辦事務經費是指政府及有關部門撥付的協辦事務工作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是指公用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委托社區居委會代辦的有償服務經費;獎勵經費是指接受政府表彰獎勵的資金;捐贈經費是指駐社區單位和結對共建單位贊助社區的經費,個人贊助的經費等;其它收入經費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在社區內開展社區福利、便民利民服務等的合法收入資金。

  第八條:社區居委會其他經費的使用,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其他經費主要用于彌補辦公經費的不足、辦公條件的改善、各項活動的開展等。節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九條:社區居委會不得為企事業單位代收各種費用;不得將結余資金用于發放獎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條:實行“居帳街管”。由街道辦事處對社區居委會的帳簿和資金進行集中核算、統一監管。街道辦事處財務管理部門為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按規定編制社區財務報表。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社區居委會設立報帳員一名,負責辦理社區具體會計流水賬業務、登記固定資產臺帳和卡片;每季度對帳一次,并建立有關備查帳簿。報帳員由社區工作人員兼任,社區居委會負責人(黨組織書記)不得兼任。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預算管理。社區居委會應根據市區有關規定、街道編制的'工作計劃和社區建設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其他經費使用的年度項目預算,重點應用于社區服務管理和居民群眾活動等方面,倡導勤儉節約,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項目預算,須在社區居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社區年度項目預算須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二條:規范經費使用程序。

  申請。由社區居委會根據年度預算或實際需要,提出社區經費使用申請。

  審批。原則上由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共同簽字負責審批。一次性開支在1000元以上的須經街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

  報銷。各類報銷單據須符合財務規定,嚴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條報銷。社區居委會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憑各類有效報銷單據、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到街道辦事處按程序報銷。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三條: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辦公和服務用房,政府配備和社區居委會自置的辦公設備、服務設施及文體活動器材,以及其它屬于社區集體所有的公共財產。以上資產均按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社區居委會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如實進行登記,及時做好增減變動記錄,防止資產流失。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臺帳,要有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經辦人共同簽名,并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五條:社區居委會不得與社區單位、個人發生任何可能導致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連帶責任的經濟事項。

  第五章: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建立定期對帳制度。社區居委會報帳員每季度到街道辦事處核對一次帳目。街道辦事處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社區居委會上一季度的社區專項工作經費和其他經費的財務和資金使用情況,向社區居委會通報并在街道辦事處政務公開欄中公示,接受社區居委會的質詢。

  第十七條:建立定期督查、審查制度。街道財審所定期對落實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督查。街道財審所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審查,對管理不規范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意見并予以糾正,同時指導社區居委會落實和執行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八條:建立離任審計制度。街道辦事處在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屆中辭職、換屆選舉前,都要進行離任審計。同時,負責監督社區居委會辦理財產物資的交接手續。

  第十九條: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督查、審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街道社區管理辦公室、街道財審所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職責

  1、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報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審核,各報表的整理、審核、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根據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對公司經營運作狀況,作出系統的、歷史的及階段性統計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建立公司固定資產賬,進行科學的折舊與報廢,并負責固定資產及庫存物質資產盤點。

  3、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裝訂及管理。

  4、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5、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保證帳實相符。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或及時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及總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不坐支現金、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一般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五、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賬款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供應商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3、其他應付應收:定期清查核對其他往來款項

  六、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一)借款標準及審批

  1、因出差或其他因公事宜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注明金額事由,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一周內向出納還款或憑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經簽批后,沖抵借款單,做到多退少補。

  2、原則上嚴禁個人因私借款,如確有特殊情況,由借款人出具書面申請,經經理審核同意后,且借款額不應超過當月(未發放月)應發工資額。員工個人私用借款在工資發放時予以扣除。對于因相關責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無法收回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該損失。

  3、對于需用備用周轉金的部門員工,應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準后執行,由財務支付備案。

  4、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二)費用開支及審核標準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正式發票,原始始憑證上的數字和文字必須填寫清楚,不得涂改;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相關收款證明。特殊情況,收據及白條必須有總經理于相應票據簽字批準方可支付。

  3、當事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時,應遵照"實事求是、準確無誤"的原則,將費用的發生原因、發生金額、發生時間等要素填寫齊全,票據粘貼要整齊規范,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出納人員應對"費用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看報銷單是否有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齊全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備,在審核無誤

  5、費用報銷應及時,當月費用當月報銷,當天費用當天報銷,盡量不跨月報銷。

  七、財產存貨的清查、盤點

  1、公司應定期進行財產存貨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并且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2、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盤盈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3、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4、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八、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規范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三條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

  4、協會資金的銀行利息;

  5、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

  第四條協會經費的使用范圍為:

  1、為開展本會工作所需的辦公費和其它必須的開支;

  2、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或補貼;

  3、刊物、資料、書報費用支出;

  4、專家、學者講學、咨詢的報酬;

  5、與國內、國際有關社會團體、組織來往活動的費用;

  6、給予對本團體做出重大貢獻的有關社會團體或個人的獎勵。

財務管理制度13

  學校報賬員要按照中心校統一要求,健全各種登記簿。

  收支明細登記簿使用現金日記賬序時登記。借方根據一級報賬員核發的備用金和每次報賬時取得的備用金補充數登記,貸方根據各種原始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當支出原始憑證在報賬時因不合規被退回時,應在貸方用紅字沖銷)。債權債務登記簿使用三欄式明細賬分往來單位進行登記。根據本學校發生債權、債務的.合規憑證登記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

  固定資產登記簿使用三欄式明細賬,按固定資產具體名稱進行登記。根據縣會計中心提供的“單位固定資產增(減)通知單”登記本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每學期末,學校要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學期所發生的收入、支出及時進行稽核,并分別將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余額、上期余額、合計結存等稽核情況寫出文字小結,所有參加稽核人員簽字并加注日期,由學校報賬員保存,并報中心校復印件一份備查。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部分: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規定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財務機構和人員管理

  一、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人員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三、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財務記賬采用電子記賬方式

  四、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數字準確、摘要清晰、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由于財務人員的崗位特殊性對于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須至少提前30天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財務人員離職管理不執行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必須與接交人員完整交接工作資料及其他手續沒有辦理完畢移交手續的不得中斷財務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相關實物、電子資料及其他紙質原始資料、未了事項、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項等移交工作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三部分: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一)賬務處理規定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4、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支情況及時登記現金流水賬并與會計核對是否與現金日記賬余額相符保證賬賬相符

  (二)現金收款規定

  1、現金收款時出納人員應監督交款人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非我司人員直接交款的出納人員自行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

  2、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款信息開具現金收據并及時將收據記賬聯轉交會計記賬

  (三)現金付款規定

  1、因出差、調貨需事先借支現金的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支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借款單》有權拒絕付款借款人應及時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以外的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費用報銷單》有權拒絕付款

  3、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4、需要支付現金的貨款由采購員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資金支付證明單》有權拒絕付款

  5、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現金的由經手人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于大額支付應避免采用現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四)現金保管規定

  1、為了保證現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柜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柜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柜密碼不得隨意泄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定辦理嚴格的現金交接手續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賬戶賬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賬余額與各銀行賬戶實際余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柜臺補證或從網上銀行打印做到每筆記賬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柜臺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柜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賬單

  5、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取現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定

  (一)收據使用規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于內部自制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制;因業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按照規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并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并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范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并完整保留各聯次

  (二)支票使用規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中為了防范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范填制;公司內部提現使用現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賬支票轉賬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賬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并書寫支付用途、支付對象、支付金額、勾選轉賬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6、現金支票提現和轉賬支票對外支付業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賬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于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于01事業部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不允許發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發生(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一般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務開展)

  3、由于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務杜絕采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復印以留存備查;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于專用保險柜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范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柜中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票管理制度

  一、發票的領購

  1、發票使用完畢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2、發票領購后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于后期領用登記

  二、發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布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項目齊全內容字跡清楚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票的須填寫《開具發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地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等資料;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信息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后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問題、發票數量受限、發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并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信息傳遞工作以便于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票開具后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票并須經領取人登記《發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票發票領取人應于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票簽收單》并及時(規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于次日交回次日逢節假日的節假日后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于填開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后方可填開紅字發票原發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票

  6、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次并注明“作廢”字樣發生發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并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票應存放于保險柜中確保發票安全

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考核方式:

  采用100分制,即中心各崗位人員每月滿分為100分,凡對照考核內容需扣分者,均從中扣除。

  二、考核內容:

  考核從業務處理、出勤及服務等方面進行,具體為:

  業務處理方面:

  1、按時處理每筆業務,當月單位結帳、報表處理、憑證裝訂在次月7日前完成(每月1—5日為月終處理時間、原則上不辦理報帳,支取工資業務除外),每一個單位或每推遲一天扣1分,最高扣分10分;考核記帳會計、出納。

  2、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憑證裝訂整潔,業務印章齊全。有一處不符合規定者,扣1分,最高扣10分;考核記帳會計。

  3、原始憑證審核嚴格按有關制度要求辦理,拒付會計憑證要有詳細文字記錄,并提出糾正措施。有一張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扣1分,最高扣分20分;考核主管會計。

  4、銀行對帳單與存款帳按月核對,未做帳項做出記錄,缺一筆扣1分,考核出納會計。

  5、涉及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支出,必須具有政府必備手續。有一例不合規扣1分,最高扣分20分;考核主管會計。

  6、嚴格結算紀律,對超過限額的.款項結算要辦理轉帳(規定可以使用現金者除外),且付款去向與發票來源一致,有一例不合規扣1分,最高扣30分;考核出納會計、記帳會計、主管會計。

  7、單位備用金管理。對超額使用備用金單位應及時催促報帳,月底有超額使用備用金單位者,每月一個單位超額扣0.5分。對記帳會計實行考核。

  8、大額款項(5萬元)支付應有中心主任簽字(主任請假時由分管局長簽字),簽字環節在主管會計審核之后,由主管會計轉交主任簽字,有一例不合規扣1分。考核主管會計。

  9、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經主管會計審核后方可記帳、付款,有例違規者,取消記帳會計當月考核資格。

  出勤及服務方面:

  中心人員必須按時出勤,為單位提供優質文明服務。

  1、正常上班時間遲到者,一次扣0.5分,請事假1天扣1分,當月事假超過5天者(含5天,下同),取消當月考核資格;請病假1天扣0.5分,當月請假超過10天者,取消當月考核資格。病、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按規定審批,否則視為缺勤;缺勤1天扣2分,當月缺勤達5天者,取消資格。

  2、中心人員除節假日、休息日外,中午禁止飲酒。

  3、中心人員禁止同來辦業務員爭吵,凡發生爭吵者,無論理由如何,一律取消當月考核資格,然后視情節報局里研究處理。

  4、中心人員按時值日,打掃衛生,缺1次扣2分。

  5、中心設征求意見箱,凡是中心人員因服務態度差、業務處理不按規定而受到單位提出異議者,一次扣2分,三次取消當月考核資格。

  三、獎懲兌現

  中心對各崗位會計按月考核,并與財政局對中心的考核補助掛鉤,以中心每月各崗位會計得分總數為權數(中心主任及其他非會計崗位專職人員按平均得分),計算出每人每月考核補助。對年度內三次出現得分最低者,建議局里調整提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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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財務的管理制度04-16

財務單據管理制度08-18

財務內控的管理制度08-13

財務票據管理制度11-01

【經典】項目財務的管理制度11-03

財務管理制度(精選)06-12